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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地处湘北边陲,拥有丰富的资源,主要农产品的产地城市化、工业化程度低,城市和工业产生的“三废”污染物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时间短、程度轻,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具有得天独厚的环境和资源优势。我县的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近年来发展迅速,但是目前仍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仍然是需要不断探索和研究的课题。
一、我县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的发展现状
多年来,我县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开辟思路,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位居全省前列。截止20xx年11月,我县共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20个、产地面积7.91万公顷,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品22个,其中粮油产品2个,茶叶5个,蔬菜4个,水果5个,畜禽产品5个,其它1个;绿色食品企业5家,产品5个,产量26896吨;有机食品企业8家,均为茶叶企业,产品19个,产量813.5吨。
二、我县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我县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呈现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产业水平不断提高,品牌效应日益增强,但同时存在的问题也是我们不容忽视的:一是认证产品结构不尽合理,市场需求较大的畜禽肉类产品所占比例极小,难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二是市场流通体系和优质优价竞争机制发育相对滞后,品牌价值尚未得到充分实现,影响着开发效益;三是认证产品保障体系不完善,个别生产企业仅仅是通过认证了事,求得一个“绿色”或“有机”卖点,认证后的管理、企业自律行为、规范用标等,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社会对认证产品品牌的认知度;四是由于市场准入制度没有实施,很难体现认证产品的优质优价。
三、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的对策
(一)、围绕中心工作,做到“四个结合”
1、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
农产品质量认证是引导和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一项有效措施。要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优粮工程”建设,积极组织规模开发,抓好大型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快产品认证步伐,扩大总量规模。
2、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相结合
农产品质量认证是龙头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的一条重要途径。龙头企业,特别是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代表了农业企业的最高水平,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具有市场竞争优势,代表了安全优质农产品品牌形象。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认证农产品品牌有机结合,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能促进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
3、与农民增收相结合
农产品质量认证是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增长点”。要通过宣传和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育认证农产品消费市场,做好厂商合作、产销衔接,利用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调动农户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
4、与农产品出口相结合
农产品质量认证是扩大农产品出口的一个有力手段。要密切跟踪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和认证制度,开展国际认证合作,突破贸易技术壁垒,在促进农产品出口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整体推进
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是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和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重要保障。要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加快地域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坚持把维护农民利益放在工作的首位,将其纳入我县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主管领导具体负责,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目标考核责任制。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过程中正确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确定发展方向和发展阶段,建立健全长效发展机制。
(三)、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
制定长期稳定的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开发政策、资金扶持政策等,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股份制联合体和专业协会等,增加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借鉴江苏、山东、福建、黑龙江等地的先进经验,建立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机制,加大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方面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设立农产品质量认证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标准制定、认证认定、基地建设、市场营销和监督检查、宣传培训等工作,对于获得认证的企业给予资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业务培训
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借助各方面力量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宣传活动,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倡导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为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的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技术培训方面,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的对从事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的主管部门、生产者、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质量监督检测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和生产技能的培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起一支懂生产、善经营、会 管理的专业技术队伍。
(五)、明确工作重点,提高认证水平
目前,农产品质量认证已成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也是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抓手”。要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职能作用,紧紧依托农业系统的资源优势和技术条件,结合我县农业发展的实际,不断地规范、创新和完善我县农产品质量认证管理的运行体制和发展机制,保证认证工作的有效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总体按照“引导、教育、规范”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重点对人参种植、加工业户和市场经销业户进行规范整治,塑造长白山人参市场品牌,树立“中国西洋参之乡”良好形象。
二、整治重点
1、人参栽培种植环节,重点整治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使用的行为。如“五氯硝基苯”、“六六六”等高残毒农药的使用情况。
2、人参加工领域重点整治糖水煮制红参、硫磺熏蒸白参、用胶粘接人参以及其它加工伪劣人参的行为。
3、人参流通领域重点整治违规加工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
(1)严禁销售“三无产品”。
(2)严禁糖煮人参,硫磺熏蒸人参、用胶粘制的人参进入市场。
(3)山参销售必须出具资质单位的鉴定证书。
(4)工艺参、山参要分区销售,并有明显的分区标志。
(5)严肃查处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产品、无照经营及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
(6)以人参为原料的保健食品,经营者必须持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7)经销的各类人参产品要明码标价,货真价实,产品包装说明与内在实物相一致。
三、工作安排
这次整治工作以各乡镇自查和全县检查相结合,以乡镇自查自纠为主,全县重点检查为辅。各人参种植、加工销售重点乡镇都要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做好工作安排。
1、宣传动员:宣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假冒伪劣产品处罚条例》、《吉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等。县里将在相关乡镇、人参企业、集贸市场等地发放材料、张贴标语,并且要在电视媒体进行宣传。
2、清理检查:在清理检查过程中要重点抓好清理整治。从栽培种植到产品加工、市场流通各个环节进行认真彻底的清理,对人参种植大户、人参加工企业和人参销售网点要搞好摸底排查、建立台帐,全面掌握企业数量、规模、主要产品、产量、质量等。特别要深入到加工企业,对当年所加工人参的数量、时间、品种要进行登记和统计,发现加工违规产品立即没收,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规范落实:工作重点主要在流通环节。对清理检查所查出的一切问题要纠正、解决和规范。
四、责任分工
牵头部门:县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参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组织工作。
参与部门:县工商局。做好全县流通领域的整治工作,认真做好企业及全体工商户的生产许可证等前置条件的审查、登记、核发营业执照工作,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销售人参制品行为;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人参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注册商标标识侵权行为等。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参保健产品质量检查监督,对加工和流通领域的违规产品依法查处。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全县人参加工生产环节的整治工作,负责全县人参产品质量标准的执行及查处违规产品的检测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卫生许可的清理整治,严厉查处违反卫生许可的行为。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专项整治工作治安秩序。
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全方位进行跟踪宣传报道,对违规业户及产品进行曝光。
五、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这次规范整治工作,各参与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严肃认真,积极主动,密切配合,不推诿、不扯皮。检查整治工作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忠于职守,不徇私情。
2、明确任务目标。检查组要对人参种植、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检查使用高残留农药、糖煮红参、熏蒸人参、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检查要有记录,发现违规业户,立即警告纠正,严重者由相关部门严厉依法处罚,并予以公开曝光。
使用社交网络的人都清楚,随着微商群体的不断扩大,朋友圈和社交空间的商业味道越来越浓,微商们夜以继日地刷屏,天凉时提醒你加衣,生娃时帮你代购奶粉,长痘时推荐你用某某牌化妆品……各色商品涌入眼帘,温馨话语反复提示,总有一种怪异的被照顾感长存心头。
有调查显示,超96%的人曾遭遇“微商”推销,覆盖面之广,蔓延性之强,令人慨然。微商带一“商”字,顾名思义讲的是商业交易,钱物交换,理应遵循商业规则,起码一条是,别人花了钱买产品,商家有义务保证质量。可现实情况如何呢?从媒体曝光来看,目前微商至少在三方面逾越了商业底线。
一是产品质量“打折”,包包一划就破,衣服一穿就烂,鞋子没几天就断,没有生产日期,没有保质期限,因假货起诉微商的案例已不鲜见;二是产品宣传“没谱”,微信对话生成器、支付宝转账截图生成器、网银转账截图软件等“神器”,给产品销量造假,违背广告法等法律要求;三是买家维权“无门”,有的微商不具备经营的合法执照、资质和证件,也没有淘宝网那样具有第三方担保的安全交易平台,大多属于私下交易,一旦出现纠纷,既难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供保护,又往往找不到投诉对象、找不到交易凭证,无法顺利维权。
退一步讲,微商纠纷发生后,即便买主搜集齐证据,碍于朋友、亲戚面子,多数都不忍撕破脸用法律维权。尽管微商讲“销量高于一切”,但买东西的一方,多数还会认个“买卖不顺仁义还在”的道理。
关键词:规程;责任制;质量认证;监督制度
中图分类号: F316.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3)-18-70-1
1 技术规程及其种类
1.1 技术规程的概念
林业生产往往要经过多道工序,由众多工人共同完成,各道工序和每个工人的工作都要贯彻执行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则是为贯彻执行技术标准,保证生产有秩序进行,对林产品生产、工程项目施工、设备使用维修及保障生产安全等所作的技术规定。技术标准是对各项生产技术提出的总要求;而技术规程则规范各项技术规定,使其按照技术标准的要求去实施。因此,技术规程是实现技术标准的重要手段,是指导产品加工和工人操作的准则,是安排计划、调度、检验、组织和供应工作的技术依据。它对实现设计要求、保证产品和作业质量,促进生产和节约具有重要意义。
1.2 技术规程的种类
技术规程的种类很多,有的是根据产品标准分解出来规范某工序、某零部件加工的工艺规程;有的是规范某类工程设计与施工的专业技术规程,如造林调查规划设计规程、造林技术规程、育苗技术规程等;有的是规范工人作业技术的操作规程或岗位守则等;有的是为了保障工人安全生产的安全技术规程等。各种技术规程一经制定就应认真贯彻执行,要通过加强技术规程教育,搞好技术培训,要建立健全技术责任制,严格技术纪律;要为执行技术规程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从而发挥规程的作用。
2 技术责任制
现代国有林场的生产不仅要有技术规程规范其生产活动,还必须有严格的技术责任制保证生产活动按规程的要求运行。
建立技术责任制,还必须建立车间(分场)、工段(作业组)各级的技术责任制。车间、工段的技术工作,由车间主任、工段长负责。对于同生产岗位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其他技术规定,应列入工人的岗位责任制中,建立工人的技术责任制。
建立技术责任制的实质就是要建立全厂集中统一的技术指导,建立各级技术领导的责任制和工人的技术责任制,把技术标准、技术规程等贯彻落实到岗位并明确其职责。建立各级技术责任制,必须正确划分各级技术管理的权限。确定各级技术管理权限要从林场的实际出发,有利生产,便于管理,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远期与近期、后方与前方的关系。
3 技术监督与质量认证制度
3.1 技术监督
技术监督主要是为了保证产品和作业质量,监督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的贯彻执行而建立的技术检查工作体系。这种监督检查是按预定的质量标准、生产条件、工艺过程和检验要求,使用一定的工具、量具、仪器,对从原材料进厂到产品出厂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所进行的检验。
通过监督检查,保证不合格的原材料不投入生产、不合格的零配件不用于装配、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监督检查要充分发动群众,建立生产工人自检、班组内互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监督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3.2 质量认证制度
3.2.1 质量认证制度 质量认证制度是国家技术监督部门为加强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世界上实行质量认证最早的国家是英国,1903年英国工程标准委员会首创世界第一个用于标准的标志,即“BS”标志或称“风筝标志”。
我国的产品质量认证工作起步较晚,经历了逐步认识和发展过程。1988年12月29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来,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开始纳入法制的轨道。1993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一步明确要在全国逐步推行林场质量体系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该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林场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所说的质量认证制度,又称合格认证制度。1986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将质量认证制度定义为“有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经鉴定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其他技术规范的活动”。上述关于质量认证和合格认证的定义包含有以下几项基本内容:认证的对象是产品或服务;特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是认证的基础;证明认证批准的方式是合格证书或合格标志;质量认证时第三方从事的活动。森林认证制度是林业生产领域代表性的认证制度。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为了销售其商品,总是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其质量优越可靠,以赢得顾客的信任和欢迎;而消费者总希望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卖方为了证实其商品质量优越可靠,买方为了避免上当受骗,都希望有一个第三方来公正地证明商品的质量。质量认证就是在这样的背景条件下出现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关键词:企业质量认证、质量管理、可持续发展
一、引言
随着我国加入WTO,质量管理已经同国际接轨,贯标是势在必行。但随着认证企业的不断增加,贯标工作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企业虽然取得质量认证,但是这只能说明企业具有一定的保证能力,贯标是没有终点的,如何才能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并增强市场竞争力是我们必须重视并探讨的核心问题。
二、目前企业在质量认证后的质量管理现状
虽然很多的企业公司通过了质量认证体系,但是在很多企业中仍然存在质量管理体系制度不健全,质量意识薄弱等问题,有些企业为了达到生产计划或者生产产量,企业中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对质量不管不问,甚至出现绕过产品质量检查的环节。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一)、不能正确认识质量体系认证
企业获得质量体系认证之后,企业管理人员或者质量监督人员认为,企业只要获得质量体系认证之后,质量就不会有任何的问题,很多企业的质量管理者不能正确认识质量体系认证,从而导致很多的企业市场竞争力下降,产品质量不合格,经济效益萧条等状况。
(二)、组织结构不合理
很多的企业由于缺少高明、文化素质比较高的管理者,导致企业内组织结构混乱,不合理,协调性差,质量管理工作只放在检测,评审的过程中,对质量的改进以及产品的开发等工作很难进行,导致企业产品的老化[1],产品不能适应社会以及人们的需要,从而导致市场地位下降。
(三)、质量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有些企业内,由于质量管理人员的文化层次或者自身素质不同,并且很多企业的质量培训工作做不到位,导致质量管理人员的文化素质不能得到提高,并且很多质量管理人员在统计技术的应用中没有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管理不仅导致产品质量的下降,而且质量体系也难以保证。
三、企业在通过质量认证后的对策
(一)、正确看待质量认证体系
虽然很多的企业取得了质量认证体系,但是认证并不代表质量体系问题就可以完全解决,并不能证明以后的产品是合格的,所以应该正确认识质量体系认证,企业能够通过认证说明企业在质量方面达到一定的要求,取得一定的成绩只是企业质量管理的一个新起点,贯标认证只有起点没有终点[2],所以对企业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仍然需要不断地努力、进步,使企业质量管理更上一层楼,并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创造名牌的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占据重要的位置。
(二)、提高质量管理人员的素质
任何先进的管理制度都有高素质人员进行操作的,加强管理人员的素质培训,是不断提高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保证。所以为了使企业横好的发展,应该建立培训机制,制定细致的教育培训制度,利用工作的闲余时间,加强管理人员的文化素质的培养看,从而保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不断提高,并且应该强化职工人员的素质教育和专业技术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使每一个职工认识到用户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从而使质量管理工作得到提高,使产品的质量也得到提高,在企业中,对管理人员和职工不断进行教育培训是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是技术知识更新的需要,是提高体系的有效方法,是保证质量的根本性的措施。
(三)、持续产品质量不断更新、改进
企业质量体系是一种不断循环的动态发展模式,企业对质量体系中的组织结构和产品资源的更新、改进都是一次进步的体现,不仅可以提高企业质量体系的效益,为企业和用户提供更多的效益,而且对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在企业中持续不断的对质量进行更新、改进是促进质量体系的不断完善的重要方式。企业在质量体系的改进的过程中,应该使每一个职工对质量改进形式一种观念,并且在质量改进的过程中,应该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3],积极寻求质量改进的机会和方法。
(四)、不断完善质量体系文件
随着企业质量体系的认证,企业为了能够不断发展壮大,因此应该不断进行完善质量体系文件,作为质量体系文件化的质量手册、作业文件、程序以及程序文件也应该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质量体系文件的完善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随着企业不断的发展,企业对标准的理解不断深入,为了提高文件符合发展的要求而进行完善改进。二是:由于环境的变化或者制度的改变,为了能够使文件符合企业的发展的实际需要,对文件进行适应性的修改。三是:在质量管理评审或者内审以及认证复审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了实施纠正措施,而进行的修改等。对企业质量体系文件的不断修改完善,最终的目的是能够保证质量体系文件的适宜性,并使文件具有更好地操作性,从而不断提高企业的质量体系的运作,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五是:完善合作协议内容,明确区分合作双方对于产品质量风险的分担及产品质量责任的承担,避免在出现产品质量风险后双方互相推诿。
(五)、积极完善企业产品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产品的质量标准。
通过以上途径,企业对自己将来得到的产品的品质作了最大限度地保证。然而,即使是上面几点做的都很完美的企业,也无法完全摆脱产品质量问题带来的风险。我们知道,再完美的协议也不能面面俱到,再严密的约定也不是没有漏洞。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当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商家却没有向OEM商追诉的依据。
四、ISO目前的法律地位、存在问题及对其的未来展望
目前看来,ISO作为一种内部的质量控制体系,它并不是国家的强制性认证,还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ISO在我国虽然已经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一方面,企业在通过认证以后便将ISO标准抛于脑后不再遵守,仅仅将其作为获取订单的手段。另一方面,还存在着认证不规范。很多认证机构严重不负责任,对根本没有达到标准的企业进行认证,从中牟取利益。认证机构只管认证,但不用对其认证结果承担法律责任。随着经济网络化,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只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个新开始,如果想要保证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必须保证企业质量体系的有效的运行;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不断的完善,深化,并努力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这不仅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有利于获证后的企业置于来自顾客的监督之下。有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并且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质量将成为新时代的主题,所以我们应该准备好迎接挑战,使企业占据永远不败的地位,在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五、结束语
结合上面的论述,作为企业在取得质量体系认证之后,必须对质量体系认证有正确的认识,不断加强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不断的发展和进步。
参考文献:
[1]孙志峰:《关于质量认证后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思考》商场现代化;2006(2):58--59
[2]张现霞:《企业认证后如何保持质量体系有效性》胜利油田职工大学学报;2007,21(1):11
[3]万进:《企业取证之后如何保持质量进步》电子质量;2002(11):6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