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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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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自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工程以来,以“重塑合作社形象,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按照“先排查后清理再提升”的提升思路,下好推进清理整顿、规范运行管理、加强基础支撑、强化政策衔接“四步棋”,有序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全面实现农民合作从数量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一、推进调查摸底,重塑农民合作社形象

全面开展农民合作社调查摸底和分类梳理工作。逐村逐合作社对全区依法登记在册的合作社开展了摸排梳理,按照运营规范、运营一般、未运营三个层次分类建立工作台账,为后期清理整改做好了准备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农民合作社,进行普法宣传,引导农民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决议解散,并自主或协助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申请注销程序。截止目前,全区登记注册合作社920家。其中:运营规范的270家、较规范的369家,规范率69.45%;运营一般147家占15.9%;累计注销59家。

二、规范运行管理,夯实农民合作社基础

分批开展农民合作社法律及示范章程等宣传培训,营造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良好认知氛围。一是开展宣传培训,提升技能。从组织建设、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对我区88名合作社辅导员和391名合作社理事长进行政策法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共5期。同时,利用乡村集市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引导规范运行。二是健全制度,规范创建。参考区级示范合作社考核办法及评选标准,从社员人数、出资额度、产业基础、组织机构、产权关系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准入资格细则,引导注册一批有实体、有合作、有效益、有潜力的符合建设发展原则和产业发展实际的合作社,注册时需乡镇出具实体规模相关证明材料,从源头上保证合作社发展质量。三是示范认定,加强监测。大力开展国家、省、市、区四级联创活动,充分发挥各级示范社的“典型示范、样板引路”引领作用,带动了全区合作社规范化提升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我区已评定国家级示范社5家、省级22家、市级71家、区级55家。按照“动态管理、能进能退、把关从严”的原则,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对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丧失示范作用的,摘牌取消示范社称号。

三、加强基础支撑,激发合作社发展活力

农民合作社发展离不开政策引导激励,实践证明,通过政策扶持杠杆撬动,能有效吸引社会资本、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合作社建设,进一步激发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活力。一是加快土地流转。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改革,探索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健全土地规范有序流转机制,引导土地要素向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截止2019年底,我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17.36万亩,流转率18.5%,流转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土地面积达到3.26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8.8%,农村土地的有序流转,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强化产业支撑。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引领作用,突出服务带动能力,通过农民合作社优化种植基础,拉长特色产业链条。截止2019年底,崆峒区肉牛存栏量19.2万头,人均牧业纯收入达到了2850元以上,占到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28%以上,建成规模养殖场(小区)163家,创建省部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9家、市级示范场27家。坚持“适宜区域全覆盖”果业发展战略,创新建设管理经营模式,积极推进果产业转型升级,截止2019年底,崆峒区果树经济林累计达到11.7万亩,挂果园面积3万亩,果品产量6万吨(苹果9万亩,产量5.9万吨),花椒、核桃、葡萄等经济林产量0.01万吨;围绕泾河川设施蔬菜整川推进工程,坚持露地与设施并举、春种与复种结合,推动全区蔬菜产业向集约化、产业化、园区化、规模化发展。截止2019年底,崆峒区蔬菜播种面积达到7.2万亩,总产量达到11.71万吨,总产值达到3.5亿元。三是加强品牌提升。随着品牌意识日渐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有了明显提升。农超农企对接规模逐步增大,产品优势成效明显。从事肉牛生产的专业合作社通过授权使用“平凉红牛”商标,与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景兴食品、西开牧业等省内外企业建立了长期供货关系,形成了较为牢固的农户+合作社+公司的生产销售模式。赵堡果菜种植合作社的果菜,花所龙根山药合作社的山药实现了“农超对接”,产品进入了超市。福霖种植合作社在小区、农贸市场设立了直营店,送菜品进小区。涌现出了“赵铺”果菜、“福霖”鲜菜、“花所”山药、“新新农”果品、“陇东本草”中药材、“新李鼎旺”蔬菜等拥有注册商标的品牌,其中赵堡果菜专业合作社的“赵铺”商标被评为“平凉市知名商标”。在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培育和发展绿色食品品牌2个,产品6个,注册商标16件,拥有“玄鹤洞”、“凯沣”2个驰名商标和“陇强牌”“陇原雪牌”“广江牌”“伊通亮”等14个甘肃著名商标。

四、强化政策衔接,提振农民合作社信心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全区农业机械化、都市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按照政府扶持、农民自愿、补贴引导、完善机制的工作方针,充分调动农民、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专业大户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建立起深松整地作业技术应用的长效机制。

二、任务目标

根据深松作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我区小麦、玉米种植的实际情况,年全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6.66万亩,重点在东部10个街镇实施。以春、秋两季为重点,按街镇分区域稳步推进。

三、补贴原则、内容、标准和对象

补贴原则:先干后补,定额补贴,公开透明。

补贴内容和标准:对土地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达到能够实施播种作业标准的,每亩补贴30元。(深松整地作业收费价格原则上每亩不高于60元)

补贴对象:项目区内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

四、深松整地作业技术规范

深松和整地作业技术操作要严格按照区农机局制定的《区农机深松作业技术规范》执行。

五、实施办法和补贴支付方式

实施办法:

由区农机局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把实施面积任务分解到各街镇,再由各街镇分解到各有关村,由村委会和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农机大户签定作业合同,统一进行深松作业。

补贴支付方式:

(1)作业确认。项目区深松作业结束后,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农机大户与农户签订《作业验收单》,村委会组织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章。由各街镇汇总并报区农机局进行确认。

(2)公开公示。区农机局、区财政局对深松作业进行全面核实验收,汇总上报省市农机、财政部门,经省农机、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并组织抽验后,将验收确认的作业面积逐级反馈到村、镇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作业面积、服务户数、作业价格、完成时间等。

(3)兑付补贴。公示无异后,省农机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下达完成的深松作业面积和补贴资金数额。区财政局根据区农机局验收、审核公示后确认的农机合作社或农机大户的作业面积,按实际完成面积将补贴资金拨至街镇财政。街镇财政将补贴资金兑现给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农机大户。

六、春、秋两季作业实施进度

年3月,编制并下达项目计划任务。

年4月一5月,各街镇组织项目区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签订春季深松作业合同,组织深松作业。

年9月一12月,签订秋季深松作业合同,组织深松作业,检查验收,兑现补贴资金。全面总结项目实施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农机深松整地补贴是国家又一项新的支农惠农政策。区里成立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街镇的深松整地作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对作业进度、作业质量进行切实有效的督导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完成深松整地作业任务。

(二)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各街镇要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包括实施区域(街镇、村、农户)、承担项目任务的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技术规范、补贴办法、补贴标准、补贴程序、项目目标、预期效益等方面内容。各街镇要协同区农机局认真落实农民购置大型拖拉机和深松机械的补贴政策,保证作业机具的数量;要组织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进行规模化深松生产作业,每个街镇要建立3-5个高标准规模化示范区。实施项目过程中要与保护性耕作项目相结合,机械深松整地与秸秆还田配套实施。

(三)强化指导,保证装备。各街镇要充分调查摸底,将辖区内大马力拖拉机登记造册,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倾斜力度,优先扶持发展大型拖拉机和深松机具,同时积极引进外地机械来当地开展深松整地跨区作业,填补我区深松机和配套大型拖拉机缺口,确保作业任务圆满完成。区农机局要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技术指导组,在作业季节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各街镇也要组织农机、农技人员成立技术服务队,深入田间地头为农户提供优质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按照《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照标准,组建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查、市社实地排查、集中整顿清理等,对领办、组建的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联合社开展全面摸排工作,并未发现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不善的合作社。

一开展的工作

一是明确专人,对依法规范健康发展的专业合作社开展资料收集整理,完善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库;二是建立县供销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对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动态监管;三是结合县供销社《关于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标牌、办公场地设施、产业发展、作用发挥等开展评估并对兑现领办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四是结合供销转型参与农村产业革命的工作要求,建立合作社产品信息库,并开展动态信息管理,切实掌握领办专业合作社的生产动态,为全市产业发展、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二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合作社登记门槛低。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时,不收费、不验资、不年检,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起点普遍较低,发展数量过快,造成合作社内部运行不规范、流于形式的较多。

2.退出机制不健全。合作社准入门槛较低,但是合作社注册登记之后要退出市场的流程却较为复杂,还需登报公告,导致很多合作社宁愿名存实亡的放着,也不愿意主动注销登记。

3.相关管理部门信息不通畅。合作社是一家注册登记、多家服务管理,注册登记部门只管登记、缺乏监督管理措施;税务部门对于合作社的报税情况与指导服务部门没有共享等。

(二)意见建议

1.完善准入制度。建议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提高准入门槛,制定严格的准入审核标准,审核内容包括合作社的实际出资情况、规模及运作情况,防止虚假出资;对合作社软硬件条件进行核实,包括章程、资产、硬件设施及办公场地等。要从源头控制有名无实的合作社进入市场扰乱市场秩序,从源头施策,彻底杜绝合作社“松、散、乱”现象发生。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2014年的目标任务是:全市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70万亩,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到51.9%。建立200亩以上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方900个,建成秸秆机械化还田整体推进示范镇3个。

二、工作路径

(一)科学制定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市农机、农业、财政、水利、环保、发改等部门要抽调技术人员组成秸秆还田技术小组,深入充分调研,征求各方意见,学习先进经验,形成符合特点的秸秆还田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同时按照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全市秸秆还田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原则、建设目标、操作程序、时间安排以及工作职责。各镇(街道)也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详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镇(街道)要围绕各自目标任务,以村或组为单位,尽快落实有作业能力的服务组织和大户认定作业面积和具体田块,筹备必要的机械设备,确保秸秆机械化还田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技术培训。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发放资料等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做到禁烧和还田一起宣传、市镇两级同时宣传、实施过程全程宣传;要印发《禁烧和秸秆还田至农民朋友一封信》、《秸秆还田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秸秆还田操作实施办法》等资料、小册子和彩页,提高农民群众特别是农机手的政策知晓率。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会、技术咨询、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市镇村工作技术人员、实施者以及第三方核查机构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督促农机手严格按作业标准实施作业。要加大农机与农艺结合力度,加强田间管理,抓好技术服务,确保秸秆机械化还田各作业环节技术执行到位。

(三)加大财政扶持,提高补贴效能。今年市财政在上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贴的基础上,对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再给予每亩5元的补助。镇级财政也要根据财力情况,积极予以补贴。要用足用活各级补贴资金,提高补贴资金效能,重点扶持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和秸秆还田类新机具推广。严禁挪用各级补贴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四)创新实施主体,推进合作共赢。各镇(街道)要着力培育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充分发挥他们机具集中、技术全面、操作熟练等优势,开展收、种、还田等作业“保姆式”、“一条龙式”服务。镇村要支持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与农民良好对接,拓展服务范围,扩大服务面积,实现规模化服务,提高综合效益。要使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感受到政策上有扶持、工作上有支持、收入上有保障,以此促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良性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行政推动。市政府成立了全市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为环保、财政、农委、农机、水利、农资、安监、公安、发改委、农工办、监察等单位负责人,负责全市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推进、督查考核。各镇(街道)也要成立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组织一套工作班子,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召开动员会,关键环节亲自调度督查,确保补贴资金扶持到位、还田面积落实到位。市政府把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纳入对各镇(街道)的年终考核,与各镇(街道)签订责任状,奖优罚劣。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截至2013年10月30日,两年共建成合格设施3007座,其中贮藏窖10吨677座、20吨283座、60吨444座;通风库20吨106座、50吨555座;简易冷藏库10吨27座、20吨74座、50吨528座;组装式冷藏库10吨12座、20吨24座、50吨43座、100吨234座。所建设施符合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奖补设施技术方案》要求,两年共兑付奖补资金额度6861.4万元,完成项目任务的98%,剩余138.6万元结转到2014年继续使用。目前,各项目实施县(市、区)基本上完成了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设施的建设工作。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通过两年的实施极大地提高了吉林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贮存能力,共增加马铃薯及果蔬贮藏保鲜能力12.32万吨,其中增加马铃薯贮藏保鲜能力3.91万吨,增加果蔬贮藏保鲜能力8.41万吨。通过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实施,使吉林省总体贮藏能力达到43.32万吨,产后果蔬贮藏保鲜能力增加40%,有效的解决了吉林省农产品产后损失现象,增加了农民收入。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科学组织。为切实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吉林省成立了以农委主任为组长,农委主管副主任、财政厅主管副厅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补助项目申报、实施、协调及日常管理等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为科学地实施好补助项目,吉林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领导小组确定吉林省蔬菜花卉科学研究院为技术依托单位,承担技术方案本地化设计、工程建设指导工作;省阳光工程办公室负责技术咨询和指导县级培训工作。2012年12月下发了《关于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设施建设需求情况调查的通知》,对全省62个县(市、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需求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各县(市、区)调查的数据,按照实际需求量,以及产地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划分实施区域,主要以马铃薯主产区、果蔬优势产区和特色产业带为重点集中建设,并且确定在2012年实施的14个县(市、区)继续实施该项目,使项目建设形成规模,逐步成为果蔬集散地。

二是加大宣传,搞好培训。吉林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项目实施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政策宣传,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吉林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扶持政策明白纸》,各项目实施县(市、区)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设立了政策咨询、监督电话,确保广大农户和专业合作社了解补助项目政策内容、程序和建设要求。同时,各项目实施县(市、区)根据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领导小组要求确定了技术机构,具体承担申请者培训和工程建设的指导服务工作,并把此项培训纳入全省阳光培训之中,两年共落实培训资金345.36万元,培训农户和专业合作社负责人5756户,有效解决了培训经费不足的问题。通过培训,使所有建设农户和专业合作社以及有意向建设农户提高了认识,掌握了技术,增强了信心,为该项目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严格管理,操作规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为切实将补助项目落实到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各项目实施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吉林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掌握申报人的合法身份,申报后在项目实施乡(镇)村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由县级农业、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将审查合格拟纳入申报奖补范围的建设项目分别上报省农委和省财政厅审核备案,批准备案的项目申请者按照批准建设种类、型号进行施工,同时通过网络上传到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惠民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目实施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依托机构积极跟踪建设情况,有关专家到在建的设施施工工地进行实地技术指导,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是周密实施,加强检查。实施过程中各项目实施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留存了各阶段的影像资料进行对比分析,确保项目不出现弄虚作假、以旧充新等现象的发生。为了保证建设质量,项目实施县(市、区)的乡(镇)政府在报名结束后进行集中公示,对公示结束没有异议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签订建设质量保证合同,明确了责任和义务。同时,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涉氨制冷设施在按照技术方案的标准进行施工的基础上,农业部门对涉氨制冷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和本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允许使用证明进行登记备案,确保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安全实施。

二、项目实施成效显著

以20吨贮藏窖为例,10月份秋菜上市时马铃薯每斤0.63元,如贮存到元旦期间上市为1.1元,增加收益达1.88万元;如贮存到春节期间上市为1.2元,增加收益达2.28万元;如果贮存到五一期间上市增加收益将达到2.68万元。可以看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实施,实现了“增加供给、均衡上市、稳定价格、提高质量、保证加工、促进增收”的目标。

三、建议

一是建议增加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资金。项目实施后,各地建设的积极性非常高,为满足广大农民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的迫切需要,满足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需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需求,真正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成为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的工程,成为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举措,建议增加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资金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