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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社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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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社问题及对策

农业合作社问题及对策范文第1篇

关键词:厦门市;农村;农业专业合作社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0833175

为推动新农村经济的良性稳步发展,国家于2006年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推进农村、农业改革做出积极贡献。但笔者在走访调研厦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中发现,专业合作社固然取得迅速发展的喜人景象,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1 厦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厦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迅速的发展,已逐步成为厦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都起到不容忽视的积极作用[1]。观察现阶段厦门市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可将其特征概括为以下三点:

1.1 服务内容宽

在积极探索“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技术+农户”等运行模式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专业合作社依托科技、农技部门、龙头企业技术优势和信息渠道,从单一的生产资料购买向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基地认证、品牌包装等方向拓展。

1.2 行业分布多样化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覆盖农、林、渔等领域,“专业特色明显”是合作社建设的亮点之一。

1.3 带动农户多

至2014年6月,厦门注册登记的农业专业合作社法人达到1567家,带动农户35万户,占全市农户数的30%。

2 厦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规模小,带动效应差

厦门地区接近半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额在50万元以下,规模小、投资少,对周边农户增收缺乏足够的示范带动作用。

2.2 品牌效应不强,产品附加值低

品牌效应弱、产品附加值低是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短板,经营范围仍主要集中在传统的种植业、畜牧业和海产业上,合作社提供的初级农产品很难形成品牌辐射效应。

2.3 资金筹措困难

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农产品生产缺少稳定可靠的利润来源,产业风险大,金融机构不愿也不敢贷款。

2.4 人才匮乏,缺少持久发展动力

缺少有科学文化知识、技能和致富能力的专业人才的带领,是合作社发展壮大面临的主要难题。

3 发展厦门市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对策思考

3.1 探索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要着力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小、散、弱”的问题,使入社农户从“抱小团”变为“抱大团”。联合社要着力提高服务能力,为成员社及广大农户提供政策、技术、营销、融资、农资供应、品牌建设等全方位服务,促进农民增收;要规划成员社管理,奠定联合合作、抱团发展的良好态势;成为政府与农户间的沟通“桥梁”,使支农惠农政策得到更多更好的响应。

3.2 抓住特色产业,推进品牌经营

要立足厦门“四青”作物、果蔬、花卉苗木和海产品等特色产品,深度开发合作社“名、特、优、新”品牌,比如五珍枸杞叶、炉黄金莺歌红薯、培阳皱纹盘鲍等,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以增强合作社的竞争能力。

3.3 加大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

农民合作社亟需政府多方面的政策支持,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解决资金问题和优惠政策。继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支持合作社开展信息、技术引进、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等服务,给予必要的财政补助。落实税收、用地等方面惠农政策,开辟“绿色通道”,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适当减免合作社应纳税额,优先批复土地流转申请等[2]。加强金融支持。指导金融机构尽快出台专项信贷政策,政府可以为经营规模大、品牌效益高、带动能力强、规范管理好的合作社提供担保,优先解决这些合作社的贷款,并给予利率、额度等优惠。

3.4 培育人才,增强合作社发展后劲

农业主管部门要牵头制定合作社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以远程教育网络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要载体,选拔培训一批合作社的带头人、技术骨干、种养大户和管理经验、致富带头作用强的基层村干,通过薪酬福利、职称评定等政策优待吸引大中专毕业生、优秀农技人才加入合作社工作,以促进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和劳动技能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薛维肖.嘉兴农业合作社运行模式的分析与思考[J].东方企业文化,2015(2).

农业合作社问题及对策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功能;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02

一、前言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新型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对于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维持农村社会的健康和稳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现阶段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多种问题,总结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和问题,才能做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促进农村经济的更好更快发展。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作用

1.自我服务功能

(1)提高农民的市场竞争力

与农民个体经济生产模式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明显的优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实现了规模化经营模式,在组织内部间使生产、销售、物流等环节实现良好的分工合作[1],这种一体化的、规模化的操作模式,能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提高农民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2)增加农民的收入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实现了规模化经营,并成为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以往农民购买生产资料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也不用担心销售产品的问题。随着产业链的不断延伸,以往只生产和销售农产品原料的产销模式得到根本改变,产业链扩展到对原材料进行加工制作,不但使原材料得到翻几倍的价值,获得了在加工和流通领域部分利润,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经济收,优化了农业产业内部结构,而且也提高了农民的就业率。

(3)促进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在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之前,由于农民的整体素质不高,在生产和销售等方面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自发性,导致农民经济收入和农业产业的起伏波动性较大,不利于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很好地避免了农民间的无序和盲目竞争,实现了优势互补,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2.社会管理功能

(1)政府管理的桥梁纽带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改变了地方政府对农村的管理方式:由以往的直接管理过渡到间接管理,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体现[2]。可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成为政府管理农村的最适宜的桥梁纽带,主要表现为政府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实现了对农民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具体体现在政府直接参与建立和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实现农民增收为共同目标,带领农民走上致富的道路。

(2)农民社会管理中的重要载体

现阶段,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健全,很多农民的生产生活得不到有效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大大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产业链的发展,也吸纳了众多农村闲置的劳动力,提高了就业率,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直接关系农民的利益,这使得农民行使自身权益的意愿增高,主人翁意识更加强烈,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使其真正成为农民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和成熟,并逐渐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使其在农村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但任何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都会经历诸多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不例外。主要表现在:

1.缺乏资金保障

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资金保障是主要问题之一。因为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大多来源于社员以及本社的资金积累。而这两个主要的资金来源数额有限,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为服务型的组织,且很多组织的发展起步较晚,时间较短,资金的积累相对有限,资金来源渠道少,加上政府的扶持资金少或缺乏,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艰难。

2.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现阶段,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缺乏政府在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的扶持。表现为信贷、税收、水电使用、土地使用等方面,缺乏政策扶持或政策扶持的力度不够,从而严重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我国虽然早已颁布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政策及法规,但相关部门制定的配套措施相对滞后,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真正享受到政府政策的扶持,因此十分不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3]。

3.存在信任缺失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多种问题,很多都是由于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信任缺失造成。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长期的小农经济模式,使农民形成了较为浓厚的小农经济意识。导致农民对于集体经济缺乏必要的信任感,自私自利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运营效率降低。

4.缺乏专业人才

现阶段农村的教育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农民的素质水平普遍偏低,再加上城乡在生活环境、生活水平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很多农业类高校培养出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不愿回到农村工作。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短缺、且大多是服务型的组织,盈利空间有限,难以用高薪吸引人才。以上诸多原因,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专业人才。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策

1.拓宽筹集资金的渠道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发展首先要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国家应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投入,并增大信贷资金的投放力度,采取直接补贴、降息、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应注重自身的努力,吸引更多农民成为社员,以此扩大资金的来源和数量。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应注重与其他组织或企业的合作,积极参与有实力的企业产业链,通过多渠道拓宽资金。

2.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

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尚未成熟,资金获取渠道少、在市场上的抗风险能力较弱,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的情况。因此,政府增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很大辅助作用。可以采取加大资金的投入、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行业补贴、生产资料的低价优惠措施,此外,还可从土地使用以及行业准入条件方面提供政策支持等,以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和良好的环境。

3.注重提升基层乡镇干部的思想认识

在我国与农民直接打交道的是基层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提升基层乡镇、村干部的思想认识有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和发展,并解决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任缺失等问题。提升乡镇、村干部的思想认识可以通过座谈会、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相关知识点的培训,大力宣传、典型示范,使干部群众提高认识,摆脱传统的管理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4.建立吸引专业人才的机制

要吸引专业人才,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第一,提供农业试验基地,以此吸引农业专家的到来;第二,合作社内的技术人员应善于从农业专家、教授那里获取专业的技术指导。第三,与农业类高校合作,为高校学生提供实习基地,利用高校人才资源解决农业生产问题。

5.注重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

注重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包括思想意识、市场营销、管理、农业生产技术等方面进行教育培训,可以促使农民从传统的小农经济思想中挣脱出来,从根本上增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心,增强合作社在市场中的竞争力,逐步夯实合作社发展潜力。

五、小结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可实现规模化经营,大大提升农民在市场经济的竞争力,并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农村的就业率提高,从而有助于实现政府对农民社会的有效管理及服务。只有不断总结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出现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实施解决措施,才能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真正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吴明霞.新农村建设的新动力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探讨[J].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1(06):78.

农业合作社问题及对策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存在的问题;发展对策;江苏邳州

中图分类号 F325.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5)08-0315-01

邳州市是传统的农业大县,全市耕地面积12.2万hm2,农业人口120万人,是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是全国粮食生产百强县之一。当地农业生产仍然以家庭承包经营形式为主,不适应目前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农村经济不断改革,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它是建立在农村家庭经营基础上,以农民为主体,自愿联合,民主管理,为共同利益发展而成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其发展比较迅速,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自2006年起,国家先后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减免政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

邳州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近2年迅速增加,队伍不断壮大,部分合作社已经带动农户进入市场,带动农民发家致富,也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稳健发展,解决了农村经济家庭发展障碍,带动了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推动了农村生产力发展。关注农民合作社的运营,已成为关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比较快,带动农村经济实现较快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增添动力,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何加快农民合作社组织健康发展是当前的主要任务。

1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1.1 管理人员文化水平低,综合素质不高

农民专业合作社高层管理人员及主要领导者的文化程度多为初中水平,虽然他们对合作社事业比较热心,但其文化素质严重制约了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管理知识。如对生产工具和办公设备的添加和更新、利用率提高、生产成本降低、生产质量进一步提高、生产方案制定、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配置等不了解。二是市场经营意识差,比如合作社生产的产品没有统一的包装和自主的品牌,仅仅处于出售原材料的阶段,没有走出个体农户经营的框架,还是处在原始的组织层面。只有掌握市场规律,合作社才有发展方向。三是合作社管理松散。合作社管理人员对合作社管理不够认真,把合作社视为可有可无的组织。合作社运行散慢,效率不高,甚至部分合作社都没有运行或处在搁置状态[1]。

1.2 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不健全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多、种类全,涉及面广,包过种植、养殖、农机、植保、农村能源、林业、水利等多个行业。一些合作社目前形同虚设,没有运作,仅仅是个名称,没有合作社的章程、制度等,没有起到合作社应有的作用。个别合作社虽然在运行,有一定的实力,经常组织活动,能正常开展工作,但也存在内部机构不合理、决策不民主等问题。最影响合作社的问题是利益关系不顺,合作社是否能给社员带来增值利润,这是合作社存在的核心价值。还有些合作社服务形式比较单一,仅仅是在产前、产中、产后进行服务,没有进行进一步提升合作社的服务质量和产品增值利润,没有真正形成产供销一条龙服务。

1.3 合作社技术人员缺乏,技术落后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真正的技术人员,具有一定学历、正规院校毕业的技术人员几乎没有。现任技术员均为“土专家”“土技术员”,都是土生土长的当地农民,全靠自身的实践经验,没有理论技术支持,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就不知如何处理,手忙脚乱,无法解决问题。信息服务落后,合作社的技术人员大多数知识陈旧、年龄偏大,生产仅凭经验,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及新装备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接受能力较弱,对先进的设备了解不够,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1.4 合作社资金缺乏,基础设施简陋

多数合作社经费来源是靠有限的会费,并且收缴困难,常常缺少资金,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合作社工作的有效开展和主要功能的发挥。不少合作社因经费短缺,无法开展工作,不能发挥作用;基础设施还处在20世纪90年代的水平,多数是简单的办公桌椅,现代化设施极少,硬件设施更加匮乏;还有的合作社连基本的现代办公设施都没有,更不用说大型冷库、冷藏车、检测设备等,无法对产品进行推销和价值提升[2]。

2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策

2.1 提升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一是采用“专家授课、集中培训”模式,聘请高等院校的教授或同行同类型的专家定期授课,组织合作社的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学习,尽可能更多更好地掌握合作社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掌握先进的管理经验,开阔视野,提高管理水平。二是采用“参观”学习模式,组织管理层到先进的合作社进行学习参观,学习先进的合作社管理模式和运作方法,吸取成功经验,提升合作社的管理水平。三是采取“考试与考核”的模式,能者上庸者下,提高管理者的积极性,让管理者有危机感,强化管理人员的准入门槛。

2.2 合理运行机制,完善服务内容

合作社要想稳步、健康地向前发展,内部运行机制既要有原则性也要具体。各种规则章程要完善,重大事项要做到民主化,充分发挥民主协商、投票表决的作用。在经营上,要实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制度。在利益分配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风险和利益上为合作社社员提供信息、技术、物资、机械等服务,形成产、供、销一体化运作机制,使合作社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

2.3 加快知识更新,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含量

在合作社的能力范围内,尽快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引进专业人才。可以直接从专业院校引进专业人才,提升合作社的技术水平。二是聘请专家顾问。专家顾问一般专业技术水平较高,聘请其定期来合作社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能达到迅速提高合作社及合作社社员技术水平的目的。三是“送出去”。选择比较年青的合作社技术人员送到相应的专业院校或先进的合作社组织进行培训学习,做到定期“充电”,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合作社。四是结合科技培训,增强社员对先进技术掌握及使用的能力。目前,各级农业部门举办多种公益型科技培训班,合作社要积极联系相关部门,争取培训指标,配合农业部门组织好技术人员的科技培训,提高合作社整体技术水平[3]。

2.4 打造自己的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

合作社不仅要有好的产品,还要有质量、有品牌,这样在市场中才能具有竞争力。合作社产品要有产品产地认证和无公害认证,有了这2个认证,说明合作社的产品具备了产品“身份证”,才能让消费者放心购买。好的质量是一方面,自主的品牌也很关键,合作社只有积极打造自主的品牌,打响自主的品牌,走品牌之路,实施名牌策略,扩大自己的产品知名度,才会有市场竞争力,合作社才会有发展前途[3]。

2.5 走联合社之路,增强合作社实力

单一合作社的力量有些单薄,发展空间受到各方面因素的限制,想发展到更高的层次有很多困难,要想突破此瓶颈,只有走发展联合社的道路。把一个个单一的合作社联合成一个整体,形成联合社,聚集各家所长,补己之短,这样就解决了单个合作社不能解决的问题,比如资金、现代化办公设施、大型冷库、检测设备等单个合作社所不能解决的问题。走联合社之路是以后合作社发展的方向,也是农村向前发展的途径之一[4]。

4 参考文献

[1]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功之路――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百强服务组织运作模式和经验[M].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13.

[2] 王建新.要重视和扶持新型农机经营主体的发展[J].农机科技推广,2012(12):24-25.

农业合作社问题及对策范文第4篇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文登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02家,业务范围涵盖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中药材、农机服务等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升农业产业化、标准化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影响合作社发展。

虽然农民入社积极性普遍较高,但由于受传统小农经济和家庭承包责任制影响,农民群众已经习惯了分散自主经营,仍有不少农民担心加入合作社后,在生产经营上会受到过多的限制和管束。已经入社的农民,期望值过高,短期行为偏重,往往是有利则合、无利则散,能共享收益不能共担风险。并且,有些人办合作社主要是为了规避税费,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得到项目资金支持,空有合作社之名,不谋合作社发展之实。

(二)合作社规模小,带动力弱。

一是全市202家合作社吸收的成员数量少,多的只有310个成员,成员少的不足10人,这种规模的合作社比例占到70%。按农业部有关规定,较小的规模不仅很难得到上级的奖励扶持,而且直接影响了服务功能和带动作用的发挥。二是合作社经营服务大多数只停留在蔬菜、苹果种植、畜禽饲养和信息服务、技术咨询及初级产品包装、销售的层面上,而没有真正能进行深加工、精加工等能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合作组织,社员持续增收的能力不强。三是产品注册商标少,品牌意识不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仅有注册商标4个,另有12个已提出申请;通过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认证的合作社不足10家,市场知名度为高,品牌获利能力不强。

(三)内部管理不规范。

一是相当部分合作组织机构不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的组织还没有建立,有的即使建立了组织也没有发挥作用。二是运作和管理随意性较大,少数人操作,科学性和民主性不够。三是有关制度和财务不健全,约束力不强,财务不公开、不民主。大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二次分配机制”,与社员的利益联结方式是买断式或定单式的,社员未看到合作社直接带来的实惠,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活力和动力。四是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很多合作社的章程中都未考虑到风险控制这方面,一旦当他们需要引进一些高风险的项目时,那么在成本和收益的分摊上就会遇到困难。

(四)资金缺乏影响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非营利性经济组织,其赢余除了提取少量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外,其余大部分都要返还给社员,自我积累能力很弱,资金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目前,全市20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5万元以下的占到了三分之一。专业合作社统一采购农资需要资金,农产品认证需要资金,邀请专家讲课需要资金,特别是在农产品收购季节,更需要大量的周转资金。但由于合作社没有足够可供抵押的资金,很难得到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不少合作社只能以个人的名义办理小额贷款,还要给担保人一定的好处费,无疑增加了合作社的经营成本和风险。

二、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合作社的和服务。

由于群众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还存在很多偏差,甚至存在着认识的误区,这些认识的不足严重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因此,要加强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通过学习宣传,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对新型合作的理念和依法办社的意识,促进合作社的有序健康发展。建议由市政府牵头成立农民合作社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从农业、工商、科协等相关部门抽调专职人员,专门负责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指导和管理服务工作。从合作社领取营业执照开始时即对合作社的运行进行指导、督导,并经常加强与合作社的沟通,除组织参与授课培训外,对合作社的规章制度、财务制度、税收知识、质量安全、项目扶持、发展规划等内容聘请专家进行专业培训,真正为合作社的发展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活力。

(二)提高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

为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今年以来,从中央到省、威海市,各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明显加大,对服务功能强、带动作用大的合作社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并择优培育扶持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使之成为各产业领域的示范社,这些措施的相继出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建议由农业和财政部门牵头,围绕我市特色优势产业,从现有合作社中筛选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功能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进行重点培植,使之成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并从政策、资金、技术、人才、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其他合作社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推动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三)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建议重点抓好“三化”建设。(1)生产标准化。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供应,加强生产信息监管,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增强技术支撑力。(2)经营品牌化。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证”认证,积极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搞好优势农产品商标注册,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建议农业、财贸等部门以此为突破口,帮助合作社广泛联系省内外各大连锁超市,开展“农超对接”,发展配送业务,不断开拓新的市场。(3)管理专业化。建议由农业部门牵头,以各涉农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组建合作社指导员队伍,全面负责同类别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同时,依托农村远程教育网和市农广校、职教中心,定期举办合作社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和骨干社员培训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

农业合作社问题及对策范文第5篇

一、霍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1.发展较快

截止2011年底,霍邱县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16个,已获省级示范合作社5个,市级示范合作社14个,入社成员 4.6万人,带动了近20万户农户。户均增收近3000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兴起,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升了农产品品质,带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对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形式多样

全县41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从结构上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涵盖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科技服务等多个领域,涉及多个服务方面。主要有7种类型:全程服务型、技术服务型、劳动协作型、市场带动型、实体经营型 、“专业合作社+企业+农户”型、“专业合作社+专业型、协会+基地+农户”型。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律、政策贯彻落实不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管理、有序发展牵涉多个部门,在政策宣传贯彻上需要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但现实是农业、供销、工商、财政等部门各管各的,多头管理反而无人管,缺乏有效协调和联合监督机制,基础性的法律、政策宣传工作出现盲点,针对性、系统性培训缺位。

2.环境、要素优化整合不佳

相关部门、乡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不足,引导、扶持、鼓励措施不多;有的干部群众对合作社的服务意识不强,可有可无,听之任之;多数农民观念陈旧、小农意识强、总怕自己的利益受损,对如何办好合作社的经验不足,缺乏参与和经营意识,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新和发展。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民自发组成,组织内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合作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和接受新事物能力相对较弱,在新技术应用、市场营销、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方面,亦存在较大不足;合作社大多由于缺少有效资产抵押,自身的资金积累能力非常有限,而且产业季节性强,风险性大,难以争取金融部门大额信贷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仓库、加工、交易等用地政策不明朗,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的农用土地流转机制也尚未建立,影响了合作社对基地的长远投入;合作社基本生产要素保障不规范,加工用电纳入一般加工企业来管理,比农民个人用电价格还高。

3.管理、经营规范运作不够

一是重建立,轻管理。有的合作社创办人办社定位不明确,成立合作社只是为了得到政府扶持资金或者只是为了免税优惠。创办轰轰烈烈,运作不求规范,管理不想办法。虽然拟定了章程,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但形同虚设,日常运作包括重大事项决策往往由个别人说了算,会务不公开;在财务管理上,没有做到单独建帐,把合作社当作“个体户”来管理。 二是重利润,轻服务。有的合作社的大股东只顾自己赚钱,没有考虑社员利益,合作社中实行二次利益分配还很少,大部分没有实行按股分利、风险共担、利益同享。在会员管理上,缺乏基本的加入和退出手续,对社员没有提供基本服务;资金整合上,热衷于向政府伸手,拿到项目后也不很好实施,扩大再生产积极性不高,只想着怎么把眼前的项目资金转化成自己的利润,而不是用于合作社发展壮大,服务全体社员。

4.辐射、带动拓展后劲不强

目前,全县416家合作社中,经营粮油、畜牧业、渔业等占70%。但涉及其他方面的很少。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规模过小,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不到三分之一,没有较强的加工增值能力,也没有形成规模经济优势。在技术引进、设备改造、农产品质量检测与标准化、企业管理、市场开拓、信息收集和经营网点分布等方面都与专业化公司有较大的差距,市场竞争力较弱,这就加大了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难度。合作社中社员多于10人的不到二分之一,出资额最少的只有3万元,由于辐射带动能力较弱,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够强,很难与农民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

三、促进霍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霍邱县农民合作社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如何推动合作社发展再上新台阶,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为进一步引导、扶持、规范农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建议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依法建管,夯实基础

依法办社、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是合作社发展的基础。要依法建立。专业合作社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建立,必须符合设立和登记的五项条件。相关部门务必严格把关、完备手续、规范程序。要依法监管。农业部门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直接点到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规范管理、指导监督的职责,依法监管合作社的建立、运作和发展;财政部门要加强合作社扶持资金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要把好注册关,并对目前已注册设立的合作社进行梳理,对组织机构不建全、运行不规范的要依法处理,对不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条件的要依法撤销,杜绝骗税骗扶持资金的行为发生。要依法分配。专业合作社作为一个群众性经济组织,财务分配制度是它的灵魂。所有合作社都应当依法实行“二次分配”,实现利益共享,搞好盈余分配,不断增强合作社内在动力,提高合作社的活力和凝聚力。

2.完善政策,加大扶持

要加大财政资金扶持。政府应对合作社增强农业生产能力、兴办服务设施的项目给予支持,以增强合作社市场竞争能力和对社员服务的能力。要加强信贷方面的支持。金融部门应对制度健全、经营业绩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一定的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帮助解决合作社资金不足的困境。要实行政策优惠。对合作社在税费征收、土地使用、用电、运输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

3.整合要素,加强服务

要树立服务合作社就是服务农民,支持合作社就是支持农民的观念。要建立专业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工作,明确职能部门的分工。乡镇要切实发挥农经部门对合作社的规范管理和服务功能,并纳入乡镇考核;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三支队伍培训:培训管理人员和业务干部队伍。培训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进行市场营销、经济管理及法律道德方面的培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培养造就一批骨干队伍,发挥能人的聪明才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培训社员队伍。加强对广大社员的合作经济基本知识的普及推广,培养和增强参与、合作意识。

4.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要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力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要规,范内部管理制度。要健全利益分配制度,建立抗风险机制。专业合作社在产、购、运、销和加工经营中应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储备基金,或开展参加农业保险等,用来弥补在生产、加工和经营中的亏损,以保护专业合作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建立和健全社会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监督合作社是否依法经营,同时要对其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奖大扶小,增强实力

要培育典型。对管理规范、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合作社实行重奖。要挖掘潜力。对规模小、有发展前景的合作社要加强培育和扶持,使专业合作社真正成为农民走向市场的桥梁,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要扩大规模。要引导和促进同类合作社自愿合并或组建合作社,搞联合社,增强互助和自律,还可以组建合作社协会等,以扩大单体规模,增强带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