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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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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

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近年来,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速度很快,尤其是精深加工受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被列为许多地方发展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从2012年起,农业部和财政部在我省正式启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中央财政今年将安排5亿元用于该项目的实施,我省作为试点省份安排4000万元的补助资金,通过财政“以奖代补”方式,扶持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建设贮藏和保鲜设施,改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

于文波副主任指出,我省作为国家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试点省份,通过调研确定了农安县、榆树市、九台市、德惠市、梨树县、公主岭市、双辽市、松原市宁江区、长岭县、白城市洮北区、通榆县、洮南市、汪清县、敦化市、龙井市这15个县(市、区)为我省的项目实施区域。各项目实施县(市、区)也要按照集中连片建设的原则,选择2~3个重点乡(镇)进行集中建设。

我省今年在15个县(市、区)拟建设的目标是:

1.拟新建贮藏窖1652座,其中10吨贮藏窖788座,20吨贮藏窖540座,60吨贮藏窖324座,共增加马铃薯贮藏能力3.81万吨。

2.拟新建通风库598座,其中20吨294座,50吨304座,共增加果蔬贮藏能力2.11万吨。

3.拟新建简易冷藏库127座,其中10吨12座,20吨20座,50吨95座,共增加果蔬贮藏能力0.53万吨。

4.拟新建组装式冷藏库146座,其中10吨5座,20吨7座,50吨35座,100吨99座,共增加果蔬贮藏能力1.18万吨。

于文波副主任强调,为保证上述建设目标的顺利实施,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有步骤地实施补助项目。第一步搞好宣传发动。搞好有关补助项目的政策宣传,要让项目区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了解补助项目是要干什么、当年奖补的设施有哪些、中央财政的补贴标准是多少、农民想建设该怎么申请、要通过哪些部门的审批、建设完成后如何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如何领取奖补资金等内容。第二步搞好培训和申报。各项目实施县(市、区)要抓紧进行培训指导,并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将省里统一印制的申请表及时发放给有建设需求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同时由乡(镇)政府对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填写一式三联的申请表进行审核,每个设施一份申请表,主要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并加盖公章。如果申请建设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数量较多,分配到一个乡一个村的奖补资金额度满足不了建设需求,可以按照农民认可的方式,公平公正地确定当年享受奖补设施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第三步搞好审核。县级农业和财政部门审批建设内容和奖补资金额,并加盖公章。县里要对通过审批建设奖补设施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在乡(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项目实施县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向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财政部门申报,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确定项目实施县各类奖补设施建设数量。第四步搞好建设。农户和专业合作社拿到第三联经过审批盖有三个公章(乡政府、县农业局、财政局)的申请表后,根据农业部印发的《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奖补设施技术方案》要求开始施工建设。第五步搞好验收。县级农业及相关部门对完成建设的奖补设施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工作要实地见物,确认是新建设施,符合工程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要签名并加盖公章,同时对通过验收合格的建设奖补设施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在乡(镇)、村进行7天的公示。第六步搞好兑付。经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建设设施,由县农业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领导小组和财政厅,经省领导小组抽查审核批准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兑现奖补资金。

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如期完成建设目标任务,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粤农农规〔2019〕2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管理办法》(粤农农规〔2019〕5号)、《关于印发新会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试行)的通知》(新府办〔2019〕18号)、区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印发<江门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9.30)、《关于推荐新会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专家库人选的函》和《关于征求<新会区2020—2021年“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新农农函〔2019〕266号)等文件要求,综合各镇(街)、区财政局和公开征求有关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我区实施方案。

一、建设原则及建设目标

(一)建设原则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市场导向,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产业兴旺、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为新会区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建设目标

通过“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组织化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促进地方特色产业由资源变产品、产品变商品、商品变名品,带动产品开发、产业发展,富裕一方农民,振兴一方经济。

按市下达建设目标任务与统一安排,2020-2021年,我区共扶持7条专业村,每条村安排资金约100万元,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带动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一村一品示范村,新增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结合实际,全区2020年建设3条村,2021年建设4条村。

二、建设条件和建设内容

(一)建设条件

一是产业主导性强。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已初步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占比较高,申报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产业总产值30%以上。名特优新产业可适当放宽标准,发展名特优新产业的村镇(乡),原则上要在最适种养区发展。

二是新型经营主体强。具有一定数量正常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能承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任务。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及农村致富带头人。

三是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作用强。具备条件的优先直接支持扶贫开发帮扶对象发展生产,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二)建设内容

各地要从产业实际情况出发,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建设,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做精一批特色产业。各地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培育壮大1-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特色产业。

二是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适应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功能,推广“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民”、“合作社+专业市场+农民”等经营模式,支持发展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提高“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组织化程度,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是推广一批绿色生态技术。推行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轻简高效种养技术模式,建设一批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制定一批标准绿色生产技术规范;示范推广优质、特色、高效品种,强化地方特色品种的保护、利用和提纯复壮,提高供给精准和有效性;示范推广节水灌溉、肥药减量控害、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

四是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鼓励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认证,加强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农产品品牌。认定一批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推荐一批省、国家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对认定为专业村镇的产品,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商标、统一LOGO,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提升我市特色农产品的供给质量,提高我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五是推动一批产业融合。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储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组、包装等初加工设备设施,开发一批特色精深加工产品,拓展运销服务等相关产业,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在发展特色产业基础上,与新农村建设、南粤古驿道活化利用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相结合,拓展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提档升级。发展订单农业,及时对接供需,搭建特色农产品营销推介展示平台,建立一村一品产品采购商联盟,强化市场体系建设,实现特色产品优质优价。

六是推广一批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技术。支持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推广,鼓励农机农艺融合;推广“机器换人”,提升劳动效率。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相结合,支持发展电子商务营销,探索推广“一村一品一店”模式。

七是加快一批土地流转。以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载体,鼓励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提升我区农业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水平。

三、职责分工

各级政府、农业农村、财政、审计部门及新型经营主体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

(一)县级职责。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本区入库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报区人民政府审批;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考评、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对辖区开展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审核、汇总辖区市级、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申报。

(二)镇级职责。镇(街)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确定发展特色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含实施主体专用银行账号),组织制定总体项目申报方案(含资金使用方案)和实施方案并入库,每月通过信息平台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自验、绩效自评。申报市级、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

(三)行政村职责。协助镇(街)人民政府开展主导产业确定、实施主体遴选、土地流转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工作。申报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认定。

(四)实施主体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清单,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与农民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每月向镇人民政府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自验和绩效自评。

(五)其他部门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视情况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各级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进行审计。

(六)项目专家职责。按照《关于推荐新会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专家库人选的函》等要求,区农业农村部门于2020年1月前组建不少于9名(含)专家的项目专家库,按评审、验收等工作实际,在项目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5名专家,组成评审或验收专家组,以实地考察结合审阅项目材料方式进行评审、验收,形成评审或验收意见,报区农业农村部门。

四、入库和审批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采取项目库管理,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需要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建立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进行入库申报,区、镇(街)人民政府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项目库内完成项目入库、审核、审批、备案、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跟踪报送、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一)入库项目。入库的项目须具备地方特色强、经济带动能力强、促进贫困户增收作用强等条件。

(二)入库时间。2020年、2021年实施项目分别在2020年2月10日前、2020年8月底前完成入库。

(三)审批程序

1.镇(街)人民政府负责确定发展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组织申报并入库。

2.区农业农村部门于2020年2月和2020年10月,组成评审专家组分别对2020年和2021年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打分;审核通过评审的入库项目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3.实施主体、镇(街)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部门和人民政府必须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4.项目库管理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管理办法》执行。

五、资金及使用管理

(一)资金来源。新会区的建设资金按市、区3:7的比例筹集建设,对完成任务较好的给予一定奖励。区级补助资金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由区、镇级负担资金按照镇级财政管理体制分担,区级部分由农业农村局做好预算安排。鼓励各地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支持力度,发挥资金的集聚作用。

(二)资金用途。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并向公益性、基础性、服务性项目倾斜。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用于租赁土地、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不得用于企业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三)工作经费安排

1.实施项目的前中后期工作经费(含会议,租车,专家评审、验收劳务报酬和邀请外地专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以及项目审计等相关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使用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村工作管理经费及公共事务管理经费。

2.项目专家评审、验收劳务报酬标准(含税):正高、副高和中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次每天分别为2000元、1500元和1000元;每次半天分别为1000元、750元和500元;专家组长按照正高标准。

3.邀请外地专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区农业农村局执行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应标准向区农业农村局凭据报销。

(四)资金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制订年度资金分配方案,连同任务清单一并提供区财政局,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整体下达并按预算级次拨付补助资金。区财政部门收到预算文件后,根据任务清单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并根据项目申请和批复情况以及各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及时将资金下拨至项目实施主体,不采取报账制。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其他有关规定参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六、奖惩措施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拨付后,3个月内未完成项目审批和实施主体收到项目资金1年内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各镇(街)人民政府和实施主体,将给予通报,并对政府分管或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项目进展慢、绩效差的实施主体,将减少其他涉农资金安排。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实施主体,按程序取消资格,收回项目财政补助资金,3年内不得申报同类资金项目,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发展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统筹安排,组织成立专班,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做好指导服务。

(二)严格程序要求。严格按照要求筛选审核入库项目,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审核、审批、备案等程序,确保入库项目科学、精准。

(三)做好绩效评价。镇(街)人民政府和实施主体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区农业农村局年终牵头对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约束性任务进行绩效考核。区财政局视项目推进情况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产业扶贫、“一事一议”等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设置应符合原渠道资金的绩效目标要求。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区、各镇(街)人民政府下年度“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时间要求。项目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区财政部门要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实施主体账户。自财政资金下拨至实施主体账户之日起1年内,要完成项目建设,向镇(街) 人民政府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并配合做好绩效评价。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复制打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范例与样板。

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一、主要目标

全县油茶产业年产值将从2010年的12700万元增加到2013年的26060万元,年税收从286万元增加到680万元。项目实施期内(2011年6月至2015年5月),全县油茶种植产值累计达到25600万元,6.2万油茶种植经营户实现人均增收1415元;加工企业累计实现产值20680万元,利润1660万元,上缴税金1174万元。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地方财政增长效果显著。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油茶资源培育,提高油茶林的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

1、油茶低产林改造:完成6万亩油茶低改林的改造任务。

2、油茶高效林示范:通过油茶高效林技术的组装集成和示范推广应用,完成1万亩油茶新品种高效示范林的建设任务。

3、油茶新品种引种、繁育基地建设:引进高产优质无性系23号、53号、166号等优良油茶品种10个,建成油茶新品种引种、繁育基地1千亩。

(二)开发油茶深加工产品,做大做强“腾鹤”、“纳福来”、“瓯江源”、“中野”等品牌,提升产业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1、纯、香型山茶油精加工关键技术产业化开发:形成800吨/年的生产能力。

2、环保型农药专用助剂产业化开发:形成400吨/年的生产能力。

3、天然绿色油田泡沫剂的研究开发:形成500吨/年的生产能力。

4、糖萜素新型饲料添加剂中间体产业化开发:形成500吨/年的生产能力。

5、绿色混凝土引气剂的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形成500吨/年的生产能力。

6、植物源高效水泥发泡剂的工程开发:形成300吨/年的生产能力。

(三)完善技术服务体系,为县油茶产业的提升提供保障。

1、科技服务队伍建设:形成技术人员长期长效培训机制,并使从事油茶专业县、乡镇、村各级技术人员常年保持在200人左右。

2、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加强“三网”建设,开辟“油茶产业科技富民强县专项”专栏;二是在全县32个乡镇、管委会建立远程教育视频系统站点。

3、技术培训:开展各种形式的油茶产业科技培训,培训从业人员3万人次。

4、产业合作组织建设:成立一批油茶专业合作社并吸收500户以上的油茶经营户入社。

三、组织管理

成立“县科技富民强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科技、农林水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府办副主任以及科技、财政、林业、经贸、农办、农业局和扶贫办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确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宏观政策,审查批准项目的实施、验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科技局,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林业局分管油茶产业副局长兼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县科技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职责:①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决定;②负责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各相关单位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③负责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协调工作;④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⑤建立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及时上报执行情况和重要事项。

为全面完成《县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意见》中的各项任务指标,确保专项行动计划取得预期效果,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油茶深加工技术、产品产业化开发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主要由县科技局牵头,组织各相关企业、乡镇,有关部门共同实施;油茶资源培育主要由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各相关乡镇、企业共同实施;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行动计划所需的配套资金,并与县科技局共同监督管理整个专项资金使用;县审计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县科技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经贸局、县农办、县扶贫办、县农业局及各乡镇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规划、技术指导和督查。各类服务平台要充分发挥其功能,为农民和企业及时提供信息资讯、科技培训、技术指导和科普宣传等方面的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01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科技扶持资金126万元;省财政科技补助300万元;县财政配套300万元;乡镇、企业、油茶经营户等自筹229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于2012年6月底前到位150万元,2013年5月底前到位150万元。

自筹资金主要通过企业利润留存投入、股东扩股投入、种植户自有资金投入等多种渠道进行筹措。

(二)技术保障

由县政府牵头,县科技局、县林业局组织,聘任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高级专家组成油茶科技专家咨询组,具体负责技术集成和指导工作。通过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引进新技术,改造自有技术;产学研联合开发技术三者结合,以集成本县技术力量为基础,加强科技合作,充分发挥省、市、县科技特派员的作用,确保项目技术内容和指标的完成。

(三)机制保障

1、建立协调会议制度。一是县科技富民强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听取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二是县科技富民强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由各任务承担单位、参加单位、技术依托单位有关人员、专家参加的经验交流会议,推广先进工作模式和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协调项目的实施。

2、建立奖惩制度。县政府对县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县科技富民强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项责任制分工,组织各任务承担单位的责任部门进行总结、分析评估、绩效考核,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完成任务不力,影响项目整体实施的单位报请县政府进行必要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建设标准化水稻育秧工厂,培育适合机械化插秧的秧苗,加快机插秧技术的推广应用,逐步实现水稻种苗的统一供应、统一栽插、统一管理的全程社会化服务,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建设地点与规模

全县建设3个标准工厂化育秧示范基地,选址落实在基础条件比较好的,分别由绿野粮食合作社、富农农机合作社、大平粮油合作社负责实施。每个水稻育秧工厂覆盖大田机插面积2000亩以上,全县集中示范面积0.6万亩左右,带动全县机插秧5万亩以上。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设跨度6米以上钢架大棚若干座,总面积约12000平方米,用于流水线播种后绿化育秧应用。

(二)、建设简易轻钢板房结构播种车间1个,面积约200平方米,水泥场地200平方米,开展播种作业。

(三)、配置播种流水线设备1套,配套碎土机1台,实行自动化播种。

(四)、购置供2000亩大田育秧硬盘4万只。

四、补助办法

按先申报、后验收、再补助的原则,补助办法采用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由承担建设任务的合作社与县农业部门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并上报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实施时间、地点、建设面积、农户花名册、购买机械设备情况等。6月份由县农业、财政、审计部门适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原则上按投资额5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上限不突破30万元。同时建立奖励机制,根据各试点项目的建设规模、秧苗长势、示范效果、带动户数等情况,排出名次,择优给予奖励。对未按规定虚报规模,骗取财政补贴或擅自转卖(让)财政补贴购置设备的组织和个人,一经查实,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推广工作领导组,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农委、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科技、粮食、气象、统计、农机、涉及镇的负责人为成员,切实推动全县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工作。

(二)、加强技术指导。由县农委组织精干技术力量成立专业技术指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每个育秧基地聘请一名农艺专家,配备一名农机技术员,制订好工厂化育秧的技术方案及操作规程,实行全程帮扶,确保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推广成功。

(三)、加强资金管理。标准化水稻育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育秧大棚、播种车间、水泥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购置播种流水线、催芽、营养土粉碎等机械设备,不得用于培训、会议等其他开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一、主要做法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宁夏自治区农妆厅及早动手安排部署全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各项工作。

1.调查摸底

宁夏自治区农牧厅按照部里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围绕着自治区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布局,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了农产品加工调研工作,掌握了各市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情况特别是马铃薯储藏窖、冷藏库建设及需求等情况,为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奠定了基础。

2.制定方案

在认真学习领会农业部的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做好项目调研,广泛搜集、听取各项目实施县对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宁夏自治区农牧厅与宁夏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思路、实施原则,确定奖补范围、对象和标准,明确了农牧、财政部门分工负责、逐级落实的工作机制,在程序进度、部门职责分工、监督考核、资金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根据宁夏实际,在广泛征求县农牧部门意见的基础下,重点选择了西吉、原州区、盐池、同心等4个马铃薯主产区进行马铃薯贮藏窖建设,选择吴忠市利通区、永宁县、平罗县等3个蔬菜主产区进行果蔬贮藏库建设,选择枸杞主产地中宁县进行果蔬烘干建设。项目建设实施县因地制宜,既保证集中推进,连片建设,又根据实际有零有整,有点有面,确保了项目建设的示范性、规范性和灵活性。

3.宣传动员

2014年6月在中宁县召开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座谈会,听取了8个项目实施县、区具体实施方案以及前期工作准备情况,同时,组织各项目实施县、区负责人在中宁县宁安镇,实地观摩中宁县枸杞烘干设施的情况,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安排部署了全年工作。各实施县通过集市、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编印了项目宣传材料,组织相关人员在乡镇人员密集的集市宣传,深入乡镇村组动员宣传、调查摸底,掌握了农民建窖需求的第一手资料。各地以精简、压缩、口语化的方式,组织编写了通俗易懂的教材和授课PPT,绘制了项目本地化实施图纸,联合工程质量监理部门,对实施行农民进培训,使每个农户都能够轻松、清楚、熟练的掌握操作规程,为项目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强化培训

宁夏自治区农牧厅聘请了农业部专家、宁夏大学陈彦云教授对2014年各项目实施县、区乡企中心主任进行技术要点培训;各项目实施县、区还分别举办一期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培训班;各实施县结合“阳光工程”将技术传授给参加培训的农民工;有的县还成立了技术服务小组,以乡为单位,以主要建设项目的相关政策及技术规程等为主要培训内容,采取现场指导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技术培训,使申请对象对建设的要求和技术要领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确保了建设标准不降低、规格不走样。

5.严把质量关

为确保建设质量和标准,宁夏自治区农牧厅组织专家组成检查组,以实地查看、召开现场会及座谈会的形式对项目实施县开展了2次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相互学习、相互督查,发现问题随时随地解决,提高了建设速度,保证了建设质量。盐池、利通、中宁等县还指定专人实行责任到人负责制,每一个点从开始建设即进行全程跟踪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杜绝返工和降低标准现象的发生。利通区采取先示范后推广的方法,提高老百姓的积极性,鉴于部分老百姓想改造自家旧房为贮藏库,利通区提前一步将新建的与改造的库成本进行了比较,认为新建库成本低,推荐建设新贮藏库,降低了建设成本;盐池县申请建设的农户太多,采取了村民认可的抓阉方法,避免了由此而产生的矛盾;平罗县、永宁县在实施中注意向果蔬主产区集中。

6.认真验收

宁夏自治区农牧厅下发项目验收通知,重点从程序、质量标准上提出要求。各项目实施县成立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验收领导小组,由农牧局牵头,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参加,严格按照《2014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进行初验,弥补不足,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形成书面验收报告。农牧厅农产品加工局进行终验,将终验结果及时报送财政部门,为项目实施户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二、取得的成效

1.经济效益

2014年,通过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的实施,给宁夏相关市县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效益。以宁夏吴忠市为例,盐池县2013年全县马铃薯种植面积达45万亩,总产量48万吨,初加工项目实施以来,全县马铃薯贮存量可达10万吨,按照当地市场收购价格计算,每贮藏1公斤可增加效益0.5元,每年贮藏收入达500万元,并带动当地及周边老百姓1500户种植马铃薯,年增加收入1500多万元。利通区新建农产品保鲜冷藏库31座,果蔬储藏量2600多吨。根据调查统计,利通区2014年保鲜库利用率为40%左右(640吨),主要以储藏苹果为主。以9月底苹果批发价计算(平均价格为3.2元/公斤),640吨苹果价值为204万元。苹果储藏保鲜2~3个月后,预计元旦期间批发价格为6.4元/公斤,640吨苹果价值为409万元,除掉储藏成本50万元左右,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增收200万元左右。2014年,通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中宁县新建枸杞烘干房134座,并已全部投入使用。新建设的枸杞烘干房全年鲜枸杞烘干达8000多吨,烘干的枸杞接近2000吨。根据调查统计,农户经过自由晾晒的混装枸杞7至9月份销售价为21元/斤,而经过烘干房烘干的枸杞销售价达到25元/斤。也就是说同样的枸杞经过烘干的比自由晾晒的枸杞每斤多卖4元,扣除烘干成本1元,农户每斤干枸杞纯获利3元,2014年烘干的枸杞按2000吨计算,农民或专业合作社从中纯获利达1200万元。

2.社会效益

一是直接减少马铃薯瓜果蔬菜的产后损失,促进均衡上市。在建成保鲜库和贮藏窖的情况下,一部分马铃薯、果蔬直接进入市场,另一部分直接存放在保鲜库和贮藏窖中,待市场价格看好的情况下,可再次销售。二是提高马铃薯、果蔬贮藏保鲜质量。保鲜库和贮藏窖的建设为农户提供了良好的贮藏渠道。建成的保鲜库和贮藏窖都具有“运输方便、贮藏量大、集中在主产区、集中销售”等优点,为果蔬主产区的农户提供了方便,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增收。三是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发展。通过建设保鲜库和贮藏窖可以延长果蔬的保鲜时间,提高果蔬销售价格,减少贮藏的劳动强度,增强了农民种植果蔬的积极性,促进了苹果和瓜菜产业的发展,同时增强了苹果瓜菜深加工转化能力,促进了农民增收。

三、经验体会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是保障

2014年是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第三年,宁夏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农牧厅、财政厅及时下以了关于印发《2014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及时成立了由农牧厅分管厅长为组长、农牧厅农产品加工局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将办公室设在农牧厅农产品加工局,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及日常管理工作。各项目实施县市也成立了政府分管领导和县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规范流程、公开信息,是做好惠民工作的必备条件

惠民补助项目实施工程,程序全部网上运行,群众通过网络直接上网查询,一切都在阳光下运行,使我们的服务化成了一个个具体行为。各级领导也可以随时上网了解情况,掌握进度。

3.理清程序,把握重点环节是关键

做好农产品初加工补助项目要协调好四个关系:一是要解决好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坚持政府扶持,农民为主建设;坚持科学规划,向主产区集中;坚持连片建设,整体推进;坚持建管用并举,确保发挥实效的原则必须坚持,但技术图纸应因地制宜进行本地化设计。二是明确行政管理和技术负责的关系。行政部门把握政策、把握原则,技术部门把握本地化设计和各项技术要求和标准。区级农业部门要确定省级技术依托单位,承担技术方案本地化设计、工程建设指导、技术咨询和县级人员培训等工作。三是明确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关系。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农产品初加工补助项目的实施、管理和验收,是做好该项工作的保证。从项目申请表的审核到验收工作,以及两次公示,都需要部门间的共同参与和审核。四是明确区上和市县的关系。区级部门负责编制本省区补助项目的实施方案,并报农业部和财政部备案。负责对县级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验收和资金兑付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和奖罚。县级部门具体负责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公示、实施、验收和资金兑付及自查自验工作。

要把握好五个环节:一是实施内容。各项目实施县、区严格按照《方案》建设,不能随意更改。二是技术内容的变更。部里的技术图纸是面向全国的,各地情况差异很大,如果有大的变更需各地聘请的技术专家同意。三是严格按照六项程序进行,不得变更或减少。四是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各实施县、区要指定专人及时将所有经过审批同意的申请者信息、申请和批准建设的设施信息,以及设施建设完成并经过验收的信息录入到补助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便于实时统计、汇总和查验。这些信息非常重要,是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了解、掌握项目实施情况的主要渠道之一。五是严格做好资金兑付。经过严格验收后,按要求兑付资金。

3.因地制宜,进行本地化设计是做好工作的难点

初加工补助项目一定要听“民声”,会“民意”。2014年在项目实施中,利通区、中宁县根据当地农户及多年在基层工作的技术人员的建议及意见对果蔬储藏窖的建设、热风烘房的建设提出了本地化设计,使项目的设施真正惠泽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