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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对净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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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对净利润的影响

股权激励对净利润的影响范文第1篇

伊利股份于2006年4月24日股改后复牌当天出台了股权激励草案。随后在2006年12月28日在公司董、监事会审议通过,正式确定将5000万份伊利股份股票期权分别授予公司高管,占当时股票总额的9.681%。每份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8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l股伊利股份股票的权利。期权授予日为2006年l2月28日。

1、关于行权价格

该方案的行权价确定为股权激励草案摘要公告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除权后的价格为13.33元。此后由于实施利润分配和发行认股权证,行权价调整为l2.05元。这一价格水平相当于在股权分置改革前按市场价格购买公司股票,价格的确定还是相当公平的。

2、关于行权条件

该方案明确规定,激励对象首期行权时公司必须满足上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l7%,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而在2007年4)130日的公司公告中,这一关键条款已被董事会以确定业绩考核指标计算I:1径为名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为在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基础上加上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本身对净利润的影响数后与上一年相比的实际增长率。之所以这么修改,我认为是由于股权激励幅度非常大,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对等待期净利润的负面影响将非常明显。如果严格执行原计划,激励对象很可能无法行权,从而失去潜在的巨额收益。伊利股份激励对象既想获得股权激励,又要剔除期权费用化对净利润的影响,这种做法不仅在国内绝无仅有,在国外也非常罕见。

3、关于行权安排

该方案的行权安排是:激励对象首次行权不得超过获得的股票期权的25%,剩余获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可以在首次行权一年后的有效期内选择分次行权或一次行权。在这种规定下,必将产生后期激励不足,使得激励方案大打折扣。因为伊利股权激励的行权价是12.05元,在激励方案推出后,中国股市进入牛市,上证指数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创下了6124点的历史记录,而伊利股份的股价最高达到38元。在牛市中高位变现,高管们将获利颇丰。如果均匀行权,牛市结束,股价可能会深幅调整,高管们的利益显然会受到损失,因此激励对象存在加速行权的动机,这样必将导致后期激励的不足。

4、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股权激励计划按照相关会计制度,需将已满足行权条件的期权作价计入相应的费用科目。按照伊利股份的做法,股权激励费用在初始两年内按照25%,75%的比例全部摊销完毕。即在06、O7年分别摊销l馏5亿元和5.54亿元,这部分费用不带来现金流的变化,对于公司整体权益无影响,但会导致公司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滑,2007年还首度出现亏损。根据财政部精神,激励期权费用应该尽早摊销。伊利股份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长达8年,却要在两个年度内摊销所有激励期权费用。而且明知道这种摊销方式会造成账面亏损,也就是说,公司2007年所赚的钱,全部分给该公司激励对象还不够,而留给该公司广大投资者却是利润亏损。上市公司对高管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结果却是让投资者买单。

5、股权激励的有效性

股权激励的目的在于对管理层实施有效激励,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而伊利股份的股权激励方案能达到有效激励的效果吗?数据显示,伊利殷~2001年至2005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22.7%、19.8%、40.6%、l8.6%$H21.5%,均高于股权激励约定的15%的净利润增长率。也就是说,即使伊利股份的管理层无法让公司保持过去五年来的平均增长率,仍然可以从容获得巨额股份,由此可见该方案行权门槛定得太低。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同为国内乳业巨头的蒙牛2004年上市前,与大摩等风险投资签署了一份“对赌”协议,即蒙牛幕在未来3年内年盈利复合增长率达到50%,否则蒙牛管理层就必须将所持7.8%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大摩等外资股东。两相对比,不免让人觉得伊利的股权激励有向公司管理层输送利益之嫌。由于缺乏股东的有效监督,目前国内上市公司高管层利用股权激励的最主要方式就是通过设定极低的股权激励条件,使高管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最终有可能演变为“股权分红。

二、

股权激励作为对管理层激励的一种方式,能够将公司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利益绑定在一起,使其按照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进行决策,从而有效的降低了公司的成本。在国外,股权激励的应用已经非常普遍,在美国约9O%以上的上市公司都实行了这一制度。而在国内,股权激励机制尚处于起步阶段。近年来不少上市公司开始推行股权激励方案,但是对这些方案的评价则褒贬不一。笔者研究了伊利股份股权激励方案,以此来反映国内股权激励的发展现状。

三、结论

由此我认为,伊利此次的股权激励方案存在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该方案更多的是从公司管理层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落脚点。以总裁潘刚为例,通过这一股权激励方案,身价增值约两亿元!在这场游戏中,以潘刚为首的管理层才是真正的赢家。

股权激励是一把双刃剑,如果用得不好,就会成为向管理层输送利益的手段,剥夺了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伊利股份的案例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现今制定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很多不足之处,需要监管部门加以引导,并尽快出善相应的法规政策,为股权激励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同时,还需要上市公司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构,形成分权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丁芳艳.“中国式股权激励”的三大难题.首席财务官,2006;(11)

[2]卢燕.新准则下伊利股权激励会计处理的多重思考[J].华东经济管理,2009;(3)

[3]刘行健.伊利股份股权激励催生一批富豪[N].证券时报,2006—11—28

[4]何军.伊利股份股权激励再施“手腕”[N].上海证券报,2007—05—08

股权激励对净利润的影响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中小型;房地产;国有企业;虚拟股权

一、前言

股权激励是目前国际通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方式,作为上市公司必不可少的公司治理内容之一,经市场检验后得到了投资者的高度认可。股权激励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正确引导企业经营行为,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将公司管理层持有股权或期权与其承担的责任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及科技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005年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随后又颁布了两个备忘录,股权激励正式拉开序幕。在股权分置改革的基础上,2006年国资委与财政部出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有力推动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按照《关于企业实行自主创新激励分配制度的若干意见(2006)》的规定,涉及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行激励分配制度的实施方案,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当前,部分国有企业还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仍然存在诸多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在2008年CPI周期上行、经济周期下行的背景下,如中粮地产在2009年3月终止了原股权激励计划。随着市场回暖,江中药业、方圆支承、远光软件、烽火通信与诺普信五家公司提出了股权激励的董事会议案。对于中小型非上市的国有房地产企业更需要进行内功的修炼,作为长期激励方式的虚拟股权计划的实施可以缓解短期低迷房地产市场的冲击问题,并为进一步股改做好过渡工作。

二、虚拟股权的相关内涵

(一)虚拟股权的定义

公司通过经营目标责任制基本确定高管、关键技术人员等的基本年薪、效益年薪,而虚拟股权激励是一种在此基础上的中长期激励(奖励年薪),虚拟股权是以股票期权为蓝本设计的一个变通方案。非上市公司实施股份期权激励,首先将公司的所有权划分为若干个虚拟股份,然后根据特定的契约条件,赋予经营者在一定时间按照某个约定价购买公司一定份额公司虚拟股权的权利。这种内部价格型的虚拟股票激励机制的优点,是在股票市场效率不高和股份异常波动时仍能发挥很好的激励作用,它可以在企业高成长阶段最大限度用好企业的“内部因素”。它的弱点是计算和管理稍微复杂,难点在于对公司的虚拟股票的价值进行客观而准确的评估,它主要是靠专家意见来取代股票市场对股价的评判。因此,考虑采用更为简单的变通方式,在虚拟股权的基础上,选用敏感性指标设置一个公式计算发放的激励基金数额。

(二)激励对象

一般来说虚拟股权激励计划只针对高管层及骨干层实施,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认股权证的方式给所有员工。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2008)规定:上市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暂不纳入股权(首期)激励计划。

(三)激励条件

实施股权激励需要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包括健全的资本市场、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监管体系以及透明度较高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因此实施股权激励必须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结合起来。一是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真正代表所有者利益、能够对经理人进行有效约束的董事会,董事会、经理层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二是企业发展战略明确,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良好,经营业绩稳健;近三年无财务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具有持续发展能力。三是企业内部机制改革比较彻底、基本做到了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职位能上能下,同时业绩考核体系健全、基础管理制度规范。

(四)考核标准及确定的方式

上市公司设定的行权指标考虑公司的业绩情况,原则上实行股权激励后的业绩指标(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不低于历史水平,同时采用市值指标和行业比较指标。从已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的上市公司情况来看,上市公司普遍采用净利润增长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作为股权激励的考核标准,并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作为计算净资产收益率的依据。也有部分公司选取了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利润总额增长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这些指标一般用于确定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条件。

(五)考核周期和行权时间限制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2008)规定:分期授予问题。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应与股本规模、激励对象人数等因素相匹配,不宜一次性授予太多,以充分体现长期激励的效应。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每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禁售期不得低于2年,行权限制期内不得行权。禁售期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和业绩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激励对象可解锁(转让、出售)的股票数量,解锁期不得低于3年,备忘录还规定:自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有的企业在行权条件方面还规定,激励对象除在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外,其还需在前一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较其上年增长不低于6%时方可行权。

三、中小型国有房开公司虚拟股权设置

参考其他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结合企业负责人年薪制、国有产权代表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实施的情况来看,通过净利润与净资产两个指标,基本可以体现绩效与资产增值保值的关系,因此就以该两个指标为基础设置一个虚拟股权激励基金的计算公式。考虑到房地产开发的周期性,体现以奖为主、奖罚分明、风险同担的原则,设置一个资金池,来平衡考核期内的奖罚资金,并且设定奖励最高(处罚最低)的限制条件。在正常经营状况下,一般不会出现资金池到行权期结束仍为负数的情况。

首先设定授予数量,控制在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的10%以内,即总股数100股,每股金额1万元。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虚拟股权占总股数的50%,并且以1∶2(风险抵押金:所持虚拟股权)的形式拥有。关键技术人员根据岗位设定所持股权,股权总额为50股,占总股数的50%。虚拟股权持有者在其任职期间不得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份。遇调出、辞职、除名、退休、死亡等情况,公司根据个人所持的股权数,参照上年度股权激励基金计算当年股权激励基金,并发放累计形成的股权激励基金,而购回股权,当股权激励基金为正时,退还风险抵押金。公司解散和清算时,虚拟股权持有者不具有按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为保证业绩目标的设定应具有前瞻性和挑战性,激励对象行使权利时的业绩目标水平要在授予时业绩水平的基础上有所提高,虚拟股权行权的条件是近3年税后利润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占基准年净资产总额35%以上。行权期与经营责任期同周期(以3年为一周期),奖励的虚拟股权激励基金在经营责任期满后予以匀速变现,即每年可获得奖励的虚拟股权变现金额为激励基金总额的1/3。

(一)股权激励基金的计算公式

股权激励基金(F)=|当年净利润(I)×综合业绩评价指标(R)|×调整系数(S)

只有当年净利润(I)与综合业绩评价指标(R)均为正数时,股权激励基金(F)取正值,否则为负值。

1、综合业绩评价指标(R)

R=0.6R1+0.2R2+0.2R3

其中:R1=净利润增长率=(该年净利润/去年净利润)×100%-1;R2=净资产增长率=(该年净资产/去年净资产)×100%-1;R3=净资产收益率=该年净利润/该年末净资产×100%;

2、调整系数(S)(见表1)

(二)奖励最高(处罚最低)的限制

奖励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利润总额的8%,处罚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利润总额的4%。

(三)罚金的提取

若提取比例为负值,则说明公司经营者没有完成经营任务。此时,由董事会按照审计结果,计算处罚金额,从激励对象的激励基金池中扣除。

(四)股权激励基金的计算

以某符合激励条件的小型国有房开公司近5年的财务报表为依据推算,如表2所示:

四、结论性评述

作为激发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的企业负责人年薪制、国有产权代表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一直还在各地实行,但这种方法忽视了一般员工的利益,并且考核公式计算的难度相当大,考核的程序也比较复杂,没有考虑各指标之间的关系。本文通过设置一个简单的虚拟股权激励基金公式,激励基金(F)=净利润(I)*ab,就某非上市小型国有房开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验证,结果发现:

第一,从股权激励基金总体来看,本激励方案基本上符合一个3年期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周期,2003年是上一轮的项目结算期,净利润为正,股权激励基金亦为正,2004年、2005年为项目投入开发期,净利润为负数,股权激励基金亦为负数,2006年又是项目完工结算期,净利润为正,股权激励基金亦为正。

第二,从每年得以行权的激励基金来看,按照中小型房开公司经理层3人计算,经理班子各人每年平均获得激励基金为20多万,接近于《中小板公司200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股权激励状况分析》中的房地产中小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低限,即可以达到一个市场化的水平。

第三,结算期的奖励基金不仅抵消掉了投入开发期的处罚金额,还有大量盈余,促使被激励对象从一个建设周期去考虑得失,并且给予足够长的时间让其进行各方面工作的调整,有利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业绩的进一步提升,从而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由于数据的原因,本文并没有涉及到其他房开公司的公式验证,但从本文所发现的特性来看,显然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也许能够发现一条适合所有中小型非上市国有房地产企业的股权激励公式,并逐步合并、取代企业负责人年薪制度和业绩考核制度。实行股权激励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政策敏感性强,操作难度大,对公司治理要求较高。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同步推进公司薪酬、考核、用人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在新的治理结构和机制下实施新的办法,谨防不变体制、不转机制片面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制度的建立是整个改革进程的一部分,需要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探索与完善。

参考文献:

1、倪小林.股权激励最怕念歪了经[N].上海证券报,2008-06-04.

2、姚.2007年深市主板公司股权激励及管理层薪酬状况分析[N].上海证券报,2008-06-05.

3、钟文芳.中小板公司200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股权激励状况分析[N].上海证券报,2008-06-05.

股权激励对净利润的影响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中小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激励效应

2006年1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颁布以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计划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深圳中小板市场中也有越来越多的中小板上市公司加入这个行列。截至2008年4月底,深市中小板上市公司中有25家上市公司推出了规范的股权激励计划。从理论上来说,在我国中小企业板上市的企业大多为民营企业,民营企业的经营者采用的是聘任制,经营者的在职消费比较低,他们的选拔、任免也与自身的经营业绩息息相关,在中小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可以更大程度上促使经理人员努力工作,实现委托人的利益。实践中,经营者股权激励是否在中小板上市公司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还有待验证。

一、股权激励与业绩相关性理论概述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盼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本文所研究的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施行后上市公司实施规范的股权激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股票期权激励的主要对象是以首席执行官为首的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这种权利的经理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

近年来。理论界不乏关于如何设计、改进和推广实施股权激励机制的著逑。目前也有一些国内学者对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之间是否具有相关性进行了实证研究。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时间较短,且存在资本市场不成熟、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等现象,因此在这方面的研究尚未形成较为权威和一致的观点。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对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之间是否具有相关性。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管理层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两者之间不存在显著性关系。如:顾斌、周立烨(2007)通过对剔除行业影响后的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效应进行实证研究,指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的长期效应不明显。另一种观点认为,管理层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相关关系。如:程仲鸣、夏银桂(2009)以我国宣告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为样本,发现相对于可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业绩,但效果较弱。

目前学术界对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关系的研究主要是以沪、深主板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而对中小企业板这一领域的研究不多。主板市场上市公司多数为国有企业。其经营管理者的选拔任用机制主要采用任命制,以行政任命或其他非市场选择的方法确定的高管人员。很难和股东的长期利益保持一致,很难使股权激励约束机制发挥作用。与主板市场不同的是,在我国中小企业板上市的企业大多为民营企业,因此股权激励在中小板上市公司的实施和在主板市场中大部分国有企业的实施在理论上是不同的。

二、实施股权激励中小板上市公司的业绩表现

截止到2008年4月30日,已有25家中小板上市公司推出了规范的股权激励方案。这25家上市公司中,苏宁电器2007年的股权激励计划未通过审批,东华合创、新海宜因故撤回股权激励计划,中工国际、广宇集团、金智科技和广百股份因故中止,终止股权激励计划。中捷股份因经营者违规导致公司事后回购经营者已行权股份。为了保证研究成果的科学性,本文将这些公司予以剔除,选择了2008年4月30日之前已公布实施股权激励并最终进入实施阶段的17家中小板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这17家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前后。

2007年,在国内经济高速增长、投资拉动及内需增加等有利宏观经济因素推动下,中小板公司整体成长性良好,主营业务推动业绩持续稳定增长,盈利质量较好。板块平均实现净利润8 640.62万元,全部中小板上市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63%。

2008年,中小板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平均净利润为9051.91万元。比上年增长4.76%。在273家公司中,有143家公司净利润同比实现增长,占中小板全部上市公司总数的52.38%。其中苏宁电器、华星化工等69家公司净利润增幅在30%以上。但2008年中小企业板净利润增速较2007年有所放缓,制造业、农牧渔业、交通运输业等5个行业的公司业绩甚至整体同比下降,纺织、造纸、塑料制品、有色金属加工等子行业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业绩下滑幅度平均在50%以上。由于中小板有相当一部分公司处在竞争激烈的制造行业(2007年制造业的公司比例为77.33%)。规模相对较小,处在产业链的中下游,短期内难以抵御成本要素价格暴涨暴跌、市场需求急剧变化所带来的巨大冲击,造成整个板块盈利能力有所下降。数据显示,2008年中小板公司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5%,比上年下降3.1个百分点。

从17家样本公司的相关数据分析可以发现,实施股权激励上市公司的总体表现好于整个中小企业板。17家样本公司中,虽然只有獐子岛和金螳螂两家公司分别属于渔业和建筑业,其余均属于建筑业,但2008年净利润增长的有13家,占样本公司的76.47%,比整个中小企业板盈利增长的公司比重高。样本公司平均净利润增长率19.71%也远大于整个中小企业板净利润增长率4.76%。2008年样本公司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13%,虽比2007年的14.41%略有下降,但也由2007年的略低于板块平均水平14.63%发展为高于板块平均水平11.5%。这些均说明实施股权激励对中小板上市公司的业绩增长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它能有效地将股东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相联系起来,为中小企业的所有者提供更多的保障。

三、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

良好的股权激励可以起到促进中小板上市公司业绩增长的作用。这一定程度上和在我国中小企业板上市的企业大多为民营企业有关,民营企业的经营者采用的是聘任制,在中小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可以更大程度上促使经理人员努力工作,实现委托人的利益。

(二)建议

肯定股权激励在中小企业业绩促进中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必须意识到,中小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仍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我国证券市场的弱有效性特征明显。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相当大的法律和法规约束。职业经理人市场的缺失,中小企业治理架构和经营者业绩评价体系的不完善等。均会影响到中小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果的发挥。因此需要加快我国资本市场的建设。完善股权激励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经理人市场,完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业绩考核制度,进而促进股权激励作用的充分发挥。

本文局限:1 研究结果虽然表明中小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促进业绩提升的作用。但是上市公司业绩的改善是否仅仅是由于股权激励造成的,如何排除非股权激励因素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值得进一步探讨。2 为了进行股权激励前后的业绩比较研究。本文选取2008年4月30日前公布实施股权激励并最终进入实施阶段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由于研究的样本数只有17家,数量较少,使得研究结论有一定的局限。

[主要参考文献]

[1]程仲鸣,夏银桂,经理股权激励影响企业业绩的机理分析[J]会计之友,2009(10上)

[2]顾斌,周立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研究[J],会计研究,2007(2)

[3]程仲鸣,夏银桂,高管股权激励实施效应实证研究[I],财会通讯・综合(中),2009(11)

[4]王雏波,中小板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走低[N]冲国证券报,2009-02-19

股权激励对净利润的影响范文第4篇

表面看来,此举的直接财务后果是提高了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亦即直接提高了每股收益。但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被收购的三家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大部分是自然人,多是上市公司或子公司的高管或者技术人员,而其中的“隐形股东”或与上市公司关系密切,或不乏身份神秘者。可见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形成与上市公司的激励政策关系密切。

或许正因为如此,这次被媒体称作“少数股东权益上移”的重组引发的市场反应十分诡异。

子强母弱的格局

据隆平高科的一系列有关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司将以定向增发的方式向控股子公司湖南隆平、安徽隆平、亚华种子,以20元/股的价格,发行8225万股普通股股份,收购占比分别为45%、34.5%、20%的少数股东权益。上述资产预估值合计约为16.45亿元。交易完成后,隆平高科将持有上述三家子公司100%股权。这三家子公司近年来业绩良好,且都包含在合并报表范围之内,因此,此举可以在会计上增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项目,而此项目是投资者非常关注的财务指标的基础。市场人士推测,假定收购完成后,隆平高科2012年净利润将增加至2.80亿元,增幅为63.74%。但是这种收购行为并不会改变合并净利润的总额。只是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净利润划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项下。

不但合并利润表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净利润会上移,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少数股东权益也会上移,变成归属于母公司(即上市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隆平高科的经营结构特点是“子强母弱”:主要的经营活动放在子公司进行,母公司只有极少的销售,从经营结果来看是“赔本赚吆喝”。大量的销售通过子公司完成,母公司充当战略管理和资金调剂的角色。

从隆平高科近三年盈利及分红的表现来看,现金股利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8%、20%和36%,可谓是懂得回报投资者的好公司。从2012年年报披露的信息来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86%;营业利润2.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3.76%。但细看年报会发现,当年的业绩大部分来自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所带来的收益,非经常性收益总额接近1亿元,而主营业务带来的收益并不占主流,可以说是“业绩平平”。但是,报告期内,上述三家子公司共实现销售收入12亿元,同比增长34.79%;实现净利润2.9亿元,同比增长27.90%。与合并报表的公司整体经营相比,三家子公司可谓是顶梁柱。

隆平高科2012年年报显示,母公司的经营规模在集团合并报表中占比很小。这一点我们从存货数据可以看出,母公司存货仅5000万元左右,而合并存货达到14亿元,说明隆平高科主要的资产和经营在子公司层面进行。而子公司中,上述三家子公司的收入和净利润是合并净利润的主要来源。

从资产结构来看,隆平高科的经营有“轻资产”的特征,即流动资产的比重大于非流动资产。因此,资产周转的规模和速度成为盈利能力的关键。母公司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是为子公司提供资金和其他服务。所以,隆平高科的价值很大程度上是由这三家子公司的价值决定的。

招商证券的研究报告称:“目标子公司2012年净利润合计2.9亿元,约占母公司利润的103%,其中少数股东权益1.09亿元,占母公司利润的39%,2013年业绩预测(承诺)3.33亿元,收购定价16.45亿元,对应2012-2013年PE分别15、13倍,远低于目前种子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收购定价充分保证了流通股股东的权益。”这个结论从表面上看很理想化,但是这种盈利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还有待于考察。

根据收购预案公告显示,三家子公司的总体评估增值率为7.7倍。此次重组实施完毕后,三家子公司在三年内净利润不能低于预测,如若不足,隆平高科将有权要求相关少数股东对预测利润与实际盈利的差额进行补偿。先不讨论补偿方案是否充分,只看补偿的关键参照标准盈利预测。从披露的信息来看,盈利预测仍是未知数。公告显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工作尚未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及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数据将在《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既然盈利预测没有确定,那么基于不确定的盈利预测上的巨额的评估增值就是不可靠的。且让我们拭目以待这个关键数据现身。

股权激励路线图

三家子公司中比较富有戏剧性的是亚华种子。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隆平高科拟通过发行不超过750万股股份购买张德明、青志新、陈遵东、汤健良、陈同明、吕红辉合计持有的亚华种子20%股权。”也就是说,隆平高科持有亚华种子的持股比例是80%。据2012年3月的债券说明书,截至2011年9月30日,亚华种子还是隆平高科的全资子公司。但是随后披露的2011年年报却显示了不一样的信息。可以断定,2011年四季度期间,隆平高科就出售20%的股份。自2011年年报开始,隆平高科持有亚华种子的股权比例变更为80%。

为什么刚刚转手的股份时隔一年多时间就买回来?这种先卖后买的背后隐藏了什么样的交易?为此,笔者认真阅读了有关亚华种子的所有公告,发现亚华种子少数股权转让的背后还隐含着一个股权激励的问题。

2011年,隆平高科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亚华种子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亚华种子的600万元股权(占亚华种子注册资本比例为20%)转让给该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转让价格以亚华种子截至2011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来确定。同时,亚华种子的核心管理人员承诺:“2011-2013年的三个会计年度内,亚华种子经审计的净利润以2010年度的净利润为基数,年复合增长达到25%;或者亚华种子在2012、2013年两个会计年度中任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达到4132.56万元以上。如果在承诺期限内,前述承诺条件没有达到,则由公司按照转让时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回购核心管理人员持有亚华种子的全部股权。”

股权激励的一般形式是用上市公司的股权授予上市公司高管。而此次激励的对象是子公司亚华种子的高管,因此用子公司的股权来激励似乎也无不妥。

上述披露信息量丰富。首先,表明了隆平高科以子公司股权对员工进行激励,且这种股权激励是以原价转让公司净资产的形式。那么,这是公允的转让还是对职工进行以股权为基础的支付?

其次,此交易是否为关联交易?公司公告称,此交易不构成关联方交易,但是此次交易隆平高科将子公司少数股权转让给多个管理层,包括时任亚华种子董事长的张德明等。但是股份转让先是由亚华种子常务副总经理陈遵东代持,直至2013年4月27日,公司公告,将亚华种子少数股东权益按约定确认到最终持有人名下。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董事长和总经理属于高管,而常务副总经理一般不作为关联方对待。因此,股份转让的最初决策就巧妙地逃避了关联方交易的审核。

第三,被授予股权的部分高管同时也在母公司任职,股权激励为什么用子公司股权而非上市公司股权?而7月初又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顺利地实现了子公司股份向上市公司股权的转变。整个交易过程的设计颇费心机。

亚华种子高溢价

从7月初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来看,亚华种子净资产增值率达到7.9倍,净资产从0.85亿元增值为7.5亿元。而当初这批少数股东是多少钱获得股份的呢?当时的公告称,转让价格以亚华种子截至2011年8月31日的净资产为基础来确定。公告并未披露交易价格及付款方式,笔者推测很可能在净资产附近。也未看到有关此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说明,因为从上市公司的角度来看,处置投资必然引起长期股权投资的变动,而对于子公司报表来讲并无任何的影响,只是股东名单变化而已。

净资产升值7.9倍即市净率达到7.9倍,亚华种子真的有如此之高的内含价值?国海证券的研究报告显示,国际种子行业长期市盈率均值为41倍、市净率均值为3.01倍。

而且,从公告内容来看,2012年底至2013年4月底,亚华种子财务数据的剧烈波动也让人对其估值的合理性产生怀疑。

亚华种业的管理层通过股权激励得到的股份原值约600万元,最后增值为1.5亿元,增值率为25倍。如此之高的增值中,有多少是通过管理层的劳动创造的?有多少是不理性的成分?反观隆平高科,为此次股权激励所设置的底线为净利润4000多万元。也就是说两年中,为了区区8000多万元的利润,上市公司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因为亚华种子的管理层在达到了业绩标准,免于以净资产值回购所得股份的责任之后,亚华种子的未来业绩由谁来保证?

多变的上市公司股权

此次被收购的三家子公司的股权呈现多次转让多次变更的特征。

其中净资产最高、盈利最高,同时也是增值率最大的是湖南隆平,其少数股权的比例是45%。2003年,湖南隆平的设立时只有5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为18.5%。2004年第一次转让股权,少数股权比例上升为50.5%。两个月之后,少数股权的比例又下降为30%,时隔三个月后又奇迹般地上升为45%。这三次股权转让非常蹊跷。此后少数股权比例一直维持不变,但是股东之间的交易却没有停止。买来买去究竟是如何操作的,目前也没有资料可以判断其公允性。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此“折腾”转让的目的只有两点,一是以代持股份方式来规避法律对股东人数的限制。二是变相给予员工股票期权,而授予股票期权的人员可能在2004年发生巨大变动,因此持股比例重新洗牌。

2013年公司公告称:为了规避当时湖南隆平参股的人数超过了工商登记部门规定的50人的上限,也为了便于湖南隆平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决定采取当时市场比较普遍的委托代持形式,将代持的股份落实到相应的自然人名下。这也形成了此次隆平高科的交易对手为47名自然人的现状。

安徽隆平是三家子公司中规模和增值率名列第二的子公司。其少数股东是安徽隆平的两位高管,少数股权的变化与湖南隆平有异曲同工之处。

股权激励对净利润的影响范文第5篇

2009年10月创业板开板至2013年5月,累计有97家创业板上市公司推出了股权激励方案,有10家创业板上市公司撤销或撤回股权激励草案,其中有75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已经进入了实施阶段,有10家都处于董事会预案并报证监会报备审批阶段,还有2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决定终止股权激励方案。

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年份来看,呈逐年递增之势,2010年有2家,2011年全年有21家,2012年全年有39家,2013年初至5月份有23家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行业涵盖了证监会规定的行业分类标准中划分的20大行业98类小行业中的9大行业27类小行业。

从实施的地域来分,东部地区有76家,占了总样本的89.41%,中部地区有6家,占总样本的7.06%,而西部地区只有3家,占总样本的3.53%,可见东西部发展极为不均衡,工业发展规模差距较大,股权激励在东部地区推出的更为广泛。

从股权激励方式来看,在85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中,有2家实施了两期股权激励方式不一样,神州泰岳(300002)和探路者(300005)都是第一期采用股票期权,第二期采用的是股票股权和限制性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有61家采用的是股票期权的股权激励方式,占到了总数的71.76%,有14家采用的是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方式,占到了总数的16.47%,有13家采用的是股票股权和限制性股票相结合的股权激励方式,占到了总数的15.29%。在这85家上市公司中,有36家首期已经开始行权,有49家首期尚未行权,而在这49家尚未行权的上市公司中,有10家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还处于董事会预案并报证监会报备审批阶段,另外39家上市公司已经实施股权激励方案,但是尚未到行权日。

2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果的检验

为了检验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来的经营业绩效果如何,本文采用独立样本均值显著性检验方法。

2.1 样本公司和对比公司的选择及数据来源

由于2010年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样本数太少,所以本文选取的样本是在2011年(19家)和2012年(36家)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共55家样本公司,选取上市公司2011~2012年之间的财务数据来分析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的效果。

配对样本公司的选取是按照相同的行业、同一年上市,未实施股权激励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差异在5%以内(选取时取最接近值,超过5%仍无配对,则剔除该样本)等条件来确定。衡量股权激励公司效果采用的指标是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来自巨潮资讯网创业板。

2.2 指标选择与对比评价

本文选取了两组指标: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用独立样本的T检验的方法,对样本公司和配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进行均值显著性检验。

2011年实施股权激励的样本公司有19家,用独立样本T检验的方法,检验其实施股权激励当年和一年后的相关经营指标的差异。

3 结论与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