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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30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3-0316-01
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鲁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地发展起来,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做出了贡献。现将鲁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探讨如下。
1 鲁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概况
截至目前,全县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20家,会员达5 000余人,其中种植业60家、畜牧养殖40家、农机服务15家、植保服务5家。专业合作社注册商标6个,基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及产品认证的有8家,总面积逾3 333.33 hm2;培育示范社40家,省级示范社5家;市级示范社13家;县级示范社22家。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成效
2.1 发展形式多样
全县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类型除传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外,还包括植保防治服务、农机服务等多个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有3种创办类型,其中有通过农户自发联合起来成立的合作社,也有通过村级政府组织带头,实行强强联合创办的相关合作社,同时也有龙头企业的优势产品起到的良好示范作用,通过这些龙头企业带动农民成立的相关合作社。
2.2 服务目的性强
通过生产加工、储藏、运输等商业运作相关环节,有目的、有针对性地为合作社成员解决技术、销路难题,改变了合作社发展早期仅仅提供技术等服务目的性不强的瓶颈。合作社建设的种植、养殖示范基地的产品深加工项目,为成员提供了就业机会,增加了农民收入。
2.3 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一批规模较大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连片开发,有力促进了主导产业的发展。如以七里、菌王等10余家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为龙头,全县发展食用菌生产3.5亿袋,产值达7亿元,遍布15个乡(镇);以广林种植专业合作社为龙头,集中连片发展了中华寿桃等名优水果基地逾333.33 hm2,以宏丰种业、绿邦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为龙头,集中连片发展红叶石楠、美国红枫、紫薇等名贵花卉苗木基地240 hm2。以万鑫农业为龙头,集中连片发展了软籽石榴、大樱桃基地逾46.67 hm2,以辛集张庄葡萄专业合作社为龙头,集中连片发展了近400 hm2的葡萄种植基地,以农乡行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为龙头集中连片发展优质烟叶基地366.67 hm2,以华森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龙头,集中连片发展了莲藕、泥鳅种养基地逾33.33 hm2,以鲁山县玫瑰种植专业合作社为龙头,集中连片种植玫瑰逾46.67 hm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使全县莲藕、泥鳅、烟叶、樱桃、葡萄、花卉苗木、名优水果、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初见成效。
2.4 产学研结合更加紧密
合作社对科研成果的重视日益提高,通过引进相关高校、研究所等最新研究成果,邀请这些研究机构进行培训等方式,进行技术推广、培训和改进工作,促进了产学研相结合,提高了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益。如鲁山县广林种植专业合作社每年在成员中推广金太阳杏、中华寿桃嫁接栽培技术66.67 hm2,并且取得了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另外合作社通过邀请农业专家对合作社成员进行标准化农业、绿色无公害农业、精细农业等生产技术规程进行培训,提高合作社成员的眼界,丰富了他们的专业知识,培养了成员科学养殖、科学种田的观念。如鲁山县广发养殖专业合作社引进推广产仔多、育肥畜出肉率高、抗病能力强的PIC母猪130头,并引进进口品系的优良种公猪3头,向成员场提供种猪人工授精服务,均获得较好收益。
2.5 品牌认证取得突破
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已注册了“尧山玫瑰红”、“景舒凤凰”、“张良”、“千禧美”、“华豫仙缘”等农产品商标8个,其中“尧山玫瑰红”商标还抢注了网络域名,尧山玫瑰红茶在2012年河南红茶品鉴活动中荣获河南十大红茶名品“四大名旦”之首,现已成为河南省著名商标品牌。认定5个绿色无公害产品产地,5个绿色无公害产品得到认证。通过品牌建设提高了农产品知名度,带动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近年来,为数众多的颇具影响力的合作社以及特色产品涌现了出来。
2.6 农民收益大幅提高
通过农民合作社的形式,使得优势农产品迅速汇集了优势的劳动力、资金和政策倾斜,改变了传统农业单打独斗、农民各自为战、一盘散沙的经营模式,加速了资源的从新组合,极大地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使得使农产品商品率和效益明显增加,大幅提高农民的收益。鲁山县恒源苗圃专业合作社通过芦笋种植带领菜农参与订单生产,年平均利润在4.5万元/hm2以上,比往期利润提高了1倍。
3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合作社规模小、经济实力弱,制度不完善,合作内容不明确,运行管理不民主,利益分配不合理,产权不明晰,合作社实为个人操控,政社不分、村社不分、企社不分,运行质量不高,凝聚力不强,辐射带动能力有限。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技术、信息缺乏。一部分合作社缺乏有实践经验、合作理念、市场知识的牵头人,技术力量薄弱,合作社的产品多为初级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不高,科技含量低,品牌意识不够,销售渠道窄,产业链条较短。
4 建议
4.1 完善体系,优化运转机制
通过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规律的集生产、仓储、物流、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合作社运行机制,减少不必要的流通环节,避免内部不良竞争,注重生产的同时也注重市场和物流环节,使得合作社形成优势互补的运转机制,共同完成发展目标[1-3]。
4.2 完善管理,加强监督
制定较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合作章程,并经过选举产生合作社的理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完善的管理和财务制度等相关规章,保证合作社的良性经营,通过加强监督,杜绝经营和管理漏洞,保证合作社长久发展[4-5]。
5 参考文献
[1] 乔晓雯.基层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1(35):489-491.
[2] 孙文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现状、功能、问题及对策――以镇江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例[J].江西农业学报,2008(2):168-170.
[3] 黄雅琴.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6(S1):261-263.
关键词:合作社;公平与效率;贫困;弱势群体;青海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9年至20世纪90年代初期)新型农村合作组织起步时期;第二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至2006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新型农村合作组织蓬勃发展时期;第三阶段(2007年至今)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的新时期。西北地区自2007年之后合作社的数量也快速增长,与我国的东部和中部地区相比,西北地区在自然和社会环境上,具有明显的区域差异。本次调查将真实地展现调研组实地考察的合作社的现状,显示政府支持农民合作社的内容、方式与实际效果,有助于真实准确地认识中国,尤其是西北地区农民合作运动的特征,为中央政府制定相关的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中国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一再强调:“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首要目标,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是中心目标。”农业的发展需要特殊的扶持,也需要特殊的措施,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是国家实施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的重要途径。笔者从农业发展目标与合作社的作用之间的密切联系这一独特的视角出发,在新时期“公平与效率”理论的指导下,实地调研了青海省共和县的部分合作社,选取比较有代表性的运行良好的合作社进行分析,探讨了当地政府在制定和执行有关农业合作社的政策时面临的困境,深入思考当地合作社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
二、整体调研概况及个案合作社情况
(一)共和县调研概况
共和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主要以牧业为主,同时也是农业县,全县有1814万亩可利用的草场,是青海省主要的畜产品生产基地。截止2009年青海省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650家,参加社员人数11.8万人,带动非社员人数22.2万人。2011年8月,课题组前往和县进行调研,实地走访了8个村庄,共调研了8家合作社,见表1。
(二)典型案例简介
本文选取此次调研位于铁盖乡下合乐寺村比较典型的胜达县牛羊育肥专业合作社,详细介绍合作社的成立背景、运行现状。
1. 村情概况
铁盖乡下合乐寺村,1985年由于龙羊峡水电站水库工程,进行搬迁安置,与乡政府相距仅1.5公里,与共和县城的距离大约是15公里。该村共有村民小组4个,住户235户,人口950人,有6个民族,分别是汉、藏、回、土、蒙古、撒拉,有300多劳动力,外出打工人数100多人。据介绍,该村有4.93万亩草场,有1600多亩总耕地面积,人均的耕地面积是1.69亩。
2. 合作社情况
盛达牛羊育肥专业合作社于2010年8月成立,10月开始正式运行,拥有社员11人。合作社共投资191万元,其中105万元为贷款,是社员以联保方式,申请了农村信用联社的贴息贷款,年利息是1分,其中的5厘由畜牧局进行补贴,剩余的68万元为社员自筹资金,畜牧局又通过专项资金拨付了18万元。合作社主要业务范围包括牛羊育肥养殖,组织收购、销售社员生产产品,并提供以下几种服务:新技术的推广、新品种的引进、举办养殖技术的培训、开展信息交流、相关信息的咨询等。截止2011年3月份育肥羊出栏800多只,获利近7万元。合作社共有25座畜棚,占地面积约为6300平方米,建有10个水窖,可容纳300吨水,同时有6间办公室,约90平方米,消毒室和兽医室各1间,均占地15平方米。
此次走访共和县盛达牛羊育肥专业合作社时,社长外出联系羊群销售,调研组拜见了合作社的会计和出纳,他们详细的介绍了合作社的成立背景、成员构成及运行现状。由于该村的集体土地闲置,经与村委会负责人协商,最终将村集体土地中的320平方米借给合作社,作为养殖场地,20年的免费使用期限。合作社成员的组成如下:9人为回族,1人为藏族,另外1人是汉族。在与合作社出纳交谈时得知,规定社员入社的最低出资额是1000元,而实际上入社的社员养殖规模都很大,平均每户社员达到100多只。合作社每年将财务信息公开两次。管理比较民主,只要是与合作社发展有关的事情,都会通知社员开会,并听取社员意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合作社的重大决定。每到年末提留公积金约2万元,剩余盈利将按照社员入股进行分红。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包括:饲料的采购实行统一购买,对牛羊的接种、打疫苗、预防针集中进行,待牛羊到出栏时间,合作社负责联系销售渠道,县畜牧局定期给社员做培训,合作社成立以来共进行了3次培训。社员之间的互助活动较多,在牛羊育肥和出售高峰期时,社长会负责销售渠道的联系。育肥高峰期过后,合作社统一安排两名社员负责日常的清扫工作和喂养事宜,并给每人各支付1000元/月的误工费,其他成员则主要将精力转移到自家的农活。通过与会计交谈发现,目前制约合作社发展最大的问题是资金,解决不好资金问题,就没有能力更新基础设施,合作社的养殖规模也很难扩大。
三、实际情况的评价与反思
根据笔者在青海省的调研发现,有实质的合作行为,同时又为合作社成员提供较多服务,运营较好的合作社,更多的是强者带头弱者参与;同时当地政府出于推动农业产业化的成效,更愿意扶持这种类型的合作社,资源更倾向于强者,导致间接的扶持村庄内部的富裕户。然而在农村不仅乡村精英需要合作,贫困农户更需要合作,随着合作社逐步的正规化和规模化,单独的农户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导致分散的贫困农户面临的处境更加艰难,最终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农户放弃继续留在土地而选择外出打工。西部地区调研到的合作社所表现出的情况以及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政策取向,有其特殊的政治经济及其社会根源,既有好的一方面又有消极的一面。
积极的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成立合作社带动了当地的养殖产业、促进养牛养羊产业的兴起。比如此次调研的共和县盛达牛羊育肥专业合作社和兴平乡肉羊舍饲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均为当地的养羊养牛大户,通过成立合作社,养殖规模进一步扩大,对于养殖业上下游产业链的形成、以及对分散的农户的养殖业具有带动和促进作用。合作社成立之后,提高了当地养殖业与外界市场的谈判能力,同时也提高了自身的竞争实力,由于与外界的联系越来越广泛,有利于更多相关产业的信息传播,如牛羊的防疫及其接种、牛羊销售行情、饲料供求及其销售等,对普通农户来说也是宝贵的第一手资料;
第二,村庄能人通过成立合作社,不仅自身的生活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参与到合作社的社员生活质量也有所提升,同时为其他农户学习如何合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此次选取合作社案例运行比较好,社员均为该村的养殖大户和养殖能人,与社长的养殖规模不相上下,这种社员的布局有利于合作社民主氛围的形成,社员实力相当可以避免有人以自身自然禀赋优于其他成员而控制合作社,进而确保所有成员收益分配的公平性。调研发现,两个合作社社员生活水平与其他普通农户相比要高出很多,加入合作社带给社员的利益会吸引更多的农户愿意加入合作社。同时合作社要持续稳定的发展,也需要吸收更多的社员,更要带动村庄中占多数的弱势群体脱贫致富,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将对良好行政生态的形成起到不容忽视的作用。
消极的方面主要表现: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轨时期,农业的参与主体不断的增多,出现了很多旨在增加农业产出的新途径,贫困农户将面临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与此同时,政府又将项目拨给合作社,导致间接补贴富人。笔者在调研期间发现,很多合作社都是一些生活比较富裕的农户带动成立,同时了解到已经参与合作社的社员自身情况均比较好,大部分社员已经搬到市里居住,而普通农户想要加入合作社均有一定的门槛限制。笔者认为,合作社的社员均为村庄比较富裕的农户,这对村子内部其他农户形成了无形的压力,即使有意愿有条件加入合作社的农户,可能会担心自身实力不强而在合作社内部没有实实质的影响力。弱小的贫困农户分散经营,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根本无力扩大养殖规模,而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但能够争取到更多的政府项目和资源,同时把村庄内比较富裕的农户集中组织起来,容易形成规模经营,也更容易抵抗外在的风险。本来贫困农户处境就比较艰难,他们被排斥在合作社之外,发展养殖业更加困难,单个应对市场的弱势地位从根本上得不到改善,面临的压力也不断增多,比如来自组织化的合作社的竞争压力,更得不到政府的相关扶持。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光会导致富裕农户与贫困农户收入上的更大差距,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促使村庄中的弱势群体走向破产。
参考文献:
[1]陈柳钦,胡振华.中国农村合作组织的历史变迁[J].中国农村经济,2010(06).
[2]韩国明,高颖.西部地区参与式扶贫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互动研究[J].农村经济,2009(10).
在这充满收获与希望的美好季节,*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这里隆重召开了,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市农业局副局长*、副县长*、县有关部门领导、各乡镇分管领导,以及全县各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籍此机会,我谨代表县农业局对各位领导的光临指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多年来关心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县有关部门、各乡镇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今天的会议上,市、县领导还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各合作社深刻领会,认真贯彻。下面,我讲三方面内容。(一是回顾前阶段工作;二是正视存在的问题;三是部署下阶段工作)
一、回顾前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步伐较快,质量逐步提高,形式趋向多样,增收作用明显。
(一)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概况。
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快,势头猛。从2001年我县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诞生以来,现已发展到85家(今年新增24家)。其中省级示范性合作社3家,市级示范性合作社4家,县级规范化合作社17家,注册商标8个,国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的4家(*镇蔬菜合作社、*蔬菜专业合作社、*板栗专业合作社、*田鱼专业合作社)。
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类型多,涉及面广。合作社组织涉及农业各个领域,其中种植业31家,林特业25家,畜牧业21家,渔业4家,其他4家。在种植业中以蔬菜、水果等经济价值较高的产业居多,而粮食等比较效益不高的产业较少;在畜牧业中,以鸡、猪和兔业为主;渔业中,以水产养殖为主。
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明显。目前,全县共有合作社社员5386个,带动周边农户14267户,联结基地5.2万亩;全县各类合作社共代销农产品总量2.52万吨,代购饲料、化肥、农药等农用资料总量1.43万吨,共培训农民0.96万人次,为推广农业技术、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真正起到了“建一个合作社,兴一个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百姓”的作用。
(二)加强培训,提高合作社社员素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近几年来发展起来的新兴事物,农业主管部门主要是负责搞好辅导、培训和咨询工作。一是到乡镇实地指导农民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讲解合作社的成立条件、登记注册流程、组织优势和发展趋势,引导有关专业户创建合作社。二是开展培训。几年来,我们共举办合作社培训班10多次,培训500多人次。组织合作社负责人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我们分发《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政策法规汇编》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优惠政策摘编》300多份,提供他们学习,提高骨干人员的政策水平。三是实行科技入户,开展帮扶工作。每个合作社都确定专人挂钩联系,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四是组织合作社负责外出参观取经,学习外地合作社先进管理经验,开阔工作思路。如今年2次组织重点合作社负责人到温岭、乐清等地参观,取得很好的效果。
(三)加强指导管理,提高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程度。
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对合作社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对于新成立的合作社,帮助和指导其建章立制,开展业务;对于不符合《条例》规范要求的合作社,引导其逐步走向规范;对于己规范的合作社,要重点引导其不断拓展业务和提升实力,做大做强。为此,今年我们以规范完善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为抓手,开展了“百社五化”创建和“5?10兴农示范工程”的合作社规范化创建活动,实行定点挂钩联系帮扶制度,组织本局工作人员对挂钩合作社进行业务指导,本着“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社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的要求,积极引导合作社规范化发展。通过规范和完善合作社发展,充分发挥了的合作社的民办性、合作性和专业性优势,在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实施方面,丰富和完善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效地补充了集体统一服务的不足,成为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今年7月份,我县成立了*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对今后我县合作社加强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发挥重要作用,促使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业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经营实力不断提升。
二、存在问题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从合作社内部环境来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上还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合作社总体规模不大,带动能力不强,服务领域不广,品牌还不够响亮,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也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发展规模看,大多数成员只有十多个、几十个,超过一百个的较少,规模普遍较小;从区域布局看,大多数合作社社员的分布仅限于本乡(镇),跨区域发展的比较少。同时,大多数合作社自身实力弱,服务和业务主要停留在信息、技术咨询以及初级产品销售的层面上,合作意识不到位,产销联接不紧密。各社员单独生产,自行营销,合作社只起到技术指导、信息服务作用。很少能开展深加工、精加工业务;合作社普遍缺乏市场开拓能力,不能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另外,一些合作社没有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的机构,或流于形式;缺乏科学民主的管理与监督机制,日常运作主要由少数人控制,与成员的利益关系还不够紧密,虽然服务收益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体现,但合作社盈余受益在总体上仍然不足,大部分专业合作社对成员二次分配比例较小,有的甚至没有二次分配。再如一些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设立帐册进行核算,同时在资金收支管理上也存在较大的问题。
(二)从外部发展环境开看。
虽然这几年,我县出台了不少扶持专业合作社的政策与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合作社的发展。但从我县合作社的发展环境来看,还不是很理想。主要表现在:
一是扶持不大。虽然各地的财政资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所扶持,但扶持的力度不够大,扶持的方式也比较单一,扶持重点主要放在少数示范合作社上。在扶持过程中没有很好地处理好发展与提高、发展与规范的关系。
二是负担过重。一些合作社年审收费较多,负担较重。此外,合作社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用电量比较大,在用电价格上,目前我县普遍是按工业用电价格核算,不能享受农业用电的优惠价格,合作社在用电方面支出较大,负担过重。
三是融资困难。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发展初期,经济实力薄弱,但合作社兴办收贮服务设施需要资金投入,特别是在农产品收购季节,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但由于合作社缺乏可抵押资产,难以得到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造成目前不少合作社产品有销路,手头有订单,但没有能力组织生产。
四是用地困难。在合作社运营过程中,一般需要有加工或收购产品的场地以及办公场所等。但目前许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主要是没有办法获得用地,从而无法顺利开展业务。
三、下阶段工作安排
下阶段,我们要继续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中的作用,真正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在内部运作上,要规范合作社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做到“八个规范”。即规范章程和制度,健全自我发展机制;规范股金设置,壮大自身实力;规范组织和内部管理机构,完善治理机制;规范会员管理,健全退出机制;规范民主管理,推行民主决策;规范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公开;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形成比较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规范盈余分配,完善分配机制。各合作社要结合自身实际,规范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合作社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切实可行的制度。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独立建帐,规范会计核算,定期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
(二)在服务水平上,要强化统一服务和销售功能,做到“四个统一”。能否使农民增收,是合作社有没有凝聚力、生命力的关键。各合作社要积极组织社员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通过创建品牌、质量安全、加工包装、市场开拓等提升产业,提高经济效益,不断促进社员增收,带动更多的农民共同致富。
一要统一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和供应。引导合作社根据生产经营和社员的需要,统一组织采购、供应农业投入品,实行规模采购,努力减少社员的生产成本。合作社也可以统一开展运输、储藏等服务。
二要统一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培训服务。引导合作社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统一制订、实施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要积极向社员提供生产技术和经营信息等资料,统一技术辅导和培训。
三要统一品牌、包装和销售。引导合作社注册商标,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销售。合作社要积极开拓市场,努力提高统一销售社员产品的程度。
四要统一产品和基地的认证认定。引导合作社统一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提升产品品牌和档次。
(三)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的桥梁作用。合作社联合会要及时收集、农产品产销方面的政策性、动态性、预测性、价格性及供求性信息,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组织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设立营销窗口等形式,为会员提供销售服务;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的合理要求和愿望,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依据。沟通合作社与政府、社会的联系,增进会员与会员之间的交流和协作,建立一个上连政府,下连市场、基地,直接为“三农”服务的纽带,从而有效弥补单个合作社生产规模小、服务领域窄、市场竞争弱的不足,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力资源;理事长;开发
中图分类号:F325.7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0439-8114(2013)13-3183-03
2008年以来,湖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截至2012年3月底,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1 146户,社员153万个,占全省农户总量的18%。随着湖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的急剧增长,其虽然对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和促进新农村建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带动农民增收力度并不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可持续发展受到一定影响。笔者认为,目前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发展初期,影响其健康发展的因素很多,但人力资源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人力资源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常开展各项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这也关系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内其他资源功能的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80%是农民,20%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自然人等,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力资源因素的研究一般是从普通成员和核心成员(包括理事长)两个角度来考虑。目前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处于发展初期,多由农村生产(销售)大户、村委会、龙头企业或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等牵头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规模偏小,拥有专职管理人员的合作社不多,因此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长过程中,理事长的领导能力、经营管理经验、身份等往往举足轻重。
1 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力资源研究概况
目前,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力资源进行研究的文献尚不多。孙亚范[1]提出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管理人才是否选择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基于利益的比较和权衡,只有在自身利益能够得到改善时,农民企业家才会积极参与和支持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获得广泛的社员基础和持续发展的动力。孙迪亮[2]认为由于长期忽视对合作社人才的培养,再加上西部地区农民文化水平较低,拥有现代企业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合作社等方面知识的人才在西部农村几乎是凤毛麟角,从而导致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缺乏必要的人力支撑。徐旭初等[3]的研究结果显示,合作社牵头人的情况对合作社的发生、发展及绩效具有关键性作用(总体作用比例为20.32%),而且牵头人社会职务对合作社发展的影响远大于其股份比例和文化程度的影响。张美珍[4]认为由于中国政府在农民人力资源的开发方面存在作用失灵,必须建立以企业家为核心、以各类经营管理技术人才为骨干、以实用人才为基础的人力资本团队,运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力资本团队进行培育与激励,从而实现合作社持续快速发展。本研究将结合湖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实地调查数据,以理事长的文化程度及年龄、在任时间、身份等指标来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拥有的人力资源情况。
2 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力资源现状分析
2.1 数据来源
采用数据来源于2011年11月和2012年11月湖北省农民创业培训班(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班)的调查,2012年5月长江大学“三农”协会会员的调查以及2010年7月至2012年1月笔者对湖北荆州、宜昌等地部分示范合作社的调查。调查采用随机抽样、调查问卷与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共发放问卷180份,回收有效问卷156份,有效率86.67%;问卷调查内容涉及被调查合作社的基本情况,包括地区分布、成立时间、主营产品、人力因素(理事长文化程度及年龄、在任时间、身份)等内容;调查对象涉及湖北省6个市,各地市的有效样本数量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
2.2 样本基本特征
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合作社最早成立时间是2006年4月,最迟成立时间是2011年8月;2006年成立的合作社仅2家,2009年成立的合作社最多,有58家,这说明湖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起步较晚,但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之后,合作社发展迅速,具体合作社成立时间情况见表2。
被调查的合作社一般都从事农产品的生产、销售或粗加工业务,少有深加工,其中经营产品最多的是种植类,占43.59%,其次是水产养殖类,占21.79%,其他产品如畜禽(17.95%)、茶叶(5.77%)、花卉苗木(3.21%)、农机(3.21%)和其他类(棉麻、中药材等占4.48%)的分布与湖北省农业产业分布基本一致,详情见表3。
3 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力资源的总体情况
3.1 理事长文化程度及年龄
理事长文化程度调查结果如表4所示。被调查合作社理事长文化程度中,小学占5.77%(多为55岁以上),初中占19.87%,高中(中专)占59.62%,大专占14.74%。这表明目前湖北省合作社理事长普遍文化水平较高,高中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理事长占调研人数的74.36%。
此外,从合作社理事长的年龄情况(表5)看,年龄范围为24~64岁,平均年龄45岁。结果表明,目前湖北省合作社理事长年龄在40岁以上的占被调查总数的72.43%,这部分人大多出生在20世纪的60~70年代,生产、销售方面的经验丰富,文化程度也相对较高;而且能够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及国家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惠条件,带头创办各类合作社,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合作社的理事长。
3.2 理事长在任时间
除了理事长的文化程度,理事长的在任时间也是衡量理事长能力的一个因素,在任的时间越长,管理合作社的经验就越丰富。表6中理事长在任时间的情况显示,被调查理事长的平均在任年数为3年。其中在任3年的最多,有68人,占被调查理事长总数的43.59%;其次是在任4年的,占被调查理事长总数的23.08%;由于合作社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的非常少,担任理事长5年及以上的只有10人,占被调查理事长总数的6.41%。从调查结果看,理事长的在任时间与表2的合作社成立时间情况基本吻合,原因是湖北省合作社起步较晚,合作社理事长任期一般也不长,即使成立时间满了5年的合作社,由于人才和资本缺乏,这些理事长大多都会连任。由于任期较短,就要求合作社理事长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3.3 理事长身份
从表7来看,被调查合作社理事长是生产(销售)大户的比例占52.56%,村委会干部、企业董事长和农技推广人员担任合作社理事长的比例分别为27.56%、10.89%和8.99%。调研进一步发现,生产(销售)大户担任理事长是因为生产(销售)大户相对普通农户来说,有着更多的生产经验和广泛的销售渠道,为了节约成本、提高收入和在市场竞争中争取更多话语权,他们更有合作的愿望。村委会干部任理事长的比例较高,一方面是由于地方政府积极引导创办合作社;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村委会干部懂政策,想通过合作社带领村民一同致富。这两类合作社的共同点在于,理事长自身素质决定经营管理方面的能力有所欠缺。企业董事长担任合作社理事长虽然有经营管理经验较为丰富的优势,但却往往存在企业与普通成员争利的情况。
4 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力资源开发途径
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让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起到带动农民增收和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作用,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人力资源开发。
4.1 完善中国农业教育体系
农业教育体系一般都由高等农业教育、中等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民职业技术培训等组成,这3个层次具有相对明确的职责分工,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目前我国农业教育获得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高、中、低3个层次,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农业教育体系还存在着与农业发展实际脱节、与农业研究和推广脱节、与农业经营体制脱节等问题,结果造成农业教育资源的浪费。当前我国应该进一步深化农业教育改革,优化农业教育结构,大力完善农业教育体系,提高农村人力资源质量和水平。
4.2 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技术培训,加大农村人力资源培训投入
农业职业技术培训是一项持续工程,开展这一工程需要巨额资金的投入,国家应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一方面应加大各级政府尤其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业职业技术培训的投入力度,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再拿出一定数量的配套资金,并列入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除了提高补贴标准以外,还要加大培训基地的建设,特别是实训设备的添置与更新。另一方面,要加强培训经费的科学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情况的发生。
4.3 建立合理的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薪酬体系
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合理的报酬可以起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以及激励人才的作用。建立合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具体应体现在: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制定量化的薪酬结构体系;薪酬体系制定过程中不仅应当体现公平性、现实性及可操作性,把握科学性,还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合作社经济实力等因素;为建立有利于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激励约束功能的竞争性薪酬体系,总体上要把握住基础工资占薪酬小部分,岗位津贴及绩效工资占薪酬大部分的原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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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孙迪亮.西部地区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09(4):83-87.
关键词:察布查尔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12月17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致力于农民增收致富的一种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产物,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孙浩杰运用合作博弈理论分析了我国农户非合作的原理和现实原因,进而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了促进农户合作的现实途径,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运行机制的现实情况做出了合理的解释。一些西方学者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也认为“产权不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只有由物的存在和使用引起的人们之间一些被认可的行为关系。”产权分配格局具体规定了人们那些与事物相关的行为规范,每个人在与他人的相互交往中都必须遵守这些规范,或者必须承担不遵守这些规范的成本。这样,社会中盛行的产权制度便可以被描述为界定每个人在稀缺资源利用方面的地位的一组经济和社会关系。
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合作社的部分财产和劳务存在产权没有清晰的界定情况,因此容易引起合作社的收益分配矛盾和投资激励缺乏等问题,这会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本文根据察布查尔县实际调查数据和成功案例,分析察布查尔县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各部门职责、机构管理、资金管理,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对察布查尔县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机制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为察布查尔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今后的长远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一、察布查尔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察布查尔县位于新疆伊犁州的边陲,是全国唯一以锡伯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的自治县,发展比较缓慢,全县总面积为4,485平方公里,总人口18.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14,360人。
成立于2005年8月24日的良繁场食用菌合作社是察布查尔县最早的合作社。从2007年开始,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每年新成立的合作社在6个以上,其中2008年和2009年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3个。201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数达1,601个,其中农民成员数1,594个,辐射带动农民11,096人。201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数达1,629人,其中农民成员数1,610人,辐射带动农民10,893人。2012年合作社成员数达1,645人,其中农民成员数1,630个,辐射带动农民12,000人。察布查尔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带动的辐射人口增加最快,2010~2012年增长率为7.53%。2010年底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3,695万元,返还成员总额为667.3万元。
察布查尔县农业以种植业和畜牧业为主,其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是如此。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有37个,主要是蔬菜、水稻、红花、棉花等专业合作社;从事畜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46个,其他如林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8个,服务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个(其中农机服务4个)。有注册商标名称的专业合作社5个,有三品认证的专业合作社5个。
二、察布查尔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功案例分析
(一)蒙霍尔村蔬菜合作社基本概况。察布查尔镇蒙霍尔村位于县城以南5公里处,交通条件优越,区位优势明显。全村现有村民306户、1,512人,全村耕地面积6,600亩,以水稻、蔬菜、棉花、甜菜等农作物为主要生产对象。由于长期种植温室大棚,多年来蒙霍尔村村民积累了丰富的蔬菜种植成功经验,成为他们发展蔬菜专业合作社的一个基点。全村蔬菜种植面积已达2,400亩,种植品种不断丰富,经济收入逐年增加。
2007年蒙霍尔村蔬菜专业合作社被察布查尔镇人民政府规划为蔬菜种植发展基地,在资金和政策方面给予大力扶持,推进产业化发展的进程,带动全镇蔬菜发展。2009年在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下,已有500余户菜农加入合作社。
(二)蒙霍尔村蔬菜合作社运行机制
1、合作社的管理机构。从农民社员中选举一些懂技术会管理、在农户中有一定威望的农户推举为理事会或监事会成员,对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营销渠道、技术改进等方面负责。监事会监督理事会在种子采购、蔬菜销售、生产要素分配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工作。由于在同一个村内,联系比较方便,便于解决临时出现的问题,而重要的决策开会进行讨论解决。
2、合作社的服务内容。举办种植技术培训班与现场观摩会发放技术资料,科技人员现场指导等方式,提高菜农科学种植水平。特别对新种植户和少数民族种植户、贫困户进行手把手的技术指导重点帮扶,与农户建立产前、产中、产后的联结关系。参加蒙霍尔村蔬菜合作社的农民社员可以获得合作社提供的无偿或低偿服务,可以提高农户的收益率。2009年专业合作社组织5次培训班,培训人数达545人次。此外,利用多媒体播放了5场录像片,让菜农更直观地掌握无公害蔬菜生产栽培技术,提高栽培水平,从而提高生产效益和增加经济效益。
3、利益联结方式。采用合同契约联结方式。以合作社为龙头,从引种开始即与农户签订合同,采取全程技术监管、统一收购,以公司+合作社+社员(农户)的方式全部收购。合作社与供销社成立的进出口公司签订收购合同,菜农与蒙霍尔村蔬菜合作社签订种苗销售与蔬菜收购合同等。
4、利益分配机制。按照“公积金积累、交易量返还和股金分红”的利益分配机制。可分配盈余量按交易量返还占到60%以上,提取公积金总额占到14%,剩余盈余分配占到26%。基本符合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最低规定。从整体情况来看,虽然服务受益不同程度上得到体现,但盈余受益在总体上仍显不足,对会员的盈余分配比例较小,再分配所占的比例很小。
(三)蒙霍尔村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成功经验
1、统一推广蔬菜种植新技术。合作社成立以来,先后引进多项新品种、新技术,经筛选、示范,向广大种植户推广,由于使用新技术、新品种,所生产蔬菜价格较同类蔬菜单价高0.3~0.8元。
2、加强在日常生产管理中的技术培训。举办种植技术培训班与现场观摩会发放技术资料,科技人员现场指导等方式,不断提高菜农科学种植水平。特别对新种植户和少数民族种植户、贫困户进行手把手的技术指导重点帮扶,使他们当年建棚当年见效,在病虫害及灾害性天气来临前拿出防治措施和解决办法。
3、统一采购农资。采取统一采购农资、统一田间管理、统一蔬菜质量标准、统一销售价格、统一销路等方式,打造“绿派”无公害蔬菜品牌,增加菜农经济收益。在2012年标准日光节能温室示范区建造过程中,统一采购钢架一项,就为菜农节约资本16,000元。
4、建立“无公害基地项目”。蒙霍尔村蔬菜合作社于2009年申请无公害基地建设。合作社以创品牌蔬菜种植基地为目标,由品牌化向规模化延伸,生产和销售地方特色的品种蔬菜(西红柿、芹菜、韭菜、豌豆尖等),目前日产蔬菜已达25吨,销售收入5万余元。同时,合作社积极与蔬菜收购商洽谈联系,把种植的蔬菜通过中介组织已营销到伊犁、霍尔果斯口岸、北疆地区各大城市并出口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察布查尔镇蒙霍尔村蔬菜专业合作社2010年以来超市或流通企业建立产销关系达成交易额150万元。2010年以来在公益性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开设直销店销售额达到100万元。
三、察布查尔县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主体地位不突出,产权模糊。目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合作社,虽是经工商登记的独立市场主体,但与其合作的农民并没有作为其股东或合伙人的身份出现,双方实际上是一种被动的订单合同买卖关系。
(二)外部环境不够宽松,组织总体实力不强。农村的许多要素,如土地、技术、人才、资金、市场等不健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创建阶段既缺乏政策上的引导与支持,又无法得到各级政府的良好服务和帮助,使本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相比北天山发展带地区的同类组织而言,总体实力不强,经营规模和覆盖面都比较小,大多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区域跨度仅限在乡镇村范围内,其会员多局限于周边的一些经营同一产品的农户。
(三)运行机制不规范。一是大部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章程不够规范。2010年察布查尔县共有合作社82个,其中符合规定的只有33个;2011年共有合作经济组织86个,规范合作社22个。截止到2011年3月,察布查尔县专业合作社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有99个,通过三品认证的只有6个,其中5个为无公害认证,1个为有机农产品认证,只占到了注册登记合作社总量的6%,比例很低;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从目前来看,察布查尔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和财务人员管理都比较混乱,9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会计账簿,也从未编制过会计报表和接受过任何部门的专业审计。已有的会计基本上都属于委托和家族式管理,对本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研和检查中发现建立专门的会计档案和保管设备少,没有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三是内部制度不够健全。日常运作主要由大户说了算,民主管理意识淡薄,社务不够公开,会员的加入和退出手续不够完备。合作社主要带头人虽然是种植能手,虽然有自己多年积累的市场经验,但是对现今的市场还是缺乏一定的经营意识,对市场的发展和波动并不能很好地把握。
另外,社与社员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松散,出资社员或合作社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
(四)合作社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首先,合作社受到的政策扶持力度并不是很大,上级政府对合作社的重视程度也不高。蒙霍尔村合作社120户社员只有温室500座,按合作社销售优质菜苗180万株计算,仅够1,000座温室种植,种苗需求远远不足;其次,温室的建造需要大量的资金,仅仅靠农户的集资是不够的;最后,农民市场意识不强,只愿意以很小的风险获得最大的收益,对市场持有一种怀疑的态度,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四、察布查尔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议
(一)加强宣传,做好培训。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向农民宣传普及合作知识,介绍合作原则,使更多农民了解合作社,增强合作意识;同时积极培育一批章程比较规范,组织比较健全,制度比较完善,利益连接比较好的示范合作社,树立典型形象,通过观摩交流、开现场会等形式,让农民认识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抵御市场风险、增加个人收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信心和主动性。
(二)规范章程和制度。按照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结合自身实际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切实可行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规范内部管理。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独立建账,规范会计核算,定期向成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财务人员应实行持证上岗,会计和出纳不得相互兼任,正副理事长、理事、监事及其亲属不得担任本组织的财会人员。
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重大事项应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成员(代表)大会表决一般应实行一人一票,也可以按交易额与股金额相结合实行一人多票等方式进行。
(四)规范盈余分配。年终盈余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合理提取风险基金、公积金、公益金后,应按股金额和交易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筹分配,充分调动理事会人员和一般成员两方面的积极性。要以对内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通过无偿服务、保护价收购、二次返利等办法,增加会员收入,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五)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促进合作社做大做强,增强市场竞争力。对于那些经营范围相同,经营方式单一的合作社,鼓励和引导它们根据自身特点,加强联合,发挥最大的经济优势,使合作社之间融会贯通,互利互惠,从而搭建更广的信息和销售渠道。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盈利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为合作社和社员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从而形成规模效益和精品效益,做大做强合作社,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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