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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管理层;股权激励;公司业绩
随着公司控制权与所有权的分离,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问题成为公司治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而激励是解决问题的基本途径和方式。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激励机制,最早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随后在欧美等资本市场相对成熟的国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与它在西方国家的发展过程相比,股权激励真正开始在我国实施的时间不长,相对比较滞后。1993年,深圳万科集团最先开始尝试推行股票期权制度,成为中国第一家尝试股权激励的企业。但直至2005年12月31日,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才得以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正式实施。而之后一系列政策法规的陆续实施,说明我国股权激励的配套制度正日趋完善,我国资本市场正逐渐走向规范和成熟。
一、股权激励的概念
股权激励是指激励主体以股票或股票期权等形式赋予激励对象一定的现实经济利益或潜在经济权利,以激励他们努力工作,帮助实现企业价值和股东财富最大程度地增值。
股权激励是一种非常灵活的激励方式,只要在实施细节上稍加调整就可以变化出很多模式,我国企业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采用的典型模式有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除此之外还有股票增值权、业绩股票、虚拟股票、延期支付、管理层收购等其他方式。
二、理论基础
现代公司制中的职业经理人和股东之间是一种典型的委托关系。关于管理层股权激励的委托理论可分为两派:一是最佳契约论,二是管理层权力论。
(一)最佳契约论
最佳契约论是股权激励理论的传统观点,它认为股权是解决问题的手段。经理人可能出现因追求自身利益而与所有者利益相冲突的“败德行为”。因而,股东关心的是如何根据所能观测到的变量来惩罚经理人,以激励其采取有利于股东的行为。激励问题的核心就是在“委托人—人”框架下寻求最优化的激励方案,或设计最优的激励机制。
(二)管理层权力论
管理层权力泛指管理层对公司治理体系(包括决策权、监督权以及执行权)的影响能力,这种权力会对管理层薪酬契约造成影响,使其偏离最优状态。该理论认为,管理层权力越大,管理层薪酬会越高,薪酬与业绩的关联程度也越小。
三、管理层股权激励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与国外的研究进度相比,国内的研究起步较晚。但是随着股权激励在我国企业的快速发展,国内学者关于股权激励的实证研究逐渐增多,研究结论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
李增泉(2000)对1998年799家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发现由于高管持股比例偏低,导致股权激励不能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并且区域因素和竞争因素会显著影响持股比例与企业绩效之间的相关性。魏刚(2000)对1998年791家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发现高管持股比例普遍较低,以致高管持股变为一种福利制度安排,并且高管持股数量与公司经营绩效之间也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堪新民和刘善敏(2003)对2001年1036家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发现经营者的持股比例与经营绩效有显著性弱相关关系,两职兼任的经营者持股比例与其绩效均不具有显著相关性。顾斌和周立烨(2007)对在2002至2005年沪市56家在2002年前试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发现股权激励对公司业绩的激励作用不明显,股权激励实施后业绩的提升不显著,并且不同行业具有不同的激励效应,交通运输行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果最好。
(二)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呈正相关关系
周建波和孙菊生(2003)对1999至2001年间34家试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进行研究,结果发现: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其业绩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前普遍比较高,表明我国试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样本中存在一定的选择性偏见;成长性较好的上市公司,其业绩与高管因股权激励而增加的持股数之间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强制高管持股、使用年薪购买公司流通股以及混合模式的激励效果较好;内部公司治理机制不良的公司,其高管可以利用股权激励计划最大化自身利益。黄桂田和张悦(2008)使用非参数Matching方法对2007年38家提出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发现股权激励对Tobin’sQ值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周仁俊等(2010)从国有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产权基础不同的视角,对2005至2009年A股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发现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持股比例高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比例与企业经营业绩呈正相关关系,其相关程度在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表现更为显著。从而证实了国有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比例对企业经营业绩影响的方向相同但程度存在差异。
(三)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呈负相关关系
俞鸿琳(2006)对2001至2003年间933家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发现国有上市公司的管理者持股水平和Tobin’sQ值之间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而全部上市公司和非国有上市公司则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认为由于政府对国有上市公司的控制、股权结构高度集中以及董事会机制不完善,导致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机制未能发挥其应有的治理效应。姚伟峰等(2009)对2002至2007年间108家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发现管理层持股比例与企业效率在股改之前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而在股改之后两者却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四)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呈非线性关系
王华和黄之骏(2006)对2001至2004年143家高科技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发现在考虑经营者股权的内生性影响下,经营者股权激励和企业价值之间依然存在显著的区间效应。也就是说,无论以独立董事比例还是非执行董事比例表示董事会的影响,经营者股权激励与企业价值间都存在显著的倒U型曲线关系,该结果表明经营者股权激励和企业价值之间存在稳定的关系。吕长江等(2009)对2005至2008年间108家提出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激励型和福利型两种,且上市公司能够通过设置合理的授予价格、激励条件和激励有效期,提高股权激励计划的积极治理效应。
基于以上综述可以看出,国内学者关于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关系的研究并没有形成一致的结论。造成研究结论不同的因素可能包括以下几种:
1.业绩指标选取的差异。大部分学者选取了单个或某两个业绩指标,也有少量研究选取了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进行因子分析计算出企业的综合绩效得分作为因变量。但不论是单一指标还是主成分分析法,都存在很多种选择,如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托宾Q值等。
2.研究方法的差异。大部分研究采取了相关性分析或回归分析,并有多数学者考虑到企业规模、行业因素等对回归结果的影响,而引入了控制变量,但控制变量选择的不同会造成不同的回归结果,甚至可能导致伪回归的出现。
3.样本选择的差异。不同学者实证研究的样本各不相同,一方面是样本选择范围的差异,有的研究选取了某个行业做样本,有的选取了某类性质的企业做样本,还有的选取了某个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做样本;另一方面是样本选择时间段的差异,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较快,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变化较大,同一家公司在不同时期因为受到不同政策的影响,实施股权激励的效果也会产生差异。尤其是早期的实证研究,由于我国股票市场很不规范,财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偏低,其结果可能存在较大的偏差。
除此之外,大部分实证论文都直接选取了管理层持股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实行股权激励的公司不能用管理层持股的公司来替代。这是因为管理层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来源非常广泛,并不一定是实施股权激励的结果。因此,利用管理层持股的公司来分析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得到的结论可能有失偏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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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桂田,张悦.企业改革30年:管理层激励效应—基于上市公司的样本分析[J].金融研究,2008,12.
[3]王华,黄之骏.经营者股权激励、董事会组成与公司价值:基于内生性视角的经验分析[J].管理世界,2006,9.
【关键词】股权激励;公司绩效;综述
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等。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上市公司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目标不一致导致的委托-问题。然而股权激励制度在中国上市公司的实施是否发挥了应有的效用,学术界对此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
一、国外文献综述
1.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具有相关性
正相关性:西方学者Jensen(1976)对管理层持股与公司绩效的关系进行研究。他们认为管理者的倾向是根据自身最大利益来分配企业资源,这便与股东的利益相冲突。而增加管理者的持股比例就会增大其在企业收益中的剩余索取权比例,他们和股东的利益便会趋于一致。即管理层持股有助于降低成本,改善企业业绩,所以管理层持股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着一种正相关关系,这就是利益趋同假说。Frye(2004)等在不同时期的实证研究分别证实了这一假说。认为管理层持股对公司绩效的提升具有促进作用。
非正相关性:Fama(1983)提出了管理者防御假说。该假说认为,如果管理层持股比例太高,就有可能控制董事会,损害其它投资者的利益,进而减损公司价值。Stule(1988)指出当管理层持有适度股权时,可以缓解其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但是,如果管理层持股比例过高,容易形成管理者防御,从而偏离股东期望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OhadKadany(2006)等的研究也证实了较高的股权激励水平并不能提高公司绩效,反而会使之降低。Shieifer和Vishny的研究表明经营者持股与公司绩效有联系,但联系并不是单一的,管理者持股数的增加既可能提高公司绩效,也可能对公司绩效带来不利影响。
2.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不具有相关性
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不相关,认为管理层持股是内生的。支持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不相关的代表人物为Demsetz。1980年他采用会计收益率指标对公司内部人持股比率变量进行回归,结果发现二者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认为管理层持股是内生变量,其比例高低依赖于公司外部环境和内部特征,如行业性质、投资机会、信息的不对称程度等,这些公司的特性决定了管理层的持股比例,从而影响了公司价值。2001年Demsetz用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管理层持股比例为所有权结构指标,再次得到了相同的结论。
3.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相互影响
Chung(1996)等的实证研究均发现,不仅管理层股权显著地影响公司绩效,公司绩效也对管理层股权有显著的影响。
二、国内文献综述
1.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
魏刚(2000)利用上市公司年报中公布的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和监事会成员的报酬情况和持股情况对公司经营业绩与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的关系进行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的上市公司中高级管理层“零持股”现象非常普遍,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与公司经营绩效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陈勇(2005)采用配对样本研究方法,使用经配对样本影响调整后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化衡量股权激励效应。通过分析发现,股权激励实施后,上市公司的绩效总体上有所提升,但并不显著。此外,周立烨(2007)等通过研究得出了与以上学者一致的观点。
2.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简单正相关关系
2000年,刘国亮以前五位管理者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与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得出结论:管理层持股比例与企业绩效呈正相关关系。
3.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曲线关系
吴淑琨(2002)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内部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均呈显著性倒U型相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正相关;国家股比例、境内法人股与公司绩效呈显著性U型相关,说明国家股以及境内法人股持股股利存在一个适度区间能够促进业绩的增长;流通股比例与公司绩效二者之间呈U型关系。袁燕(2007)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经管层股权激励水平与公司绩效之间呈倒N型关系,不同的股权激励水平下,股权激励水平与公司绩效的相关性程度也不同。
4.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负的相关关系
朱治龙(2003)研究结果表明上市公司经营者持股的公司绩效要低于经营者不持股的公司绩效,管理者持股与否与公司绩效呈现完全负相关关系。
三、国内研究的特点与不足
(1)对于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的研究结论有很大差异,有的学者认为股权激励和公司绩效存在显著相关性、有的则认为它们之间不存在关系或显著水平比较低;另外,还有部分学者认为两者具有倒U型关系。
(2)实证研究的模型中,衡量指标有很大差异:①所选取的样本不同。国外的学者大部分以外国企业为主,我国学者主要以我国的上市公司为主。而且选取的时间段不同。②所选取的变量不同。选取的绩效衡量指标主要有托宾Q值、总资产利润率等。国外的实证文章,采用托宾Q值作为衡量绩效的指标比较普遍。在国内,由于资本市场不够完善,学者们大都采用总资产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来衡量公司绩效。③实证的方法不同。很多学者采用线性回归分析,而有些学者采用的是曲线分析方法或者简单的统计分析方法。
(3)国外研究选取的样本不适合中国的国情,但是其研究方法及结论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而国内选取的样本时间跨度比较短,大部分采用单年度的数据进行检验分析,很少用跨年度的纵向比较分析。这样使得研究结论势必受到当年经济波动的影响。
四、述评与展望
【摘要】股权激励问题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对管理层股权激励实施情况的研究将有助于上市公司更有效地启用激励方案。本文对近年来国内外股权激励研究的主要观点进行整理,简要综述管理层股权激励实施的动因和效果的相关文献,希望为进一步完善股权激励机制提供有效参考。
【关键词】管理层股权激励;公司价值;激励效应
一、背景介绍
股权激励是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方法,让公司人员获得一定股权,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享受附带的经济效益与权利、承担风险,尽责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
我国企业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就在股权激励方面进行了多种模式的实践和探索,比如一些典型企业的股票增值权和业绩股票激励计划等。2005年10月底通过的相关修订案,明确指出上市公司可回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职工,为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打开了通道。
股权激励对企业的影响是显著的,其有助于创造企业的利益共同体,采用长期激励的形式将员工与公司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弱化两者之间的矛盾,减少成本,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达到公司长远发展的目标。股权激励也是一种人才价值的回报机制,除了工资和奖金,公司价值增值同样能够回报人才给企业发展带来的贡献,同时,它也有助于留住和吸引人才。通过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经营者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和价值创造能力,减少短期行为,对公司业绩的考核不再局限于本年度的财务数据。
股权激励实施的效果呈现又是复杂的,比如激励作用只是一方面,所以对其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发现和理解不同背景的企业实施机制和效果的具体差异之处,并由此探索不同条件下如何设计和完善股权激励机制才能真正对企业整体发展更有益。
二、股权激励的研究方式
目前国内对股权激励的研究方式以实证类的档案式研究居多,即用已有或已处理的数据库资料分析并检验假设。除此之外,还有案例式研究,如邵帅等人(2014)以经历了产权性质转变的上海家化为案例,分析其国有和民营阶段股权激励制度设计动机的差异,研究企业性质对股权激励制度设计动机的影响。
股权激励的变量使用中,国内文献大多分为两类:一类是设置公司是否实行了股权激励计划的虚拟变量,如肖星(2013)等人;另一类则直接使用公司管理层持股比例的数据或是被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人数和比例,如周仁俊(2012)选取高级管理层持股比例衡量管理层股权激励强度;或者两者结合,如夏纪军(2008)等人。
三、管理层股权激励实施的动因和效果
公司采取股权激励的动因有激励和非激励因素。前者的阐述为股权激励可以使高管与股东利益一致,在信息不对称时,降低成本,起到激励管理层提升公司价值的作用。同时,股权激励有助于吸引和筛选优秀的管理层为公司服务(Arya and Mittendorf,2005),并且改善R近退休高管视野短期化的问题(Dechow and Sloan,1991;Murphy and Zimmerman,1993)。后者的观点为股权激励有时也是出于非激励目的,如缓解现金流动性约束、减少高管税负、降低财务报告的成本等。
不同类型的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动因不同。肖星(2013)等人使用公司当年是否推行股权激励计划这一虚拟变量,从激励水平和约束机制研究了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计划意愿的影响因素,并最终得出国有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符合“管理层权力论”,是管理层利用自身权利寻租的表现;民营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则符合“最优契约论”,是源于对管理层的有效激励。
吕长江(2009)等人通过研究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认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效应与福利效应同存,福利型股权激励的实施后果则为高管自谋福利,不利于股东的利益。这两种效应的实现区别在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安排,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激励条件和激励有效期的改善来增强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效果。
邵帅(2014)等人认为从产权性质区分,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倾向有所不同,国有企业由于激励比例和激励收益受到过多政策限制,导致激励不足,并且由于内部人控制等问题,股权激励设计倾向于福利型;相反,民营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更加合理,倾向于激励型。
国内上市公司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的原因主要还是为了降低成本,实现激励效果,但往往由于产权性质差异等各方面的影响因素,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动因和倾向会有所不同,国有企业会偏向于管理层的自利行为,激励不足,更多是福利性质;相比之下,民营企业的激励动因则会更加明显。
对管理层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研究存在多种角度,大多为对公司价值的影响,通常用企业业绩、托宾Q值、股价来评价,以论证是否真正实现了激励作用,或者只是福利效果。此外,还有文献研究影响管理层股权激励效果实现的因素,如产权性质、大股东控制权等;以及管理层股权激励对企业风险承担水平、对企业投资效率、对银行信贷决策、对高管更换的影响等。
关于国内外管理层股权激励实施的分析,研究角度在不断提出改进,并且不乏创新性的尝试。从管理层股权激励的实施对公司各方面影响的深入,以及实施效果的影响因素研究,能够不断充实和发展股权激励理论。
参考文献:
[1]肖星,陈婵.激励水平、约束机制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J].南开管理评论,2013,(1)
[2]陈勇,廖冠民,王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的实证分析[J].管理世界,2005,(2)
[3]邵帅,周涛,吕长江.产权性质与股权激励设计动机――上海家化案例分析[J].会计研究,2014,(10)
[4]周仁俊,高开娟.大股东控制权对股权激励效果的影响[J].会计研究,2012,(5)
本文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非效率投资问题的研究文献进行综述。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与完善,企业的投资率逐年上涨,但是投资效率却没有相应上升。在我国上市公司中,非效率投资现象确实存在,且比较普遍,主要表现为投资不足与投资过度。管理层作为决策的直接发出者,可以说是企业过度投资的源头,所以国内外专家学者致力于从股权激励角度,探索股权激励对非效率投资行为的影响机制,以期为非效率投资治理提供依据,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关键词]
管理层;股权激励;非效率投资;抑制作用
一、引言
21 世纪以来,我国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使得企业投资规模迅速上升,但是较高的投资率却不能带来高的投资效率。如何对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充分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在现有的能力和条件下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这是一个理论界和实业界都普遍关注的课题。但是总的看来,大量学者对非效率投资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公司治理、股利政策、资本结构、会计稳健性方面,股权激励对非效率投资影响的研究比较少,所以探索股权激励对非效率投资行为的影响机制,以期为非效率投资治理提供依据,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我国1999年开始推行股权激励计划,并且有相当数量的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方案。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显著地影响高管人员的投资决策,股权激励是否有抑制非效率投资的效果,不同的学者给出了不同的研究结果,目前主要有四种观点。
(一)认为股权激励会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的非效率投资
罗富碧和杜家廷(2008)对我国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与投资决策之间交互作用及内生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得出结论,认为实行股票增值权公司的投资量较其他激励模式公司的投资量更大,我国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对投资有显著的正影响,相应地也会增加企业的非效率投资规模。但是,仅凭非效率投资是企业总投资的一部分就顺势推出股权激励也将扩大企业非效率投资的规模是不严谨的。股权激励带来的投资规模扩大也可能是有效投资单方面带来的。
(二)认为股权激励对非效率投资的影响不显著
赵璇(2009)认为管理层持股对企业非效率投资行为有一定的治理效应,但模型回归结果并不理想,这与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不普遍且持股比例低有关。
简建辉和何平林(2011)研究表明公司过度投资水平和公司的经理人股权激励情况没有显著关系,原因可能是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刚开始推出,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和股权激励力度都很有限,该制度体系有待建立健全。
(三)认为股权激励能有效抑制上市公司的非效率投资
唐雪松(2007)通过研究得出独立董事持股和经理层持股对企业过度投资行为的作用是不同的,经理层持股对上市公司过度投资行为具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而独立董事持股却并未在制约过度投资行为中发挥预期的作用。
(四)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非效率投资的抑制作用取决于公司的控股权性质
强国令(2012)从股权分置制度变迁的角度研究管理层股权激励有效性及内在机理,强调以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为结构断点进行Chow检验,发现股权激励治理效应回归方程在2003—2009年全样本期间发生了显著的结构性变化,股权分置改革改善了管理层股权激励的治理效应,减少了过度投资。进一步研究表明,股权分置制度变迁对国有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效应影响显著,缓解了公司问题,但是对非国有公司没有显著影响。
二、总结
目前我国对于管理层激励的研究多集中于管理层激励与企业业绩的关系,而选取投资行为这一新视角的研究还不是很多,且很多是从管理层的单一薪酬结构研究薪酬激励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没有将高管持股情况融合进去一起做全面的分析。另外。控股权性质是否会影响股权激励抑制过度投资的作用,以及如何影响,上市公司的股权性质改革对股权激励效应有没有影响也有待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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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朱庆伟.高管薪酬激励与上市公司非效率投资[D].硕士论文,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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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股权激励; 股利政策; 现金股利
中图分类号:F27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0-0094-06
一、引言
在公司治理中,股权激励作为降低两权分离造成的成本、提升公司业绩的一种有效方式,一直受到推崇,而股利分配则直接反映了公司股东与公司高管之间、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因此,股权激励和股利分配一直是国内外学者研究的重点问题,并且在这两个研究领域均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然而,与国外不同的是,我国很少有文献将这两个问题放在同一框架下进行研究分析。这主要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推出较晚。2005年12月31日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才标志着我国公司经理人股权激励的正式启动。此后,从该办法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到2012年12月31日,继《管理办法》出台后,作为监管层的证监会、国资委和财政部又先后出台了三个备忘录、国有控股企业股权激励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对股权激励进行规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沪深两市共有226家公司公告并实施了股权激励方案。本文试图运用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分析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对现金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
二、相关文献综述
在股权激励对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研究上,国外学者取得了丰富的且较为一致的研究成果,即股权激励会导致公司降低股利支付水平而提高股票回购的数量。之所以能够得出这一一致结论,主要是由于国外实行的多是非保护型股权激励政策,即行权价格一经确定,不会随着股利分配而发生任何改变。与国外相比,国内在该领域的相关研究极少。肖淑芳等(2009)以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7月30日沪深两市首次披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分析了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对股票股利和公积金转增的影响,并得出经理人有目的的利用提高送转股水平方式降低行权价格,通过市场的“价格幻觉”提高股权激励收益的结论。肖淑芳等(2012)的进一步研究结果表明,股权激励公司的送转股水平和现金股利水平从公告计划前一年起显著高于非股权激励公司;上市公司公告股权激励计划对送转股和现金股利水平均有正向的影响。吕长江等(2012)通过对比分析2006—2009年期间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和非股权激励公司的数据,认为相比非股权激励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更倾向于减少现金股利支付,这一结论与肖淑芳等的研究结论截然相反。
那么,经过七年的发展完善,在股权分置改革这一转轨经济制度背景下,在中国这一弱势有效的资本市场条件下,在股票市场参与者的投机心理使得投资者大多并不关注股利政策而只关心股价波动的前提下,在我国上市公司“两职兼任”现象比较严重的治理环境下,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同时又参与股利分配决策的公司管理者,是否有可能采取使他们股权激励收益最大化的股利政策?股利分配政策是否会造成没有降低反而增加成本的结果?相比非股权激励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公司的股利政策又会有何不同?
本文旨在运用2006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对上述问题进行回答,并对肖淑芳和吕长江所得出的截然相反的研究结论之一进行实证支撑,使得股权激励对现金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这一问题得到更多的关注,同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更加系统的认识和改进。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委托理论认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管理者处于相对的信息优势,而所有者则处于信息劣势,管理者有可能利用信息优势,获取如在职消费、过度投资(即投资于NPV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让管理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而给予企业管理者一定的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共担风险,从而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勤勉尽责,减少或消除短期行为的一种激励方法。
最优契约理论认为,股权激励将股东和管理者的利益联系在一起,能够有效缓解股东和管理者之间的问题,减少过度投资和在职消费,因此,现金股利也会相应的增加。
但是,股票期权假说认为,公司分配现金股利后,股价将会下跌,而期权的行权价格不变,管理者的股票期权价值将会在无形之中下降。同时,股票期权的行权意味着流通在外的股票数量增加,每股收益将被稀释。若在股票期权行权之前进行股票回购,可减少流通在外的股票数量,为即将行权的期权储备股份,防止每股收益被稀释。因此,理性的管理者会倾向于用股票回购来代替现金股利,从而避免手中的股票期权价值下降。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可以按照股票期权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四、实证研究
(一)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的是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选择2006年1月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股权激励公司作为样本数据。截至到2012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226家公司公告并实施了股权激励方案。为了使数据具有可比性、连续性,研究时剔除了下列数据:
(1)ST类公司;
(2)金融保险类公司;
(3)被停止上市的公司;
(4)部分数据不全的非平衡样本公司。
经处理后,共得到194个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有效观测样本,各年开始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数量如表1所示。
股权激励样本数据及财务数据来自香港理工大学中国会计与金融研究中心和深圳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库》(CSMAR),使用的统计软件为SPSS 18.0。
(二)变量选择
国内很多学者对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得出了公司规模、盈利能力、负债水平、现金流量等对股利政策有影响的结论。因此,本文在参考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选择以下因素作为研究变量,变量的具体描述和定义见表2。
(三)描述性统计
表3提供了股权激励公司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表4则提供了非股权激励公司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对比分析2006—2012年股权激励公司和非股权激励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资产规模、现金流量、总资产报酬率等指标可以发现,相对于非股权激励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总体上资产负债率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充足、盈利能力强。正常情况下,这部分公司更有能力实施现金股利分配。而由表3和表4可知,股权激励公司中有77.26%选择发放现金股利,远高于非股权激励公司的56.55%。为了能够进一步说明问题,对比了股权激励公司和非股权激励公司2006—2012年度每股现金股利的均值和中值,如表5所示。通过这一描述性统计的数据可以明显看出,股权激励公司的每股现金股利无论是均值还是中值均高于非股权激励公司。这说明,股权激励公司不仅有能力支付更多现金股利,而且事实上也确实增加了现金股利的支付水平。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股权激励公司较非股权激励公司,更倾向于增加现金股利的支付。那么,对于股权激励公司而言,在其股权激励方案推出前后,现金股利的支付政策又是否会存在差别?对2006—2012年度期间推出股权激励方案且仍处于实施阶段的公司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并将所有数据划分实施前n年、实施当年和实施后n年(n=1,2)等五个不同的区间,其中实施当年为第t年,五个区间依次为第t-2年、第t-1年、第t年、第t+1年和第t+2年。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从第t-1年,即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前一年开始,每股现金股利的支付水平就开始大幅度上升,这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上市公司管理层在公告股权激励计划的前一年便开始了机会主义行为,为获取非努力性股权激励收益提前做好准备,具体数据见表6。
(四)模型设计
从股权激励对现金股利的影响看,股权激励的符号为正,说明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现金股利的支付水平有正向影响,假设1得到了验证,即公告股权激励计划这一因素对上市公司发放现金股利有促进的作用。已经公告了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管理者,通过提高现金股利支付水平,在实现眼前利益的同时,大幅降低了行权价格,间接使手中的股票期权增值,从而无需经过努力便获得了股权激励收益。
资产负债率的回归系数为负,即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越高,越不倾向于发放现金股利;企业规模和现金流量的回归系数为正,这说明企业的规模越大、现金流越充足,越倾向于发放现金股利;资产报酬率与送现金股利的支付水平显著正相关,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强,管理者越倾向于将盈余以现金的形式回报给股东。
表11和表12是模型2的回归结果,由上述回归可以看出,变量YEAR的系数显著为正。由于激励方案推出1年前YEAR取0,其他取1,因此可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1年前,管理层就开始通过提高现金股利的支付水平来为自身谋得利益。
五、结论
本文运用理论与实证分析,通过描述性检验和回归检验,运用2006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实施股权激励公司的相关数据,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现金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结论如下:
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现金股利的支付水平有正向影响。基于我国股票期权是保护性期权、现金股利支付具有降低行权价格这一特点,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股东之前,采取了高现金股利支付政策,目的是为了尽可能降低行权价格,为将来获得非努力性股权激励收益做准备。
2.从公告股权激励计划的前一年起,股权激励公司的现金股利支付水平开始明显升高。虽然之后的现金股利支付水平有小幅波动,但相较之前仍有很大幅度的上升。
本文的结论表明,尽管股权激励的初衷是使企业的管理者与所有者实现目标的统一,降低成本,但现实中,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却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管理者利用股利分配政策为自己谋福利的手段。同时在另一方面说明,股权激励是除公司股权结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因素外又一个影响股利政策的因素,这也为股利政策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
六、建议
通过前文股权激励对现金股利分配政策影响的实证分析,我们对这个原本能够降低成本、提升公司业绩、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激励方式在我国的实际实施效果有了进一步了解。在此基础上,在保持我国现有的股利保护性期权制度不变的前提下,笔者提出,企业可以通过实施稳定的现金股利分配政策来降低成本。
实施稳定的股利政策,意味着企业每年支付的税前现金股利应保持不变或者在较小的范围内进行波动,这在一定程度上对管理者随意调整现金股利支付水平设置了障碍。当企业盈利能力没有发生较大改善但现金股利支付水平有较大幅度的变动时,股东可以及时发现并采取行动来制止管理者的损公利己行为,使股权激励的实施真正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真正做到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最终目标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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