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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市司法局以机关作风建设为抓手,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把转变机关作风落实到服务企业发展上。该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先后深入扬州创利皮革、扬农化工、新能源房地产和仪征市农村合作银行等220多家企业,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存在的突出困难,掌握了100多条新需求,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联系沟通,及时反映企业问题,共同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一是建言献策,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向全市企业作出了五项承诺,出台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服务企业“保增长、促发展”的意见》,组织全市律师100%走访顾问单位,重点走访受到金融危机影响的企业,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专项摸排,并组织专家对有法律风险的企业进行会诊。先后形成了9篇调研报告和法律建议书,提交给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得到了市委的高度重视。《金融危机背景下劳动争议的疏导与化解》一文,被市委《扬州内参》全文刊登。二是法律体检,成为企业经营的“防火墙”。该局组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变事后的被动应诉做“消防员”为事前主动介入做“保健员”。先后涌现了江苏盛祥律师事务所律师为两企业牵线2200多万元借贷融资,促进了企业“双赢”。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律师帮助3企业实现涉及20__多万元破产案等一批典型案例,促进了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三是开设讲坛,提高企业自我保护意识。通过举办“对外贸易法律论坛”、“说法指航大讲堂”,邀请知名律师、法学专家对全市外经贸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以及政府管理人员开展了应对经济危机法律知识培训,提高竞争力。
二、把转变机关作风落实到解决基层期盼上。一是大力推进大调解机制。整合了专业调解和社会调解资源,探索建立劳资、环保、医患等各类纠纷的专业调处机制,建立了公安机关与调处服务中心案件移送、信息互通机制,实现调解工作与110接处警的对接。全市23家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全部挂牌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完善公调、诉调、访调等对接机制。二是全力做好重点人员稳控。开通了“扬州市本文来源:文秘站 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和安帮人员监管工作从“人防”向“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方向转变。积极依托公益劳动和帮教安置基地,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教育转化,预防和减少两类人员重新犯罪。三是全面启动 “所所合作”及“一村一顾问”工程。目前,已有80%以上的 行政村聘请了法律顾问,到年底“所所合作”签约率达100%。目前有18个村(社区)建立了司法站。
三、把转变机关作风落实到完善惠民措施上。一是按照“应援尽援”要求,完善法律服务利民便民服务硬件设施。加强“12348”法律服务系统平台建设,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公证机构开通公证服务绿色通道,降低收费标准,为申请公证的多家困难企业减免、缓交公证费用。二是积极协调解决。市司法局坚持“调解前置,和解随时,换位思考,实现双赢”的工作思路,加大与法院、劳动部门协调力度,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过与企业协商化解劳资矛盾,尽快解决问题,达成调解协议;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稳定民工情绪,避免了多起引发围厂、堵厂、扣人的。三是积极开展爱心奉献“五个一”捐赠活动。该局结合科学发展观教育,积极开展“五个一”捐赠活动,共募捐2万元。紧接着深入乡镇,开展 “学习实践见行动,为民办事重实效”活动,向乡镇、敬老院和特困家庭捐赠了衣柜、床、电视机、电风扇、桌椅及电脑等物品,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了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实惠。
一、推动大调解工作,提升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
我局开展的大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了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切实有效的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与此同时,我局也不断创新大调解工作模式,率先开展了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试点工作以及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1、切实有效的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我区开展大调解工作以来,区街两级调处中心共接待矛盾纠纷3499起,受理各类矛盾纠纷共3288起,直接调处1291起,分流到相关部门和调委会共1997起,劝阻群体性上访512起12031人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60次,没有因调解不当或不及时而导致民转刑案件和重大。各级人民调委会共受理纠纷总数4509起,调处4500起,调处成功4320起,调处率99%,成功率96%,劝阻群体性纠纷434起12578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13起。大量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资关系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被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了各类矛盾纠纷的升级、激化。成功化解了一批情况复杂、牵扯利益关系众多、社会影响重大的纠纷,如龙潭街道正龙金箔厂群体性劳资关系纠纷、靖安大唐电厂桩基工程保护性施工、迈皋桥街道梁桂英涉法涉诉类纠纷、XX街道老上访户郭平待遇问题、八卦洲造船厂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等,充分发挥了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获得了领导的肯定和百姓的信任。
2、适时开展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我区劳动密集、外向型企业比较多,受金融危机和《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双重影响,随之而来的是劳动争议数量多、类型复杂、调解难度大的难题。针对这一情况,我局于今年4月份,在全市率先于区街两级成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截止目前,区街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走访排查区域企业和社区215家,组织矛盾纠纷排查168次,及时排查出矛盾纠纷96件,直接调处78件,调解成功73件,调处成功率94%,防止24次985人次,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劳动纠纷,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解决劳动争议“第一道防线”的保障作用,发挥出司法行政“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职能优势。
3、率先进行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试点工作。面对日趋增多的交通事故带来的矛盾纠纷,我局和交管局七大队在市司法局和市交管局的指导下,经过反复磋商,于5月中旬,在全市率先建立人民调解与交通事故赔偿处理协调联动、相互衔接、信息互通、共同化解矛盾的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交警七大队派驻成立XX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辅助工作人员2名。在事故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进行公开调解。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并督促当事人履行。同时,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在调解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案件过程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运行以来,取得了很好的实效。截止10月份,共受理纠纷169件,已调解成功147件,签订调解协议数147件,在调纠纷14件,进入诉讼程序8起,涉及金额总数达到165万元,其中死亡事故4件,赔偿金额达一万元以上的纠纷24件。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二、以“应援尽援”为己任,提升法律援助的服务能力
我局继续加强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用统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大对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站的建设和规范力度。
1、加强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工作
打造五福家园社区、青田雅居社区、尧林新居社区、摄山新城社区、白水纤城社区、江畔人家社区、燕华花园社区七家法律援助工作站示范点,工作站的办公设备和人员基本配备到位,达到“四个一”标准,加强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明显提高,困难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目前,我局在经济适用房社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件,其中低保户5件,老年人5件,妇女4件。法律援助咨询接待数量明显提高,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的能力和愿望不断增强。10月15日至11月15日,我局在全区开展“保稳定促和谐法律援助进万户”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
2、推进规范化建设及工作站点建设工作
解放思想是我们党的一大法宝,是破解难题、推进科学发展的锐利武器。 “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是新世纪新阶段做好宗教工作贯彻党的宗教工作的根本所在。要进一步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的宗教工作,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要解放思想,真正实现在观念形态上的根本转变,一是在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上,要真正实现在观念上从主要着眼于意识形态的对立到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二是在对待广大信教群众的认识方面,要真正实现在观念上把信教群众视为是党的群众基础和依靠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三是在认识和对待广大信教群众有无宗教信仰与政治立场的问题上,要真正实现观念上从视为有无宗教信仰等同于政治立场的异同到充分识到,由于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根本经济政治利于的一致性决定了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政治立场上的一致性,都是拥护党、拥护社会义的基本力量;四是在认识和对待社会主义社会宗教存在的特点方面,要真正实现在观念上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在加强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大团结、大联合,把他们的力量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上来;五是在认识和对待宗教工作重点问题上,要真正实现在观念上从主要是管理好宗教界人士和寺观教堂到重点做好信教群众工作的转变;六是在认识和对待宗教与社会稳定的方面,要真正实现在观念上从一提宗教就与影响社会稳定联系到全面认识和对待社会主义时期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和社会主义为发挥宗教的积极因素,抑制宗教的消极因素创造了有利条件,关键在于积极引导的根本转变;七是在认识和对待宗教工作与全局工作的关系问题上,真正实现在观念上从部门工作到全局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转变;八是在认识和对待宗教工作方式、方法问题上,要真正实现在观念上从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内部工作到把宗教工作作为党的一项特殊的群众工作和政府的一项社会公共事务对待的根本转变;九是在认识和对待依法管理宗教问题方面,真正实现在观念上从主要依靠政策管理到政策和法制并重并逐步向依法管理为主,从主要是从事管理到管理和服务并重并在服务中体现管理的根本转变。这些观念上的根本转变,一方面需要加强对宗教观中国化理论成果的不断学习和认识,另一方面也要从不断解放思想这一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入手。只有思想解放了、观念更新了、改革的步伐加快了,才能坚决地破除不利于科学发展的种种体制机制上的羁绊,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好新世纪新阶段宗教工作,如何体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这就要按照十七大提出的要求,在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基础上,树立和落实民本发展观、统筹发展观、全面发展观、协调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观。
一是宗教工作要树立和落实民本发展观,就是要在宗教工作中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好和做好宗教工作的重点是做好信教群众的工作。要充分调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性,为实现**跨越式发展服务。
二是宗教工作要树立统筹发展观,统筹城乡宗教工作,逐步实现城乡宗教工作一体化格局;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宗教工作,把宗教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实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工作;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充分发挥各宗教崇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主张,为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特别是创建园林城市做贡献。根本之点就在于宗教工作要真正实现变封闭为开放,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在增进对外宣传和交流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是宗教工作树立和落实全面发展观,就是要把宗教工作看作是党和国家事业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工作涉及到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加强各方面的协调和配合,共同做好党的宗教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20xx年上半年司法所在天湖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宁国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开拓进取,较好的完成了司法所的各项工作,现将我们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紧紧围绕“实战大练兵”活动扎实开展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根据宁国市司法局的文件要求,今年的重点工作是开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天湖司法所在深入领会这一活动的实质后,印发了天湖司法所实战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实战大练兵”活动融入到司法的各项基础工作当中。
二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今年三月份我们所又接收了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目前我们所共有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均已实现人档齐全。对每一个矫正对象,我们都根据其自身特征,认真制定矫正方案,严格按照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教育改造。
三是立足本职,做好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对于天湖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重大,目前天湖司法所的在帮人员共有13人,司法所为每个人都制定了档案,根据每个人的特点、专长情况进行分类帮教,并有专人负责跟踪教育,层层落实责任制,司法所在开展平时的基本工作时,定期对其进行回访,找其谈心,一方面加强对其思想上的改造,教育其要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另一方面帮助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其生活稳定。因工作认真细致,现无一人重新犯罪,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司法所制定了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账,会同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依法调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党委政府协同处理。今年以来,我所共进行矛盾纠纷排查6次,排查出矛盾纠纷25起,上半年共调解纠纷18起,制定的调解协议书均得到了很好的履行。
二、结合各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及法律援助工作。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对照计划逐步逐项落实。继续坚持了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利用每周一上午政治业务学习时间,每月安排1—2次学法内容;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积极督促各村、社区采取壁字、专栏、会议、广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使我办普法工作开展的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除了这些基本工作以外,在“三八”妇女节、“315权益保护日”等一些特殊的日子,司法所还联合妇联、工商、团委等部门积极的到辖区内人群集中的地方进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在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积极的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通过在辖区内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宣传站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通过我们的工作,目前辖区内的居民对法律援助都有了基本的了解,下一步我们将进行更加广泛深刻的宣传,更加完善我们的法律援助工作。
三、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为党委政府分忧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璐璐情深”为你整理了这篇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夯实信用基础工作,营造良好诚信环境
强化信用信息归集。按照《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我局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机构等信息的归集、披露和使用;每年定期组织年检审查,对上述机构进行核验,确保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通过成都市律师综合信息系统,如实将相关信息进行录入,便于上级部门及时公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积极协助省司法厅以及市司法局,通知律师事务所及时更换证照及代码,目前全区129家律师事务所均完成证照及代码更换工作。
推进“双公示”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的执法公示制度。指导全区行政执法机关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通过门户网站等公开渠道全面准确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完善安全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法律顾问、法治审核等相关工作。目前,处理投诉律所、律师案件44件。
二、深化司法公信建设,支撑营商环境优化
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指导全区执法部门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三、多维拓展信用场景,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强化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按照《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积极示范应用信用信息,2020年,我局在合法性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时,凡涉及失信等负面评价企业的,不予通过合法性审查,不予与其签订合同。
四、加大信用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守信用信意识
充分发挥“法治金牛”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优势,守信用信等相关文章、信息。结合“法律七进”“法治大讲堂”等活动,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开展诚信法治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守信用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