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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混合改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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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混合改制方案

国有企业混合改制方案范文第1篇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成熟,以及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加速,国有企业面临着愈加激烈的竞争。实施非国有化股份制产权结构改制,实现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成为国有企业发展的必然结果。实践表明,混合制改变了国有企业国家单一所有的产权结构,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需要强调的是,企业改制中必须保护好国有资产,充分运用科学严谨的财务管理方法,正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金筹划中存在的问题,减少并杜绝国有资产流失,保证改制顺利进行。

1产权改革中制约财务管理的瓶颈

在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中,财务部门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正视制约财务科学管理的瓶颈因素,厘清症结所在。

11财务管理紊乱

时至今日,不少国有企业仍然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式管理方式,行政命令代替市场规律,致使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管理混乱,账目不清,支出不记账,记账无支出;资金管理无序,支配领导说了算,资金随意性流动,管理简单化,缺乏有效约束,账实不符;债权回收不及时,时有挪用、私自截留现象,债权得不到及时清理,更有人趁企业改制与债务相关人员侵吞债权;财务只限于记账;主管部门缺乏有效监督,呆坏账得不到清理;部分管理人员钻改制漏洞,隐匿、转移资金财物;财务管理滞后,企业管理层对财务风险、财务杠杆等财务管理知之甚少,没有管理理财意识;账务处理滞后,企业实施改制时不清楚家底,固定资产调动随意,财务无监控,资金存放不按财务制度,乱设小金库,出现钱物流失。

12缺乏监督机制

与市场要求相比,国有企业没有建立起真正的财务关系,无法做到所有者、决策者、经营者和监督者分别到位,不能形成既相互协调、合作,又相互制衡、监督的机制,缺少审计及相应机构,致使财务部门秉承领导意图办事。加之作为国有企业主管部门的国资委对企业财务状况了解不深,使得企业进入改制程序后有意转移或藏匿部分国有资产。更有甚者,部分企业雇请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压缩改制企业净资产规模,侵吞国有资产;部分企业财务部门改制中故意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评估基准和评估方法,高值低估,人为操纵评估,致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13财务体制不符市场要求

国有企业领导层行政色彩较浓,唯我独尊,大小事情领导自己说了算,财务管理中行政干预多,为职务级别升迁想方设法调高利润、增加开支,造成财务制度难以执行和落实,由此也导致公司治理结构不尽完善。在此体制下,不少企业只有会计记账部门,没有审计部门,财务无法独立行使财务监督职权,根本形不成对企业领导者有效的监督和约束。

14忽视市场财务管理理念

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要想走出困境,实施产权制度改革是必然的。与之相应,改制过程中的国有企业必须建立起包括现代财务管理理念在内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现代财务管理模式是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但不少企业却并没有把财务管理当作与企业改制相关的问题从战略层面来考虑,仍然沿用以前的财务管理体制,自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企业改制也难以成功。

15资金筹措不足

国有企业是不少地方政府的老大难,为解决难题,政府实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这需要大量的改制资金做后盾。现实是,政府财政拨付改制资金难以到位,企业为完成改制不得不将职工工龄补偿金直接转为改制后的企业股份,以此来抵消资金不足部分。不少改制企业还硬性规定,入股职工股不能自由交易,不得随意退出,职工名义是股东,却无法享有股东的权利,职工持股变成变相集资行为,企业沦落为主要管理者的私人企业。

2混合制下企业财务的科学管理

基于以上所述,混合制下的企业财务管理要针对上述瓶颈因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现代财务管理工作,降低改制成本。

21树立现代财务理念

国企改制目的在于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在竞争中站稳脚跟。企业要以赢利为目的,为此要树立现代财务管理新理念,建构起以出资人管理为中心的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新框架,变财务管理只是简单做账记账为建构起现代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要重视筹资和投资管理,考虑经济活动中资金的时间价值,对其实施财务指导与监督;财务部门要参与到企业投资管理及决策中,加强对资金运动过程的组织、控制和协调,做好对经营活动的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反馈。可以说,企业要通过改制使财务管理成为一切管理活动的最终评定依据,使财务管理成为企业经济活动中主要的管理手段。

22发挥财务管理职能

企业改制过程中,财务管理的职能主要体现在对企业资金的筹措、资金分配、资金使用进行监控。为此,财务部门要认真学习和理解国家有关企业改制的政策法规,熟悉与改制紧密相关的各项内部操作程序,厘清国有股东、收购者、债权人、经营者以及职工等各方关系;要有高度的责任意识,积极发挥自身监督作用,对改制过程中的各个程序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3做好资产清核

厘清家底,做好资产清核,是国有企业改制中必须面对的问题。国有资产数量、结构、状态和价值受市场影响,不断变化,并非一成不变。这就需要财务部门要充实人员,要有责任担当,要行得正,清点核查,明确产权,防止评估中采用不利于国有资产保护的评估基准和评估方法,抵制高值低估,人为操纵,避免恶意压缩企业净资产规模违法行为。

24合理测算改制资金

国有企业进行改制,需要有改制资金作后盾。改制资金特别是职工安置费用的测算至关重要。按照国家有关企业改制改组的政策和法规,职工安置费用主要来自于企业资产变现或政府部分拨款。需要强调的是,资金数量需要多少,需要财务管理部门要对企业家底、职工结构、工资、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有一个清晰、详尽的掌握,在此基础上,根据人员分流安置方案合理测算出改制成本,除国家拨付资金外,要依据市场规律,采取资产变现、土地置换等方式筹措改制资金,支付职工安置费用、社会保障系统人员统筹费用等。

25完善监督机制

国有企业混合改制方案范文第2篇

作为国企改革顶层方案的首份配套细则,《意见》首次完整公布了“负面清单”。“其中,石油和军工领域是最大亮点。”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负面清单圈定了需要国有独资或控股的领域,但并非完全杜绝民资进入,而是明确了哪些领域民资可以进,进到什么程度,以及用什么方式进。尤其在社会资本最为关注的石油天然气和军工领域,负面清单的出台很大范围打开了民资的市场空间。”

《意见》要求有效探索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其中,“负面清单”包括:首先,重要通信基础设施、枢纽型交通基础设施、重要江河流域控制性水利水电航电枢纽、跨流域调水工程等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控股,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依法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建设和运营。其次,重要水资源、森林资源、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开发利用,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在强化环境、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上,允许非国有资本进入,依法依规有序参与开发经营。第三,江河主干渠道、石油天然气主干管网、电网等,根据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实行网运分开、主辅分离,除对自然垄断环节的管网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外,放开竞争性业务,允许非国有资本平等进入。第四,核电、重要公共技术平台、气象测绘水文等基础数据采集利用等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支持非国有企业投资参股以及参与特许经营和政府采购。粮食、石油、天然气等战略物资国家储备领域保持国有独资或控股。第五,国防军工等特殊产业,从事战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关系国家战略安全和涉及国家核心机密的核心军工能力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其他军工领域,分类逐步放宽市场准入,建立竞争性采购体制机制,支持非国有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维修服务和竞争性采购。

“本次负面清单正是政府‘放权’与行业‘退出’的实质性动作,也是混改的核心。”李锦表示,“尤其是石油领域的改革,根据《意见》,将在石油天然气主干管网部分实行网运分开、主辅分离。也就是说,之前业内讨论的将三家石油公司的管网抽出来单独成立石油管网总公司或许将成为可能,这将为石油领域的重组和混改提供空间。”

对于国防军工领域混改,有券商人士表示:“目前央企有11家军工企业,本次负面清单圈定了‘从事战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关系国家战略安全和涉及国家核心机密的核心军工能力领域’仍为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除此之外分类逐步放宽的市场,或有约三分之二之多,未来民资大有可为。”

此外,《意见》还提出,对其他服务国家战略目标、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生态环境保护、共用技术平台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大国有资本投资力度,发挥国有资本引导和带动作用。

此外,21世纪经济报道也援引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分析称,包括能源、交通、医疗、教育、通信等在内的领域一直是民营资本进入意愿比较高的领域,明确列出非禁即入的“负面清单”,降低了民营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的不确定性。

在《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企被粗略分为公益类和商业类。在后来的《意见》中,对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企的分类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说明。

具体到商业类企业,《意见》强调,对于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改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

《意见》指出,国企混改要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非公有资本投资主体可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

《意见》还强调,要有序吸收外资参与国企混改,可引入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合资合作,深度参与国际竞争和全球产业分工,提高资源全球化配置能力。完善外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风险防范。

国有企业混合改制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资产估值

中图分类号:F276.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20-0032-04

前言

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建立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并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方法,而资产估值是否合理则是影响国有企业资产流失以及资产保值增值的关键因素,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具有重要影响。为此,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资产估值工作作为研究对象,通过阐述资产估值概念,在结合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国有企业中发展的正当性的基础上,探析了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资产估值的方法。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概述

(一)混合所有制及混合所有制改革

混合所有制的界定,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考察。从宏观层面看,是指社会所有制结构的多种所有制并存,即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的并存与共同发展,可称为社会的混合所有制,我国混合所有制的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是一种社会的混合所有制。从微观层面来看,是指不同所有制成分所联合形成的企业所有制形态,可称为企业的混合所有制。它包括许多具体的所有制形式,混合所有制只是许多的企业所有制中的一种类型,它是由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产权主体共同投资参股、相互融合而形成的企业产权组织形式和经济形式,是同一经济组织中不同性质的产权形式,包括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及其他社会法人产权等产权形式间的联合或融合。而混合所有制改革,实际上就是国家允许更多的国有经济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经济,通过一定的手段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过程。

(二)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必要性

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必要性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进行分析:(1)为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上的合法性。将现代企业制度引入到国有企业中的实质就是将股份制作为企业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并对其进行改革的过程。在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多数国有企业在其组织形式上均进行了公司制以及股份制的改革,由此可知,混合所有制国有企业在我国已普遍存在了。从微观层面来讲,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均不是单一的,而是混合所有的,而基于混合所有制下的国有企业则可以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公有制的组织形式与实现形式进行良好适应,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大量正处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提供了制度上的合法性。(2)促进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以及其对国有经济的主导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均会借助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资本功能而体现出来,进而全面促进公有制经济自身的发展。例如,2004年,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同香港地铁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共同投资建成了北京地铁4号线,其总投资约153.8亿元,引资约46亿元。由此可知,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国有企业在国有经济中的影响力与控制力将会通过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资本功能的发达而进一步展现出来。(3)加强公司治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之一便是打破行政垄断以及自然垄断等行业对国有资本长期占有的局面,进而通过合理定价并增量吸收相应比例的非国有股份在国有企业内部形成混合所有制格局,从根本上提高国有企业对国有资本的控制能力和公司治理能力。为了进一步了解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核心内容,下文则以资产估值为研究对象,对其内容及其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作用展开说明。

二、资产估值概述

资产估值即资产评估,是指在充分遵循公允或法定标准及程序的基础上,通过借助科学的方法,由专门的评估机构或评估人员在将货币作为计算企业权益的统一尺度的基础上,对在某段特定时间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过程。基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下的资产估值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的特点:(1)现实性。基于现实性的资产估值是指将时间参照选为估值基准日,并以此时间点的企业资产的实际情况为基础,对其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办法。(2)市场性。市场性是指国有企业资产估值与其他会计活动相区分的显著特征,如资本者权益与劳动者权益的计算等。(3)预测性。预测性是通过对资产在未来的潜能进行说明,进而反映出当前企业的实际资产情况。(4)公正性。公正性实际上是指估值当事人个体的资产估值行为所具有的估值独立性,估值当事人的资产估值行为主要为企业各项资产业务的开展提供相关方面的服务,而并不服务于资产业务当事人在某一方面的任何单独需要。(5)咨询性。咨询性即决策性,是指资产估值结果能够为企业的相关资产业务提供更为专业的估值意见,进而对企业股东关于企业的各项决策提供资产评定与估算方面的支持。

三、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资产估值的作用

我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进一步指出,以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国有企业发展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方向,且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国有企业将全面转变为公司制企业。在这一政策方针的支持下,我国的大批国有企业将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前,需要对原企业资产进行科学估值,从而对国有企业的资产现状进行真实了解,为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打下良好基础。因此,资产估值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的作用分析如下。

(一)资产估值是明晰国有企业产权的重要保障

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时对原国有企业进行资产估值不仅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的财产权利,而且也改变了原国有企业产权代表不明确、产权主体模糊和经营权无法得到落实的情况。通过对企业资产进行有效估值,进而将各个投资方(股东)的出资额准确地确定出来,并在明确各投资方的责任,实现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产权清晰与责权明确的目标。

(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企业在进行以产权转让、中外合资以及股份制改革等各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由于企业对其原有资产的核算是以其历史成本的账面净值进行计价的,并未将资产增值的问题考虑到资产核算当中,而对于预期收益以及无形资产等因素也未予以充分考虑,增加了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

(三)为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必要条件

由国有企业资产估值管理办法可知,国有企业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前必须对其当前资产进行估值和确认。资产评估机构以约定的时间为基准,根据企业资产估值的目的,在对被估值企业资产进行评定估算后,给出资产估值报告。将资产估值报告传给委托单位审查,而后,再由委托单位报当地资产估值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在确保估值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的基础上,使被估值企业的资产顺利进入产权交易市场,进而为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必要的基础和前提。

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资产估值的方法研究

(一)资产估值范围的确定

资产估值的范围通常是以企业资产估值的目的来确定的,估值的目的不同,其资产估值的范围也不尽相同。具体分析如下:若资产估值的目的是对原国有企业进行全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则需要对企业的整体资产进行估值。在估值过程中,既要考虑企业历史资产的账面价值,也要将账外资产予以充分考虑;既要将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对其生产和经营予以一定支撑的资产纳入考虑范围,又需要考虑到并未参与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产以及企业的闲置资产。同时,还需将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以及企业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进行充分考虑。就现阶段而言,我国国有企业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时,应对以下5类资产进行具体估值:(1)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企业的土地、管网以及机械设备和房屋等;(2)流动资产。流动资产主要包括了货币资金、短期证券以及存货等;(3)专项资产。专项资产主要包括了在建工程以及专项物资;(4)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了可确指以及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如劳动力价值、知识产权等;(5)长期有价证券。长期有价证券主要为经营性长期资产。

(二)资产估值程序

1.申请立项。国有企业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展开其资产的估值工作。在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以后,向与其同级的资产估值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企业的资产估值立项申请书,其中,存有特殊情况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具体立项。而后,资产估值的行政管理部门对国有企业所提交的资产估值立项申请进行核对和审查,对于符合估值条件的予以批准,并下达立项申请。

2. 资产清查及评定估算。资产清查与评定估算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的核心环节,不仅关系着企业资产估值的结果,而且对于企业整体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成败也具有重要影响。

资产评估机构根据资产清查的结果,通过选择适当的估值方法,对其所要负责估值的国有企业资产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并向委托企业出具资产估值报告书。在进行资产评定估算时,企业在配合估值单位相关工作的同时,还应监督评估机构做好资产评定估算的以下几个步骤:(1)估值方案的制定。估值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了企业资产估值的范围、内容以及估值的重点项目和估值方法等。此外,在进行估值方案的制定时,还需将估值的时间安排、估值步骤等予以充分考虑。在此基础上,明确企业资产估值的组织领导以及各个估值人员的估值分工,并对估值的质量标准做出明确规定,以确保估值方法的科学性和估值结果的可靠性。(2)资料收集。资料收集工作的实质就是对企业资产估值时所需的各种资料和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的过程。所收集的资料除了来自评估机构对企业资产清查外,还应对国家关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资产估值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类资产的历史资料与资产在现行市场的价格资料和企业的历史经营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同时,评估机构还应对国有企业在进行资产估值后的预期收益与资产估值时所需的各类经济参数进行搜集和整理。(3)评定估算。评定估算工作实际上就是对国有企业资产的评估价值进行确定的过程。根据资产清查的实际情况,确定出最符合企业当前资产现状的估值方法。在结合所收集到的资料的基础上,对所确定的基本估值方法进行补充和完善,从而使估值结果尽可能地接近企业资产的实际情况。(4)出具估值报告。资产评估机构对委托单位进行资产估值的内容以及资产估值结果的最终文件即资产估值报告。通常情况下,企业的资产估值报告主要包括了说明、基础数据以及最终结果和评估机构在进行资产估值工作中所积累的相关经验以及遇到的各类问题和估值附件等。在企业方面,需要委派专人对资产评估机构制定估值报告的过程进行监督,对于其中与企业实际资产价值明显不符的资产项目应及时提出,并提交给资产估值结构,经核实无误后,对此类资产价值进行重新估算。

3.验证确认。验证确认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资产估值的最终环节。当国有企业收到由资产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资产估值报告后,移交其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将估值结果上报至企业所在地的资产估值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在资产估值的行政管理部门方面,其通过对接收的资产估值结果进行审核、验证和确认,进而向即将改制的国有企业下达资产估值结果的确认通知书。此后,国有企业便开展了全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

(三)国有企业资产估值方法

就现阶段而言,较为常用的国有企业资产估值方法主要包括了收益现值法、清算价值法以及重置成本法。

1.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是指通过对所要估值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进行估算,并将其折算成现值,以其确定所需估值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估值方法。

P=Ri(1+r)-i

P为收益现值,Ri为第i年的纯收益,r为折现率,n为估值期。

2.清算价值法。清算价值是指企业出现财务危机而导致破产或停业清算时,把企业中实体资产逐个分离而单独出售的资产价值。清算价值法就是根据企业当前所有资产的变卖价值对企业自身价值进行确定的一种方法。

3.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则是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以重新购置或是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估值对象为目标,用此过程中所需的全部成本与估值对象自身的实体性、功能性和经济性陈旧贬值做差,并将该差值作为估值对象现实价值的一种估值方法。

各种资产估值方法的适用条件及优缺点如表1所示。

以上三种方法均存在于不同的适用条件,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可机械地按某种模式或某种顺序进行选择,必要的时候还可以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将各种方法结合在一起使用,但要保证每种估值方法所依据的假设、前提条件、数据参数的可比性,保证估值过程的科学性、合理性,结果的可比性和可验证性。整体资产估值和单项资产估值存在一定的区别,它们分别适用不同的假设前提和估值方法。这主要是因为,单项资产估值对象一般是单纯的一项资产,例如,一台设备、一件厂房等,它们不管数量多少,最大的特点是不能形成一个有获利能力或生产能力的有机整体,所以一般适用重置成本法。但整体资产估值的对象是一组具有获利能力或生产能力的资产的组合,且它们相关程度高,只有组合在一起才能发挥其重大作用,这样的资产组合很难在市场上找到相同或类似的参照物,而且往往涉及到无形资产,故不能使用重置成本法,而应该通过预估其未来收益,采用收益现值法最为恰当;当然,对于濒临破产的企业,一般采用清算价格法。

五、对国有资产估值时需注意的问题

国有企业资产估值时需注意各类问题,一方面可以使资产估值的结果更加贴近企业资产的实际价值;另一方面也为国有企业后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必要的基础和前提。

(一)避免仅以净资产作为混合所有制资产估值的基础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种形式是管理层收购(MBO)或经营者持股的做法,无疑,这一改革对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企业管理者自卖自买、自行定价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表2是部分国有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有关资料。

从表2中可见,通过管理层收购的价格及其与每股净资产的比较,显示了我国上市公司产权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严重的“净资产情结”,它们在改革过程中根本不进行资产估值或者即使进行估值也不按照估值结果操作,存在很大的资产流失的空间和可能。所以,要综合考虑各个因素,不能仅以净资产作为估值依据。

(二)避免以清产核资替代资产估值

清产核资的实质是对其现有的存量资产进行的盘点和清理,确保企业的账物相符,并将价值标准选定为企业的历史成本,进而对企业资产进行确定的一种方法。资产估值是在企业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通过借助科学的评定估算方法对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重新的评定估算,其考虑的不仅是企业资产自身所拥有的价值,还需将其使用资产所产生的预期收益以及货币的时间价值等纳入资产估值工作当中,所反应的是企业当前各种形式资产的总价值。因此,并不能将清产核资视为资产估值而将其进行取代。

(三)估值方法的合理选择

就现阶段而言,企业资产估值方法主要包括了收益现值法、清算价值法以及重置成本法等。在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由于需要对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估值,而所选用的估值方法根据企业资产类型的不同也存在着较大差异。例如,当评估机构对“商誉”这种无形资产进行估值时,由于其实质是一种无确指的无形资产,同机械设备等其他有形资产相比,并不具备账面价值,因此,可采用收益现值法对其所具有的价值进行计算。而对于机械设备和专项物资等有形资产而言,则可采用重置成本法对其所具有的价值进行评定估算。

(四)资产估值过程中所选取的参数和指标要高度统一

在对国有企业进行资产估值时,所选取的各类技术参数以及经济指标除了需要具有较高的标准化程度后,其口径还需保持高度一致。否则,最终所得资产估值结果将缺乏可比性,在降低结果可信度的同时,也使得国有资产的估值价值与其资产的实际价值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扩大,使资产估值工作本身失去了价值和意义。

(五)评估机构的正确选择

资产评估机构对国有企业资产估值的结果不仅需要得到资产估值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国有企业自身的认可,而且还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进而增加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可行性。国有企业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前,需要谨慎选择资产评估机构,应通过尽量选取具有丰富经验和较高信誉度的评估机构来提高其资产估值结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在选择评估机构时,企业负责人应事先对纳入选项中的各个估值事务所进行详细而全面的调查,在充分了解估值事务所的估值经验、人员经历以及估值准确率与估值设备水平的基础上,通过对比,进而选择出最优的评估机构,以确保在资产估值的初始阶段便为其获得有效而准确的估值结果提供良好保障。

结论

本文通过阐述混合所有制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概念,并对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必要性进行分析,进而引出资产估值在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从确定资产估值范围以及资产估值程序等方面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资产估值的方法做出了系统探析。未来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资产估值方法的研究与应用力度,对于促进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及国有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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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混合改制方案范文第4篇

上海市国资委主任凌宝亨说,目前,上海88个行业都有国资介入,其中前20个行业占国资的85%,前10个行业占国资的60%。即便是只在前10个行业保留国资,国有资产也占绝对的优势。上海新一轮国资改革“有进”也“有退”,进退的目的是实现国资保值增值,发挥国有经济主导竞争力;进退的形式是因“业”制宜、因地制宜,概括而言,有三种模式比较典型。

一、“以进待退”型:上海百联集团重组

2003年4月24日,全国最大的商贸流通企业集团――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这是由上海市国资委将原有的上海一百集团、华联集团、友谊集团和物资集团合并而成的大型国有控股集团。新集团总资产超过280亿元,年销售额突破700亿元,涉及包括5家上市公司、多家中外合资企业在内的50多家公司,业态几乎涵盖了商业流通业的所有领域,这是上海国资改革的前奏。

2004年4月7日,百联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第一百货吸收合并另一家上市公司华联商厦,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上的首例上市公司吸收合并案。“这是百联重组后迈出的第一步”,为日后的整体上市留下了“很大的想像空间”。

解读:在有些领域,进是为了退,先进入产业,再择机退让股权。将商贸流通领域国有资产重组成立百联集团,将酒店和旅游领域国资重组成立锦江国际集团,把国有资本集中起来形成优势,把产业做大做强,最终目标是产权多元化。

二、“以退待进”型:上海电气集团改制

2004年1月1日,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拿出核心产业约65亿元净资产,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上市。3月2日,上海第一个特大型国企改制成混合所有制的案例水落石出:3家民营企业和2家国有企业前来注资。全新的混合所有制新企业――上海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90.11亿元。3家民营企业广东珠江投资有限公司、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汕头市明光投资有限公司占20%股份,上海电气集团、宝钢集团和申能(集团)有限公司3家国企占80%的股份。各股东之间功能互补,形成了上下游产业链关系,如宝钢是电气集团的原材料供应方,珠江投资和申能集团是电气集团电站设备等产品的需求方。

按照整个改制计划,引入境内投资者,成立内资有限公司是上海电气集团重组行动的第一步。第二步是引入境外投资者,实现境外上市。

电气集团还将成立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集中管理处置剩余资产291家企业的约80亿元净资产。

解读:退是为了进,先进行退股,推进产业做大。对电气集团实施股份制改革后,国资的控股比例会有些收缩,但随着产业的发展,国有权益不会减少,反而会“水涨船高”。

三、“民资倾斜”型:上海轻工集团拆分

2004年3月,上海轻工控股集团改制方案出台:配合各区“一业特强”的产业规划,轻工集团下属的企业除6家二级企业外,绝大部分将下放到区级层面管理。此前,轻工集团已将161家民营化改制企业的党群关系进行属地化管理。

国有企业混合改制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国有企业 混合所有制 建议

一、国有集团现状概述

从我国国有集团发展历程来看,国有集团受计划经济的影响较大,严重缺乏市场化发展的经验,在发展理念和行为上存在过于保守或过于激进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组织结构存在缺陷。绝大多数国有集团是由行政机构改制形成,故管理仍处于行政隶属关系阶段,内部组织结构的规范性较差。[1]同时大量集团企业自身经济实力较弱,无法有效发挥投资中心和集团主导的作用。

第二,管理体制规范性有待加强。国有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无法结合市场环境、行业特征、产业特点与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来制定未来的发展战略和规范内部管理机构,这直接导致内部综合协调能力下降。虽然总公司与子公司间有明确的产权关系,但受制于行政管理模式,内部制度的可执行力大打折扣。

第三,经营效率不足。与民营企业集团相比,国有集团在管理理念和技术更新等方面与其相距甚远,导致国有集团的经营效益大大低于同等规模的民营企业集团,但它却占用了大量的经济资源,造成了资源浪费。同时,由于出资人缺位的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使对国有集团的前瞻性较弱,管理者难以具备长远的发展眼光,进一步加剧了过度投资、抵消投资等问题的发生。

第四,市场化程度不足。如今大部分国有集团子公司对市场经济体制的适应能力已经大幅加强,然而由于尚未真正触动国有制的根基,因此国有集团尚未真正实现市场化。一方面,国有企业的目标市场仍局限于不完全产品市场的交易层次内,另一方面,国家对国有集团进行倾斜性经济资源注入或救助陷入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这种形态对市场化造成了严重破坏,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实现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目标。[2]

二、国有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经过长时间的改革,虽然我国的国有集团在走混合所有制的道路上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果,但依旧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对进一步深化改革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第一,对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制定的认识程度不足。不重视制定改革方案,其结果就是方案与企业发展战略出现严重偏差,甚至部分国有集团的发展战略清晰度不足,投资方向过于多元化,主营业务不明晰。这样一来,在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国有资本去留和混合程度难以确定的问题,资金、人才、土地等资源的合理配置自然无从谈起。[3]

第二,企业管理方式陈旧。大部分混合所有制的国有集团仍处于形式上混合的状态,管理模式未出现改变是这一问题的典型表现。虽然国有集团的子公司实行了混合所有制,但极度欠缺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理念,这样导致公司的治理结构未完成商业化、实质化的转型,无法形成具有较高透明度和制衡性的管理模式。这一现象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国有控股企业中尤为明显。

第三,尚未形成有效的后评价体系。在国有集团所属企业的混合制改革中尚未形成有效的后评价体系,无法对所有制改革后企业在资源配置、管理体制、创新机制等方面的优劣进行有效地评价,导致难以对国有企业所有制的改革方案开展指导和调整。

三、促进国有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建议分析

(一)加强国有集团的管控能力

强化战略统筹、形成协同优势是集团运作的首要任务。作为集团的“大脑”,总部应始终处于战略高度,统一调度所有子公司。完善集团母子公司体制,核心在于做到“三个强化管控”:首先强化战略管控,通过制定科学的整体的中长期发展战略,使母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保持高度一致性;其次强化财务管控,加强集团的预决算管理,实现资金统一调度,能够最大限度保证资产的有效使用;最后强化人力资源管控,完善人才培养、选拔、激励与考核方面的管理。三个强化能使集团对子公司的“物、才、人”进行全面管理,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4]

(二)加大集团内部重组整合力度

优化资源配置,使资源能够向核心骨干企业及具有独特优势的中小企业聚集。核心骨干企业及具有独特优势的中小企业对集团发展主业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集团应始终围绕主业打造核心业务板块,合理配置资源,整合经营内容相似的同类业务的资源以达到发挥规模优势的目的。此外,集团还应加速清理、调整不具备市场竞争优势、非主业资产及低效企业资产,将法人层级始终控制在三级以内,从而形成二级骨干企业与三级优势中小企业共同发展的局面。

(三)积极引入外部资本,推动核心骨干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产权制度改革是国有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中首先要面对的挑战,若改革不触及产权,那么终归只是纸上谈兵。引入外部资本走产权多元化道路,为国有集团注入大量的新鲜血液,这是转变企业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引入外部资本的主要途径有三种,一是盘活存量资产引入增量资本,二是合资新设企业,三是推动国有资本从不具备市场竞争优势的企业中退出。在产权制度改革中,需要根据企业的功能定位准确把握产权制度改革的“度”。除了少量具有政策性职能特殊目的的企业外,在市场竞争领域内的所有国有企业都应积极引入外部资本,对提供公共产品,经营范围涉及民生等领域的核心骨干企业,国有资本应保持绝对控股地位,而对优势支柱产业或金融业中的核心骨干企业,国有资本可保持相对控股。[5]除此之外的国有企业均应严格遵循市场规则,做到进退有序、合理流动,最终实现全部放开。

(四)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加速优质企业上市

推进优质企业上市,可以为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企业上市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发展过程中资金不足的问题,也对转换体制机制和规范运作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国有集团应加大在企业上市方面的关注度,通过充分利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实现优势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国有集团应大力推进核心业务资产注入优势企业,帮助其实现整体上市,使上市公司成为国有集团优质资产聚集的主要载体。对目前尚不满足在主板或创业板上市条件的企业,可先在新三板挂牌。这样一来,能够显著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美化市场形象和提高认知度。同时近年来,我国正在完善新三板挂牌企业转主板机制建设,通过在新三板上市,企业能为后续向主板转移打下牢固的基础。

四、结语

组织结构存在缺陷、内部管理体制的规范性较弱、经营效率低是国有集团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些都是国有资本“一股独大”的落后体制形成的。要真正实现国有集团的跨越式发展,必须通过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式,从而实现合理配置资源、提升管理水平和完善治理机制。

(作者单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天津分公司)

参考文献

[1] 童露,杨红英.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联合重组与公司治理――基于中国建材集团的案例分析[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5(10):39-44.

[2] 卢俊,仝荣伟,叶佳敏.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问题及对策――基于中信国安集团案例的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15(05):137-143.

[3] 温国林,卿松.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5(34):6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