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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心得体会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法律心得体会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法律心得体会

法律心得体会范文第1篇

在学校小组的组织下,我已经与一名律师进行了较为深入的交谈,让我对于律师这个职业有了比较浅显的认识。这个暑假,与其他律师进行的另一番交谈则让我对于这个职业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对于很多人来讲,一提到法律,他们就特别容易联想到律师这个职业,然后心里就对其充满了憧憬与崇敬,并且普遍将轻松、高薪等词与此相连,而在这两次的访谈中,我发现律师实际上并不是完全像人们想象的那样美好与轻松。

我国法治化的真正意义上的启动应该是从改革开放以后开始的,虽然随着党和政府的不断推进,我国民众的法律意识已经有了显著的提高,但是,对于很多地方的人来讲,人情是大于法律的,有很多人,为了所谓的脸面和与其他人的关系,不愿意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让这个地区的律师处在了一种尴尬的位置,虽然我们极力推崇法治化,但是在这些人情重于法律的地方,律师根本就起不到什么真正的作用。这是让律师们极其苦恼的地方。

在与其他律师的交谈中,他们有提到年轻律师现在的处境。其实律师和医生我认为他们是同一种人,都是越老越吃香,拥有经验的人总是比没有经验的人受到推崇多一点,但是我认为律师和医生这两个行业,则是很明晰的展现了这种现象。在打官司上,没有一个人希望自己输,都希望自己赢得官司,所以大家都会去找口碑好的,年龄稍微大点的,有经验的,而这就让年轻律师和刚入门的律师很难办,没有多少人会去邀请和咨询他们,这种尴尬基本是每一个刚刚入门的律师都会体会到的,而这也是将来我要步入律师界面临的一个最大的问题。

但是,一切事物都是处在变化发展状态中的,没有一个事物不会发生变化,没有一个国家不会向好的方向发展,我国的很多事物发展的年龄相对较短,还有较为强大的发展潜力。因此,目前遇到的一切困难都会随着时间的发展而不断的淡化,甚至有可能消失,这样当然是我们每个人都希望的,但是,谁的人生道路上不要经历一些困难与麻烦呢,没有了这些问题,人生又如何会变得圆满与真实呢?

法律心得体会范文第2篇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学校组织全校教职员工进行了教育法律法规的集中培训和学习,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对从事教育这项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作为教师,我们应该履行教师的义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我们应该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必须自觉地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既要以学问教人,又要以道德范人。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我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我觉得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都给予关注。今后,我会寻找孩子身上更多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使他们能正确地认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更好地帮助其进步。

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的再次学习,我深刻地感到依法执教是一件不可忽视的事情。我们在平时要多注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意识的克制自己的行为,还要正确引导学生,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使师生关系更加和谐。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全体学生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关于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前一段时间,市委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

在加强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交通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机关各项执法职责,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那么,交通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有效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呢?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六种方式。

一是由上级交通行政机关组织检查组,对本级和下一级交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根据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临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不能走过场、严防流入形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下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实施中的问题要组织深入调查,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样,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主要是从交通局机关选出几名监督员,监督行政执法活动,这样可以督促交通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失职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是深入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完善“执法公示”、“执法错案追究”和“评议考核”三大制度,交通各行政执法机构都要将依法行使的登记、发证、收费、处罚等职责有关的具体规定,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在办公场所公布上墙,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监督渠道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这样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促进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是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各级交通行政机关对所属的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议和考查,对严格执法的单位和人员要予以表扬奖励,对有法不依、执法犯法、以权谋私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六是认真搞好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既是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也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一种活动。这种活动能够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纠正和防止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补救作用,使行政机关能够更好地行使职权。因此,交通行政机关必须对行政复议工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采取得力措施,搞好行政复议工作,将交通行政机关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解决在萌芽之中,保证依法行政。

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网络。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网络,实质上是交通法制机构和队伍的建设问题。这是搞好交通法制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这几年,在市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的重视下,交通法制工作机构得到明显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形象有了极大改善。但由于这些机构成立时间比较短,还存在法制人员法律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仍适应不了交通依法行政的需要。

首先,应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机构体系。交通是个大行业,执法门类众多,法律关系复杂,管理对象流动分散,行政执法面广量大,因此,设置负责交通法制工作的专职机构,并由这些专职机构组成一个既有纵向联系,又有横向关系的法制机构网络。所谓纵向联系,既指交通行政机关内各级主管部门和各个执法单位的法制机构之间,上级对下级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下级对上级的执行、反馈关系;所谓横向关系,则是指交通行政机关的法制机构,应接受同一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业务指导的关系。通过上述一个联系,一个关系,使交通法制工作做到条块结合,发挥各自特长。

其次,应尽快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专职队伍,与交通法制工作机构相适应。有了专门法制工作机构,还必须有一支素质较高的专职队伍,这支队伍要有较高的政治、文化、法律、经济、管理以及交通行业技术等素质。从三河市交通行业法制工作队伍的现状来看,大多数法制人员不是科班出身,都是半路改行,还有不少人没有大专文化程度,虽然这两年我们加大了法制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但仍有不少人不能适应。这就要求我们要有计划地通过合理调配和加大人才培训,逐步提高其素质,使其能胜任法制工作。这样才能为交通行业法制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适应交通行业管理的需要,推进依法行政。

综上所述,交通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必须大力加强交通法制建设,完善交通立法工作,加强和改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执法队伍和法制人员队伍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使交通行政机关更好地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行使管理职权,推进依法行政。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我认真学习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心中不由得产生一种对教育事业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为一名教师,我们应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承担起培养下一代人的责任,塑造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爱岗敬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更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基石。一位老师只有具备了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才会在教育实践中,全身心地投入,潜心钻研业务,努力掌握现代科学理论知识,广泛搜集最新教育信息,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我想,既然我选择了教育事业,那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因此,在工作中,我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学校安排的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地挑战自己,超越自己。

人们常说:“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就要有一桶水。”诚然,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今天,我认为“一桶水”是远远不够的,而应该是“源头活水”,如果你经常计较个人利益,把教书当成一种索取,就难以引导学生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对此,我始终把无私奉献融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作为一种崇高的信念,自参加工作以来,从没因事耽误学生一节课,认真备好上好每一节课,并且每节课都进行检查,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认真分析学生不足的原因,及时查找在备课和上课中的不足,反思自己的教学。八年教学教育工作,虽不算很长,但我知道对于一个深爱自己事业的人来说,必须把学生放在第一位,把自己的事业放在第一位,时时刻刻为自己的事业奉献着。八年来,每每想到一批批学子成长进步,我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真正体验到人生的价值,奉献的可贵。

二、爱上学生,安于教学

有句俗话说:“谁爱孩子,孩子就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他才能教育孩子。” 因此,教师应用自己博大的爱去温暖每一位学生。教师只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才能去精心地培养学生,只有爱得深,才能更认真、更耐心、更细心地对学生进行教育。

教育学生,最重要的是要倾注爱心。教师没有深切的爱就难以收到理想的教育效果。用爱心架起师生心灵的桥梁,注意寻找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及时给予表扬,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信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生活,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排解学生的思想困惑,公平地处理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理解“差生”,从不冷嘲热讽,而是耐心地帮助他们找差距,给他们安排适当的角色,让他们找到自己的位置,感觉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对于他们的一点点进步及时给予鼓励,使他们感到自信。

三、爱生上进,严于律己

“教师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就要成为一条常流常新的小溪。”这就向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师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学生。于是我不断勤奋学习《新课程标准》及新理论,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和听课、讲座等活动,与同组老师们共同探讨教学中的每一个困惑,结合本组的实际情况认真钻研教材,备好每一堂课,尽量做到理论和实践互动,努力成为一名乐学善思的学习型老师。

法律心得体会范文第3篇

本书分为五辑——“日常教育教学篇”“学生权利维护篇”“校园安全管理篇”“教师职业保护篇”“特别阅读篇”。书中通过生动的案例,通俗的法律分析,和有可供操作的法律建议,能有利地提高教师法律知识水平。

教师通常要面对几十名学生,一方面要对学生团体进行有效的教育和管理,以保证教学质量,另一方面还必须尊重每一个学生的公民权利,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当教师的管教权和学生的公民权利相冲突的时候,我们应当仔细权衡并作出恰当的选择,这就需要我们做教师要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也是我们教师发展迫切的需要。《给教师的60条法律建议》是一本很好的普法读本,它能够帮助我们了解到很多的法律知识,而且给我们恰当的行事做出了明确的指南。我们要做一名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教师,以便于我们在工作中,能够更好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良好发展。

一、在日常教学中,我们要正确行使教育惩戒权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规范自己的言行,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智力水平、人格与尊严,恰当合理地运用惩戒手段教育学生,对学生的全面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现在有少数教师为了追求教学成绩,使用了不规范的教育手段,体罚现象仍就在我们的身边存在,尽管在特定的情况下有一定的作用,但总得来说,体罚损害了孩子的的尊严,给其造成了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伤害,甚至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另外,体罚是在宣扬暴力,不仅教育效果有限,而且会破坏师生关系,不利用教育目的的实现。体罚是在违法,我们要坚决对不做体罚学生的事情。

不体罚有学习问题的学生,并不意味着教师就束手无策。我们可以正确行使教育惩戒权,当学生犯了错误而不知悔改时,采用正当地教育惩戒会对学生的学习产生积极的作用。正当的惩戒如:(1)口头严厉地批评;(2)教育性惩罚,如不让学生参加喜欢的活动,要学生完成额外的任务(如罚唱歌、罚办黑板报等),帮学生暂时代管其携带物品等;(3)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等。我们在行使教育惩戒的时候,要注意:既要一碗水端平,所有学生都使用同一标准,不允许任何学生有特权,又要考虑到个别学生的身心、性格特点,惩戒要以让学生认识错误并改正错误为目的,不能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这三部法律都对体罚予以明令禁止,在对犯错误的学生,我们一定避免采用体罚的教育方式,在情绪冲动时,我们要远离学生,一定要做到“无冷静、不教育”,真正发挥好教师的育人作用。

二、教师要积极维护学生的权利

从书中我认识到:作为学生的监护者,我们要维护学生的权利。我们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做侮辱学生的事;要关怀和尊重“差生”,如果当我们采取批评后,发现学生的行为出现一些不好的苗头,教师一定要做好安抚工作,要真正把学生的身心健康放在心里,这些是作为教师要在教学中注意到的。

我们要维护学生的哪些权利?我们要维护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受教育权、隐私权、肖像权、通信自由权,爱护学生的名誉,要平等对待学生,不采取强制手段要求学生不能做的事,不没收学生的学习物品等,我们要正确使用管教权,尊重学生的法律权益,避免侵害学生的各项合法权益。

三、安全第一,教师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安全是头等大事,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加强组织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全面履行好安全保护职责,尽力避免发生学生安全事故。

学校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学生的安全,学校安全举措可分为:校园设施安全、安全制度要健全,安全管理要到位、安全教育要经常、求助学生要及时。教师要从以下细节保护学生的安全:健康无小事,应将学生的体检结果及时告知家长;学生发生疾病或受伤害,应及时求助并通知家长;组织学生参加劳动要适度,应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不鼓励未成年学生见义勇为或参加抢险救灾活动;防范校园踩踏事故等,这些都是教育过程中应该积极进行安全教育的方面,管教好学生的前提是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法律心得体会范文第4篇

[关键词] 薪酬核算;决策导航图;会计分录

职工的薪酬,一方面构成了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重要部分,另一方面又是激励职工劳动积极性主要的手段之一。从本质上讲,薪酬是劳资双方博弈的焦点,一个时期的薪酬水平是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因此,合理、科学与迅捷的薪酬核算,不管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还是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都具有积极意义。

一、薪酬核算研究的必要性

关于薪酬核算的研究,目前至少存在两个问题:

第一,缺少系统、全面和完整介绍薪酬核算的文献,有关薪酬核算的资料零散的分布在会计教科书、论文和各种文件中。

第二,对于薪酬核算的方法上,缺少了整体描述,不仅不能详细说明各个工资项目的计算方法,而且对于薪酬核算的各种后续的会计核算方法也没有完整的说明,例如:各种费用的计提方法、产品成本的核算方法,各类职工薪酬的结转方法,特殊工资项目(如物价补贴等)的结转方法等,都缺少确切的阐释。

归结起来,上述两个问题反映出在薪酬的会计核算上,没有做出过系统的研究和整理,因而在描述薪酬核算时缺乏条理性和规律性,没有清晰明确的思路;在介绍编制薪酬核算会计分录的方法时缺少决策的逻辑性,导致可操作性差,我们应研讨解决。

文后所列参考文献中的作者在提出关于会计核算智能化的会计核算方法的同时,寻找到了编制会计分录的一定规律。仿此,本文分析编制薪酬核算分录中的规律,总结薪酬核算的方法。

二、薪酬核算的总体过程

薪酬核算的总体过程可以分成以下五个方面:

㈠工资项目构成和计算方法

工资项目参照不同标准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如薪酬核算导航图所示。职工工资包括应加项目和应扣项目,汇总各工资项目得到实发工资,以此向职工发放。

㈡成本核算

产品成本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人工费用作为产品成本之一,应按照不同的核算方法进行归集和分配(品种法、分批法等),最后合理分摊到各个产品。

㈢非生产职工薪酬的分类结转

企业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在建工程人员,研发人员等的薪酬不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不参与产品成本计算,也不存在分配问题。月末,根据归集的费用,将其进行分类结转。

㈣费用计提(企业应负担的职工福利、工会经费、五险一金等)

该部分费用是从企业利润中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工资总额包括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如职工福利费是企业利润中按工资总额的14%来计提的,工会经费的比例为2%等。

㈤结转来源于国家的工资补贴项目

国家的工资补贴项目包括独生子女费、物价补贴、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企业将其作为一项专项负债,计入“专项应付款”,最后结转至应付职工薪酬。

三、薪酬核算分录表

在薪酬核算导航图的基础上,我们做出了相应的会计分录汇总表(如右图所示):

㈠工资发放—分录1

汇总工资项目总额,编制工资结算汇总表并发放工资。发放时可根据支付的方式不同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㈡成本核算—分录2

归集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并分配于各产品中,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㈢非生产职工薪酬的分类结转--分录3

发生时,按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在建工程人员、研发人员分别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贷记“应付职工薪酬”,月末,将期间费用结转至“本年利润”。

㈣费用计提—分录4-6

从企业利润中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福利费、工会经费、五险一金等,计提时(企业应负担的部分),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㈤结转来源于国家的工资补贴项目—分录7

按照补贴的来源,结转国家补贴的工资项目,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专项应付款”,结转时,借记“专项应付款”, 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四、结束语

本文从计算工资项目到计算总额、结转分配等,简明的叙述了薪酬计算的公式、相关分录、薪酬来源与结转,使得流程清晰易见,条理性强,总结出一个立体的、结构性的薪酬核算整体分析框架,学习会计时可以更好更快地掌握,在编制工资薪酬核算分录时,思维更加清晰,,更容易进行职业判断。

本论文得到王文莲教授的悉心指导,特此感谢!

参考文献:

[1]《经济业务与会计核算衔接的智能化》,中国管理信息化2008年1月第11卷第1期

[2]《会计信息系统中记账凭证的自动生成》,《新西部》2008年第22期

[3]《会计信息系统的计算机智能判断研究》?,《商业经济》第2009年第3期

法律心得体会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电生理学;特发性室性心律失常;射频消融

The experience of radiofrequency ablation for diopathic ventricular arrhythmia

LI Li-na,GONG Jun-li,LIU Bu-shang,et al.

Department of Cardiology, Changchun Central Hospital, Changchun 130051,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observe the effect of radiofrequency catheter ablation of idiopathic ventricular arrhythmia.Methods Of 28 patients with ventricular arrhythmias,21 cases were right ventricular outflow tract PVCs,7 cases idiopathic left ventricular tachycardia(origined left ventricular septal).Pace mapping or pacing and activation sequence mapping method were used to mapping ablation.Results Ablation of 25 cases were Successful,1 case improved,2 cases failure,the total success rate were 89%.Conclusion Radiofrequency ablation of idiopathic ventricular arrhythmia is a safe,effective measure.

【Key words】 Electrophysiology;Diopathic ventricular arrhythmia ;Radiofrequency ablation

心律失常类型多样,其中室性心律失常在临床上是很常见的。可见于健康人,也可因各种器质性心脏病引起。而当其发作过于频繁,或发生时间过于提前(如R on T),或形成持续性室速时,就会引发患者胸闷、头晕等症状,甚至产生严重的血液动力学障碍,危及生命。因此室性心律失常备受人们的重视。对于特发性室性心律失常,射频消融日益成为最佳治疗方案[1、2]。本文总结了28例室性心律失常患者的射频消融体会。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8例患者中,男15例,女13例,年龄16~54岁,平均(40±13)岁。室性心律失常的病程为0.5~5年。28例患者均有程度不等的心悸、头晕等症,药物治疗效果不佳,且有明显药物依赖性。入院后常规行生化、胸片、心电图、动态心电图及心彩超等检查。其中2例合并高血压病,余26例未发现器质性心脏病。所有患者术前动态心电图检查室早均在10000次以上(24 h)。

1.2 方法 术前停用抗心律失常药物5个半衰期以上。根据发作时体表心电图的室早或室速形态,大致判断起源点的位置。表现为右束枝传导阻滞图形(RBBB)者起源于左室;左束枝传导阻滞图形(LBBB)者起源于右室。II 、III、AVF导联以R波为主则起源于流出道,以S波为主者起源于心室膈面或心尖部。左室后间隔特发性室速表现为右束枝传导阻滞图形伴心电轴左偏。对于右室流出道室早,经右股静脉送入标测消融导管至右室流出道,行起搏标测,起搏时心电图至少11个导联与自然发作的室早图形相同,并结合激动顺序标测,即靶点部位的V波较体表心电图室早的QRS波提前20 ms以上。对于左室特发性室速(左室后间隔起源)患者,经主动脉逆行途径送入消融电极至左室间隔面,以心动过速时最早的浦肯野纤维电位即P电位为消融靶点,P电位较体表QRS波提前20 ms以上。标测后于心律失常发作时消融,选择温控消融导管,功率15~30 W,预设温度55℃~60℃,试放电10 s,若室早消失、室速终止,则判定消融成功;否则视为无效,须重新标测[3]。消融后需进行药物检验。

2 结果

消融术即刻成功25例,成功率89%。好转1例,室早较术前明显减少,但复查动态心电图仍>1000次。失败2例,1例右室流出道室早,术中于右室流出道反复标测消融不成功,结合心电图特点,考虑可能起源于左冠窦附近,但患者拒绝继续治疗。1例为起源于左室后间隔的特发性室速,靶点标测不理想,且术中出现PR间期明显延长,遂终止手术。

3 讨论

室性心律失常射频消融适应证为频发室早,呈二联律或三联律,或室性心动过速,症状严重,影响工作、生活和学习[3]。本组病例消融成功25例,成功率89%。未出现并发症,说明射频消融治疗室性心律失常是安全、有效的,应予提倡。引发患者不适症状,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甚至恶化血液动力学,危及生命的室性心律失常,都有行射频消融术的必要性,以恢复其正常窦性心律,减轻临床症状,改善生活质量。目前,对于器质性心脏病引发的室性心律失常,如缺血性心脏病或ARVC,也可考虑射频消融,但因病因的存在,可能仅改善病情,而无法达到如特发性室性心律失常的根治效果。

综上所述,射频消融治疗特发性室早、室速是安全、有效的,技术已日臻成熟。对一些已产生不良后果的室性心律失常患者要争取尽早行射频消融治疗,以减轻症状,改善生活质量,甚至挽救生命。

参 考 文 献

[1] 梁锦军,黄从新,杨波,等.射频导管消融治疗室性早搏的临床评价.中华心律失常杂志,2005,9(5):337-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