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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交通安全宣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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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交通安全宣传总结

乡镇交通安全宣传总结范文第1篇

工作管理职责

1、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乡镇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副职是直接责任人,乡镇综合治理办公室、派出所、农机站、村(社区)委会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

2、加强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本辖区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抓好辖区内村民、学生、职工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宣传教育方案计划,每季度初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分析、宣传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工作,切实担负起辖区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

3、建立乡镇、村交通安全管理网络,成立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乡镇政府文件形式明确一至两名村委会成员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员,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及信息报送等工作。

4、主动实施并配合公安交警、交通、公路等职能部门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特别是桥梁、涵洞及公路设施构造物的检查及道路的标志、标线等配套设施的完善及道路的日常维护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车辆和驾驶员基础情况的台帐。

5、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定期组织辖区村民、驾驶人、中小学生观看《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专题片和挂图,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提高交通参与者的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

6、每年举办不少于2次乡镇干部和村委主任安全培训班,邀请交警部门上交通安全常识和交通管理业务课,提升管理水平。

7、积极协助、配合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做好辖区路段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涉车涉路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工作及违法行为的纠正和查处,及时提供信息、线索。

8、村委会负责对本村的车辆、摩托车进行登记造册及对村民日常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乡镇交通安全宣传总结范文第2篇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车、路交通基本要素总量的剧增,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交通安全事故,成为“压事故、减伤亡”,实现“零增长”目标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摩托车作为便利快捷的交通工具,给广大企事业单位员工上下班带来了方便,但交通事故的频发,给当事者及其家庭带来了痛苦,部分家庭更是因此陷入困境,也给企事业单位正常生产活动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为有效遏制此类事故的多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我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根据市政府*年4月29日警企共管摩托车交通安全现场会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加强“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过抓好源头、广泛宣传、落实责任,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着力为打造“实力吴兴、开放吴兴、生态吴兴、活力吴兴、平安吴兴”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体目标,通过在全区50人以上的规模企事业单位内部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工作,实现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氛围基本形成;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

(一)乡镇

1.依托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安全生产监管站,负责本地企事业单位开展摩托车源头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2.制定本区域内加强企事业单位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3.召开企业主、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区域内加强企事业单位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4.帮助、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构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在企事业单位内部成立由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为主任的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室,工作室按要求配备专兼职人员。

(二)公安交警部门

1.指导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对本地企事业单位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以中队为单位,组织本辖区内规模企业、事业单位的信息员进行集中分批培训,配合企事业单位对内部员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3.帮助、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制定内部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室职责、信息员工作职责和联系制度、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制度、门卫摩托车安全检查制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等。

4.开展上门服务。车管所会同各工作站进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服务工作,主要开展摩托车上牌、检验、代办保险以及摩托车驾驶培训预约等服务工作。

(三)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安全生产监管站

1.负责对本地规模企业、事业单位的排查登记工作,建立工作台帐,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2.及时向乡镇、公安交警部门汇报本地规模企业、事业单位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3.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配合交警部门帮助、督促各规模企事业单位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制度上墙,及时向企事业单位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督促企事业单位及时更换宣传橱窗、板报的交通安全宣传内容。

4.完成乡镇、公安交警部门布置、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时间安排

1.试点工作阶段。(1)20*年5月15日—30日,由安监局、区交警大队与八里店镇政府协调确定八里店镇久立集团为试点企业单位开展试点工作。

2.全面实施阶段。20*年6月1日—15日,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召开全区各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负责人在久立集团召开现场会议,在全区全面开展警企共建摩托车交通安全工作。

3.总结完善阶段。20*年6月15日—20日,总结提高,完善此项工作的长效运作机制。

五、工作措施

1.排查摸底。由区交警大队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为单位,对本辖区规模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在50人以上或摩托车在10辆以上的)进行全面排查登记。

2.建立工作室。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为单位,指导辖区内各规模企业、事业单位,落实企业法人代表(业主)、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负总责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成立由企事业单位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兼任主任的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室。

3.物建信息员。在本辖区的每家规模企业、事业单位内物色并建立2—5名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员。信息员按企业总人数的1%—2%建立。

4.对信息员进行培训。以农村工作站为单位,上门对本辖区规模企业、事业单位的信息员进行培训。

5.建立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室职责;信息员工作职责和联系制度;门卫摩托车安全检查制度等。

6.设置安全设施。在各辖区内每家规模企业、事业单位增加投入,帮助其规划在自己单位内设置停车场、在交通复杂的大门口安装减速带或信号灯控装置等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

7.设立宣传设施。辖区内每家规模企业、事业单位在自己单位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并持之以恒经常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8.建立基础台帐。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为单位对本辖区内每家规模企业、事业单位的总人数,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室及其人员、信息员、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安全宣传设施,摩托车及其驾驶人,无牌无证、未检验、脱保、报废摩托车等情况建立基础台帐。

9.开展上门服务。交警部门会同各工作站进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服务工作,主要开展摩托车上牌、检验、代办保险以及摩托车驾驶培训预约等服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加强企事业单位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作为建设“和谐吴兴、平安吴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三年“零增长”的重要举措,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该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和顺利进行。

(二)搞好结合,扎实推进。要把此项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和全市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基层基础年建设以及交警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扎实实地推进该项工作。

乡镇交通安全宣传总结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乘车、安全乘船、安全骑车、安全走路”教育为主线,集中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和落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保障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宣传月活动”,主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全县中小学生开展“宣传月活动”覆盖率达到100%;

(二)中小学生参与“宣传月活动”受教育率达到98%以上;

(三)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常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四)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率达到90%以上;

(五)中小学生校园内车辆停放有序;

(六)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特别是死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明显减少,不发生中小学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9月1日至6日),主要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召开全县“宣传月活动”动员会议进行部署;二是举行“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新闻会;三是全县各中小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分别召开“宣传月活动”动员会。

(二)实施阶段(9月7日至9月20日),主要是组织开展十项活动:

1、举办全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漫画竞赛。活动按中学生、小学生两组进行。县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生每人创作一幅交通安全宣传漫画。各教育学区会同*部门组织评选,分别产生中学组、小学组推荐作品各30幅,于9月15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会同县*局组织评选,分别产生中学组、小学组一等奖各10名,二等奖各20名,三等奖各30名,其他推荐作品为优秀奖。县教育部门将获得中学组、小学组全县一等奖和二等奖的作品推荐上报市教育局参加全市、全省评选。

2、*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向小学生发送“小黄帽”,开展交通安全“小黄帽”路队制活动。

3、*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编印《小学生交通安全漫画手册》,下发至各中小学校。

4、*部门负责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动漫光盘发放至各中小学校;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教育动漫光盘,并开展相关交通安全教学活动。

5、*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在各中小学校开展*上交通安全课活动,在“宣传月活动”期间给学生上课要达到2次以上。

6、*部门会同教育、宣传、交通、安监和团县委等部门,指导中小学校结合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发送交通安全宣传品、劝导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等宣传活动。

7、*部门会同教育、宣传、交通、安监、司法、电视台和团县委等部门,结合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少年警校”创建活动,组织“少年警校”进行交通指挥手势会操训练、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等活动。

8、教育部门会同*等部门,指导中小学校设立交通安全宣传窗(栏),定期刊出交通安全法制常识及相关信息。

9、交通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完善中小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口安装缓冲带、安全警告标志,施划学生人行横道等。

10、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金点子”短文评选活动。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生撰写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的“金点子”短文。各教育学区会同*部门组织评选,确定20篇“金点子”推荐短文,于9月15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会同县*局组织评选,产生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其余推荐短文为优秀奖。县教育局要精选获奖中的优秀短文在《今日永嘉》上刊登,同时将获得全县一等奖和二等奖的“金点子”短文上报市教育局参加全市、全省评选。

(三)总结表彰阶段(9月21日至25日)。各乡镇要对本地“宣传月活动”认真进行检查、评比、总结,并将本乡镇“宣传月活动”小结(书面材料)和组织奖推荐名单(每乡镇2至3名)于9月25前上报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获得“宣传月活动”组织奖、漫画竞赛获奖作品、“金点子”获

奖短文,县里适时予以表彰奖励,并将获得“宣传月活动”组织奖人员名单上报市*局参加全市、全省评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随着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车辆和道路交通流量大幅度增长,人车路等矛盾日趋突出,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20*年以来,全县中小学生死亡事故和死伤人数呈上升趋势。20*年,全县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学生8人,受伤1*人。经分析,发生涉及学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地方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够重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校内外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够落实。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事关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为此,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保障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永嘉”的实际行动,切实抓好“宣传月活动”。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这次活动的领导,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郑小小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宣传部胡佐光、县电视台程爱兴、团县委胡铿、县*局郑连松、县教育局陈益杰、县司法局李敏、县交通局邵永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刘伟都、县*局交巡警大队*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信息收集反馈和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交巡警大队,由*局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吕建新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定期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联系协作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使“宣传月活动”既有声势又有实效。

乡镇交通安全宣传总结范文第4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全乡非运输船舶及操作人员全部做到证照齐全;确保全乡非运输船舶生产活动得到全面监管,其非法载客(货)行为得到根本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隐患得以消除。

二、整治内容

落实乡人民政府对非运输船舶的管理责任,建立乡船舶管理站;对符合安全条件的非运输船舶检验发证,标明船舶用途、编号,对非运输船舶操作人员实施培训,核发证件;对非运输船舶及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取缔拆解达不到安全条件且无修理价值的非运输船舶;建立健全非运输船舶安全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货)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2013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1.由乡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采取挂横幅、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让水上交通安全常识家喻户晓。

2.清查摸底。由乡船舶管理站组织对非运输船舶及操作人员进行摸底,并建立台账。

3.建立规章制度。乡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非运输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非运输船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行政村与船主安全责任制、水上交通事故及险情应急救援预案。

(二)集中整治(2013年7月1日至9月10日)

1.对船舶进行检验发证。乡人民政府组织乡船管机构对辖区内非运输船舶进行统一检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船舶核发相关证书,在船舶的明显位置标明用途、编号,勘划船舶载重标识,配备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确定非运输船舶航行水域。

2.加强乡非运输船舶操作人员管理。乡非运输船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乡船管机构培训考试,核发相关证书,并建立档案,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安监局备案。

3.加强乡非运输船舶管理,确保监管不留空白。所有非运输船舶应由乡人民政府登记在册,建立档案,并将台账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安监局备案。非运输船舶的转让、过户、报废,先由所有人提出书面申请,领取船舶转让(过户)、报废登记表,经所在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后,到乡船舶管理站办理相关手续;非运输船舶跨乡镇异动,须先由乡船舶管理站签署意见后,到落户乡镇船舶管理站上户。

4.开展综合整治。乡人民政府要配合交通、海事、安监、公安、渔政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对无证航行的船舶予以扣留、处罚,对无证驾驶操作人员予以拘留,对不符合安全航行条件且无修复价值的船舶予以强制拆解,对非运输船舶非法载客(货)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积极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船主及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总结验收(2013年9月10日至10月21日)

9月10日前,各村、社区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书面总结上报乡船舶管理站;9月15日,乡人民政府将组织船管站、派出所、交管站、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开展预验收检查。

四、整治要求

乡镇交通安全宣传总结范文第5篇

一、整治任务

(一)整治对象。重点整治以下十类非法违法行为:无船名船号、无相关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非法参与运营及未随船携带有效船舶员证书、证件航行的;无证驾驶或不适任驾驶船舶的;渔船、农用船等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的;非法渡运汽车的;客运船舶超载超员航行的;加油船非法违法经营或货运船舶超载航行的;渡口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管理不严格的;非法修造船舶的;港区、航道内从事养殖、种植以及工程船等其他破坏通航环境和秩序的;依法应当审批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等活动未经审批的。

(二)整治内容。一是开展乡镇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所有乡镇渡口必须依法设置,必须设立永久性《渡口守则》牌、安全警示牌及停航封渡水位线,必须明确客船的起止点和中途停靠点。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基础台账,认真落实定渡口位置、定渡船、定航线、定乘客数额、定管理责任的“五定”渡口管理办法。清理整顿渡口审批和渡船、渡工持证情况,取缔非法渡口和无证无照客渡船,严厉打击非法渡运汽车行为。二是开展船舶超载专项整治。港口和码头经营者不得为船舶超载货物,严格执行签证制度,把好监督关。三是开展通航环境专项整治。

(三)整治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乡镇船舶、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积极推广落实乡镇船舶“区管乡包村落实”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乡、村、船主安全责任制,实行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月度例会制度。二是建立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其中年均日渡运量100人次以上或高峰客流量300人次以上的渡口、短途客船集散地,要实行航次签单发航制度。要坚决执行“六不发航”制度:船况不良不发航;证照不齐不发航;乘客超载不发航;停航封渡不发航;气候不良不发航;不穿求生衣或不带浮具不发航。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签单发航制度,聘请合适人员作为签单员。乡级人民政府要保障签单员工资等有关经费,督促签单发航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三是建立渡口视频监控管理系统。按照“电信建设、政府租用、海事使用”的办法建立渡口视频监控系统和渡口渡船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年均日渡运量300人次以上的重要渡口实施实时视频监控。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海事视频监控中心,对重要渡口渡船实施实时监控,维持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6个月,自2011年11月24日至2012年4月30日,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发动阶段(2011年11月24日至30日)。一是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工作。二是按照本方案协调落实相关办事机构和人员。三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开辟专栏,宣传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3月20日)。一是现场排查。对辖区水域中前述十类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为分类整治提供依据。二是边查边改。对乡镇渡口、渡船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限期整改;对非客运载客行为和其它非法违法行为实施规范整治。三是完善和建立相关制度。着重完善我区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和实施乡镇渡口签单发航制度,建立渡口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四是重点打击。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其非法违规行为的、及累次重犯的经营者资格坚决予以取缔;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三)整章建制阶段(2012年3月21日至31日)。认真总结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吸取经验和教训,对实践证明已不适应的管理办法、制度机制、工作方法,予以修改完善。对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经验、好办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复查迎检阶段(2012年4月1日至30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于2012年4月1日前,对照本方案完成自查自纠,并提出复查申请。区人民政府组织对各乡镇水上交通安全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迅速组织整改,直至任务完成,确保按期通过省、市政府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由区委副书记、区长田指挥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区长、任副指挥长,区监察局、区交通运输局、临湘海事处、陆城地方海事局、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畜牧水产局、区工商分局、区政府督查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按照职责要求,区直相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全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组织实施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建立和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临湘海事处:负责辖区内的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配合政府搞好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陆城地方海事局:负责内河交通、船舶安全检查,履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切实把好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督关。

公安分局:负责水上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水上黑恶势力。

区安监局: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资金。

区畜牧水产局:负责抓好渔船的监管。

区工商分局:负责核准水上交通运输的营业执照,查处无证经营、假证经营和过期经营等非法行为。

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等相关单位依据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四、总结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