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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所在县委县政府、县卫生局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卫生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树立卫生监督新形象,认真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把好卫生许可准入关,大力整顿医疗市场,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防止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严格执法监管,重拳打击非法行医效果显著
从2013年11月27日开始,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根据县卫生局等四部门《XX县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宜卫发〔2013〕50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告》(宜政通〔2014〕3号)、县政府《XX县2014年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宜政办函〔2014〕69号)要求,分为3个小组在全县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至2014年11月底,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503家,药店31家,查处无证行医的22家,药店非法坐堂行医的7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03份。对22家无证行医诊所进行了取缔,给予“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药品器械,罚款”的行政处罚,没收药品22件,没收医疗器械大小计31件,罚款11.59万元,张贴取缔公告22份,查处率100%;对7家非法坐堂行医的药店下达了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并处以罚款的处罚决定;对503家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对25家有违法行医行为的医疗机构给予了行政处罚,罚款3.5万元。7月28日对构成非法行医罪的1家无证行医诊所、1家非法坐堂行医的药店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县公安局已受理并正在执行中。
通过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非法行医的现象基本遏制。非法行医者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和后果,看到了政府打击非法行医的决心和工作力度,部分非法行医者自觉停止了违法活动。出租承包科室的现象基本绝迹;医疗机构超范围行医的情形明显减少。二是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与积极参与意识。在对非法行医进行集中取缔的同时,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通告、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向围观群众宣传非法行医的违法行为及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危害,引导群众认清非法行医的危害,鼓励群众到正规医疗单位就医。三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明显加强,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进一步净化,医疗秩序进一步好转,医疗机构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初步建立。
二、认真履行职则,全面落实公共卫生监督工作
我县的卫生监督工作坚持“深化基础,强化能力,稳中求进,争创一流”的总体思路,围绕县委、县政府及卫生局的中心工作和总体要求,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坚定信心,牢牢把握“为民执法办案”这个中心,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专业技术含量;加强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整体质量;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在工作中有所创新、有所突破,继续保持和跻身市内前列,为实现局的卫生工作目标和构建和谐XX、建设新XX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开展了监督执法检查和卫生监测工作。对各类公共场所开展了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对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许可、直接从事为顾客服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卫生消毒设施、卫生管理档案以及卫生检测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我县共有各类公共场所经营服务单位596家(今年办证190家),其中美容美发171家、宾馆(旅店、招待所)89家、沐浴场所31家、网吧44家、候车室3家、歌舞厅22家、酒吧(咖啡馆、茶座)15家、300㎡以上商场(书店)16家、影剧院1家、游艺厅15家、就餐场所面积大于150㎡且安装有空调设施的饭馆156家,医院33家,监督检查701户次,监督覆盖率100%;督促从业人员体检2013人,并且取得了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协助县疾控中心开展了公共场所经营服务单位一年一次的空气、微小气候和顾客卫生用品检测,检测覆盖率100%;对8家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经营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予以限期整改,对5家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开展了卫生许可审查工作。对卫生行政许可实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公开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准入条件和收费项目,为申办者提供须知等材料,热情接待申请人,耐心解释和指导申办人填写有关申请材料等,一年来受到群众的好评。同时,严格把好准入关,逐步提高准入条件,使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经营服务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达到许可条件并予以限期整改,经营单位整改符合许可条件后取得卫生许可证。今年共受理发放卫生许可证190家,其中:住宿25家,理发95家,美容16家,歌舞厅6家,餐厅空调就餐场所28家,游艺厅3家,健身场所2家,沐浴足浴12家,商场1家,候车室1家。
(三)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今年在继续对县城区的住宿、美容美发、游泳、足浴等四类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外,还增加了歌舞厅和网吧等其他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采取现场指导、上门服务、巡回监督等办法,帮助他们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改善卫生条件、增加消毒设施、确保空气质量和顾客卫生用品达到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到11月26日止,190家今年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都已完成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工作,县城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我县增加歌舞厅和网吧等其他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受到了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专家的好评。今年我们将帮助县自来水公司实现量化分级管理A级目标。
三、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改善学校教学环境
对全县所有的中学、中心小学、托幼机构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学校和托幼机构51家,监督覆盖率100%。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学校是否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是否经检验合格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卫生要求,涉水产品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批件,井水和蓄水池等供水设施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二次供水的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供水人员是否取得身体健康证明、水池是否规范消毒并记录,桶装饮用水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是否定期清洗饮水机等;二是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是否规范,机构、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学生晨检、缺课追踪调查是否自始自终坚持,“手足口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检查中发现并纠正了一些问题,对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将各学校存在的问题向县教育局进行了通报。通过此次检查,切实加强了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完善了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发生,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强化饮用水监督检查,确保群众饮水卫生安全
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饮用水卫生监管,维护群众健康,按照省卫生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卫监督发〔2014〕15号)的要求,我所从8月至10月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的配合下,对辖区内的城镇公共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和采样检测,共检查城镇公共供水单位2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50家(其中设计日供水1000吨以上单位10家,设计日供水100吨以上单位40家),持有卫生许可证7户,持证率88.68%;采取常规处理水质净化工艺的40家,氯化消毒水质消毒方式的40家。对41家水厂全分析监督采集出厂水样或末梢水样69份,经县疾控中心检测,合格63份,合格率91.3%。
五、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强化内部管理
一是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卫生监督稽查机构建设,充实配强了卫生监督稽查力量,设置了稽查股长和专职稽查员。依据《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文书规范》的要求,稽查股制定了卫生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标准,对案卷的形式、内容、书写、送达、执行、结案、程序等方面的内容开展了自评与互评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评查活动,每次随机抽取每位监督员5份监督执法文书进行评议,分优、良、一般、差四个等级,评议结果列入个人年终绩效考核。上半年共抽取执法文书40份,优秀率为30%,优良率为70%,通过活动的长期开展,全所卫生检查执法人员执法文书书写能力不断提高。
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努力树立监督员形象。今年5月上旬,稽查股开展了一次问卷调查,深入近30家监督对象,围绕卫生监督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不作为或乱作为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走访调查。所发放的问卷调查表全部收回,管理相对人对卫生监督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6%以上。通过面对面的与管理相对人交流,未发现卫生监督员有渎职情况。为规范卫生监督员的行为举止,我们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每月不定期对卫生监督员的着装是否规范、执法语言是否文明、态度是否和蔼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以此促进卫生监督员作风进一步转变,提升卫生监督机构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及卫生监督员的良好形象。
三是加强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稽查股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畅通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受理的举报信息,稽查股严格按照本所制定的《举报投诉调查处理制度》进行分类处置:举报对象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严格按照稽查程序查办;举报对象为管理相对人的,转交相应的业务股室,并对查处过程实施稽查,确保举报信息核实到位、查处到位、回复到位。由于措施得当,今年上半年受理的3起举报投诉案件均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处理,查处率100%。
六、开拓创新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举措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是国家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关爱民生、彰显政府责任的重要体现。XX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自2011年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以来,由于卫生局领导重视,各乡镇卫生院积极配合,协管工作从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到档案管理、日常巡查、信息报告等方面都得到了有效落实。目前卫生局明确了59名专(兼)职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305名专(兼)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印发了《XX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管理规定》、《XX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手册》、《XX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流程图》。年初,对59名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了卫生监督业务培训,乡镇卫生院组织开展了卫生监督信息员培训。但由于协管员素质不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乡镇卫生院的协管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为了弥补差距,促进交流,由县卫生局公卫办牵头,卫生局党组成员、卫生监督所所长亲自带队,派出卫生监督业务骨干,采取现场言传身教、以点带片的方式,从4月15日至5月14日,在全县选取了9个乡镇卫生院,邀请其周边2-3家卫生院的院长及卫生监督协管员共同参与,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现场检查交流。检查人员通过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等方式,即认真学习被检单位协管工作先进经验,又查找存在问题与不足。检查完后,所有参加检查交流的人员进行了座谈,纷纷发表了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称赞这种工作方式好:看有实物、学有榜样、做有目标,对今后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充满了信心,达到了相互借鉴,共同提高的目的。
七、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投身省级文明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卫生监督新形象,促进卫生监督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高单位的综合实力和文明程度,扩大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增强干部职工思想素质和文明意识,在2012年成功创建“县文明单位”的基础上,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按照市创建文明单位的标准和要求,全力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朝着领导班子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重视学习培训文体卫生先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的目标迈进,树立卫生监督所的良好社会形象。力争在2014年创建市级文明单位达标。
积极投入县里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园林县城活动,成立了“XX县卫生监督所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XX县卫生监督所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针对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任务和园林县城中我所的责任目标,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创建文明活动和学校生活饮用水、乡镇集中式供水、县自来水公司供水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收到了良好效果。
抓创文管理,落实网格化措施。我所积极响应全县的创文网格化管理模式,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大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大巡查、大清扫、大清除、大规劝、大宣教、大整治、文明劝导、志愿服务、义务巡逻等创文活动,建立健全了网格巡查台帐,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群众反映的困难一一记录,本单位能解决的及时给予了解决,能力范围之外的做到了及时向有关部汇报。
八、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
制定和完善了学习教育机制,加强学习教育活动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逐月抓落实。结合卫生监督所工作实际,要求各股室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安排自学,要有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体会。今年以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先后选派12人(次)参加省市级举办的培训班。单位也举办了4次业务培训,其中一次还聘请市卫生监督所专家到所对全体卫生监督员进行培训,收到良好效果。全所14名卫生监督员全部通过了30学时的网络培训,年均集中学习教育时间达到了人均24天。大大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九、今后工作意见
1.继续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认真开展效能建设和行风评议活动,改善服务质量,树立文明执法窗口形象。
2.继续加强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转变观念,广开思路,开创卫生监督新局面。
3.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大力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坚决取缔非法行医行为,规范我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对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维护卫生法律的尊严,同时通过处罚促使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做好相关的卫生管理工作,其实保障人们身体健康。
4.继续抓紧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指导工作,巩固取得的成绩,使我县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步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