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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7月13日
近几年来,衢州市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农业部门和有关涉农部门加强引导、积极介入、主动服务,有力推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全省也有一定的影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逐年增加,规模不断扩张,已经涌现出了一批股权清晰、管理民主、运行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发展特点
衢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依托农业特色产业的合作社发展势头强劲。近年来,衢州市农业坚持“特色推进”战略,农业特色产业得到长足发展,农产品资源丰富。全市各地利用资源优势,组建了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覆盖了蜂业、食用菌、粮食、生猪、渔业、蔬菜、柑桔、竹木、家禽、茶叶、猕猴桃、山茶油等主要农产业,此类合作社数量相对较多,发展势头较好,它们依赖于特色产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特色产业的壮大而壮大,同时又发挥着稳定原料供应、控制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的作用,推动了特色产业的发展。如全市现有的34家蜂产品企业,其原材料的60%依靠16家蜂业合作社提供。蜂产品企业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向合作社收购原料,提高了蜂农养蜂入社的积极性,也为自身赢得了机遇。例如,恒亮蜂产品公司借助蜂业合作社,建立了有机蜂基地,完善了质量溯源机制,在国内率先打破欧盟“绿色壁垒”,成为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
(二)依托大户和龙头企业的合作社效益明显。各类合作社,能够利用生产加工、技术服务、市场销售等方面优势,组织农户统一种植标准、统一品牌商标、统一市场营销,与广大农户结成产供销一条龙的生产经营体系,帮助农户较好地解决产品销售问题,效益比较明显。如成立于2014年8月的游溪食用菌合作社,现有社员137户,主要由村干部带动。合作社通过统一采购原料,降低生产成本;统一生产技术,提高种菇质量;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营效益,单袋食用菌利润从0.5元左右提高到1.5元。
(三)依托市场机制的产销结合型合作社经营情况较好。产销结合型合作社能够内联农户、外接市场,使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实现有效对接,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了保障,使农民解除了后顾之忧。如塘岭高山蔬菜专业合作社,由45户蔬菜种植户和5户贩销、加工户组成,蔬菜种植户负责蔬菜种植,贩销户负责销售,较好地解决了农民单家独户卖菜难问题,达到了“卖得出、卖得好”的良好效果。衢州猕猴桃产业一度由于销售价格低等原因,不少桃园失管。银泰猕猴桃合作社组建后,积极组织销售,产业的发展开始回升,猕猴桃的销售价从最低时的1元/公斤,逐渐上升到6元/公斤,甚至有外地猕猴桃流入衢州,进入银泰的销售渠道。
二、存在的问题
衢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在全省有一定的地位,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值得有关部门重视。
(一)宣传教育不够深入。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发展农业经济发挥了比较重要的作用,但有关的宣传教育工作未跟上,不少干部、群众对合作社不了解,不知道合作社是做什么的,能为农民带来什么好处,对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从而导致合作社发展速度比较缓慢,经营规模总体偏小,区域发展不平衡。
(二)经营管理不够规范。从调查情况来看,部分合作社重组建、轻管理,内部管理和运作机制不够规范。一是民主管理意识比较淡薄。一些合作社没有成立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没有专门财务人员,未按章程制度办事,合作社日常运作包括重大事务决策往往由个别人说了算;二是管理人才比较缺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大多是土生土长的农民,综合素质不高,经营管理合作社能力普遍较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合作社,尽管有比较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但精力和时间主要在企业;三是经营效益欠佳。经营管理不规范最后体现在效益上,相当一部分合作社发挥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但还有一些合作社经济效益欠佳,如天蓬生猪合作社为广大社员提供技术服务、市场信息,对养猪户的养殖效益有很大帮助,但合作社本身并不赢利,其经费开支靠天蓬公司补贴。一些种养专业村组建的合作社,在统一采购原料、统一技术培训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不得不靠村集体经济的补贴维持运行。
(三)部门服务不够到位。主要表现为:一是管理体制不顺畅。《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已明确规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合作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但从目前情况来看,衢州市在农业合作社管理体制上还不够明确,由于多头管理,导致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管理不力,出现了“谁都可以负责,谁都不负责”的尴尬局面,不利于合作社健康发展;二是优惠政策得不到兑现。近年来,市政府陆续出台了一些扶持和优惠政策,从税收、供电、用地、运输等不同方面给予合作社支持,但从实际情况看,这些优惠政策还无法较好落实到位;三是贷款比较困难。合作社没有资产抵押,财务管理普遍不规范,银行发放信贷比较困难,导致合作社资金缺乏,发展后劲不足。
(四)一些合作社组织经营规模小、合作程度低。部分衢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专业大户、技术能手或企业主发起的,建立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他们只能带动周围的农户联合起来,共同进入市场;经营农业商务的实力较弱,经营起点低,发展产业和商业经营的规模偏小。尤其是在一些市场前景很好的重点产业和优势区域发展不足,比较有规模和符合优势农产品的发展规划需要的跨乡镇全行业性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缺乏。专业合作组织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地区,边远山区很少,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机构较为简单、合作水平低,缺乏一个专业合作组织的完整体系,严重制约了合作组织对政府决策的整体影响力。
三、对策建议
结合衢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几点对策建议:
(一)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服务作用。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既要注重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又要加强政府的引导和促进作用,这是实践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也是由欠发达市情所决定的。衢州市是欠发达地区,市场化程度比较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起步较晚,只能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和政府支持,降低组织成本,按照“政府支持,农民自主”的合作社组建原则,帮助农民建立各种专业经济组织。从所调查的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看,它们之所以能够发展壮大,乡镇政府在其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比如,塘岭的高山蔬菜合作社、江郎食用菌专业经济合作社等,在发展过程中,镇政府都做了大量的工作,给予了有力的扶持。目前,在市场要素发育还不健全的情况下,要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政府的作用不可或缺。
(二)完善扶持政策,提高预期收益。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扶持农民合作组织就是扶持农民。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互和非盈利性,由于衢州市是欠发达地区,农业和农村发展水平较低,农民合作组织尚处在发展阶段,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脆弱,亟须政府借鉴许多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实行倾斜政策。具体做法上可参考:一是实行税收优惠。积极支持合作社组织进行农产品商标注册和质量认证,鼓励实施名牌战略和标准化生产,给予免收特产税和增值税等待遇;对依托农民合作社组织的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给予税收减免的待遇;二是资金扶持。市财政应在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政策性银行应为合作组织提供低息贷款,给予优惠利率;创造宽松的条件发展合作金融,为合作社的成功运营提供资金保障;三是通过补贴低价供应生产资料。如对农机具、化肥、农药、饲料、良种、农用电等给予不同的价格补贴。四是减免相关费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登记注册时,免收各种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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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EB/OL]..
[5] 赵友森,赵安平,王川.北京市场蔬菜来源地分布的调查研究[J].中国食物与营养,2011,(8):41-44.
[6] 金寨县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 [EB/OL]..
[7] 徐水县2010—2015年蔬菜产业发展规划[EB/OL]..
关键词:农业合作社;比较;启示
一、美国农业合作社与我国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同点
美国的农业合作社出现在十九世纪农业实现商品化、市场化的时期,农业危机使得农场主无力独自对抗中间商和大公司的控制和搜刮,自愿组织起来集体推销产品。而我国自1981年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以来,大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逐渐出现了农产品“卖难”,生产资料“买难”的两难境地,随着农业市场化、商品化的发展,农业小规模经营与国内、国际大市场的矛盾越发突发。为了突破这个难关,农民成立了各种专业合作组织。
从美国农业合作社与我国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起源可以看出,两者都是市场经济和农业商品化的产物,都是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的联合。虽然美国的农场主对土地拥有所有权,但他们都采取独立的经营方式,随着经济的发展,他们的生产规模、能力都与市场经济要求的大规模生产、一体化发展等相矛盾,为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都采取了联合的方式,都是为了提高竞争力、增加收入、提高生产效率,同时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另外,从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来看两国也大致相同,都包括农业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统一采购,农产品的深加工和销售,向社员提供必要的信贷,向社员进行农业生产的技术指导和提供相关信息等。
二、美国农业合作社与我国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比较
(一)从合作社发展状况来看
1810年美国第一个合作社――康涅狄洲牛奶合作社成立以后,农业合作社迅速地发展。1890年全国大约有1000多个合作社,1920年底就已经达到了14000个。1929年美国爆发了历史上最严重的经济危机,农业合作社开始减少,1955年降到1万个以下,1970年为7790个,到1981年就只有6211个,但社员数在1955年之前是增加的,1931年约300万左右,到了1955年已经达到773万,之后开始减少,1997年社员减少到了324万,2005年美国的合作社仅2896个,社员257.1万人,尽管如此,社员数也远远超过了美国农民数量(213万)。可见美国农民几乎全部参加了农业合作社,有的甚至参加了多个合作社。据统计1981年每个农民大约参加了2.6个供销合作社。而且,合作社交易量一直都是上升趋势,1940年的交易量为22.8亿美元,1970年达到190.8亿美元,1997年上升为1064.7亿美元,2007年已经达到1231亿美元。这充分说明了合作社的规模不断扩大,覆盖面大,带动能力强。
我国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30年来有一定的发展,据农业部统计,1990年,全国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23.1万个,1993年143万,1996年底,农村的专业合作社组织已经发展到了150万个,但据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的统计,目前运作比较规范的专业合作社仅15万多个,农户成员3468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3.8%,带动农户5512万户,占农户总数的21.9%,两类农户合计只占了农户总数的35.7%。按中国科协的统计,目前参加农业协会的人数为620万,仅占全国农户的3.5%;按照供销社的统计,参加供销社合作社人数为858万,占农户的4.8%。不难发现,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覆盖面小,带动能力还不强。
(二)从合作社的领办主体来看
美国于1922年通过卡帕-沃尔斯坦德法明确了合作社入社退社自由,民主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票等制度,确保了美国农场主合作社坚持民主自治的原则并以为农民服务为宗旨,合作社严格地遵循了国际合作社联盟所修订的合作社原则,是实实在在的群众组织,是由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联合建立起来的群众性经济组织,真正实现了“民办、民管、民受益”,农民是真正的主体。
而我国农民的知识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对合作社的认识有待加强,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主动介入来发展合作社。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办主体有基层政府、农业部门、供销社、科协、农村能人、专业大户或企业等其他经济实体。其中大多数是由农村干部、技术能手、专业大户等“能人”发起组织的。农村能人和专业大户发起的比例比较大,分别占69.2%和12.7%。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较晚,合作社发展还有待完善,农户传统的小农意思根深蒂固,许多农户加入合作社只是“搭便车”。而且农村干部和专业大户等“能人”往往较农民掌握了更多的资源,在合作社管理时会向“能人”倾斜,另外很多地方政府把握不好干预的“度”,过度的干预影响了合作社的自我管理,因此农民没有成为真正的主体。
(三)从合作社的组织结构来看
20世纪80年代,美国农业合作社可分为供销合作社、信贷合作社和农业服务合作社。经过100多年的努力,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合作社体系。其中供销社占有最重要的地位,据美国农业部研究报告的估计,每6个美国农场主中就有5个参加了供销合作社。1981年,全美国共有供销合作社6211个,1933年美国建立了信贷合作社,1982年累计向各种农场主合作社提供贷款665.3亿美元,服务合作社主要包括农村电力合作社及农村电话合作社,奶牛改良协会等,1981年,美国有农村电力合作社925个。20世纪90年代以后,出现了以创造农产品附加值为主要战略的新型农业合作社,因为实际附加值战略需要对生产和销售进行大量投资,农民必须承购大额股金,这限制了很多农民成为会员的资格。这种合作社首先出现在北达科他洲,截止1999年,该洲已经建立这种新合作社超过50个。据美国农业部的调查报告,2001年全美3229个合作社中,1606个主要从事销售,1234个提供生产物资供应,389个提供各种服务,另外大约有1000个农村电力合作社。
我国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分为技术服务型、采购型、销售型、加工型和综合型五种基本类型。根据农业部经管总站的统计,截至2006年底,在我国15万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为社员提加销综合服务的占44.5%,提供技术信息的占20.2%,运销服务的占8.8%,加工服务的占20.2%,仓储服务的占2.1%,其他服务占16.5%。可见,美国农业合作社的主要形式是供销,重在流通领域,逐步扩展到生产资料生产和农产品加工领域;而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流通领域并不发达,重在生产领域,最近时期才重视产前、产后部门合作社的发展。
(四)从合作社发展趋势来看
美国农业合作社正朝着集中化、大型化、组织体系网络化、经营一体化综合化、国际化和服务合作社小型化专业化的趋势发展。为了提高经济效率和市场占有率,美国将分散的农业合作社横向和纵向地合并与集中,实现了业务的集中和经营规模的扩大,目前许多农业合作社已经成为了全国性的合作社。随着规模的扩大,美国现在已经形成了很多集收购、运输、检验、分级、加工、包装、销售等环节于一身的涵盖了产前、产中及产后业务的综合的、一体化的合作社。另外还发展了合作社网络,1997年全国合作社联盟的报告称,美国47000个合作社组成的网络,直接服务于1亿人,接近美国人口的40%。目前美国已有一定数量的合作社发展成为了跨国集团,在北美洲乃至全世界占有重要地位,而且有的巨型农场主合作社已被列入500家美国最大的工业公司名单,朝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正朝着规模化的方向发展,业务活动由过去单一的生产技术服务向产加销综合服务转变。过去,由于我国农业中种职业和养殖业对市场的依赖程度高,合作社重点主要限于生产领域,当就现在的情形来看,我国的合作社开始像流通领域转移,向生产、流通、销售一体化的方向发展。
三、美国农业合作社发展对我们的启示
(一)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法规制度,强化合作社的内部管理机制
美国农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法规。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经出台,但这部法律的有关规定是原则性的,与现有的法律也有一些不一致的地方。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合作社法律法规,制定地方实施细则,因地制宜地推动合作社的发展。除了国家层面的立法,还要建立健全与合作社的组织章程、管理制度、风险调节机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农村合作社的建立、发展和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促进农村合作社健康发展。
(二)确保农民的主体地位,通过培训教育提高农民的素质
美国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始终坚持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坚持了农民的主体地位。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多元化的特征,但是随着合作社的发展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更多地是给合作社提供指导,而不干预合作社的内部管理。通过培训提高农民的合作意识,对合作社的认同、增加农民对合作社的相关知识,自身主体地位的认识,才能更好地确保他们的主体地位。
(三)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支持,加强信贷服务
美国农业合作社的发展与政府的扶持,信贷合作社的发展是分不开的。目前我国中央和地方也加大了对合作社发展的支持,在财政、税收、用地用电等方面均出台了优惠政策。但是总的来看,支持的内容比较狭窄,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许多困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政策支持有待加强。而且金融支持严重不足,是我国所有农村经济主体面临的共同难题,因此,应加强对合作社的信贷服务,充分发挥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互补作用,鼓励金融机构的发展,根据合作社的发展状况、信用程度等为合作社提供信贷服务。
(四)培养壮大合作社的实力,开展合作社之间的联合
美国农业合作社规模大、实力强大,服务功能遍布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各个环节;而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小散弱,服务功能主要集中在生产环节,对于流通和市场销售等的服务才刚刚开始起步。规模不大,一般都只局限于一个村或一个乡范围内,跨村、乡、县甚至跨省的合作社还不多见。因此,应培养壮大合作社的实力,加强合作社之间的联合。
参考文献:
1、徐更生,刘开铭.国外农村合作经济[M].经济科学出版社,1986.
2、潘建国.美国农业合作社面面观(上)[J].中国合作经济,2004(10).
3、屈四喜,徐玉波.不断发展变化的美国农业合作社[J].世界农业,2009(1).
4、吕新业,卢向虎.新形势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研究[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8(6).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制度;农业产业链
皖北地区包括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和淮南6市,经济相对落后,农业小规模生产现象明显,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该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较快发展,为了了解该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情况。笔者和课题组成员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选取皖北地区的3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调研。
一、皖北地区农民专业合作杜的特点
(一)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强
近年来,无论是依托商业化的企业、还是由农民自发组建的农民专业社发展都很迅速。在合作社的规模、带动非合作社的社员。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等诸多方面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课题组通过实地访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皖北地区的3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调研,选取了合作社入社社员数、固定资产、经营收入、盈余和培训等方面的指标,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特点。
在调研的3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有5家亏损,占调研合作社的13.1%;有3家盈亏大致平衡,占7.9%;其余30家都有不同程度的营利。尤其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营利水平和社员入社速度以及带动非社员农户规模都有了大幅度提升。
(二)组建形式多元化
在调研的38家合作社中,有3家是从以前的集体组织演化而来的;3家是农民自发形成的;有相当一部分是在乡镇干部及生产大户、运销大户等农村的“能人”。牵头下组建而成;目前发展较为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则是由商业化的公司或企业与农民之间形成的稳定的供求关系。有效地延伸农业产业链。增加了农产品的附加值的“公司+农户”合作模式。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寻求自强、自富的一种内在需求诱致的制度变迁。随着皖北经济的发展,该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会经历从小到大、从不规范到较规范、从松散联合到紧密联合的渐进发展过程,在合作关系上,呈现出松散型、半紧密型和紧密型等多种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多种形式竞相发展的喜人格局。
(三)人员素质亟待提高、对农民的培训需要加强
从调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员的知识结构来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农村经济发展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在对3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570名工作人员的受教育程度的调查中,发现受过高等教育的仅有8人;占大多数的是受过中学教育的人员,甚至还有7.3%左右的人员没有读过书。这种知识结构与皖北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在调研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有5家农民专业,还没有对社员进行培训:对农民培训最多的合作社年均培训也只有8次。由于皖北地区是劳务输出较多的地区。农村中从事农业生产的大多数是年迈的老人和仅受过高中以下的妇女,与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科技化的要求有着很大差距,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对其社员的培训应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四)覆盖领域不断拓展,服务区域不断扩大、合作层次不断提升
在调研的3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覆盖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和产、加、销一体化等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和农'林、牧、副、渔等“大农业”内部的各个领域,在皖北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其中有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范围已从本村、本乡为主转向跨村、跨乡镇、甚至跨县域拓展,吸收的社员也突破了乡村界限,服务的范围不断扩大;在调研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有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始从生产领域合作,向品牌、流通、加工等经营领域合作拓展,其中的4家合作社还实行了农资供应、质量标准、生产技术、品牌包装、市场营销、基地认证等“统一”服务,合作的层次得到了提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现。
二、皖北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
2007年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为皖北地区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指导和安徽省的高度重视下,皖北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较快发展,结合皖北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今后该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将会呈现以下趋势。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会成为城乡产业链互动的连接体
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保证农户利益的增值性。以分散农户作为产业链的起点不利于提升产业链和实现农户增收,必须有合适的组织载体将农户组织起来,才能保证农户参与产业链的利益分配并分享专业化生产带来的利益增值。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而且应该成为城乡产业链互动的连接体。农户生产的产品通过合作社统一加工、统一包装、统一销售。必然能够提升农业的比较利益。在调研的38家合作社中,已经有了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了统一购买农资,统一包装销售产品,并取得了很好的经济绩效。而城市的工业品、农业生产资料等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大规模、批量购买能够提高与城市工商业谈判的能力,帮助农民获得质量有保证、价格适宜的农业生产资料。这样,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的桥梁。能够实现城乡产业链的良性互动。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会提高党的惠农政策落实的效率
近年来,党对农村推行了一系列的惠农政策,政策的宣传、实施、落实以及效果的反馈,面临着效率问题。千家万户的分散农民,很难及时了解、掌握国家对农村的政策。笔者在皖北地区调研中发现。很多农民对农村的诸如中央2009年1号文件的大致内容、大病救助、特困补助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大的方针和政策知之甚少。还有部分农民根本就不知道。这是由于皖北地区农民获取信息的渠道仅仅通过有限的大众媒体、从合作社获得的大多是农技方面的有限信息。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将成为实现皖北地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
淮河从皖北地区流过,经常的洪涝灾害和日益转移的农民工,加上农业制度变迁中累积的许多问题,使得该地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弱。实现以科技进步为手段。以流域经济发展与农村经济发展协调的路径是皖北地区农业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载体。在普及先进的农业科技,将农业科技运用于农业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在实践取得良好的经济绩效,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
行为比单个分散的家庭生产更容易监控,更加有利于实现环境、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从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促进皖北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策
基于皖北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特点及趋势,结合2009年中央和安徽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农民专业台作社的指导性文件,促进皖北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有。
(一)学习其他省份的经验,出台配套政策,支持皖北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湖北、河北、四川、广东、甘肃、云南等省相继下发了促进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文件。北京、江西、海南等省市在财政、税收、登记、建设项目、科技、人才、信贷、保险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浙江省先后组织开展“百社万户”和“千万工程”。湖北将农业板块资金整体运作重点支持专业合作社,重庆市财政安排资金组建合作社担保公司,支持合作社开展农业保险,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相比其他省份,安徽在促进皖北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政策支撑力度还不够,促进皖北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要采用多种政策配套措施。首先要加大项目扶持力度。要改进支农方式,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支农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其次,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对皖北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尤其是经常遭受淮河水患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在财政上加大补贴力度;最后,给予皖北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持。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要降低贷款门槛。采取贷款额度授信、产品、销售订单合同抵押等多种形式,为皖北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
(二)为皖北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为皖北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技术服务,提供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信息服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以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科学决策;农产品推介服务,相关部门要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城市中的大型超市、批发市场对经济实体的对接服务,拓宽合作社产品的销售渠道。
[关键词] 鄯善县 农机专业合作社 发展现状 重要意义
[中图分类号] S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08-0209-01
近年来,农机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发展的突出亮点,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农民群众对发展现代农业和使用现代农业机械的需求越来越旺盛,以及在农业生产中的现代农业机械作用优势越来越明显,当地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农机专业合作社工作,鼓励和扶持各类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和发展,不断扩大规模和范围,重点是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力度。
1 鄯善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分析
1.1 鄯善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截止2015年底,鄯善县共注册各类专业合作社289家,占全地区合作社总数的28%,注册资金 3.7亿元,入社社员3781人。其中种植业 94个、畜牧业105个、林果业 53个、农机20个、农资6个、农技服务3个、手工业7个、果汁加工1个。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有17家,主要有“思路晓蜜”、“宇润”、 “三十里大墩”、“红”等。截至目前,建成国家级示范社3家、自治区示范社15家、地区级精品示范社8家。 农机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推动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发展的突出亮点,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2 鄯善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问题分析
首先,地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认识到积极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对提高农机使用效率,降低农业劳作强度,提高农机化社会化服务水平的积极作用。政府部门的重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自发性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缺少相应的指导,政策帮扶力度不足,严重影响到农村地区农民群众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其次,资金比较缺乏。国家对于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没有专项补贴,地方金融部门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融资支持力度不足,资金不足成为严重制约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因素;最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严重缺乏。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需要高素质的技术人管和经营管理人员,但现阶段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文化程度较低,市场竞争意识不强,经营模式单一,发展后劲不足。
1.3 解决对策
首先,强化领导,提高重视。政府部门应该进一步重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机补贴要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此外,还要建立多方投入机制,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贷款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机专业合作社中;其次,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联系,要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工作,要帮助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引进新设备和新技术,强化农机机械推广扶持力度,同时还要紧密围绕地区农业发展趋势,保证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到农业产业中;最后,抓住典型示范,增强农机专业合作社辐射能力。要结合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培育典型,通过召开各种经验交流会议,推广和应用高效的经营经验,从而带动更多合作社向前发展。此外,还要积极引进高素质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断充实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整体素质,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
2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分析
2.1 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对促进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提供了可能
最近几年,鄯善县农业病虫害呈现严重爆发趋势,在每年特定季节和时间段都需要进行大规模农业病虫害集中防治。在以前农业病虫害防治过程中,大规模的防治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且需要花费很长时间,防治效果差。但随着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大型植保机械设备的病虫害防治作用逐渐显现出来,农药统防统治效率大大提升,有效控制了地区农业病虫害的发展和发生,为农作物增产,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最近几年,农机专业合作社为鄯善县棉花、林木和甜瓜、打瓜以及西瓜病虫害统防统治做出了突出贡献。
2.2 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能够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现代农业不断建设和发展,使得农村生产经营模式发生了显著的改变,农机专业合作的产生和发展,大大提高了农机的应用效率,对实现农业生产集约化和规模化有着很大的帮助。此外,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还有利于实现土地规模化流转,对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解放生产力有着很大的帮助。此外,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创立和发展需要农民群众全面投入其中,从这个角度分析,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能够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拓展农民群众经济收入,改善农民群众生活条件,对新农村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最近几年,鄯善县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在农业发展过程中,积极应用农业机械实现了作业的机械化,大大降低了农民的劳动强度,极大的促进了我县农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龚玲. “低保”党员+农机手的境界――记通山县黄金地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陈院生[J]. 湖北农机化. 20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