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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农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国务院原副总理回良玉曾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党领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整体素质、推进现在农业建设的有效组织形式"。[1]自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的实施以来,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了法律地位,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辅助支持政策,使得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到2010年底,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35多万家。但是,由于我国农业发展滞后,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民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人民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了解不深,导致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很多问题。
1、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够。历来,我国政府对农业的扶持力度相比其他产业有一定的差距,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之初,地方政府不管在政策还是资金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视程度都不够,这就导致一些地方有条件发展合作社,却因资金缺乏或者政府政策不支持而滞后。
2、经营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不健全。存在为数不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是注重建立却轻视管理,内部经营管理和运行机制不规范。很多合作社有规章制度,有办公场所,但是只是一种形式,形同虚设;还存在一部分只是为了实现政府的组建指标而仓促建立的。很多地方政府不同部门针对同一个方面的制度存在明显差异,制度混乱,使得农民不知该听从哪个。
3、专业人员的缺乏。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上存在着人才的"三少",即合作社中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优秀人才少之又少;政府相关指导部门中懂法律、懂政策、会监管的指导人员少;理论深厚、善于把国际先进经验和我国特殊国情融会贯通、善于理论联系实际的科研人员少。
4、合作内容层面低。与发达国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自身向着农产品加工领域延伸,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纵向一体化发展的潮流和趋势向比较,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层次还很低,仍停留在初级产品的生产流通领域。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目前主要起中介和联结作用,其本身并没有设计农产品的加工、延长农业产业的链条和实现农产品价值的增加。[2]
5、金融机构服务滞后。当前我国农村金融面临的问题非常严峻,合作社资金主要来自合作社成员的资金。目前农村的金融现状如下:一是支持农村经济方面的金融力度不够。农业银行主要负责粮棉的收购贷款,在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的方面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徽;二是金融机构"嫌贫爱富"。大部分农民贷款金额较小,这就导致银行交易成本相对较高,而且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的还贷能力存在一定的质疑。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时期的发展思路
虽然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但是专业社在农业发展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发展合作社是完善农村经济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现实选择和必然要求。因此,为了新时期合作社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并结合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宣传。加强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使农民充分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合作社实施的意义以及将会带来的好处,以此来增强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同感和入社的积极性。
2、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出台,但这部法律的有关规定是原则性的,与现有的法律也有一些不一致的地方,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合作社法律法规,制定地方实施细则,因地制宜地推动合作社的发展。出了国家层面的立法,还要建立健全与合作社有关的组织章程、管理制度、风险调节机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农民合作社的建立、发展和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3]
3、加大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支持。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不强,自我积累能力较弱,给予合作社资金支持就是直接扶持农民、农业、农村。国家非常重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支持,从2003年开始,中央就拨出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2003-2007年累计投入5.15亿元,2008年达到了3.3亿元。大多数的省(区、市)都在预算中安排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专项资金。据不完全统计,2004-2008年,各省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达到了13亿元。接下来,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持续化、制度化,并对资金的数额加以明确规定,制定完善的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真正用到应该用的地方。
4、加强人才培养和吸纳专业人才。各地应该制定相关的制度法规,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合作社有关的理论和相关政策,以便减少他们在经营管理决策方面的局限性和片面性,使农民更好的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政府部门要制定一系列鼓励政策,鼓励大中院校学生和农业技术人员到合作社中任职,提高合作社的文化素质水平。
5、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合作社各主管部门的职责,使他们各司其职,确保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准确及时的提供政策指导和咨询、农产品的价格信息和市场供求信息等;积极举办和参与农产品展销会、会等活动,特别是参加农博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6、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各地政府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比如开办讲座、办学习班等形式,加强对农民的教育,逐步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劳动素质,使农民真正跟上时代的步伐,成为"三有"--有文化、有技术、有素质的新农民。
注释:
[1]资芯,龙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载《中国集体经济》2009年第34期
[关键词] 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意义;对策建议
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是解放劳动力、提高生产力、调整生产关系的重要推动力量,是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载体。发展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不仅对促进土地适度流转、实现农业生产集约化、组织化、规模化经营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同时,对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区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截至目前,我区共创建现代农业农机合作社15个,其中,国家投资9个,农民贷款6个。15个现代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农机具总数380台,其中拖拉机111台,插秧机10 台,联合收获机131台,配套农具130台,在2012年的生产作业中,完成机械播种197万亩。
二、发展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做法
1.创新体制、高标准建设
按照省农机局合作社组建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农机合作社组建方式有大户联合投资、社会法人投资、大户独资、大户和农民联合投资四种方式,均由农民投资入股。在组建上,我们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的原则,由合作社所在政府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农机局具体负责。在装备配置、场库棚建设、区域布局等方面力争做到最佳化。合作社的性质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股份制经营实体。
2.整章建制,明确职责
每个合作社均按要求制定了章程,并根据章程规定成立了理事会和监事会,由理事会公开招聘经理、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理事会进行决策,监事会负责监督。做到了产权明晰,权责明确,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每个合作社都制定了财务制度、生产制度、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在管理上,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财务人员、后勤人员、操作人员各负其责。
3.建立档案,规范操作
在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的同时,对零件库、修理间、机车库、农具棚使用和农具常年维修等方面都做了相应规定并建立机具档案。在生产管理上采取“六统一”方式,即“统一调动机车,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作业,统一检查验收,统一收费和结算机耕费,统一供油、供件。”在财务上独立设帐,设专兼职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会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规范财务管理。如作业质量出现问题,由质量监督员和用户共同评定,作业不合格的车组无偿返工并承担额外费用;机务状态由合作社经理按作业季节进行检查,不合格责成车组立即检修,并按再次检修天数扣罚车组工资。
4.逐步完善,提档升级
一是召开了合作社整改工作会议。制定了整改时间表和整改性目表,并开展了合作社检查;二是抓达标升级活动。重点在合作社的组织管理、基础设施、规模经营、作业标准、管理制度和多种经营等方面开展竞赛、促进合作社上规模、上水平,并成立督导组,明确里机具“包保”责任人,除个别合作设厂、库、棚未完工外。三是抓合作社规模经营。主要采取算账对比、村干部带动、建立核心区等方式,引导农民通过入股、租赁、委托经营和代耕等方式加入合作社。
5.政策扶持,健康发展
一是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大力支持和扶持。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市农机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市有关领导多次深入农机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听取汇报,作出指示,各区、县市党委、政府也将合作社作为发展县域经济和招商引资的大事来抓,在工作上力度、资金上和干部配备上向农机部门倾斜,以实际行动有力地推动了农机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二是推进连片种植,土地入股,促进规模经营。据有关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市土地流转规模经营面积逐年增加,而耕地流转的主要流向就是农机作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等。农机合作社大马力拖拉机作业质量好、标准高,规模经营面积逐年增加,真正起到了示范、带动、引导作用。合作社的成功运营需要土地有序流转和规模经营,入股土地面积越大,规模经营的可能越大。三是多方投资,促进合作社快速发展。组建农机作业合作社,国家和省投入60%的资金,加上厂库棚,需要自筹资金40%以上。资金缺乏也是合作社发展壮大的难题,所以,合作社的投入不仅仅依靠国投和自筹,也要多元化,更要考虑到今后的发展,要打破所有制界限,不论集体和个人,不论农村人还是城里人,谁有积极性,谁有能力就鼓励谁,就优先支持谁发展。四是创新经营,延伸产业链,促进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合作社成立的基础是为田间作业、为农业生产服务,是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服务。我们在保证粮食生产这个基本前提下,积极鼓励多种经营和扩大产业链。
三、创建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农机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现住地提高了我区农业生产作业标准和作业效率,对推动耕地连片作业和土地规模化经营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担在建设过程中一些矛盾和问题仍然存在。
1.后续投入不足
合作社先期投入较高,且规模经营难度大,资金回收慢,自我发展能力较低。需加大后续投入,提高效益,增强竞争力。
2.土地规模经营难度大
目前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基础仍是土地如何连片问题,如果土地规模经营面积不大,合作社就无法发挥大型机械作用。
3.驾驶操作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大型先进的农机具需要合适的驾驶操作人员,需要科学的管理和摆布。在这方面,仅靠参加省培训还远远不够,市、县农机部门及合作社自身要想办法,把培训作为常规工作来抓,切实使驾驶操作人员达到规定的操作水平和技术要求。
四、发展现代化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几点建议
1.政府主导抓土地规模经营
建议省、市有关部门发挥主导作用,出台项目支持和补贴扶持政策,采取措施,强力鼓励规模经营。
2.增加后续投入。建立长效机制
继续加大对合作社的后续投入,可以以奖代补,政策倾斜,也可以采取流动资金贴息贷款等多种方式,对发展好的合作社扩大规模,加快建设速度,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农机合作社建设中。
关键词:汉中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10-0018-1
随着现代烟草农业的推进,烟农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其覆盖范围和影响力越来越大,如何加强合作社建设,进一步提升其功能,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1 汉中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基本情况
南郑县法镇付家沟村于2009年9月正式成立了汉中市第一个专业合作社,截止目前,全市已建立6个烟农专业合作社,南郑县2个、西乡县1个、略阳县1个、洋县2个,入社社员达1500人,都建立了内部章程。
2 合作社建设需注意的问题
2.1 成立组织机构,提升保障
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保障合作社的快速推进。要制定合作社发展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并通过月度推进表、签订目标责任书等形式予以推进和落实,才能扎实有效深入推进合作社建设工作。
2.2 坚持依法组建,规范设立程序
烟农专业合作社是以烟农为主体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具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特征。按照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选举理事会、监事会,组建相关团队。建立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社员管理、服务管理、资产财务管理、盈余分配、档案管理、社务公开等制度,组建专业化服务队,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
2.3 明晰产权关系,合理设置股权
烟农专业合作社享有行业补贴建设的育苗工场、密集烘烤和农机具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行业保留运营监督权和最终处置权。合作社成员可按章程的规定以现金、实物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合作社成员出资不得参与育苗工场和烘烤工场的建设。合作社成员的出资可视作股份,参与合作社盈余的分配。
2.4 开展多种经营,增强发展能力
坚持在“以烟为主”的前提下,利用已有设施设备和技术条件,开展多种经营,进行了育苗大棚内种植蔬菜的试点,拓展服务范围和经营内容,增强合作社持续发展能力。积极探索合作社资金互助、风险防范、灾害保险的途径,不断提升合作社抗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
2.5 抓好试点,带动全市发展
2012年,我市在洋县四郎镇流浴村进行了小型综合合作社试点,由大学生村官周李军担任理事长,该村种植面积305亩,合作社入社社员8户,种烟面积240亩,合作社资产有:育苗大棚1个,机械3台,三轮车2台,季节性租赁运输车辆2台,烤房7座。合作社建立了章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组建了专业服务队,采取灵活用工的方式,由合作社向社员和非社员提供服务,收取费用(社员收取70%),再向专业队支付劳务报酬,拟从专业队提取一定的管理费作为发展基金。其中:育苗户1户,供苗标准为36元/亩;机械队4人,由合作社向机械队提供机械,机械队承担维护,机耕费70元/亩;植保队30人(含除草),每人每天40元;采收队12人,采烟装炉每炉520元;烘烤队2人,每人每天60元,或按每夹烟9.8元提供服务;分级队8人,每人每天40元或0.4元/斤;运输队2人,由合作社向运输人提供车辆,运输人承担维护及相关费用,每车50元。我们认为在相对集中的规模化种植小区域内,该模式具有较强操作性,收购结束后,将对该社经营情况进行整体核算评价,进一步完善明年运作构架。
略阳县种烟农户周宏喜在去年合作社探索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继续采取统一租赁土地,集中16户零星土地组成100亩连片烟田,与农户签订租地入股分红协议书,租金按照土地产值的10%分红,烟叶收购结束后统一算账兑付,在生产期间由农户出劳力,按工计算劳动报酬,每月结算的方式,形成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山区互助型的专业合作模式。
3 存在问题
3.1 烟农意识有待加强
受小农意识影响,烟农普遍存在跟风心理,对合作社缺少主动加入意识,部分烟农对合作社意识淡薄,比较茫然,对自己有利的事情参与的多,不利的则参与的少。
3.2 设施综合利用滞后
目前,合作社对于育苗工场、烟用机械等设施的综合利用虽然开展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如利用育苗工场种植蔬菜和植保设备开展其他作物的生产服务等,但育苗工场和烘烤工场的综合利用大都还处于试验或启动阶段,烟草行业投入的大部分设施在烟叶生产闲置期还未能真正得到有效利用。
3.3 启动资金受限
由于合作社烟农配套资金有限,要成立专业服务队,还需要启动资金支撑。
3.4 缺乏素质高的带头人
合作社没有高素质、有担当、有能力、愿意带领大家共同致富的领头人。
4 意见和建议
4.1 模式的选择
合作社的类型和模式没有固定统一的,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探索,无论哪种模式,服务半径不宜过大,设施要相对集中。
4.2 加强制度建设
按照“全面覆盖、全程服务、全体受益”的要求,以基地单元为载体,制定综合服务型烟农专业合作社的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及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广受益。
4.3 量化资产,解决能人缺乏问题
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势头良好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截止到2014年初,我国现有工商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10多万家,总量迅速增长,业务领域不断拓展,日益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新亮点。
1.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使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农户实现了一定规模的企业化经营。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难和销售难的问题,而且在帮助农民解决科技指导、加工增值、增加收入、增强农民市场竞争力等发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它以当地资源和产业情况为纽带,整合优化生产要素的配置,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和专业化水平,有效促进当地优势产业的发展壮大。
3.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推动了农产品品牌的创立。提高了我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升了合作社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带动农业增收、农民增收起到了良好作用。
4.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问题。
二、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组织化程度不高,总体实力较弱,带动能力不强。会员与经济组织之间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参与市场竞争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
2.目的不纯,偏离创社宗旨。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动当地农民凑人数设立合作社,利用优惠政策套取国家补助资金,成立后没有进行农业生产活动,成了“空壳合作社”。
3.管理不规范。一是管理制度不规范,一些合作社制定章程不根据自身实际,照搬照抄,没有实际内容,难以保证合作社规范运作。二是财务管理紊乱,不能准确反映合作社财务状况,影响后期决策和改进。
4.科技支撑乏力,产品竞争力弱。多数合作社提供的都是初级农产品,缺乏产品精深加工,无法提升产品档次,导致市场竞争力缺乏优势。
5.缺乏资金和政策扶持。从目前运行的合作社来看,普遍资金短缺,缺少银行信贷和信息支持,一些优惠措施没有落到实处,影响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三、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组织形式及相关法律法规,让农民了解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大意义,引导更多农民自愿加入专业合作社。
2.进一步加强引导,促使其规范运作。相关部门务必严格把关、完善手续、规范程序,积极指导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其组织运作行为。把好注册关,对组织机构不健全、运行不规范的要依法处理,对不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条件的要依法撤销。
3.政策扶持,组织推进。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充分利用政策优势,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并且整合现有财力资源,扶持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二是全面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项优惠政策。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必要性与曲折性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现状
自2007年7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来,合作社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也得到了市场和农民们的认同。但我国的合作社还处于发展初期,大多数还流于形式,没有得到实质的发展,合作社没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和专业的管理人才,尤其是财务会计方面的人才。财务会计工作是合作社的核心工作,其质量是合作社发展的瓶颈。但是大部分的合作社对财务会计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以致普遍存在着各种财务会计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部分合作社没有按要求建账、记账。部分合作社没有自身的账簿,其交易情况仅记录在工作簿上,没有正规的各类凭证和报表;部分虽有自身专门的账簿,但是没有按要求填写账簿,账簿不规范、明晰,多为“印象账”;部分虽按要求建账、记账了,但月末还是存在如缺乏真实性、通俗易懂性等问题。
第二,部分合作社管理不规范。部分合作社存在运营资金管理效率低、账簿科目混淆、存货分类不合理、清账查账不负责等问题。
第三,部分合作社的财务会计人员素质不高,没有接受过完整的专业培训,有的仅上了短短几周的集训课。且合作社岗位配置不合理,没有按国家规范合理安排各种管理和技术人才,财会人员间权责利不明确。
第四,部分合作社没有专业的采购和销售人员,对采购和销售业务只是跟着市场走,没有主动地预测和规划,更缺乏与合作社财会部门人员的沟通,规划合作社的业务发展。
综上所述,合作社里没有规范的制度规章,成员、工作人员的权责利不明确,各种关系相互交织、工作混乱。合作社要想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拥有自己的发言权,必须全面分析其生存的政治、法律、市场环境,分析自身的发展阶段以及发展目标,从实际出发,规划自身的发展道路,制定规范的规章制度,尤其是作为核心内容的财务会计制度。这样才能保证财务会计工作的有条不紊,体现其市场主体地位。
二、制定、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必要性
(一)国家宏观政策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实施财务会计制度
合作社的发展不仅是其自身的问题,也是整个国家发展的问题。国家对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很多优惠政策,包括技术开发上的支持、税收优惠等,同时还划拨了大量的专项基金支持其发展。所以合作社应制定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保证财务会计工作,为国家提供一份“明白账”,进而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管理且为支持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性质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实施财务会计制度
合作社是由大部分农民以入股的形式成为合伙人而成立的一种合伙制组织。大多数农民的收入水平并不高,合作社的权责利不明确、分享利益不清楚,这必将影响农民入社的积极性,进而影响合作社的生存,这必然要求合作社要制定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保证合作社的财务会计工作,为社员提供一份“明白账”,进而增强农民入社的积极性,推进合作社的发展。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的发展要求其要制定、实施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会计制度是一套规范和约束财务会计行为的程序。财务会计制度是企业目标、财务会计目标的具体体现。目前,我国实行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自主选择、制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模式,总体来说基本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合作社作为新型的市场主体,源于企业主体,但又不同于企业主体,因为其设立登记、成员、组织机构、财务管理等有着不同于企业的要求。因此,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不完全适用于合作社,合作社的特殊性要求其有特殊的财务会计制度。合作社还处于发展初期,要想保障其实现发展目标,必须结合其发展环境和发展目标,制定适合其发展的财务会计制度。合作社的发展必须建立在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之上,财务会计制度是财务会计工作的起点,指导着财务会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同时也是评价财务会计工作的标准。
三、制定、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曲折性
制度的制定是一个不断完善的、从适应到不适应再到适应的螺旋上升的过程。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更是如此,是一个漫长的探寻过程,需要根据当前形势,结合实际制定相关财务会计制度,指导财务会计工作,同时要在实际工作中检验财务会计制度的合理性,如此循环而不断完善。
(一)国家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的总体方向
为了规范合作社的会计工作,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国家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于2008年1月1日实施。国家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是从宏观层面上把握合作社的发展方向,规范合作社的发展范围,为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提供了一个自由发展的空间。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目标、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目标的体现
1、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体现“服务最优”的目标。我国合作社处于发展初期,现阶段合作社不是以“盈利”为目标,而是以“服务”为目标,同时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也应是以“财务状况清楚、财务成果分配公平”为目标,所以,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应体现的是“服务最优化”,而不是“利润最大化”,这样可以为合作社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队伍。
对于不同合作社而言,有着不同的类型、不同的服务群体,因此“服务最优”的标准不同,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制定和实施符合其自身的财务会计制度。
对于一个合作社而言,其合作社成员是不同的主体,每个主体间的“服务最优”的标准也不同,要满足每个主体的“服务最优”的标准最终将会导致整体的混乱。现代制度的“妥协功能”正体现在此,《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是合作社不同主体“妥协”的结果,这种“妥协”是积极的,是不同主体在让步与满足之间进行选择而达到的整体满意度最大化的协议,同时它也起到激励作用,通过激发各方参与自由竞争,使参与者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推动着合作社的发展。
2、不同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会计制度体现不同的目标。在合作社发展初期,为了给其发展创造条件,通过创建不同的合作社,不断吸收农民入社,扩大其队伍的“广度”,此阶段财务会计制度体现的是“服务最优”的原则。为社员服务好、带给社员最大的优惠是财务会计制度的目标,通过带领社员走向市场,壮大社员的实力,实现家家致富。但当合作社发展到了一定阶段,为了适应合作社的发展,财务会计制度体现的原则要有所改变,同时财务会计制度的目标也有所不同,这时应分析形势,寻求合作社的自身的发展,可以提倡“利润最大”的原则,实现合作社自身价值的最大化。通过扩大发展规模,提升市场地位,使其达到一定的“深度”。但发展的最终阶段,财务会计制度体现的还是“服务最优”的原则,这时合作社已经具有相当规模,在市场中也有其举足轻重的地位,其财务会计制度的目标又回到为社员带来最好的服务,这时服务的整体质量将远远高于初期。
四、制定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建议
(一)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合作社的货币资金是各项资产里流动性最强、控制风险最高的一种资产。合作社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货币资金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管理;领用时需经过一定的审核程序;不同印章分人管理;明确个人的权责利;专项基金更要全面记录来源及使用情况,做到合理有效地使用专项基金;合作社里的资金互助要明确要求、公开公正。
(二)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采购、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合作社以其社员为服务对象,大部分是农业生产者。因此,其采购业务有其独特性。首先,采购的货物多为计量性质农产品生产资料,因此要求采购过程要严格记录好各种生产资料的单价、重量,并按要求填制相应的凭证,加强有关单据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并对各类凭证分类管理。其次,货物多是为社员采购的,合作社充当的是“服务机构”而不是“盈利机构”,因此合作社除收取必要的交易费用,不应另提报酬。
其销售产品也多是为社员收购的农产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工业产品等,合作社应做好其“中介服务机构”的身份,集中散户的农产品,组织销售团队,利用其优势减少散户的各项信息成本、谈判成本、监督成本等。因此,合作社应为社员避免市场风险提供保障,在市场低迷时稳定收购价,在市场高涨时要给予社员更好的价格。
(三)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存货制度
合作社的存货是采购和销售业务的货物的静态形式。首先,应根据其性质的不同分类存储,以免部分货物因存储不当而腐烂变质。其次,各类存货的计价方式各有不同,应按国家规定把每类货物的单价、总价清楚地记录下来。再次,应建立存货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好存货的入库、出库管理,并明确个人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收应付账款管理制度
合作社的往来对象有社员和非社员,国家统一规定:与社员之间的账项记入“成员往来”科目,和非社员之间的账项记入“应收应付款项”科目,以便更好地记录合作社的每一笔账,所以合作社要建立健全其应收应付账款管理制度。一是分清“成员往来”和“应收应付账款”两个科目,做好记账前的分类准备。二是两个科目都要分别建立总账和个人明细账。三是记账前先判断大类,看其属于哪个科目,再同时记入总账和明细账里。四是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日一小结,每月一大结,随时核对账项检查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记账的情况。五是加强会计人员素质培训,要求有关人员定期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参考文献:
1、应兰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思考――以浙江金华市为例[J].北方经贸,2008(8).
2、马彦丽.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解析[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3、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