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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对绩效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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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对绩效的影响

股权激励对绩效的影响范文第1篇

一、我国股权激励的发展现状

从2011年以后,我国企业股权激励的个性化和多样化开始有了明显的变化趋势。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演变为健全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全面激发管理层及核心研发人员的强有力办法,因为我国民营企业发展时间短、规模小、成长性高,企业管理层的任职发展为绝大多数是市场竞争行为,招募和留下人才、健全公司治理等各方面都有着急切的需要,逐步扮演着实施股权激励排头兵的重要角色,2016年7月13日,证监会正式公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此办法已于2016年8月13日起正式施行。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国在证券市场拥有A股上市公司共有3061家,从2006年我国才正式实行企业股权激励计划开始,其中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的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共1373家,占比44.9%,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尝试着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二、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

1.委托理论。上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伯利(Berle)和米尔斯(Means)认为,公司所有者与人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职责如果不能相区分,将会带来很多的问题。所以,他们提出了“委托理论”,应将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相分离,进而为所有者获取剩余价值的同时,经营者应代表委托人在关乎企业利益的决策上,行使所有者的一部分权利,所以两者之间如果发生信息不对称和激励问题将会导致企业经营发展受到影响。在所有者监督与激励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下,应尽可能的减少两者目标不一致带来的成本上升。

2.人力资本理论。20世纪60年代,美国著名经济学研究人员舒尔茨和贝克尔首先提出了人力资本理论,对我们认识自身创造价值的能力有了崭新认识,舒尔茨认为资本可以分为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物质资本是代表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土地等的一类实物资本,而人力资本则代表的是表现在人自身上的资本,例如对生产者进行培训教育所付出的支出等。随着日益严峻的经济形势,人才竞争已经成为企业兴衰的关键,企业在追求最大化效益的最重要手段就是要吸引人才,人力资本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对人力资本的调节控制,现阶段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人力资本从量方面进行调整,表现在使人根据现阶段的需要,结合人力与物力的结构,使之两者相互配合,使人力和物力及其他因素始终能够保持最佳的比例和有机的结合,使人和物都能够最大化的产生出最优效果。第二方面是对人力资本进行本质上的调整,重点体现在对人力进行培养,结合各种方法,对人力的思想、劳动技能、心理进行组织培训,使各方面达到协调统一。充分激发人力的主观能动性,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达到公司发展的最终目标。

3.激励理论。激励理论是关于如何满足人的各种需要,调动人积极性的原则和方法的概括总结。激励的目的在于激发人的正确行为动机,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满足特定目的的需要而进行激励,管理心理学认为激励是持续激发动机的心理过程,激励程度越高,完成目标的效果及动力就越强,激励水平越低,则完成目标的动力就偏弱,工作效率也偏低。激励理论最初的研究是以“需要”为对象,研究以何种方式才能满足员工的需要,进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的问题,在此领域主要包括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和麦克利兰的成就需要理论等。

三、股权激励对企业创新绩效影响的主要研究结论

1.国外研究现状。(1)实施股权激励有助于创新绩效的提高。国外学者在研究股权激励与企业创新绩效的关系时,大多数学者得出了实施股权激励将有助于提高创新绩效水平的结论。Zahra等通过对231家中等规模制造业企业的研究发现,企业对人实施股权激励,有助于主动提高企业创新水平,提高被激励者对企业创新和企业风险的承担意识;Wu & Tu进一步得出,当企业有额外的过剩资源或者企业经营状况令所有者非常满意时,企业采取股权激励措施对管理人进行激励,可以使该计划产生对企业研发支出具有正向的影响作用;Dechow & Sloan通过研究得出如果CEO在所任职的公司没有股权,那么CEO会在自己将要离任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有意的降低R&D投入,此类情况的发生,可以采用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股权加以解决,使CEO不为了自身利益而采取短视行为而损害企业的长远利益。

(2)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企业自主创新无显著影响。国外研究成果中,也有一些学者提出了实施股权激励与企业创新两者之间没有显著相关性的结论。Holthausen&Sloan对企业执行总裁进行激励后研究发现,企业对执行总裁的激励效果与他们为企业带来的创新成果并不是呈现显著的相关关系;Tien&Chen高新技术类企业对管理层的薪酬激励进行研究发现,管理者薪酬水平的提高,并不能提高其企业的创新水平,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3)实施股权激励对创新绩效产生负向影响。少数国外学者发现,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反而会导致企业创新绩效减弱的影响。Bens发现,通过对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反而会引起企业降低R&D投入,他们研究认为增加R&D支出将导致未来股票期权兑现的收入降低;DeFusco,Thomas&Johnson经过研究指出企业在提高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强度后,用于企业创新的研发费用反而降低;Panousi et al在研究管理层持股时发现,过高持股不利于创新,也得到了负向影响的结果。

2.国内研究现状。(1)实施股权激励将有利于创新绩效的提高。国内学者徐金发和刘翌检验了管理人员持股比例与技g创新之间的相互影响,他们指出管理人员持股份额的提升有助于增强技术创新水平。夏冬提出,管理者与所有者利益是否一致将会影响企业的创新水平,所以企业给予管理层股份可以提高创新能力。杨勇、达庆利的研究成果也表示向管理层给予一定股份可以提高所在公司的研发水平。

(2)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对创新绩效的影响不显著。魏锋、刘星以国有企业为研究对象,对研发创新的影响因素展开为内容,最终指出高管理层股权与创新研发之间无实质性关系。冯根福、温军指出管理人员股权激励与创新绩效两者之间有正向影响,但此种影响不具有统计显著性。余志良、张平对2006年-2007年之间我国制造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高层管理团队激励与企业自主创新(以研发投入来衡量)的关系,发现高管团队持股与企业自主创新无关系,原因是管理层拥有股份数量有限,无法产生激励效应。

(3)股权激励使创新绩效降低。赵洪江等对企业董事长持股进行了研究,他们发现在董事长持股情况下,企业的创新投入可能反而减少;冯文娜运用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研究得出,研发人员的投入与企业创新绩效存在弱的负相关关系。朱国军以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发现管理层股权激励对创新绩效有抑制作用。杜剑等针对我国创业板上市企业为对象进行探讨,结果表明员工持股计划会导致这些企业的研发支出减少,为促进这些企业的发展,企业应避免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使之股权较为分散,对企业的创新发展有利。

(4)在一定区间股权激励与创新绩效有正相关关系。冉茂盛等研究发现,授予管理层股权在一定范围内对企业创新能力提高有正向影响,但一旦超过一定范围,会造成反向影响;王建华等对我国创新型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发现,对企业薪酬总额前三位的高管股权激励总额与企业创新绩效之间存在倒U 型关系,说明在一定区间两者有正向影响;徐宁利用2007年-2010年以高新技术类上市企业数据为对象,研究发现对管理层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提高这些公司的创新支出,与此同时发现股权激励强度和创新支出两者间是倒U型的关系,也同样说明,在一定范围限度内的股权激励是有助于促进企业创新的。

四、总结

通过上文梳理股权激励对企业创新绩效影响研究的诸多国内外相关研究结论,可以说明股权激励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在现阶段存在很多不相一致的看法,研究结果的差异性很大,我们通过分析可以得到出现此种情况的原因。

1.缺乏对单一企业的深入研究。现阶段学者对股权激励与创新绩效的研究方法主要是集中在以股权激励的上市企业作为大样本进行实证研究,虽然运用此种方法有助于揭示上市企业股权激励实施后共有的普遍规律,但从不同类型的企业来看,其研究的成果就不一定准确,尤其是我国各行业发展水平不尽相同,创新水平差异也很大,所以对某一行业实施股权激励后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应当以其所属行业的企业进行进一步深入研究。

2.股权激励对象的研究不够全面。从已有文献的阅读可知,诸多学者对创新绩效的研究局限于对企业管理层,往往缺少对核心技术人员的关注,实际上如果激励计划缺少对普通员工的激励,那么可以认为此激励计划并非完全为激励性质的,区分福利性计划和激励性计划,它们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激励对象是否包含企业实际控制人。因此,无论是对于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还是对于创新绩效的影响,其结果都是不够深入和全面的。

股权激励对绩效的影响范文第2篇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16.036

1 引言

股权激励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员工激励方式,企业采用对经营管理者授予股权的方式,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加入企业决策中,共担风险,同享利润,以达到激励的作用,使员工尽心尽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我国股权激励的相关研究进行的较晚,经过多年发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逐渐走向成熟。伴随科技的进步,市场的完善饱和,我国家电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为了稳定和吸引优秀的管理团队,保证企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家电行业的许多上市公司纷纷开始实施股权激励政策。本文就以青岛海尔为例,研究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的影响。

2 案例分析

2.1 青岛海尔简介

海尔集团1984年创立于青岛。创业以来,公司坚持以用户需求为中心的创新体系驱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从一家资不抵债、濒临倒闭的小厂发展成全球大型家电第一品牌。2016年海尔全球营业额预计实现2016亿元,同比增长6.8%,利润实现203亿元,同比增长12.8%。

2.2 青岛海尔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实施情况

青岛海尔的股权激励计划于2009年10月9日获得了股东大会的通过,正式实施。

2.3 青岛海尔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青岛海尔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如下:第一个行权期内,因员工离职,激励对象由49人变更为44人,可行权数量为全部股票期权额度的10%。行权日2010年12月24日本次实际行权人数为41人(3人考核未合格),各激励对象均以自身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10%参加行权,行权价为10.58元/股。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0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520.4万份,因公司2010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1元现金,且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故行权日2011年11月29日公司的行权价调整为5.24元/股。

第三个行权期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6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718.44万份,因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1.70元现金,故行权日2013年1月14日公司的行权价调整为5.07元/股。第四个行权期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6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971.04万份,因本年度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3.70元现金,故行权日2013年12月9日公司的行权价调整为4.70元/股。

2.4 青岛海尔股权激励对绩效的影响分析

本文对海尔的绩效衡量建立在盈力能力、运营能力、偿债能力及发展能力各项财务指标基础上。青岛海尔自2009年开始实施有效期为5年的股权激励,笔者故整理了公司2007-2015连续9年的财务数据分析股权激励前后相关指标的变化,以期进而判断对公司绩效的影响。

2.4.1 盈利能力分析

盈利能力是企业赖以生存的支柱。从青岛海尔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化趋势分析,其盈利能力总的来说处于上升趋势,尤其是2010年,提升了近13%,并于次年达到峰值33.28%,此后至2014年一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上,说明公司股权激励机制发挥了作用,海尔管理层经营得力。2015年的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下降,但仍比股权激励前要高。此外,青岛海尔的总资产报酬率整体走势呈一字型,与净资产率相比较为平缓,波动不大。

2.4.2 营运能力分析

公司的运营能力关系到它的获利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只有进行有效的运作和经营,企业才能不断盈利,从而谋求更好的发展。海尔的总资产周转率和流动资产周转率的走势稳中下滑,尤其是流动资产周转率九年间由4降至1.5,总资产周转率九年见则由2.8降至1.13,降幅小于流动资产周转率,相对较稳定。海尔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呈现先上升后持续下降的趋势,尽管进行了股权激?钜裁挥刑?大成效,有待进一步加强。

2.4.3 偿债能力分析

青岛海尔在实施股份激励前资产负债率均为37%,属于保守型的资本结构、比较稳健,但财务杠杆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实施股份回购期间其资产负债率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升至67%,随后略有下降但也保持在50%之上。流动比率反映了一个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较高的流动比率说明企业的拥有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但凡事有度,该比率也不是越高越好,如果流动比率过高,则说明企业投资的机会成本太大。青岛海尔的流动比率处于下降趋势,从1.92下降至1.38。至于速动比率和现金比率九年间波动不大,始终保持在1.1和0.6上下浮动,说明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比较稳定。

2.4.4 发展能力分析

一个公司不仅要“活着”,还要不断经营发展壮大。其中,营业收入便是一个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营业收入增长率反映了一家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情况,该比率较高可推测公司未来几年的生产活动将产生较为可观的效益。海尔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在2015年达到顶峰31%,在此之前均为负数,但一直呈现出上升趋势。海尔的净利润增长率的走势跟营业收入增长率基本一样,只是波动更大。资本积累率反映了公司股东权益的增长率,海尔的资本积累率跟前面两个指标相比基本为正数,且走势整体上呈上升趋势,股权激励实施期间该比率先下降至-2%后大幅上升。

2.4.5 杜邦财务分析

本文采用以净资产收益率为核心的杜邦分析体系,对青岛海尔股权激励期间影响净资产收益率的各驱动因素进行连环替代分析,通过计算发现年销售净利率对海尔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提高影响最大,接着便是资产周转率。

股权激励对绩效的影响范文第3篇

内容摘要:文章通过对2005、2006年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888家上市公司六个绩效指标年度数据的研究表明,上市公司完成股改后的短期内,治理绩效指标显著减小,股改对公司治理绩效有短期负面影响,因此,不宜从短期视角评价股权分置改革的效果。

关键词:股权分置改革 治理绩效 短期 负面影响

我国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背景

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股票市场设立时,为保持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上市公司股份被人为分割成可流通的社会公众股和不可流通的国有股、法人股两大部分,造成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价的股权分置局面。总体来看,股权分置在当时是历史的现实选择,为市场的建立提供了可能,是一个伟大的创举,但随着市场格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逐渐成为股票市场存在的最为严重的制度缺陷,造成股市功能的错位,破坏了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共同的利益基础,扭曲了市场的定价机制,导致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市场预期不稳,扭曲了股票市场存量资源的整合功能,使中国股票市场丧失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严重束缚了市场的发展,成为制约中国股票市场进一步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亟待解决。

为解决这一根本性问题,政府开始探索改变这一不合理股权结构的方案,如1999年的国有股减持试点、2001年的减持国有股补充社保基金等,但均由于定价不合理、操作不规范等原因,改革尝试以失败告终。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九条”),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4月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股权分置这一长期困扰我国股市的问题正式进入解决阶段。截至2008年底,除部分ST公司外,沪深两市绝大部分上市公司均顺利完成股改。股权分置改革作为我国股票市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改革,为市场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在为市场提供稳定预期的同时,也为完善市场的定价机制、规范资本运营机制和市场化并购提供了动力,为巩固股东之间的利益基础、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等等提供了可能,是一大进步。

相关研究简述

大量学者针对股改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影响进行了理论分析和研究。从定量角度实证研究股改是否如同改革之初的预期,在改革完成后的短期内通过优化和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而提高了治理绩效,虽有一些研究,但未获得比较一致和可靠的结论。相关研究总结如下:孙志梅、夏宁、任一鑫(2007)发现股权结构变化有利于公司并购,王勇智(2006)、胡珍全、唐军(2007)、董柳汕、关明坤(2007)和任广乾(2008)认为公司绩效有所提高,李锋(2008)发现财务绩效和市场绩效均有提高,但市场绩效变化迟于财务绩效变化,股改未改变控股股东对中小股东的“侵占效应”,而陈明贺(2007)则发现股改具有双重效应。

这些学者的研究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思路,不足之处则在于:因研究时顺利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不多,导致实证研究中样本容量较少;因可得性限制均选择股改前一年与当年年度数据、或者股改前一年和后一年的中报数据为样本,而股改的效果可能存在时滞效应。因此,上述研究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股改是否通过优化、改善公司治理结构而提高公司治理绩效。在不同的长短期内,股改对公司治理绩效是否存在不同甚至相反的影响。

借鉴现有分析研究思路,本文在定性分析基础上针对股改对公司治理绩效的影响提出理论假设;以2005和2006年完成改革的上市公司为样本,根据改革的前一年和后一年年度数据,实证检验理论假设是否成立,研究股改对公司治理绩效的短期影响。

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

(一)问题的提出

股改完成后,基于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的上市公司财务管理行为将发生深刻变化,控股股东会减少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冲突,改进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绩效。乔志城、刘丹(2007)基于二阶委托模型的研究认为,股改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股东之间、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矛盾,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股改能够避免激励合约的不确定性,增强委托人之间、委托人与人之间的目标一致性,提升公司治理绩效。股改影响上市公司治理绩效的逻辑在于,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股改获得流通权,与流通股股东有了共同的利益基础,股东间的监督制衡机制更加改善,有助于公司治理绩效的提高。

但由于政策时滞效应的广泛存在,从股改完成到公司治理绩效明显改善和提高可能存在一段滞后期。2005年9月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和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了原非流通股份在股改完成后一年内的流通,增加了时滞效应存在的可能性:原非流通股在股改完成后一年的锁定期,使得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在一年内不存在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可能性,公司治理不会在股改完成后的一年内得到改善和优化,导致公司治理绩效难以明显提高。对原非流通股股东特别是大股东而言,如果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甚至退出,则在比较加强公司治理的成本与由此带来的增量收益后,可能选择减少对公司治理的投入和关注;如果试图在二级市场增加所持股份以获得对公司更大的控制权,或单纯试图通过二级市场炒作公司股票获利,则通过减少对公司治理的投入,引起股价下跌,都有利于购进股票。无论出于哪一种目的,公司治理绩效变差均有利于原非流通股股东。

因此,如果由于历史原因而形成的特殊股权结构,确实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绩效产生负面影响,且股改能够优化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那么改革完成后:从长期趋势来看,上市公司治理绩效应明显提高;但短期内由于改革效果存在时滞效应,公司治理绩效难以得到实质性改善,且因为流通股股东与原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公司治理绩效存在恶化的可能。综合上述,本文提出假设:

从长期来看,股改对上市公司治理绩效有积极影响,但在改革完成后的短期内公司治理绩效会恶化,股改对公司治理绩效存在短期负面影响。

(二)公司治理绩效衡量选择指标

指标的选择事关能否客观科学地衡量公司绩效,以及实证研究结论是否真实可靠,对上市公司治理绩效的衡量,一般有三类方法:

第一,国外理论界对公司绩效的衡量,普遍采用能反映因公司治理而增加价值的托宾Q值(Tobin's Q)。

第二,EVA指标,即公司税后净营业利润扣除投入资本机会成本后的余额。EVA指标的优点在于:考虑股本资本的成本,能较好地衡量报告期内企业为股东创造或损失的价值; EVA最大化与股东投资价值最大化相一致,克服了传统业绩衡量指标的最大缺陷;通过调整部分会计报表科目的处理方法,可以减轻会计报表信息对企业真实情况的失真反映。

第三,一般来说,公司治理不但能改善公司绩效,还能增加公司市场价值,增强股本扩张能力,提高成长能力,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和提高财务安全性,因此,采用表征市场价值、盈利能力、成长性、股本扩张能力和未来财务安全性等方面的财务指标,衡量公司治理绩效(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公司治理评价课题组,2004)

本文借鉴第3类方法,结合数据可得性,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成长性、股本扩张能力和未来财务安全性等方面考虑,选择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率和每股公积金等六个指标,表征上市公司治理绩效。

(三)样本数据的选择

以“实施复牌日”为判断标准,2005和2006年共有900家上市公司完成股改,剔除其中12家后(剔除原因和名单见表1)剩余888家公司作为样本。指标数据为上市公司股改前、后年度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和中信证券网上交易至信版:2005年完成股改的公司,“改革前”指2004年,“改革后”指2006年;2006年完成股改的公司,“改革前”指2005年,“改革后”指2007年。

(四)检验思路

为验证根据理论分析提出的假设是否成立,针对由每个治理绩效指标改革前(X1)、后(X2)年度数据构成的配对样本,本文提出两个零假设:零假设1:治理绩效指标改革前后无显著差异,即X1=X2;零假设2:改革后一年治理绩效指标不小于改革前一年,即X1≤X2。

配对样本T检验(Paired Simple T test)是分析事件前后指标变化显著性的常用方法,要求两个样本均来自正态总体;两个相关样本的威尔科克森符号秩检验(Wilcoxon signed ranks test)通过计算各观察值的偏差、绝对偏差的秩以及正负符号秩的和,可以检验样本数据是否与理论值存在显著差异。

鉴于两种方法的适用条件不同,考虑到本文实际针对每个治理绩效指标,本文先采用非参数检验中的Kolmogorov-Smirnov Z检验方法,检验绩效指标改革前后是否均服从正态分布:如果均服从正态分布,则对该指标进行配对样本T检验;否则对该指标进行威尔科克森符号秩检验。因此,针对零假设1、2,分两步对每个指标进行配对样本T检验或威尔科克森符号秩检验:

第一步,检验零假设1:如果拒绝备择假设而接受零假设,说明改革前后该绩效指标没有显著差异,对该指标的检验结束;如果存在显著差异,则进行(2)。

第二步,检验零假设2:如果拒绝备择假设而接受零假设,表明股改即使在改革完成后的短期内也对公司治理绩效存在积极影响;如果接受备择假设而拒绝零假设,说明改革后该绩效指标显著减小,也就是说股改短期内对公司治理绩效存在负面影响。

综合六个指标的检验结果,可判断股改短期内对公司治理绩效存在负面影响这一理论假设是否成立。

实证研究

(一)样本数据描述性统计

表2为样本数据的描述性统计量,从表2可以看出,在绩效指标均值的比较方面,除主营业务利润率指标改革后为23.530,小于改革前的25.090外,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每股公积金等五个指标改革后的均值分别为0.349、3.266、9.109、35.378和1.398,均大于改革前的0.209、3.009、5.627、24.728和1.318。因此,从代表一般水平的均值来看,除主营业务利润率外,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每股公积金等五个指标改革后均有所提高,但是这种提高是否具有统计显著性,需要进一步检验。

代表绩效指标各观测值变异程度的变异系数方面,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和主营业务利润率指标改革后分别为1.386、2.445和0.812,小于改革前的1.864、6.660和1.126,这表明改革后这些绩效指标在上市公司之间的差异变小;但每股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每股公积金改革后分别为0.605、7.377和1.055,大于改革前的0.464、2.580和0.701,表明改革后这些绩效指标在上市公司之间的差异变大。因此,股改后上市公司之间绩效指标的差异方面,没有一致的规律。

(二)样本数据正态性检验

表3为单个样本Kolmogorov-Smirnov Z正态性检验,从表3的K-S正态性检验显示,股改完成前后,六个绩效指标所对应的显著性水平均小于常用显著性水平0.05,表明治理绩效指标改革前后均不服从正态分布。

(三)威尔科克森符号秩检验

六个绩效指标改革前后均不服从正态分布,因而本文对由同一指标改革前后年度数据构成的配对样本进行两个相关样本的威尔科克森符号秩检验。当样本容量n≥25、零假设1成立时,威尔科克森符号秩检验的T统计量接近正态分布,服从N(n(n+1)/4,n(n+1)(2n+1)/24),因此常用Z统计量进行检验,表4、5为威尔科克森符号秩检验结果。

~N(0,1)

对于零假设1,表5显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每股公积金两个指标对应的双尾显著性水平分别为0.822和0.160,远大于常用显著性水平0.05,接受零假设1,拒绝其备择假设,表明改革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每股公积金没有显著差异,不需要检验零假设2;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和主营业务利润率等四个指标对应的双尾显著性水平分别为0.000、0.000、0.000和0.006,小于常用显著性水平0.05,因而拒绝零假设1,接受备择假设,表明改革前后指标存在显著性差异,由此需要进一步检验零假设2。

针对零假设2,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和主营业务利润率对应的Z值分别为-10.902、-5.703、-8.749和-2.753,均小于标准正态分布0.05显著性水平左侧检验的临界值-Z0.05=-1.645,零假设2不成立,接受备择假设,表明改革后指标数值与改革前相比显著降低。

根据六个绩效指标股改前后年度数据构成的配对样本数据,针对零假设1和零假设2的威尔科克森符号秩检验结果归纳为表6。

根据表6的检验结论可以分析发现,股改的后一年与前一年相比,在代表公司治理绩效的六个指标中,表征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指标,即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和主营业务利润率均显著降低;表征上市公司股本扩张能力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公积金中,每股净资产显著降低,而每股公积金没有显著变化;表征上市公司成长性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没有显著变化。

综合上述本文进行的分析,虽然从长期来看,股改对上市公司治理具有积极影响,但改革完成后的短期(一年)内,与改革的前一年相比,表征公司治理绩效的六个指标中,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每股公积金没有显著变化,但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和主营业务利润率等四个指标均显著降低。因此,总体上说,股改短期内对公司治理绩效存在负面影响,本文根据理论分析提出的假设成立。

结论

股权分置改革从长期趋势看,是否通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了公司治理绩效、股权分置改革对公司治理绩效的积极影响是否存在时滞效应,对股票市场相关各方而言均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大量理论研究表明,从长期来看,股权分置改革有助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进和完善,对治理绩效存在积极影响;而在改革完成后的短期内股改对公司治理的影响,虽有研究但未得到比较一致的结论。本文在理论分析基础上提出假设,即:从长期来看股改对上市公司治理绩效有积极影响,但在改革完成后的短期内公司治理绩效会恶化,股改对公司治理绩效存在短期负面影响。

本文选择六个绩效指标,以2005和2006年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改革前、后年度数据构成配对样本,在Kolmogorov-Smirnov Z正态性检验基础上,采用威尔科克森符号秩检验的研究结果表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每股公积金两个指标改革前后没有显著变化,但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和主营业务利润率等四个指标改革后均显著降低。因此,短期内股改对公司治理绩效存在负面影响。

这一研究结论表明,股权分置改革为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改善和进步创造了良好契机,使中国的证券投资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但作为一项基础性制度变革,改革效应的持久性尚待考证,股改对公司治理、乃至对整个股票市场的积极影响,是一个逐渐体现、从短期负面影响到长期积极影响的过程,而过程的长短取决于相关配套措施是否及时出台和完善。股权分置改革仅是解决中国股市固有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但不是全部,要恢复中国股市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的正常机能,还必须采取切实加强投资者的法律保护、打击各种违规行为等多项措施,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

因此,股改对公司治理的积极作用非一日之功,不宜在较短的视角内评价股改,股权分置虽然是股票市场诸多问题的原因,但并非唯一。

参考文献:

1.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公司治理评价课题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与治理绩效的实证分析[J].管理世界, 2004(2)

2.董柳汕,关明坤.股权分置改革与公司治理绩效关系的实证分析[J].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报,2007(1)

3.陈明贺.股权分置改革及股权结构对公司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基于面板数据的分析[J].南方经济,2007(2)

4.胡珍全,唐军.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J].南方金融,2007(2)

5.孙志梅,夏宁,任一鑫.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J]. 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7(1)

6.乔志城,刘丹.股权分置改革与公司治理――二阶委托框架的视角[J]. 财经问题研究,2007(2)

7.王勇智.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以及对市场有效性影响的实证分析[J].市场论坛,2006(4)

股权激励对绩效的影响范文第4篇

【摘要】近年来股权激励在公司内部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越发凸显,越来越多的企业推行股权激励计划。本文通过分析2010—2014 年国内外有关股权激励的研究文献发现,学者对股权激励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股权激励实施的动机、股权激励机制的影响因素、股权激励与高管行为的关系、股权激励的效应等方面。

【关键词】股权激励 激励动机 影响因素 高管行为 公司绩效

一、引言

股权激励一直是公司治理领域十分重要的问题。委托理论认为,在现代企业中,公司股东拥有的所有权与高层管理者实际掌控的经营权相互分离,企业中产生了委托-关系,由于契约的不完善和信息的不对称,容易导致企业管理层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大股东的利益有可能会被损害,这就是所谓的委托问题。

为有效解决股东和高管之间的委托问题,股权激励应运而生。股权激励作为公司薪酬结构的一种制度安排,目的是让企业经营者能够获得公司以股权形式给予的经济权利,并将公司员工报酬与企业的经营业绩相联系,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更好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这种激励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不一致问题,从而降低了委托人和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股权激励被正式引入我国公司治理的时机较晚,但其被视为更加完善的公司激励机制,在我国得到了政府的高度关注和市场的积极反应。2006 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境内) 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的颁布为标志的股权激励改革,标志着我国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激励拉开序幕。随着股权激励实施的逐步推行和规范,国内外学者对股权激励的研究也达到了新的。本文将从股权激励实施的动机、股权激励机制的影响因素、股权激励与高管行为的关系、股权激励的效应等方面,对近几年来有关股权激励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并探寻可能的研究方向。

二、股权激励相关文献综述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动机

吕长江等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具有两类动机:激励型动机和福利型动机(或非激励型动机)。冯星等(2014)引入Black-Scholes 模型对实施股权激励动机的强弱加以衡量,从公司治理、成长性和公司性质三个层面实证分析了上市公司选择股权激励的动机,结果发现我国上市公司主要基于激励动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迟卫娜(2011)认为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得许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门槛很低,高管可以轻松到达行权条件,因而股权激励变相演化成了为高管自已谋福利的工具。吴育辉等(2010)也发现高管在股权激励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时存在明显的高管自利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在国有与民营控股公司中无明显差异。吕长江等(2011)对上市公司为什么选择股权激励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对管理者监督制约机制的缺乏会使管理层出于福利目的而选择股权激励。辛宇等(2012)以沪州老窖股权激励计划为案例分析,发现在薪酬管制背景下,沪州老窖的股权激励兼具激励、福利和奖励性质,而这种性质的混杂性最终会导致国有企业股权激励陷入定位困境,无法发挥其应有的激励效果。

以上大部分文献结论较为一致,认为基于激励型动机的股权激励能够降低成本,起到良性作用;而在内部治理不完善时,股权激励动机福利化,股权激励沦为管理者利益寻租的工具。但是以上文献通常是通过检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后业绩的变化来“倒推”实施股权激励的动机,这在样本选取上存在一定问题,尤其在我国股权激励计划以业绩提高到一定程度为行权条件,无论这些企业管理者是出于何种动机,都会在激励有效期内提高公司业绩以满足行权条件,研究结论会受到影响。

(二)股权激励机制影响因素

影响股权激励机制因素很多,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分析和研究了这些影响因素。郑宇梅(2011)、陈国民等(2013)、卢馨等(2013)均认为上市公司基本特征(如行业特性、公司规模、公司成长性与财务状况等)和公司治理机制(如控股股东属性、股权集中度与控股股东控制权、股权制衡度等)等因素,均从不同层面对其股权激励行为的产生影响。李秉祥等(2013)通过实证分析认为,公司在对高管选择进行股权激励时优先考虑了政府监管、高管年龄、股权集中度、行业竞争和人才需求等五个主要因素;而高管现金薪酬、企业成长性、企业规模也会对企业选择股权激励方式产生影响。张良等(2011)研究认为,股权激励强度受到规模、股权集中度、独董比例、成本、企业性质和负债水平等因素影响;激励分布结构则是受到技术特征、规模、独董比例和管理层持股水平等因素影响。于卫国(2011)研究发现,股权激励行为受到高管年度薪酬的影响较大,股权激励水平则受到经营风险、公司成长性、股权集中度的影响较大,两者都受到公司规模的影响。王艳茹等(2013)对制造业股权激励模式选择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认为终极控制人性质、资产负债率、独立董事比例等是影响股权激励模式选择的主要因素。李春玲、苏广艳(2012)和李春玲、孙秀杰(2013)研究认为,控股股东特征在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控制权的不同属性与股权激励偏好都有关系。冀晓娜(2013)分析认为,企业性质和行业特点、推动主体和股权结构、生命周期和经营状况、资本市场等是影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的关键因素。李进波等(2010)也认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应当结合企业自身的生命周期不同阶段进行。江德良(2012)(《经营管理者》,2012 年22 期)则认为企业股权激励不是孤立存在,能够发挥好作用还有很多其他因素,例如市场评价机制、控制约束机制、市场选择机制、综合激励机制、政策环境等。

综合上述文献可见,有关股权激励机制的影响因素的研究较多较为分散,分别从外生视角、内生视角考察影响股权激励机制的宏观环境因素、公司内部微观因素,也有将两者综合进行研究,并且从内生视角考察股权激励机制的影响因素更为主流,结论也较为集中。但是以上文献在分析和衡量各种影响因素时并没有采用一种统一的方法和标准,因此得到的结果必然存在差异,并且这种差异无法进行比较,对进一步研究各种影响因素的内在影响机理形成了一定障碍。

(三)股权激励与高管行为关系

1.股权激励与投资行为。股权激励作为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会直接影响高管人员的行为,进而影响公司的投资行为。吕长江等(2011)研究发现,我国的股权激励机制有助于缓解管理层和股东的利益冲突,有助于抑制上市公司投资过度行为,也缓解了投资不足的问题。罗付岩等(2013)发现股权激励能够抑制上市公司的非效率投资,并且非国有企业的抑制作用大于国有企业。罗付岩(2013)应用匹配方法分析股权激励对投资非效率的影响,发现股权激励对投资非效率、过度投资的影响不显著,对投资不足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强国令(2012)通过对比分析股改前后国有公司和非国有公司股权激励治理效应,发现股改后国有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显著降低过度投资,对非国有公司没有显著影响。陈效东等(2014)研究发现相对于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而言,实施高管股权激励显著地提高了公司的R&D 支出水平。徐宁(2013)对通过高科技上市公司的实证检验也发现,股权激励对R&D 投入具有促进效应,但激励力度与R&D 投入之间存在倒U 型关系。汤业国等(2012)研究中国中小上市公司平衡面板数据时发现在国有控股公司中,股权激励与技术创新投入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而在非国有控股公司中,股权激励与技术创新投入之间则存在倒U 型曲线关系。巩娜(2013)通过实证研究认为,家族企业有可能基于促进公司研发投入的目的而实施股权激励,而股权激励的实施的确能够促进家族企业管理层提高研发投入。

2.股权激励与机会主义行为。人的有限理性经济人前提,使得高管的机会主义行为(如时机选择、盈余管理等)不可避免,而高管所独有的内部信息优势使得其机会主义行为的实现成为可能。祝昱丰(2014)分析了上市公司管理层进行机会主义行为的动机、方式及时间节点,认为管理层在股权激励实施中的各个阶段都有进行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杨慧辉等(2011)、许汝俊等(2014)认为在薪酬委员会不独立时,经理人可以通过所掌握的信息优势在实施激励前的时机选择,以及实施激励后的盈余管理等机会主义行为实现其股权基础薪酬最大化。王烨等(2012)认为在当前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弱化的背景下,管理层可能会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影响股权激励方案的制定,使其与己有利。毕晓方等(2012)研究发现管理者股权激励报酬契约的实施,会引发管理者进行获得报酬最大化的盈余管理行为,导致在推行股权激励方案后,公司盈余可靠性明显下降。周嘉南等(2014)、杨慧辉等(2012)也认为股权激励并没有像人们预期的那样减少成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会引发经理人自利的盈余操纵行为。章卫东等(2014)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在股票期权授权前进行了负的盈余管理,并且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股票期权授权前进行负的盈余管理程度要高于民营控股上市公司。万蒙(2014)发现实施激励股权的企业规模越大,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越大,并且在股权激励公告日前采取负向盈余管理,在股权激励行权日前采取正向盈余管理。徐雪霞等(2013)以企业生命周期为变量,研究发现成长期的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程度显著正相关,成熟期的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程度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林大庞等(2011)发现股权激励总体上有助于提高公司业绩,但也引发了高管的盈余管理行为。

3.股权激励与高管其他行为。有的学者研究

了股权激励对高管风险承担行为的影响。Yenn-RuChen 等(2011)研究发现,对高管进行股权激励能增加其风险承担,而高管对风险的承担受高管个人风险偏好影响。Rachel Hayes 等(2010)则发现股权激励并没有发挥激励管理层风险承担行为,并且有较高风险的公司授予高管股票期权的数量下降。

尹玲玲等(2012)认为如果公司存在较多成长机会,股权激励对风险承担行为的激励效果更明显。宗文龙等(2013)考察了股权激励对高管更换的影响,发现在控制经营业绩等因素情况下,实施股权激励的确减少了公司高管更换的概率,而股权激励方式采用股票期权或是限制性股票,对高管更换没有显著影响。

从以上文献可以看出,国内外学者对高管股权激励与高管行为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广泛的研究,比较一致的认为股权激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非效率投资行为、增加创新投入,但是也会引发高管的机会主义行为,而对高管风险承担、高管更换等行为的影响研究不足,未得出一致的结论。此外,很多研究并没有将高管行为与其他因素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而研究角度以及所选样本、变量、研究方法等的差异,使得结论可比性并不高。

(四)股权激励效应

国内外学者对于管理层股权激励效应的研究,主要考察的是管理层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的关系,不同的研究观点截然不同。

1.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不相关、负相关。李池洋(2014)、石龙等(2013)、杨莎(2014)认为我国的股权激励机制还不是很完善,资本市场弱有效性使股权激励效用不足,不符合股权激励机制最初的目的。史金平等(2014)经过定量分析得出结论中小板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于业绩的影响效果不显著,并且出现了负相关的趋势。黄倩倩(2012)也发现实施股权激励与中小板上市公司的业绩并不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刘广生等(2013)、张横峰(2014)均发现高管实行的股权激励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绩效,但效果并不显著。肖淑芳等(2012)研究认为在考虑内生性的情况下,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并没有显著影响,而公司绩效对股权激励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周嘉南等(2014)发现非激励型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呈不显著的负相关关系,激励型高管股权激励却能显著提高公司业绩。李漩等(2013)的研究表明在不考虑调整成本的传统模型下,公司绩效对于股权激励有显著的负向影响。

2.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正相关。刘佑铭(2012)认为股权激励制度有助于减少上市公司管理者的超额消费、过度投资以及闲置资金等利益侵占行为,在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后,上市公司绩效平均值有一定程度上升。周江生(2012)用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经济利润模型分析股权激励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认为在正常发挥作用下,股权激励有利于提升企业价值。金香花(2013)认为股权激励的实施满足了管理者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从而在精神层面激励管理者努力的工作,从而给企业提高了价值,为股东带来利润。赵海霞(2013)从股权激励“三维本质”视角研究,认为高级管理层持股有助于上市公司财富的增加。赵玉珍等(2012)、冯星等(2014)均认为从长期来看,实施股权激励有助于提升公司业绩。何凡(2011)使用非平衡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包含股权激励和其他公司治理机制的公司治理质量与公司绩效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齐晓宁等(2012)、魏贤运(2013)、张敦力等(2013)的经验分析都表明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存在正相关关系,对高管实施股权激励可以提高公司业绩。王晓洋(2013)研究发现股权激励比现金薪酬激励更有助于公司绩效的提高。王传彬等(2013)基于股权分置改革背景研究发现股权激励实施后的公司业绩要好于实施前,并且国有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效果要好于非国有企业。强国令(2012)认为股权分置改革后,非国有控股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效果显著,国有控股公司股权激励效果不显著。

3.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的非线性关系。王锐等(2011)通过构建计量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发现股权激励对公司价值有正向影响,但是线性关系并不显著,呈正U 形的区间激励效果。曹建安等(2013)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之间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并且股权激励存在一定程度的区间效应、板块效应和行业效应。刘华等(2010)、刘骏(2012)以高新技术上市公司为对象实证研究,发现是否实施股权激励对公司业绩有显著影响,但只有在特定区间公司业绩与持股比例显著正相关。杨恒莉(2013)选取中小板企业作为数据样本进行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我国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呈U 型关系,并且总体效果不显著。从以上文献分析中可以发现,国内外理论界对于股权激励与业绩的相关关系研究结论主要有三种:不相关或负、正相关、曲线相关,这可能是因为采用了不同的研究样本、研究方法以及衡量指标导致的。此外,数据样本当年经济波动的影响也可能导致研究结论不一致。

三、结论与启示

本文选取2010-2014 年期间有关股权激励的部分文献,从股权激励实施的动机、股权激励机制的影响因素、股权激励与管理者行为的关系、股权激励的效应等方面进行梳理,认为当前理论界对股权激励的研究仍需加强。首先,研究结论难以比较。从表面上看理论界在某些方面(如股权激励实施的动机、股权激励对投资行为、股权激励中机会主义行为等)得到了一致的结论,但是由于采用了不同的研究样本、研究方法以及衡量指标,在对这些结论进行比较时,结果会有失偏颇。

其次,研究缺乏整体性。与股权激励相关的研究可能具有整体性,而不是单单某个领域、某一因素、某一行为、某种结果,倘若能从整体的角度对其进行研究,得出的结论可能更具说服力。

另外,研究视角有待挖掘。如股权对高管风险承担、高管更换等行为的影响研究较为匮乏,可以尝试从多领域如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等其他学科领域进行借鉴,形成新的研究视角。

因此对股权激励相关研究进行整合,形成一个完整的研究框架,在此框架下统一各方面的研究标准,让更多学者对此进行充实和完善可能是解决以上问题的最有效方法。

参考文献

[1] 吕长江,郑慧莲,严明珠,许静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设计:是激励还是福利? [J]. 管理世界,2009(9) :133-147.

[2] 郑宇梅.多视角下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影响因素分析[J].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1(5):97-98.

[3] 卢馨,龚启明,郑阳飞.股权激励契约要素及其影响因素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2013(5):49-59.

[4] 冀晓娜.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研究[J].会计师,2013 (21) :3-4.

[5] 罗付岩,沈中华股权激励、成本与企业投资效率[J].财贸研究, 2013(2) :146-156.

[6] 罗付岩.股权激励能够抑制投资非效率吗? [J].贵州财经大学学报,2013(3) :29-36.

[7] 巩娜.家族企业、股权激励与研发投入[J].证券市场导报,2013(8) :44-55.

[8] 章卫东,袁聪,张江凯,高雪菲.所有权性质、经理人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来自深、沪证券市场的经验数据[J].财贸研究,2014(4) :145-151.

[9] 肖淑芳,金田,刘洋.股权激励、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2(3) :18-26.

[10] 周嘉南,陈效东.高管股权激励动机差异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4(188):84-90.

[11] 刘佑铭.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的实证研究[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2(3) :109-114.

[12] 赵玉珍,张心灵,邹玲.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经营绩效的实证研究[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2(2):94-98.

[13] 何凡.股权激励、治理质量与公司绩效关系研究:基于“新规”实施后中国上市公司非平衡面板数据的检验[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1(131):119-122.

[14] 张敦力,阮爱萍.股权激励、约束机制与业绩相关性: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会计与经济研究,2013(1) :3-12.

[15] 王晓洋.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的关系研究:基于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经营管理者[J],2013(32) :76-77.

股权激励对绩效的影响范文第5篇

【关键词】股权激励;公司绩效;综述

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等。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上市公司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目标不一致导致的委托-问题。然而股权激励制度在中国上市公司的实施是否发挥了应有的效用,学术界对此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

一、国外文献综述

1.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具有相关性

正相关性:西方学者Jensen(1976)对管理层持股与公司绩效的关系进行研究。他们认为管理者的倾向是根据自身最大利益来分配企业资源,这便与股东的利益相冲突。而增加管理者的持股比例就会增大其在企业收益中的剩余索取权比例,他们和股东的利益便会趋于一致。即管理层持股有助于降低成本,改善企业业绩,所以管理层持股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着一种正相关关系,这就是利益趋同假说。Frye(2004)等在不同时期的实证研究分别证实了这一假说。认为管理层持股对公司绩效的提升具有促进作用。

非正相关性:Fama(1983)提出了管理者防御假说。该假说认为,如果管理层持股比例太高,就有可能控制董事会,损害其它投资者的利益,进而减损公司价值。Stule(1988)指出当管理层持有适度股权时,可以缓解其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但是,如果管理层持股比例过高,容易形成管理者防御,从而偏离股东期望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OhadKadany(2006)等的研究也证实了较高的股权激励水平并不能提高公司绩效,反而会使之降低。Shieifer和Vishny的研究表明经营者持股与公司绩效有联系,但联系并不是单一的,管理者持股数的增加既可能提高公司绩效,也可能对公司绩效带来不利影响。

2.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不具有相关性

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不相关,认为管理层持股是内生的。支持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不相关的代表人物为Demsetz。1980年他采用会计收益率指标对公司内部人持股比率变量进行回归,结果发现二者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认为管理层持股是内生变量,其比例高低依赖于公司外部环境和内部特征,如行业性质、投资机会、信息的不对称程度等,这些公司的特性决定了管理层的持股比例,从而影响了公司价值。2001年Demsetz用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管理层持股比例为所有权结构指标,再次得到了相同的结论。

3.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相互影响

Chung(1996)等的实证研究均发现,不仅管理层股权显著地影响公司绩效,公司绩效也对管理层股权有显著的影响。

二、国内文献综述

1.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

魏刚(2000)利用上市公司年报中公布的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和监事会成员的报酬情况和持股情况对公司经营业绩与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的关系进行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的上市公司中高级管理层“零持股”现象非常普遍,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与公司经营绩效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陈勇(2005)采用配对样本研究方法,使用经配对样本影响调整后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化衡量股权激励效应。通过分析发现,股权激励实施后,上市公司的绩效总体上有所提升,但并不显著。此外,周立烨(2007)等通过研究得出了与以上学者一致的观点。

2.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简单正相关关系

2000年,刘国亮以前五位管理者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与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得出结论:管理层持股比例与企业绩效呈正相关关系。

3.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曲线关系

吴淑琨(2002)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内部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均呈显著性倒U型相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正相关;国家股比例、境内法人股与公司绩效呈显著性U型相关,说明国家股以及境内法人股持股股利存在一个适度区间能够促进业绩的增长;流通股比例与公司绩效二者之间呈U型关系。袁燕(2007)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经管层股权激励水平与公司绩效之间呈倒N型关系,不同的股权激励水平下,股权激励水平与公司绩效的相关性程度也不同。

4.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负的相关关系

朱治龙(2003)研究结果表明上市公司经营者持股的公司绩效要低于经营者不持股的公司绩效,管理者持股与否与公司绩效呈现完全负相关关系。

三、国内研究的特点与不足

(1)对于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的研究结论有很大差异,有的学者认为股权激励和公司绩效存在显著相关性、有的则认为它们之间不存在关系或显著水平比较低;另外,还有部分学者认为两者具有倒U型关系。

(2)实证研究的模型中,衡量指标有很大差异:①所选取的样本不同。国外的学者大部分以外国企业为主,我国学者主要以我国的上市公司为主。而且选取的时间段不同。②所选取的变量不同。选取的绩效衡量指标主要有托宾Q值、总资产利润率等。国外的实证文章,采用托宾Q值作为衡量绩效的指标比较普遍。在国内,由于资本市场不够完善,学者们大都采用总资产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来衡量公司绩效。③实证的方法不同。很多学者采用线性回归分析,而有些学者采用的是曲线分析方法或者简单的统计分析方法。

(3)国外研究选取的样本不适合中国的国情,但是其研究方法及结论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而国内选取的样本时间跨度比较短,大部分采用单年度的数据进行检验分析,很少用跨年度的纵向比较分析。这样使得研究结论势必受到当年经济波动的影响。

四、述评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