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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11月1日到12月5日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日本汉字能力检定协会共收到16.7613万张选票,其中“税”字选票8679张,居第一位,其后依次为“热”、“嘘”(谎言)、“灾”、“雪”、“泣”、“喷”、“增”、“伪”、“妖”等。
消费税增税涉及国计民生
消费税增税是2014年日本发生的一件涉及国计民生的大事,引起其国民的极大关注。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消费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属于典型的间接税。各个国家基于国情对消费税的具体征收办法不尽相同。日本消费税实行价外税,由购买方承担税款,征收对象更具广泛性,向生产和流通等各个环节的商品和制品征收税款。消费税是日本的三大主力税种之一,目前消费税收入仅次于所得税,大体占日本国税收入的25%。1989年为了解决财政赤字逐年增加的问题,竹下登内阁首次开征消费税(税率为3%)。1997年桥本龙太郎内阁又将消费税率提高至5%,并一直沿用至2014年3月31日。此次17年来未有变化的日本消费税的改革,因关系到普通民众的生计问题而备受关注。
对于安倍政权将消费税率提高到8%,日本国民心态矛盾。某种意义上说,消费税增税是安倍内阁从野田佳彦前政权那里继承下来的一笔遗产。在野田执政期间的2012年8月10日,日本内阁通过了《为确保社会保障稳定财源而提高消费税等税制改革修正案法案》(简称《消费税法修正法案》),其中明确规定2014年4月1日将消费税率(含地方消费税)上调至8%,并预定于2015年10月1日继续上调到10%。消费税增税恰恰与安倍经济改革亟需扩大财源实现了“无缝对接”,因而被安倍内阁积极推进。
从大数据上看,日本国民对于政府提高消费税既理解,又难过。日本经济新闻社与东京电视台在2013年9月27~29日所做的舆论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安倍内阁将于2014年4月把消费税率提高至8%,有47%的人表示赞成,48%的人表示反对。而随着安倍经济改革效果的日渐显现和社会保障压力的增加,日本国民认同政府提高消费税的比例也逐渐升高。据日本产经新闻与日本富士新闻网(FNN)联合所做的舆论调查结果,对于消费税率提至8%,有60.9%的人表示“认同”,有34.6%的人表示“不认同”。就对个人生活而言,消费税率的提高无疑给日本国民的日常家庭开支带来了影响。日本每日新闻社2014年4月19~20日所做的全国舆论调查结果显示,有60%的人表示消费税率提高到8%对自己的生活形成了负担。
总之,日本国民能够理解政府为确保年金、医疗费等社会保障费用的稳定财源而提高消费税率的做法,但又为增税后家庭开支的陡然增加而满腹苦水,陷入未来与现在、国家与个人关系的两难选择之中。
消费税率上调亦难解国家财政难题
消费税率上调的主要目的是要解决国家财政难题。日本政府承诺将增加的税收与社会保障捆绑在一起,用于填补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缺口,这样至少可以保证今后的财政状况不再因人口老龄化而进一步恶化。长期来看,这样做对改善日本的财政状况有益处。但是,从消费税率提高的时机上看,却有本末倒置之嫌。就如静冈县立大学本田悦朗教授所言,政府不应该通过期望增加消费税来拉动经济增长,而是应该等经济增长且增长平稳之后再来提高消费税率。从政策效果来看,消费税率的提高对日本经济的拉动也未必会有多大效果。提高消费税率一个百分点每年最多增加2.7万亿日元左右的税收,提高三个百分点也仅会增加8万亿日元左右的税收,这些增额对于解决目前1000多万亿日元的日本长期债务无异于杯水车薪。
为了解决增税后的消费反落问题,日本政府宣布实施5.5万亿日元的特别经济对策预算。此外,安倍内阁还要求大企业涨薪,以拉动消费;并企图通过全面下调企业所得税,给企业减负,促进企业投资设备。从理论上讲,下调企业所得税必然使税收减少,这与财政结构改革的大目标严重冲突。不仅如此,一方面不断提高消费税率,使穷人越来越穷,另一方面又给企业减税自然会使企业特别是大企业越来越富:政策效果在向两个不同方向发展。
从2014年第二季度的主要经济数据来看,提高消费税率的负面效果十分明显,实际GDP增长率环比下降1.8%,换算为年率下降了7.3%。这不仅远远超出了下降4%左右的市场普遍预期,也成为发生国际金融危机后的2009年第一季度(-15.0%)以来的最大跌幅。更为严重的是,其他主要经济指标几乎全是负增长。其中,私人消费下降了5.1%,这是1994年以来的最大降幅,住宅投资下降10.4%,设备投资下降5.1%,工矿业生产指数下降3.7%,出口和进口分别下降0.5%和5.6%。1997年4月上调消费税后,当年第二季度实际GDP增长率下降了3.5%,很显然这次调税带来的冲击也远远超过上次。
为税而苦,国民愈发关心“钱袋子”
日本国民对未来消费税率继续上调至10%深表担忧,更加关心自己的“钱袋子”。就如一位53岁的大阪市民在给日本汉字能力检定协会的选票中所言,今年似乎是开始于消费税、而又结束于消费税的一年。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2014年11月18日晚间的记者会上宣布,将于11月21日解散众议院并提前举行大选,同时表示将再次上调消费税率至10%的时间延迟18个月至2017年4月。
消费税的继续上调如同悬在日本国民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让他们对自己未来的生活持续担忧下去。国际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公司的分析师小川隆平一针见血地指出,安倍政权过去大半年大力推行货币量化宽松和经济优惠政策,生态链还没有反应到最后一环――国民的工资上,在这种情况下提高消费税,等于物价上涨了而老百姓手上的钱却没有增加,日本民众的实际收入在缩水。如果再继续增税,对老百姓的生活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日本舆论调查协会2014年9月27~28日所做的全国舆论调查结果显示,有72%的人反对消费税率继续上调至10%,仅有25%的人表示赞成继续上调。从历史上看,自1988年竹下登内阁开始征收消费税、1997年桥本龙太郎内阁将消费税率由3%上调至5%,到2012年野田佳彦实施消费税改革,每一次消费税增税都是造成经济下滑、时任首相下马的重要推手。
另一方面,2014年发生的多起政治家侵吞、滥用税金案,令国民大失所望。2014年3月,桥下彻在任大阪市长期间为了推行“大阪都构想”而辞职并再次参选大阪市长选举,出现了历史上最低的投票率和超过六万张的无效票,这次选举也因而被媒体指责为“浪费了国民六亿日元税金”。安倍晋三在任期内突然宣布解散众议院进行大选,也被媒体指责为解散理由不充分、滥用了国民631亿日元的税金。而继小保方晴子涉嫌STAP细胞造假事件被推到舆论风口浪尖后,日本独立行政法人理化学研究所2014年又被爆出涉嫌滥用税金问题。该研究所于2011年3月18日曾花费约487万日元购入意大利高档家具,2012年使用6400万日元巨款购买了308批次笔记本电脑和台式电脑。地方议员的滥用税金事件也频繁被曝光,其中有代表性的案例是2014年10月1日三个兵库市民人团体告发县议员水田裕一郎以及釜谷研造存在伪造收支报告、以巨额款项购买邮票骗取经费的问题,引发了国民对于政治家滥用经费问题的高度关注。
消费者关系管理
对于涨价对市场的影响,《广告主》在采访万博宣伟公关顾问有限公司副总裁杨为民时,他表示:“根据市场的不同,白酒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比如说礼品酒和家用酒等。对于礼品酒,价格上涨反而可能带来销量的上升。”与礼品酒相似,像茅台、五粮液这样的高档白酒品牌,其消费带有奢侈品消费的性质,价格的上涨对其销量的影响是很小的。
但是此次涨价有其特殊之处,就是此次涨价是在白酒消费税调整之后进行的,因此白酒涨价难免会让消费者认为有转嫁成本之嫌。所以,即使对茅台、五粮液这样的一线品牌,做好品牌的声誉管理也是必要的。而对于二、三线品牌的白酒,这更为必要。特别是在中低档白酒竞争激烈的环境下,为了保持市场份额,需要关注消费者的反应,避免客户流失。
惠州亿年酒业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陈先生对《广告主》表示:“涨价与否不能只考虑转嫁成本,还必须考虑到市场状况。应通过促销活动给消费者实惠,减少涨价带来的负面影响。”
具体来说,白酒涨价之后,白酒企业可通过以下三个方法,做好针对消费者的品牌声誉管理。一是提高产品质量,让消费者觉得物有所值。白酒企业可以涨价为契机,提高产品的品牌形象。即以提高产品质量为核心,以涨价为表现形式,赢得市场对产品品牌的认可,进而抵消涨价是为了转移成本这样的不良舆论影响。
二是开展线下优惠活动。可开展的活动形式多种多样,如免费赠饮;发放赠品;与酒店互动,赠送特色菜;抽奖活动;会员优惠;互动赞助等。即将品牌声誉管理与产品促销等活动结合起来,在涨价的同时还能达到促销的效果,同时避免对品牌声誉的损害,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
三是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由于白酒是对人体健康有影响的消费品,因此,白酒企业,特别是低端白酒企业还需对产品质量进行更严格的把关,严禁在成本压力下,为降低生产成本而损害产品质量,从根源上杜绝劣质产品的出现,保证消费者饮用安全。
政府关系管理
这次白酒涨价,国家税务总局在网站上明确表示,白酒企业应“内部消化”新生成的成本,不应转嫁给消费者。尽管在行业涨价的普遍预期之下,白酒企业很难做到这一点,但是并不能因此忽视政府立场,特别是对那些政府消费占很大比重的白酒企业,维护好自身品牌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就显得更为必要。
首先在涨价策略上,白酒企业需要仔细研究。新办法限制了提价幅度。如果白酒企业在生产成本有限的情况下,借此次行业涨价之机,大幅提高白酒价格,并遭到政府的再次核价,难免给政府留下不好的印象。
关键词:经济发展;商品劳务税;资本积累;产业结构
经济发展是指随着经济增长而出现的经济与社会结构的变化,经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一个主题,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任务更为艰巨,要求也更为迫切。规范经济学认为,经济增长的力量来自于市场的价格机制作用,它能够自动地促进资本积累、技术进步和劳动力的充分利用。然而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失灵是普遍存在的,政府有责任干预市场运行,而对于以市场为配置资源主体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政府适当干预经济发展的意义则更为重要。
税收是国家对部分产品或国民收入进行的法定分配,它同经济发展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是政府调节和干预经济的主要工具和为其他财政政策筹资的主要手段。一般说来,现代税收除筹财政资金的基本职能之外,还具有三大经济调节功能,即促进资源有效配置、调节收入合理分配以及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在发达国家,所得税是主体税种,税收政策实施的主要工具都是所得税,而在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税源构成和征管能力等因素,商品劳务税往往成为主体税种,因而其在税收政策实施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商品劳务税是以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课税体系。它主要包括消费税、销售税、增值税和关税。本文拟对经济发展中的商品劳务税作一理论上的探讨。
一、发展资本积累与商品劳务税
在发展中国家,实际经济增长和在增长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有着压倒一切的意义,但经济增长要受资本积累规模的约束。因而,如何形成足够的发展资金,是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一般而论,一国的资本积累有两种来源,一是利用外资,二是动员国内资金,尤其是国内储蓄。国内储蓄包括居民个人储蓄、企业储蓄(税后利润)和政府公共储蓄(主要来源于税收)。税收在调动社会资源用于储蓄、投资方面有两条渠道:一是通过征税筹集财政资金,增加公共储蓄或政府用于公共投资的集中性财力;二是通过制定鼓励储蓄的税收政策,刺激企业和居民个人把更多的收入用于储蓄,扩大私人投资。
在发展经济学的税收政策思路中,一国资本积累水平同税收收入水平相关,也和税制结构选择相关。发展中国家采取什么样的税制结构,选择什么税作为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种,在许多发展经济学家看来,首先应服从于扩大和刺激储蓄、促进资本积累的需要。他们的基本主张是,商品劳务税应成为发展中国家的主体税种,对发展资本的筹集发挥主要作用。为此,他们作了广泛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
商品劳务税的范围主要是指一般销售税、消费税、以及营业税和关税等间接税。从总体上看,这些税收的在发展中国家的比重较高。一般说来,经济发展水平愈低,商品劳务税的比重愈高。据资料显示,在低收入国家,商品劳务税占全部税收总项的比重为41%,而高收入国家这一比例为30.9%,如果将进出口关税并入商品劳务税计算,高收入国家的比重为32.4%,而低收入国家高达71.1%.这表明较低的经济发展水平与较高的商品劳务税比重相联系。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虽然商品劳务税作为主体税种具有稳定的筹资功能和较低的征管成本,但根据税收效率的分析,它会对经济增长和市场机制产生较大的扭曲效应,这就需要适当提高所得税比重,推行商品劳务税和所得税并重的双主体税制结构。
二、优化产业结构与商品劳务税
根据发展经济学家赫立克和金德尔伯格的理解,经济发展不仅意味着以更多的投入或更高的效率去经营更多的产业,还意味着产业结构的变化以及生产过程中各种投入量分布的变化。在一国资源量为一定的条件下,通过产业结构变化,优化资源配置,可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推动经济增长的内在力量。
考察西方国家100多年的经济发展过程,产业结构变化的长期趋势是:初级产业主导制造业主导服务业主导。而引起或影响产业结构变化的原因如同经济发展的动因一样复杂,从外因分析,政府的产业政策及其配套的财政、税收政策是一个重要的外部因素,特别是税收政策在推动一国产业结构形成、发展和优化的过程中有着重要作用。对于商品劳务税来说,它作用的大小是一个理论上和实践中争论颇多的问题,下面我们来作简单探讨。
首先,在讲座经济体制下,商品作价主要采用国家指令性或指导性计划价格,商品劳务税在配合价格调节生产和消费,以促进产业结构化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商品价格由市场决定,低税和高税不能直接形成低价和高价,因而商品劳务税对于调节产业结构的功能必将削弱。其次,商品劳务税作为间接税,具有易于转嫁的特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间接税的税负转嫁机制将充分发挥其作用,这决定了运用商品劳务税调节产业结构具有不确定性,甚至使政策目标落空。第三,商品劳务税与价格直接关联,其本身会扭曲商品的相对价格,导致消费者剩余损失;扭曲生产要素的相对报酬而导致生产者剩余损失。因而最终不利于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第四,商品劳务税还会对产业政策发生扭曲,这突出表现在增值税选型上。以我国为例,在生产型增值税实行统一税率的情况下,加工工业的进税抵扣比重大,税负轻;基础原材料和能源工业的进项税抵扣比重轻,税负重。显然,生产型增值税是与发展中国家的基本产业政策相背离的。
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过分强调商品劳务税对于调节产业结构的作用,而应适当弱化。税收对于产业结构的调节应主要依靠所得税优惠来发挥作用,同时适当发挥商品劳务税的辅作用。
三、实现地区协调发展与商品劳务税
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是以各个地区的经济增长为基础的,是各个地区经济发展的总和。在同一个国家,由于地区间劳动素质、资本投入、技术进步、自然资源,地理和交通条件,以及其他社会性、国民性因素的差异,往往使区域间经济发展处于不平衡状态,既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地区,也有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甚至经济落后地区。税收对于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具有一定的作用,但如何采取有效的税收政策以及商品劳务税在其中发挥什么作用,则值得探讨。这对我国目前正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也应该是有启发意义的。
一般来说,税收政策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方面:地区总税负水平的轻重,影响本地企业的积累能力;地区税收优惠政策的广度和深度,影响本地区的投资环境和投资吸引力;税制结构对地区财政经济发展的影响。这里,我们重点从第三方面分析商品劳务税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地方财力的强弱对于地区经济发展来说也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发展中国政府大多选择商品劳务税为主体税种,这对地方财力有两大好处:第一,这些地区的税源比较充实,税收收入不受企业成本费用高低影响,有利于保证落后地区的财政收入。这些收入对于增加当地公共积累,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当地各项事业发展至关重要。第二,有利于减轻落后地区企业的负担。因为商品劳务税属于间接税,可转嫁税,这样地方政府可以从中取得稳定、可行的收入,同时又将税款转嫁给购买方,经济落后地区将从中受益。
四、收入合理分配与商品劳务税
实现收入合理分配是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中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如果一国GNP获得增长,但社会分配状况恶化了,低收入阶层较之过去相对乃至绝对贫困,就可能出现有增长、无发展或高增长、低发展的情况。对我国而言,这还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
根据库兹沓茨的“倒U假说”,收入分配不均是一国在特定经济发展阶段必然出现的经济现象,要从根本上消除,只能以持续不断的经济增长为动力,实现经济结构的变革,但同时政府并非对之无能为力。在政府的各项政策中,以实现收入均等化为目标的税收政策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税收以收入分配的调节机制主要包括所得税、商品劳务税、财产税以及社会保险税对转移支付制度的筹资作用。对商品劳务税的调节机制而言,主要是消费税对高收入阶层支付能力的调节。国际通行的商品劳务税主要是增值税和消费税。一般说来,增值税对各类商品和劳务普遍课征,是中性的,因而增值税不论是由企业负担,还是消费者负担,通常都不具备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消费税则不同,只是对某些特殊消费品课征,是非中性的,收入阶层一部分收入在流通领域里就转化用于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来源。
从理论上讲,消费税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不象个人所得税那样直接、有效,但是,就发展中国家而言,通过消费税实现调节收入分配的目标或许更切合实际。这是因为:(1)发展中国家一般实行商品劳务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而消费税又占相当大比例,往往高于财产税和个人所得税。(2)征税消费品的选择,一般都是对奢侈品征税或重税、对必需品免税或轻税,这样就把绝大部分税加在高收入阶层身上,因而也具有与所有税相似的累进课税效应。(3)与所得税和财产税相比,消费税税源易控管,逃税难度较大,能够保证政府的分配政策得以有效实施。同时,由于消费税的非中性特性,对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也有负面影响,容易产生“超额负担”。因此,发展中国家要对此进行效率与公平、增长与效率的权衡。
五、通货膨胀与商品劳务税
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中,长期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是,巨大的财政赤字和严重的通货膨胀,它困扰着这些国家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因此,如何抑制通货膨胀、促进经济发展中国家政府所追求的重要政策目标。在20世纪末,从1997年起,“有7个经济本(指日本、墨西哥、阿根廷、泰国、马来西亚、韩国、香港-引者注)经历了与大萧条极为相似的严重经济衰退”,中国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通货紧缩,因此,治理通货紧缩又成了很多国家当前的经济任务。
通货紧缩与通货膨胀同样都是一种货币现象,通货膨胀的主要特征是物价和货币供应量持续上升,通货紧缩的主要特征是物价和货币供应量持续下降。尽管通货紧缩与经济衰退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但通货紧缩往往伴随着经济衰退或是造成经济衰退的重要因素。治理通货紧缩的主要措施是实施和推行扩张性的财政对策、货币政策、相应的产业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税收政策方面,目标是刺激消费者需求,除开征利息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财产税之外,还要进一步降低商品劳务税中有关投资和消费的税收,提高投资倾向和消费倾向,以推动投资和消费需求增长。
税收政策与通货膨胀问题的相关性有三个方面,即税收收入水平、税制结构和税式支出。对商品劳务税来讲,我们重点分析税收收入水平中增税对消费需求的抑制作用。在发展中国家,政府增税对消费需求的抑制作用主要是通过消费税实现的。虽然消费税由于转嫁性,在短期内可能会推动商品价格上涨,但在既定的收入水平下也会抑制需求,从而在较长时期内降低通货膨胀压力。消费税的这种反通货膨胀效应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对具有一定需求弹性的生活必需品征收一般消费税,二是对部分高消费品征收特别消费税。
所谓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不了解白酒营销的人看到的只是白酒行业巨大的利差空间,一瓶成本三五十元的白酒可以卖到几百、上千元,这不是暴利又是什么?怪不得前几年有那么多的外行资本涌进白酒行业淘金,就是现在也还有不少外行资本在跃跃欲试,随时准备进入,他们是只看到烟花燃放时的灿烂。白酒行业的高运营成本是业内人所共知的秘密,不说那些各个行业共用的商超资源、渠道资源需要花费巨额的费用进行维护和建设,单是酒类行业特有的酒店和团购渠道就要花掉白酒运营费用的60%以上,大大小小的酒店需要进场费已经成了行业公开的秘密,至于产品进去后怎么动销?怎么打通整个酒店关键人物的客情等额外花费还得另外计算。有人也许会说,茅台、五粮液没看到怎么花费进场费啊?也没看到有多高的运营费用啊?看看他们的上市报表,每年的利税可是高得吓人呢!中国三万家白酒企业,能够像茅、五、剑那样的毕竟只有三五家,99%是需要花费高额的市场推广费用寻找自己的一方土地的。现在的白酒行业开征消费税无疑是在挤占他们微薄的利润和有限的市场推广费用。
要我说,国家开征酒类行业消费税是好事,酒类企业太多才导致竞争激烈而盲目,甚至是不计成本,而这种亏损企业国家本来就收不到税,还不如就此淘汰,腾出一些市场空间给那些发展态势良好的企业,随着他们的发展越来越好,国家的税收才会有保障。另外,酒类产品应该是一个感性产品,不是为了满足人的口腹之欲,所以给酒类消费上税可以提升酒的价格和价值,开句玩笑,国家现在大力在抓酒后驾车实际上也是在为酒类消费加税的实行推波助澜,酒价高了喝的人自然少了或者就算想喝也会节制一点,不会敞开肚皮大喝特喝了。国家开征酒类消费税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是利好的:
一、 促使酒类企业调整产品结构。
一些低附加值的产品企业会有意识地压缩生产,甚至停产,这从龙头企业五粮液、茅台近几年的动作就可以看出来,五粮液取消OEM品牌一、二星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就是产品结构调整最为明显的例证。
有人说广大人民群众的收入毕竟是有限的,不可能花费太多的钱在酒类消费上面,但他们对酒精类产品的需求却是实实在在的,这也是国家对低档白酒尽管一再提税,但其卖价上涨却不明显的根本原因。其实,对于低档白酒也是一样的道理,只要不是酒精勾兑的产品,其产品质量才会有一定的保证,价格的合理提升也是顺应消费趋势的提升,不会从本质上损害酒体的内在质量。如果税收提高、劳动力成本提高、管理成本攀升还能促使酒价大幅下调,对这种酒的酒体质量我是表示怀疑的。
发达国家的酒类消费很繁荣,而且越发达、越繁荣,同时发达国家的酒类消费税也很高,高得一般的人消费不起酒水,或者偶尔奢侈一回也不敢放肆。因此,酒类消费税的提高完全可以让我们的酒企调整自己的产品结构,既然难得喝上一回如果还不喝好酒也是太对不起自己了。产品结构的调整不是说那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的低档产品就不生产了,而是控制生产,适当提升自己的酒体价格。各个地方酒企大量出品的光瓶酒就要有意识地抓住机会涨价。还有一个机会就是国家目前在大力整顿酒后驾车,这是好事,更是酒类企业的机会。或许有些人就不明白了,酒后驾车只会对酒类消费设置障碍啊,怎么成了好事了?君不见现在的酒楼饭馆一天下来少卖好多酒水了?我说是好事的是从他的两面性说的,酒后驾车导致车祸频发对谁都没有好处,国家下大力气整顿是本着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负责,生命没了,再好的酒水也无福消受,因此禁止酒后驾车我是举双手赞成。但商务应酬还是必须的,尽管量可以减少,量越小,酒的价格也可以越高,这是符合市场客观规律的。这不是机会又是什么?关键是你的产品结构调整到位了没有?有没有符合新市场形势的需求。
二、 越发重视核心市场、重点市场的打造,提高竞争的门槛
税收增加导致运营成本上升直接促使企业在开发外围市场时变得慎重起来,不盲目开打自己无把握的市场,反而对自己的优质市场和核心市场更加重视,在提升服务质量、产品质量的同时对各个方面的关系也更加注重协调和维护,而这些基础性的工作越到位,给到竞争品牌攻打这个市场设置的门槛就越高,攻打下来的难度就越大,就像一个武林高手修成无懈可击的绝顶武功,让对手总是找不到破绽,就无法打败他。
核心市场、重点市场的打造一旦成功,企业的运营费用才会大幅度下降,这个时候消费者、渠道、政府形成了一个互为依存的三角关系,相对变得稳定起来,竞争品牌就算来骚扰也不能对企业构成威胁,反而在经销商的无所适从中坚持不了一两年就会退出。
从税收这个角度来看也是如此,政府只有放水养鱼,让企业有稳定的市场收益和源源不断的根据地市场贡献收入,政府的税收才会得到根本性保证,否则竞争的无序让企业消耗掉了自己微薄的资源,连员工的工资发放都成问题时,给政府缴税就成了一句空话。因此,税收提升的前提就是企业是否有自己稳定的利基市场?而这个利基市场就是我们着重需要打造的核心市场或者说是重点市场。
三、 借机让根基深厚的主导产品涨价
主导产品涨价在国家开征酒类消费税之前网上就有异议,说是酒类消费税提高了,酒类企业不能以此为借口提升产品价格,而且还有企业确实站出来信誓旦旦。站出来说不涨价的企业不能说他们就有多么高尚,也不排除其偷偷摸摸涨价的行为,或者别人本来就是在做秀,借机提升自己的名气,炒作一下而已。记得三聚腈安事件刚发生时那些国外企业的奶粉品牌站出来一致发表声明表示支持政府工作,绝对对消费者负责,旗下产品一律不上涨价格。实际上呢?消费者自己明白,不但价格上涨,而且是翻了几翻的上涨!事后也没看到有哪个部门对涨价的外国奶粉品牌进行声讨或处罚。
国家开征消费税也没规定说企业不能涨价,每个部门都按照正常的市场规律办事就可以了。就连茅台、五粮液这样每年利润几十个亿的企业在开征消费税后也借机立马提价,更何况那些温饱企业呢,国家从茅台、五粮液每年几十个亿的利润中征收一、两个亿的税收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小菜一碟,按理说完全不必要借此再次拉升价格,之所以拉升无非是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巩固自己的带头大哥地位而已。
所以,酒类企业在自己的主导产品上以这种机会提价实在是应该而且必须的,关键是做好涨价以后的宣传和市场衔接工作,不能让终端、网点出现因涨价无货可卖或者拒卖的现象即可。同时,涨价后适当的消费者拉动工作更是不可或缺,防止消费者消费的突然转向。
四、 强化企业的内功修炼
有些企业在国家开征消费税后苦于自己的市场地位不稳固,贸然实施跟进策略同步涨价怕市场不接受导致企业经营动荡,这个时候往往就会选择从企业内部进行挖潜降耗、开源节流。实际上这也是好事,企业在高歌猛进阶段,尤其是销售形势红火时一般不太注意节约,因为猛涨的市场销售收入带来的利润可以快速弥补企业生产中带来的费用提高,许多市场费用漏洞也因此产生,但这个时候没有多少人关注,因为企业的每一个人都在这种形势大好中得到实惠。消费税的开征如果不能让企业继续提高销售收入、增加利润,个人的收入势必同样会受到影响,这个时候提出在企业内部进行挖潜降耗就会得到员工的共鸣,挖潜的效果也较为明显。
企业内功的修炼要从企业的各个方面进行开展,有生产的、采购的、后勤的、销售的、财务的等等各个部门全面同步进行,而且为了有对比、增加各个部门的积极性还可以设置各个开源节流奖项,根据开源节流的成功和实际金额进行奖励,加快这种开源节流的成果推广并形成惯性。这种成果如果做得到位一年的效益是很惊人的,譬如财务部门一年下来节约了100万元开支,你从中拿出5万元对财务部门的同志进行奖励完全可以极大提升财务部门同志进一步挖潜降耗的积极性。而销售部门如果开展成功,这种费用的节约更是惊人,因为销售部门许多费用的投放本来就是弹性的,完全是看销售负责人对市场的熟悉、掌控程度决定的,他要是能够从销售费用中挤出1~2%的费用一年下来也是一笔大数目。所以,开源节流要各个部门全面开展,同步激励,这样各部门节约下来的费用可能比国家对企业增加的税收还要多,尤其是一些国营企业更是如此。
五、 开发并推广中、高档白酒品牌
酒类企业还靠老产品、低档品牌谋生存、创造高额的利润在目前已经很不现实。开征酒类消费税后,企业可以顺势开发较高价位的新产品或推出全新的中高档品牌在自己的重点市场和根据地市场进行推广。对大多数的酒类企业来说,只要你在地方缴足地方政府认为合适的税收,你的工作一般来说都会得到政府的支持,尤其是中高价位的产品和新品牌有了地方政府的支持你的生存基本有了保障,对地方政府来说,喝谁的酒都是喝,只要你的产品质量过关不让他觉得丢脸就行。
因此,开发中高档品牌有了地方政府支持,国家开征的这点酒类消费税实际上就是地方政府给你买了单,这个工作酒类企业如果都不知道去做,你那些营销工作做得也就太辛苦了。我们不赞成地方保护,但也不能不合理借用政府资源吧?更何况政府也有义务帮助本土企业做强做大、渡过难关。我们开发推广中、高档白酒品牌除了借用政府的力量外也要学会借用根据地市场的网络力量,学会借势推广你的新产品、新品牌。国内企业里面,白酒行业的金六福、泸洲老窖值得我们学习,快销品的娃哈哈更是榜样,都说新品成功的比率不到10%,但娃哈哈推出的新品不管是跟进产品还是全新独创,尽管不能说每一款都大红大紫,但鲜有失败的案例出现。
六、 择机待嫁,寻找合作机会
国家开征消费税无疑加重了企业运营成本,与其一味死撑还不如寻找合适的机会与人合作或者让优秀企业对自己进行并购,有些企业的员工可能觉得心理上不能接受,其实,现在的世界都是优胜劣汰,你的日子过得不死不活为何就不能让那些有网络、懂营销的人带自己过上充足、富裕的日子呢?
行业的兼并大潮已经开始,如果你非要等到人老珠黄再嫁人,你的标准肯定会降低,到那时得到的就更少,甚至会嫁不出去,就此在市场上消失也未尝不可能,啤酒行业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企业嫁人也不能唯金钱而论,不是谁出价高就卖给谁?要看对方的动机和对酒厂未来的规划和承诺。当然,同等条件下能够有更高价格出售自然是皆大欢喜事情。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经济发展;影响;税务体系
一、前言
在我国的消费税中,增值税是重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推出,对拉动消费,提高税收效益,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和促进作用。为了保证增值税能够在经济发展中获得更全面的发展,增值税转型成为了提高增值税发展质量的具体措施。从积极的角度来看,增值税转型对提振经济、拉动内需、扩大消费规模和消费市场份额有着积极作用,但是从经济的长期发展来看,增值税转型容易产生投资的过度膨胀。因此,在增值税转型的过程中,应解决好增值税征收范围问题和投资的过度膨胀问题,保证增值税转型取得积极效果。
二、增值税在转型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来看,增值税转型已经成为了税收中的重要试点内容,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大力推行,但是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增值税在转型发展中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问题。首先,由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偏窄,相关的抵扣链条不完整,其内在的相互制约机制得不到充分有效的发挥。按照增值税的基本原理,增值税具有可以多次征税、税不重征、环环相扣、税负公平的特征。如果从产品的投入、产出、交换到最终消费各个环节全面实行增值税,就像一根链条,一环紧扣一环,完整而严密,增值税内在的促使上下游相互制约机制就能充分发挥作用。我国现行增值税仅在工业生产和商品流通两个环节征收,而与工业和商业关系十分密切的交通运输和建筑安装等领域继续征收营业税,可能致使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中断,内在制约机制的作用削弱。同样也不利于这些行业之间的公平税负与公平竞争。
其次,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多元化改革的深化,我国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政策边界很难分清。再加上国际间经济活动的频繁交往,企业经营活动或行为日趋复杂,增值税和营业税对有些行为征收的政策界限特别模糊,主观的人为判断和选择的情况越来越多。比如说要区分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和营业税混合销售行为等。
我国这次增值税转型的改革,是对增值税制度完善迈出的重大一步。但是依然还要进一步的完善。笔者认为应该考虑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将更多的行业纳入增值税。因为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的税种,增值税必须征收范围广泛和税率统一才能保证各行业的税负公平。从国际上一些国家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来看,大部分国家实行的增值税都是比较彻底的。我国应当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把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适当扩大,至少应当包括与工商业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等行业领域。这样,就保证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的完整,增值税的内在制约机制也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同时还能解决转型后增值产生的财政收入下降的问题,有利于稳定国家财政收入。
2、增值税转型有可能带来未来投资的过度膨胀问题。从我国投资领域的实际情况来看,长期以来我国投资规模过大主要是由投资体制造成的,即对投资者尤其是国有投资者并没有过硬的投资约束。理论上生产型增值税会抑制资本的投资,但在此次增值税转型之前出现的盲目建设、重复建设等现象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同样大量存在。这一事实说明,如果不加强投资约束,即使不改变增值税类型也会存在大量投资规模盲目膨胀的情况。转型之后,客观上将极大地刺激投资需求。但是解决投资规模过大的问题,也需要依赖于其他领域的改革,在投资约束机制下,可以对新型投资主体加强预算管理来促使企业在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上更加谨慎。因此,在增值税转型下,需要改革投资体制,加强预算约束,建立起理性约束和风险控制体系,保证投资的有效性,降低其盲目性。
三、增值税转型对总体经济发展产生的具体影响
从税制改革来看,增值税转型是税制改革的重要步骤,也是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对增值税的转型改革,对实体经济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和有利的影响。结合目前经济形势进行分析可知,增值税转型对总体经济发展产生的具体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增值税转型对经济保持快速增长有着具体影响
增值税转型以来,消费型增值税变成了生产型增值税,对消费有着直接的促进作用。消费得到促进以后,整个市场的消费环境得到了保证,消费行为得到了促进,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逐渐显现出来。由此以来,我国的内需经济逐渐建立起来,经济发展得到了有力的促进,经济增长速度也保持在了较高的水平。由此可见,增值税转型对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保证了经济保持快速增长,提高了经济发展质量。
2、增值税转型对推动减税政策的深入进行有着具体影响
由于增值税转型是将消费型增值税变成了生产型增值税,在税务种类和税务征收过程上进行了变化。虽然这一变化较小,但是其对减税政策的推行却有着积极的影响和促进作用。增值税转型的成功,一定程度上为减税政策改革提供了成功的范例,为减税政策提供了有力的参考,保证了减税政策能够找到新的发展方向。因此,增值税的转型从本质上是减税政策的具体体现,对减税政策的深入有着重要影响。
3、增值税转型对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具有重要影响
增值税转型将税务负担从消费阶段转移到了生产阶段,对于提振消费市场信心和活跃消费市场环境有着重要作用。同时,虽然增值税转移到了生产企业中,但是生产企业的其他税务负担得到了降低,生产企业的总体税负水平出现了一定的下降,这给了投资者一针强心剂,对投资者产生了积极影响,有效的鼓励了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此外,消费市场的活跃,对扩大内需产生了重要影响,保证了内需消费力的提升。
4、增值税转型对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影响
考虑到增值税转型的本质是将增值税从消费税转移到生产税中,这种税务改革势必会对消费市场和生产型企业产生现实的影响,使消费市场和生产型企业的整体产业结构发生一定的变化。因此,在增值税转型过程中,我们要正确理解增值税转型对产业结构调整影响,努力提高增值税转型发展质量,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型,满足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达到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目的。
5、增值税转型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具有重要影响
由于增值税转型对消费市场氛围的营造,以及对消费市场的积极促进,以内需经济为主要发展模式的经济增长方式的优点得以充分体现出来。在这种现实的影响下,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正从依靠外贸经济为主的外向型经济向依靠内需经济的内需型经济转变。从目前经济发展的现实效果来看,增值税转型对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意义重大,不但保证了经济增长方式的有效转变,也提高了经济发展质量,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非常突出。
四、增值税转型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在增值税转型初期,由于增值税属于减税政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整个转型过程备受关注,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许多人担心进行增值税转型之后,受到减税政策的影响,整体财政收入会不会出现明显减少。经过对增值税转型内容的全面了解,以及对我国经济形势的整体判断,增值税转型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增值税转型对地方财政收入有着重要影响
在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增值税从消费税转移到了企业的生产型增值税中,整体税务额度得到了降低,达到了减税政策的目的。但是对于地方财政而言,增值税转型的实行直接影响了地方财政收入总额,使地方财政收入总额发生了降低。从增值税转型实施以来的数据来看,地方财政收入有所降低,对地方经济在短时期内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从这一角度来看,地方政府成为了增值税转型推动的重要阻力。从增值税转型的自身特点来看,要想提高增值税转型的推进力度,降低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就要了解增值税转型的本质。
2、增值税转型为企业发展注入了现金流
由于增值税转型是增值税从消费中转移到了企业生产中,对企业的总体税负产生了积极影响。增值税转型之后,企业的总体税务负担得到了减轻,总体税款额度有所减小,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促进。同时,增值税的转型,在减轻了企业负担的同时,等于从另外一个方式为企业的发展注入了现金流,保证了企业的总体发展质量。企业的发展质量提高了,对地方财政的贡献也就越来越大,从而形成对地方财政的有力影响。所以,在增值税转型的过程中,我们应认识到其对企业发展和地方财政的有力影响。
3、增值税转型为财政收入的长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虽然增值税转型对地方财政在短期内的增长有着直接影响,但是从地方经济的长期发展来看,增值税转型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使企业发展获得了有力的支持,在税务负担较小的情况下能够轻装上阵,更好的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提高企业的市场份额,满足地方经济的发展需要,提升地方经济发展质量,达到促进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目的。因此,在增值税转型发展过程中,应明确增值税转型的重要作用,认识到其对财政收入的长期发展的影响,保证增值税转型发展质量,满足增值税转型的实际需要。
4、增值税转型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转型的产生了重要影响
增值税转型对国家财政收入转型的影响主要在于两个方面。首先,增值税转型改变了国家财政收入主要依赖短期收入的行为,使国家财政收入更加注重长远性和发展性,提高国家财政收入的成长性,满足国家财政收入增长的实际需要。其次,增值税转型使国家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健康的增长,而不是只注重短期效益的增长。增值税转型为国家财政收入转型提供了新的依据和参考,使国家财政收入模式能够实现积极的创新。所以,对于国家财政收入来讲,增值税转型对其产生了重要影响,我们应正确理解该影响。
五、增值税转型对投资活动的促进与影响
考虑到增值税转型的优点,以及增值税对国家经济的促进作用,在增值税转型过程中,投资活动也受到了具体的促进和影响。由于增值税转型属于减税政策的一部分,因此增值税转型推动了结构性减税政策的进行,保证了实际经济的发展质量。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在增值税的转型过程中,增值税对投资活动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与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增值税转型促进了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
在增值税转型的过程中,企业投资得到了一定的促进,居民消费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拉动,增值税转型的效果逐步显现出来。对于企业来讲,增值税转型降低了企业税务负担,减轻了企业的税务压力,使企业能够有更多的资金用于生产投资和发展。由此可见,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的投资活动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增值税转型也对居民消费产生了强劲的拉动力,使居民消费能够带动企业的投资,实现内需经济的良性循环。因此,增值税转型对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产生了具体的促进作用。
2、增值税转型提高了企业投资的边际效益,增加了企业的投资行为
一部分专家和学者认为企业在实际中投资与否取决于投资的边际效益增值税转型后税负的降低只是投资者附加考虑的因素之一,而不是决定因素。他们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商品的市场供需以及商品的赢利空间。增值税转型对投资的促进作用是一种相对长期的趋势,它是通过扩大企业未来收益与投资的成本的空间,使因转型所产生的税负减轻这一利益大于投资成本,影响企业当前或未来的现金流量,而促进企业增加投资的。由此可见,增值税转型提高了企业投资的边际效益,增加了企业的投资行为。
3、增值税转型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提高了企业的发展质量
由于增值税转型对企业投资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带动了企业的快速发展,从而给产业结构调整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使产业结构的优化更加富有成效,更加能够满足实际的产业发展需要。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应将增值税转型作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重要因素,应充分认识到增值税转型对产业结构优化所产生的作用,通过产业结构的优化,全面提企业的发展质量,满足企业的发展要求。因此,对于增值税转型的理解,我们应认识到其对产业结构优化的促进作用,应正确利用增值税转型手段,促进企业的整体发展。
4、增值税转型提高了投资活动的整体效果,满足了企业发展需要
考虑到增值税转型的优点,在增值税转型的过程中,对企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降低了企业税务负担的同时,增加了企业的投资,使企业的投资活动的整体效果得以保证,满足了企业的实际发展需要。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应正确理解增值税转型对投资活动的促进作用,应学会利用增值税转型的优点促进企业投资行为落到实处。
六、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在税务改革过程中,增值税转型对经济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其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总体经济发展产生的具体影响、对财政收入产生的影响和对投资活动的促进与影响等几个方面。为此,我们要对增值税转型有深入的了解,正确利用其对经济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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