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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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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的本质

股权激励的本质范文第1篇

【关键词】 林权; 质押; 评估

林权质押贷款是我国进行林业投融资改革中催生出来的一项新的金融产品,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借款人或第三人依法拥有的森林资源资产(以下简称林权)作质押的贷款。开展以林权证为基础的林权质押贷款业务,有利于缓解信贷支农资金紧张、盘活林业存量资产、促进农民增收等。开办林权质押贷款的重要保证是对特定的林权资产准确进行评估。因此,对林权质押评估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林权质押贷款的林权评估作为一项价值分析估算的过程,会涉及资产评估的基本评估要素。本文将从资产评估的基本要素出发,对林权质押评估基本要素的特殊性进行探讨。

一、评估主体与评估对象

资产评估的主体是指资产业务评估的承担者,具体包括资产评估的从业人员以及由评估人员组成的评估机构。由于林权质押评估的技术性强,要求质押物必须由有林权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和人员对拟作为质押物的林权进行评估。林权评估机构和人员的评估资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资产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并经贷款人确认备案。在林权质押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需要考虑以质押为目的林权资产的性质、功能、作用等,从而合理对林权资产进行估值。

资产评估的对象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就是资产。林权质押评估的评估对象概括地说就是林权。目前我国学术界对林权的定义如下:权利主体对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以及由所有权这个基本权能派生出来的一系列附属权能或称作他项权利,即使用权、占有权、处分权、抵押权、收益权等。而在本文中涉及到的林权主要是指可用于质押的林权。2004年国家林业局颁发了《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八条归纳了可设置质押权的森林资源资产:1.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2.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3.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此外,林木所有权质押时,其林地使用权须同时质押,但不得改变林地的属性和用途。

同时,《办法》第九条规定了不得质押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1.生态公益林;2.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3.未经依法办理林权登记而取得林权证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农村居民在其宅基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除外);4.属于国防林、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地和自然保护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5.特种用途林中的母树林、实验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6.以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集体林地使用权。

二、评估目的与评估依据

资产评估的目的可以简单地理解为资产评估所要达到的目标。林权质押评估目的是由引起林权质押评估的特定行为所决定的,它对评估结果的性质、价值类型有重要的影响。林权质押评估的目的是评估时必须首先明确的基本事项,也是界定评估对象的基础。林权质押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是为各利益主体签署质押合同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依据就是资产评估工作所要遵循的法律、法规、经济行为文件、重大合同协议以及取费标准和其他参考依据。目前,林权质押评估可以参照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物权法》、《担保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林权抵押小额贷款管理办法》等。

三、评估原则与评估程序

评估原则是资产评估的行为规范,是调节评估当事人各方关系、处理评估业务的行为准则。林权质押贷款的林权评估原则是指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林权资产评估中必须遵守的准则,也是林权评估资产评估工作的指导方针。评估师对委托方指定的以质押为目的的特定林权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化要求,应严格遵循资产评估的基本原则。主要有:真实性原则,要求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林权资产评估工作中要以掌握的资料为依据,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公平性原则,要求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工作中要摆脱业务当事人的影响,并始终保持第三者的立场客观地进行评估;科学性原则,是指在林权资产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应遵循科学的评估标准,把握不同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因地制宜地采用科学的方法,得出准确的评估结论。

林权质押贷款中林权评估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是评估工作维护当事各方经济利益的基本保障。除此以外,评估执业过程中还应遵循一些为评估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的专业判断提供技术依据和保证的一些技术规范和业务准则具体的操作原则,具体包括预期收益原则、供求原则、贡献原则、替代原则、估价日期原则等。

资产评估程序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形成资产评估结论所履行的系统性工作步骤。林权质押贷款的林权评估的基本程序包括: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评估项目的洽谈与签约、资产核查、资料搜集、评估数据的分析与整理、评定估算、撰写与提交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与相关资料的归档。

四、价值类型与评估方法

林权质押评估价值类型是指林权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及其表现形式。不同的价值类型从不同的角度反映林权资产评估价值的属性和特征。决定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基础条件是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而资产自身的条件对其评估价值具有决定性影响。不同功能的资产会有不同的评估结果,相同资产在不同的使用方式和利用状态下也会有不同的评估结果和价值表现形式。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形成,不仅与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与被评估资产自身条件有关,还与市场条件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依据市场参与者的数量、交易时间、交易双方素质、信息占有情况及处事方式等因素,林权质押评估依据的市场条件分为:公开市场条件和非公开市场条件。林权质押贷款的林权评估根据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机关的规定选择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抵押价值。

林权质押贷款中林权资产评估,作为专业资产评估,在传统的资产评估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的基础上,依据森林资源资产被质押的特定目的与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的特殊特点,发展和衍生出了一些林权质押评估方法。

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和类似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在林权质押评估中,具体包括市价倒算法、现行市价法等。

收益法是指通过被评估林权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林权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在林权质押评估中,收益法主要包括收获现值法、假设开发法、年金资本化法、林地期望价法等。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值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在林权质押评估中,具体包括重置成本法、序列工序法、林地费用价法等。

五、评估假设与评估基准日

资产评估假设是指依据有限事实而对资产价格作出合理推断。适用林权质押评估的假设有以下几种: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用于质押的林权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公开市场假设是指假定在市场交易的资产,即基于市场客观存在的现实,资产可以公开买卖,各类资产的行情不同。

持续使用假设是指资产按现行用途继续使用,或者转换用途继续使用,评估时就不能按资产拆售零部件所得收入之和进行评估。

清算假设是指资产所有者在某种压力下被强制进行整体或拆零,经协商或以拍卖方式在公开市场上出售。

资产的价值随着市场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客户的委托评估任务是确定委托评估对象在某一时间点的公允价值,这个时间点就是评估基准日,精确到某年某月某日,这个评估值就是资产评估基准日的资产价值。

目前我国林权质押贷款正处于试点规范阶段,将林权作为抵押物来进行质押,在我国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还没有针对林权质押贷款相关概念的专题讨论,并且,林权价值是确定贷款金额的重要依据,而我国尚未形成专业的林权资产评估交易机构,现有的评估机构资质较差,导致林权评估结论不统一,随意性较大,评估价值不能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认可。因此,要对林权质押贷款的林权评估从评估基本理论到评估方法的应用进行探讨与评估管理,并将其纳入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中,为林权体制改革提供有效的服务,从而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又好又快地发展,帮助广大林农增收增效,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金融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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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著组.资产评估[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股权激励的本质范文第2篇

【关键词】应计质量;股权融资成本;理论分析

一、相关概念界定

基本会计理论认为,会计盈余由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和应计组成组成,应计利润反映了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差异。应计项目通常是建立在假设和估计的基础上,若出错,必须在将来的应计项目和盈余数据中加以更正。如果从一笔应收款项中获得的净收益比原来估计的少,那么后面的账目要同时记录己收到的现金和更正估计误差。我们认为估计误差及其更正是一种噪音,这种噪音将减弱应计的有用性,应计质量会随着应计估计误差的增大而降低。

本文所说的股权融资成本指的是企业股票上市交易、融通资金的成本,仅定义为一种内含报酬率,即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进行普通股股权融资投资,而在未来获得的利益现值等于当前股权投资额的内含报酬率。

二、理论分析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本文研究应计质量和股权融资成本之间关系的“导火线”,是表现两者之间有意义的根本原因。

人选用某种信号将其私人信息揭示给委托人,委托人在观测到信号后与人签约,并且根据产品的质量进行定价,从而改进帕累托效率,这称为信号传递。而在信号传递的过程中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现象。信息不对称理论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

信息不对称体现在资本市场上就譬如股市沉浮,即投资者之间对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的了解净不相同,从而造成对企业价值的不同判断。这就需要企业的管理当局将其掌握的内部信息尽量地向外界传递,提高应计质量,努力消弭这种信息不对称,将积极的信号传递给股东和潜在的投资者,加强民众对企业的信心,增加股票市场的流动性,减少市场经济的弊病,完善资本市场。因此说,应计质量是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原因之一,提高应计质量有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产生,从而减少对经济的危害。

(二)预测风险学说

首先涉及到信息与股权融资之间关系的是传统的预测风险学说,可以说,传统预测风险学说是本文的“先驱者”。

经典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认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是完全对称的,然而在不断地研究中,学者们发现在资本市场中,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导致很多的市场异常性,因此有学者认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不了解直接导致了投资者在投资股票时面临着较大的风险,从而理性的投资者将会要求较大的投资回报率。由于这些观点都通过“预测风险’来解释应计对资本成本的影响,因此它们就被统称为“预测风险学说”。

如果公司通过改进应计的水平,可以降低投资者估计未来收益时考虑的风险水平,从而投资者要求的投资回报率就会降低,相应的就可以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预测风险学说为讨论应计质量的问题拉开了序幕。

(三)资本市场信息传导规律

资本市场信息传递规律是本文的基础,足应计质量影响股权融资成本的一个前提。两者间的关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本市场的信息传递情况。

为研究应计对资本成本的影响,首先就要理解信息如何影响投资者对风险资产的信念、最优需求决策以及市场均衡价格的形成过程,即资本市场信息传导规律。实际上,它是全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在资本市场中,理性的投资者根据获得的与上市公司未来不确定价值相关的信息,按照条件概率法则,形成对风险资产不确定收益的主观概率信念。在既定概率信念和风险偏好下,投资者将形成自己的期望效用函数。然后,在预算约束下通过追求期望效用最大化,对风险资产进行最优需求决策。众多微观个体的需求按照一定交易制度汇总为证券市场宏观供求关系,最终决定股票的市场均衡价格,同时决定资本需求方的资本成本(投资者的期望回报率)。这就是资本市场信息传导规律。

(四)应计质量和股权融资成本

对于应计质量和股权融资成本之间的联系,理论界有了较为一致的观点:即一般情况下土市公司的应计质量越高,其股权融资成本也就越低。从微观角度来看,应计对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成本的影响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应计质量越高,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就越低,而且投资者要求的投资回报率也会相对较低,使得投资者也会降低搜集“私人信息”的动力,从而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成本也就较低;但是对于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人来说,应计越多,他们原本拥有的可以处理的“私人信息”也就越少,也就是可以通过“私人信息”而获得的超额收益相对降低,因此员工缺乏激励可能降低公司的价值从而可能引起股权融资成本的升高。另一方面,应计质量越低,小股东的权益就越有可能受到伤害,他们所要求的投资回报也就越高,从而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成本升高;但是对于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人来说,这些信息控制后所形成的经济利益又会激励公司的经营者,某种程度上有助于公司的发展,提高公司的价值,从长远来看,也增加了小股东的权益,这样又降低了公司未来的股权融资成本。因此,上市公司应计质量与其股权融资成本之间的关系是双刃剑,只有掌握好两者间的平衡,在效益大于成本时,公司才有对外披露信息甚至提高其应计质量的动力。

股权激励的本质范文第3篇

关键词:股权激励;经理人;道德风险

一、问题的提出

国内外已经有许多学者就委托问题展开了大量深入的研究,所谓委托问题是由于产权的分离,一方授权给另一方利益。经理人被赋予了经营权,而委托人则不同,他们拥有产权,人并不是以企业产出最有为目标,而是注重自身利益的提升,委托的最原始情形由此引出。而引起委托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委托人与人的信息不对称,即企业内部经理人比外部的所有者更具有信息优势,他们掌握的控制权有潜在的效益。这种信息的不对称会使得他们在缺乏激励和约束的情况下常常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偏离所有者最初的要求,他们在最大限度的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会产生一些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给委托人带来一系列的风险,这就是“道德风险”。

对于道德风险,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找到一种“约束激励机制”。通常,委托人会将公司的经营业绩与经理人的薪酬相挂钩,通过提高薪酬来留住人才,从而也提高了公司的竞争力。股权激励就是一种常用的方法,它属于公司治理中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将激励机制设置到合同当中,当委托人和人的信息不对称时,人的行动被激励机制所诱导,使公司的效益达到最佳状态,从一定程度上可以防范经理人的道德风险。但是,不当的股权激励可能导致经理人实行内部操纵、追求个人利益,产生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负面影响,从而引起更加严重的“道德风险”。

目前已经有很多学者对股权激励的效用进行了研究,可是关于股权激励对于规避经理人道德风险到底有多大效应一直没有定论,股权激励对于防范道德风险的效用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本文对这一问题从理论上进行分析。

二、股权激励的相关理论

(一)股权激励制度的产生

在我国在经济转型时期公有制基础之上引入了股权激励,1993年深圳万科集团率先引入股权激励,推行股票期权制度,随后有不少全国各地的企业纷纷效仿,积极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了一系列的尝试,并在十五届四中全会的报告中首次官方提出了“股权激励”这一概念。

(二)股权激励的本质

股权激励是一种长期激励手段,经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约定在公司中享有全部或部分股东的权益,本质上是处理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矛盾的方式。

三、股权激励对于规避道德风险的效应分析

股权激励是一把“双刃剑”,它的推出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吸引核心人才以及公司价值的提升具有很好的意义。但是它的不当使用,则会损害公司价值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适度的股权激励能够有效规避道德风险问题

股权激励的逻辑是,股东提供股权激励,被激励者即经理人由于受到了股权激励的影响开始努力工作,从而提高公司的绩效和价值,这样公司股价上涨,从而经理人行权从中获取收益。因此,究其原因就是能够使经理人在行权时从中获得收益。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适度的股权激励在提高公司的股价、规避道德风险方面的作用。

1.有利于形成对经理人的约束机制

如果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制度,可以产生以下两方面的激励约束作用:一方面,被激励者即公司的经理人和股东形成了经济利益共同体,他们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另一方面,股东可以通过一系列的限制条件让经理人在限制期限内不得离职,如果在合同期满经理人离职,就会产生一笔不菲的既得经济利益的损失。

2.有助于公司投资价值的提升

股权激励对于高管层短视行为的抑制具有有效作用,它使经理人的决策和利益与公司的价值趋于一致;另外还可以调动高管层的积极性、竞争性、创造性,从而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

(二)不当的股权激励进一步激化经理人道德风险的出现

理论上,股权激励的适当运用可以公司价值的最大化作为股东和经理人的共同目标,但实际上股权激励犹如一把双刃剑,它的运用不当会使管理环境恶化,出现进一步的道德风险问题,即经理人“股权激励道德风险”。

1.隐藏重要管理信息,提出瑕疵激励方案

在我国,所有者缺位这一问提仍未较好地解决,股权激励计划往往是基于股东分享经营成果和获取股权激励收益为目的,这些建议都是由经理人所提出的。

2.经理人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股东对管理层的薪酬成本构成股权激励价值,当管理层披露信息时,他们故意降低持有的股权激励价值。管理层运用手中所持有的权利来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这些行为都是不利于股东的方案。他们通过持有、出售股权、期权获利,有意操纵公司的股利政策及股价的波动。

四、结论

我认为股权激励作为一种直接激励经理人的措施,它具有“双刃剑”的性质。为规避道德风险产生,股东提供股权激励,被激励者即经理人由于受到了股权激励的影响开始努力工作,从而提高公司的绩效和价值,这样公司股价上涨,从而经理人行权从中获取收益。(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参考文献

[1]潘颖.股权激励、股权结构与公司业绩关系的实证研究―基于公司治理视角[J].经济问题,2009,8:10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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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巩娜. 家族企业、控股股东与股权激励――――以自利性假说和道德风险假说为基础[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3(5):9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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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刘燕.经营者道德风险行为的分析[J].当代财经,2004(10):96―99.

股权激励的本质范文第4篇

关键词:股权激励;绩效考核;内部控制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和高级员工的忠诚度,因此自从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出现分离以来,企业的股东如何采用有效措施激励管理层提升工作效率、保障股东权益和留住优质员工、提升优质员工的忠诚度便成为企业重点关注的内容。传统的高薪激励的措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吸引管理层通过不断努力提升管理水平,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条件,但是由于管理层和股东的目标存在不一致,使得管理层必然无法全身心的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服务。同时,高薪激励虽然可以招聘到更加优秀的员工,但是也无法在工作期内持续做到激励并留住优质员工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股权激励便应运而生。股权激励实质上是通过将企业的部分股权授予管理层或优秀员工等,使得企业的管理层和优秀员工成为企业的股东,企业生产经营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股价,因此会直接影响到被授予股权的管理层或优秀员工获得的报酬。这种更加直接的激励方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管理层和优秀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不断发展。但是,虽然股权激励有这些优势,但是在当前其在我国很多企业内实行时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股权激励在我国应用的现状进行了解,并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究。

一、新时期股权激励在我国应用的现状

(一)股权激励的目标设定使得企业可能面临更高的经营风险

股权激励通过股价将管理层和股东的利益进行有效统一,这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企业管理层的工作努力度,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但是当前,由于股权激励一般都采用目标确定式激励,即为管理层设置某些经营管理目标或企业受益目标等,当管理层经过规定期间的工作后达到目标时,管理层可以获得相应的股权。这种方式虽然使得管理层和股东的利益进行统一,但是股权激励的目标设定却使得企业可能面临更高的经营风险。首先,企业的管理层可能为了达到股权激励设置的目标,而采取激进的生产经营策略。由于股权激励的目标设置时,一般都具有一定的达成难度,因此需要管理层花费较大的劳动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内部监管水平不高,股东无法对管理层的工作状况进行有效监督,则管理层可能会采用激进的方式进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这样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风险,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其次,当前由于我国股票市场发展还不够健全,企业的管理层可以通过隐性操作的方式对企业的利润和股价进行操控,这使管理层具有较大可能产生道德风险,会使得企业的股价可能存在人为拉高的因素,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当管理层操控利润的事情败露,也会使企业的声誉受到严重损害,不利于企业长久发展。例如,某大型民营企业主要从事农产品初步加工,该民营企业已经在2012年成功上市。该企业于2012-2014年期间聘请专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从事企业管理,并制定了股权激励计划对该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但是由于股权激励计划的目标设定完善程度较低,且该企业对于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指标设定完备性不足,使得该高管出现了较高的道德风险,通过对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粉饰,使得其最终实现了股权激励,但是实质上并没有完成企业发展的目标。

(二)股权激励可能会使得企业内部工资薪金出现极大差距

股权激励一般针对高级管理层及优秀员工进行,这意味着企业内部可以获得股权激励的员工所占比例一般较低,企业的大部分员工仍然采用传统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方式。这使得股权激励会出现企业内部工资薪金出现较大差距,挫伤一般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不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首先,股权激励由于其和企业的股票价格直接相关,且当前我国大多进行股权激励的企业在进行股权激励时,最终给予高级管理层及优秀员工的股权激励额度较高,管理层或优秀员工可以获得极高的报酬。这直接拉开了其与普通员工的工资差距。其次,工资薪金差距的加大容易造成一般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一般员工的工资收入变动幅度较小,且因为绩效考核而可以获得的额外奖金增长速度较慢,难以通过简单的加大工作量等方式获得高收入,这使得一般员工会认为工资薪金与劳动力的匹配程度较低,也会激化企业内部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矛盾,不利于企业的内部稳定和发展。除此之外,股权激励的方式实质上是将企业内部全体员工的工作努力结果集中给予某一小部分人,这也使得收入分配方面公平性欠缺。

(三)股权激励的企业税务和会计处理可能存在问题

由于股权激励的形式有异于企业其他普通的职工应付薪酬,因此其在税务和会计处理方面存在一定难度,这使得部分企业在实行股权激励之后,出现会计处理不符合规范及因股权激励设置未进行事前筹划而出现需要缴纳高额税收的问题。首先,对于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需要用公允价值而非账目价值进行会计计量。但是由于股权激励实行时,股票价格还未确定,因此需要进行事前预测,预测的准确性将会直接影响到当期的会计处理和后期的会计调整。由于预测过程中会对众多指标进行选择,企业具有较高的自由裁量权和主观判断能力,这使得企业可能通过预测的指标选择而进行利润的操纵。其次,由于股权激励在我国个人所得税中进行了详细规定,但是当前我国对于股权激励的个人收入纳税时间和应税所得部分具有一定的筹划空间。企业如果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之前未考虑税收方面的因素,可能会使得管理层或优秀员工需要缴纳较高的税收,使得激励效果大打折扣。

二、新时期完善股权激励计划的举措

(一)完善股权激励的目标设定,降低管理层隐性操作的可能性

股权激励作为新型员工绩效考核和激励的方法,对于提升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针对当前我国部分企业在进行股权激励的目标设定不完善,使得管理层为了获得股权激励,而进行隐性操作等使得企业产生较大生产经营风险的现象,企业需要完善股权激励的目标设定,不断降低管理层隐性操作的可能性。首先,在制定股权激励目标时,需要符合企业的发展需要,不可过于激进。当股权激励目标过于激进时,管理层为此可能有两种反应模式,一种是认为一定达不到股权激励的目标,管理层直接放弃该股权激励计划,不再改进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控制,使得股权激励失效;另一种则是企业管理层通过隐性操作财务报表、粉饰数据、操控股价等方式实现股权激励目标,这使得企业虽然在表面上实现了股权激励目标,但是在本质上反而给企业的正常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因此,在设定目标时需要审时度势,合理考虑企业的发展状况及目标,确立有效的股权激励目标,既不可以目标较低,也不可以设置过高。其次,需要加强企业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的建设,尤其是对管理层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管理层本质上是对股东负责,股东有权利对其生产经营手段进行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股东无法实时监督管理,因此有必要通过制度对管理层进行监督。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屏蔽管理层为了获得股权激励,达到设置目标而出现的隐性操作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促进企业稳定发展。

(二)股权激励与普通绩效考核方式相结合,保障一般员工的基本权益

一般员工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础劳动力,在创造企业价值的过程中贡献出极大的力量。因此,如果一般员工受到了不公正待遇,该企业的发展就必然会面临困境。在这种情况下,想要改变因股权激励造成的企业内部员工工资差距过大的现状,需要将股权激励与普通绩效考核方式相结合,保障一般员工的基本权益,提升一般员工的绩效考核制度的透明度,提升一般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首先,对于普通员工的绩效考核和激励也可以采用股权激励的方式进行。当前已经有部分公司开始实行对普通员工采用股权激励与普通绩效激励相结合的激励方式。通过授予普通员工少量的股票期权,极大的提升了普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这也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因考核体制不同而造成的管理层员工与普通员工的工资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其次,需要提升一般员工的绩效考核制度的透明度。企业通过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量、贡献度等进行评价,绩效考核制度的完善性和透明度水平都会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手段等。除此之外,对于管理层也不应当授予过高的股权激励或工资薪金,这不利于按劳分配的指导方法的贯彻和落实。

(三)完善企业进行股权激励的事前税收筹划和事后会计处理

企业进行股权激励不但需要考虑企业绩效考核和激励制度对其的需求,还需要考虑企业内部其他制度对其的要求。因此,企业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需要完善企业进行股权激励的事前税收筹划和事后会计处理。首先,企业需要在制定股票激励计划之前进行税收筹划安排,对于可能面对的税收风险进行分析和判定。企业的财务税务人员需要及时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通过对税收政策的准确把握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同时降低接受股权激励人的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其次,在会计处理方面,企业需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出台的会计准则,对于新型股权激励模式造成的会计处理存在一定难度可以咨询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财政部主管机构等,力保会计信息处理的真实有效。除此之外,企业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时需要及时掌握最新的信息和政策要求,通过合理的指标预测提升税务、会计的处理水平。

三、结语

新时期企业更加重视内部管理和控制,很多企业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进行管理层和优秀员工的激励。但是当前,我国部分企业在进行股权激励时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使得企业面临较高的经营风险、不利于普通员工的发展和财会处理。因此,当前企业需要加强对股权激励计划的研究和了解,规避风险,促进企业长期稳定发展,实现二次腾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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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广生,马悦.中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效果[J].中国软科学,2013(07).

股权激励的本质范文第5篇

关键字:股权激励公司绩效形成机理

一、股权激励的相关理论概念:

1.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是激励主体(所有者或股东)授予激励对象(经营者或员工)实际利益或潜在利益的形式股份,从企业所有者的角度出发,鼓励主体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司价值和股东财富最大化。股权激励是一种有效激励的人力资源管理积极性的一种管理方式,以激发员工创造力。

2.高管人员股权激励

在现代企业中,高管人员股权激励是企业对管理层进行长期激励的形式,是金融产品中的衍生工具在企业分配制度中的运用。高管人员股权激励是指企业高管人员通过持有企业股权的形式,来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的一种激励行为。高管人员股权激励的核心是使经营者对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转化为最大限度地对企业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或者两者追求方向一致,使企业利益增长成为经营者个人利益的增函数,使得经营者经营过程中更加关心公司的长期价值,对防止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引导其长期行为具有较好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是一个现代化的企业剩余索取权的制度安排。

3.股权激励效应的基本涵义

企业作为资源分配、创造社会财富的实体,是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或以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为目标的。一个高效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应具有其内在的激励机制。股权激励是一种促进企业经营者与企业密切关联的利益激励机制,其根本目的在于修正企业管理者利益驱动行为,使之与所有者产权利益保持一致。这就是我们谈到的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股权激励效应,是指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机制后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程度。这种影响既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负面的。我们可以通过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前后的比较,以探讨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的表现。

二、股权激励效应形成机理

对股权激励的目的是为了刺激高管人员的正确行为,使他们为公司的业绩上升而努力。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的形成机理就是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的形成过程,即股权激励是通过一系列什么因素和传导机制来影响公司业绩的。任何一种制度发挥作用的过程可以看作:制度产生的基础—制度的实施—制度对人行为产生影响的内在机理与外在传导机理—经济后果。我们研究股权激励效应的形成机理也可以从这几个方面着手分析。

1.股权激励制度的产生基础

人力资本产权制度的要求是在股权激励制度的基础上产生的。产权结构是否有效的,主要是看它是否为在它支配下的人们提供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人力资本私有产权却正好能更为有效地利用资源的激励,它在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等方面,所引起的激励作用是一切传统手段无法比拟的。由于人力资本独占和排他性,从而产生了人力资本的产权要求。人力资本的产权演变过程产生了管理层对产权的要求,从而产生了所有权激励形式之一—股权激励制度。股权激励制度,是尊重和理解人的价值的基础上,将人及附加在人身上的管理要素、技术要素与企业分配的问题制度化。只有在产权明晰的条件下,资产所有者依据公司的特性和对经理监督的难易程度设计一个对经理人员的激励相容的合同,经理人员根据股权激励效应传导机制的对自身利益的影响来决定自己的行为,从而影响公司的利润和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所以说明晰的产权制度是股权激励充分发挥效应的基础。

2.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

在现代企业中,公司治理结构影响着企业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从提高企业的业绩来看,公司治理结构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是管理层的激励机制和企业的决策交易体制。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能为管理层提供适当的激励机制去追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目标。通过影响决策制度,激励高管人员的公司治理,交易战略来影响企业行为,从而影响经营业绩。股权激励制度是公司治理的手段,决定是否授予购股权,并通过有关谁来授权,来激励约束企业家行为的制度安排。从本质上讲,股权激励机制是一个动态调整企业家的行为,其中包括是否批准授予股权激励、授予谁、授权后如何制约等,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家的股权激励的授予和约束进行动态的调整,以保证股权激励机制对企业家行为既有约束作用,又对企业家的行为有激励作用。所以说股权激励的效应的发挥取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程度。

三、总结

高管人员股权激励计划目前已经对我国上市公司的业绩产生了正向影响,已经存在一定程度的正向股权激励——业绩敏感度,因此,进一步推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使之覆盖到大多数上市公司,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降低委托成本,加强高管与股东的利益相关性和目标一致性。值得注意的是,进入全流通时代,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对股价的影响增强,高管人员股权激励计划对股价具有特殊作用,应加强实施监管,使其成为与激励相容的机制而不是投机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