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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平安建设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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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平安建设总结

司法局平安建设总结范文第1篇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

为统领,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宣传活动中。大力宣传宪法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基本法律知识,在全民中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采取不同形式对全区公民进行宣传教育,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禁毒法》、《律师法》、《公证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食品安全法》、《消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

二、以“综治宣传月”为契机,大力开展相关法律宣传活动。

(二)3月19日,呼市政法委组织全市各单位在新华广场开展综治集中宣传日活动。赛罕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相关各部门参加了这次活动。

司法局宣教科干警在新华广场以摆放展板、悬挂横幅、播放录音、设立咨询台,为过往的行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围绕“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强化综治基层基础,推进‘平安首府’建设”的主题,开展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日活动。活动中,干警们向群众发放了5000多份平安建设宣传材料和500个普法宣传袋,并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5人次,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组织社会主义新农村‘平安建设’法制讲师团”,3月15日,巧报司法所在巧报大台村会议室为村民代表、村务管理人员、人民调解员以及治安管理队员宣讲如何“依法管理村务,建设新农村”。同日,大西司法所在本办事处会议室举办综治干部及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宣讲成员徐智老师主讲《物业管理条例》。中专路司法所协同中专路街道综治办共同走进赛罕区东风路小学为全校师生讲解了如何预防犯罪和的危害,如何掌握消防知识、如何参与反和引导父母共同参与反、如何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三、结合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月份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共发放多个普法宣传袋,《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青少年法制教育笔记》和《赛罕区全民普法实用手册》2万余册。

5月20日上午,赛罕区为开展好全区科技活动周暨呼和浩特市第二十届科技节活动,区政府在乌兰察布东路街道草原社区(女神贵宾楼北十字路口)举办2012年全区“六进社区”集中宣传活动。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政法委、团委、妇联、工会、残联、科技局、司法局、环卫局等有关单位积极参加,呼市有关单位应邀也参加了这次活动。这次活动主题:“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努力构建和谐首府城区”。活动中,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各自工作重点开展“六进社区”集中宣传活动。区司法局在这次活动中,由副局长张俊梅带队,结合“五五”普法工作,组织法律宣传队伍,出动宣传车1辆,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设立法律咨询台,展出展板10块,向社区居民分发法制宣传材料6000多份,接待法律咨询人数30多人次。

四、着力抓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任务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决议》的要求,依据呼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旗县区考核细则指导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检查验收工作方案,认真进行自查自验和整改,迎接上级的检查,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司法局平安建设总结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严打”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在街道党工委和人民调解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深入扎实开展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纠纷激化,巩固“严打”整治斗争成果,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阶段

各单位要根据区司法局的要求,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对当前稳定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建设“平安”的战略部署上来,把维护稳定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做好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二)实施阶段

各单位要发挥广大调解员、纠纷信息员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从社区、厂企、学校、集贸市场等基层单位入手,自下而上,深入扎实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漏一人一事,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实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纠纷,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等手段,及时、妥善地进行化解,做到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三)总结阶段

各单位从现在起至2012年3月底每周一报一次排查调处情况,对在排查中的好做法及典型案例及时上报,对重大纠纷或群体性、突发性案件随时报告。排查活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于3月底前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区司法局。

三、排查的重点

此次排点围绕着以下几方面: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纠纷

(二)企业转制改制过程中职工安置、困难职工生活保障等问题引发的各种纠纷

(三)征地拆迁纠纷

(四)“有关方面人员”引发的纠纷

(五)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纠纷

(六)易造成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各种问题

(七)婚姻家庭纠纷

(八)邻里纠纷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将此次排查调处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将其做为创建“平安”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高度,充分认识排查调处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扎实开展排查调处工作,真正将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司法局平安建设总结范文第3篇

(二)结合实际,着力开展“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按照 “创五优争先行”活动要求及考评细则,结合本局股室职能,确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窗口股室为重点“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单位,在完善全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窗口单位再根据自己的本职职责,结合五优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力求做到不发生一起投诉,不办一件错案(证),不怠慢一位当事人,不发生当事人找不到人的现象,确保树好窗口形象,高效运转,优质服务,业绩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需多方联动,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是矛盾纠纷依然严峻,有待创新工作方式和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

三是“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提升,特别是在落实解决提出的问题有待加强协调。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度,促进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加强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运用调解方式,预防和化解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二是继续完善和深化大调解机制,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群体性上访的重要线索和纠纷隐患,及时上报、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三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确保取得成效。

四是力争解决司法所高配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力争今年把条件成熟的司法所所长副科级配备到位。

司法局平安建设总结范文第4篇

这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开得很好、很有特色。刚才,__副局长传达了市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并对今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大家也展开热烈讨论,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今年的工作任务安排,重点突出,要求明确,措施具体,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努力争当司法行政工作排头兵

过去的一年,我区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在推进红岗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加快依法治区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成绩,区里对司法行政工作很满意。这个我就不展开说了。

当前,我区总体形势是好的,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仍处于发展的“黄金期”、矛盾的“凸显期”,司法行政工作既面临着大好形势,也面临着压力挑战。大家要高度重视,在统一思想中解放思想,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新一轮大发展,努力开拓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是要在总结中求突破。司法行政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法制宣传、人民调解、释解、律师等工作都有规律可循。大家在工作中要善于总结经验,研究规律,可围绕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去总结,也可围绕某一项具体工作去总结,从中找出有规律性的东西来。今年,司法行政工作在全市排名不靠前,是我们总结的不到位。在座的各位不少是司法行政系统的“老人”,工作的年头较长、经验较多、业务较精,要把好的经验总结出来,用于工作,指导启发新人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事半功倍之效。大家还可“拿来主义”,比如前段时间召开的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就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他们很多好的做法、好的经验都可学、都可拿来用。二是要在探索中求创新。创新,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大会小会都讲,大家都在讲,不讲还不行,我们工作创新力度确实还不够。我认为创新就是把别人办不到的事情你能办成,别人解决不了的问题你能解决,别人完不成的任务你能完成就是创新。现在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面临不少难点难题,涉及人的问题、钱的问题、物的问题,需要创新来破解,比如法律援助、公证、基层司法所建设。大家在工作中要多研究、多探索,要有思路、有想法,更要有办法、能解决。今年,社区矫正工作将在全市各区全面铺开,各街道、镇要在摸索中敢于创新,力争取得突破。三是要在奋进中求跨越。我区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排名还不够靠前,这里涉及的原因很多,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但大家必须高度重视起来,这不是某个部门的事,是红岗司法行政系统的事,更是关系红岗区形象的大事。在座的是一个整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大家要树立更高工作目标,抱有不怕困难怕落后的决心,做到想事一条心、干事一股劲、同唱一台戏,一个声音喊到底,团结奋力追赶,力争年底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全市位次前移。

二、突出重点,深化措施,全力推进和谐平安红岗建设

司法行政系统肩负着为红岗发展保驾护航的重任,事关红岗稳定大局。我在平安创建矩阵现场办公会讲过,大家工作中要做到“讲稳定,肯以千言万语讲到位;重稳定,常悉千变万化想到位;抓稳定,能力千辛万苦做到位;保稳定,善排千难万险防到位”。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要有新业绩。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普法要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做到有针对性、有特色,确保见到实效。今年是“五五”普法验收之年,普法验收是司法行政系统件大事,4月份前区里组织验收,5月份市里来验收,国家、省里也要来验收,现在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街道、杏树岗镇要与区司法局通力协作,快速行动,全力以赴,确保取得验收成功。

二要人民调解工作要有新提高。人民调解是筑牢维护红岗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形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预防纠纷、化解矛盾、法制宣传三大功能作用,着力促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热点、历史欠账等方面的问题。当前,要将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责任上移,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解为事先预防,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要安置帮教工作要有新作为。区司法局、各街道、杏树岗镇要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做到管理无缝对接,防止脱管漏管。要充分发挥社区、村民委员会等组织的管理作用,积极探索帮教安置工作新途径,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要有新举措。红岗律师事务所、两个法律服务所、公证处要紧紧围绕区委确定的决战“双百亿”、实现“双突破”目标任务,选好切入点,把握好结合点,积极投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去,及时有效地为全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红岗律师事务所作为红岗区政府法律顾问,要服从大局,依法履职,多为区政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城区改造、涉法、招商引资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同时,要把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暖民心工程来做,着力解决社会弱势群体“有理无钱”的问题。

三、夯实基础,树立形象,聚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纵深开展

一是要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所是是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司法局、 各街道、杏树岗镇要围绕创建一流司法所为目标,下大功夫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财、物必须落实到位,软硬件两手都要抓紧、抓实,确保每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都达标。在现有司法所达标的基础上,要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管理体制,全面发挥司法所职能,推动司法所建设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是要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来源:文秘站 )是保障。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入开展专业培训、岗位练兵、技能训练、争先创优等活动,力争人人都开口能说、提笔能写、事情能办、工作能做,实现队伍整体素质大提升。要建立培训、考核、监督等机制,杜绝无人办事、办不了事、工作不负责、办事不安心等现象发生,树立起司法行政系统良好形象。

司法局平安建设总结范文第5篇

为了更好地落实党的*和*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根据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关于健全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精神,以及市司法局工作会议确定的加强“法律进社区”工作要求,现对20*年本市“法律进社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进一步抓紧做好“法律进社区”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客观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区群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内容,是司法行政部门进一步贴近群众、便民利民的需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法律进社区”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今年的“法律进社区”工作要在前3年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抓经常、打基础、挖潜力、创特色”的工作思路,与时俱进,大胆探索,锐意进取,把“法律进社区”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各成员单位(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把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把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有机地组织起来,使各种资源在社区实现优化配置、功能互补,构成科学合理的社区服务体系。要进一步完善“法律进社区”的工作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开拓新思路,探索新办法,以窗口为载体,不断提高“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实效。各区县司法局要严格按照市司法局20*年3月11日专题会议决定的要求,抓紧做好“法律进社区”的各项工作。

二、以全面总结“四五”普法工作为抓手,认真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认真总结本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年来,尤其是“四五”普法以来,在社区和农村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典型经验,结合本市社区和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谋划“五五”普法关于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总体思路;充分利用社区的组织资源、信息网络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探索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建设工作,会同市民政局对本市涉农区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启动农村基层干部民主法制培训工作;总结部分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居委会”创建活动经验,在条件成熟的区逐步推广;积极开展第三次市民法律素质问卷调查工作,对市民法律意识、法律知识、运用法律能力的现状进行科学的、切合实际的评估。以“东方讲坛”为载体,利用市法制讲师团的专家资源,继续举办面向社区、面向市民的法制讲座;配合市委宣传部“三下乡”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农村;与团市委联合,继续开展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抓住节点,认真组织开展“8.16”依法治市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

三、齐抓共管、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

继续推行律师事务所与街道乡镇结对签约工作,加强对签约律师事务所履约情况的督促检查。签约的律师应认真履行各项约定,律师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可采用在“窗口”投放联系卡、宣传页、设置服务联系指示牌,或指派律师定期到“窗口”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受理居民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对于行动不便或有紧急情况的社区居民应提供上门服务。

各公证处应根据区域大小,公证服务需求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开展公证进社区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应采用公证员定期到社区“窗口”坐堂接待的形式,并在“窗口”放置居民联系卡、宣传页等材料,公布公证咨询电话;对于特殊人群实行上门办证服务,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进社区的考核工作。

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充分发挥其贴近社区,服务便利的传统优势,深入社区为居民提供各项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应按照市“法律进社区”办公室的要求,对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值班和开展法律服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在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宣传、表彰,积极配合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为构建和谐社区、平安*发挥其特有的作用。

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强对街道、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指导,指定并完善工作站人员的接待咨询、岗位职责和受理申请的规定,以及办案(事)工作流程,进一步做好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初审工作,切实履行好咨询服务、受理申请、受理调查、非讼和法律宣传五项职能。探索建立联络员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开展“12348”专线与法律援助站联动调处矛盾纠纷的调研。年内着重考核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接待量、初审受理两项指标。

进一步发挥社区志愿者参与法律服务的作用。司法所(科)要运用“窗口”功能,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对居住在社区内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素养、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物业管理等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到志愿者队伍,加强对志愿者工作的宣传和发动工作,组织志愿者之间的交流研讨活动,定时向志愿者所在单位反馈其在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中的表现,各“窗口”应建立志愿者工作情况台帐,建立法律志愿者名册。

四、以“窗口”为载体,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要进一步加强对参加“窗口”服务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法律服务志愿者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窗口”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严格按照“窗口”运行机制的“一口受理、内部流转、分工落实、配合协调、监督反馈”的基本原则运行,市“法律进社区”活动办公室将在调研基础上,对“法律进社区”在“窗口”服务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窗口”五支队伍的人员到位率、群众知晓率、纠纷调结率。

各区县司法局要协调各方力量,整合工作资源,充分发挥“窗口”作用,创造性地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实现社区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的有机结合,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延伸,针对社区居民不同的法律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居民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五、加强指导,将“法律进社区”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律进社区”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制定本地区的“法律进社区”工作方案,保证“法律进社区”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

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在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市司法局基层处要切实发挥“法律进社区”办公室职能作用,组织好每半年一次的联席会议,沟通各区县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情况,及时、准确的将开展该项工作的经验、做法,以《*司法简报》等形式加以反映,适时召开全市“法律进社区”工作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