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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 大数据 隐私 刑法体系
随着“可佩带”智能设备的出现,我们每一个人的位置、行为都可被记录分析,随之而来的便是大数据时代的来临。而源自1890年沃伦和布兰代斯提出的隐私权内涵也不断地扩张,逐渐成为一项基本权利。大数据和隐私权,两者随着各自边界的延伸而交织在一起,其相互争夺自身发展权利的场景将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为重要的事件之一。
一、大数据和网络隐私权涵义辨析
(一)大数据的内涵
正如诸多新兴事物一样,大数据至今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在维基百科中,大数据是这样被定义的“大数据,或称巨量数据、海量数据、大资料,指的是所涉及的数据量规模巨大到无法通过人工,在合理时间内达到截取、管理、处理、并整理成为人类所能解读的信息。”可以说这并不是一个精确的定义,因为定义中采用了“无法通过人工”这样的否定句式,而“合理时间”亦是一个模糊的范围。IDC(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则如此定义“大数据一般会涉及2种或2种以上数据形式。它要收集超过100TB的数据,并且是高速、实时数据流;或者是从小数据开始,但数据每年会增长60%以上。”这个定义虽然给出了明确的量化标准,但是只强调了大数据数量大、增长快的特征,并没有把握住其实质内涵。实际上,大数据所蕴含的是一种数据处理理念,即放弃样本分析而采用所有数据的方法。
(二)网络隐私权的定义
在诸多论著中,都将网络隐私权当做一般隐私权在网络环境下的延伸来对待。而实际上,基于现代网络海量数据的特性,网络隐私权已经超出一般隐私权的范畴,正如1988年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诉司法部一案中9名大法官指出的一样,“在一个有组织的社会里,几乎每一则信息都在不同的时候以不同的方式公开过。但是,就个人隐私而言,不同时期零散地公开和一次性完整地公开,即使内容相同,也有本质的区别。”
网络隐私权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信息使用权。权利人对其个人信息享有按自己的意志使用的权利。
信息控制权。权利人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访问或使用自己的个人信息。
知情权。权利人应当有权知道服务提供者掌握的个人信息以及信息的分享范围。
关键词:大数据 信息 隐私 安全
中图分类号:TP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416(2016)05-0000-00
1 大数据个人隐私的相关概述
1.1 大数据时代
大数据,顾名思义就是海量的数据,它也是在云计算和物联网技术之后的又一新兴概念。大数据技术,也就是指在计算的高速运转之下,对存在于云端的海量数据注意的进行分析与过滤,而得出准确结论的一种分析方式。最主要的特征就是4V,也就是大量(Volume)、高速(Velocity)、多样(Variety)和真实性(Veracity)。
1.2 个人隐私
个人隐私的概念最早是在1890年由Warren和Brandeis提出的,这一项的提出主要是说人们的个人生活或者是想要保守的秘密应当作为独特的权利受到保护。
2 大数据个人隐私保护技术
2.1 数据层的个人隐私保护
数据层进行数据保护主要是对数据的存储与管理的保护,只有当这基础的应用得到保证,才能确保其他数据的完整性、可用性以及机密性。对于个人的隐私保护主要包括对数据的加密,数据加密主要是对称的算法和非对称的算法加密。另外,对数据库和云存储也要进行加密,数据库的加密主要当攻击者要进行数据访问时,起到保护的作用。
2.2 应用层的个人隐私保护
在应用层的隐私保护主要体现在,当用户在进行活动时,一些涉及到隐私的信息就会被渗入到网络之中,比如人们常用的微博、人人网、微信等社交软件是安全隐患最多的,尤其移动定位服务,对用户的位置等定位造成危害,还有人们常用的RFID技术,要对它进行修改、重命名、重加密的操作等。
2.3 数据的个人隐私保护
有些企业个人或是政府机关往往会在网上搜集一些信息,来做出一些决策,这就要对数据进行共享或,但是当数据之前未经考虑或核实,一旦出去,就会对政府造成影响,对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对个人造成不良等严重后果。因而,在进行数据的时候,即要保证个人隐私不被泄漏,同时,还要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3 大数据时代隐私保护的完善策略
3.1 互联网行业自律性的不断提高
在提高互联网行业自律性的时候,要注意加强与政府管制的结合和与第三方认证的结合。对互联网行业自律性加强的时候,要结合行业的一些特点和行业的规范,对互联网经营者能够让他们具备自我约束的能力,要对个人隐私的数据保护重要性进行加强认知,对个人的数据隐私信息进行搜集的时候要注意隐私的透明度,不但为个人更为互联网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2 用户在个人隐私保护方面的认知不断加强
除了要对互联网行业的自律性加强提高之外,还要加强对个人隐私保护方面的认知,也就是真正的让互联网的企业能够认识到保护个人隐私的重要性,首先要对信息的主题隐私防范的意识有所加强,当信息主体参与其中时,要了解相关网站对于隐私保护的政策,不要将隐私的信息给陌生人,在每次浏览之后要习惯于清除Cookies,当进行电子邮件发送要进行加密等操作。另外,也要使信息主体对于隐私保护的技能不断的加强学习,要与泄漏隐私的行为做斗争,最大利益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3 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现在的信息已经呈现出全球化的趋势,因而保护个人的隐私不单单关乎个人与企业,更是关系到国家的共同责任,由于各个国家之间的经济水平与文化传统不同,使得每个国家之间对于个人隐私保护的问题和处理方式也各不相同,我国更是要不断对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要协同管理、协同体系、协同各个行业的自律,要积极参与其中,保护我国公民的个人数据的隐私,使个人隐私保护的工作可以持久性的良性发展。
3.4 个人数据隐私保护的技术手段不断提升
对于个人而言,在遇到个人的数据隐私问题是心有余力不足,所掌握的技术手段尚不完善,对于个人数据隐私的保护的技术手段要不断的提升,首先要养成清除 Cookies的操作,这样可以防止个人的数据隐私不被泄漏,能有效的保护信息的主体,其次,要对浏览器中的缓存定期的清理,许多的上网记录可能就会泄漏个人的信息,要在电脑中的工具里面选择Internet选项将临时文件进行删除,再次,对上网的权限以及网站的受限进行修改,将一些恶意的网站可以加入到黑名单之中,避免对个人数据资料进行窃取,最后,要对重要的电子邮件进行加密的设置,这样一旦邮件遇到丢失或是被截取,也会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4 结语
总之,随着网民用户的不断增多,数据量也在不断的加大,大数据作为互联网的一种衍生品,使用户们存在于大数据时代之中。但是,大数据时代的个人隐私的保护问题不容忽视,并且无论是用户本身还是国家,都要高度重视数据隐私的安全性,由于我国对于数据隐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完善,因此,大数据也是一项严峻的考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情况之下,要更加的高度重视,使人们可以安全的畅游在大数据时代。
参考文献
[1] 刘雅辉,张铁赢,靳小龙,程学旗.大数据时代的个人隐私保护[J].计算机研究与发展,2014(11).
[2] 陈昌凤,虞鑫.大数据时代的个人隐私保护问题[J].新闻与写作,2014(06).
关键词:大数据;网络;安全;隐私;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TP393.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416(2017)01-0216-02
1 引言
科技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从18世纪工业革命至今,人类社会由农耕时代向工业时代迈进,进入20世纪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崛起,人类社会再次向前进步逐渐建立信息王国。21世纪在信息技术及科学技术双重动力推动下,数据时代帷幕即将拉开。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新时代,人们的生活将趋于个性化、定制化,这将颠覆传统商业统一生产模式,将为社会发展提供新机遇、新气象。然而事物的发展总是伴随着矛盾,我们需辩证统一的审视其利弊,并保持其平衡发展。诚然,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同样是矛盾的,它的发展与进步一方面是推动时代前进的动力,另一方面也容易造成个体信息的泄露。2016年大数据的发展趋势、利弊的探讨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并我国诸多企业都已经着实布局大数据市场,譬如阿里巴巴集团的“阿里云”、百度的“百度云”以及“腾讯云盘”、“迅雷云”等。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众多占领大数据市场的企业都将目光转向“个人隐私保护”问题上。2016年博鳌论坛对大数据的探讨重点也已然放在了“隐私保护”问题上。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网络安全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2 大数据时代下的信息网络安全现状分析
2.1 网络病毒对网络安全的威胁
大数据时代下,网络逐渐成为承载个人信息的主要阵地之一,身份信息、银行账户、就业就学信息等个人隐私都“裸”的暴露于网络之上。网络病毒作为不法分子窃取、窥测个人隐私的传统手法,现目前已然是网络安全隐患之一。在信息技术还不够完善且大数据体系还未建立之前,传播病毒的主要目的是盗取用户账号,如QQ账号、百度账号等,其危害性相对而言存在局限性。然而大数据时代下,用户账号信息的泄露则更加容易暴露个人隐私,甚至可能造成用户生命财产损害。譬如现目前较为盛行的微信、QQ诈骗,即是犯罪分子通过转播木马病毒而窃取并控制用户社交软件账号,并根据社交软件所含有的用户信息,掌握用户一般情况从而对亲戚朋友进行针对性诈骗,其诈骗成功率大大提升。因为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用户的个人信息较多的暴露在网络上,无论身份信息、就业信息、居住地信息都在大数据系统的监控之中,除此之外交际软件中的聊天记录也将成为犯罪分子直观化分析依据,为犯罪行为的实施提供的更加“可靠”的基础。总而言之,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由于病毒传播造成的用户信息泄露现象并不少见,因信息泄露而导致用户及其亲友造成生命财产损害的案例也不胜枚举。这也就凸显了大数据时代网络安全的重要性,这也就强调了建立网络安全屏障的迫切性。
2.2 网络安全管理不到位,网络自身漏洞引发的安全问题
任何网络系统都存在一定的瑕疵,因此网络系统维护是保证网络安全的第一防线。大数据时代下,数据系统并不是是大企业的禁脔,小企业、机关单位、学校甚至个体商户都有可能建构契合自身发展需求的信息数据系统。无论是哪一类的信息数据系统都是存在一定漏洞的,只是大型企业对自身数据系统的维护力度较大,填补漏洞及时因此发生信息泄露的几率相对较低,而部分小企业甚至是机关单位在自身信息数据系统维护上的投入较少,漏洞弥补周期长,安全隐患更加严峻。然而实际生活中,正是由于诸多信息数据系统存在漏洞,这也就造成了网路安全的紧张形势。反映到现实生活中即是网络犯罪事件、电话诈骗事件的激增。譬如近来曝光度较高的大学生被骗的案例中,诈骗团伙大多都清晰的掌握了学生的基本信息如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甚至连学生的专业、班级信息都“如数家珍”。这样的案件使人不禁发出疑问,诈骗团伙是通过何种渠道得到如此详尽的个人隐私信息的。从实际案例分析来看,诸多诈骗犯罪分子收集信息的主要渠道即是利用数据系统存在的漏洞,对其进行非法攻击从而获取受害者信息,最后有的放矢的实施诈骗,这样的诈骗手法成功率高,其受骗金额普遍较高。由此可见,数据系统漏洞正逐渐成为影响网络安全的关键因素之一。一言以蔽之,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各个企业及单位应该做好数据系统维护工作,防治因系统漏洞而造成用羰据泄露,以此减少网络犯罪几率。
3 网络安全防范措施
正如上文所言,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网络安全问题关系这广大网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关系这社会的和谐发展。正因如此,我们就应该采取积极措施,推动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具体细则有以下几点:
3.1 做好病毒治理
病毒是影响网络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做好病毒防治的促进网络绿色化、健康化、安全化的必要措施。做好网络病毒防治工作,首先应该提高网名防范措施,引导诸多网名自觉养成病毒查杀意识,并定期进行病毒查杀工作。其次是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即针对在校学生及社区群众展开针对性网络安全宣传讲座,促使学生及群众建立网络安全知识体系。最后是做好网络安全监控,即加强网络涉黄、涉暴信息的监控,因为这类信息是病毒的主要传播载体之一。
3.2 加强数据系统管理,做好系统维护工作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信息数据系统承载了客户大量隐私,因此做好的数据系统维护管理是提高网络安全性的必要措施。对于企业与机构而言,需要立足于宏观视角,辩证认识网络安全重要性,以及数据系统维护与网络安全的内在联系,在维护管理工作上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并积极加强系统维护人力资源建设,全面建构科学合理的管理维护体系。
4 结语
综上述,大数据时代背景下,需针对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技术在网络系统中的逐步健全,提升用户安全管理的防范意识,推动计算机管理技术在大数据背景下安全使用。
参考文献
[1]张国强.浅析大数据时代下的计算机网络安全防范[J].经营管理者,2015,12:367.
关键词:大数据;SPOC;高校;教学;影响
近年来,全国各大高校对互联网技术条件下在线教学的实践探索方兴未艾,轰轰烈烈,其中影响最大的是SPOC在线教学平台建设(即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其英文全称为: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SPOC教学模式较好地融合了课堂教学和互动学习的优势,既形成了小班化教学的模式,也使得教育受众更加广泛。其特点是:在围墙内的大学课堂,利用MOOC的讲座视频及同时采用其在线评价等功能实施翻转课堂模式进行教学。这是一种将课堂教学与在线教学有机结合的综合学习模式。
1.大数据时代:高校SPOC教学的新机遇
“数据就像一个神奇的钻石矿,当它的首要价值被发掘后仍能不断给予人类惊喜。”在大数据时代,任何行业都不应该对数据视而不见,应该主动迎接大数据时代带来的变化,深入研究高校SPOC在线教学的重要意义。主要有以下三大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是大数据时代使高校SPOC教学的领域得到扩展。目前,绝大多数高校SPOC在线教学平台建设都是自建自家,这不仅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不符合目前大学生的学习习惯和生活方式。很多在线平台建设没有抓住学生的兴趣方向,范围不够广泛,还存在严重重复建设的问题。英语、政治教育等基础课泛滥成灾,参差不齐,影响了教育效果。因此可以利用大数据从宏观上分析全国各个高校的SPOC教学平台建设资源和使用情况。从手机、互联网等各个终端分析学生的学习和使用情况,针对不同层次和兴趣的学生找出适合的教育资源。有效利用大数据,可以有效避免资源浪费,合理编排教学内容,针对学生兴趣实现智能化选课甚至智能化编排教学资料。大数据为高校SPOC教学带来实质性的变革。
二是大数据时代给高校SPOC教学方式带来创新。高校SPOC教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课堂教学、翻转课堂和互动交流等形式,但基本上还是处于初级阶段,并没有实质性变化。大数据时代可以真正实现教育主体客体的对等化。
三是大数据时代使高校SPOC教学向“微时代”发展。目前,高校SPOC教学大多采用课堂教育的形式。而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特征之一是“微时代”,学生对微信、微博使用度很高,也乐于接受碎片化、短而小的信息。因此手机为代表的信息平台已成为主要载体。
2.大数据时代:高校SPOC教学的新挑战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也给高校SPOC教学带来了不少挑战。
一是来自大数据本身弊端的挑战。大数据是一把“双刃剑”,其带来变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比如,大数据和隐私保护的问题,大数据是否存在信息滥用的问题,大数据的个性化分析不完全符合学生心理认知的问题。这些由大数据时代带来的问题,在高校SPOC教学中同样存在。尤其是现在高校的信息化建设水平相对一般,不仅在隐私保护上存在不足,而且还存在原始数据真实性和分析结果不一致等问题。这就要求高校SPOC教学中既要加快建立互联互通的数据库,也要谨慎对待分析结果,严格保证数据安全。
二是大数据时代对高校教育模式的挑战。目前,高校SPOC教学一窝蜂建设,不仅资源大量重复,质量高低不一,而且学生压力很大。本来应该轻松的在线课堂在一些学校成为学生沉重的学习负担。有的学校一年的课程几乎都是SPOC教学,都要求学生大量利用课外时间学习,极大挤占了学生课余时间,教学效果却一般。这就要求各高校从各个方面改变教育模式,更好地利用大数据时代下SPOC在线教学。
三是大数据时代对高校教师提出挑战。SPOC教学实施者多是习惯了传统教学方式的高校教师。自身的教育理念、教育方式、教学水平等与大数据时代条件的SPOC在线教学的新要求存在一定差距。这就要求高校教师要改变传统教育观念,积极迎接和适应大数据时代带来的新变革和新挑战,提升大数据时代条件下的教学能力。
参考文献:
[关键词]大数据;科学传播;新媒体;科学传播主体
[中图分类号]NO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4)06 ― 0061 ― 02
“大数据”时代是当前备受追捧的一个概念,它“泛指巨量的数据集,因可从中挖掘出有价值的信息而受到重视”。〔1〕大数据时代是一场信息革命,随着这种“数据量大、类型多、增长速度快、存在未知相关”的信息进入人们的关注视野,进入传播领域,整个传播活动面貌焕然一新。科学传播作为一种以科学为传播内容的特殊传播形式,也会在海量信息涌入的过程中发生巨大的变革,迎接大数据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需要有针对性地解决科学传播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充分利用数据优势,推进科学传播的持续发展。
一、 大数据时代下科学传播的转变
对科学传播的广义界定包括“科学共同体内部交流、正规的科技教育、非正规的科技教育及科普工作、技术传播等”〔2〕几种形式,而狭义的科学传播主要指科普基础上的科学与公众的互动。
传统的科学传播以科技新闻、科技出版、科技信息、科学普及、科技写作等形式为主,借助传统媒体进行科学思想传播,以此促进社会普遍科技素养的提升,其根本目的在于让公众理解科学。而随着当前网络媒体的发展,“人类无疑进入了一个网络和移动通讯为核心,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为基本载体传播科技的新媒体时代”。〔3〕这种新媒体在科学传播上的应用恰逢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海量的信息通过新媒体海量的信息平台进行全方位的呈现。科学传播的主旨由公众理解科学向公众参与科学转变,并且分析整个传播过程,传受主体、传播内容和形式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第一,传播理念的更新:公众参与科学、公众与科学的互动并不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早在1995年英国公众理解科学专家约翰・杜兰特就提出了这一概念,但是其在实践领域却存在着困境。一方面是普通公众没有获取科技信息源的途径,另一方面是获得的信息没有便捷的传播途径。然而大数据时代下的新媒体科技传播却克服了这两个制约因素,使得科技传播活的的指导理念发生根本的转变。
第二,传播主体的多元化: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新兴媒体已经极大地拓展了公众参与的空间,公众开始成为重要的传播主体。但是公众在信息获取源上却存在着源头缺乏、核心消息难以获取的情况,因此,权威信息的仍然掌握在媒体的手中。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的开放、权利的分散化、数据分析主体多元、信息源头多样化导致了传播主体的多元。普通大众也能够成为科学传播的主体,不再是科学家及科普作家的孤军奋战。
第三,目标受众的针对性:信息高度个性化已经成为现实。数据挖掘的技术可以根据用户过去的行为模式预测其信息的需要,过滤他们不感兴趣的信息,更方便高效地搜索他们需要的信息,为其进行个性定制,配送个性化的信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分众传播,传播的有效性被最大限度的提升。
由于每个用户的兴趣都会不同,所以,数据分析必须高度个性化。通过数据记录的每位用户的个人兴趣爱好数据分析,准确定位用户诉求,当用户使用时,向用户提供某一方面的或全部的感兴趣的信息,以期更加符合用户的实际需求。由于人的兴趣也是不断变化的,因此数据系统及其分析必须是长期的、智能的,记录用户的兴趣转移,并且开发其潜在兴趣,探索引领其新的兴趣指向。
第三,传播形式的多样化。一直以来科学传播活动主要以科技节目、科普书籍和科普网站为主,并且由于传播内容的专业化,传播主体相对单一,科学传播作品不足,达到的传播效果更是有限。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传播主体多元化,传播形式也必然呈现多样化,以数据模拟演示或是各种科学实验的动画替代传统的文字说明和简单的图片,给人以更直观的印象,达到更好的传播效果。另外,网络和移动通讯设备成为传播的重要载体,中国科普博览、果壳网等受到科普爱好者的钟爱;很多科协也都在网上开通了网络科普社区,方便与受众的即时互动;并且很多受众所喜闻乐见的形式,如微博、微信等移动客户端都可成为传播科技信息的途径。通过互联网络构筑的科学传播平台,实现了传播者与受传者的双向实时互动,改变了传统科学传播的线性模式,使得传播过程成为一个完整的互动过程。
第四,传播内容的丰富化:传播渠道及传播方式的多样化,使广大受众有机会接触大量数据和信息,并能够将信息及时的反馈、传播。仅以科普作家为主的科学传播是有限的,但是能够运用海量数据挖掘信息,在潜移默化中传播科技知识的广大受众的力量却是无限的,数据分析主体多元,创新也呈现出大众化趋势,从而可能使数据信息的挖掘更加丰富多样和海量,更多的我们身边的科技信息将以不同形式呈现给公众。
二、 大数据时代下科学传播中存在的问题
海量数据的开放使受众获得了丰富的信息,新媒体的应用畅通了受众信息的渠道,架起了受众与科学之间的桥梁。但是大数据在带来难以预期的价值,为整个社会带来发展契机的同时,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其带来的挑战。目前大数据在我国的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在数据获取的法律权限、数据存储和分析能力以及相关人才培养方面还都存在不足,这些也会使大数据时代下不断变革的科学传播存在一定的问题。
首先是信息的准确度值得怀疑。由于传播主体的转变,以职业科普传播者向大众化方向转变,职业的科普作家往往需要雄厚的专业知识,才能把枯燥的科技常识以生动的形式展现出来。但是作为新兴传播主体的公众却不一定都具有专业知识,很多人只是“土根专家”, 传播内容科技含量低,其传播信息的准确程度更是无法保证。尤其是以传统形式进行的科学传播,或者是书刊杂志的出版,或是电视广播节目,都有着一定的新闻把关,进行多层次的严格审核,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剔除伪科学的成分,但是大众科普却是没有“把关人”的自主传播,伪科学可能趁机占领科学传播的领地。
其次,存在信息泄秘和信息骚扰的隐患。大数据的隐私保护技术还不成熟,哪些信息可以公开,哪些不能公开,以及进行何种程度的公开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一方面,对于涉及科学保密和技术专利的信息,如果不当的公开,不仅传播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可能造成更严重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个人的隐私保护技术也不够成熟。科学传播过程中会通过对用户分析,发送推送信息,有些可能并不是用户所需要的,或是发送时间和形式不符合用户的偏好,造成信息骚扰。而且,随着科学传播主体的多元,完全以提高公众科技素养为目的的传播可能会被附着利益相关的传播行为排挤,打着科普旗号的广告和宣传会混淆公众的视野,将推送信息通过科技常识和软新闻等形式传播出去,对公众造成误导。
第三,信息海洋的泛滥。大数据包含着海量的数据,通过分析更是可以得出各种各样的信息。随着公众参与的加强以及传播的即时性,科技信息会成指数倍增长。很多信息会被重复报道,内容同质化严重,一些无价值的、甚至是虚假的科技信息也会进入公众的视野,公众往往会淹没在浩瀚的信息海洋中,科技信息数量的增多只是给受众提供了更多选择的可能性,但是也增大了搜索和选择所需信息的困难性,而且面对很可能是完全相反的科技观点,更是会莫衷一是,反而削弱了传播的有效性。
第四,传播过程缺乏系统策划。由于传播主体的多元和分散,媒体进行整体策划的科学传播行为将只是一小部分,更多的是由分散的个体根据各人的兴趣点进行的传播行为。这种传播缺乏整体的策划,传播内容往往是碎片化的,对于完整的知识体系,往往进行部分肢解,缺乏系统的整合,相关知识点的报道之间缺乏逻辑条理性,很难以一定的科技内容为中心,形成专题形式的科技知识体系,帮助公众了解某一知识点的全部科技信息。
三、 科学传播的改进对策
为迎接数字化浪潮的到来,在大数据时代的挑战下推进科学传播的发展,提升普遍公众的科技素养,需要积极地解决和应对新形势下科学传播中出现的问题。
第一,加强公众科技传播能力的培养。随着数据的开放和权利的分散,公众在科技传播中的主体地位日益凸显,然而信息的可信度、表达的准确度、以及传播的适用度都是无法保证的,因此有必要对热衷于进行科技传播的公众进行培训。在科普网站科学松鼠会上就开辟了专门的“科学传播训练营”,设置了在线课程,方便有兴趣的受众学习科学报道的方法,还设有实战练习等互动环节,培养科技传播人才。这种对科技传播能力的培养如果能借助科技传播网站的平台普遍展开,对于科技传播主体能力的提升是显而易见的。
第二,强化信息把关。针对科技信息准确度降低的情况,信息平台有责任对科技信息的报道进行严格的把关。通过提前审查、专家审稿等形式,过滤掉那些夸张、曲解、误传乃至杜撰的科学信息,以严肃、严谨的态度对科技事件进行分享报道,才能发挥科学传播的积极作用。同时公众也应增加自身的责任意识,不能道听途说,发表不负责任的科学信息,误导他人,而应步步求证,以科学的严谨态度进行科学传播。
第三,健全法律保障体系。为使得新形势下科学传播可持续的发展,增强传播效果,必须健全相关法律,避免不合理的获取信息。大数据发展的背后有着利益的驱动,往往掌握的数据越多,分析得到的结果就越精确,掌握的有价值的信息就越多。充分保护公众的隐私权,避免不合理的数据滥用,公众应该掌握更多的主动权,设置“隐私”和“信息”的开关,自主决定隐私的保密度及信息的获取倾向,并且还要进一步细化,可以公开的隐私是何种程度的公开,面向谁的公开,信息推送的形式、内容、时间、长度等等。这些的实现,都需完善相关技术,强化信息保密和屏蔽功能,限制对信息的不合理利用,使用户可以真正地掌握科技信息获取的主动权,杜绝信息骚扰。
第四,整体策划,优化编辑。为了进一步强化科学传播的功能,还应强化传播的整体意识,优化编辑,可以模仿重大突发事件时的专题形式,在科普栏目内设置专门的知识专题,通过整合相关知识点的多种素材,分门别类,进行精心策划,呈现系统化的,具有逻辑相关性的新闻链接,梳理清楚繁杂的科学事实。避免简单的复制粘贴、随意堆砌、重量不重质的报道,要综合多种表现形式,使得抽象的理论联系日常生活,通过可视化的模拟程序展现给公众。同时强化互动板块,促进公众的阅后研讨,使得一次性的知识学习达到全方位的效果,形成系统的知识体系。
〔参 考 文 献〕
〔1〕邬贺铨.大数据时代的机遇与挑战〔J〕.科技与教育,2013,(04):4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