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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合作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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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合作社制度

农机合作社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北部湾经济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探索

[作者简介]滕明兰,广西财经学院经济系讲师,硕士,广西南宁530023

[中图分类号]F3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0)08-0063-04

2009年底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反复强调了北部湾经济区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提出该区要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而要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必定涉及到农业经营组织形式的变革,因此,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势在必行。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的组织可以加强农民在市场中的谈判能力,化解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也有利于通过“企业+协会+农民”的经营模式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有利于提高农业的品牌效应,发展特色农业,推动北部湾经济区农业的现代化。

一、对北部湾经济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

(一)对南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

南宁市最早也是最大的一家合作社是昌盛无公害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到2007年8月合作社正式成立止,该社共发展了种植会员1280名,种植无公害蔬菜达到1.7万多亩,年产值收入5000多万元。合作社拥有蔬菜交易场所4500平方米,净菜包装车间450平方米;还有真空预冷设备、保鲜冷库、蔬菜配送车等。截至2009年底,南宁市各类专业合作社已达412户,仅2009年就成立了196户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蔬菜、水果、茶叶、家禽、养蜂等20多个领域。

(二)对北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

2008年6月27日,“北海市涠洲金水井农业观光专业合作社”成立,该社由52名涠洲农民自愿组织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农业旅游观光、香蕉种植、水产品养殖、为农民代购生产资料等。2009年,北海市蔬菜研究所与孙东村委共同成立了无公害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截至2009年一季度末,北海市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达到165家,实有成员5000多人,其中全市依法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到68家,各类专业合作社涉及的产业涵盖种植、养殖、流通、农机、土肥等各个领域,业务范围进一步延伸到运输、仓储、初加工、农业投入品供应等各个环节。

(三)对钦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

2007年8月,钦州市钦北区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钦州市钦北区十万大山种养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钦州市钦北区工商分局注册成立。此外,钦州市供销社系统新发展的各类专业合作社都是以各基层社所在乡镇的有特色、有市场前景并具备一定规模的农产品或产业为依托的,如灵山县供销社领办的三隆花心番薯专业合作社、丰塘益群肉牛专业合作社、文利兴牧奶水牛专业合作社、平南惠民茶叶专业合作社等都充分挖掘了当地传统产业优势,打造自主品牌;灵山县新圩供销社领办的新丰蔬菜专业合作社,以生产名优冬菜为主,依托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龙三钱食品有限公司,实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规范运作。截至2008年6月底,钦州市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16户,注册资金44万元,参股人数184人,其中农民168人,非农业人员15人。事业单位成员1人。这些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种植业、养殖业。而到2010年1月,钦州市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5家,行业协会4个,涉及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流通、消费等领域,人社入会农户1050多户,联结农户10012多户。

(四)对防城港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

2008年4月7日,防城港市第一家肉桂八角专业合作组织在防城区那良镇成立,入社会员320人,遍及防城区8个乡镇,入股资金38万元。目前,防城港市发展较好的是港锋果蔬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是集生产资料经营、种植、养殖、农副土特产品流通为一体的农业专业合作社。截至2009年12月底,防城港市共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58户,出资总额达5929万元,成员总数663个,同比增长478%、211%、298%,经营范围涉及种植、养殖、加工服务等多个行业,大大促进了该市农村经济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二、对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部分地方领导和农民对发展合作社的思想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从领导干部方面看,仍有部分地方领导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支持力度不够。少数基层干部甚至认为合作社是对自己的一种潜在威胁,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指导,使合作社的发展完全靠能人带动,有的处于分散、自由发展、各自为阵的状态。由于认识不到位,使得发展合作社的优惠政策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如有的用电优惠政策得不到落实,使成本居高不下;有的保险得不到解决,存在后顾之忧,不敢扩大生产;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统一、不明确,造成许多合作社不敢建会计账,担心会被作为征税的依据等。

从农民方面看,有的农户“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自立能力、自我发展功能不强;有的农民缺乏合作的主体意识,怕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地位、作用等心存疑虑,只能利益共享,不能风险共担,宁愿单枪匹马闯市场,也不愿加入合作社;有的种养殖大户和能人缺乏奉献精神,对领头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有顾虑,怕泄露了自己的专业技术,砸了自己的饭碗。

(二)合作社资金短缺,贷款困难

由于北部湾经济区的专业合作社起步较晚,基础差,底子薄,大部分合作社没有稳定的服务收入渠道和融资手段。合作社入股股金是象征性的,能运作的资金极其有限,维持合作社日常运转都很困难,对成员开展互助服务就更难。就是想向银行信用社贷款,也会因其资质问题无法实现。“贷款难”的问题已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如钦州市某县农副产品产销合作社由于资金短缺,不能完全收购农户手中的产品,只得限制社员入社;另一合作社计划开展产品贮藏、加工业务,受资金限制迟迟未能动工。

(三)合作社规模普遍较小,组织化程度较低

由于北部湾经济区合作社规模普遍较小,网络的农户数有限,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较低,专业合作社自身经济实力较弱,对农村经济的带动作用有

限。以南宁市为例,虽然南宁市各类专业合作社已达412户,但普遍规模不大。除了昌盛无公害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280名会员外,其他合作社成员较少。以武鸣桂科养猪专业合作社为例,该社共有加盟社员猪场75家,其中示范猪场35家,但带动农村散养户社员仅300户;新科养牛合作社虽发展较快,但直到2008年底,该社的社员也仅为435人。再以钦州市为例,实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的灵山县新圩供销社领办的新丰蔬菜专业合作社,最开始农户仅10多户,后来逐渐增加到30多户,连结带动350多户;蔬菜基地最开始仅1000多亩,后来发展到2000亩,年产值由500万元增至1000多万元;菜农人均年收入仅从400元增至600元。而钦北区供销社领办的平吉黄瓜专业合作社,才有6户农户入社,春季共种植黄瓜300亩,总产量120万公斤,总产值36万元。

(四)合作社管理人才缺乏。内部管理不规范

一般说来,合作社成员包括会员代表、监事会、理事会,但由于目前北部湾经济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多是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民,他们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市场竞争能力、管理经验都还比较缺乏。一部分专业合作社目前根本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理事会、监事会名存实亡,没有开展活动;有的专业合作社虽然制定章程和管理办法,但没有按章程和管理办法办事;有的专业合作社与成员的联结过于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仅仅形成单纯的劳务和买卖关系。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社员的积极性。

三、对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探索

(一)加强宣传,提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

首先,北部湾经济区的地方各级领导要深入学习2007年国家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从而充分认识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民的市场谈判能力、保护农民利益以及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并重视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促进增收的思想观念。然后,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设立服务台、编写黑板报等形式,使广大农民群众也充分认识国家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登记管理条例》的目的,了解工商登记管理过程中“低门槛、零收费、重扶持”基本原则,消除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顾虑。最后,依托地方特色产品和涉农龙头企业,送法入农户,走访到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服务,帮助广大农民群众和涉农企业尽快掌握国家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熟悉合作社的创建流程和运作模式,了解合作社成员的权利和义务;采取重点帮扶、典型示范带动等方式,力争“村村有社、乡乡有品”,努力营造鼓励、支持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增加合作社的融资渠道

目前,北部湾经济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资金缺乏,限制了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地方政府要从各个方面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增加合作社的融资渠道。具体措施包括:

1、加大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

各地要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技术、信息和项目服务,对已有一定基础、发展较好的专业合作社进行必要的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开发农产品加工及相关项目时,发改委、财政部门要在立项、投资方面按照产业化经营项目对待。此外,合作社服务装备由当地地方政府买单,技术上的试验、示范、推广也由政府买单;吸收有能力、有技术、懂管理、善经营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能人到综合服务站中来。

2、加大信贷资金的支持力度

以农村信贷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管理办法。金融机构简化贷款手续,加大授信额度和政策贴息力度,将农村小额信贷资金更多地向农民合作社倾斜。银行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应该把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作为自身生存、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切实起到“助推器”作用。一是银行机构应采取深挖潜力、压缩成本等措施,在利率等方面对其给予最大程度的优惠。二是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整合信贷风险流程,通过多种手段、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村经济相关内容的监测分析,在规范操作和风险管理到位的前提下,创新业务流程、缩短管理链条,制定符合合作社特点的信用等级新标准。三是创新贷款管理和服务,提高信贷供给效能,建立新的贷款营销机制,拓展现有信贷种类,在风险可控原则下推出临时性信贷品种。

3、落实对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北部湾地区,除了实行国家要求的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外,还可以对一些专业合作社如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等合作社减免企业所得税,同时各地地税局要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是指定专人及时将农村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网站、电子触摸屏和办税服务厅的公告栏等载体进行公开,并向相关部门及时传递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设立专门咨询电话,答难解疑,优化服务。二是组织干部送政策上门,加强优惠政策宣传,及时帮助合作社农民用足用好税收政策,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权利,为符合政策的涉农纳税人办理了减免税手续。三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农村合作社绿色申报通道,对优惠政策申请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对纳税人因特殊情况需在法定节假日办理有关涉税事宜的或需上门服务的,推行预约服务制度。四是加强跟踪问效管理,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实行全程跟踪问效管理,确保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位,以保证涉农纳税人享受优惠的真实性、实施减免的合法性、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公正执法的规范性。

(三)逐渐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提高其组织化程度

发达国家的合作社为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实行规模化经营,取得非常大的成功。以美国为例,其不少合作社足以与巨型工业公司相媲美。走规模化经营,实现规模经济,是合作社发展壮大的可行之路。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以资本为纽带,从纵深、横向两个方向实现合作社之间的联合,纵向上要力争将在同一产业链条上的各个专业合作社联合在一起,建立一体化的经营组织,横向上要突破行政区域界限,实现同一类型专业合作社的联合,大力发展跨乡镇、跨县、跨市甚至跨省的区域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从而达到扩大规模,实现规模效益的目标。北部湾经济区的优势资源之一在于海洋渔业资源,在扩大海产品专业合作社规模的过程中,从纵深来看,可以将海产品产业各链条上的专业合作社加以联合;从横向来看,可以实现南、北、钦、防四市的区域专业合作社联社,从而提高其竞争能力。

农机合作社制度范文第2篇

一、明确适用范围和对象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仅适用于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资格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如各类协会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适用该制度。

二、明确会计核算体系和方法

第一,在会计核算体系上,会计核算体系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损益。针对合作社财产性质和结构、运行特点、分配方式等,会计核算的基本核算体系中新增了一些内容:

一是合作社的资产项目中除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还增加了农业资产的设置。农业资产包括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等,农业资产按以下原则计价:购入的农业资产按照购买价及相关税费等计价;幼畜及育肥畜的饲养费用、经济林木投产前的培植费用、非经济林木郁闭前的培植费用按实际成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产役畜、经济林木投产后,应将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部分在其正常生产周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预计净残值率按照产役畜、经济林木成本的5%确定,已提足折耗但未处理仍继续使用的产役畜、经济林木不再摊销;农业资产死亡毁损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后的差额,计入其他收支;合作社其他农业资产,可比照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的计价原则处理。

二是合作社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股金、专项基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盈余。其中股金为合作社对成员入社投入的资产,应按双方确认的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按享有合作社注册资本的份额计入股金,双方确认的价值与按享有合作社注册资本的份额计算的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固定资产、农业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及接受他人捐赠、用途不受限制或已按约定使用的资产计入专项基金。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计入盈余公积。

第二,会计科目的设置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及业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与其他行业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部分特有的会计科目,如成员往来、牲畜(禽)资产、林业资产、应付盈余返还、应付剩余盈余、专项应付款、股金、专项基金等。

一是成员往来。核算合作社与其成员的经济往来业务。合作社与其成员发生应收款项和偿还应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应收款项和发生应付款项时,做相反分录。合作社为其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服务,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款”等科目;按为其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而应收取的服务费,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收到成员给付的农业生产资料购买款项和服务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合作社为其成员提供农产品销售服务,收到成员交来的产品时,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应按合作社成员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下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反映成员欠合作社的款项总额;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反映合作社欠成员的款项总额。各明细科目年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应在资产负债表“应收款项”反映;年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应在资产负债表“应付款项”反映。

二是牲畜(禽)资产。本科目核算合作社购入或培育的牲畜(禽)的成本。核算方法按农业资产计价原则中所述,这里不再重复。本科目应设置“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两个二级科目,按牲畜(禽)的种类设置三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的账面余额。

三是林木资产。本科目核算合作社购入或营造的林木成本。核算方法按农业资产计价原则中所述,这里不再重复。本科目应设置“经济林木”和“非经济林木”两个二级科目,按林木的种类设置三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合作社购入或营造林木的账面余额。

四是应付盈余返还。本科目核算合作社按成员与本社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的盈余,返还给成员的盈余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合作社根据章程规定的盈余分配方案,按成员与本社交易量(额)提取返还盈余时,借记“盈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本科目应按成员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尚未支付的盈余返还。

五是应付剩余盈余。本科目核算合作社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本社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的剩余可分配盈余。合作社按交易量(额)返还盈余后,根据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定分配剩余盈余时,借记“盈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本科目应按成员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尚未支付给成员的剩余盈余。

六是专项应付款。本科目核算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的资金。合作社收到国家财政补助的资金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合作社按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用途,取得固定资产、农业资产、无形资产等时,按实际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牲畜(禽)资产”、“林木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基金”科目;用于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项目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本科目应按国家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尚未使用和结转的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数额。

七是股金。本科目核算合作社通过成员入社出资、投资入股、公积金转增等所形成的股金。合作社收到成员以货币资金投入的股金,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按成员应享有合作社注册资本的份额计算的金额,贷记本科目,按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合作社收到成员投资入股的非货币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产品物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成员应享有合作社注册资本的份额计算的金额,贷记本科目,按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合作社按照法定程序减少注册资本或成员退股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等科目,并在有关明细账及备查簿中详细记录股金发生的变动情况。成员按规定转让出资的,应在成员账户和有关明细账及备查簿中记录受让方。本科目应按成员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实有的股金数额。

八是专项基金。本科目核算合作社通过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转入和他人捐赠形成的专项基金。合作社使用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取得固定资产、农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时,按实际使用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的数额,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合作社实际收到他人捐赠的货币资金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合作社收到他人捐赠的非货币资产时,按照所附发票记载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无所附发票的,按照经过批准的评估价值,借记“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应按专项基金的来源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实有的专项基金数额。

三、明确会计报表的种类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除编制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收支明细表外,还要求编制成员权益变动表、成员账户和财务状况说明书,并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及时报送财务报告,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对所辖地区报送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查,然后逐级汇总上报。

第一,成员权益变动表是反映合作社报告年度成员权益增减变动的情况。各项目应根据“股金”、“专项基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盈余分配”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其中未分配盈余的本年增加数是指本年实现盈余数(净亏损以“-”号填列)。

第二,成员账户反映合作社成员入社的出资额、量化到成员的公积金份额、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以及返还给成员的盈余和剩余盈余金额。年初将上年各项公积金数额转入,本年发生公积金份额变化时,按实际发生变化数填列调整。“形成财产的财政补助资金量化份额”、“捐赠财产量化份额”在年度终了,或合作社进行剩余盈余分配时,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或变化情况计算填列调整。成员与合作社发生经济业务往来时,“交易量(额)”按实际发生数填列。年度终了,以“成员出资”、“公积金份额”、“形成财产的财政补助资金量化份额”、“捐赠财产量化份额”合计数汇总成员应享有的合作社公积金份额,以“盈余返还金额”和“剩余盈余返还金额”合计数汇总成员全年盈余返还总额。

第三,财务状况说明书是对合作社一定会计期间生产经营、提供劳务服务以及财务、成本情况进行分析说明的书面文字报告,其内容至少应涵盖以下方面:合作社生产经营服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合作社的股金总额、成员总数、农民成员数及所占的比例、主要服务对象、主要经营项目等情况。成员权益结构――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监事会成员名单及变动情况;各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各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成员入社和退社情况;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个数及所占的比例;成员权益变动情况。除此之外的其他重要事项。

农机合作社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科目设置;规范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高度市级统筹是指以市级为单位,将政策制度、筹资标准、补偿方式、基金管理、服务监管、信息管理进行统一。全市新农合基金由市级新农合经办机构统一核算、统一拨付。现就这种模式下的基金结算流程、结算方法、会计明细科目设置进行探讨。

1.新农合基金结算流程

新农合基金结算流程分信息流和资金流。

1.1新农合基金结算信息流

新农合基金结算信息流主要分3个层次,底层、中层和顶层。.

1.1.1底层即参加新农合的患者。根据就医机构的不同又分为2种情况:一是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直接在医疗机构获得补偿,产生了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基金的补偿信息;二是在市外医疗机构就医,出院后回当地旗县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补偿手续,产生了旗县区新农合经办机构的新农合基金的补偿信息;参加新农合的患者在不同的机构办理新农合补偿手续,形成了最基础的底层新农合结算信息流。

1.1.2中层即各旗县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就医新农合参合患者的住院和补偿信息,并提交所辖旗县区经办机构进行二级审核,旗县区将审核完的补偿信息再上报市新农合经办机构;旗县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对市外就医新农合参合患者材料进行一级审核,并上报市新农合经办机构。

1.1.3顶层即市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市新农合经办机构对旗县区上报的各医疗机构补偿信息和市外就诊的参合患者的补偿信息,进行最后审核,无误后,形成最终的顶层新农合基金结算信息流。

1.2新农合基金结算资金流

新农合基金结算资金流分3个层次:顶层、中层和底层。

1.2.1顶层即市财政部门。市新农合经办机构按月向市财政部门提交用款计划,市财政部门根据用款计划直接将资金划拨到市级农合经办机构账户,形成顶层的新农合基金结算资金流。

1.2.2中层即市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按照就医机构可以分为二种情况,一是市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根据审核无误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补偿信息,形成定点医疗机构应支付数,将补偿款支付到定点医疗机构。二是市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根据审核无误的市外就医新农合参合患者补偿信息,形成个人应补偿数,直接将补偿款支付到患者个人帐户内。形成中层新农合资金结算流。

1.2.3底层即医疗机构和参加新农合患者。按照就医机构可以分为二种情况,一是市内的定点医疗机构现场直接垫付补偿款给参加新农合患者,二是市新农合经办直接将市外就诊参加新农合患者的补偿款支付给患者个人。

2.新农合基金的核算单位

按照上述新农合基金结算流程,其基金核算单位包括是财政部门和市新农合经办机构。本文只讨论市新农合经办机构基金核算的规范化操作问题。

3.新农合基金的科目设置

表1: 新农合基金会计科目设置情况

对新农合基金核算单位的基金科目设置进行规范化操作所进行的探讨,便于加强新农合基金的日常核算管理,统一指标和数据口径,形成统一的可评价和比较新农合基金数据,为新农合基金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控制提供信息支持和决策依据。

农机合作社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措施

中图分类号: F276.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229023

1 关于农机合作社

近年来,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各地农业机械拥有量持续增长,农业机械化程度不断的提高,使农机化事业步入持续、快速发展的“快车道”,农机合作社的出现和发展是农机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农业生产的主力军、购机的主力军。合作社快速发展的同时,随之产生的农机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安全生产对农机合作社本身来说意义重大。针对阜新地区农机合作社的数量逐年增加,合作社大量购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等各类农业机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车多、机具多、作业量大的客观情况,为有效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使合作社能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确保安全生产,农机合作社应成为农机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对象。农机安全生产部门应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使农机合作社安全监管常态化,形成规范与发展同步,以推动本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提升。

2 规范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

2.1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行业监管主导作用

农机部门成立农机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安全责任制,把农机合作社作为农机安全监管的重点对象来抓,严格遵循“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大对农机合作社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并制定农机合作社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不定期深入各农机合作社检查以国家重点补贴机械为主的,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道路运输机械为重点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从切实提高农机安全技术性能入手,严把安全技术检验关,严格执行检验标准,对不按要求配置的,限期整改到位,杜绝带病机械投入作业,确保农业机械能够安全投入生产。工作中要做到与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相结合、与安全教育相结合、与提高农机监理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相结合、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

通过开展主动服务、建立农机合作社安全联络制度,加强与合作社联系和针对性指导。领导小组通过安全联络制度,及时了解合作社农机安全生产动态状况,并根据各农机合作社发展现状分别进行工作指导,采取与合作社成员座谈、与服务对象面对面交流,分析问题、分析现状,听取大家对隐患排查、牌证管理、安全宣传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协调解决合作社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通过开展主动服务,为农机合作社提供及时有效的政策信息、市场信息、技术信息、安全生产信息等服务,既简化办事程序,又节省农机合作社成员的时间和精力,同时也能有效促进他们的市场意识、安全意识。

2.2 协助农机合作社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不断构建、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合作社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有效,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达到科学预防和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目的。一个好的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规章制度,管理混乱、思想不统一、目标不明确等问题都是影响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原因,实例也客观存在,大多数合作社或多或少存在以上问题,只有健全和完善合作社的各项管理制度,达到社员之间思想统一、责任明确、才能促进和提高农机安全生产。农机部门应加大行政指导力度,积极协助农机合作社建立完善的农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相关管理台账资料,指导农机合作社组织负责人建立健全农机安全操作规程及日常管理条例,包括将所有规章制度制成宣传板悬挂上墙、建立机具日常使用维修保养、油料机具库房存放管理等一系列安全生a管理制度和安全检查、安全教育、隐患治理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社员、机具使用、维修记录等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性台账资料的管理,并督促农机合作社严格遵照执行,另外,农机部门还要成立检查组不定期检查合作社的安全制度是否上墙,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机具是否按时参加检验,台帐制做是否达标和机械技术操作考察等,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帮助农机合作社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内部管理长效机制,夯实合作社安全管理工作基础。

2.3 强化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责任意识

可以有效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要明确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着力提升负责人法律法规水准,支持农机监理部门安全监管工作,应组织培训班对负责人进行培训指导,使他们深刻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知识,要有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同时引导负责人主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提高合作社应急管理水平,和农机安全生产部门上下联动,确保全区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无事故。

2.4 倡导安全文化

强化宣传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宣传和培训相辅相成,可有效提高合作社成员安全责任意识。

组织农机安全宣传人员在农闲时节深入到农机合作社进行农机法律法规及农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努力将农机合作社建成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训练营”。动员社员学习安全知识,向合作社成员发放安全作业资料、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台、手机信息、宣传栏、标语、横幅等拓展宣传广度,普及农机安全法规知识,引导合作社成员正确理解、积极参与,广泛支持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重安全的良好安全生产氛围,通过针对性地对机手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播放警示教育片,讲解典型事故案例和农机安全知识,增强机手的安全意识,促使他们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严格按照农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定期组织社员参加农机安全生产培训班,从源头上消除农机安全隐患。合作社社员大多文化水平偏低,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而造成农机安全事故的多数原因是由于机手不参加系统的技术培训和训练,技术差,忽视对机械的维修保养,作业时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导致的。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接受农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应结合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形势,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针对农机手易忽略的农机使用与维修安全技术、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要紧扣农机实用安全操作技术,分类进行维修技术、安全法规和操作技能、农机维护和保养的培训,保障机械的技术状态和维修质量,加强合作社成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农机安全生产系数,确保农机安全作业无故障,降低农机安全生产风险,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我们,通过定期组织农机安全生产培训有助于提升合作社成员从事农机作业的素养,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业机械入户登记、上牌证、检审率和参加年检的自觉性,驾驶操作人员的持证率也有所提高,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无照行驶、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严重违章行为显著减少。

农机合作社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机合作社;现状;取得成效;措施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7-0172-1

1 农机合作社的现状及运行方式

农机作业服务合作社按照自愿联合设立,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民主管理之路。合作社社员以共同利益为纽带,实现“单干”农机户经营向“联合”的法人经营跨越,社员享有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规定的义务,社员以出资额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合作社为社员提供政策宣传、信息传递、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机具修理、配件供应和纠纷调解等方面服务,除搞好本地作业外,重点是组织社员进行跨区作业,提高社员收入。在农机作业中,实行“七统一”,即统一联系业务、统一签订合同、统一规范价格、统一调度机械、统一采购配件、统一作业标准、统一协调纠纷。

2 农机合作社发展中取得的成效

2.1 提高了农机利用率

合作社可以经常及时地得到市农机管理总站和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在农机作业信息方面的帮助,使每个社员以最快的速度享受到农机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服务。同时合作社积极寻求农机经营业务,扩大农机作业市场,将提高农机作业效益作为合作社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方面积极组织社员深入本地乡村,与农户和种粮大户上门联系业务,开辟业务渠道。另一方面选派有一定交际能力的社员联系跨区作业业务,签订合同,落实地点、时间、机收价格,然后提供给社员,较好地避免了盲目跨区作业的情况,使农机的作业时间有了显著提高。

2.2 降低了生产成本

农机合作社具有技术服务的实力和优势,可以组织有修理经验的老机手在农闲季节对社员的机具进行维修和保养。在配件供应方面组织社员预订,然后由合作社出面直接到生产厂家进货,减少了销售环节,降低了配件购买价格,节约了农机具的维修支出。跨区作业期间,在社员间组织配件相互调配机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员跨区作业时配件准备不足和购买困难的矛盾。

2.3 解决了农户使用农业机械难的问题

农业机械投资大,回报期长,闲置时间多,利用率低,全部由单家独户购买是不现实的。多数以小规模分散经营为主的农民,面对品种繁多,价格昂贵的农业机械束手无策。由于农机合作社固定资产比一般农户多,便于申请银行抵押贷款和联系担保贷款,特别是对价格较高的大型高性能多功能农业机械,农机合作社可以投资,能够较好地解决农民使用农业机械难的问题,提高农机装备质量,增强合作社的发展后劲。

2.4 拓展了农机服务领域

农机合作社除开展农机作业服务项目外,还可开展农机维修、零配件供应、技术培训、技术咨询、信息传递等服务,提高农机服务的组织化、专业化程度,拉长农机服务的产业链,增加合作社收入。

2.5 促进了农业标准化

当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要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实现农业安全生产的目标,必须实现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农机合作社由于统一农机作业的技术标准,能促进农业标准化的应用和发展。

3 加快培育和发展农机合作社的措施

3.1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并把规定的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在财政、信贷、税收、土地征用、供电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把农机参加跨区作业免收过路过桥费的范围从收割扩大到机耕、机插等作业环节,对农机作业提供一定的燃油补贴,对购置和更新大型、新型农机具提供低息、贴息贷款,利用财政扶持资金为合作社创建有效的贷款担保制度,将农机合作社纳入当地政府执行农村经济政策的组成体系,优先给农机合作社创造发展壮大的机会。对合作社建设库房和办公场地给予一定的用地指标,并简化审批手续。

3.2 规范经营行为,推进品牌服务

要加强对社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社员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为规范社员的经营行为,合作社应要求每位社员签订优质服务承诺书,对合作社的农机具统一标志,统一使用印有合作社名称和标志的社旗,社员作业时统一服装,不断提高合作社的知名度和社会形象。

3.3 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要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规范和完善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经营与核算,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把合作社逐步建成企业化运作、科技化支撑、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推进的新型农机服务实体。

3.4 增加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

首先要巩固和做强现有的机械耕作和机械收割项目,加快机具更新换代步伐,积极引进大马力耕作拖拉机和进口的半喂合收割机。其次要争取尽快开展机械插秧、机械植保、机械烘干、冷藏保鲜和加工处理等社会化服务项目,提高合作社的科技含量和农机装备水平,为农户提供更广更好的农机服务。

3.5 农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