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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环保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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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环保的工作总结

乡镇环保的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组织机构

区环保局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职责分工

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和各科室单位职责,专项行动职责分工如下:污管科负责组织制定我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分工方案;负责制定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全区督查工作;负责与区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负责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建立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分阶段组织召开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撰写会议纪要;负责专项行动相关法制工作;组织审核修改专项检查报告,工作总结草稿以及挂牌督办名单。

环境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全区信息汇总报送工作,负责与各乡镇环保办的协调联系,似定挂牌督办名单的基本情况,辖区内环境安全隐患督查专项工作,9月18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负责撰写专项检查报告、工作总结初稿,准备提交专项行动联度会议讨论的有关材料,负责收集并建立专项行动档案。开发科负责“敖江”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山仔水库、柯坪水库、南口水库环境检查及辖区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新闻单位参与环保专项行动,及时报道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新闻会,通报查处情况。

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

开发科组织对“敖江”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山仔水库、柯坪水库、南口水库(日溪乡环保办配合),并于8月18日前将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专项办通过网站,11月10前报送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责任单位:开发科)。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饮用水源地的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设立的护栏、界桩、警示牌等,是否损坏。

2、彻底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

3、检查2010年以来在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停业(产)或关闭,对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进行全面清理。4、对影响水质安全的各类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完善饮用水源应急预案和重点排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加大农村饮用水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对堆放江河、湖库最高水位线滩地和岸坡上的生活垃圾和其它固体废弃物,要进行清理,消除其隐患。

(二)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

集中开展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填理场专项检查,环境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各乡镇环保办配合)对洋里污水处理厂、红庙岭垃圾场进行专项检查,9月18日前报送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阶段整改情况报告。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清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的基本情况,了解进水水质、处理水质及污染物去除。

2、对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是否正常运行,对于不正常运营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污染事数的且后果严重,要依法追究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的行政或刑事责任。3、检查已建生活垃圾理填场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填埋量、兩污分流情况、防渗措施、过滤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是渗滤液的产生和排放情况。4、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责令限期整改,垃圾渗滤液未经过处理直排、处理不达标的要依法依规对运营单位进行处罚,确保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巩固整治效果

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环境,监理所、监察队,负责2009年以来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落实情况,确保重点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负责2007年开展的造纸行业专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被取缔关闭的造纸企业或生产线是否停产。设备拆除等措施的落实情况,防止死灰复燃和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转移,巩固COD减排成效。各部门要对群众健康污染严重的重点企业加大力度严格查处,确保群众环境安全。

1、污管科负责汇总第一阶段百日安全隐患督察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负责全面检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查处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是否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以及转移审批和联单制度。

2、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对影响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管理,凡未建成污染防治设施或治理设施又不完善的,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改。检查的步骤与内容:各科室、直属单位要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重点检查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重点流域(水库)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和整治,严厉查处环境违法企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要立即书面责令整改,限期消除隐患,关及时向局领导、区政府上报。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以下要求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⑴7月30日前报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查情况报告和市级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

⑵8月20日前报送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

⑶9月20日前报送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

⑷10月20日前报送重点流域(水库)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和今年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报告。

督查工作安排

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检查结果等有关材料,建立档案备查,接受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督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减排责任书、绩效考评等重点工作,加大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

乡镇环保的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2018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本股室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以保障生态环境,改善水环境质量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突出重点,加强协作。现将2018年1-6月份水股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1、拟定并报请政府下达了《乐平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乐平市水污染防治考核实施办法》,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2、全面落实河长制,根据工作职责,每月按时向市河长办上报乐安河各水质断面,乐安河入河排污口,七大支流各乡镇交界断面水质监测数据,并通报七大支流各乡镇交接断面水质情况排位情况。

3、依据职责开展了全市饮用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拟定并报请政府下达了《乐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并根据相关部门水源地环境保护隐患排查,拟定并报请市环委会下达了各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4、上报了2018年度水污染物减排项目。

5、完成我市2017年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状况评估。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推进2018年度我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年度各项目标如期完成。

乡镇环保的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上半年环保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建设项目管理

对××县6家建设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进行了申报登记;通过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动,对三家企业下达了补办环评通知书,对2007年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核实,对未办理环评及登记的单位进行了补办。

2污染治理

通过集中供热项目的逐步完善,××镇内的污染治理成果显著,据县环境监测部门统计分析,县政府所在地城镇空气质量达到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80%以上,tsp控制在0.200毫克/立方米以下,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力度,××镇内餐饮服务业大灶改造全面完成,燃油燃气型煤使用率100%;两次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执法检查,确保了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完成了上半年烟尘水污染物的削减指标;拟建的医疗垃圾处理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的选址等前期工作正在立项及运作中。

6月上旬结合中高考,由环保工商公安文化市场管理等相关单位相互配合,联合对辖区内的噪声及扬尘污染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历时15天,较好地控制了噪声环境污染,取缔室外烧烤12处,对主要街路及居民稠密区的室外音响进行清理,共清理了二十余处。

3环境建设

完成了六处自然保护区的划界立标及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落实了××镇国家级优美乡镇的申报工作以及万亩的有机食品基地的试点,并请国家有机食品认定中心的专家来我县现场进行指导,确定了粮财小区房产小区城北小区为市级“安静小区”,继续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共确定8个绿色村镇2个绿色学校绿色机关绿色社区等创建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展开。

4环境监督管理与监测

上半年完成了市局确定的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内的重点污染行动及流域内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上报了查处情况;对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和其它法规的培训,按年度监测方案,完成了上半年水气声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任务,并按要求上报了水源地水质数据及达率;工作总结简报报表等实现了网上报送,工作动态网上每月报送2条。

5环境工作

对初信初访能够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办理意见并答复本人,办结率达到98%,加强了对环境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环境领导接待日,切实为群众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上半年无集体重复和越级上访发生。

6排污收费

在收费过程中做到公开收费标准政策严格执行收费征收程序,上半年抢抓时间,有重点分步骤进行征收,完成排污收费16.7万元,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7执法责任制

加大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确立了全民环境教育基地,开展了全民环境教育的准备工作及培训,利用“4.22”地球日开展了爱我家园保护地球系列活动,在“6.5”世界环境日之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活动,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来到污染现场发放宣传单,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播放了系列宣传片,全县中小学开展了以主题班会绘画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势开展纪念活动,团县委县妇联组织伍佰余人上街清理白色垃圾。

8全面实行政务公开,认真推行了“六项制度”,制定了“端正行风政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实施方案;树立环保系统先进典型,并号召全系统工作人员学习。

二存在的问题

总结上半年环保工作,在市局的大力指导下,在全局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能够较好地完成上半年工作,并创造性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通过此次自查活动,也反映出我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环保宣传教育的力度不够,环境教育普及率有等于增强。

环保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以上不足我们都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以更好的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目标。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推动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有序进行,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力度,集中开展整治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绿色创建工作,及有机食品产业循环经济建设。

2严把建设项目“三同时”关,杜绝“十五”小企业的产生,加强“十件实事”办理工作,全面推进环境优美乡镇建设。

乡镇环保的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强化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空气质量

1、集中开展燃煤锅炉及烟囱拆除行动。作为环保局牵头负责的8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之一,今年市下达我县拆除烟囱任务22根。我们早安排、严标准、快推进,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了拆锅炉拔烟囱百日攻坚行动,先后开展了两次集中拆除活动,累计拆除烟囱31根、燃煤锅炉7台,提前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年可减少燃煤1.35万吨、削减二氧化硫215.29吨、氮氧化物39.57吨、烟粉尘72.66吨。

2、积极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协调督导工作。充分发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督导作用,协调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深入开展建筑扬尘整治、黄标车淘汰、重污染天气应急等工作,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累计淘汰黄标车498辆,20家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同时,积极与政府办公室、两办督查室配合,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促,促进工作的有效落实。

3、全力落实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作为秸秆禁烧工作的牵头部门,为保障秋收期间和北京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我们实行县、乡、村的全县总动员,秸秆、垃圾、树叶、杂草的禁烧全覆盖,县领导分包乡镇、县直单位分包村庄、县派八个督导组督导乡镇、县委政府两个督查室和县禁烧办督导全县工作的管理无缝隙,以乡镇、街道、园区为主体,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周密部署,协调联动,堵疏结合,强化督导,做到了重视到位、部署到位、宣传到位、值守到位、督导到位、追责到位,累计张贴通告3500余份、悬挂条幅标语2000余条、出动车辆4000次、召开专题会议10余次、编发简报21期,取得了良好的工作实效,截至目前,我县无一处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记录公开曝光的燃烧点位。

乡镇环保的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提高环境执法效能为抓手,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开展畜禽污染整治,有效减轻面源污染;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从源头上遏制重金属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为建设生态县和推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全面检查各项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粘土砖厂、工业园区内各企业是否组织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重点落实解决闽鑫钢铁有限公司落后产能淘汰问题;是否制定控制总量消费、发展清洁能源的具体措施;是否组织对上述各项任务完成编制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时间表。

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执法监管和查处力度。重点检查南鹰电源有限公司、奥沃森新能源有限公司等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达标排放情况,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情况。严查不正常使用或擅自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超标排放等违法问题,依法责令超标企业在整改期间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对经过限期整改污染物排放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加强对本年度开始执行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宣传和实施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和监测工作力度,推动企业升级改造污染物处理设施,确保电池产业、环保型砖厂等企业按期执行新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工业园区主导,推进网格化管理,对建筑施工场地和道路运输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等方面存在的环境问题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理、有效解决。各相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结合各自职能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

(二)结合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江流域重污染行业和紫阳石板材行业专项整治。

在近年来集中整治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和冶炼、铅蓄电池的基础上,加大对位于江流域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保持严打态势,巩固整治成效,对停产整治企业,要严格验收标准,未经验收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对在产企业,要加强对特征污染物的监测,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危险废物转移的监管;对在建企业,要加强日常巡查,达不到环评要求的不得批准其试生产。

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应建而未建污染物处理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对私设暗管偷排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利用渗井、渗坑等方式排放污水的,责令限期消除污染,并依法处罚。对拒不执行停产决定的企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停;造成重大或特大水污染事故的,一律关停并处罚;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屡查屡犯、长期未解决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挂牌督办,集中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整顿一批严重污染的工业企业。严格执行《县紫阳乡石板材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抓好石板材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内部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特征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乡镇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继续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全面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督查督办。

要结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关于化解过剩产能及淘汰落后产能文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门《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意见》(经国务院同意印发)、近年来环保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质监测情况等确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重点督查问题突出、污染较为集中的区域,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纠正存在的问题,指导乡(镇)和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围绕工作重点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三)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效能。

要坚持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三个机制,实行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昼查与夜查、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晴天查与雨天查五个结合,并对重点污染源和问题突出企业实行驻厂监督。确保监督检查到位、查处执行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用全方位、全时段、全角度的执法检查预防、打击和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四)实行信息公开,引导公众参与。

要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畅通投诉渠道,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邀请群众参与执法检查,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加大对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查处和督办力度,认真调查媒体、网络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布查处和调解结果,积极回应媒体报道和社会关注。制订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环保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主动公开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并于7月20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上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和整治阶段(7月至9月)

集中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以及重金属排放企业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检查,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整治一批污染企业。

(三)督查阶段(10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于10月中旬组织对本县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于10月底前组织对我县环保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