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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步伐还不够快,城镇化率低于全市、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发展差距仍然较大,城乡二元结构还很明显等等。就城市建设而言,这几年我们在“两城”建设上实现了“量”的扩张,拉开了城市发展的框架,为未来一段时期的发展打下了基础、留足了空间,但在“质”的提升上还不够,城市的能级、品质、功能配套、人文底蕴等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广大群众对城市美好生活的向往相比还有不小的距离。可以说,加快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动无为新一轮城市发展的迫切需要。
高品质城市是集聚高素质人才、培育高水平产业的重要载体。在工业化初期,有什么样的产业就会有什么样的城市;在工业化中后期,有什么样的城市就会有什么样的产业。当前,我县已经进入了工业化中后期,城市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将更为明显,只有加快打造高品质的城市载体,才能更大范围地集聚高端要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从另一个层面来讲,随着“高铁高速时代”的到来,我县与“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重要经济圈的联系更加紧密,区域一体化已进入加速期,一体化对无为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我们既面临“同城效应”带来的机遇,也面临“虹吸效应”带来的考验,是成为外部要素的集聚地,还是成为本地要素的输出地,关键看我们城市的功能、品质和能级。下一步,县委、县政府推进城市建设总的定位和蓝图就是要围绕“撤县设市”的目标,提升无城中心城市功能,打造高沟滨江新城,推进“两城”一体化发展,最终建成70万人口规模的滨江新型中等城市。今年,要按照“三治三增三提升”的要求,大力开展“城市建设提升年”活动,着力打造城市升级版,同步提升城乡环境和品质,努力走出一条内涵式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子。
(一)着眼长远发展,推进城市规划水平新提升。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在加快建设新型中等城市的过程中,我们要坚持以一流规划引领建设。要突出全域抓布局。前不久,国家发改委制定了关于“十三五”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增强市县政府空间管控能力,将市县全域划分为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形成统领市县发展全局的规划蓝图、布局总图。我们要按照这一要求,牢固树立全域规划理念,做好各项调研准备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实现县域规划一张图。要突出重点抓完善。进一步完善无为城市总体规划、高沟滨江新城发展规划和县域镇村体系规划,更好地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统筹考虑城市建设、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公共服务等问题,善于借智借力,拓宽眼界视野,加快编制相关控制性详规和专项规划,不断提升规划档次和水平。要突出刚性抓执行。进一步强化规划即法的理念,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相关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健全动态巡查机制,对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到位,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干到底。
(二)完善配套功能,推进城市承载能力新提升。今年全县城建重点工程和项目总体是按照“主攻城东新区、彰显城南新貌、完善老城功能、全面提升水平,加快建设高沟滨江新城”的思路来摆布的,不再铺新的“摊子”,着力点是在完善基础配套、强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城市环境上下功夫,力争全年城建总投入不少于35亿元。无城以城东新区高铁站前广场、城南新城水体景观带、老城东一环区域开发建设等为重点,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功能配套,树立城东新区对外窗口形象,完善城南新城城市功能,改善老城区域整体环境;高沟滨江新城以滨江大道、污水处理厂、城市综合体等为重点,进一步拉开框架、完善配套、提升形象。无城各城建指挥部和高沟滨江新城建设指挥部要围绕这些重点工程和项目,进一步健全城市建设推进机制,加强任务分解落实,强化分层分级调度,依法做好征拆工作,全力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所有工程都能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加快推进、顺利完成。
(三)坚持以业兴城,推进城市产业发展新提升。城市是产业的载体,产业是城市的根基。要坚持走产城融合的发展路子,促进城市与园区融合发展,无城要依托城东工业园、高沟滨江新城要依托高沟经济开发区,完善“两区”配套功能,提升产业承载能力,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促进创业集聚、就业集聚、居住集聚,推动城市空间与产业空间高度契合、协调发展。促进城市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有效整合城市各类资源,加快推进国购蓝鼎商业中心等一批商贸服务业项目建成运营,扩大城市消费规模;积极引入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养老、健康、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适应城市高端化消费需求;加快
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发展,去年我县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分别上交税金4.7亿、2.6亿元,占地方税收的33.9%、18.6%,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要发挥这一优势,积极引进高品质房地产开发项目,保持房地产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落实好支持建筑业发展的政策,吸引更多的无为建筑企业回乡发展,早日把无为建成建筑业强县。促进城市与社会事业融合发展,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发展,是一个城市高端要素集聚的必要条件,我们要树立抓社会事业也是抓产业发展的意识,加快推进县医院综合楼等一批社会事业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引进宁波光华学校等一批优质资源,做好安徽中医药高专在无为设立分校工作,加大名校、名院等的培育力度,更好地汇聚人气、商气,带动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四)围绕彰显特色,推进城市品位实现新提升。特色就是一个城市区别于其它城市的个性和品味。就我县来言,一要在“水”和“绿”上做文章,无为最大的特色就是“水”和“绿”,要围绕“水脉绿城”,发挥好水的优势,加快推进水景公园、东环城河湿地公园、西河景观带等的建设,放大无为滨江亲水特性;大力建设绿色长廊、生态林地、街头绿地、游园小品,加大城市“绿量”,提升绿化水平,打造多姿多彩、富有特色的城市绿化景观,努力争创“全国园林县城”。二要在“魂”字上下功夫,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注重挖掘无为历史文化资源,加快县文化中心、米芾文化公园等项目建设,并把历史文化元素融入到城市的风貌设计、景观打造乃至单体建筑中,让人时时处处都能感受到历史文化的内涵,从而展现城市独特的文化品味。三要在“精”字上把好关,就是要精益求精,提高设计水平,建设精品工程,尤其是那些关系城市长远发展的功能性基础设施项目、处于重要节点关系整个城市形象的重点工程,更要从项目论证、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等每一个环节上严格把关、精雕细琢,努力打造更多的城市亮点。
(五)创新投入机制,推进要素保障能力新提升。去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使我们现有的融资平台融资功能受到限制,因此我们推进城市建设,急需要解决好钱从哪里来的问题。要积极适应形势和政策变化,加大向上对接力度,争取发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债券,用好棚户区改造政策,不断扩大上级对城市民生项目的支持力度。要加强学习研究,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城市招商引资力度,积极运用PPP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要牢固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坚持“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进一步管好盘活城市土地资源,加大政府城市资产运营管理力度,发挥好最大效益,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县城投、宜居公司等融资平台要积极转型,利用优质的城市资产和资本,采取参股、合作等方式,下活经营城市这盘棋,更好地发挥作用。
(六)注重建管并重,推进城市管理水平新提升。要巩固第三届全省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提档升级,抓好城市外在形象、内涵品质和人的素养的全面提升。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网格化、信息化管理等长效机制,重点整治车辆乱停、广告乱设、烟花鞭炮乱放、背街小巷脏乱差等一批影响城市形象、市民生活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棚户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等的改造,努力打造整洁、优美、和谐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市民对城市建设和文明创建的认同感、满意度。要注重运用市场化手段、改革的办法,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进一步改革规范出租车、公交车运营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要不断健全控拆违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小产权房等违法建设行为。要加快实施城市四门入口绿化、亮化、美化建设,加强对高铁站前广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综合管理,不断提升无为对外形象。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农业农村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都强调,“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为总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从无为的实际来看,我县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县,正处在向农业强县跨越的关键时期,农业产业结构还不优,农村基础设施仍较为薄弱,农民增收的任务还十分繁重,做好“三农”工作意义重大,必须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紧抓不放,长抓不懈,努力让农业强起来、农民富起来、农村美起来,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的跨越。
第一,发挥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一要稳定粮食生产。我县作为粮食生产大县,要牢牢守住底线,认真落实各类种粮补贴,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要抢抓政策机遇,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要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强化示范带动效果,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30万亩以上。二要发展特色农业。农业的竞争力源自农业的特色,要发挥我县农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重点在品种更新、品质提升、品牌创建上下功夫,推进优质粮油、高品质棉花、高效蔬菜、生态畜禽、特色水产和苗木花卉等七大农业主导产业基地建设,扶持壮大一批有基础的县级千亩特色农业精品园;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农业与科技、旅游、生态、养生等相融合,大力发展设施、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全力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三要强化科技示范。要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建立现代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支撑和长效投入机制,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业发展从主要追求产量增长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转变。
第二,促进集中集聚,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要坚持走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家庭经营为基础、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的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之路,打造产购销一条龙的完整产业链。要发挥好农业“接二连三”的作用,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322”发展规划,高标准推进开城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和物联网示范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羽毛羽绒产业园起步区路网、管网、供电、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谋划建设食品工业园,推进农副产品加工业向园区集聚发展,力争全年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10%以上。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农业发展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在新常态下推进农业招商正当其时,相关乡镇要积极走出去,加大招商对接力度,加快引进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推进华西希望生猪养殖等一批大项目尽快签约落地,力争全年新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努力实
现国家级龙头企业零的突破。第三,突出关键环节,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进一步完善各项扶持政策,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村规模种养大户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创办产加销各类农业经营实体,力争全年新增农民合作社30家以上,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农民增收。要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对土地流转,各乡镇要合理进行引导,土地流转并不是规模越大越好,关键要提高土地流转效益。各乡镇对由谁来流转、流转的规模、流转后做什么等都要进行把关,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合同管理等制度,坚决杜绝变向的“圈地”行为,促进农村土地真正向有实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聚,发展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适度规模经营。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方面要创新农业公益体系,稳定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等服务机构,着力解决在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等方面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另一方面要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农机化生产服务等经营组织,更好地满足各类经营主体需求。
第四,瞄准市场需求,推动农业向“消费导向”转变。要引导农民瞄准市场需求,适应消费结构升级的趋势,增加市场紧缺和适销对路产品的生产。要着力打造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农产品知名品牌,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和绿色、有机、无公害、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要研究制定扶持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业物流发展的措施,支持蟹农王等一批重点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网上交易;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推进农批对接、农超对接、直采配送等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营销模式;加快羽毛羽绒等出口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增强优势农产品的出口创汇能力。
第五,坚持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生活水平。要认真落实各项强农富农惠农政策,以土地合作、专业合作和劳务合作等为重点,通过资产增值、土地增效和经营增利,努力让农民的“口袋”鼓起来,力争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以上。要把培养新型农民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抓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大力培养村级农业科技示范户和农民创业带头人。要紧密结合“双联系”工作,继续帮助上岸渔民解决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让渔民上得岸、住得好、能致富、过开心。要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切实抓好整村推进、产业扶贫等重点工作,力争全年实现2.5万贫困人口脱贫。
无论是推进新型城镇化,还是抓好农业农村工作,最终的结合点都是要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要坚持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方向,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对农业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努力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发展局面。
一要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强调指出,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关键就是要让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住得下、融得进、过得好”。“进得来”就是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让有意愿、有条件、有能力的农民“零门槛”进城。“住得下”就是要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今年要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对棚户区民生项目投入的机遇,加快推进16万平方米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55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提高保障能力,改善人居环境。“融得进”就是要推进农民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吸引更多的农民进城创业、落户扎根。“过得好”就是要让进城农民就业有岗位、创业有出路、收入有来源,使城镇真正成为人们的安居之处、乐业之地。
二要加快推进特色城镇和美好乡村建设。要突出抓好小城镇建设,以新市镇为示范,以中心镇和乡镇集镇为重点,完善规划,精心建设,打造精致、生态、宜居的特色城镇。要坚定不移地走“产业兴镇、特色强镇”之路,培育特色产业,发展民营经济,鼓励全民创业,壮大小城镇特色经济,增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要进一步抓好规划、整合资金、搞好保障,巩固提升__年度22个美好乡村中心村建设,高标准完成今年12个美好乡村中心村建设任务,同时,要结合“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开展自然村环境整治,加快实施森林增长工程,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努力让蓝天、青山、绿水常在。
三要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今年,我县基础设施特别是交通基础设施迎来了集中建设期,要抓住机遇,积极做好庐铜铁路、北沿江高速、芜铜高速、芜湖长江二桥连接线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地方性工作,为无为未来发展构筑大交通网络。要集中财力,重点推进无六路改造、通江大道一级路改造、万亩圩口堤防达标、农村电网改造等一批交通、水利、供电基础设施建设,今年计划实施水利兴修土方1000万方,改造升级农村道路25公里,进一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要落实支持西部乡镇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城市公交、供水、燃气等公共基础设施向集镇和中心村延伸,将更多的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向西乡倾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东西乡协调发展。
四要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不断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要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充分运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成果,扎实开展农村产权交易所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努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要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不断培育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担保力度,降低“三农”融资担保门槛和担保费率,着力破解农民融资难问题。通过这些改革措施的实施,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提高农民的富裕程度,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城乡差别、促进统筹发展。
五要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要注重由“物的新农村”向“人的新农村”迈进,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继续推进农村学校布局优化调整,大力支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有机整合各项文化惠民工程和基层
宣传文化、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不断满足和丰富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完善新农合、新农保、大病救助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稳定农村计划生育队伍,夯实基层基础,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创新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农村治安防控体系,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作用,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对城乡建设和“三农”工作,县委、县政府已经成立了相应的指挥部和领导组,各指挥部和领导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各牵头负责同志要加强工作调度,层层抓好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实行严格的领导责任制与目标责任制,不讲条件、不摆困难,确保任务落实。特别要进一步强化村级和社区的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特别是各县级牵头领导和相关责任部门要在加强督促检查的同时,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协调矛盾、解决问题。各地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敢抓敢管,尽职尽责;对涉及多个部门、交叉共管的工作,牵头单位要主动负责,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要加强学习研究,提升工作本领。各级干部要加强对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的学习研究,把工作研究透、搞明白,着力解决好“本领恐慌”问题。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深谋划、勤思考、善结合、敢尝试,使工作措施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多学习、多思考,针对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善于创新破难,打开工作局面,努力保持发展的良好势头。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属各部门、省公务员局:
根据《云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92020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9〕35号)要求和省政府关于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适应全省新型城镇化和新一轮户籍改革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人社工作服务和保障民生的积极作用,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及其他常住人口平等享受人社公共服务,现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城镇化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就业帮扶政策措施
第一条 城镇落户居民从事个体经营或者灵活就业的,可由本人在就业创业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登记;城镇落户居民自主申报失业登记的,可由本人在户籍所在地、常住地或受理其录用登记手续的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受理就业失业登记申请后,在10 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领者发放《就业创业证》。
第二条 城镇落户居民可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第三条 进城落户农民符合劳动预备制培训条件的,可自愿选择省内技工院校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申请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标准参照国家涉农专业免学费的标准及学校在校生学习费用标准给予每学期培训补贴1500元(每学年3000元)。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未实现就业但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对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员,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学期750元(每人每月150元)。
二、创业扶持政策措施
第四条 鼓励进城落户农民通过创业实现就业。自主创业的可申请享受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扶持。合伙经营、合伙创办企业或创业成功后新吸纳人员就业的,可根据合伙人数或吸纳就业人数,按每人10万元,申请总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自主创业的,可享受创业项目评审,创业咨询培训、创业导师指导、跟踪服务等一条龙创业帮扶。
第五条 进城落户农民自主创业从事微利项目(指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以外的所有项目)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据实给予全额财政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第六条 进城落户农民自主创业的,可在工商注册地向县级(含)以上就业服务机构、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个私协会、教育行政部门等具体承办单位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第七条 进城落户农民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首次创业的可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且创业稳定1年以上的依据招用云南省户籍劳动者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享受1000元至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第八条 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创业能力培训,通过考试取得国家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之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实现创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三、社会保险政策措施
第九条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城镇落户居民,由用人单位依法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等参保手续,并依法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应积极做好参保和转移接续工作。
第十条 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至法定退休年龄、在云南省境内从事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经本人自愿申请,可持户籍资料在户籍所在地或凭云南省《居住证》在居住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一条 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落户居民可在户籍转入地参加和接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当地政府补贴,转入前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仍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
第十二条 未建立劳动关系的进城落户农民可参加属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也可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三条 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落户居民失业后,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按一定比例给予医疗补助;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谋职业的,按规定给予创业补助,参加职业培训和求职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
四、人社综合服务政策措施
第十四条 对留学回国人员安置、博士后出站、三支一扶大学生等人员落户需人社部门出具相关纸质材料的,进一步简化手续,缩短时间,5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十五条 流动人口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的,可不受户籍或《居住证》限制,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职称和职(执)业资格考试与评审。
第十六条 凡符合国家军转安置政策、选择在云南省范围内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各地各部门按照户籍制度改革后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和未参加工作子女凭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通知按新调整的户籍迁移政策,到辖区派出所办理迁移和落户手续。
第十七条 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在安置落户前已经参加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并转移或者继续支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在安置落户地按照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
第十八条 加快建立省级集中的参保人员信息库和省集中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实现一数一源、一人一数,方便户籍转移人员办理各项人社业务和各项社会保险衔接转移。加快发行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实现人手一卡,持卡在全省办理各项人社业务、享受人社服务。建立省级持卡人员数据库,并与国家持卡人员数据库联网,在国家异地用卡平台建成后,实现持卡全国使用。
2007年底,四川省委九届四次全会首次提出,联动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要把工业化和城镇化统筹起来,以工业化推动城镇化,以城镇化促进工业化,实现两者良性互动,共同促进。
到2010年底,四川省工业化率达到43.8%,城镇化率达到40.3%,工业和城镇化进入“双加速”时期,主动有为地联动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已成为四川跨越发展的战略选择。
2011年7月下旬,四川省召开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促进“两化”互动发展的重要思路和具体举措,并讨论了《关于联动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10月21日,四川省正式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非农就业比重达到62%左右,非农产业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9.8%,城镇化率达到48%左右;到2020年,工业化率和城镇化率力争双双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以“四大城市群”与“五大经济区”为依托促进“两化”互动。在7月中旬召开的四川省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刘奇葆提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是抢抓机遇重塑“四川经济版图”的战略举措。目前,四川省已初步形成了成都平原、川南、攀西和川东北四大城市群。同时,建立起成都经济区、川南、攀西、川东北和川西北五大经济区。为此,《意见》要求,要根据资源优势、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和主体功能区规划,依托“四大城市群”和“五大经济区”,确定不同区域发展定位,形成城市群与产业集群(基地)互动发展的格局;要坚持工业化主导,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三化”联动,统筹城乡发展。
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政策措施保障。在体制机制创新上,《意见》涉及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构建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机制,构建区域间利益协调机制,完善城镇及社区建设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机制等内容;在保障措施上,《意见》就提高土地供给保障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完善投融资体系,强化要素保障,强化环境支撑,大力选拔和培养人才等做了具体要求。
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促进“三化”联动。今年7月19日,四川省出台《关于在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中突出抓好新村建设的意见》。此次的“两化”互动文件出台后,四川省紧接着于11月4日召开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城乡统筹、“两化”互动、“三化”联动,把发展现代农业与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农产品加工与促进新型工业化、构建农村新型社区与推进新型城镇化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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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党代会强调
促进“三化”协调发展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这些人在中国的两亿农民工中大概有四千万,如果说以前的城镇化是半城市化,那么现在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
以前的城镇化只“硬”不“软”,而现在则是要软硬兼施。第一,“软”的建设体现在制度建设,更多体现在公平。通过户籍制度改革,促进社会公平,让有能力在城市生活的人,通过户籍制度的改变而在城市安稳地生活下去。第二,“软”的建设又是生态文明建设,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这就意味着城镇化的方式要改变,意味着在土地面积总额有限的情况下,城市中别墅群、大户型房屋的建筑不再是主流。
将来,城镇化建设的主体会进一步明确,城市群不再局限于以前的三大城市群,而是更广地集中在中西部地区,比如成渝、关中、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辽中原城市群等。具体而言,三大城市群要提质改造,京津冀的城市群更多的是要提升一体化城市水平,其他城市群则要提高成长能力。预计未来中国人口的70%会居住在城市,而城市人口中的70%会集中在城市群中,只不过城市群人口的增量,不会再以北上广为主,而更多地倾向其他有发展潜力的城市,如成都、武汉、西安等。
以前城镇化的资金主要靠政府,下一步地方政府会采取措施来控制债务风险,某些基础设施可以由政府进行投入,但更多的则要引进市场机制。比如,北京地铁四号线就成功引入了香港资金。社会资金最大的一个优点,是对投资的可持续性负责,可以避免因为政府盲目建设而出现的“空城”、“鬼城”。
可持续发展的资金还要求事权和财权的平衡,也就是说,要么支出更少,要么收入更多,把地方政府支出降低的同时也有利于平衡。比如,以前四川、湖南、湖北等省份有很多人在广东打工,生活消费都在广东,但户籍在老家,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根据户籍来拨钱,不利于人的公共服务均等化,所以以常住人口为指标,有利于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这也是新型城镇化很重要的理念。
城市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也应该纳入“软”的考量中。《易经》中讲人要克己,我们每个城市不断的膨胀实际上就是不克制,比如城镇化提出要让城市融入大自然、生活在树林里、生活在山水之间,这意味着要克制建筑面积,让郊野公园、城市公园面积更大。绿地既不改变用途还能产生生态效益,可以管它叫“留白”。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从目前我国城镇化发展要求来看,主要任务是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努力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要根据城市资源禀赋,发展各具特色的城市产业体系,强化城市间专业化分工协作,增强中小城市产业承接能力,特别是要着力提高服务业比重,增强城市创新能力。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坚持自愿、分类、有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
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要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耕地红线一定要守住,红线包括数量,也包括质量。城镇建设用地特别是优化开发的三大城市群地区,要以盘活存量为主,不能再无节制扩大建设用地,不是每个城镇都要长成巨人。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合理结构。减少工业用地,适当增加生活用地特别是居住用地,切实保护耕地、园地、菜地等农业空间,划定生态红线。按照守住底线、试点先行的原则稳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
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
要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建立地方主体税种,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在完善法律法规和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基础上,建立健全地方债券发行管理制度。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当前要发挥好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城镇化中的重要作用,同时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放宽市场准入,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处理好城市基础设施服务价格问题,既保护消费者利益,又让投资者有长期稳定收益。
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推进城镇化,既要优化宏观布局,也要搞好城市微观空间治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对城镇化总体布局做了安排,提出了“两横三纵”的城市化战略格局,要一张蓝图干到底。我国已经形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同时要在中西部和东北有条件的地区,依靠市场力量和国家规划引导,逐步发展形成若干城市群,成为带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推动国土空间均衡开发。根据区域自然条件,科学设置开发强度,尽快把每个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把城市放在大自然中,把绿水青山保留给城市居民。
提高城镇建设水平
城市建设水平,是城市生命力所在。城镇建设,要实事求是确定城市定位,科学规划和务实行动,避免走弯路;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要融入让群众生活更舒适的理念,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中。建筑质量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未来和传承,要加强建筑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对导致建筑质量事故的不法行为,必须坚决依法打击和追究。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加强对城镇化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