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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卫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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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卫生制度

市场管理卫生制度范文第1篇

1、 每周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统一着工装。

2、 地面卫生清洁,地面无纸屑、杂物。

3、 饮水机无明显水渍;垃圾桶、纸篓中使用垃圾袋,周围

无垃圾与其他废弃物;碎纸机周围无纸屑。

4、 办公桌、前台、沙发、桌椅及办公用品表面无灰尘;窗

台等处无明显灰尘。

5、 如有大风、雨雪等特殊气候时,室内卫生应及时清扫。

6、 周一至周五设专人负责办公区域卫生,周六进行集中清

扫。

市场管理卫生制度范文第2篇

为保障胜浦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经营管理规范,商品质量管理规范,市场卫生管理规范,市场车辆管理规范,监督考核管理规范。

第一部分  经营户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

一、需入市交易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入市经营。

二、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需凭本人有效的健康证到市场管理部门领取经营服务证。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内必须佩戴经营服务证,以便于消费者的监督。

三、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应当着装整齐、举止端正、用语文明、诚实经营。

四、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如有变化,应当到市场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上岗证后,方可入场营业。未经登记的从业人员及闲杂人员不得私自进入营业区域。

五、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农贸市场规定的作息时间。本农贸市场的作息时间根据季节随时变动。

六、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在店、摊位内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煤气及其他非经营性电器设备。

第二部分  商品质量管理规范

一、经营户应当确保入市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价格、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应当具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标识以及有关质量标准的证明文件,不得有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食品类商品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和保质期。

三、经营户应当严格执行入市商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以确保进货渠道明确,商品质量合格。并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经营户必须接受市场管理部门对其商品进行的抽检检测,经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五、经营户应当经常对自身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对变质、损坏商品应立即撤柜、撤摊,并做好商品退市的台帐记录。

六、经营户应当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店外、摊外经营。

七、经营户必须保证计量设备完好、准确,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严禁短斤缺两。

八、经营户对经营的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市场管理部门公示的商品最高指导价。

第三部分  市场卫生管理规范

一、经营户应当保持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必须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二、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不得超过陈列台面,不得店外设摊,摊外设摊。

三、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四、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五、经营户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人员的卫生检查,并服从管理。

第四部分  市场车辆管理规范

一、经营户及消费者应当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管理,根据市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在规定的场所有序停放车辆。

二、经营户每天用于进出货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通过规定的进出货通道进入市场,不得拥挤、抢道,以确保进出货有序进行。

三、经营户及消费者的车辆在营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市场,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征得市场管理人员的许可,并听从指挥。

第五部分  监督考核管理规范

一、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根据考核标准对经营户从证照、商品质量、卫生状况、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如实记录。建立经营户信用档案。

二、市场管理部门应当聘请义务监督员对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市场管理卫生制度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处置及时的集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以考核促管理,以奖罚促提升,不断提高全区集贸市场的管理水平,优化群众的购物环境和生活质量。

二、监管与职责

2、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办、管理处为集贸市场创建的总责任单位。各街办、管理处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挂点集贸市场;市场所在社区或村、场指派一名市场督导人员,负责督促市场业主单位做好集贸市场内部管理;建立本辖区集贸市场长效管理制度和处罚措施。(责任单位:各街办、管理处)

3、各市场业主单位为集贸市场创建第一责任人。各市场业主单位要根据文明城市创建的标准,建立和完善市场经营户监管机制和市场管理人员处罚制度;切实做好市场内划行归市、卫生保洁、规范经营等工作;按照经营户的经营时间安排管理人员进行市场监管,防止市场内经营户出店经营或占道经营;(责任单位:各市场业主单位)

4、建立全区集贸市场长效管理制度;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强对各集贸市场管理的督查、指导和评比工作,做到每周一检查、一评比、一通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做好市场指导和监督工作。(责任单位:区经贸局)

5、加强市场内流通秩序的日常监管,确定一名分管领导挂点市场,明确一名工商管理人员负责市场日常监管;督促指导市场内的商品划行归市,标志明显;摊位证照齐全、规范交易行为;设立投诉台,公布投诉电话,完善投诉记录;确保市场内无法律、法规禁止上市的野生动物销售,无伪劣商品销售和短斤少两行为;市场内无“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过期霉变食品的销售。(责任单位:区工商局)

6、加强对市场周边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的管理。安排1-2人负责各集贸市场巡查,防止经营户出市场经营和占道经营现象发生。(责任单位:区执法局)

7、加强各集贸市场周边暴露垃圾、公共绿化场地等管理;督促完善市场各项环卫设施,指导建立符合标准和卫生的公厕。(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8、督促指导各集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的健全和规范;经营食品、熟食的摊位的各项设施和操作程序符合《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指导完善市场内的“除四害”设施和消杀工作;指导建立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室,规范检测程序,完善检测记录并公示;加强健康教育,确保从业人员良好个人卫生。(责任单位:社发局)

9、加强对市场周边道路的机动车辆管理。规范设置市场周边机动车辆停放区域,安排适当人员加强各集贸市场巡查,防止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发生。(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

10、督促市场业主单位根据文明城市创建的标准,完善花园集贸市场硬件设施,配齐配足市场管理和保洁人员;督促花园集贸市场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市场内划行归市、卫生保洁、规范经营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市场经营户监管机制和市场管理人员的处罚制度。(责任单位:供销社)

二、考核与奖罚

11、规范考核程序。全区世纪花园和新昌北六家集贸市场及翠苑路市场纳入区创建考评范围。由经贸局牵头,区城管局、社发局、工商局、执法局、各街办(管理处)、市供销社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联合检查组人员固定,检查时间不固定,实行每周一检查、一评比、一通报制度。检查标准按照《集贸市场检查考核内容及标准》执行(翠苑路市场硬件设施所涉项目不列入考核)。各街办(管理处)、市供销社作为检查组督导单位,不参与评分。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分别就市场物业管理、场容管理、食品卫生管理、城管管理和工商管理进行评分,并根据市场存在的问题向市场业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

区经贸局将各职能部门评分情况进行汇总,在每周创建例会上对各集贸市场创建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每月将各市场创建情况汇总评分(本月评分累计数/本月检查次数)上报区创建办,区创建办综合各市场创建情况,提出奖罚建议报区创建领导小组审定。

12、强化奖罚措施。由区财政列支集贸市场创建工作奖励经费15万元,纳入区创建办预算范围,主要用于各街道、管理处、各业主单位(含市供销社、岭口村)的考评奖励资金。另外由区财政列支集贸市场创建工作经费5万元,纳入区经贸局预算,主要用于考评检查组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经费。

区创建办根据市场联合检查组每月考评情况,对排名前二名且得分在70分以上的市场业主单位和所涉街道、管理处分别给予奖励,其中,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000元。对在全市集贸市场检查综合考评获全市前三名的,给予市场业主单位和所涉街道、管理处奖励10000元。在全市集贸市场检查综合考评获非主城区第一名的,给予市场业主单位和所涉街道、管理处奖励3000元。

市场管理卫生制度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加强对出版物批发市场的管理,维护出版物批发市场正常秩序,培育和规范出版物批发市场,促进出版发行事业的发展和繁荣,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出版物批发市场,是指以出版物批发为主体的集中经营场所。

第三条出版物批发市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

第二章批发市场的建立及审批

第四条建立出版物批发市场,必须经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批准,报新闻出版署备案。

第五条出版物批发市场一般设立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其他地区需设立出版物批发市场的,应由当地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核,报新闻出版署批准。

第六条出版物批发市场的主办单位需经当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确认。

第七条出版物批发市场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充足的供批发单位集中经营的固定场所;

(二)有健全的出版物批发市场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

(三)具备基本的办公、仓储、通讯设施,能为经营单位提供办公室、库房、电话、代办托运、打字复印、安全保卫、卫生等服务项目;

(四)出版物批发市场管理机构及经营单位能够全部实行计算机统一管理。

第八条申请建立出版物批发市场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出版物批发市场名称、地址;

(三)出版物批发市场的主办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姓名;

(四)出版物批发市场的管理机构及组织章程;

(五)出版物批发市场的平面设计图和透视图。

第九条出版物批发市场一经建立,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单位,均应入场经营。

第十条建立出版物批发市场要符合新闻出版署关于出版物市场结构、布局和总量控制的要求。

第三章出版物批发市场的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出版物批发市场应成立由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出版物批发市场管理委员会,并配备专职的市场管理人员。管理委员会下设市场管理、出版物审读、治安保卫及后勤服务等部门。

出版物批发市场管理委员会协助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批发市场。

第十二条出版物批发市场凡涉及如安全、消防、保险、卫生、宣传等事项,应由该管理委员会统一办理。

第十三条出版物批发市场管理委员会须制定本市场交易管理、出版物审读、人员培训、消防保卫和其他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市场的良好秩序。

第十四条出版物批发市场管理委员会人员要强化管理意识、服务意识,严格执法,不,不得侵犯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要建立监督机制,公布举报电话。

第四章出版物批发市场的管理

第十五条出版物批发市场的管理机构及场内经营单位应按照要求使用统一的出版物批发市场管理软件,实行规范化管理。

第十六条出版物零售单位不得进入批发市场经营。

第十七条出版物批发市场的交易活动要公开化、票据化和规范化,禁止非法交易和场外交易行为。市场内的经营单位不得为非法交易活动提供条件。

第十八条出版物批发市场管理委员会要保护合法经营,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不法交易行为。

第十九条出版物批发市场要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制定岗前培训制度、出版物准销证制度、统一购销单制度、出版物准运放行制度等。

第二十条出版物批发市场的出版物广告、征订单和宣传品必须按规定印制和张贴,不得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以及低级、庸俗、迷信的语言或画面,不得有虚假和欺骗性宣传。

第二十一条出版物批发市场要保持整洁、卫生的环境,出版物摆放整齐。

第五章经营单位管理

第二十二条出版物批发市场内的经营单位必须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签发的《出版物发行(批发)许可证》和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的营业执照,并张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第二十三条出版物批发市场内的经营单位必须是一店一证一照。

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能出借、转包、转让、买卖和出租,不准无证、无照经营。

第二十四条出版物批发市场内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售前送审”制度,不准经营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出版物以及国家规定不能经营的其他出版物。

第二十五条出版物批发市场中的经营单位不得超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必须从正式渠道进货,并持有和保留进货凭证备查。

第二十六条出版物批发市场中经营单位要照章纳税,遵守场内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举报违法经营活动,服从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维护市场内的经营秩序。

第二十七条出版物批发市场中经营单位要按照当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认真参加年检和重新换证登记工作。

第二十八条出版物批发市场中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持有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签发的相应资格证书。

第二十九条出版物批发市场中的经营单位要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经营,讲求信誉,服务热情。

市场管理卫生制度范文第5篇

一、市场基本情况

县综合市场有限公司(河市场)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建于10月,于5月在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后正式营业。位于长乐街和文化路交汇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美观大方。市场修建防雨防晒全封闭顶棚覆盖整个市场,总占地面积26000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拥有经营门店200多户。主要经营各种蔬菜类、肉食类、禽蛋类、粮油类、熟食类、水产品类、干货类、调味品类、水果类、服装鞋帽等商品,以农副产品为主,共计20个大类,1000多个花色品种。日车流量100多辆,日均人流量3000人,年交易额9000万元,年上缴利税80万元。自以来,一直实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市场内做到“划行归市”,建立健全了“四项制度”,制度措施落实到位,交易兴旺,秩序良好;市场内外环境美观,卫生整洁;建筑消防设施完备,运行良好;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持证上岗,无违规违章经营现象;自建成营业以来,市场没有发生任何食品安全、火灾偷盗、市场秩序等突发事件。

二、信用状况

为达到良好的市场管理效果,使经营户具有良好的信誉及经营效益的提高,由工商部门牵头,在市场内成立行业协会,划分行业小组,充分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我们一方面抓住个体工商户比较分散不易集中的特点,将教育内容制成宣传单和宣传册,分发到每个工商户,一方面加强对市场经营户进行多方面的法制道德教育。先后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星级信用市场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据工商业主不同的经营范围、相对应的法律法规条款,打印成宣传单位和小册子逐户发放。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工商业主的法制道德素质大大提高,争做文明示范户和诚信经营户,都能在法律道德的框架内文明经商,同时我公司从开始对场内所有经营户全面实行了信用分类监管,公司完善市场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经营户的信用分类监管档案资料,严格按制度划分信用等级,目前市场内200多户经营者信用等级均达到a级,我公司(市场)被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初步认定为a类综合消费品市场。

三、主要措施及成效

创建星级信用市场是创建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园林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县城形象品位、营造舒适放心消费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百姓生活品质、增强幸福感的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综合市场培养树立进场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守法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最新数据显示,当前市民对农贸市场的满意度超过95%。具体措施为:

一、抓细化,明晰职责权限。

综合市场自成立之初就成立了以县工商局、城建国土局、文明办、 质监局、农业局等13个单位为成员的市场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负责组织市场管理与考评等日常监管工作。从而进一步明确了市场经营管理规范要求,市场业主、市场管理服务机构、市场经营者的责任义务以及管委会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等,使农贸市场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抓机制,促进规范运作。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不合格商品退场等市场管理制度20多项,形成层层有任务、人人有目标,并与年度目标管理相挂钩,纳入年度考核。完善的制度管理使每一项工作都有目标,每一个管理者都有高度的责任感。二是建立市场管理责任制。建立以市场业主为市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市、县两级有关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在其职责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管理责任制。三是实行挂钩负责制。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挂钩市场,工商部门指定辖区工商所副所长挂钩联络市场。加强督查检查,对市场管理中不主动履职造成管理缺位的,给予批评通报。四是推行市场责任约谈制。在每年由县人大、政协组织的视察民生工作中,发现市场日常监管不理想,创建工作不力,影响创建效果和整体进度的,予以效能告诫、诫勉谈话等,加大督促整改力度。

三、抓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县工[文秘站:]商局多次就星级信用市场创建工作专门召开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要求各部门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合力监管。管委会与各职能部门实行合署办公,各成员单位均指派一名联络员为管委会工作人员。工商部门专门抽调城关工商所一名干部任管委会主任,负责协调、督促和推进创建工作。

四、抓服务管理,推进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化。

市场管理的基本职能是管理好、服务好和维护好市场秩序,目的是促进改革和发展。为此,我公司将管理与服务统一起来,因为服务是根本,而管理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在抓实为市场主体服好务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并在服务中较好地树立了管理者文明、公正、公开、奉献的良好形象。

管理有秩序。我公司(综合市场)共配备管理人员16人,管理实行五公开。即公开管理人员照片、姓名或胸牌号码、工作纪律、收费标准、举报电话悬挂上墙。在管理上一是进场经营者的基本资料健全。每一户进场经营者都与市场业主签订进场经营合同,并为他们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包括营业执照号码,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场内经营地址)等。做到底子清、数字明。二是市场管理各种记载齐全,设有“六簿”,即:场内经营者购进主要商品登记薄、场内经营者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商品质量检测信息公示登记本、违禁品查处记录、加强商品质量宣传记录、市场管理者对违法行为报告记录、清退不合格商品记录。设专人每日整理登记食品经营户的进货台帐、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记录、复秤记录和12315投诉记录。市场内还设有咨询服务台、复秤台、大型电子显示屏、广播和公示栏、停车场,通过电子显示屏及时反馈检测数据及相关法律法规等信息。对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要求管理人员做到热心、诚心、耐心接待,公平、公正、及时处理。

治安有保障。我公司(市场)共聘请了4名保安人员,24小时对市场巡逻值班管理,严禁各种车辆进入市场,并对市场外车辆做到有序停放。加强市场内公共设施及经营户夜间存放商品的安全管理。为经营户、消费者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经营环境。

卫生有保证。我公司共配备6名卫生保洁员,每天早上六点前将市场内垃圾、污物和积水清理干净,实行全天候保洁,每周用清洗设备对市场地面进行一次彻底冲洗,每月对市场进行一次消毒,确保市场无堆积垃圾、无环卫死角、无污物积水;同时与进场经营户签订《限塑责任书》、《限塑承诺书》,全面禁止使用不合格塑料袋,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环保塑料袋。

食品保安全。建立健全了工商监管、市场业主负责、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机制;与经营者逐户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了过期变质食品按期集中销毁并登记制度,同时严格贯彻执行食品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熟食制品“证明登记制”、散(裸)装食品“标牌公示制”、食品场内经营者“信用公示制”的“四项制度”;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分区分区摆放。切实从源头上把好了食品入市、交易和退市这三个重要的关口。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对未经检疫的肉、禽坚决不准上市交易,并且协助工商部门追查肉、禽的进货来源,确保肉、禽食品安全;派专人进行蔬菜残留农药检测培训学习,并持证上岗,固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天对上市蔬菜进行检测,要求检测品种全、面要广,把农户及蔬菜批发摊位作为重点检测对象,农户随到随抽查,对检测有残留农药超标的蔬菜予以没收销毁,做到检测有结果、有记载,并每天在电子显示屏和公示栏公示;加强对熟食及其他直接入口食品的管理,市场物业订做了专用防尘防蝇设施,经营人员配备了工作服装、帽子、口罩、手套;严格要求市场经营户做好进、销货台帐,每日督促、检查,切实做到食品进货有来源,销货有去向。

五、抓宣传教育,突出示范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