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工程款支付审核意见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跟踪审计;施工阶段;严格控制;杜绝超付
过去,一个工程项目建设方只注重合同的签定阶段及竣工结算审核阶段,近年来一些建设方已经认识到想要很好的控制工程造价,不能只注重合同的签定及结算时的审核,更应关注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审计,因此有些单位在建设工程决策时就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项目的跟踪审计,从而对项目在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等全过程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监督,作出客观的评价,促进加强管理和提高投资效益。
我公司近些年连续做了一些项目的跟踪审计,我主要负责的是施工阶段的跟踪审计,在工作过程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体会,希望与广大同行分享。
施工阶段的跟踪审计,主要是进度款的审核,是对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时间报送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报告进行审查,从而给出合理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意见。
1 熟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
必须首先熟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关注招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如招标范围、计价依据、暂定价材料及有关的说明和答疑纪要等,尤其要关注关于进度款支付及预付款方面的约定。例如在有些合同中有如下约定:
1.1 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当进度付款累计达到合同价款的20%时,开始扣回,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20%扣回,扣完为止。
1.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比例为100%。
1.3 已完工程量确认:超过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的部分及变更签证价款,暂不支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后结算(也有些合同约定变更签证费用分阶段进行结算,随进度付款一同支付),进度款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工程造价的80%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付款至合同价的80%时暂停付款,余款在竣工验收后按约定支付。
以上各项都是进度付款审核时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必须做到及时摘抄纪录,建议在此项目文件夹中做一个备忘,避免因为管理的项目较多造成的混乱和遗忘,避免浪费时间重新再去翻阅资料。
2 对每一期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进行审核:
在如今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报价一般是以计价软件的形式计算的,因此报送的工程进度款中的工程量明细也应是按照相应的格式报送,且应附上现场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形象进度。收到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后,首先必须要根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形象进度来计算本月完成的工程量,与施工方报送的工程量进行核对,对与实际不相符的工程量进行修改;其次关注每一清单项的综合单价,核对其是否与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一致,如果存在不一致,必须进行修改。具体的做法我通常是将施工方用预算软件做的投标报价文件复制一份,然后保留本期完成项目所涉及到的清单项,锁定综合单价,然后将工程量改为本期完成的工程量就可以了,措施项目费中按费率记取的项目会自动计算,这时必须关注的是投标人在投标时直接按一笔费用报送的部分,应根据工程实施的进度按比例进行支付,若没有关注到的话会造成措施费用的提前支付。
论文摘要:该文从进步医院基建资金使用效益的角度,就基建项目内部会计控制审计与基建资金张罗与治理、本钱核算、工程造价、收进核算、账务处理这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审计设计,为医院基建财务治理的内部审计提供了一个清楚的审计思路和方法。
医院基建项目内部审计对于降低医院本钱,进步医院的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基建程序,维护医院利益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医院大都采用外部审计来保证审计的效果,但是基于内部审计外包中的审计合谋风险和进步医院治理水平角度来讲,内部审计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它可以通过全过程的参与基建项目,来评价和完善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从而搞好医院建设,保证工程质量,节约投资,维护医院的正当权益。建设项目内部审计是财务审计和治理审计的融合,风险治理、内部控制、效益审查和评价贯串于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下面主要从评价医院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财务治理的具体内容来谈如何作好基建项目财务治理的内部审计工作。
1.基建项目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审计
基建项目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医院基建财务治理的一个主要方面,做好这项工作对于防范工程项目治理中的差错与舞弊,进步资金的使用效率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定期对基建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和评价,发现内部控制中的题目和薄弱环节,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及时的加以纠正和完善。具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1.1不相容职务的混岗现象。其不相容岗位主要包括: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的支付;竣工的决算与竣工的审计。
1.2重要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经办人对于越权审批的工程项目业务,有权拒尽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分报告。
1.3决策责任制度是否健全,赏罚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单位是否有工程、技术、财会等部分的相关职员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具的评审意见;单位是否对工程项目实行集体决策制度,并有完整书面记录。
1.4概预算编制的依据是否真实,是否按规定对概预算进行审核。
1.5工程款、材料设备款及其他用度的支付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制度和合同的要求。
1.6是否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实施决算审计。
2.基建项目财务治理内部审计
2.1审查建设资金的张罗与治理,进步资金的使用效益。
2.1.1在资金的张罗方面:包括审查资金的来源是否合规、完整、落实;审查筹资方式的公道性、正当性、效益性;检查筹资数额的公道性、分析所筹资金的偿还能力。
2.1.2在资金的治理方面,首先是审查资金是否按照建设计划及时到位,是否与工程用款进度同步,有无超前融资闲置资金增加本钱,有无产生缺口影响工程进展。第二审查资金的治理是否合规。查明有无转移、侵占、挪用资金或造成资金流失,有无银行开户过多,造成资金治理分散。
2.1.3审查资金的拨付。第一,开工预支款的支付:1.凭证是否齐全。支付申请书,履约保函、开工预支款保函,以及经监理签字的开工预支款支付证书;2.是否有工程部分的审核意见;3.财会职员对施工承包商申请支付的金额是否与招标文件核对,核定应付款金额,并报部分负责人签署支付意见。在核定应支付金额时,若银行保证金额与合同规定的支付金额不一致时,超过合同规定金额的,按合同规定金额支付,不足合同规定金额的,按照开工预支款保函金额支付。财会职员付款、进账。第二,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是指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向承包商逐笔支付的款项。由工程部分、会计部分及监理部分共同保障实施,层层把关。1.凭证是否齐全。施工承包商提出支付申请,经监理部分审核的工程进度报表,包括申请支付理由、申请支付金额、工程进度报告等,同时要附上现场签证等相关证实材料;2.医院基建部分的审核意见;3.会计部分应根据技术负责人核定的已完工工程量及合同总价款、合同变更金额、累计已付款金额以及工程合同中的其他规定等,核定本次应付进度款金额;4.单位负责人签署支付意见,严格控制“超付”。第三,工程结算款支付:结算款是指工程竣工后,双方对工程总价进行结算所确认的工程款,对已付工程款与结算款的差额部分,建设单位应予支付。支付时应审核:是否有医院内部审计部分或会计师事务所对工程结算的审计报告,单位主管领导是否按审计结果核定的最后结算额。
2.2审查建设本钱的核算与治理,加强控制治理,堵塞漏洞。
2.2.1审查建设总本钱回集与分配程序是否恰当与合规。查明本钱核算范围是否与批准概算相符,列支的依据与手续是否合规;查明有无混淆本钱项目界限,混淆与其他项目的本钱界限,混淆各部分分项工程本钱界限,混淆资本和收益性支出界限;查明有无虚增和虚减投资完成额,有无擅自挪用预备用度,有无虚增支出,账外设账。如进行票据事前审计,将违规违纪题目消灭在萌状态;加强材料治理审计;搞好设备耗费审计。
2.2.2审查建安投资中工程款的支付、甲供料划转、价差结算与结算范围调整是否合规与公道。
2.2.3审查设备投资中货款及运杂费、采保费支付是否合规与公道、是否按设计要求。
2.2.4审查待摊投资与其他投资中建管费、培训费、征迁费、设计费、大件运输费等用度支出是否合规与公道。查明共同用度分摊是否公道、资本化时间与范围是否恰当,有无将各项非税收进挂账支用、不冲减相应的建设本钱。审查勘察、设计、监理、征迁等工作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其收费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2.2.5审查其他财务收支及债权债务核算是否恰当、完整和合规。
审查活动债权是否真实和完整,有无隐瞒、转移或者挪用资金,形成呆账损失,对于大额或账龄较长活动债权,要抽样函证是否真实;审查活动债务是否真实完整,有无虚列债务,将资金挂账直接支用,抽样函证大额或账龄超长活动债务是否真实。
2.2.6审查财务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
2.3以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为重点,减少支出,避免浪费。
2.3.1审计工程量。工程量是编制预算、决算最基本的内容,也是整个建设项目取费的基础。审计重点是注重设计要求,定期勘察现场,核对施工记录,审核虚报重报多计题目。如单层木门油漆工程量计算应该为洞口面积,而有的施工单位按照木门正反两面面积计算就错了,工程量大了两倍。所以实际勘察现场就显得尤为重要。
2.3.2开展工程定额使用审计。主要是审核定额套用是否符合现行规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的新工艺、新方法不断涌现,与定额不相同做法的项目越来越多。在审计过程中,审计职员应该重点审计施工单位有无高套定额或重套定额的现象,定额换算是否公道正确,补充定额编制依据是否充分。如有的该套用修缮定额的却套用装饰定额或新建定额,有的该套用某一部分项目工程单价的却高套另一单价。
工程取费是否按照施工企业的性质,级别,建设项目的种别标准来确定。
2.3.3材料价格的审计,审计材料价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实际材料价格与预算定额发生价差进行调整。不仅应从资料、图纸、账目上进行审计,还应从施工现场、材料市场进行审核和调查把握第一手材料。
2.4审查基建净收进的清算。
审查基建净收进是否合规、完整和真实,有无隐瞒或转移收进,有无扩大其他基建开支范围;审查各项基建净收进留成、上缴、冲销或核销是否合规。
2.5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规性。
2.5.1检查“工程物资”科目,有无盲目采购的情况,有无违规多付的情况,是否按合同的规定扣除了质量保证期间的保证金,对于完工后的剩余工程物资的盘赢、盘亏、报废、毁损等是否作了正确的财务处理。
2.5.2检查“在建工程”科目累计发生额的真实性、正当性和公道性。是否包括了概算外的其他项目,据以付款的原始凭证是否进行了审批,是否正当,齐全;是否按合同进行付款;是否将不应属于在建工程的用度记进其中。
以上笔者对于基建项目财务治理内部审计从微观的角度进行了一些具体的阐述,但是为了保证内部审计的效果,还应该从进步内审职员的综合素质,使其不仅具有财务方面的知识,还应具备工程方面的知识,参与建设项目的全程治理,从而进步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医院的正当权益。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开发区内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政府专项资金(基金)、政府性融资资金以及其他财政资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开发区监察审计局负责开发区内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依法对征地、拆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或调查。
第四条拆迁项目主管部门对由开发区管委会确定的拆迁企业,会同国土规划局、监察审计局对拆迁企业房屋进行确权,对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共同审核。
第五条开发区监察审计局委托拆迁项目评价机构对拆迁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评价、分析和审核,对拆迁货币补偿进行调查和核实,并按规定出具评价审核报告。
第六条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建设管理局或社会事业局)应将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报送开发区项目审查办公室,开发区项目审查办公室重点审核该建设项目设计是否按照批准的规模和标准进行,设计是否具有经济性、合理性。
第七条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将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和编制的标底报送开发区监察审计局审核,开发区监察审计局有选择地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工程量的计算、分部分项的计价、项目措施费的计价和工程取费进行复核,有效控制标底。
第八条开发区监察审计局对建设项目的工程合同进行审查备案,重点审核建设工程合同的结算方式、工程量的确认、材料设备的供应和工程款的支付。
第九条开发区监察审计局对隐蔽工程比重较大的项目,工程变更较大的项目及超出招投标数额较大的项目,委托中介机构现场跟踪审计,开发区监察审计局进行必要的监督指导。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现场管理人员及委托监理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进行签证。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必须由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或社会事业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共同会签,列入跟踪审计的建设项目,同时要有跟踪审计机构签证。
第十一条开发区监察审计局对建设项目实行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为主,必要时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具有与审计相关专业知识且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实施审计监督。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竣工验收一个月内将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资料报送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初审后送开发区监察审计局。
第十三条送审资料的内容包括: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竣工验收资料、工程量计算书、工程决算书等。
第十四条决算编制单位应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所有签证资料必须原件报送。资料送审后,未经开发区监察审计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送审资料不得补充、调整,各中介机构不得接收由施工单位提供的补充结算资料。
第十五条开发区监察审计局应根据中介机构审核进程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定案,重大重点项目需会同开发区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进行定案。
第十六条开发区监察审计局根据中介机构的审核报告签发《基本建设项目审核意见书》,建设单位依据《基本建设项目审核意见书》结付工程款。在开发区监察审计局出具《基本建设项目审核意见书》之前,财政、财务部门预付的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款项,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60%。
第十七条开发区监察审计局委托中介机构对建设项目决算进行审核,对审计核减额超过10%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对开发区监察审计局作出书面解释,超过10%部分的审核咨询费用由开发区财政、财务部门从施工单位决算款中扣除。
第十八条中介机构接受项目审核委托不得有下列行为:1、接受同一工程咨询文件的编制和审核业务;2、将开发区委托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3、接受被审核单位吃请及任何礼金、礼物。4、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
第十九条开发区监察审计局应加强对中介机构受托建设项目审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对中介机构在工程审核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问题严重的中止及撤销其委托,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开发区监察审计局有选择地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对由初审中介机构审核的决算进行复审,在复审过程中审计核减额超过3%的,超过3%部分的审核咨询费用由原中介机构承担。对有重大审计质量问题的中介机构,根据不同情况,取消其在开发区内1—2年的业务资格。
第二十一条社会中介机构对出具的《工程造价审核报告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审计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人员、、、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工作不到位、弄虚作假而造成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的监理单位,由开发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和开发区监察审计局确定扣除部分监理费。
第二十四条社会中介机构的建设项目咨询费用参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咨询费用由开发区监察审计局统一支付,列入工程项目经费。
第二十五条开发区监察审计局应当每年向开发区管委会报告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向有关部门通报。
一、进一步规范工程发承包行为
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应招标的建筑工程,必须在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招标。符合直接发包条件的建筑工程,应到区招标办办理直接发包备案。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工程化整为零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对符合市政府宁政发[2009]49号文件相关规定的特殊工程项目,可由招标人报请区政府批准,履行简易的、特殊的招投标程序。施工单位不得将承接的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部分通过转包或采用肢解的方式分包给他人施工,不得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人。建设单位不得强令总承包人实施分包,或者限定总承包人将工程发包给指定的分包人。
二、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行为
工程建设双方须依法办理质量监督登记和安全监督备案手续,接受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施工前应申领施工许可证,未经行政许可不得开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配备质量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职工教育培训,落实职工持证上岗要求,依法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注册登记手续;加强重大危险源排查和监控,建立健全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切实做到安全、文明、诚信施工。建设单位应做好施工单位工程款特别是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监督,鼓励和支持施工单位创建省、市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监理单位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实施监理,保障监理人员和设备投入,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施工现场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三、进一步规范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工程建设双方应优先选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制的合同示范性文本。实行招标的工程,施工合同不得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直接发包的,发、承包双方应在施工图预算基础上,通过协商订立合同;发包人不得迫使承包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承接建筑工程,不得任意压缩工期。建设单位应落实工程建设资金,保证按合同约定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确保不拖欠。施工单位须规范施工现场的劳动用工行为,依法与被聘用的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不得拖欠。鼓励施工单位实施劳务作业分包。施工单位实施劳务作业分包的,应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严禁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
建立项目工资保障金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合同备案或在工程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应按中标价或合同价5%的标准缴纳项目工资保障金,上限100万元。项目工资保障金应缴进区清欠办指定账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由区清欠办予以退还。建筑施工企业存在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须在区清欠办限定时间内清理到位,否则该企业在承接下一个建筑工程时,要双倍缴纳项目工资保障金。建筑施工企业存在拖欠行为且不配合处理的,区建工局可从其缴纳的项目工资保障金中代为支付,并视具体情节及所造成影响的程度,对该建筑施工企业及有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在*建筑市场限制准入以及清出*建筑市场处理。建筑施工企业连续三年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项目工资保障金缴纳标准可酌情降低。
建立建筑市场诚信备案登记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区承接施工业务前,须到区建工局办理市场诚信备案登记。外地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建筑市场诚信备案登记前,须在我区注册分公司,分公司须领取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健全,保证出现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时,有人、有组织牵头落实处理。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市场诚信备案登记的,原则上不予参加我区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直接发包或施工分包活动,不予办理施工合同备案。
四、进一步规范提前介入管理的实施程序
对符合用地和建设规划,但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一时难以到位的工业建设项目、民生工程、社会事业项目,为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所属街镇或园区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向区建工局申请实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前介入管理。
申请提前介入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除土地、规划手续以外的其他开工条件必须具备,包括:项目立项批文或备案通知书、核准决定书,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消防审核意见书(依法无须消防审核的除外),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等。街镇、园区申请实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前介入管理的,须向区建工局出具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工程项目概况、建成后用途和土地、规划手续正在办理之中的情况说明,街镇或园区负责协调处理因提前介入管理产生的矛盾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等。上述条件具备的,区建工局应当接受工程所属街镇或园区的申请,“并联”办理直接发包备案、合同备案、安全监督备案、质量监督登记、提前介入审批手续,保证在一周内全部办理到位。依法应当进行施工招投标的工程,建设单位须先履行招标投标程序。
提前介入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办理到位后,项目所属园区、街镇应督促建设单位迅速补办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在补办施工许可证时,区建工局应免予行政处罚。提前介入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管,参照正常监管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参建各方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验收,并报请区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对验收情况实施监督抽查,验收与抽查均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提前介入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表,须待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前置条件具备后方可颁发。
五、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
为提高办事效率,各街镇、园区要明确工作机构和具体工作人员,专门为投资客商办理工程建设相关审批手续。区政务中心定期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街镇、园区的具体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为保证项目能够尽早开工建设,区发改局对计划立项、备案或核准的项目,可先向相关部门出具前期工作联系函,同意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相关部门收到联系函后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行“并联”审批。规划、土地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开展协调、报批工作,争取各方面支持,尽快办好项目规划许可、用地批准手续。对前期手续齐全的项目,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核部门要最大限度地缩短图纸审查、审核时间,对属于本级权限范围内的,要保证在一周内完成,对需上级审查、审核的,要全力做好协调,争取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和消防审核意见书。对土地和规划手续一时难以到位的工业建设项目、民生工程、社会事业项目,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核部门要本着优化服务、力促发展的原则,依法、依情做好审查、审核服务工作。依法无须进行消防审核、验收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要督促建设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消防设计、验收备案,消防部门可依法对备案情况进行抽查。
【关键词】项目管理企业,工作
【 abstract 】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 it is to point to established according to law, have the corresponding qualifications, the construction unit of the project b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 the construction unit of the project on behalf of the organization to implement total course or several-stage management and service to the enterprises. This paper, shunde district, foshan city, guangdong nansha Bridges with too Australia connections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and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integration" project implementation, to the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s main work instructions.
【 key words 】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work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工程项目管理概况
该工程投融资模式为BT模式,管理模式采用建设单位与项目管理单位共同管理的模式。我单位负责实施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服务工作。
二、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
1、项目总体管理
组织项目管理目标策划,确定项目管理目标;组织项目的组织形式策划,确定项目管理组织形式;组织项目总体工作流程策划,确定项目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文件流转审批、归档制度等;按照项目总体进度计划,跟踪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体协调管理,并通过重点节点控制确保进度实施;控制影响项目实施的相关因素,按项目总体目标要求进行项目各项工作的调整、协调。
2、勘察设计管理
㈠ 初步设计阶段
协助建设中心及设计单位协调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关系;审查设计的技术、经济性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文件及设计招标文件等要求;审查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书;监督地质勘查实施过程,并对合格的地质勘查资料进行确认。
㈡ 施工图设计阶段
核查设计是否已贯彻和满足初步设计审查中提出的有关要求; 核查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并据此进行验收和移交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图设计的会审,纠正图纸中的错、漏;协助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专家评审和审批会议。
㈢ 施工阶段
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跟踪会审中提出问题的修改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设计解决;审查设计变更,报建设中心审批;协调设计院处理施工中出现较大问题,如出现质量问题,应协调设计进行必要的验算并提出处理方案。
3、合同管理
策划工程合同的体系及合同的衔接;建立工程合同订立程序和合同管理制度;审核承包商、供货商、服务商等提交的合同;协助建设中心签定工程合同;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向建设中心提交合同履行情况意见;审查工程变更;建立合同及合同履行相关文件的资料档案。
4、工程投资管理
协助业主组织审查工程概算、预算、决算;提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资金支付计划;造价管理制度、策略、支付审查制;进度支付的审核;设计变更的造价审核;审查工程量清单;对工程造价变更进行审核,提交审核意见交建设中心审定;对工程款支付统计汇总,并对造价变化进行分析;协助建设中心与承包单位达成结算;
5、工程招标管理
协助建设中心进行招标方案的策划;协助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核查招标清单、招标图纸工程量,复核图纸细部工程量;协助组织办理招标审批申请;组织招标工作;跟踪招标单位的招标组织工作;组织招标过程管理;审查投标书及起草评标报告书。
6、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
配合建设中心考察生产厂家,组织进行建材、设备采购招标,对供货投标方的标书进行评估;协助建设中心做好建材、设备采购合同的洽谈、签定;协调工程需要与供货计划;跟踪管理进场材料、设备的验收工作;建立设备采购档案。
7、工程质量管理
按照规范以及本项目建设标准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等手续;对单位工程进行划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工程进行检查和检测,发现质量问题必须组织整改,书面向建设中心提供上月的工程质量报告;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定的要求,负责组织工程质量验收;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按规定组织各有关方面进行竣工验收。
8、工程安全、环保管理
按照区政府和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办理工程安全监督申报等有关手续;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职责,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9、工程进度管理
审查和调整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进度计划,包括总体计划及主要节点计划,分项分部计划和年度月度计划,报建设中心审定;定期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及时分析、协调、平衡和调整工程进度,形成会议纪要;向建设中心、有关部门提供上月单位工程计划完成情况报表、工程计划报表和形象进度报表及建设动态;监督施工监理办的工作,协调安排各施工单位、配套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施工衔接,组织有序的交叉施工。
10、工程费用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协助建设中心择优选定设计、施工和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协助建设中心做好开展材料设备招标工作,保证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符合设计和有关质量标准的要求;
根据工程的节点要求,编制工程总用款计划和实施过程中的年、季、月用款计划,报建设中心确认后,作为建设中心筹集资金的计划依据;根据建设中心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复核施工监理办上报的施工单位当月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月报和下月用款报表(应细分各单项工程,并尽可能以工程合同为依据),作为每月应拨付工程款项的依据和下月的用款计划并备案;在相关方提供有关资料后,负责编制年、季、月的投资完成报表、财务用款计划报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基准表等工作; 审核施工图预算,为控制工程总投资提供充分和准确的依据;其他工程投资管理工作;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督促各单位报送工程结算书(要求把各部分工程项目分列清楚),完成结算审核工作,报建设中心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审核后,由建设中心在已批准的总结算书上签字盖章,作为本工程总结算的依据,办理结算手续,建设中心按合同规定付清工程结算款余额。
11、信息管理
协助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等的起草、谈判。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工程档案的编制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各单位编制合格的竣工资料,并组织人员汇集成册。及时提供档案更新目录供备案,并按有关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管理。负责本项目所有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并负责通过档案资料的竣工验收。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总决算后,应将本工程经验收备案合格的工程档案资料移交给区档案馆,并送交一份给建设中心备案。负责建立建设信息流转体系,每月编制建设信息动态。其他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