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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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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

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风险成因;风险评价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经历了从禁止到允许的过程,直到1993年才逐步开始允许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随后,农村土地流转在全国各地相继展开并日趋活跃。随着我国政府对土地、户籍制度进行深入改革,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就业以及土地流转收益逐渐体现,各地农村土地流转明显活跃,流转模式呈现多样化,而且呈现出明显的地区差异特征。然而部分地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操之过急,以超常规的速度实现城市空间扩张和农业规模经营,这些盲目而不因地制宜的土地流转行为逐步暴露出各种问题且潜在着不断向社会释放的风险。学者们对农村土地流转风险的研究逐渐增加,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农村土地流转风险表现的研究

国内学者们对农村土地流转风险的表现做了大量研究,卿海琼等(2009)认为流转前、中、后都会发生风险,由于监管制度的缺失,政府部门易出现圈地行为;流转双方流转行为不规范,缺乏正式合同的保障,导致经济纠纷的产生;一般土地流转期限较长,这样会使农民承担薄利风险;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在土地转出后农民没有顺利就业,将会影响社会的稳定。蒋永穆等(2010)认为多种因素导致农村土地流转风险的发生,流转双方都会面临利益受损的风险,当流转双方利益相矛盾时,会导致,国家对粮食生产和种粮大户缺乏政策扶持,因此种粮积极性受到抑制,导致粮食产量降低。庞惠元等(2016)在对陕西关中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发现,土地流转存在粮食安全风险、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法律风险、农民生活保障风险。李毅等(2016)对浙江省A乡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发现土地流转风险主要表现为经济风险、社会风险以及自然风险三大类,其中经济风险包括契约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粮食安全风险及政策风险,社会风险包括社会矛盾与公信力风险、寻租风险及社会保障风险,自然风险包括景观美学价值风险、生态组分风险。魏家国(2013)认为农村土地流转风险是普遍存在的,把风险分类为自然灾害风险、产业政策调整变动风险、经营与违约风险。魏磊(2015)指出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风险有:土地用途变更或劣田驱逐良田的风险、土地资源浪费与社会冲突风险、农民权益保障风险以及流转后耕地的土地权利叠加风险。李中(2012)研究发现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主要面临着社会风险、经济风险、主粮保障风险、文化以及教育风险。

二、关于农村土地流转风险形成原因的研究

任何事物的产生、发展与变化都有其客观规律和内在原因,农村土地流转也不例外,学者们对农村土地流转风险成因的研究视角主要分为以下三个层面:

第一,由市场和监督管理机制缺位导致农村土地流转风险产生。杨利娟(2014)认为我国目前土地流转市场缺乏规范的运转环境,未形成土地流转双方信息有效对接机制,相关政策引导宣传没有到位,导致及时有效的土地流转信息传达不到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阻碍农村土地流转的推进。伍业兵(2009)认为当前土地流转管理制度不规范,流转信息不对称,农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导致流转渠道不畅,影响农地流转的进程,

第二,由法律机制的缺失导致农村土地流转风险产生。卢泽羽(2015)认为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法律机制不够健全,诸多法律规定过于模棱两可,相关内容和程序缺乏可操作性,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普遍存在流转协议不规范,最终导致侵权行为时常发生。扈红英(2012)指出农地流转纠纷渠道不畅、相关法律没有普及到位、管理机制缺失是引发土地流转安全以及社会安全问题的根源。

第三,政府目标与农户诉求之间的矛盾导致农村土地流转风险产生。杨小成(2009)认为合同本身不完善以及流转手续不齐全,引发农户之间的利益冲突,政府部门过度干预农村土地流转,事实上侵害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之与民争利,极大地破坏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金学明(2013)指出有些地方干部在农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制推行土地流转,以权力压迫农民就范,也有些地方出现违法违规用地、滥占耕地现象,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高强制性的土地流转,把土地流转作为增收的手段,这些都会导致土地流转风险的发生。

三、关于农村土地流转风险评价的研究

对农村土地流转风险进行评价,能为政府部门科学地制定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控政策体系提供理论依据,从现有研究文献可看出,关于农村土地流转风险评价的研究方法主要分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李雪萍(2012)运用层次分析法评价农村土地流转风险,构建递阶层次模型,计算出风险影响因素的相应权重,风险因素的影响程度从大到小排列顺序为社会风险、政策和制度风险、市场风险。吴冠岑(2013)运用风险矩阵对乡村土地旅游化流转风险进行了初步评价,结果表明收益分配和利用结构失衡是导致乡村土地旅游化流转风险产生的主要因素。苏海珍等(2016)运用ISM模型评价了土地流转的风险,研究结果表明,其中最核心的风险源为农用地面积和农产品产量的变化程度以及农产品价格的波动程度。罗景峰(2017)运用区域环境风险系统理论,深入分析乡村土地旅游化流转风险系统及其影响因素,并利用灰色统计方法和二元语义方法构建乡村土地旅游化流转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及其综合评价模型,结果表明,粮食安全受威胁程度和收益分配不公平程度是影响风险等级的主要因素。

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范文第2篇

商水县委、县政府深刻认识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贯彻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具体体现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曰是党根据当前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把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趋势、顺应广大农民意愿做出的重大决策曰是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曰同时也是商水县农村农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此,商水县委、县政府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放在农业农村工作中的重要位置,深入调查研究,出台政策,组织成立了野商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冶渊商办也2010页88号冤,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为推进商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奠定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制定了叶商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曳渊商政也2010页52号冤,其中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奖励措施和流转原则,各乡镇场、办事处按照县政府意见成立了相应组织,出台了更为细化的实施意见。为商水县农村土地流转健康有序的进行提供了政策保障和支持。

2搭建服务平台,规范服务管理,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1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组织

2010年5月,县政府以农业局为依托,成立了商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大厅。截至2011年底,大部分乡镇场、办事处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领导小组,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同时行政村确定1名村级土地流转联络员,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县有服务大厅、乡镇渊场办冤有服务中心、村有信息联络员的三级联动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确保野流冶得动、野转冶得出。

2.2强化管理,完善制度

一是制订了土地流转信息采集、上报、、存储制度。二是规范了基本操作规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在依法、自愿、有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统一格式的书面流转合同。由县农业局统一印制标准合同文本,各乡镇场、办事处及流转农户按照县里提供的标准合同文本签订合同,从源头上解决了农民因土地流转而引发的矛盾纠纷。三是及时把土地流转资料登记归档。四是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较大、时间较长的项目加强监管,及时登记备案,确保土地流转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2.3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调处机制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商水县农村土地流转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2011年商水县按照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曳的规定,成立了叶商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曳渊商政办也2011页47号冤,依托县农业局农经管理部门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指导乡村健全调解机制。各乡镇场、办事处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庭,逐步建立健全乡镇村调解、县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体系,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落实扶持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调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积极性

3.1制定财政奖补政策

2010年县政府下发了叶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曳渊商政也2010页52号冤,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扶持基金,对当年一次连片流转土地面积达到6.67hm2、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流入主体1万元的奖励。以6.67hm2为起点,每增加6.67hm2财政奖励资金增加1万元,用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经营主体的生产能力。同时整合各项涉农项目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土地流入主体的支持力度。对乡镇场、办事处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并经验收达标的奖励1.5万元。

3.2核实6.67hm2以上规模流转面积,确保财政资金落实

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叶商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曳,制定了6.67hm2以上规模流转核实认定程序院一是土地流入户持和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标准文本向乡镇场、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核申请曰二是乡镇场、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受理后,组织专门人员对土地流入户申请认定的地块进行实地丈量,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填写叶商水县农村土地百亩以上规模流转认定材料曳,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后报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领导小组办公室曰三是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办事处报送的认定材料进行复核,采取实地丈量、走访土地流出户、夏季验收的秋季回访,秋季验收的次年夏季回访,2季核实予以认定、在商水县农业信息网站和县土地流转服务大厅公示等方法,切实把6.67hm2以上土地规模流转面积和户数核准、核实。2011年6.67hm2连片规模流转认定面积448.47hm2,占流转面积的3.8%,涉及农业种植、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种植大户25家。

4做好宣传,示范引导,解除农民群众后顾之忧

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范文第3篇

摘要:三农问题的核心之一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立与完善,而相伴而生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问题。本文旨在深入研究有关土地流转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湖北省和国外土地流转实践,对湖北省土地流转和基于土地益物权担保融资创新进行相关分析,并选取相应关键影响指标进行回归分析,以确定阻碍土地益物权担保融资的关键数据指标,为经济金融决策层提供一些可借鉴可操作的政策建议、推进及改革的方向。

关键词:土地益物权;土地流转;担保融资

一、湖北省农村土地流转实践(武汉为例)

截止2011年下半年,全省90%的农户稳定和完善了承包关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开始步入市场化、规范化轨道。近年来,作为省会的武汉市在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上做了一些积极探索,有力地促进了现代都市农业发展。

(1)武汉市农村土地流转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7年以前是自发阶段,主要发生在1998年至2006年期间。由于比较效益低、税负重,农业生产不赚钱甚至亏本,耕地大量抛荒。农民将承包地以极低价格或零价格出租、转包,这一时期土地流转的范围和数量较小,扩展速度较慢,呈自发、无序状态。

第二阶段:自2007年以来,在中央政策鼓励和政府积极引导下,土地流转加快推进。2008年,全市7个涉农区新增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624万亩,累计流转面积达到577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8.82%。通过推进土地流转,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武汉市推进土地流转的主要模式

在推进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全市各地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大胆摸索,创造了一批具有武汉特色的土地流转模式。

1、 以龙头企业带动土地流转。以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业基地为依托,积极引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实行“公司+基地+农户”或“订单农业”模式,带动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

2、以主导产业带动土地流转。各涉农区结合推进农业主导产业的区域化布局,引导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向主导优势产业和重点区域集中。

3、 以股份合作组织带动土地流转。有些二、三产业发展较好、集体经济有一定实力的村,组织、引导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规模经营,农民按股分红,入股农民可安排就地打工和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

4、吸纳社会资本带动土地流转。各地积极引导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经济实力的致富能人回乡创业,通过致富能人的资本和号召力带动当地农户进行土地流转,集并土地,创办农业公司,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技术操作、统一机耕机整、统一病虫防治、统一订单销售”的模式进行规模经营

二、影响农业土地流转主要因素的回归分析

从以上对武汉土地流转模式和及土地用益物权抵押的分析,我们可以归纳出以下几个可能对农村土地流转及其规模经营产生重要影响的几个指标性因素:乡村从业人员、乡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现代化耕种面积、乡镇信用社贷款额度。并进行回归分析:

在此我们将土地流转面积设置为因变量,自变量即为剩下的四个因素。由eviews统计分析结果如下:

1、建立回归模型:

tdlz=b0+b1*czzc+ b2*xccyry +b3* ncldz +b4*gdmj+ b5*xdny + b6*nydk

2、利用eviews软件对摸型进行估计,得到如下回归方程:

tdlz=―7371.785+4.631531*xccyry ―22.13069* ncldz +1.099497*xdny + 0.10797*nydk

R2=0.980321R2=0.975984

从上述回归结果来看,R2=0.975984说明样本回归直线的解释能力为97.6%,说明这几个影响因子(解释变量)对土地流转解释部分占97.6%,说明模型的拟合优度较高。

三、结果建议

从上述结果可以看出,对于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的因素主要是农业贷款、现代农业科技水平、乡村从业人员数量、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

1、关于农业贷款:就湖北省的情况来看,目前农村信用社提供的贷款额度平均每笔在10000―30000元,其中10000元以下的占60%左右,土地金融供求差额差距很大。而当前农村信用机构信贷产品多为大小额农贷和传统的工商业贷款,贷款期限较短,而现代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则需要的资金周期期限更长。

因此,本文认为开展基于土地益物权的担保融资不失为一种良策。政府机构应当加快发展农村动产抵押业务,与基于土地的融资形成良性互动,同时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加快市场建设,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土地融资的开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2、关于农业现代科技水平:农业科技进步,可不断为农业提供大量先进的各类农具、农业机械、运输工具、生产性建筑设施等,从而改善和提高现有农业生产技术装备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生产规模效益化,成本降低,提高投入产出率。因此,对于政府来说不仅要加大对农业科技研发的投入力度,同时要做好农业科技的宣传、推广和培训工作。以改善现代农业的发展现状,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3、关于乡村从业人员:不管是何行业的发展人力资源是核心,农业发展也不例外。要改善这种境况,就得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村人民的生活水平,才能吸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将科技和管理人才加入到农村经济建设中去。而实现这些目标的前提是对于农业的信贷支持,尤其是对于农村承包经营者或企业参与土地生产经营资金支持,用土地益物权的担保融资创新可提高农村融资信贷水平,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

4、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我们从模型中可以看到,正是因为经济的发展很多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造成农村劳动力的大幅减少,才催生了农村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使土地资源得到集中、高效的利用,产生规模效应。

目前,在湖北天门市进行了土地益物权的抵押担保贷款试点,从实践过程来看出现诸多问题,当然前提是要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试点说明国家正在努力放宽政策限制,对土地益物权担保融资持积极态度。同时,试点中出现的诸多障碍,比如:缺乏农业大额贷款等,和我们模型是一致的。(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3年3月1日起实行。

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范文第4篇

1.均田承包制以及将耕地在本村成员内部平均分配就是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质。然而,随着人口的变化很多农村的土地调整也变得相对频繁,这对农民对耕地的长期性投入有很大影响。中央政府很快就认识到了这一点,相对出台了相关政策与承包关系的确定进行强调。1984年中央1号文件对土地承包期限进行了规定,其期限为15年。1993年中央国务院11号文件将原定的承包期限又延长了三十年。对于延长土地承包期限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违反土地政策的现象,1995年国务院批发了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对承包合同的严肃性进行了强调与维护。而1998年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一次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同时要抓紧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律规律,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2003年3月1日起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在耕地承包期限不变,国家对家庭承包经营权实行物权保护的基础上,法律强调了三十年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一次对“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长久不变”这一原则进行强调。

2.许多农村在分配承包地过程中通常按照一定标准将土地分成不同等级,在对土地进行优劣搭配,从而导致土地的极端细碎,使家庭劳动成本大大加大,使实现规模经营的实现变难。

3.村民承包权的性质是身份权,村民身份的失去会导致土地承包权利的丢失,然而对于自愿放弃村民身份的农民却没有做到补偿。所以,从某种程度来说,对农民流动有限制,对农民土地的意愿是种阻碍。

二、土地流转对农村经济的影响

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范文第5篇

各有关村:

为切实做好土地流转到期后的完善工作,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确保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县委县府总体部署,现就我镇深化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化完善土地流转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全面完成流转到期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工作,切实解决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流转工作,健全土地流转长效机制,努力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二、基本原则

开展深化完善土地流转工作,必须坚持和把握以下原则:

1、坚持着眼稳定,有利发展的原则。既要稳定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又要尊重种养大户承包土地的历史,维护种养大户的权益,保护现有的生产能力,进一步巩固并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2、坚持尊重民意,积极引导的原则。深化完善工作必须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以农民自愿流转为原则。在工作方法上,要通过政策鼓励和典型宣传等手段,积极引导,深入做好农户的思想工作,切忌以行政手段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强迫农民流转土地。

3、坚持规范程序,公开操作的原则。深化完善工作必须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规范工作程序。

4、坚持有偿流转,收益到户的原则。坚持实行有偿流转,流转收益要足额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流、扣缴,以切实维护农户的承包权益。

5、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历史的原则。深化完善工作既要尊重种粮大户承包土地的历史,又要结合当前实际情况,遵循现行法律、法规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三、有关政策

1、积极引导农户流转土地。在全面落实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对流转到期的土地,要积极引导农户继续向种粮等大户流转,促进农田规模经营的稳定发展。

2、提倡实行委托流转方式。对流转到期的土地,可提倡继续采取委托流转的形式,即由农户委托村进行转包或出租。

3、实行承包大户准入制度。对参与委受托流转土地承包的大户,应具有相应农业规模经营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或拥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设施,在同等条件下原承包大户有优先承包权。

4、坚持公开公平流转土地。对流转到期的土地,提倡通过招标的办法确定承包大户和流转价格。也可本着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承包大户和流转价格。流转到期的土地属基本农田和现为种植粮食的,流转价格要依据种粮收益合理确定。如采用公开招投标的,可实行明标明投,也可实行明标暗投。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参与投标者,应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押金)。为切实维护原承包大户的利益,如原大户资产较多且数额较大的,可由大户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采取按评估价作为竞投的附加条件,以确保原承包大户的利益不受损失。

5、切实规范土地流转期限。土地流转给种养大户期限,不宜定得太长,可根据土地流转后经营内容的不同,一般以5至10年为宜。

6、严格做到流转收益到户。除村房屋、晒场等资产出租及机动田流转收入归村所有外,农户委托村流转土地的收益,按投标确定的数额,必须足额到户。要坚持流转收益一年一清,村要督促大户每年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并将应归农户的收益及时支付到户。

7、努力规范土地流转手续。通过协商或公开招标形式,确定承包大户后,村必须与大户签订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出租合同,明确流转土地的经营范围、流转价款及结算方式、流转到期后的投入资产的处置等双方权利义务,做到手续完备、规范。

8、切实加强土地流转管理。要严格坚持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性质,如需土地复耕的,应向大户收取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承包期内,种养大户不得转包。确需转包的,必须经村同意。出现土地流转纠纷后,各村要及时调解,妥善处理。调解不成的,县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要依法及时进行仲裁。

四、时间安排

整个深化完善土地流转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11月5日)

①镇成立深化完善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各村也要建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②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深入了解,摸清“四底”,即二轮土地承包的现状底,承包到期大户的现状底,放弃“口粮田”户的情况底,农户的思想底;③镇制订实施意见。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11月5日—11月20日)

①召开村两委会,研究制订切合本村实际的实施方案;②资产评估,委托中介机构对原承包种养大户资产进行评估;③组织招标,拟订《招标细则》,张贴招标公告并组织竞投;④签订好承包合同,一是签订好大户承包合同,二是完善与农户的承包合同,对原签订的“口粮田”、“责任田”承包合同已到期的,在这次完善中,村与所有农户应重新签订《土地承包补充合同》,做到合同的期限与承包权证的期限一致。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

镇工作组开展自查,指出存在问题,查漏补缺,进行资料整理,总结汇报,迎接县工作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化完善土地流转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十分艰巨而复杂的工作,事关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涉及村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抓实抓好。村书记、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