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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不同剂量;布地奈德混悬液;吸入治疗;哮喘急性发作
[中图分类号] R722.1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5)09(a)-0119-03
[Abstract] Objective To analyze the effectiveness and safety of different doses of budesonide suspension for inhalation therapy in the treatment of children with acute asthma. Methods From December 2012 to December 2014,68 children accepted treatments due to acute attack of asthma were selected.They were evenly divided into two groups in random.Both two groups were provided in low-dose and high-dose of budesonide suspension for inhalation therapy in the treatment of acute attack of asthma respectively.The effectiveness and safety in clinical efficacy between two groups were compared and analyzed. Results The disappearing time of clinical symptoms including dyspnea,cough,panting,and wheezing rale,and percentage of peak expiratory flow (PEF) in predicted value in high dose group was superior to that in the low-dose group respectively,with statistical difference(P
[Key words] Different doses;Budesonide suspension;Inhalation therapy;Acute attack of asthma
支气管哮喘是临床上常见的一种非特异性的气道慢性炎症,多发于儿童,发作时常伴有呼吸频率加快、阵发哮喘性急促哮喘、呼气时间延长等临床表现[1]。近年来,随着饮食结构的改变及空气污染的日益加重等,小儿哮喘急性发作的发病率不断上升,因此寻找到有效及安全的治疗方法已成为研究人员所关注的热点问题[2]。目前,小儿哮喘急性发作的首选治疗药物主要以糖皮质激素为主。经过多年的临床研究表明,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不良反应较大,逐渐被吸入治疗糖皮质激素所取代[3]。布地奈德为临床应用较为广泛的一类糖皮质激素药物,但其剂量的选择仍存在较大争议[4]。本研究选取了在我院儿科接受治疗的急性哮喘发作的患儿34例,旨在探讨不同剂量布地奈德的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2年12月~2014年12月在我院儿科接受治疗的小儿哮喘急性发作的患者68例作为研究对象,所选患者排除支气管异物或内膜结核、有心血管疾病、有肝肾功能障碍,1个月内使用过糖皮质激素治疗或是有糖皮质激素禁忌及未经患儿家属同意、不能按要求完成本研究者,选取的所有患者均确诊为急性哮喘发作者,临床表现:患儿无法进行正常的呼吸,反复咳嗽、喘息,肺部有哮鸣音,符合《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中小儿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的诊断标准[5]。采用随机分组的方式将所有患者分为高剂量组和低剂量组,每组34例。低剂量组男19例,女15例,年龄4~14岁,平均(7.0±2.1)岁,高剂量组男18例,女16例,年龄4~15岁,平均(6.8±2.1)岁。患儿的年龄、性别、继往病史、生活环境、病程等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基本治疗:对两组患儿均采取补液措施,以维持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若患儿出现感染,应及时进行控制感染的有效治疗;给予患儿口服泼尼松2 mg/kg,3次/d,雾化吸入硫酸沙丁胺醇溶液(英国葛兰素威康制药有限公司,H20090087)1 ml/次,3次/d[6]。低剂量组:在基本治疗的基础上,加用0.5 mg布地奈德混悬液(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X20010423)联合吸入。高剂量组:在基本治疗的基础上,加用1.0 mg布地奈德混悬液联合吸入[7]。分别将两组不同剂量的布地奈德混悬液加入生理盐水中至4 ml,采用压缩雾化吸入机将上述混合液进行雾化吸入。首次吸入后每隔20 min再次反复进行雾化吸入,当天连续吸入3次后停用,根据患儿不同的具体病情和疗效采取相应的具体治疗方案,一般维持3~7 d,3次/d[8]。
1.3 观察指标
对两组患儿的临床基本资料、临床症状改善时间、治疗前后的呼吸、咳嗽、喘息、哮鸣音等临床基本症状的改善时间等进行比较,按照无(0)、轻(1)、中(2)、重(3)4种程度进行积分评价,每日严密观察并记录每个患儿出现上述的主要症状积分为0的时间,观察时间为1周[9];应用峰速仪对两组患儿治疗前后峰流速(PEF)平均值进行测定和记录,并计算PEF所占预计值的百分比[10]。观察并记录两组患儿的呼吸道感染情况[11]。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7.0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百分率(%)表示,采用χ2检验,以P
2 结果
2.1 两组患儿临床症状改善时间的比较
低剂量组患儿的呼吸困难、咳嗽、喘息和哮鸣音等临床症状消失的时间均明显长于高剂量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2两组患儿治疗前后PEF占预计值百分比的比较
两组患儿治疗前PEF占预计值百分比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患儿的PEF占预计值百分比均较治疗前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3两组患儿呼吸道感染情况的比较
高剂量组的患儿呼吸道感染次数为(1.03±0.17)次,低于对照组的(1.73±0.84)次,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支气管哮喘是一种多发于儿童的临床常见疾病,是由多种细胞及细胞组分参与的气道慢性炎症的非特异性疾病[12]。当气道受到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刺激时,患者的气道会发生多变可逆性的气流受限情况,进而患者会出现反复咳嗽、喘息、呼吸急促等临床症状,严重影响患者的呼吸功能,气道的高反应性和气道重塑发生严重时,对肺的功能可能产生不可逆转的损伤[13]。急性哮喘多发于儿童,由于儿童的发育尚未完全,若有此现象发生,对其的危害较为严重。多年的临床研究表明,糖皮质激素可有效对炎症反应介质的释放和严性细胞的活化产生抑制,对哮喘急性发作的患者临床疗效较好,已成为治疗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的一线用药,但在全身用药时,易产生全身的不良反应。布地奈德作为一种新型的糖皮质激素药物,通过雾化的方式吸入呼吸道黏膜,经脂溶性的方式通过细胞膜,与受体相结合,改变受体的结构,使受体进入核内对靶基因进行调节,从而,起到抗炎、抗过敏的作用[14]。目前,临床在其用量方面的研究还存在较大的争议[15]。本研究针对布地奈德混悬液不同剂量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进行对比分析,结果表明,采用高剂量的布地奈德治疗患儿呼吸困难、咳嗽、喘息和哮鸣音等临床症状消失的时间、PEF占预计值百分比均优于低剂量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综上所述,高剂量布地奈德在治疗小儿哮喘急性发作中与低剂量比较,疗效更加显著,患儿的病程更短、安全性更高,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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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22日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日,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规定,确定每年的3月22日为全市依法行政宣传日,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国务院《纲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活动时间、范围及主题
l、活动时间
年3月18日一3月29日。
2、活动范围
全区范围内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相关单位。
3、活动主题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活动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18日一3月21日)
成立区依法行政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宣传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局,负责部署落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也要制定活动实施方案,部署落实宣传活动的有关事宜。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2日一3月29日)
1、悬挂标语横幅,营造宣传氛围。各相关单位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图画、悬挂宣传标语(附后)等各种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进行宣传。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利用农村大集等有利条件,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活动。
2、集中宣传。3月22日上午9:00一11:00,在般阳路区政府路段组织依法行政宣传一条街活动,相关单位设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印制发放依法行政宣传材料、设立法律和政策服务咨询台进行集中宣传,重点宣传国务院《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本部门专业法律知识,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各参加单位于3月21日前将宣传活动参加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区政府法制局。
(三)总结分析阶段(3月30日一3月31日)
各相关单位在3月31日前,将宣传活动情况、效果、问题、建议报送至区政府法制局,所有报送材料须有文字、有图片。
四、具体要求
(一)建立依法行政宣传体系。
一是充分利用网站的宣传优势,宣传本部门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成绩和做法。为保证宣传质量和宣传效果,要求各相关单位每月向区政府法制局报送关于依法行政方面的信息不得少于2篇,由区政府法制局择优向市、省有关网站推荐报道。
二是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覆盖面广的优势,广泛深入宣传依法行政工作。各相关单位在《日报》等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或刊物上发表依法行政信息或文章每年不得少于2篇。
本次活动,国土分局五举措积极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办好新时代讲习所。通过以案释法、解读《国家安全法》,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和探讨。
二是召开座谈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管理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重点章节,对本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宣讲,树立责任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国土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的通知》,对分局涉密部门、涉密部位、涉密文件、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公开信息审查、档案专管人员等都建立健全了保密制度。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全面开展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县依法治县办转发了湘法治办〔2015〕20号《关于深入开展2014年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和措施。全县形成了乡、村、学校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格局,确保了这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开展多形式的宣传
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期间,整个活动紧紧围绕““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做法治中国的合格公民”和“公平正义,执法为民”两大主题,以两个主题为中心突出重点,形式创新,通过家庭、学校、社区三位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宣传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制、法规。一是各校利用国旗下讲话,紧紧围绕中心“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做法治中国的合格公民”进行,学校领导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普法教育氛围。二是坚持将法制教育与课程教学有机结合,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和法制意识的培养,大力加强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邀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来校进行法制讲座为青少年学生上好一堂高质量的法制课。认真为学生辅导了《宪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三是积极营造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氛围。充分利用网站、黑板报、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浓郁的法制教育氛围,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使“法制宣传活动周”的法制宣传深入人心。四是各校利用班会组织一次主题班会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五是组织全县广大中小学生参加全省青少年“法治阳光照我成长”有奖征文大赛活动,用文字表达出他们对法治的感悟和体会,进一步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三、多方联动,保证实实在在的宣传效果
9月26日,县司法局联合县教育局、县综治办、团县委、县委法治办在县休闲文化广场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暨“公平正义,执法为民”大型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立了10个宣传咨询台,展出展板20块,悬挂横幅15条,发放了资料3万余份,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现场解答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在宣传活动中,县委法治办还推出了扫二维法关注“法治建设”微信普法平台送法治文化衫活动,共赠送法治文化衫600件,同时组织县“捷安特追风俱乐部”自行车骑行法治宣传队50余人身穿印有“弘扬法治文化、共建和谐”和“法治建设”微信二维码图案的文化衫,进行环城骑行宣传活动,关注“法治建设”的人数增至500余人。
一、积极部署,安排全县法治扶贫工作
县依法治县办、县扶贫办、县组织部、县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扶贫“五个一”活动的通知》,安排部署全县法治扶贫工作。
二、落实措施,发挥法治扶贫的作用
(一)全面推进“三定一免”制度,确保法律顾问有效助推精准扶贫。一是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印发《关于调整村(社区)法律顾问的通知》,全县26个贫困村均已指派法律顾问(其中有5个贫困村已于去年摘帽),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二是积极主动服务贫困村群众。从2016年7月至今,法律顾问开展“法律顾问进万村”、“法律大讲堂”、“以案说法”等普法宣讲活动29次,帮助调解贫困村矛盾纠纷31件,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3600余人次。
(二)大力培养贫困村“法律明白人”,发挥其带头引领作用。一是以村两委干部为主体,动员贫困村文化程度较高的群众参与,每个贫困村均组建一支看得懂法律、讲得出道理、用得来政策的“法律明白人”队伍,为贫困村脱贫发展提供法律人才支撑。二是加强“法律明白人”的选拔与培训,邀请法律顾问、司法助理员、派出所民警等法律专业人才对其进行集中培训,讲解《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讲解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案例,帮助他们掌握与生产生活相关的必要的法律知识,截止目前,培训“法律明白人”100余人次。三是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的带头作用。截止目前,贫困村法律明白人参与化解常见的婚姻家庭、邻里等矛盾纠纷190余次,带动村民自觉学法用法,提升贫困村法治水平。
(三)严格把好合法性审查关,助力《村规民约》制定修改。积极与民政局沟通协调,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指导、监督村规民约制定200余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00余份,有效避免了村规民约出现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文,确保村规民约程序合法,内容贴近群众生活实际,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党的方针政策,简明扼要,易于操作,使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四)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一是开展结对认亲法治帮扶工作。积极组织法官、检察官、民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专业人才,深入贫困村民家中,开展结对认亲,为贫困村群众送去温暖的同时,做好三农、扶贫帮扶等政策和农村生产生活中常用法律知识的宣讲,使贫困村群众知晓自己的权利义务。二是印发《法治“五个一”知识卡》4000余份,让群众明白法治扶贫的含义,了解本村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以及法律维权途径等相关内容;三是开展经常性“法律进乡村”活动。结合宣传节点,前往贫困村开展“三下乡”、“以案说法”、“法治电影放映”、“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群众性强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36次,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用品4100余份,积极宣讲《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等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培养贫困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
(五)下大力气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助推扶贫攻坚。依托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日常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重要节点滚动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常见多发的山林土地、邻里、婚姻家庭、财产分割、人身伤害等矛盾纠纷的排查,按照“事前预防、事中反应、事后研判”的原则,有效化解精准扶贫政策和扶贫项目在贫困村落地推进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16年7月至今累计排查化解贫困村矛盾纠纷21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三、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宣传效果不明显。个别乡镇、村不重视法治扶贫工作,组织参与法治讲座人数少,加之贫困村大部分青壮年外出务工挣钱,家中老、妇、幼留守,由于文化知识水平不高,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理解程度不够,导致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
(二)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不够。由于律师、法律工作者作为法律顾问参与法治扶贫活动时间较长、次数较多、服务事项较复杂,缺乏相应经费保障,工作积极性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