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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的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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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的调整方案

养老金的调整方案范文第1篇

2019江苏省养老金并轨细则

江苏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人均增幅6.5%,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增幅超7%,机关退休人员人均增幅将控制在5.5%,新增养老金月底前发放到位。今天为大家提供2019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江苏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 人均增幅6.5%。后续将持续更新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敬请期待。

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江苏省 2019 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据悉,今年是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同步调整,整个调整工作将在 9 月底前落实到位。

2019江苏省养老金并轨细则的调整办法总体框架与往年做法一致,了解到,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总体调整水平为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 6.5%,其中,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超过 7%,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 5.5%,这有利于缩小两类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相对差距。

2019年是两类人员首次统筹调整养老金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同步调整,整个调整工作将在 9 月底前落实到位。过去,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国家统一部署实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与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同步进行。从今年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将一起调整基本养老金,这向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迈出了重要一步,也在消除基本养老保险 双轨制 征程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2019江苏省养老金并轨细则调整办法的总体框架与往年做法一致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方案,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这一办法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过大,较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固定额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 45 元。这部分将使得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能得到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采取统一标准,缴费年限每满 1 年每月增加 2.4 元,不足 36 元的按 36 元发给。这一部分主要体现长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的,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越多。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挂钩办法略有不同。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 2.3% 挂钩,这与往年的做法一致;考虑到过去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退休费全省同职务职级的退休人员都是一个标准,为了与原有做法保持适当衔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挂钩比例为 1.8%,还有一部分与全省同类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挂钩。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总体调整水平为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 6.5%,其中,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超过 7%,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 5.5%,这有利于缩小两类人群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相对差距。需要说明的是,上述 7%、5.5% 不是指每一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都上调到这一幅度,总体而言,基本养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高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低一些,而基本养老金水平低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低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高一些。

养老金的调整方案范文第2篇

20xx山东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这次的调整方案是根据全国养老金上调5.5%来调整的,山东今年的养老金预计将上调100元/人,上调幅度5.5%。

据小编了解到,淄博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又上调啦!小编从淄博市居保处了解到,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85元每人每月提高到100元每人每月,新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

目前,淄博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年缴费标准统一设为100元至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可自愿选择一个缴费标准按年度缴纳,多缴多得。

中国养老金主要分为两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二者实行的不同制度,被舆论广泛称为养老双轨制,两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种歧视性的制度,在中国已经持续20xx年。

具体表现为三个不同: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差距大概是300%~500%。

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由于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两者之间待遇差异较大,且这种差异已引起群众的不满,要求缩小差距、统一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

20xx山东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流动就业人员退休后到哪领养老金近日,山东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转发人社部规〔20xx〕5号文件明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历史遗留问题、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处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以及城镇企业成建制跨市转移等相关政策。

那么,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人员,其养老关系转移接续后,该去哪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待遇领取地的确定,《通知》明确了四种情形。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20xx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20xx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20xx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20xx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此外,跨省或跨市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关于缴费信息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由于各地政策或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不一致等客观原因,参保人员在跨省或跨市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出地无法按月提供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或者提供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无法在转入地计发待遇的,转入地应根据转出地提供的缴费时间记录,结合档案记载将相应年度计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相应计发过渡性养老金,但不重复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关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处理。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20xx〕66号)实施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按规定清理其养老保险关系时,凡与本人协商不一致或难以取得联系的,经相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沟通确认后,可以先保留其数额最高的基本养老金继续发放,其它暂停发放;待协商一致后,再按规定办理。

广大退役军人十分关注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通知》对此专门作出规定:退役军人跨省或省内跨市流动就业的,在转移其1998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的退役养老保险补助时,个人账户规模(比例)由缴费工资的8%调整至11%,并按11%计算转移;统筹基金,仍按缴费工资的12%转移。

关于城镇企业成建制省内跨市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处理。《通知》明确,在省、市政府主导下的规模以上企业成建制转移,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或根据两市协商,合理确定方案,妥善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据悉,《通知》自20xx年11月30日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xx年11月29日。

20xx山东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标准调整面向去年年底前退休人员

今年调整养老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第一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范围是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机关和企业养老并轨后,今年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为20xx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除挂钩调整外,每人每月定额增70元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按照国家要求,此次养老金调整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方式,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什么是定额调整?省人社厅职工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体现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

除定额调整外,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其中,第一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均按20xx年底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调整。第二部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采取不同的办法。对于高龄退休人员,除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外,养老金调整将适当倾斜。

企业一次性补缴人员 纳入统一调整办法

据了解,今年首次将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纳入统一调整办法,其定额和挂钩调整与其他企业退休人员执行相同政策,高龄倾斜标准与其他人员也一样。此外,企业退职人员将与退休人员执行统一调整政策,不再按退休人员的80%确定。

养老金的调整方案范文第3篇

河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办法和标准(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退职人员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5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20xx年12月按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0.5%再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全省同类人员20xx年12月月平均基本养老金(规范后的统筹项目标准)的4%左右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

一是对高龄退休退职人员倾斜。年龄70周岁至年满74周岁的,75周岁至年满79周岁的,80周岁以上分三个年龄段,分别增加30、40、50元。

二是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继续按照去年办法倾斜。

三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四是对1998年9月30日冀劳〔1998〕6号文件实施前,企业因工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增资额达不到157元的补足到157元。

河北省养老金调整细则河北省养老金调整方案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总体调整水平按6.7%增加。

此次调整,是20xx年以来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第12次连续调整,也是在全省经济压力加大、宏观经济形势更加复杂多变、改革发展任务更加繁重的大环境下,给退休人员办的又一件民生实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带着对群众的浓厚感情,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做好这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近期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力争9月底基本发放到位。

养老金的调整方案范文第4篇

沪事业单位生活补贴迷局

一份酝酿中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方案,近日在上海引发强烈关注。事实上,这一话题自去年12月就开始升温。据传,此方案将大幅提升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收入。生活补贴最高额度可达4000元,最低也有1000多元。当然,原有的“特补”和单位共享费将取消。以退休小学教师来说,目前退休金中包括教育局的共享费约800余元,此轮应可加生活补贴2000余元,即便取消共享费,退休金也能实质上涨1000多元。

“上海这几年事业单位的退休金没企业加得多,现在物价涨得这么快,如果消息是真的,这一次倒是加得比较给力。”上海某小学退休高级教师王华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不过,传说2月份就能到手的新增退休金,到现在尚付阙如。

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上海今年也有了历年来幅度最大的提升。较以往普遍100多元的增幅相比,今年企业退休人员普遍有300-400元的提升,且已于1月中旬发放。尽管如此,企业退休人员仍有愤愤不平。“本来说好要缩小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剪刀差’的,前两年似乎有这种趋势,今年这么一来,‘剪刀差’又要扩大不少。”上海电机厂退休老工人刘金柱说。

“剪刀差”前两年确有小步弥合态势。王华的丈夫是企业退休的高级工程师,她告诉记者,2009年、2010年和2011年,丈夫养老金的涨幅比自己各高出20、30、30元。尽管如此,丈夫的养老金仍然比自己要少1000余元。如果此次关于事业单位的传言属实,这一差距显然将迅速扩大。

事实上,1月13日,上海市长韩正作市政府工作报告补充发言时,谈到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全面建立补贴制度的话题。韩正表示,过去事业单位养老金补贴制度和企业是一起的,现在根据国家规定,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将会是两种制度,从今年1月1日开始。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国家的统一制度来施行,方案还在进一步完善中。大体的进度是,在1月底可以提交人大、政协讨论,争取在2月初能够提交市委市政府,最后确定审议。

由于实行征缴和计发方式的“双轨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剪刀差”原本就颇为引人诟病。据有关统计,上海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10年的平均年收入为35800元,企业退休人员为22092元,后者与前者之比为1∶1.62。很有可能的是,随着此次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制度改革的到位,养老金差距仍将进一步扩大。

“两会”在即,在人民网组织的调查中,社会保障这一话题已连续三年位居榜首。在网民留言中,养老金“双轨制”大遭挞伐,留言中要求取消“双轨制”的呼声鼎沸。此次上海事业单位补贴制度究竟将如何动作,也更受各方关注。

“剪刀差”呈拉大趋势

“双轨制”形成由来已久。上世纪90年代,我国引入养老保险制度,最终企业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形成“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格局。而机关和事业单位未纳入社保体系,退休金仍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养老金的“双轨制”自此发轫。

至今,在征缴和计发方式上,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已有了极大不同。企业职工设立养老保险账户,每月由企业缴纳工资总额的20%,进入统筹账户,个人缴纳8%,进入个人账户,进行养老金的账户积累。与此相对,机关和大部分事业单位职工并不设立账户,进行缴费。

在养老金计发时,企业退休职工的收入与缴费直接相关,按退休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和个人账户数额进行计算,一般养老金替代率在50%左右。2010年底,全国企业职工平均养老金待遇水平是1362元。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则是以退休前一个月的工资为基数,根据工龄乘以一个系数,一般在80%-95%之间,另加以各种补贴。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金替代率可以达到90%。

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在多年的追踪研究中发现,两者的待遇差距呈拉大趋势。1999年,机关、事业单位年人均离退休费与企业之比为0.8,但2000、2001年即迅速扩大为1.5,2002、2003、2004年更达到1.8。此后,差距有所缩小,到2008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均离退休费为20247.9元,企业则为13368.1元,两者之比缩小为1.5。“2008年,‘剪刀差’有缩小的趋势。这两年我没有接着跟踪下去,不能下结论。但这两年事业单位进行绩效改革,工资涨了,我估计‘剪刀差’仍然会抬头。”郑秉文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企业28%的缴费率,却只换来1362元的养老金,也就比全国最低工资水平高200多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缴费,一般却能有至少三四千元的退休金。你说公平不公平?企业这么高的缴费率,但由于要支付社保改革前退休的‘制度老人’、国企改革时大量提前退休的‘制度中人’,以及到现在陆续退休的职工,负担很沉重,所以待遇不会高。尽管这样,有十多个省市仍然不能收支平衡,导致中央转移支付逐年增加,2010年,中央加地方两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将近2000亿。”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告诉时代周报。

“在人口老龄化的状况下,不到5个劳动人口赡养1个老年人的时候,社会保险制度就不能实现收支平衡。我们现在已经是3.5个劳动人口养1个老年人了,社会保险这种方式已经不能提供基本养老保障,这个制度产生一个结果,就是缴费非常高,收入非常低。‘双轨制’的解决也由此切入,那就是,社会保险制度应该进行结构调整了。”杨燕绥表示。

养老金改革原地踏步

弥合“剪刀差”也确有过改革的努力。2008年初,国务院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进行试点。改革的大致思路是: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有行政职能的纳入公务员的劳动保障体系,具有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将参照企业职工保障制度进行改革。而对占绝大多数的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最终将实行与目前企业职工一致的养老保险制度。

事实上,以学校和医院为主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对此改革进行坚决抵御,四年过去,五大试点省市改革并无实质进展,几近原地踏步。担心利益受损,是抵制改革的主要原因。

“你算算,要缴多少费?个人缴8%的费率,工资水平马上就下降。如果再缴职业年金,还得再缴4%-8%,工资就下降了12%-16%。退休金如果再向企业看齐,只有一千多,谁干呀?另外,财政对职业年金单位缴费的补贴能不能到位?不能到位的话,事业单位就得到处收钱,来解决养老金问题,这个社会就没有公共服务了。事业单位一算账,就全吓回去了。”杨燕绥分析。

在郑秉文看来,此轮改革试点失败,一方面是因为在事业单位中划出了三六九等,“改革对象是第二大类的第二小类,即资源可以部分市场化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最典型的是高校。五省市的高校人员产生极大恐慌,他们的担心是完全正确的,因为只要参加改革,待遇必然下降,这是生活中的简单常识。另一个原因,是试点的时候,决策者在制度设计中并未考虑弥补性的方案,即职业年金。这种非增量式的改革是不可能实现的,流产在预料之中。”

“问题还是比较复杂的,因为涉及到不同人的利益调整,而利益的调整很难的。”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也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对上海来说,改革阻力较小的一点是,自1993年开始,事业单位已基本全部实现缴费。“至少高校是全部缴费了,与企业完全一样,只是在养老金的计发方式上不一样。因此上海应该有较好的改革基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青年学者委员会副主任、上海交通大学教师张录法告诉时代周报。

主管部门也有意探索新的改革方案。郑秉文等专家曾受人社部委托,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模式研究。

在郑的设计中,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一同进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同样进行个人和单位缴费。个人同样缴纳工资总额的8%,单位则设计了三档费率:12%、16%和20%。之所以设立较低费率,是为了留出余力设立职业年金。职业年金由个人和单位各自缴费4%,作为养老金的“第二支柱”,为“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进行补充。

“我认为,要保证事业单位改革顺利进行,必须把握三个原则:一是一定要把职业年金的制度设计一揽子端出来,使得职业年金产生的待遇水平恰好可以弥补甚至略高于由于改革带来的下降部分;二是要公平,不要在事业单位内部进行分化,分三六九等容易造成矛盾,成为改革的障碍。三是公务员要和事业单位齐步走。现在事业单位推不动,也是因为公务员没有改。应一揽子参加改革,进行比较完善的顶层设计,全面推出。”郑秉文对时代周报表示。

事实上,公务员纳入养老保险体系的制度设计工作,自去年初开始启动,目前尚未见具体方案出台。公务员改革“破冰”,尚需时日,几难预期。

养老保险制度应结构调整

在杨燕绥看来,“双轨制”的解决,更与养老保险制度的结构调整相关联。“社会保险采取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的方式挺好,把社会统筹独立出来,变成国民基础养老金,再对个人账户进行完全整合,将企业年金、城乡居民养老储蓄,都实名制地计入个人账户,这样结构调整的路就走开了。”

杨燕绥主张,公共部门员工应该与企业职工整合起来。“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公共部门都与企业职工整合起来了,所有的老人都发一个基础养老金,然后通过个人账户来体现差异性,这样的安排就合理了。”

在杨燕绥的设计中,基础养老金的来源,可以用社会保障税的方式来筹集,由政府财政统筹,按照各地消费支出的50%左右,来为每个老人支付一份吃饭的钱,这就是“基础养老金国民化”。“中国各地发展不平衡,但也能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征税和发放养老金都根据各地的基数来确定,税收按当地工资一定比例征收,养老金也根据当地消费水平的一定比例发放。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是货币等同化,而是购买力和舒适程度均等化。我们作过测算,如果把基础养老金设为各省消费支出的40%-50%,它不会超过GDP的4%,随着老龄化的程度加深,到30年后,才可能突破7%。而养老金的财政支出接近GDP10%的国家多得是,所以这不存在养不起的问题。”

与基础养老金国民化相对应,杨燕绥建议,个人账户也应实现全民化、制度化、市场化。“公共部门应该引领养老金结构调整,而不是逃避。具体来说,就是把退休金往下降,逐渐跟基础养老金对接,同时建立职业养老金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每年都在增长,就可以替换退休金。比如,如果一个公务员在退休前一年才设立职业年金的个人账户,退休以后,将个人账户的钱分摊20年,可能只相当于退休金的1%,这时,原本财政发的退休金就可以下降1%,比如从80%的替代率下降到79%。而越晚退休的人,职业年金的积累就越来越多,退休时,财政的负担就能不断下降。这样,用20多年的缓冲,退休金就与国民基础养老金一样多,而退休待遇因为有职业年金却并没有减少。我们把这叫做帕累托改进,公共部门待遇并不明显下降,养老金结构却在安全地调整。帕累托改进就是一个群体受益了,其他群体都没吃亏。福利就得这样安排,因为福利是刚性的,不能忽高忽低,更不能有人高有人低。这样才是中国养老金改革将来的方向。”

养老金的调整方案范文第5篇

天津市自收自支养老保险在缴费比例、养老金计发、待遇调整等方面与企业养老保险存在较大差别。在缴费比例方面,单位统筹部分为25%,比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统筹部分高5个百分点;在待遇计发办法上,对参保退休人员仍采用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相一致的养老待遇计发办法,与在职期间缴费不挂钩;待遇调整时,仍随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进行相应调整。制度运行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缴费与待遇计发不挂钩,逃缴低缴严重从待遇计发办法的制度设计来看,自收自支养老保险参保单位缴费基数与退休职工养老金水平不挂钩,不管单位缴费基数是多少,职工退休时退休待遇依据其档案工资进行计算,多缴不一定多得,权利与义务失衡导致参保单位和个人对足额缴费缺乏主动性和约束性,缴费基数与工资部门统计的工资数据差距较大。据了解,有的单位仅按照档案工资申报缴费,不将津贴补贴等计入缴费基数,有400多家单位甚至出现在职人员平均缴费基数低于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的情况。从征缴的实际情况来看,2012年底全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均缴费基数3371元,仅达到当年工资部门统计的参保人员人均工资的54.1%。

(二)企事业单位养老制度缺乏有效衔接,待遇差异较大制度设计上的差异,导致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差别较大,尤其是替代率方面差异明显,社会反响强烈。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一直高于企业退休人员,2010年最大差距达到873元;从替代率上看,自收自支养老保险明显高于企业养老保险,最大相差39个百分点。虽然从2005年开始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了九年连续上调,但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比还有明显差距。另一方面,两个险种因制度设计产生的待遇差别及申报缴费基数的随意性,也阻碍了人员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企业间正常流动。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较低的缴费工资参保的职工,因个人缴费基数较低,不愿转移到企业退休而按照企业养老保险领取待遇;同时,在企业以较高基数进行缴费的职工,也不愿意进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三)事权不统一,管理存在漏洞天津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审批由编办负责,退休审批由人事部门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责权利不统一,给自收自支养老保险管理带来困难。一方面,编办批编与劳动保障部门经办社会保险并不挂钩,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批准成立后依照规定可以参加自收自支养老保险,由于制度缺乏强制性,包袱轻、效益好的单位设法逃避参保,而包袱重、效益差的单位却千方百计想挤进来,形成了“逆向淘汰”机制。另一方面,由于事业单位的退休审批是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负责,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仅负责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核定,单位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造成单位退休审批较随意,对于职工的职级、职称等把关不严格。

(四)参保人员增长缓慢,供养系数逐年下降从理论上讲,现收现付模式下的养老保险制度要维持自身收支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以此增强制度内参保单位和人员的横向、纵向共济能力和水平,维持制度内供养系数的长期稳定。但受制度吸引力及编制、效益等因素影响,部分单位想进人没编制,有空编单位如果效益不好又没人进,导致单位新进人员增长缓慢,随着退休人员的不断增加,供养系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不利于基金的可持续发展。从参保单位户数及人数来看,2006年至今,参保人数年均增长率仅为2%,远低于企业养老保险年均7%的增长速度。特别是近两年,参保户数与参保人数出现下降,其中:参保户数由2010年峰值时的3707户下降至2013年6月底的3657户;参保人数由2010年峰值时的10.79万下降至2013年6月底的10.68万,在职缴费人数从2005年末的7.27万人降低到2012年末的6.59万人。从参保单位规模看,50人以下单位3263户,占全部参保单位的88.4%;超过100人单位仅有202户,超过500人单位仅有19户。参保单位规模分布极不均衡,降低了制度自我调节能力,使得基金收支风险加大。以参保人数超过1000人的11户单位为例,共有参保人员17016人,占全部参保人员的16.1%,但全部为收不抵支单位,年收支赤字达1.28亿元。从参保人员分布情况看,2012年末,在职缴费人数6.59万人,离退休人数4.18万人,供养系数仅为1.58,而按照目前的平均缴费基数与养老金水平测算,供养系数须达到2.38,基金才能实现自我收支平衡。而天津市自收自支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供养系数由1997年末的5.12逐步降低到目前的1.58,未来10年,大约有近2万名参保人员陆续达到退休年龄,供养系数将进一步降低。

二、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情况

2008年,国务院批准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总体方向是将事业单位分为三类,具有行政职能的要纳入公务员体系;具有经营性质的要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对于公益类事业单位,要参照企业职工保障制度进行改革。同年3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选择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地先期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配套推进。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同一模式和缴费比例,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二是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将现行按照在职时最后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退休费,改为与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一致。职工分为“老人、新人、中人”。“老人”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并随国家统一调整;“新人”养老金计发办法与企业一致;“中人”在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三是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其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四是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形成包括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个人储蓄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2011年3月,国家下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指导意见》,并附发了包括《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在内的10个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其主要内容包括: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在事业单位分类的基础上,对于已经实施企业化运营,仍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即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要推进转企改制,实行与企业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由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复杂,直接涉及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同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尚未完成,养老保险制度难以单兵突进,导致5试点省市在实施过程中普遍出现推进难现象。5个试点省市虽已做了大量前期研究、论证、测算、宣传等相关准备工作,但仍停留在方案的调研、论证阶段,尚未实际启动运行。

三、改革思路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