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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努力营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良好氛围。浙江省是国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诞生地,20*年,该省最早被列为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省。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要求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把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载体。截至目前,浙江已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608家,注册资金已近5亿元,固定资产达37亿元,平均每年新增1000多家,入社社员33.6万人,带动农户245万户,产业门类涉及了各大主导产业,经营领域涵盖了生产、加工、营销、服务各个环节。
(二)政策扶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实践表明,一个地区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时,政府相关部门能够积极引导,加强配套政策扶持且措施到位、落实有力,那么该地区的专业合作社发展层次就高、内部管理制度相对完善、农民收入增长就快。在这方面,浙江省已经走到了全国的前列,2004年11月率先出台的《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随后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的若干意见》明确经工商登记的性质为“合作社”,把合作社从企业法人中单独列出。与此同时,《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和《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一系列规范化制度纷纷落地,为合作社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20*年该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千社五化”建设列为农业工作十件实事之一,不少合作社都实现了“五有”运作。
(三)规范运作,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浙江省温岭市是全国大棚西瓜之乡,该市狠抓西瓜这个农业特色支柱产业,大力扶持温岭市箬横西瓜合作社,指导该合作社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和行业管理功能,帮助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生产的西瓜优质率达到95%以上,并直接带动该市东南沿海8万亩西瓜产业带的形成。其“玉麟”牌西瓜先后被评为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中国浙江国际农业博览会金奖,2005年被认定为绿色食品,其西瓜生产基地被认定为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四)开展贷款授信,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资金问题始终是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瓶颈问题。在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授信方面,浙江省有两种模式:一是温州模式,即对合作社授信。20*年12月,浙江省首批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与当地农村信用社订协议,共获得贷款授信2304万元。二是温岭模式,即对合作社法人和社员同时授信。20*年12月,温岭农村合作银行与该市44家合作社签订贷款授信协议,合作社法人代表和1380户社员分别获得贷款授信2*8万元、3769万元。
二、主要特点
特点之一:认识高。由于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农民看到了发展合作社能够给自己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能够增加收入和提高素质,其桥梁与纽带作用逐渐为农民群众接受和认可,因此在这些地方的农民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非常之高。
特点之二:合力推进。在这些地方,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全方位开展合作,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互惠互利的共赢发展机制;涉农部门积极为合作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提供优质服务,解决合作社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各种问题;金融部门为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提供多种形式的贷款和融资,积极扶持合作社的发展;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成功的合作社典型,为合作社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特点之三:扶持力度大。20*年7月,绍兴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基层农技部门、农村能人、科技干部等兴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新注册成立的合作社,每家补贴5000元;对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的合作社,每家奖励10万元;对被评为省级示范的合作社,每家奖励5万元;对被评为市、县示范的合作社,每家奖励1万元。20*年,温州市政府也拿出1600万元项目资金,对达到“五化”标准的合作社,每社给予2万元的奖励。
特点之四:规模经营。绍兴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年销售收入超500万元56家,超千万元33家;台州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年销售收入超千万元40家。如温岭市箬横西瓜合作社是集西瓜生产、服务、营销为一体的互经济组织,跨国跨地区建立西瓜生产基地19个,面积总计达2万多亩,常年可供“玉麟”牌西瓜8万吨,并在全国建立销售网点50多个,年经营收入2.2亿元,向社员返还盈余4251万元。
特点之五: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据考察了解,浙江省绝大多数合作社都已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1300多家合作社的产品通过省或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330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139个产品获有机食品认证,一大批产品进入了国内超市和国际市场,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如绍兴市79%的合作社建立了产品进出台账制度,76%的合作社实现了生产过程的全记录,51%的合作社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检验检测体系,其中38个产品被认定为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31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称号。
特点之六:成效显著。这些地方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经济作用,把发展合作社同深化完善产业化经营紧密结合起来,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自办加工流通项目,形成“农户+合作社+公司”的模式,使农民更多地获得加工流通环节的利益。同时,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兴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民与龙头企业之间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据了解20*年,浙江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共销售农产品总额达248亿元,实现盈余12亿元,社员通过返利获得的收入户均达2463元,浙江因此成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水平、社员收入最高的省份之一。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重要形式,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理清思路,牢固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的理念,把鼓励和引导合作社发展作为抓好“三农”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指导,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二)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有利
于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质量,建议尽快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个主导产业进行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文件和考核办法,并对通过考核的合作社给予奖励。
随着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日趋巩固和完善,农村经济体制和机制改革也取得了重大突破。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孕育而生并发展壮大,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组织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积极发展乡镇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之后,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是中国农村的又一次变革和体制上的创新。这一新生事物已经引起各级政府的积极关注和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值得提倡和广泛推广。结合工作实践,针对建立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问题谈点浅见。
加强组织领导,
统一认识,形成共识
建立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也是发展“三农”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要求。一是各级政府必须给予足够重视,将其列入农村经济工作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建立县(市)、乡(镇)、村三级网络联系并将实施信息情况备案,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专业合作社有法(规)可依、有章可循,在有力、有序、有效的机制指导下运作。二是增加专项资金投入并扩大支持范围,使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争取免收个人所得税和社会化营业税。争得金融扶持力度,为合作组织提供无息和长期贷款业务。在用水、用电及农用物资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五是提倡和推广节省用地和集约经营用地,切实保护耕地资源。
以典型引路,
重点指导总结经验,全面铺开
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发展壮大,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政府要勇于发现典型、培养先进典型和新生项目典型,并不断总结阶段性成果,以利推广壮大。一是在农业大县(市),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活动,并不断全面总结经验。以政府行为组织媒体进行宣传发动,建立一批规范和符合政策要求标准的专业合作社,二是建立项目专业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扶持如粮食加工、牧业饲养、土地集约经营的示范典型。以点带面,“点中点”结合,全面推进。三是积极支持参与农副产品区域性建设的专业合作社,使其所打造的拳头品牌具有用武之地,均可带动地区性主导产业优势,达到互利共赢。
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专业合作社,促进与县域龙头企业衔接合作
县域招商龙头企业的产品往往与专业合作社的产品加工、销售相同。而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加工销售范围狭窄受限。在技术力量上、资金支持上、人才知识结构上显然与县域企业不足,因此,要拓宽发展思路,专业合作社与县域龙头企业主动联系、积极合作、相互支持尤为重要。二者积极开展多方衔接和平等合作,县域企业带动专业合作社起步发展,专业合作社主动与县域企业联系,使企业和农户利益同享,对促进县域经济全面发展具有积极地促进作用。
积极发展和壮大专业性强、有发展实力、不担风险的专业生产合作社
从调查的情况看,专业生产合作社发展数量较多,运行质量差,实力软弱现象普遍存在。为使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健康有序有效地发展下去,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合作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一是建立土地联产承包专业合作社,就是将承包耕地集中在富有经验、有能力的农民大户种植经营,力争耕地集中连片,便于机械化作业。二是壮大畜牧业专业合作社。集中建立养殖场,养猪、养禽、养鱼等专业性质的合作社。进而发展为农商产品的深加工,保鲜冷藏的工艺,增加经济收入。三是完善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尤其是产粮大县,借助农机具农业机械繁多的农民普遍使用的特点,组织联合体集中管理和经营。进而减轻各农户经营农机费用成本,使国家对购置的农机补贴集中使用,优先扶持。
强化自身建设,
力求规范化、常态化健康运作
关键词:哈尔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体系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3-0086-02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由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组织、中介、载体、服务四大功能和不改变成员财产所有权关系、进退自由、专业性强、民办民营民受益、合作区域可突破区域界限五大主要特征。因此,探索农民合作组织的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农民合作组织的健康良性发展,对加速哈尔滨市现代农业发展进程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哈尔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
哈尔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委、市政府的扶持引导下发展迅速,不仅直接带动了农业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而且对构建新型农业生产关系,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11年,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3288个,是2007年(158个)的20.8倍,带动农户15.8万户,是2007年(0.7万户)的22.6倍。哈尔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呈现以下主要特征。
(一)服务领域越来越广泛
完善的社会化服务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几年来,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从单纯的服务于农业生产环节,逐步向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扩展,涌现出一大批水稻、玉米、马铃薯、肉牛、奶牛、浆果、蔬菜、农机等专业合作社,有力地促进了农业规模化发展和资源的整合,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民增收。2011年,在全市3288个专业合作社中,种植业合作社1965个,占总数的59.8%;养殖业合作社848个,占总数的25.8%;农机专业合作社312个,占9.5%;农副产品加工、经销及其他各类合作社163个,占4.9%。合作社开展代播50.2万亩、代收99.7万亩,代整地111.8万亩。
(二)组织带动作用越来越强
合作发展的优势在于把一家一户分散的农业生产集聚起来,形成集团优势;把有限的资源整合起来,使资源效益最大化;同时促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2011年,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村土地流转面积72万亩,占全市农村土地规模经济面积的20.5%;合作社实现经营总收入6.8亿元,促进农民人均增收1 434.6元;建立农业生产示范基地百余个,推广示范水稻智能育苗、玉米膜下滴灌、测土配方施肥、棚室增温采光等技术210万亩次,促进了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组织形式更加多样
几年来,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由过去单纯的村集体创办向农村能人创办、城市资本下乡领办、龙头企业带动创办等多种形式发展。主要模式有四种:
1.村委会创办型。由村委会或村干部带领农民创办,特点是具有资源优势和群众基础优势,为合作社的主要类型。如双城杏山乡顺利村的顺利有机农作物合作社、呼兰区许堡乡蒲井村的蒲井农作物合作社等。
2.能人创办型。由农村经济人、返乡农民工等组织创办的合作社,特点是具有一定的信息、技术和群众优势。如香坊区幸福镇农民韩文臣创办的北北食用菌生产合作社、巴彦县巴彦镇农民王立彬创办的立彬马铃薯专业合作社等。
3.城市资本下乡领办型。由城市科技人员、工商业户、产业工人到农村带领农民创办,特点是具有科技、市场信息和资金优势。如五常民乐乡水稻专业合作社,是由哈市某大学讲师于松柏带领村民创办;宾县新跃农民合作社,是由职业党校教师陈海龙带头创办的,以种植黑加仑、黑树莓等浆果为主。
4.龙头企业带动创办型。由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创办,特点是具有资金、技术、加工、销售优势,产业链长,产品附加值高。如五常美裕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是依托中粮美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尚志市蚂蜒太和奶牛专业合作社是依托尚志市蒙牛乳业集团组建。
(四)品牌意识逐渐增强
品牌是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通行证,质量是创建品牌的根本,标准化生产是保证农产品质量的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通过规模发展,促进了农业规范化、标准化生产,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创立了自主发展品牌,逐渐形成了“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产业发展格局。目前,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58个,注册商标品牌186个。如南岗红星合作社的“红星特菜”品牌、呼兰大用合作社的“禾下土”品牌、五常丰粟合作社的“君丹”品牌、阿城金京合作社的“鸭稻米”品牌、双城顺利合作社的“双城堡”品牌等等。
二、哈尔滨市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哈尔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取得了较快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规模较小,实力不强
我市绝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经营规模小、带动能力弱、产业层次低。2011年末,我市仅有5名成员建社最低标准的合作社为1709个,占总数的52%;能够开展生产、加工、销售综合性经营服务的合作社仅有62个,占总数的1.9%。全市多数合作社缺乏经营实体,服务功能单一,经营带动能力仍然较弱。
(二)内部运作不规范
许多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意识淡薄,理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重大事项不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财务管理、资金积累、风险保障、盈余返还分配等机制仍不健全;合作社与成员之间利益联结松散,合作社《章程》流于形式等问题普遍存在。
(三)政策扶持投入不足,缺乏有效监管
几年来,各级政府虽然在财政资金、专业项目、经营税收等方面给予了合作社极大的扶持,但合作社的整体发展仍显得投入不足。在合作社运行的监管上,《合作社法》赋予了合作社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规定了合作社“由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负责本社的内部审计,也可委托审计机构进行审计”,这种“内审”机制更多依靠的是经营者自身的自律性、廉洁性和公正性,因而极容易产生监管不力、违规操作的局面。
(四)合作社缺乏有实践经验的“带头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者主要由其内部的农民来担任,他们在科技、管理、经营等方面的能力不高,应对市场经济的意识不强、信息不畅,对现代农业技术、生物技术、化工技术等缺乏了解,更谈不上灵活运用,从而导致产品竞争能力不强,经营规模难以做大,带领社员开拓市场的信心不断减弱,而对政府及政府部门的依赖不断增强。
(五)资金问题比较普遍
由于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社员的入股资金、经营盈余提取的公积金、政府财政直接补助和社会捐赠,加上合作社对社员服务的非营利性和发展起步阶段的现实,合作社普遍面临着资金紧张的困难局面。同时,由于农业投资项目周期长、风险高,以及合作社资金实力弱、缺少有效抵押物,因而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
三、推进哈尔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合作,提高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载体作用
加强合作,一是要鼓励村集体、农村经济人等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发展专业生产基地、专业园区,将更多的农民组织起来,形成产业规模共同闯市场;二是鼓励龙头企业、社会资本下乡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其技术先进、装备先进和信息渠道较宽的优势,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带领农民致富;三是强化合作社与农户、龙头企业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和风险共担责任关系,形成合作发展、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良性互动的长效发展机制,真正走出一条合作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道路。
(二)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提高合作社的竞争能力
发展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但要注重数量的增加,更要注重规模发展和产业水平“质”的提高。一是鼓励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装备入股、资源入股等形式,吸纳更多的农户加入到合作组织中来,形成土地集中、产业集中、资本集中的规模化发展优势;二是鼓励专业相同、产业相近的小型合作社,通过兼并、重组等形式建立规模更大的合作团队,发挥集团优势参与市场竞争;三是拓展服务范围,合作社的服务领域不但要在种植、养殖领域形成规模优势,在农产品的加工、储运、经销等领域更要向外扩展,尤其是农产品的经销服务,要打破地域,向国内市场、国际市场扩展,提高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使我市特色、优质的农业资源融入国际竞争的大环境中,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发展态势。
(三)政策引导,规范运作,建立合作发展的良性机制
针对我市合作社初级阶段的发展现状,政府部门要以“强化引导、适度监管、自我完善”为原则,促进合作社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一是对符合全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合作社,给予设备购置补贴、交易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二是适度监管,督促合作社规范发展。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虽然规定了任何部门、组织不得干预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但对合作社政务、财务不向社员公开且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政府给予合作社的直补资金、项目资金等运行情况,有关部门应给予必要的监管。三是完善法律法规,《合作社法》对合作社的融资安排、风险保障、体系建设、跨国经营、税收政策、行业监管等未予明确,应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补充和完善。
(四)加强培训,培育合作发展的“带头人”
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关键是要具备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带头人。一是通过与企业对接、与科研单位对接等方式,加大对农业生产经营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经营理念、管理能力和对现代农业科技的掌控能力;二是对懂经营、会管理的乡村干部、农村经济人、返乡农民工、小型合作社带头人等,通过提供装备补贴、信贷支持等措施,鼓励他们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鼓励大专院校专业教师、大型企业技术人员、城市下岗职工、个体工商业户等,利用他们的技术和信息优势,到农村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从而形成全民参与、共谋发展、合作共赢的农业合作发展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展现状 问题 建议
黟县是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小县,乡村人口8.0万人,占全县总人口82.7%,盛产蚕桑、茶叶、香榧等特色农产品,但由于农民缺乏组织资源和农副产品销售的市场主体,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县努力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建设,力促当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
一、黟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据统计,截止2011年底,全县共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91个,实现了所有乡镇、村全覆盖,涉及蚕茧、茶叶、粮食、蔬菜等十多个产业,初步建立了在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环节“多位一体”的农村经济产业链条,从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来看,有以下特点:
1.组建方式灵活多样,范围较广
成立的合作社涉及蚕桑、茶叶、蔬菜、生猪、贡菊、林业等方面,有由村干部牵头,围绕发展当地主导产业建立的专业合作社,如碧东蚕桑合作社,龙川农机粮油合作社,柯村皖南花猪、黄山黑鸡合作社等,有由农村能人牵头,围绕特色种养加组建的专业合作社,如龙丰养猪专业合作社,柯云茶叶专业合作社等。专业合作社通过发挥“能人效应”,由能人带领广大农民办实体,搞加工,闯市场,促增收。
2.发展速度较快,组织规模逐步扩大
黟县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合作社达91个,仅2011年就新增15家。合作社以开展技术信息、服务起步,逐步向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发展,在依托当地资源,发展主导产业,实现农民增收,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发挥着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3.组织建设得到充实,运作逐步规范
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合作社的指导,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合作社知识,提高合作意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合作社发展给予支持,指导办理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工作,并参照农业部下发的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帮助有关合作社完成章程的制订工作,建立了一套内部民主管理制度,使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运作逐步向规范化发展。有的专业合作社在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过程中,不断自我完善,提升运行质量和发展水平,逐步形成了利益分配机制,较好的体现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
4.区域特色初步显现
合作社都能围绕当地农业结构特点和特色产品开展经营活动,区域特色逐步明显。
二、黟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黟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还处于初期阶段,经济实力和发展的能力还很薄弱,主要表现为:
1.发展不平衡,规模偏小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不强,规模偏小,有的甚至是名义上的合作社,没有开展经营活动,真正参与市场经营、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合作社不多,而且全县发展数量也很不平衡,山外四镇发展较好,山区四乡发展较弱。
2.资金短缺
目前,我县已注册的9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资金积累还非常有限,实力较弱,难以承担较大的市场风险,要想发展壮大必须要有一定的资金运转。
3.经营管理水平不高
由于合作社的参与者基本是农民,管理者也主要由合作社内部人员担任,经营管理能力难以跟上新时期现代农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而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也使得合作社迫切需要有专业人员加入进来。但是合作社的自身条件难以吸引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也是其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4.规章制度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有的人对合作社认识上有些模糊,一些合作社章程的内容与执行不够规范,组织结构不健全,民主管理意识不强,影响了合作社职能的发挥。
三、完善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几点建议
合作社作为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主要方式,正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处于建设与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发展的最有利时期,我们应充分认识形势,抢抓机遇,克服困难,趁势而上:
1.加强对合作社的扶持,为合作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合作社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县政府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整合各种资源,多渠道筹集资金,出台各项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一是财政政策,县财政应当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合作社开展教育培训、信息、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认证等服务。二是信贷政策。资金短缺一直是合作社面临的难题,县政府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融通资金,农村金融机构应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对实力强资信好的合作社可以授予一定的信贷额度,并允许合作社依法以不动产抵押贷款。三是产业政策,要鼓励和支持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和农村建设项目,合作社为项目实施主体,可以承担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等项目,加快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四是激励政策,建立示范合作社考核评定机制,每年评选出几家运行规范、带动效益明显的示范合作社,给予资金、项目等支持,鼓励合作社规范运行,为我县合作社的发展带好头。
2.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
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良好氛围。使全县各级干部和群众提高认识,培养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3.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摘要]灯塔市在新农村建设中,由政府部门和村级组织积极引导、农民广泛参与,建立起多种模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村发展起到显著作用。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除了广大农民的积极参加之外,各级政府特别是涉农部门、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农村建设;辽宁农业
辽宁省灯塔市在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过程中,积极帮助各种农民专业协会转变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到2009年5月末,全市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91家,其中新成立75家,带动农户12000多户。在91家专业合作社中,种植业27家、畜禽业40家、渔业5家、农机服务业9家、加工及其他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促进农民增收、带动农村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灯塔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几种模式
1土地流转入社型。合作社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在自愿、有偿、公平、公开的前提下,积极引导成员把土地流转入社。灯塔市利民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自愿以承包田作价入股合作社,除得到固定的土地承包费,还可以在年终参与合作社利润分红。土地作价人社期限为12年,三年一定价,一年一付钱。2009年定价为每亩水田750元,年终利润按股分红。实行土地有偿流转后,合作社可进行集约规模经营,改变了农业生产的传统模式,将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使农民有更多时间从事其他活动。现已流转入合作社的1800多亩土地实现了全程机械化,增产效果明显,每亩水稻可提高产量50至75公斤,增加收入250元左右。
2大学生自主创业型。灯塔市博旺良种奶牛饲养专业合作社是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典范合作社。合作社理事长卢为民1997年9月毕业于沈阳大学财务会计电算化专业。在国家鼓励支持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创业政策鼓舞下,卢为民和一些农民于2008年9月成立了灯塔市博旺良种奶牛饲养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总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投资总额达1000万元。养奶牛2000头。合作社现有成员30户,员工40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6人、高级技术人员4人、高级会计师4人、中级技术人员4人。他们采用先进的管理方式和生产手段,将合作社建成一个集奶牛饲养、农机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饲养合作社。通过一年来的发展,先后带动了辽阳市郊区500多户农民饲养奶牛,使人均增收5000元以上,做到了共同发展,共同致富。
3龙头企业拉动型。灯塔市奕农禽业饲养专业合作社依托本地农业龙头企业奕农畜牧集团而成立。目前入社农户200多户,带动了1500多户农民发展肉鸡生产。合作社为社员提供五个统一服务,即“统一供雏、统一供料、统一防疫、统一管理、统一销售”。合作社举办科技培训班12期,为社员提供科技咨询3000多次。社员所养的肉鸡全部由奕农食品公司收购,仅2009年头6个月就收购肉鸡达1000万只,社员人均纯收入达到1,6万元。合作社与辽阳市益农保险公司协商,在全社范围内开办了肉禽政策性保险业务,为1500万只鸡进行了政策性保险,替社员承担保费90万元,社员享受保险补贴总共达285万元,解除了社员在发展肉禽产业中的最大忧虑。
4农技部门支持型。柳条寨镇新巨丰葡萄合作社在农科站的支持帮助下开展科技示范活动,普及与推广农业先进技术,完善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合作社依靠农科站,为葡萄注册了“绿鲜王”牌商标,并获得了省有关部门颁发的无公害产品认证,大大提高了果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在合作社的带动下,全镇建冷贮库70个,冷贮能力达350万公斤,使葡萄从秋季上市可持续销售到下一年的“五一”前后,每亩收益2000元以上,大大增加了农民收入。目前,这个镇的万亩无公害葡萄标准化生产基地已被列入辽阳市农业示范工程之中,对产业的发展壮大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5产业基地带动型。灯塔市德金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在王家镇河红村建立了托牛所饲养基地。德金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11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下辖养牛基地120亩,投资3900万元,现已建成砖混彩钢瓦标准牛舍10栋,每栋880多平方米,每栋能饲养200头肉牛,目前存栏1400多头肉牛,养牛基地建成到现在已出栏1000多头肉牛。今年准备再建10栋标准牛舍,预计出栏6000-8000头肉牛,产值达6500多万元,利润700多万元。合作社从建社初的25户成员发展到目前400多户成员,而且还不断有新的成员加入,成员辐射到周边10多个村,带动农户600多户。目前在托牛所饲养肉牛的成员,按每户5头牛计算,每户年增收可达7500元。
6基层组织帮扶型。灯塔市北果山庄寒富苹果专业合作社、灯塔市富源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等,都是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帮助和服务下发展起来的。2002年,罗大台镇孙庄子村两委班子经过多方考察研究决定,根据本村多丘的地理特点,引导鼓励村民栽植苹果树。经过11年的发展,栽培果树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每亩可产苹果4000公斤,经济效益可达5000元,比种玉米多增收4500元。为了解决土地零散,无法大规模栽植果树的难题,村两委班子召开村民大会,由村主任把栽植苹果树的好处向村民详细介绍。会后村两委班子又召开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研究具体实施办法,他们到各户走访,挨家挨户做工作,村民的各种疑问,最终实现了土地流转,解决了规模种植的一大难题。目前合作社已发展成员100多户,带动了周边12个村600余户2500余亩土地栽植苹果树,使农民走上致富路
7农村能人带领型。灯塔市北农大聚源健康饲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灯塔市兴农蛋鸭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付振歧、谷荣芳都是农村养殖、销售的能人、付振岐有20多年的饲养蛋鸡经验,在他带领下,43户饲养户出资68万元成立了灯塔市北农大聚源健康饲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周边345户从事生产、加工、精选无公害蛋产品。他们的产品统一品牌、统一加工、统一包装、统一销售,产品销售到沈阳、厦门、广州、东莞等城市。2008年末销售鸡蛋8500吨,实现产值5100万元,利润425万元。
二、灯塔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有效满足了农民致富需要,增强了产品市场竞争力,但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规模小,融资难。从合作社带动区域上看,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活动区域集中在几个乡镇或一个乡镇,有的在一个村,区域范围狭窄,带动的农户也局限在本村或是邻近的村镇。合作社从事的行业也多有雷同,全市饲养合作社有40家,养猪的就有17家,而且总体规模都不大。从合作社成员数量上看,成员在30户以下的合作社占目前合作社总数的50%左右。这不利于规模化经营,不利于利用有限的资源,往往造成合作社市场竞争力弱。资金投入方面,合作社资金来源主要是社员的出资,国家对合作社的财政专项投入有限,受惠的合作社不多,其他的融资渠道较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实际运转过程中存在资金困难,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2财务松,组织弱。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个新的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通俗讲也就是一个以农民为主,为社员服务的“农民公司”。在财务管理等方面,同样要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市场规律运作。然而多数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松懈,内部交易制度不完善,盈余分配等制度亟待建立健全。在成员出资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根据我国农民缺乏资金的情况,对成员出资的形式和期限都没有具体规定,而是由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成员的出资也不须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只要有成员本人的出资签字即可。这固然节省了办合作社的费用,方便了农民,但也容易出现成员出资不实的情况,为合作社运作和发展留下了隐患。在组织机构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三会”制度基本都已建立,但组织制度不规范,决策中人为因素多,还没有形成制度化运作。
3人才缺,营销差。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基本都兼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理,很少外聘专业管理人员。由于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综合素质不高,在管理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在产品销售上,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自己的产品都未做过专门的营销。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还缺乏自己的技术人才,多数成员靠自己多年的经验和自学的知识来指导生产,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我创新和发展。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县和乡镇干部要及时把中央及地方政府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宣传好、贯彻好。要让广大农民群众深刻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己办的“公司”,自己当“老板”,为自己“服务”,旨在提高农民在市场竞争中的能力和地位。把宣传工作做好,才能使合作社深入农心,才能充分调动农民建社、入社的积极性,才能切实发展农村经济。
2努力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一是完善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制度。要鼓励农户间进行合理的土地流转,使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引导农户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积极引进人才。政府要鼓励广大专业人士投身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中。专业人士不仅要有农业科技人员,还应有高级管理人员、营销策划人员,建立起一支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的队伍。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国家扶贫资金、项目资金、贴息贷款等惠农政策,优先安排资金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使用。各金融部门也要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涉农的金融机构应制定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优惠简行的政策。四是要减免合作社经营销售过程中的税收及合作社成员的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