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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创造了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进一步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在我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进行了全面规范。不仅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而且为创新农村经济体制,建立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出重要的推动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村增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带来广阔的前景。
一、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组织作用
全国各地纷纷成立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其目的就是要把同类的分散产业农民组织起来。但组织起来并非是最终目的,而是要通过组织起来后,再通过包括创办“农民合作讲习所”、举办“农民合作论坛”、开展普及科技教育和普及法律教育的“双普”教育活动等各种形式,去培养和塑造新型农民,使新农村中的新型农民真正做到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农民。并且通过农民合作组织的培训与教育,要达到不仅使新型的产业农民能够善于运用科学技术的方法去改造农业,而且也能起到建设新农村乡村文明的重要作用。
二、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壮大地方农业产业化中的龙头作用
实践使我们感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要一条必须是发展生产,必须逐步建设好农业的现代化。而建设现代农业,必须要用现代的物质条件去装备农业;用现代的经营方式去推动农业;用现代的经营理念去管理农业。只有现代农业建设成功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才有十足地成功把握。但是,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想以建设现代农业为主题,就必须大力培育、开发、扩大现代农业产业化的规模。对此,要实现农业现代化,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要做到三条:
首先,要切实转变当代农民的思想观念和经营理念。教育农民要用工业理念去经营自己的农业产业;
其次,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产业农民用现代的物质条件去装备农业;
第三,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自己的产业规模。同时,在壮大产业规模的基础上,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不仅对其产品注册商标,争创名牌,而且还要搞精包装。用现代的市场营销手段参与到农产品的市场大流通之中,从而增加合作社农产品的附加值,使入社农民在生产发展中实现生活宽裕的目的。
三、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多样化、灵活性、长期性的服务作用
服务,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天职”。在建设现代农业过程中,所有入社的产业农民都急待合作社的各种服务,以此解决千家万户分散的产业农民自己“干不了”、“管不好”,又不会干等许多问题。诸如开发产业的融资难、技术难、物质单家独户购买难、尤其是产品的销售难等问题,都需要合作社给予服务。由于农业问题多变复杂,因此,提供服务时要坚持灵活性、多样化和长期性相结合,对入社农民实施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四、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社内民主社会和谐的维权作用
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必须依法运作,实行民主管理。这里对于股份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如股金不等,可按照“一人权票”制实行民主理;如果股金数量相等,可按照“一人一票”制实行民主管理。通过民主管理,彰显合作社在管理上的活力。同时,要不断增强财务工作上的透明度,做好社务公开。
首先,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在开发产业中注意搞好生态文明和环保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的治理,为村容整治、整洁,创造和谐的民风做出贡献。
其次,合作社要对广大入社的产业农民在开发产业所需农资物质上,一定要实行统一购买,既为社员降低生产成本,又能避免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侵入。一旦在合作社内发生社员购买了假劣性质的农业投入品,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依照法律去帮助入社成员进行有序地投诉,积极发挥合作社的合法权益维护作用。严格防止入社成员乱打官司、乱上访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为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五、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入社成员社会经济风险的保护作用
笔者认为,当今作为农村中开发的各类产业,无不承担着两种风险:其一是市场经济中的价格风险;其二是自然灾害的风险。对此,作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要充分利用现代的网络通讯工具,及时准确地掌握住其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同时要科学地建立好自己产品的价格体系,并要善于抓住市场规律,抢占市场制高点。
近年来,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度较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虽然红旗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障碍因素阻碍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主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内部管理不规范,市场竞争力不强,带动农户弱,合作社普遍缺少必要的经营费用,缺少适用的配套机具和水利设施等问题,要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的发展,个人认为,对现有的合作社进行提档升级是关键,下面就红旗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档升级过程中采取的措施谈一下我个人的看法。
一、更新理念,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企业化进程
合作社的两大基本功能是组织力和带动力。而长期以来,我们把合作社的作用仅限于提高农民走向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当作一个中介组织,忽视了它作为一个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导致许多合作社规模偏小,自身实力不强,带动力很有限。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实现现代化大农业的主要载体,加快推进合作社企业化进程就显得更加重要。企业化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像企业一样经营管理,以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把它当作企业来办、项目来抓,以抓项目的精神抓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创新体制机制。增强自身实力,提高带动能力,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抓投入、要回报。有了效益,才能有实力,实现快速发展、可持续发展;有了实力,才能为农民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真正达到农民利益和资本利益的互利双赢。
二、提档升级,加快培育一批重量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走规模化、高质化之路,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否则将被市场无情淘汰。红旗镇的工作重点也由原来的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严格按照《合作社法》等有关规定,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做到边发展边规范;一是明确重点,加大培育。对有一定规模、产业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重点培育对象,明确联系领导和责任人,逐一跟踪抓落实;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利用土地流转的良好契机,扩大种养殖面积,不断延伸产业链;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实现从初级农产品生产到初加工农产品转变,从生产型向生产销售型转变,增加附加值。二是加强联合,互利共赢。各合作社发展水平不等,各有优劣势,强化合作,整合资源,发挥各自专业优势是一条重要途径。同类合作社可以强弱联合,采取兼并、转让等方式,迅速扩大规模,增强搏击市场的能力。今年红旗镇将以新农村创业园蔬菜合作社为龙头,联合长胜村葡萄种植合作社,峻丰村丰源蔬菜专业合作社,成立红旗镇蔬菜合作联社,以绿色无公害蔬菜种植为重点,带动红旗镇设施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三年内联社大棚、温室至少要达到1000栋以上,增加冬季蔬菜窖储能力,实现蔬菜反季节上市,提高冬季蔬菜本地供应能力。三是拓展领域,丰富体系。随着现代化大农业的发展,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这就要求我们不但要发展生产加工型的合作社,还要发展生产服务型合作社。近年来其他一些地方已发展了一些行使播种、机耕、收割的农机合作社,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今年新农村党支部、村委会利用国家农机补贴等优惠政策,组建了新农村农机合作社,主要用于农机服务,经营面积覆盖到了全镇耕地面积。
三、培育人才,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人才是第一资源。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档升级工程,首要的是人员素质的提升,这样才能保证合作社的旺盛生命力和持久发展力。一要搞好培训。组织有关专家、学者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定期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财务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开展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驾御市场经营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合作引进人才。采取内选外引能人担任合作社理事长、监事会主席,要大胆引进“职业经理人”,弥补自身知识能力的缺陷,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展现“职业经理人”了解市场、善于经营的特长。三是鼓励社会能人和大中专生到合作社创业发展。鼓励农村大学生返乡、城市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技术干部到农村创业,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他们在职称评定、个人福利待遇上给予政策倾斜,使人才到农村站得住,留得下,有所作为,让各类人才积极投身到合作社的创业发展中。四是校社联合。积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大中院校、有关专家建立技术合作关系,逐步培养自己的专业技术人才,为合作社快速发展提供技术保证。
四、加大扶持,努力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环境
关键词: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途径与方式
中图分类号:F32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0-0038-01
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新型经济组织是科技支撑现代农业的有效途径,体现在整合科技资源、加速科技传播、提升科技支撑现代农业的效果、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营造科技支撑现代农业的良好环境等方面,是当前农村发展的大方向。但目前有些地方在发展合作社过程中,存在着过急、过热、拔苗助长等政府硬性推进问题,值得深刻注意。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效途径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从当地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搞一刀切,可以多条腿走路。
(一)因地制宜,典型带动
我国各地农村情况差别较大,农民的思想觉悟也不同,接受新生事物的快慢程度也有一定的差异,因此,有条件的村镇可适当发展数个合作社,条件还不成熟的乡村可考虑少建或暂缓建立合作社,不急于求成。在群众条件较好的乡镇内某村可考虑建立一二个比较成形的合作社,该社不一定非常完善,最主要是搞合作经营,真抓实干,并取得经济效益,可树为典范。成功合作社理事长发自肺腑的言传身教,唾手可得的利益驱动,典型示范带动,农民群众更容易理解、接受。
(二)适度规模,注重实效
发展合作社,不应片面追求大规模。那种认为加入某个合作社的农户越多越好、合作社拥有的耕地面积越大越好的想法,是不科学的。加入同一合作社的多位农民,应尽量是“人合心、马合套”,在一起劳动心情舒畅,有干劲。加入同一合作社的耕地,应以就近、土质类似、便于统一生产经营为主要原则。既要科学合理地利用耕地,又要充分发挥“1+1>2”的整合力量。
(三)真抓实干,总结完善
发展合作社,必须组织合作社成员按照合作社的理念身体力行地去干。从简单易行的统一购买生产资料开始,逐步进入全面的、深层次的合作,力争在一个生产经营周期内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员分得成果。合作社还应在年终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大会的一项很重要议程就是总结办社经验,改进生产经营管理,为下年的工作做好准备。
(四)有主有次,多业并存
农民专业合作社,按大类可划分为种植业、养殖业和服务业三类,这三类合作社在每一个村庄均可酌情发展,可有重有轻,不必齐头并进。一个合作社的生产经菅项目也未必是单一品种,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他业。
(五)科学生产,特色经营
建立合作社后,应改进生产工艺,发展特色产品。比如,可大面积采用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技术,引进优良品种,种植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作物。
二、发展多种经营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初期发展过程中,不应仅仅只有一种合作经营类型,而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模式。
(一)国家标准式
这种合作社是完全按照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依法设立、建账、经营、分配、管理等一系列程序运作的合作社。这类合作社从社员带地入社到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以及盈余分配等处处体现了合作共赢的思想理念,是规范化的合作社。目前这类合作社不多。
(二)生产互助式
这类合作社也是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但(下转54页)(上接38页)合作经营的范围有限,主要还是在农业生产领域里。入社成员利用各自的机械和人力资源取长补短,互助生产,均能如愿种好、收好自己的耕地和外包地,不误农时。这类合作社可不设账簿,管理简单。
(三)资金互助式
这类合作社的成员侧重于农业生产经营所用资金方面的合作。社员彼此之间有偿拆借,调剂资金余缺,融资成本较低;或可互相担保借贷用于农业生产经菅。
(四)龙头带动式
这类合作社一般由龙头企业牵头领办,龙头企业扶助入社农户发展相关的农业生产,并以协议的条件收购其农产品用于本企业生产加工,或直接外销。
(五)技术带动式
这类合作社主要由掌握一项较高种养技术的能人领办。入社农户向领办人学习有关的专业技术,并用于自己的农业生产经营;领办人或包购包销本社农户生产的有关农产品,或帮助本社成员以较高的价格销售有关农产品。这类合作社管理比较松散,可建立简易账簿。
(六)产品导向式
领办合作社者可不是当地人,但要利用当地合作社发展名、优、特农产品,能提供特殊种籽和技术指导人员,秋后以较优惠的价格收购本社成员生产的符合标准的农产品。这类社应有较完备的账簿。
(七)其他杂合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亿万农民群众的伟大创造,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要适应农业农村发生重大而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因社施策,加强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促进机制创新和科学管理,全面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不断增强带动和服务能力,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和农业生产经营特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路子。
回良玉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在坚持党的农村基本政策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根据世情国情农情的变化,顺应亿万农民的期待,进一步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加快发展、规范发展、健康发展的新时期。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依法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55万多家,已经覆盖全国91.2%的行政村,平均每个行政村接近一家;实有入社成员4300多万,覆盖全国17.2%的农户。
回良玉强调,在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和农业生产经营形式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农民合作的愿望越来越强,对合作的需求越来越多。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有效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合算的问题,可以为有文化、有技能的青壮年农民在农村发展提供平台,可以帮助农民在生产上节本增效并分享产业化经营利益,可以通过“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直供直销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稳定农产品市场和价格,可以成为反映农民诉求的途径、化解矛盾的抓手、促进和谐的桥梁。
回良玉强调,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既要重视增加数量、扩大覆盖面,更要注重提升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身实力和发展活力,提高带动和服务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牢记服务为本的理念,积极为农户提供低成本、便利化的服务,帮助成员实现增产增收;坚持规范办社的方针,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加强社务公开,切实做到依法办社、依章办事;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不断做大做强合作社,提高自身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强化诚实守信的意识,建立良好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生态安全的产品。
回良玉强调,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要进一步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和服务,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支持和引导,完善法律法规、强化规范和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支撑和推动,搞好典型示范、强化带动和引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是一种新的摸索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从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 设立登记不规范。一方面,由于工商部门在登记注册时无需进行实质审查,致使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虽无生产、办公场地,或者是生产经营规模极小,不具备开业资格,仍蒙混过关轻松登记。另一方面,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不用验资,致使注册资金与实际出资不符情况大大存在。
2.经营管理混乱。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都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也按照《章程》规定建立和完善了组织机构,但由于农民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管理意识淡薄,致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在日常管理中不能发挥作用,成员参与议事及监督管理的主动性不高,导致内部管理混乱。
3.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基层干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登记管理条例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对国家赋予农民经济合作社组织以法人资格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一些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政策理解上有偏差,对合作社的性质和运行机制不够了解,有种种疑问和顾虑;偏远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农民的市场意识还不够强,合作经营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加之受我省农业生产周期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时间短的影响,示范引导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步伐。
4.合作社经营者缺乏运营知识。由于大部分合作社的创办者是乡村干部,或是农村的一些能人,虽有一方面的专长,但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缺乏合作组织的知识和经验,缺乏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市场营销和对外交往的知识能力,参与者也缺乏必要的合作、经营、管理知识,因此在合作社实际运作中,大部分仅仅停留在生产环节和技术方面的简单合作,对于如何将成员组织起来生产同一标准的产品,以及如何将合作社生产的产品销售出去,以及如何使合作社自身发展壮大等问题考虑较少。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对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生虽然才短短的几年,但已显示出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加快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促进农产品的规模化经营和区域化布局,提升农产品的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1.推动商标品牌战略。扎实推进县域商标战略,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走商标品牌发展之路;同时,立足辖区特色传统农产品,大力培育合作社注册农产品特色商标、集体商标、地理证明商标等,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培育壮大优势产业,提高专合组织影响力和产业化经营水平。
2.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列为农资打假保护的重点,把好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和农资商品准入关,确保广大农民群众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采购优质、低价的放心农资产品;严厉查处农产品购销中压级压价、非法收购、虚假宣传、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为合作社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加大宣传力度。当前,我省农户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非常了解的比例很低,甚至有一部分农户根本不知道。对合作社不了解必然会导致农户没有产生参与的意愿,所以应该从思想上对农民做好引导工作,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让农户深刻地认识到发展专业合作社给自己带来的好处,增强农户的合作意识,激发农户的合作动机,创造农户的合作机会,启发农户的合作实践;另外要积极宣传政府对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吸引更多的农户来参与合作社的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