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股权激励的基本形式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RAROC;股权激励;虚拟股权;绩效评价;商业银行
1.问题的提出
经营者激励问题是公司治理研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针对经营者的股权激励大致有以下几种形式:激励性股票期权(ISO:IncentiveStockOptions)、无条件股票期权(NQSO:NonqualifiedStockOptions)、股票增值权(SAR:StockAppreciationRight)、股票赠与(SG:StockGrants)、绩效股(PS:PerformanceShare)、绩效单位(PU:PerformanceUnits)、影子股票计划或虚拟股票计划(PSP:PhantomStockPlan)、特定目标计划等[1]。也有的学者将其分为现股、期股和股票期权。除此以外,还有其他的分类方法。我们认为,按照经营者是否具有选择权可以将其分为股票激励和股票期权激励;按照激励手段是否使用真实的股票可以分为真实股权激励和虚拟股权激励。本文对上述形式统一称为股权激励。
从国外经验看,商业银行是一个竞争性很强的行业,人员的流动率非常高,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中国商业银行也在逐渐呈现出这样的特点。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商业银行实行股权激励是非常必要的。相关数据表明,国外实施股权激励的行业相对集中在制造业与金融业,两者约占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总量的一半以上。我国商业银行也在进行这方面的尝试。WTO、QFII、银行海外上市等热门词汇昭示着中国金融界正在逐渐与国际金融融为一体。可以预见,不久将会有更多的中国商业银行加入到股权激励的行列中来。
股权激励作为国际上流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手段,在调动经营者积极性,降低成本,协调股东和管理者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在实行股权激励制度的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有技术上的原因,也有制度和环境上的影响,比如,股票来源不充足、用于激励的股权定价不合理、资本市场不发达、法律法规不健全、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等等。政策和制度的制约对股权激励的技术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现有的政策条件和市场环境下充分发挥股权激励的优势是值得理论和实践中深思的问题。
2.我国商业银行实施股权激励面临的两个主要问题
针对我国的制度环境和银行现状,笔者认为股权激励制度关键要在技术上解决下面两个难题。这两个问题若得不到有效解决,必然会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带来一系列的不良后果,而它们一旦得到解决,其他问题将不会成为实施股权激励的主要障碍。
2.1股权来源问题
国外实施真实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公司预留股票;二是增发新股;三是从二级市场回购。第一种办法在授权资本制下比较适合,而我国实行的是法定资本制,企业发行股票采用一次发行的方式,发起人或社会公众要予以认购并在一定期限内缴足股金,没有准许企业预留股票用于股权激励的规定。同样,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公司法》对企业增发新股也有相应的政策规定。尽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放松了原来关于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限制,但规定“公司按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
我国在以往实践中解决股票来源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一是将预先设置的激励基金信托给信托机构,并明确约定信托资金用以解决股票来源问题;二是国家股股东现金分红购买股份预留,以此作为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的股票储存;三是上市公司从送股计划中切出一块作为实施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四是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工持股会购买可流通股份作为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股份储备。从经验和理论来看,这几种方式可解暂时的股票之渴,但都不是长久之计。在现行《公司法》下,商业银行虽然可以通过一定程序解决部分股票来源,但条件严格、手续繁杂、成本较高,同时要考虑公司战略定位、股权结构和社会影响等众多因素。因此,在很多情形下用真实股票解决股权激励问题并非好的选择。
2.2股票定价问题
与市场股价直接联系的股权激励制度需要一个相对完善、规范的资本市场基础,在不成熟和投机盛行的股票市场上,股票价格往往不能反映股票的真实价值和企业的真实业绩。同时,市场的有效性差,投资者理性程度低,投资行为更容易受非理性因素的驱动,对市场信息“反应过度”或“反应不足”的现象更容易发生,这就给经营者操纵信息提供了盈利空间。而股权激励制度若再直接与股票价格挂钩,则又为管理者披露虚假财务信息、调节会计报表提供了动力源泉。趋利动机和获利空间的存在将使问题更为突出,从而无法实现股权激励的初衷。
我国股票市场运作的时间较短,上市公司质量较差、证券市场管理水平低、市场泡沫过大、大股东侵占小股东利益和内部人控制现象普遍存在。若银行管理者道德风险问题严重,股票市场的脆弱和激励股票定价方法的不合理将使股权激励制度蜕变成为管理者创造福利的工具。而对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的银行管理者来说,市场的不完善则会使他们安全感不足,因为当他们尽到受托责任并且银行业绩良好时,股价在市场上却可能表现平平甚至非常糟糕,这种担忧必然影响经营者的积极性,最终也达不到股权激励的预期目的。
目前我国只有少数几家商业银行上市,它们尚有二级市场股价可以考虑,对于更多数的非上市商业银行来说,由于没有二级市场的股价作为参考,其激励股权的科学定价就成了更大的难题。在实践中,有些银行用一个或几个财务指标来规定其用于激励的股权价格,比如每股净资产的变化,这种做法存在很大的缺陷,必然会影响银行激励目标的实现。
应该说明的是,股票来源和股权定价不是割裂的,而是有机联系的。不同的股票形式和来源,其适用的定价方式必然不同;同时,股权定价方法是真正实现股权激励目标的重要环节,某种根据商业银行特征选定的股权定价方法必然又会对股权形式和来源有所要求。
3.虚拟股权(PhantomStock)激励——解决第一个问题的有效手段
按照激励股票是否具有真实的股票形式,可以将股权激励划分为真实股权激励和虚拟股权激励。顾名思义,所谓虚拟股权激励即是指用作股权激励的股票并非商业银行的真实股票,而是按照股票的某些特征虚构出来的额外股权,这种股权不受真实股权的约束,也不会影响原有股权结构,其权利受到一定限制。持有者不能凭此参与银行的决策活动是虚拟股权与真实股权在权利上的最大区别,而其他与股票相关的权利则可以由商业银行自行设定,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无论对上市商业银行,还是对非上市商业银行,在我国现有环境下,采用虚拟股权的形式进行激励都是比较好的选择。若采用真实股权实施股权激励,对上市商业银行来说,会遇到前文所提到的种种不便甚至法律上的障碍;对非上市商业银行来说,除了面临上市银行同样的问题外,还少了流通股票这一股权来源。通常认为,企业的经营目标是原有股东财富最大化,不改变原有股权结构,不稀释原股东权益,也是虚拟股权的突出优点。虚拟股权的形式既便于商业银行选择良好的股权结构和发展战略,也便于股权激励方案在得到股东大会的顺利通过,同时也避免了很多繁琐的程序。
从银行经营者的角度来看,除了不具备投票权外,虚拟股票与真实股票相比没有其他大的差别,它可以起到与真实股票类似的长期激励和约束作用,辅之以合适的定价技术,则可以使经营者利益和股东利益趋于一致,从而更好的解决委托问题,并且同时实现管理者人力资本的价值创造功能,使银行和管理者成功的达到双赢目的——这也正是股权激励制度本身的意图所在。
在具体设计虚拟股权激励制度时,可以借鉴真实股权激励的经验,参照其采用的各种形式并加以创新。与真实股权激励类似,虚拟股权激励可以分为两种基本类型:虚拟股权奖励和虚拟期权激励,其他形式则可以划归为这两类基本形式的衍生物。虚拟股权奖励是把虚拟股权作为对经营者的奖励,与它对应的是真实股票激励;虚拟期权激励则借用了期权的概念,与它相对应的是真实股票期权激励。
4.RAROC——解决第二个问题的先进工具
股权激励制度实施效果的好坏直接与股票定价技术密切相关。一个能够真实反映经营者绩效水平的定价方法才能真正实现股权激励制度的初衷。从已经实行股权激励的企业来看,无论是将激励股票与市场股价挂钩的做法,还是选取一系列财务或市场指标的方式,都传达了这个基本理念——只是有些定价技术本身未能胜任。因此,股票定价问题实际上可以归结为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问题,找到评价经营者绩效的指标是激励股票定价的关键。幸运的是,RAROC所具备的优秀品质恰好可以满足商业银行激励股票内部定价的需要。4.1什么是RAROC
最近几年,关于风险和股东价值的关注在西方银行业掀起了一场革命,大量的银行已经在运用新的绩效评价方法,比如RAROC(RiskAdjustedReturnonCapital)。RAROC是美国银行家信托公司(BankersTrust)在20世纪70年代末首次发明的,其含义是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随后,许多大银行也开发了自己的与RAROC类似的系统[2]。在多数情况下,这些银行开发RAROC的目的主要是用于比较精确的量化资本配置以支持它的各项业务活动。用RAROC配置资本一般有两个基本的原因:一是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二是绩效评价(PerformanceEvaluation)。[2](p4)商业银行不仅可以用RAROC评价整个银行的业绩——这正是可以用RAROC为虚拟股票定价的原因,而且可以用来评价分支机构、部门乃至各项业务(包括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的绩效。RAROC的这个特点使得绩效评价手段和虚拟股票定价方法统一起来,商业银行则可以进一步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为激励对象设定报酬。
4.2RAROC与其他绩效评价指标的比较
4.2.1传统指标及其缺陷
传统的非风险调整的指标通常有资产回报率(ROA)、股权回报率(ROE)等,其表达式如下:
ROA=净收益/资产(1)
ROE=净收益/权益资本(2)
这些指标是基于会计观点的,并没有反映真实的业绩水平,也就缺乏其应有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第一,对银行来说,由于有些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债务,只涉及很少甚至不涉及权益资金,这样股权回报率会非常高,从而更加偏离该项目的真实绩效;第二,这些指标忽略了银行业本身固有的风险特征,没有把风险考虑进去;第三,对于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或部门、单项业务等,无法用这些指标来评价绩效。
4.2.2RAROC的计算公式和说明
BankersTrust最初设计的RAROC公式如下:[3]
RAROC=风险调整的收益/权益资本(3)
公式(3)分母中的权益资本依然存在和ROE类似的缺点,所以现在一般用经济资本(EconomicCapital)作为分母,而不再用权益资本(EquityCapital)。于是公式(3)变为:
RAROC=风险调整的收益/经济资本(4)
经济资本不同于监管资本(RegulatoryCapital)[4],也不同于权益资本,它在数值上等于非预期损失。银行的损失分为三类:预期损失(ExpectedLoss)、非预期损失(UnexpectedLoss)和灾难性损失(CatastrophicLoss)[5]。一般情况下,银行的权益资本大于经济资本时,说明自有资金足以弥补非预期损失,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强,处于相对安全的运营状态;如果权益资本小于经济资本,就说明其自有资金不足,不能够弥补非预期损失,如果有异常的情况银行可能会破产。经济资本一般可用VAR(theValueatRisk)度量。VAR表示在一定时期和置信水平下最大的可能损失,即
1-a=P(Xt<-VAR)(5)
其中:1-a为置信水平;
Xt为在风险资产持有期t内,收益或损失的随机变量;4.2.3RAROC与EVA的比较
EVA即经济增加值,是1982年由Stern&Stewart公司提出的,它是指税后净利润减去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的总成本[6]。EVA是财务核算的概念,是对已经发生的事项进行考核,它有别于SVA股东增值(ShareholderValueAdded),SVA是风险管理的概念,是对未来股东价值增值的预测。EVA的基本公式为:
EVA=税后净经营利润(NOPAT)-资本成本
NOPAT是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后得到的净利润,调整内容主要包括研发成本、广告促销费、减值准备等多达一百多项;资本成本既包括债务成本,也包括权益资本成本,在数值上等于企业实际占用资金的市场机会成本。
EVA的核心思想是,企业只有在收益大于资金成本时,才能为股东带来价值。它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待收益,而不再是会计学的观点,这也是其名称的含义所在。
但是,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与一般工商企业的债务不同,其债务资本已经作为经营成本从收入中扣除,也就是说净利润中已经不再包含债务资本的成本,所以商业银行的EVA可以表示为:
EVA=调整的税后净利润(AdjustedEarnings)-调整的权益资本成本(OpportunityCostofCapital)
RAROC和EVA都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考察企业,更好的衡量了企业价值和绩效水平。但是它们也存在不同之处:第一,RAROC较多的关注风险,而EVA则更多的考虑资金成本;第二,RAROC在银行内部应用的范围更广泛,它可以用于分行、部门、业务单位,而EVA的应用对象则有一定局限。只有在权益资本与经济资本数量相等时,RAROC和EVA才在数值上有一定的联系,图1表示了这种联系。应该说明的是,这种联系只是数值上的相等,并非经济上的内在关系。
银行业是一种风险行业,资本充足率是非常重要的,由于我国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因此资本充足率可以说是抵御银行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它也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考核商业银行经营安全性的重要监测指标。由于大量不良贷款的存在,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普遍较低,因此一般说来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权益资本是小于经济资本的,用经济资本来考察银行比用权益资本更为稳健。基于RAROC的绩效评价方法使评估对象和风险决策建立了一种直接的联系,鉴于商业银行本身固有的风险特征和绩效评价所要求的广泛性,以及资本充足率不足的现实,可以说RAROC更适合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和绩效评价的要求。
4.3基于RAROC的商业银行虚拟股票定价方法
如前文所述,商业银行虚拟股票定价关键是要找到适合于它的绩效评价技术,既然RAROC堪当此任,将虚拟股票与RAROC结合起来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基于RAROC的商业银行虚拟股票内部定价法可以简单的表述为:
Pi=RAROCi×K(i=0,1,2,3......)
其中:Pi:第i期的虚拟股票内部价格;
RAROCi:第i期的RAROC值;
K:内部价格折算系数;
一般情况下,K值并不为1,即,虚拟股票的内部价格并不与RAROC完全相等。折算系数K作为调整系数,在虚拟股票内部定价中起着重要作用。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确定它的取值,以避免每股虚拟股权价格过高或过低而影响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效果。
一、民营企业产权制度创新的诱因分析
一项新制度只有在创新的预期净收益大干预期成本时才会发生,因此,要使民营企业进行制度创新,必须要具备使其创新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我国民营企业产权制度创新主要诱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权结构的单一性和封闭性因素
民营企业单一而封闭的产权特征在发展初期具有较高的效率,它有助于节约管理成本,减少企业内耗,加速资本原始积累。但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其弊端表现得越来越明显。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是单一性产权结构缺少社会化的监督机制,企业承担的风险过大;其次,限制了民营企业融资的能力,导致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再次,不利于吸引外部优秀人才的加盟;最后,也不利于技术创新,由于融资困难,我国的民营企业普遍规模小、实力不强,在技术开发方面投入方面力度不大。
(二)产权关系模糊性因素
随着民营企业的发展,产权模糊性的弊端大量显现,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首先,产权主体界定不清楚,不利于企业的资本积累,因而从根本上动摇企业的竞争力;其次,只要产权界区不清楚,有关人员权、责、利不明确,民营企业就会产生“无票乘车”的道德投机,出现机会主义倾向,与产权有关的人都想多获得好处而少承担责任,多掌握些权利而少付出劳动。
(三)“人力资本”要素价格上升因素
企业的发展要依靠三种资本: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及社会资本,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的不同时期对产:出的贡献率是不同的。我国民营企业产权制度安排属于典型的“资本雇佣劳动”的范畴,业主拥有企业的全部剩余索取权,而工人只能得到固定的工资收入。剩余索取权归业主所有,可以使业主有更大的积极性监督工人合理、有效地使用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相对作用的增强、相应的相对价格的提高产生了变革原有产权制度安排的需求,以充分调动企业人力资本等生产要素的积极性。只有设置了流量产权,才能使行为人在交易中具有明确的预期,从而有助于外部利润内部化,这就要求产权制度的创新。
(四)市场规模的扩大要求制度创新
经济全球化使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紧密相连,扩大了市场规模。同国内其他企业一样,经济全球化对民营企业既是机遇又是挑战。首先,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民营企业面对的是竞争更加公平的国内外统一的市场经济环境,民营企业从此有了一个在外贸领域跟其他企业公平竞争的平台;其次,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民营企业将面临竞争更加激烈的市场环境。经济全球化使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呈现出国际竞争国内化,国内竞争国际化的态势,国外跨国公司的大举进入,对国内企业和产业造成强烈的冲击。
二、民营企业产权制度创新的制约因素
从民营企业产权制度创新的诱导因素来看,我国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着制度创新的需求,而且这种需求是非常迫切的。但我国目前的制度供给却严重不足,从而阻碍了制度创新的顺利进行。
(一)制度环境的制约
我国民营企业产权制度创新的环境制约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首先是体制环境的制约,我国目前正处于一个新旧体制转轨的特定时期,民营企业发展所受到的行政制约和政策制约可能依然较严重(虽然程度可能逐步减弱),一些民营企业还可能因政策的所有制歧视而陷入经营困境;其次是现行的宪法秩序和法律、法规的制约;再次是社会环境的制约,包括市场准入待遇不公、项目审批环节繁多、融资渠道窄以及文化传统等非正式制度对民营企业产权制度创新的制约。
(二)制度创新主体的制约
有效组织是制度创新的关键,组织是否有效,要看组织是否具有创新能力。在组织创新能力的形成过程中,企业家的作用又至关重要。企业家在企业中有着绝对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其素质高低是企业发展最重要的前提条件。可以说,民营中小企业的企业家决定了制度创新和创新的效率和战略路径安排。然而由于民营企业产生和发展的特殊性,我国很多的民营企业主并不是成熟的企业家。与其他企业家群体相比,民营企业家的整体素质还是比较低的,其结果导致企业管理混乱、经营无序,甚至以企业的损失为代价。
(三)路径依赖的制约
民营企业先前的制度选择往往决定着后来的制度创新,也就是存在着制度创新的路径依赖。路径依赖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就是利益因素。另外,一种制度形成以后,会形成某种在现存体制中有既得利益的压力集团。我国目前民营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大多仍然是两者合一,这样的制度安排使得家族成员的利益与企业紧紧联系在一起,新的制度安排意味着利益的重新调整,对家族成员利益的损害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民营企业现存体制中有既得利益的集团将会竭力阻碍企业产权制度创新的发生。
(四)创新成本的制约
制度创新成本包括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的费用;清除旧制度的费用;消除制度变革阻力的费用;制度变革造成的损失以及因不确定性造成的随机成本等。由于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企业产权制度的配套制度尚未建立,再加上传统文化的影响,导致制度创新成本的提高,增加了制度创新的难度。企业引进职业经理人的目的在于通过利用职业经理人所拥有的专业知识来增加企业利润总量和保持企业持续发展,但每一项能预期带来收益的制度安排都需耗费成本,这包括其原有的控制权受益的损失,缔约过程中搜索信息的成本、讨价还价的成本、缔约过程中的成本和道德风险损失成本等。
三、基本结论及建议
完善民营企业产权关系,形成现代产权制度,可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明晰企业内部产权,建立法人财产所有权
现代产权理论指出:任何经济权利都应当有明确的法律归属,否则很难保证权利的正确使用,造成经济资源的浪费现象,甚至还可能引起经济纠纷。因此,无论是私人企业还是公司制企业,产权都必须在自然人之间界定清楚。由于目前很多民营企业的产权在自然人之间没有清晰的界定,导致人们瓜分企业的热情高于关心企
业效率的责任心。因此,企业在向现代企业制度转换时,转换的前提首先是以自然人身份定义产权,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再进行股份制改造,或吸纳其他社会股东,或重新组建公司治理结构,形成新的企业法人财产。
(二)优化企业产权结构,实现产权多元化
科学而合理的产权结构,将会把企业引向良性发展道路。民营企业要做大做强,要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股权多元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不能仅仅停留在组织形式上的变化上,必须按产权变革的内在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产权多元化中,通过合理分配股权,也可积极推行股权激励,明确体现人力资本产权的地位和作用。同时采纳员工持股,以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企业整体的凝聚力,达到产权激励的目的,使企业由独资企业或家族投资企业变成绝对控股企业,通过进一步的运作,甚至变成相对控股企业。此外,还可通过资本联合、控股等形式集合个别资本,开放企业产权,建立公众企业,这既有利于从根本上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又可以产生长久的凝聚力。
(三)开展资本运营,促进产权流动
民营企业要提高规模实力,获得超常规的发展,仅仅依靠自身积累还不行,必须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搞好资本运作。当前,我国证券市场化进程正在逐步加快,这为民营企业直接参与证券市场,进行投资和融资,开展资本运营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企业要利用合作、合并控股等形式进行资本运营,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资本重组方式争取上市。另外,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随着公司制改组的增加,需要有条件地培育区域性的产权市场与之相配合,稳妥地发展柜台交易。
作者:耿传辉 单位:吉林大学学院 吉林省金融文化研究中心
美国金融危机与金融伦理缺失
在这场危机中首当其冲的投资银行更是面临着整个业务全面萎缩乃至消失的危局。受到金融业的影响,美国和欧洲的股市纷纷发生大幅度的下跌,各股指连续跌破历史纪录。金融机构与股市的糟糕表现对实体经济也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从事汽车、建筑、房地产等行业的企业纷纷出现大规模的亏损与破产,其他各行业也都受到了程度不同的影响。如今,美国的次贷危机、欧洲的债务危机已经从单纯的债券市场危机演变为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很多国家因此受到波及和影响,经济陷入衰退。各国开始联合行动,试图找到解决危机的办法,但是到今日,这些行动和方法还是乏善可陈,没有对危机的缓解起到决定性作用,金融机构的风险依然巨大,投资者的信心依然在冰点之下。是什么使得花样繁多的欧美金融衍生品被不加限制地滥用?是什么让无数金融界的精英敢于冒着巨大的风险去持续追求超乎想象的高额利润?是什么使得本应该坚不可摧的法律与规则在这场危机面前变得脆弱不堪?答案也许有很多,但其中长久以来有一个被人们忽视的问题就是金融伦理的缺失。从金融伦理的视角分析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可以说在金融服务行业、金融创新与金融衍生品、政府机构监督与干预方面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金融伦理缺失问题。(一)金融服务行业的金融伦理问题作为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和金融市场委托——关系中的人,金融服务行业的金融伦理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和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性。由于金融服务是以一种合同关系提供给客户的,大多数的伦理难题都与公司对客人的义务有关。在这种客户与服务提供者的关系中,有些做法与实践显然是不道德的,甚至是非法的,有些则具有相当的争议性,并且每种做法与时间都有一个灰色区域。在这个灰色区域内,可接受行为与不可接受行为之间的界线变得模糊,而正是这些模糊的灰色区域,成为金融市场中最危险的地带,并成为诱发金融危机的原因。在金融市场上,金融服务行业可能出现的违反金融伦理的行为有很多,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虚假与误导性声明;欺诈;隐瞒相关重要信息;炒单;不进行合适性推荐与风险公布。这几种行为违背了金融市场对于金融服务行业基本金融伦理的要求。而在这次金融危机中,主要的金融机构都或多或少地出现了上述一种或多种违反金融伦理要求的行为,并最终导致了金融危机的爆发。[3]这次美国金融危机产生的导火索是次级抵押贷款市场的崩溃。次级抵押贷款是指一些贷款机构向信用程度较差和收入不高的借款人提供的贷款。美国次级按揭客户的偿付保障不是建立在客户本身的还款能力基础上,而是建立在房价不断上涨的假设之上。在房市火爆的时候,银行可以借此获得高额利息收入而不必担心风险;但如果房市低迷,利率上升,客户们的负担将逐步加重。当这种负担达到极限时,大量违约客户出现,不再支付贷款,造成坏账。此时,次级债危机就产生了。自2005年四季度以来,美国的住房市场出现低迷,新开工量、新建房和存量房的销售量开始下降,房价也开始走低,住宅市场的周期波动不仅影响着美国经济,也给银行和金融业带来不小的冲击,其中,次级债危机成了引发美国及全球金融市场危机的导火索。[4]商业银行作为次级抵押贷款的发放者,在贷款发放之时并没有充分考虑到次级抵押贷款可能存在的风险,也没有向自己的存款人及投资者说明这种风险的存在。商业银行为了尽可能地提高利润与收入,完全没有按照委托——关系中的要求保护委托人的利益,而是将委托人的资产置于巨大的风险之下。这种风险在不久之后随着以投资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的不断进行,各种基于次级抵押贷款的新型债券的发放与销售,使这种风险迅速传至美国的信贷市场。近年来美国旺盛的信贷需求使金融机构的整体风险意识普遍淡化,为提高收益而忽视操作风险的倾向在业务扩张中亦不断强化。违约事件集中暴露后,许多金融机构陷入了不良资产激增、抵押品赎回权丧失率上升和资金周转紧张的困境,加之对美国经济增长预期放缓,一些金融机构提前催收可疑贷款的措施进一步增加了违约事件的发生。信贷资产质量问题的暴露又很快传导至资本市场。在上面整个过程中,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共同基金乃至保险公司的各个金融机构都对这次金融危机的爆发负有金融伦理层面的责任。这些金融机构违背了自己在委托——关系中的义务,在委托人并不了解的情况下将委托人的资产大规模地投入到具有高风险的次级抵押债券及其衍生品市场之中试图赚取高额利润,而当最终信用泡沫破裂时,委托人的资产均受到了巨大的损失。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保险公司,作为为金融市场中可能存在的违约现象提供保障的金融机构,美国的保险公司为了获得高额的利润不顾投保人的利益,将大量的保险金投入到次级贷款及其衍生产品的市场,通过为这些产品提供担保来获取利润。而当危机爆发,借款人无力偿还时,巨额的保险赔偿直接导致了大量保险公司的破产和投保人利益的损失。以美国最大的保险服务提供者美国国际集团(AIG)为例,据AIG2007年底的数据,在CDS产品上,AIG担保的总金额高达5273亿美元。也就是说,在最差的情况下,这是AIG要赔付的最高金额。除了AIG的金融产品部门“贩卖保险”以外,AIG的人寿保险部门还同时购买了大量的MBS(房贷证券化)产品和CMBS(商业房产按揭贷款证券化)产品。据AIG2007年年底数据,整个2867亿的投资包里,CMBS占4%,MBS占了27%。以此计算,AIG人寿保险在这两块资产上的风险敞口也达到近890亿美元。如此巨大的风险敞口已经将曾经的保险业巨头AIG一次又一次拖到了破产的边缘。[5](二)金融创新与金融衍生品的金融伦理问题在这场由次级抵押贷款引发的金融危机中,金融创新以及由此产生的金融衍生品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由次级抵押贷款所衍生出来的各种债券的爆炸性的运用最终导致了资本泡沫的形成。所谓金融创新是指变革现有金融体制,增加金融工具,目标是获取现在无法取得的高额利润。金融创新一般要借助金融深化来实现,目的是为了提高金融运营效率,其手段是通过银行运用货币乘数效应和金融市场效应,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货币供给,加快财富的积累速度。在这个过程中,宏观上是金融组织、金融制度的创新,微观上主要是金融工具的创新,根本目的是节约资本量的使用,加快资本的周转,实现风险的缓释、对冲和转移。这个过程是通过使用金融杠杆、金融产品来实现金融市场间风险的转移。但金融杠杆若被随意、过快放大,且风险的转移和传递得不到有效监管,就极易导致金融泛滥,这正是此次金融危机的导火索。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创新、创造新的金融衍生品的过程中,同样要受到金融伦理的制约。首先,从委托——关系的角度来说,作为委托——关系中的人的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创新、创造新的金融衍生品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委托人的利益。一次金融创新带来的金融衍生品是否可能为委托人带来过高的风险,这种衍生产品的运作方式与风险情况能否被委托人所理解和掌握,委托人的利益是否会因这种衍生产品的广泛运用而受到损害,这些都应当是金融服务行业所考虑的内容。而在这场金融危机中,这样的考量显然被金融机构所忽视了。具有较高风险的次级抵押贷款,以及由其衍生出的信用违约掉期合约(CDS)、住宅抵押贷款支持债券(MBS)及相应的保险服务等各种金融产品不断地被设计出来并投放于市场之上。这样的行为本身已经违反了金融伦理对人义务的要求。从另一个层面上来说,这种不负责任的过度金融创新与金融衍生产品的开发也导致了整个金融市场风险的增加和不稳定性的提高,对公共利益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金融衍生品既有分散风险功能也有放大风险作用,极具两面性。华尔街投行对金融衍生品的过度创新,事实上是加大了金融市场的风险和波动。次级抵押贷款、CDS、MBS等一个又一个衍生产品以追求高利润为目的被创造出来,这种过度的创新与形式上的复杂化,导致了金融衍生品与实体经济严重脱离,使得整个金融市场结构变得脆弱不堪。尽管如此,把金融创新和金融衍生产品作为这次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未免太过苛责。真正应该为金融危机负责任的,是开发和买卖这些衍生产品的人,他们违背了金融市场中金融伦理对他们的要求,过度追求短期内的高额利润,而忽略了这种行为可能对委托人和整个市场带来的影响。因此,在加强对金融创新与金融衍生品监管的同时,也应当重视金融伦理在金融市场中所起到的作用。(三)政府机构监督与干预的金融伦理问题政府机构作为金融市场上法律与规则的制定者和监督者,在这场金融危机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政府机构在金融市场上的参与主要分两个层面,其中政府监管是基本形式,也是最主要的形式。它是政府借助一系列市场制度设置,引导市场发展方向,规范市场行为,实现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也是政府矫正市场失灵与调控市场发展的重要渠道。除了政府监督外,政府干预是政府介入市场的特殊形式。它是金融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隐患或金融危机时,政府对政府监管失效或监管失败进行的补救行为,即通过政府采用的特殊方式和手段,使金融市场由非常规运行回复到正常有序的发展状态。作为金融市场的成员之一,政府机构同样也受到金融伦理的制约,这种制约主要体现在危机爆发前的监管与危机爆发后的干预两个方面。[6]在政府对金融市场进行监督的过程中所面临的最重要的金融伦理问题就是效率与公平的取舍。效率与公平的取舍是金融市场上金融伦理的一个关键问题,也是作为规则的制定者政府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如何平衡两者的关系,找到最佳的公平效率均衡点,并依据此制定出相应的法律与法规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在这次金融危机中,正是美国政府以及相关的机构偏离了金融伦理的要求,过分偏重效率在金融市场上的作用而忽略了公平的重要性,才导致了衍生品市场上监管的缺失。政府监管的缺失导致了金融市场信息失真,市场参与者行为失范与市场运行失序,不同程度地破坏了金融市场的运行机制,抑制与削弱了市场机制的活力和作用。这些都是这次金融危机爆发与深化的原因。在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政府立刻开始积极地介入金融市场,进行政府干预,所使用的主要干预手段有两种,一是修正相关的法律与法规,重建金融市场的秩序;二是对在这场金融危机中受到严重打击的金融机构给予救助。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机构依然面临许多金融伦理问题,而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则是政府救助的公平性问题。由于此次金融危机的波及范围非常广,受到影响的行业除了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行业外,许多实体经济行业如建筑业、房地产业和汽车业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尽管美国政府拿出数千亿美元对金融机构进行救助,但是对于大量处于破产边缘的金融机构来说仍然远远不够。而每一家金融机构都代表了众多投资人、存款人以及投保人的利益,因此,在政府救助的过程中,难免会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这就是政府救助的公平性问题。事实上,在政府救助的过程中,更多考虑的是获得救助的金融机构对于整个金融市场和国家经济的作用,这也是为什么美国政府屡次斥巨资救助美国国际集团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在进行救助时不得不以公平性为代价,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来保持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从而使金融危机得到缓解。
美国金融危机的启示
目前,对于这场金融危机爆发的分析大多集中在技术层面,如次级贷款的泛滥和贷款标准的恶意降低;衍生金融交易过度发展和缺乏监管;信用评级机构缺乏内在约束机制,将大量按揭贷款资产评为AAA级,误导投资者;金融机构杠杆比例过高;金融机构资产和债务期严重错配(以短期债务来发放长期贷款和购买长期资产);金融机构过度扩张;华尔街盈利模式存在问题等等。而这些技术层面的弊端,其实都是全球金融制度安排内在缺陷的结果。制度层面的原因主要有四个:(1)所谓“华盛顿共识”导致许多国家不顾本国需要和监管能力,实施金融开放和资本流动自由化,导致短期债务急剧增加和国际投机资金到处冲击各国金融体系,这就是金融全球化的巨大弊端;(2)美国首创的股权激励机制导致企业高管片面追求短期盈利和不惜一切手段推高股价;(3)美联储2002-2003年的错误货币政策(连续降息)直接导致信用泡沫和资产价格泡沫、埋下了祸根;(4)国际货币体系的美元本位制和浮动汇率体系导致全球流动性泛滥。其中的核心是美元本位体制和浮动汇率体系,这个霸权货币体系的本质是让全世界为美国的错误买单。[7]金融伦理的缺失是这次美国金融危机爆发的一个重要原因。以华尔街为代表的金融服务行业人士对于委托——关系中人义务的违背、以追逐高利润为目的的金融衍生产品的滥用对于金融市场公平性的破坏、金融市场上普遍的金融伦理问题导致信用链条的断裂、政府监管过程中对于金融伦理的忽略成为金融危机出现和发展的原因。而从更深层的方面来看,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金融制度和国际货币体系所蕴含的金融伦理问题——不公平性,才是这次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尽管在较短的时间内,重建国际金融制度和货币体系并不是一个现实的选择,但是对于金融伦理的忽略却必须得到所有金融市场参与者的重视。无论是从整个市场层面,还是以金融服务行业作为整体,抑或是作为个体的金融人士来说,金融伦理都有着重要的意义。而对于金融市场的另一个重要参与者——政府及其相关机构来说,无论是政府监督还是政府干预,金融伦理都应当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内容。当前,美国金融危机未见缓解,欧债危机已经越过意大利大有蔓延到法国之势,整个欧元区面临着解体的考验,而金融领域的危机已开始向实体经济传导,这场危机对中国的影响也是长久而深重的。中国金融业当务之急应重视并大力加强金融伦理建设,全面提升金融业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