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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经济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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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经济的特征

文化经济的特征范文第1篇

关键词:欧洲竞争法;特质;历史传统;早期经验

中图分类号:DF411.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5-0149-04

竞争法是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其核心思想是通过立法的形式来保障有利于竞争的经济秩序。①与美国相比,欧洲竞争法的特质在于它在立法上的目的多元以及执法机构的行政模式。前者主要表现为立法不仅关注经济效益,而且重视社会福利和公平,即努力平衡各种力量实现社会和谐;后者体现为在法律实施过程中更加倚重政府部门的作用,而不像美国那样更为倚重司法程序。这些特征既受到欧洲特有的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也与欧洲竞争法自身产生的具体历史语境密切关联。下面将重点分析欧洲竞争法的目的多元这一特质,兼顾其行政执法模式特点。

在欧洲竞争法的特质形成过程中,奥地利和德国做出了重要贡献。奥地利在19世纪末期的立法经验为欧洲竞争法提供了思想架构并奠定了欧洲竞争法的特有传统;20世纪20年代德国为欧洲提供了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竞争法,成为后来欧洲竞争法的模板。欧洲在制定和完善竞争法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而其产生竞争法的具体历史背景则更需要我们关注。

一、欧洲竞争法特质的历史文化渊源

任何法律制度都不可能脱离其特定的历史文化传统,欧洲竞争法也不例外。欧洲竞争法的特质正是欧洲历史文化的各种因子长期积淀、碰撞、融合的产物。要真正理解欧洲竞争法的独特性就不得不去追溯它产生的历史文化渊源。

(一)经济因素

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在近代早期,它取代了封建特权成为新兴资本主义的核心机制。而作为竞争机制的保障体系,竞争法的细胞也必然孕育在封建特权的瓦解过程中。在欧洲的中世纪末期,地租、高利贷和商业行会垄断着当时社会上的各种经济特权,严重制约着资本、劳力等经济因素的自由流动。近代早期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的不断扩大,最终使私有财产的保护制度和契约自由制度冲破了各种封建垄断关系,并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1]。这是市场经济得以发展的基础,也是自由竞争得以存在的前提。可以说,由封建垄断向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的嬗变过程中,竞争法的基因已经开始酝酿和滋长。

(二)政治因素

从政治传统来看,除英国较早实现君主立宪以外,欧洲大国的中央集权统治在近代都延续了较长的历史时期。在近代史上,欧洲大国之间因领土和民族矛盾产生的冲突和战争接连不断,在国内,下层人民的骚乱和革命也是此起彼伏。因此,无论处于抵御外敌还是维持国内稳定的考虑,各个欧洲大国都力图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国家统一更是为中央集权制提供了合法的口实。这种崇拜和倚重强大政府的传统对竞争法所产生的影响在于它使竞争法在实施过程中长期以“行政模式”来执行,而不像美国那样强调司法程序。

(三)社会因素

19世纪,工业革命在推动欧洲大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比如劳资问题、失业问题和贫困问题等[2],70年代的经济危机加剧了这些社会问题的严峻性。贫富差距和阶级对立导致了社会分裂,在的影响下,工人运动此起彼伏。这些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使当时欧洲的学术界在进行理论构建和制度设计时,不仅仅着眼于政府财政收入的增加和大生产者的财富积累,也兼顾民众的生活状况与财富分配的公平性。这种人道主义的风格在欧洲竞争法的形成过程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四)历史传统

欧洲下层人民为自己争取各种合法权利的意识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中世纪欧洲各国普遍采用封建领主制,在这种制度下,领主与封臣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依附与被依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进一步讲,这种权利与义务关系不是单向的,臣民要为领主效劳卖力,而领主也有保护臣民、施加恩惠的责任。这种传统经过近代启蒙思想家对“契约论”、“平等”、“自由”等理念的阐发更加彰显了下层民众的利益诉求。因此,欧洲大国在制定法律和政策决定时不仅只是“向上看”,以维护精英阶层的利益;而且还要“向下看”,以关照下层民众的基本需求。欧洲竞争法的“目的多元”正是力图兼顾各种社会利益,实现一种整体的平衡和稳定。

(五)宗教精神

欧洲竞争法所体现出的“目的多元”和人道关注与欧洲各国的基督教信仰不无关系。平等博爱、救弱扶贫几乎是所有宗教都倡导的原则,基督教也不例外。尤其是基督教教义中的“原罪说”为社会平等理论提供了依据。人,不论出身贫富生来都是有罪的,赎罪的方式就是保证信仰虔诚、多行善举。而对处于社会上层的有产阶级来说,救济贫民、扶助弱者则是实现赎罪和获得上帝恩宠的一种重要途径。基督教的这精神在欧洲社会中形成了一种关照弱势群体的传统。例如,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不仅给追求财富的行为披上了一层理性的外衣,而且也为经济活动增添了一份价值判断和伦理要求[3]。人们追求财富是为了受到上帝恩宠,而受上帝恩宠的人绝不会是只顾私利、无视社会公德的人。这种基督教精神的因子必然通过其信仰者渗透到竞争法中,体现出在效率之外的某种价值关切。

由上面的分析可知,欧洲竞争法思想的特质早植根于其深厚的历史传统中,这些历史因子或以游离、或以碰撞、或以融合的方式影响者欧洲竞争法的产生与发展。要理解欧洲竞争法的实质,还必须去追溯这种特征如何在其产生的历史语境中得到体现的。

二、欧洲竞争法特质在其早期形成过程中的体现

(一)奥地利竞争法思想的萌发与践行

自由竞争在19世纪后半叶先是大行其道,后又遭遇挫折。这种变化在奥地利体现尤为明显。当时控制奥地利金融业和大工业的卡特尔主要属于犹太人和其他外国人[4],由于民族身份、阶级分裂、经济差距和反犹主义等因素,社会矛盾特别尖锐,这给大部分日耳曼人要求政府管制卡特尔的垄断行为提供了现实依据。这种复杂的历史背景必然赋予奥地利的竞争法思想某种独特性。

实际上,在奥地利,竞争法思想的产生与实践是法学家、政府官员在各种分裂的社会力量中进行调和的产物。

1.理念的提出与政府的考量

首先,以阿道夫・门泽尔(Adolf Menzel)为代表的奥地利法学家较早地提出了竞争法的理念和模式。他主张通过限制卡特尔的行为来保护竞争,因为卡特尔不仅通过提高价格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其垄断行为会危及整个社会的利益[5]。这些法学家建议:其一,应该建立一套独立于传统刑法和民法之外的卡特尔法律体系,以确立竞争法的独立地位;其二,既然竞争法不再依赖于常规法庭,那么,它的制定与执行就不得不倚重官僚的行政力量,这种行政风格成为欧洲与美国的主要区别之一。

1897年,奥地利政府在广泛参考法学家建议的基础上起草了一部竞争法规,使竞争法观念由纯粹的学术话题转化为政治问题。政府在法律提案的附件《正式说明》(Official Explanation)指出,保证自由竞争是其核心目的所在。奥地利政府之所以同意制定一部限制卡特尔的竞争法是出于多方面考虑的。首先,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依靠征收消费税,而卡特尔提高商品价格意味着消费者购买力的下降,消费者深受其害,政府税收也蒙受损失。其次,卡特尔导致资本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导致社会不公,激化了社会矛盾。最后,卡特尔倾向于采用计划经济的生产模式,具有社会主义倾向,出于意识形态的考虑,政府必须予以限制。

2.政府的权衡原则以及立法讨论的意义

虽然奥地利政府意识到了卡特尔的潜在危害性,但并没有彻底否定卡特尔的存在。实际上,政府遵循了一种权衡社会整体利益的原则。既然政府同时承认卡特尔有助于稳定市场、提供就业和促进团结,那么,政府的责任就不是消灭卡特尔,而是对卡特尔的那些危害行为进行识别,以保护公众不受其害。实际上,奥地利的竞争法也正是力图在卡特尔和消费者之间进行权衡和调节,目的是保证社会的整体和谐与稳定。在执行方式上,政府提出了一种行政性的解决方案。它授权财政部的一个部门,专门进行获取、评估和公布有关卡特尔的信息,然后按照法律标准对卡特尔进行调整和管理。可见,尽管奥地利制定竞争法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竞争,即为保障经济效率创造条件,但促使竞争法产生的真正动因是复杂的社会矛盾,竞争法不仅作为调节经济的杠杆而更是作为调节社会秩序的杠杆而广受人们关注。欧洲竞争法“目的多元”的特质在这里得到充分体现。

但遗憾的是,由于当时奥地利议会处于极度混乱和分裂状态,政府提议的竞争法法案未获通过。然而,竞争法的酝酿和提出在社会上仍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成为知识界和媒体关注的焦点。从当时的历史语境来看,奥地利竞争法思想的酝酿与实践既受到了人道主义传统和学术研究的启蒙,也是对当时工业化和民主化等现实问题的反应。因此,实际上,奥地利的竞争法观念秉持着过去的文化传统,照看着平民的现实关切,也反映着未来的发展趋向。格尔伯认为,“奥地利在世纪之交提出的竞争法观念,为欧洲竞争法传统的发展提供了种子。”[5]奥地利的竞争法观念和立法经验对德国的议会和学术辩论发挥着重要影响,最终导致了欧洲第一部竞争法在德国的诞生。

(二)竞争法在德国的诞生

奥地利的竞争法提案因为哈布斯堡王朝的崩溃而夭折,但其竞争法观念却在德国生根发芽。与奥地利竞争法酝酿出台的历史背景类似,20世纪20年代德国竞争法的诞生面临着更加复杂尖锐的社会矛盾。这种历史境遇使德国竞争法不可能只是关注经济效率,而是必然具有广泛的价值关怀和伦理倾向。也就是说,欧洲竞争法的“目的多元”在这里更加鲜明地体现出来。

1.学术传统对竞争法的影响以及政府的调和原则

德国竞争法中的多元价值与人文关怀与国内的学术传统密切相关。在第一部竞争法产生之前,德国学术界对卡特尔和卡特尔法的讨论为战后竞争法的诞生奠定了思想、态度和制度基础。

(1)历史主义经济学派的特征及其对卡特尔的评价

历史主义经济学派在19世纪下半叶的德国学术界发挥着核心作用,它以“曼彻斯特”学派的反对者自居。众所周知,“曼彻斯特”学派是自由主义的阵营,他们反对政府以任何形式干涉社会和经济生活,例如,政府利用调节手段关心工人阶级在他们看来也是不可容忍的。历史主义学派则动摇了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内核,强调经济活动的历史性[6]。他们认为,经济活动发生在具体的历史背景和文化之中,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必然受到伦理、宗教和法律等因素的制约,而抽象的“经济人”观点只是一个理论建构,对于理解现实世界没有多少价值。

历史主义学派在评价卡特尔时采用一种特殊的伦理价值,即参照一种社会合作与和谐的标准。一方面,他们关注下层工人的艰难处境和严峻的社会矛盾,从这个意义上他们要求规范竞争,限制卡特尔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另一方面,他们并没有完全否定卡特尔的存在,认为卡特尔有其存在的历史必要性:它不仅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有利于社会稳定,而且其对团体主义和合作精神的强调有利于分裂中的德国增强社会凝聚力。因此,他们认为卡特尔对社会的整合作用要优于竞争和“自私的个人主义”[7]。卡特尔的这种优点经常被拿来与美国的托拉斯做比较,托拉斯经常被描绘为贪婪成性、危害社会的组织。或许,正是欧洲的卡特尔与美国的托拉斯存在着这种差异,导致人们对其评价和看法也大为不同,这进一步体现在欧洲竞争法与美国反垄断法的不同特质上。

(2)德国竞争法产生的历史背景与政府考量

德国学术界对卡特尔的这种基于社会整体和谐的评价标准迎合了政府稳定社会的客观需求。其实,当时德国政府对卡特尔的政策调整也正是处于维系社会整体稳定的考虑。例如,当19世纪末卡特尔在社会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较为明显时,“萨克森州木浆案”(1897年)的处理结果实际上使卡特尔的存在合法化了,没有对其活动制定明确的限制。但是,一战后德国则陷入了分裂、动荡和痛苦之中,不断恶化的通货膨胀使卡特尔成为民众的指责对象,20年代初“卡特尔仇恨”到处蔓延。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整合和稳定秩序成为魏玛政府首要考虑和解决的问题[8]。为了平抑民怨,德国政府开始酝酿制定一部卡特尔法,限制卡特尔的侵害民众利益和有碍社会稳定的垄断行为。

1923年,斯特雷斯曼成为总理后,正式颁布了《防止经济权力滥用条例》(又称《卡特尔条例》)。这是欧洲第一部付诸实施的专门以保护竞争过程为目标的一般性法律。但是,像奥地利早期制定竞争法的考虑一样,德国出台竞争法并非只是为了保证竞争秩序,提高经济效率;而是更加重视竞争法在平衡社会秩序方面的政治意义。一方面,政府想利用该条例来说明当局重视公众利益,正在努力消除威胁整个社会体系的不公平现象,以此鼓励全体社会成员团结一致、同舟共济来应对当前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危机;另一方面,政府仍坚持认为卡特尔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本身并没有问题,它发挥着重要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政府要做的不是消灭卡特尔,而是严格限制它们滥用权利。这与战前学术界对卡特尔讨论的观点基本一致。《条例》的主要起草人,汉斯・沙夫(Hans Schaffer)认为这部卡特尔法体现了“政府与经济之间协与合作的思想”,政府力图“在社会各个团体之间寻找一种平衡点[9]。”

可见,无论是从当时的历史背景还是政府的实际关切来看,1923年德国出台第一部竞争法主要还是为了弥合尖锐的社会矛盾以实现社会秩序的综合平衡,而不是仅仅着眼于经济秩序和经济效益。欧洲竞争法的“目的多元”性在这里更加明晰地反应出来。

2.德国竞争法的特征、实践与影响

作为欧洲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竞争法,德国1923年的卡特尔法对以后欧洲竞争法的发展演变产生了重要影响。它迅速传到北欧和其它国家,成为欧洲竞争法的典范。首先,从立法的角度讲,它形成了欧洲竞争法的核心特征,即“目的多元”。其次,从内容和形式上看,它为后来的《欧共体竞争法》提供了最初的范本和框架。再者,在法律的实施方式上,它开创了欧洲竞争法实施的行政模式传统和风格。

(1)核心内容与实践程序

从这部竞争法本身的内容来看,它实际上提出了解决卡特尔问题的两种途径:其一,它的一般性条款授权政府可以对损害公共利益的卡特尔行为采取措施。例如,其核心条款授权经济部长可以在卡特尔“危害整体经济或普遍福利”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卡特尔滥用权利的行为包括:“采取不当的手段对生产和销售进行限制,提高或维持价格……或通过联合抵制……或通过规定不同的价格和条件,不公平地妨碍经济自由”[4]。这一点为二战后欧洲竞争法提供了一种普遍形式。其二,它还提出了旨在消弱卡特尔强制性权利的具体手段。这些条款试图利用卡特尔成员或其他各方来限制和制约卡特尔采取强制行为的能力。

为了《条例》的实施,成立了卡特尔法庭,它是行政系统中的一个特殊“法庭”,而不是常规司法体系的一部分。[4]这是欧洲第一家审理竞争法案件的“特殊法庭”,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标志着竞争法作为区别于传统民法和刑法的法律体系,也取得了自己相对独立的地位。总之,由斯特雷斯曼建立的法律系统,代表着欧洲竞争法管理体系的早期形式。它的主要特征体现在立法宗旨上重视“目的多元”,在实体上强调卡特尔“权力滥用”行为的规制;在程序上,具有依赖行政权力的倾向。

(2)实施效果与影响

从这部竞争法的实际效果来看,与其颁布的初衷具有一致性。在战争、革命和经济萧条的时代背景下,这部竞争法的政治和社会作用要比起经济作用更为明显。《条例》的颁布表明政府正在限制卡特尔的行为,为那些被卡特尔侵害利益的群体提供了一种保护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弥合了社会矛盾,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和团结。其次,这部竞争法为德国政府和大工业之间提供了一种合作模式。这使得经济和政治权力相互渗透,为了避免公众对其政策的过度批评和不满而进行磋商,最后结成了一种目标一致的利益共同体,以实现社会整体的相对平衡。

20世纪30年代以后,德国的弗莱堡学派沿着早期竞争法的思想传统在更加广阔的范围内展开了讨论,他们提出了“秩序自由主义”或“社会市场经济”,这一理论调和了自由与秩序、法律与竞争、计划与市场、政府与市民之间的关系,力图通过法律的确定和执行来实现一种较为理想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的相对和谐。竞争法的“目的多元”和价值关切以更加系统的方式渗透在这种理论建构中。后来德国1957年的竞争法充分吸收了弗莱堡学派的思想,并成为今天《欧共体竞争法》的范例。

三、结语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了解和认识欧洲竞争法的特征极其形成过程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已经使中国发展到西方发达国家过去历史中的某个阶段,了解西方的历史也是从另一个角度审视我们今天的自己;另一方面,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我们需要与西方营造一种共同的话语环境,而这样做的前提是我们首先必须了解西方,尤其要了解西方的历史。意大利著名历史学家克罗齐说过:“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历史既是传统之承递,也是现实之镜鉴。在调整市场经济和建立法治社会的过程中,制定适合我们自己的竞争法是一种必然趋势。我国《反垄断法》才通过不久,且过于原则,如何进一步完善离不开对国际经验的借鉴,特别是欧洲经验的借鉴。欧洲在制定竞争法方面一直走在国际前列,认识和反思他们的经验教训对我们有积极的启迪意义。但是,我们更应该怎样学习欧洲经验?是它的现实还是它的历史?笔者认为,欧洲立法经验中所遭遇的一些问题也是我们可能遭遇的,从此种意义上来说,认识和学习欧洲的早期立法经验对我们更有意义。希望以上的梳理和论述能够给学界带来一点启发。

参考文献:

[1] 康芒斯.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M].寿勉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73.

[2] 霍布斯鲍姆.帝国的年代[M].贾士蘅,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22.

[3] 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于晓,陈维纲,等,译.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修订版):29.

[4] 戴维・格伯尔,冯克利.二十世纪欧洲的法律与竞争[M].魏志梅,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57.

[5] William Johnston, The Austrian Mind: An Intellectual and Social History, California, 1984, p47.

[6] Joseph A. Schumpeter, History of Economic Analysis, New York, 1954, p822.

[7] Leonard Krieger, The German Idea of Freedom: History of Political Tradition, Boston, 1957, p128.

[8] Fritz K. Ringer, ed.,The German Inflation of 1923, New York, 1969, p65.

[9] Eckhard Wandel, Hans Schaffer, Stuttgart , 1974, p56

The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Origins of the European Competition

Law's Traits and Their Early Embodiment

XU Zhi-qiang,HAN Wei

文化经济的特征范文第2篇

关键词 设计艺术 园林景观人性化人文化传承

每个社会阶段的文化与艺术特征,都是当时社会生产力与发展状况的真实写照,可以反映出某一阶段的社会发展水平。在中国现状的社会环境里,景观,特别是生态景观这一话题在解决了大多数人的温饱问题以后,才真正为大众所重视,独立为一个专业的领域,为人民大众所共享。因此,园林景观的发展水平,也正折射着人类文明演化的进程。

一、人性化设计

(一)“人性化设计”之涵义

人性化设计是使设计产品与人的生理、心理等方面因素相适应。以求得人与环境的协调和匹配,从而使使用主体与被使用客体之间的界面趋于淡化,使生活的内在感情趋于悦乐和提升。具体到园林景观,则体现于景观的整体感觉须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舒适心理,各个细节需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符合人们的身体尺度,并使人产生积极健康的心理反映。

(二)“人性化设计”之于具体生活水平的体现

园林景观设计领域,人性化设计则体现于各个实在的元素。一草一木,一桌一椅,细微之处皆体现出设计者的独具匠心。

1.景观气氛的合适烘托

从某种意义上讲,园林景观处于建筑客体与人群主体之间,是联系建筑与人群之间的情感纽带,也通过一系列景观元素体现居住者的文化品味与生活层次。如古代私家园林,必尽显其私密性与独享情趣。因此,在划分区域或造景上面产生很多曲折、细腻的手法,崇尚诗意造园,整体感觉有水墨画的淡雅格调。

而与之相反的公共园林,其主要目的是为满足社会公益生态环保与公共休憩需要,服务对象是社会人群的极大多数,所以其定位也是面向大众的层次。因此需极力展示其公共性能和共享性能,本身的设计出发点即是让人来去自如,对参与人群的层次却不做具体要求。只有社会生产力越发达,公共设施的发展层次才越高。

现代居住小区园林,则融合了私家园林与公共园林的双重功能,既要有强大的兼容性,以供不同层面人群的聚散,又需要动静分开,满足不同年龄层人群的个人需要。因此而有了适合人流聚集的会所,有了功能明确的儿童乐园和老年人活动中心,等等。所以,居住小区相对而言属于一个消费层面集中同时兼容性强的人群聚集区域,最能体现社会大众层面的生活水平。

2.景观功能的合理运用

园林艺术的美感表达,很大程度上依托于景观的表现形式。而景观功能的合理与否,则直接决定了主题园林的成功与否。以园林景观中最为普遍的休闲座椅为论,80年代以前,休闲座椅只作为临时座靠的功能性设施,反映的也是当时社会满足温饱就好的社会愿望。80年代以后,随着人性化要求逐步形成,休闲座椅也日益演化,完善着其做为功能性与观赏性的双重使命。在满足视觉美感的基础上赋予其合理的座靠使用功能,使得美学价值与使用功能得到完美结合。

3.景观环境对人群心理的调节

人群的心理情绪受天气和自然环境的影响。良好的景观环境的创造,改善自然环境的同时亦调节人群心理状况的舒适度。因此,只有当我们的社会文明足够发展,属于多维空间概念的景观设计主题趋向于健康、文明的方向的时候,才能为人居环境起到积极的促进性作用。

二、人文化设计

(一)“ 陆化设计”之概念

较之于人性化设计,人文化设计更强调设计理念的运用。强调文化底蕴和文学元素的参与与表现。通过文化符号在设计中的合理运用,充分展示环境的文化品位和历史的传承发展。

(二)“人文化设计”之于具象化设计对象的揉和

1.园林景观水系

水系景观是造园手法里一个必不可少的基本元素。人类自古择水而居,现代人群也正慢慢意识到:真正高品质的生活,在于融入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在于具有历史底蕴的人文气息。中国传统的水景“曲水流觞”,在现代园林里出现,现代材料融合传统风骨,自是一番闲情风月。

2、园林绿化的安排

绿化具有调节光、温度、湿度,改善气候,美化环境,消除身心疲惫,有益居者身心健康的功能。住宅小区的绿化设计,应兼具观赏性和实用性,同时充分考虑绿化的系统性、空间组合的多样性,从而获得多维的景观效应。公共景观体系,则应该以营造有利于发展人际往来的自由生长的树木为主。

3、园林小品的点缀

在这充满复古气息的时代里,现代的工艺,现代的设计思维,结合民族的、传统的表现符号,在一处处让人赏心悦目的园艺小品里,得到最完美的体现。

4 园林铺地的表现形式

现代园林里,朴实无华的青石板路,以简单几何形体自然重复的青砖地面,从来都是设计者与使用者的最爱。原本,过分的修饰从来都只是暂时的,只有那些立足于最本质的根本功能,才是不断被需要的对象。

5.园林特征的地域性

不同的地域拥有不同的地方文化特色,根据各地区不同的气候条件或风土人情,园林特征所体现出来的特点也具有不同气息。多水的南方园林,体现的是丰富的水系文化;而干燥的北方,应该多采用色彩较鲜艳的玻璃钢材质等。

三、人文化与人性化设计相融合体现社会阶段特征

做为社会进步元素里面的一部分,一个成功的园林案例可以存在的最根本理由是它的功能性,在满足功能性的要求以后又具有体现历史文化的时代特征,那么它就具有了传承的价值。因此,成功的设计艺术,必须是文化性与功能性的完美统一,其设计理念也必须是可生长的。

参考文献

[1]刘庭风著.中国古园林之旅冲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5.

文化经济的特征范文第3篇

关键词:波特五力模型; 文化创意产业; 竞争优势

一、 引言

文化产业本身并不和创造性直接关联,引入创意产业的概念,事实上是由于当今文化产业的范围早已超越传统“文化工业”的概念,形成一种新兴的文化创意产业。文化创意产业首先是文化产业的子范畴,是文化产业中重视创新的部分;其次,文化创意产业也是创意产业的子范畴,是创意产业中以文化内容为主要产品和服务的部分。总而言之,文化创意产业是指通过将个人想法、创意或创造转化成产品或运用于其它产品而创造出财富或使财富增殖的经济行为,属于知识经济和技术经济,是第三产业发展的高级阶段。

一个地区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就如在农业社会要进行农业生产和在工业社会要进行工业生产一样,必须要对该区域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竞争优势进行分析。我国古镇作为保存至今的历史文化遗产,具有区域性特色文化根植性,既是中华文化的物质传承,更是一种无可替代的精神传承。本文所提出的的古镇文化创意产业,则是将古镇文化与创意产业相融合,寻求我国传统文化在传承中与新兴产业发展的结合点和创新点。角色穿越游戏、影视基地、古典音乐节、主题公园等新旧名词极大地拓宽了古镇传统文化产业的范围,源源不断地将新鲜的元素注入其中,从而形成古镇文化创意产业的具体表现形式。

二、 “波特五力模型”的理论构建

“波特五力模型”又称“波特竞争力模型”,是迈克尔.波特(Michael E. Porter)于1979年创立的用于行业分析和商业战略研究的理论模型。模型的“五力”分别是:供应商的议价能力、购买者的议价能力、潜在竞争者进入的能力、替代品的替代能力、行业内竞争者所表现的竞争能力。该模型的基本观点为:一个产业所处的竞争环境,不仅仅是同处于一个产业内生产相同或者相似产品的企业之间的竞争,客户、供应商、替代产品和潜在的进入者均为该产业的“竞争对手”,并且依具体情况会或多或少地显露出其重要性。这种广义的竞争被称为“拓展竞争”,这五种作用力共同决定产业竞争的强度及产业利润率。

“波特五力模型”因其结构化和逻辑性的特征,已成为产业分析的经典工具。接下来,我们将基于该模型对我国古镇文化创意产业的竞争优势进行具体分析。

三、 基于“波特五力模型”的详细分析

文化创意产业崇尚创新和个人创造力,人才是创意产业的核心和主体,而一个城市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极具地域特色的文化根植性则是培养和产生创意人才的沃土。除此之外,文化创意产业要发展, 还必须要有自己的市场, 市场对创意产品或服务的需求和消费能力,能激发创意企业的灵感、推动产品创新。在利用“波特五力模型”分析我国古镇文化创意产业的竞争优势时,必须与人才知识资源、社会文化底蕴、市场经济环境三方面相结合。

(一) 供货商的议价能力

供货商对于古镇文化创意产业而言,是除了自然景观、古镇建筑以外的提供各种文化娱乐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模型,供方力量的强弱主要取决于他们所提供给买主的是什么投入要素,当供方所提供的投入要素价值构成了买主产品总成本的较大比例、对买主产品生产过程非常重要、或者严重影响买主产品的质量时,供方对于买主的潜在讨价还价力量就大大增强。我国留存至今的古镇大多位于文化底蕴深厚但经济并不十分发达的地区(如山西平遥古镇、贺州黄姚古镇、云南束河古镇等),创意人才相对缺乏,技术壁垒、资金壁垒存在,而古镇文化创意产业的要素投入依赖于创意和技术,因此供应商并不多,其议价能力相对不弱。

(二) 购买者的议价能力

购买者主要通过其压价与要求提供较高的产品或服务质量的能力,来影响行业中现有企业的盈利能力。古镇文化创意产业的购买者通常情况下自然是前往古镇旅行的游客。当然,游客还需分为散客和团客(旅行团组织的游客),散客因其购买力小,议价能力自然不强;而团客相对而言由于旅行社的规模性组织,具有较高的议价能力。

(三) 潜在竞争者的威胁

竞争性进入威胁的严重程度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进入新领域的障碍大小与预期现有企业对于进入者的反应情况。从我国古镇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情况来看,新进入者的进入壁垒较高。这是因为:一方面,古镇文化创意产品的购买者对于自然禀赋要求较高。我国古镇旅游是依托浓厚的人文历史资源为积淀而发展的产业,区域特色历史文化的根植性决定了新进入者难以构成威胁。这就从文化知识资源的角度体现了古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古镇文化创意产业需要投入大量资本和人力,投资回收期较长,并且具备一定开发风险。如影视基地、主题公园等都需要历经一定时期的投入和开发才能得以发展壮大。

(四) 替代品的威胁

两个处于不同行业中的企业,可能会由于所生产的产品是互为替代品,从而在它们之间产生相互竞争行为,这种源自于替代品的竞争会以各种形式影响行业中现有企业的竞争战略。对于古镇文化创意产业而言,存在着大量的替代品:如动漫基地、儿童主题乐园、流行音乐节、博物馆等等。由于文化创意产业本身内容的丰富性,同时现代知识经济产业对于文化创意越来越重视,上述替代品对于学生、文人、艺术家等人来说同样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并且这些不依赖于我国地域性传统文化传承的替代品可能由于广泛分布在我国经济较发达的城市,交通更加便捷、住宿更加方便,从而给我国古镇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带来较大的竞争压力。

(五) 行业内竞争者的竞争能力

从现有的情况来看,我国古镇文化创意产业的行业内竞争不仅来自于各省市知名旅游景区,更来自于国外极具异域文化风情的神秘童话古堡、鲜花名人小镇、中世纪华美教堂等等。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愿意出国购买国外文化创意产品的国内消费者也越来越多,因而我国古镇文化创意产业的行业内竞争愈加来自于国外市场。

四、 结语

通过前文分析我们发现:我国古镇文化创意产业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和规模消费者的议价能力均较强,潜在竞争者的威胁不大,但替代品和行业内竞争较为激烈。因此,虽具备极其深厚的社会文化底蕴,存在一定潜在消费群体,并为很多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路径,但古镇文化创意产业产业却十分缺乏相关人才和广阔市场,竞争优势有待挖掘。

面对此种情况,在推动古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①充分发挥当地传统产业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特别是要发挥制造业的作用;完善交通基础设施,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提高当地的市场化程度。②完善教育体系,加快高级文化创意人才的培养。通过举办研讨会为创意人才提供一个交流、沟通的平台,从而能更好地激发从业人员创新活力。③创意产品形式多元化,例如以塑造古镇形象品牌为目的的主题文化汇演、以拓展转化资源为模式的旅游文化节庆活动等。(作者单位:广西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1]焦斌龙,焦志明.集聚度、根植性与区域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J].中国流通经济,2010(8):39-42.

文化经济的特征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在现阶段,新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文化有不同的特征和要求。本文着重阐述了新经济的特征和基本内涵,简要地论述了如何建设适合新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文化。 

新经济对企业文化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在新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组织行为及文化管理也因为数据处理和通信技术的创新而出现全新的方式。 

    一、新经济的特征 

    新经济是一种以自发创新为核心的经济,包括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新经济,之所以“新”就集中体现在它所具有的极强的创新能力上,新经济的飞速发展依靠的不仅是电脑网络技术的不断创新,也要依靠社会各种制度创新的支持。而创新又需要高素质人力资源的支持,因此,新经济的本质是资本知识化。网络技术突破了时空的制约,使得信息传递、搜寻、处理的成本极大降低;新经济可以减少市场中供求双方、竞争各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况,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社会交易成本的降低有助于增加社会的净剩余,有利于社会资源更有效的配置。 

    新经济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首先,终身教育将是人类谋生存、求发展的基本条件。新经济以知识为主要生产要素形态,要求作为知识载体的人必须终身学习,终身接受教育,不断进行知识更新以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其次,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资源的配置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由于知识可共同拥有的特性以及信息化、网络化、国际化的发展,各种有用资源将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合理配置。社会变革的速度不断加快,网络经济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和生产方式,也改变了社会经济的运行方式,人们只有不断学习,才能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形势。 

    二、新经济条件下企业文化的基本内含 

    企业文化包括了企业的价值观、企业精神、企业道德、企业的传统作风和企业审美意识等多方面的内容。在新经济条件下,企业生存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经营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企业文化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虽然每个企业的企业文化都会有所不同,但与现代经济相适应的新的企业文化,其基本内涵应该是一致的。 

    1.新经济条件下企业文化的认定由于人们能力不同存在收益差别的合理性。正因为企业中人们有很大的能力差异,所以人们在企业中收益方式就有很大的不同;有人将获得资本收益,有人获得劳动收益,有人获得创新收益。企业家和技术创新者持有企业股份,获得的就是资本收益和创新收益;一般员工按照劳动合同获得工资,则是劳动收益。由此导致人们的收益差距拉大,这充分体现了知识和技术在企业经营中的重要作用。

   2.新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文化强调团队协作精神。新经济条件下,企业内部分工比较细致,企业中任何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都离不开人与人的相互协作,没有人与人在企业运行过程中的相互协作,即没有团队协作精神,企业就不可能高效发展,也不会产生“1+1>2”的效果,更不会有企业中每个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 

    三、理设适合新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方式与管理手段,在新经济条件下应当成为一种全方位的知识创新意识和知识创新体系。新经济是以网络经济、网络概念为代表的社会经济形态,根源于信息化和全球化。与新经济的特征相适应,新经济条件下企业文化的突出特征是创新与变革,其重要内容是企业管理理念创新与管理制度文化创新。

    1.新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文化更注重企业精神与企业价值观的人格化。企业文化在本质上是柔性管理,讲求“人性化”和灵活性,但不能因此否定硬性制度的作用,制度作为企业文化的一种表现和补充形式,是企业管理的必要手段。价值观是企业文化的核心。企业要努力培育员工生死与共的价值观,使企业全体员工增强主人翁意识,能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实现企业精神与企业价值观的人格化,实现人企合一。 

文化经济的特征范文第5篇

一、蒙商的基本特征

无论一个国家还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过程总是表现为比较明显的外源型经济特征或内源型经济特征。从理论上讲,外源型经济和内源型经济各具特点和优势。外源型经济主要是通过引进外来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借助外力来推动本地经济发展。内源型经济主要是利用本地区生产要素,通过启动内力发展本土经济。实践证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通过发展外源型经济,可以迅速获得本地区经济发展所需的生产要素,在短期内实现经济起飞。但是从长期来看,外源型经济的发展必须激活和壮大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内源力量,以此巩固和扩大外源型经济发展的成果,真正建立经济的自主增长机制,才能最终实现经济的自主增长和持续增长。沿海发达地区的经验证明,只有外源与内源经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才能保证地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浙江是内源型经济发展的成功典型,其经济之所以活力无穷,就是形成了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本地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广东先是大力发展外源型经济,进而带动内源型经济的快速发展。

近代以来,内蒙古曾是传统农牧业经济较为发达而工商业不发达的地区。但从清初发端的以晋商为主体的“旅蒙商”曾融入本地区,与内蒙古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像“大盛魁”等商号为代表的商业文明持续了300多年,影响波及国内和蒙古、俄罗斯等地区。这是在内蒙古地区现代经济意义上外源型经济启动内源型经济的一种尝试,也是不具有完全独立意义的蒙商登上经济舞台的初试锋芒。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发挥资源、区位等优势,大力引进具有现代“旅蒙商”意义的区外企业及生产要素,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培育、发展了像鄂尔多斯、伊利、蒙牛、小肥羊等一批有影响的本土企业,开始形成具有完全意义的蒙商代表。所以说,蒙商难以有准确意义上的新旧之分。内蒙古作为欠发达地区,要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外源型经济的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必须加快建立经济自主增长机制,培育和增强经济自主增长能力,加快培育和壮大自我经济主体――蒙商,大力发展内源型经济。

从总体上说,蒙商应包括由内蒙古本土企业和外来企业转化为本地企业为主体所构成,以民营企业为主要形式,涵盖从事一、二、三产业的全部企业。我们所创导和发展壮大的蒙商至少应具备如下主要特征:

(一)本土特征。对蒙商要有一个正确的概念界定,就是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企业集群。蒙商能够充分发挥本地优势,具有较为相同的成长规律,形成地域性的企业特征,拥有较为鲜明的地区企业文化,打出内蒙古的“蒙”字品牌,这是蒙商成长、生存和发展的根基。

(二)开放特征。内蒙古要善于通过扩大开放,广泛聚集和优化组合区内外、国内外的资源要素,把引进的外来企业“同化”为具有蒙商特征的企业。不仅要把国内国外企业“引进来”,还要让蒙商“走出去”,这种强大的融合性和开拓性要使蒙商成为国内、国际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

(三)诚信特征。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诚信是促进企业和地区发展的重要资源条件。在当前信用缺失严重的情况下,内蒙古应努力保护地区人文品格的“童贞”,增强由地区特色文化所培育的蒙商诚信品质,形成强大的竞争力。

(四)创新特征。创新是发展的灵魂。蒙商要快速发展壮大,就必须推进全面创新。包括通过观念创新,形成蒙商符合自身实际的正确发展路径;通过制度创新,建立蒙商科学发展和持续发展的动力机制;通过科技创新,推动蒙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后来居上;通过文化创新,促进蒙商的健康发展和长盛不衰。

(五)绿色特征。蒙商的企业文化特征应该是总体上秉承草原“绿色文化”,各企业又根据自身特点构建企业特色文化。绿色企业文化的内涵主要包括,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重视生态保护和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重视地域特色文化的认同,增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和企业之间的亲和力,以企业生态化的原则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形成蒙商的群体优势;发扬敢于拼搏的精神,能够在市场经济中攻城掠地,不断发展壮大。

二、蒙商的发展战略

军队进行战争,需要实现胜利的谋略。企业从事竞争,需要夺得成功的方略。企业竞争的方略就是企业战略,是企业为了实现总体发展目标而制定的全局性、长期性、方向性、根本性的总体谋划。蒙商还是处于培育发展中的企业群体,要进一步发展壮大,必须根据形势的变化和自身的实际,总结不同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

(一)实施资源转换战略。企业发展战略其实就是进行资源配置的总纲,是实现各种资源要素优化配置的总体方案。企业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就是拥有和强化别人没有的优势资源。企业要取得成功,就是要善于发挥自身所拥有的优势资源和要素,聚合所需的其它资源和要素,形成有效的竞争能力。内蒙古拥有资源、区位、劳动力等多方面的优势,但资源仍是最重要的比较优势。内蒙古经济之所以实现快速发展,主要还是得益于所实行的资源转换战略。进入内蒙古的区外企业基本上是追逐资源而来的,内蒙古本土成长起来的成功企业也基本上是资源型企业,支撑内蒙古经济发展的主体产业主要是资源型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进一步实施资源转换战略,是内蒙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和增强产业竞争能力的现实途径。蒙商要在资源转换战略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必须更新资源观和资源转换方式:首先,坚持地下资源开发与地上资源开发相结合,扩大资源转换规模。既要合理开发有限的地下“黑色”资源,又要合理开发可永续利用的地上“绿色”资源。其次,坚持自然资源开发与产业资源开发相结合,提升资源转换层次。把自然资源转换为优势产业资源,推进优势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多层次转换。第三,坚持区内资源开发与区外资源开发相结合,增强资源转换能力。突破封闭型资源观,确立开放型资源观,促进内外优势互补,增强大跨度转换资源的能力。第四,坚持自然资源开发与人文资源开发相结合,拓展资源转换空间。文化与经济交融发展是一大趋势,既要直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又要间接提升产业中的文化含量。第五,坚持狭义资源开发与广义资源开发相结合,强化资源转换功能。突破狭义的自然资源观,防止陷入“资源陷阱”。大力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与本地自然资源优化组合,让蒙商积极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非资源型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改造传统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

(二)实施技术跨越战略。企业技术资源是企业资源和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决定企业竞争能力的关键因素,企业技术战略已成为企业总体战略的核心。发挥后发优势,实施技术跨越战略,是提升蒙商乃至内蒙古经济整体竞争力的关键。国际经验表明,在产业升级和经

济持续快速时期,经济增长方式将由生产要素导向型向投资导向型和创新导向型转变,科技创新将成为推动企业和经济发展的首要力量和决定因素。实施技术跨越战略,是具有一定经济与科技基础的后进国家和地区在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实现自主创新,形成后发优势的必然选择。实践证明,后进国家和地区可以主动把握科技和产业发展趋势,在优势产业领域直接引进和应用先进技术,跨越技术和产业自然发展的某些阶段,以技术跨越带动经济跨越式发展。内蒙古发展的实践也证明,资源优势加技术优势是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和企业的关键。像鄂尔多斯、伊利、蒙牛等企业就是通过发挥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而做大做强的。内蒙古今后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把资源优势与现代科技优势结合起来,形成更大的发展优势。总的要求就是以建设创新型内蒙古为战略目标,以推进新型工业化为着力重点,积极实施技术跨越战略,在重点产业和企业直接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增强自主创新(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抢占重点企业和产业的技术制高点,打造一大批科技含量高的“蒙”字品牌企业和产品,提升企业及产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促进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三)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成功企业的背后是由优秀的企业家和高素质的企业经营团队、企业技术人才群体、企业职工队伍所支撑的。从内蒙古企业发展的实践看,同样证明了这样的规律。所以说,哪个企业拥有雄厚的人才资源,哪个企业就会拥有绝对的竞争优势。蒙商的发展壮大要靠各类人才的培养、引进和聚集。从现在的情况看,成长中的蒙商主体一民营企业的经营者科学文化水平还不高,在人格素养、道德修养、政治觉悟、管理能力、法律意识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不足,不适蒙商发展的更高要求。必须看到,在新的形势下,过去靠“没文化、瞎胆大”办企业的人要让位于高素质的经营者。所以,必须大力培养造就高素质的蒙商企业经营者队伍,依靠一大批综合素质好、胸襟眼界宽、管理能力强并善于开拓进取的经营者和企业家带动蒙商的快速崛起。要加强科学的人才资源管理,为企业经营人才、技术人才提供充分施展才华的舞台。

(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企业的品牌形象对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具有重要的影响。实施企业形象战略和品牌战略是实现蒙商崛起的重大举措。国外CI专家为“企业力”设计的公式是:“企业力=商品力+销售力+形象力”。其中,商品力是由产品品牌决定的,形象力是由企业形象决定的,二者又对销售力起着决定性作用。企业形象力和商品力之所以成为企业力的重要方面,成为企业间进行较量的―个焦点,是因为生产销售同一种商品的厂商越来越多,消费者选择的余地越来越大,而企业形象和产品品牌对消费者选择的影响便至关重要。根据国际设计协会的统计,企业在形象设计上投入1美元,可以受益127美元,可见回报率之高。企业形象战略同企业文化战略一样,也是一种差别化战略,要有自己的特色和个性。通过实施企业形象战略,塑造独特魅力的蒙商集体形象和各具特色的企业个体形象,不断提升蒙商在国内外的良好形象。实施品牌战略,打造产品品牌优势,是市场竞争夺胜之宝。内蒙古在实施名牌战略中已取得明显成效,应该总结经验,继续积极推进品牌战略。通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把内蒙古独具特色的草原文化融合到产品品牌之中,打造出更多产品和服务的国内驰名品牌和国际品牌。

(五)实施合作竞争战略。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也是合作经济。实施合作竞争战略,就是要使蒙商之间在合理竞争中形成协同作战的企业群体,增强蒙商的整体竞争能力。在实施合作竞争战略中,有两个问题值得重视。一是要积极发展企业战略联盟,通过企业之间的合作安排,实现共享资源,改进它们的竞争地位和绩效。二是积极调整蒙商的企业组织结构,实现各类企业的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促进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

(六)实施文化兴企战略。企业文化是一种力量,称之为企业文化力,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兴衰成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文化力的功能和作用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凝聚力,能把员工团结在一起;二是导向力,发挥价值导向和行为导向的作用;三是激励力,可以调动与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四是约束力,规范企业和员工的行为;五是纽带力,通过文化、道德的纽带,配合以产权、物质利益的另一纽带,维系企业的稳定与发展。蒙商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中应重视三个问题。首先要加快企业制度文化建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只有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去办企业、兴文化,才能理顺产权关系,提高现代管理水平,增强推动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体现五种文化力的制度性动力机制,产生一大批“百年老店”和超级企业。其次实施绿色文化战略,顺应全球绿色潮流,树立绿色企业理念,建立绿色生产体系,发展循环经济,生产绿色产品,推行绿色营销,发挥市场竞争中的绿色优势,促进可持续发展。再次弘扬善于开拓、勇于拼搏、敢于夺魁的企业精神,使蒙商在市场竞争中越战越勇,越战越强,不断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