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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上市公司;无偿赠与;股权激励;涉税
一、设计股权激励方式时要点和股权激励作用的概述
(一)设计股权激励方式时的要点
简单的说股权激烈就是通过使上市公司的员工获得一定的股权,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的鼓励机制。所以说在设计股权激励方式时要遵循以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就是对激励模式的选择,一定要根据自己公司的公司文化和战略目标进行选择,要通过公司各个大股东的共同商议和决策来确定,这样能够奠定良好的基础,为做好保障工作。
其次就是对激励对象的选择,上市公司的员工比较多,对于不同的大股东来说所需要的人才也不一样,所以对于激烈的对象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进行选择,还要对相关的员工进行考核和监督,确定其在实现其自身价值的基础上有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和进步提供自己的力量,才能将其定位激励对象。
最后根据实际发展状况对相关的考核指标进行设计也是十分重要的,这主要考虑到公司整体的业绩情况和个人业绩的考核情况,只有在公司的业绩比较强,有能力进行股权激励这项活动时,对相关的激励对象也进行了严格的考核后,才能够完成股权激励活动,这样对公司对个人都是一个负责人的表现。
(二)股权激励的作用
通过对现在市场的调查研究发现,良好的股权激励不管对公司还是个人来说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股权激励能够起到很大的激励作用,被激励的员工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仅仅的联系在一起,所以增加了其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在实现其自身价值的同时也促进了公司的发展;其次就是有一定的约束作用,被激励的员工都是业绩比较优秀,能力比较强的员工,所以在股权激励的条件下就会使这些优秀的员工与公司紧紧的联系在一起,减少优秀员工离职跳槽的现象,促进了公司的稳步发展;还有就是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员工的福利,在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获得更多经济效益的同时相关的被激励的员工分红的比例也就增加了。
二、上市公司大股东无偿赠与股权激励方式下的涉税分析
掌握了上市公司设计股权激励时的要点和股权激励的作用后,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的应用股权激励方式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在涉税方面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
(一)股权激励支出的税前抵扣
鼓励激励支出是上市公司根据自己的公司的收益向被激励的员工按照各种方式向员工进行支付的过程,现在好多上市公司主要对雇员授予限制性股票,对于这种股票属于公司权益性结算的股份支付,当公司没有获得切实的经济利益时会将这部分股票作为费用,根据相关的规定和制度法规允许其从税前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
对于被雇佣员工在股权激励方式下获得的相关的薪资,要按照国家的规章制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被激励的员工在自己原有的工资基础上,除了原有的工资、奖金以及其他各项费用外,在股权激励方式下获得的相关的资金,因为被雇佣的员工属于本公司的成员,所以要根据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
(三)涉税的相关性
根据我国税务局编写的各种规章制度来看,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是整个公司的主导者,大股东获得的经济效益主导着整个公司,所以大股东要根据公司和国家的规定向公司和国家缴纳一定的税款,所以大股东无常赠与股权激励方式下使被赠予的员工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时,被激励的员工也要根据相关的制度法规缴纳一些税费,这就充分的表现了大股东与公司与被激励员工的重要相关性。
(四)涉税的合理性
对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而言,在根据相关的规定缴纳一定的税费后,所剩下的经济效益属于大股东自己,大股东为了自身的利益或者公司的发展对业绩比较优秀或者能力比较强的员工给予一定的股权激励是十分合理的,符合法定规范的,所以被激励的员工在获得相关的股份或者经济利益时也是合理的,合法的,那么根据国家税务局编写的各种制度进行缴费时也是合法的,合理的。
三、结语
上市公司在当今的社会发展中占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而专业技能强,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比较高的员工是促进公司发展进步的核心力量,所以现在好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和公司的利益都会采用股权激励方式来稳定优秀的员工,在实现优秀员工价值的同时促进公司更快更好的发展,也使自己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而涉税问题是其中的关键问题,所以按照相关的法律规范严格的处理涉税问题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参考文献:
[1]岳红丽.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践与案例分析[J].科技信息,2011(12).
[关键词] 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 问题 对策
一、股权激励概述
股权激励是通过股权形式来分配收益,用以激励公司员工,使企业获得更多利益的一种长期激励方式,实际上是股东转让的一部分剩余权利。股权激励应当既对经营者有足够的吸引力与约束力,同时要保证股东利益成比例增长,因此需要确定合理的激励对象。这主要应考虑激励的长期性,因为长期利益更符合所有者的利益。而决定企业长期发展和长期利益的是企业的经营管理层,应当向他们实施长期激励,所以股权激励的对象应是对长期发展起决定作用的人,包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企业核心力量的重要技术骨干。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资本市场的弱有效性问题
股权激励在西方国家被广泛推行的重要原因是其资本市场比较发达,其股价基本上与企业经营业绩呈正相关。我国证券市场虽然发展迅速,但我国证券市场仍处于初期发展的弱有效性阶段,股价波动和企业经营业绩并非完全相关,还受许多非市场性因素的影响。首先,我国股票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现象非常普遍;其次,庄家操纵市场的情况依然存在;再次,我国政府相关政策与社会资金的移动对于股票市场的影响是很大的。由此可见,上市公司的股票市价不能反映公司高管人员的实际努力程度和经营业绩,在这种资本市场弱有效性的环境下对高管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势必会降低其激励效果。
2.职业经理市场不完备
在我国的国有上市公司中,绝大多数经理人是由行政部门任命的,具有很强的政治因素,而股权激励这种长期激励机制很容易同不可预见的行政任命制发生冲突。我国市场中很多企业在选择经理时用的不是市场机制,而是行政机制,有相当比例的经理人员可能经营才能并不高,而有才能的经理却得不到重用,在这种情况下实行股票期权计划意义并不是很大。
3.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
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股权激励就没能将委托人和人的利益全面统一起来,这使人在有机可乘的情况下会做出有利于自己利益的行为,从而损害所有者的利益;从国外成熟市场的发展历程看,当经理人预期无法实现其长期利益时,会通过财务舞弊获取利益。
4.治理结构不完善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给股权激励的实施带来了很大障碍。首先,上市公司两职合一现象比较严重,这样股权激励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成了经营管理者获取利益的一种方式;其次,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监事会对公司的管理层和董事会的监督力度较小;再次,独立董事任职能力尚有差距和选聘机制不完善。在此情况下,如果对经营者进行股权激励,高管人员将会面临更大的道德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三类:第一,高管人员可能为自己发放过多股票;第二,高管人员向上市公司转嫁风险的倾向更加强烈;第三,高管人员联合庄家操纵股价的冲动加强。
三、解决股权激励有关问题的对策建议
1.培养有效稳定的资本市场
要培育一个有效稳定的资本市场为股权激励提供实施基础,就要加快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制度创新。2005年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就为股权激励提供了制度前提和发展契机。许多上市公司借着股权分置改革,纷纷出台股权激励措施。当然,股权分置改革只为股权激励提供了制度前提,我国资本市场作为新兴市场,市场发展、结构优化和制度建设将是一个长期过程。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应加强对上市公司在授予股份、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监管。
2.建立和完善外部经理人才市场
(1)市场选择机制。充分的市场选择机制可以保证经理人的素质,良好的市场竞争状态将淘汰不合格的经理人,经理人在经营过程中会考虑自身在经理市场中的价值定位而避免采取投机、偷懒等行为,在这种环境下股权激励才可能经济、有效。
(2)控制约束机制。控制约束机制是对经理人行为的限制,这能防止经理人实施不利于公司的行为,从而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
(3)综合激励机制。综合激励机制是通过综合手段对经理人行为进行引导,具体包括工资、奖金、股权激励等方式。公司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设计激励组合,其中股权激励的形式、大小均取决于对激励成本和收益的综合考虑。
3.完善外部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一些外部监督组织的独立性较差,不能切实履行其监督职能,应加大对企业财务监督力度,建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向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控股公司和经营公司向下属国企派驻财务总监的制度,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对出资者负责,对经理人员给予股票股权奖励。
4.深化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激励与公司治理结构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的密切关系。因此,必须彻底改变国有上市公司不合理的治理结构。应适当增加独立董事的比重,突出监事会对公司董事成员和经理人员的财务监督作用,防止高管人员操纵财务数据获得不应有的股权利益。只有在公司内部建构起有效的与激励约束并行的、与相关利益主体相互关系的制度,并配合相应的外部制度,股权激励才能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四、结语
从上文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股权激励的开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要实现预期的激励效果,需要政府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塑造一个良好的经理人市场,并建立公正、有效的评价体系;需要建立综合考核相对指标,避免单纯依赖绝对指标 单一指标的不足;同时,要理顺公司内外部的关系,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双管齐下,才能提高激励效率。
参考文献:
[1]南乃心.对我国实施股权激励机制的几点认识[J].发展,2007.2
[2]王海萍,向秋华. 对我国实施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机械管理开发,2007.1
【关键词】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票期权
股权激励在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不少公司已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对完善公司治理、提升业绩的作用也初步得到显现。
一、股权激励概述
(一)股权激励含义
股权激励本质上是企业所有者让渡部分股权给企业经营者,让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共担风险,使经营者和所有者目标函数一致。
(二)股权激励原理
委托人将剩余索取权部分转让给人,使人的收益与企业绩效相对应。由于人获取了部分剩余索取权,积极性提高了,可以增加整个企业的绩效,这样就使委托人的损失从企业绩效的提高中得到补偿。
(三)股权激励的方式
1.业绩股票。在年初确定一个合理的年度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在年末实现了公司预定的年度业绩目标,则公司给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股票,或奖励其一定数量的奖金来购买本公司的股票。
2.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是以股票为标的物的一种合约,期权合约的卖方,通过收取权利金将执行或不执行该项期权合约的选择权让渡给期权合约的买方。
3.虚拟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如果实现公司的业绩目标,则被授予者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但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公司时自动失效。
4.管理层收购。管理层融资收购(MBO)是杠杆收购的一种。杠杆收购是一种利用借债或其他融资方式所得的资金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从而取得公司的控制权,改变公司所有权结构、控制权格局以及公司资产结构的一种金融工具。
5.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经营者一种权利,股票增值权的收益来源是公司提取的奖励基金,公司的现金支付压力较大。
6.限制性股票。是指事先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但对股票的来源、抛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
7.延期支付。是指公司为激励对象设计一揽子薪酬收入计划,其中有一部分属于股权激励收入,股权激励收入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价折算成股票数量,在一定期限后,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据届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
8.帐面价值增值权。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购买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按每股净资产值实际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净资产期末值回售给公司。虚拟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资金,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并据此向激励对象支付现金。
(四)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的意义
1.协调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关系。股权激励机制的实施使经营者成为公司的股东,为了在将来能获得巨额的回报,经营者自然会更多地关注股东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未来发展。
2.有效抑制经营者的短期化行为。引入股权激励机制后,要求经营者不仅要关注公司本年度实现的财务指标,还要关注公司将来的价值创造能力。
3.促使经营管理水平提升。股权激励使管理层和企业利益相关,当一项经营决策不但会直接影响公司利益,也会间接影响经营者个人利益时,管理者在决策时就会审慎许多。
4.有利于上市公司降低委托――成本。通过股权激励,将经理人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发展业绩或某一长期财务指标紧密联系在一起,所有者就无需密切注视经理人是否努力工作等,从而有效降低公司的委托――成本。
5.有利选择与吸引优秀人才。股权激励方式可以避免现金报酬激励的弊端。同时,股权激励制是以股权为纽带,通过股票期权制的附加条款设计,联结经理人与公司的关系。经理人若在期权持续期内离开公司,将丧失部分尚未行使的剩余期权,因而必定约束公司经理人。
二、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成效及难点
1.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成效。2006年1月1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沪深两市已有青岛海尔等近200多家上市公司提出股权激励方案,其中部分公司已进入实施阶段。
2.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难点
(1)股权激励制度自身不健全。由于国内对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尚属于探讨摸索阶段,制度自身的缺陷极大程度地限制了其功效的发挥,股权激励制度本身仍有待完善。
(2)法律法规不完善。迄今为止,除《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外,我国尚没有一部涉及到股票期权制度基本框架和实施细则的国家法律。
(3)缺乏适当的业绩评价体系。以何种指标作为企业业绩评价手段和报酬计量依据,不但体现了其价值取向,更是直接关系到具体操作方案的效果甚至成败。而这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4)缺乏股权激励机制的配套资金。对股权激励的资金安排,传统方式上只有银行贷款支持模式。该模式资金规模有限,造成激励对象的资金压力,使得股权激励部分地失效。
(5)股票市场不完善。我国股票市场起步较晚,尚处于接近弱有效市场阶段,上市公司质量低下, 政府过度干预市场运行,中介机构缺乏独立性与透明度,机构投资者所占比例偏低, 市场投机色彩浓厚,股价高低与公司盈利相关度低。
(6)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7)股权激励过度。
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机制的完善措施
1.完善股权激励制度。要认真分析股权激励中存在的问题,学习和借鉴国际惯例,为推进股权激励的发展创造更良好的环境。
2.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实施股权激励机制需要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参与主体、有效性等予以规范指导,使股权激励机制的实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另外,还要加强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机制的监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建设。
3.建立科学民主的业绩考核。除财务指标这一定量指标外,还应设计必要的定性指标,即考核被激励对象的品德、执业能力、职业水平等。另外,必须将业绩考核制度纳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中,以保证公司运作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良性对接。
4.着力培育有效的证券市场。我国要大力加强证券市场建设,着重打击机构炒作、大股操纵等违法行为,同时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强化信息披露,禁止幕后交易事项,加强监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使股价能够正确反映公司经营业绩,同时也可以保证股权激励机制的有效实施。
5.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引进外部董事,建立以董事会为中心的公司治理结构。从产权制度出发,加快股权结构多元化的改革,推行“多股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从而实现长期目标。
6.避免股权激励过度。控制速度是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一个原则。然而就像当初的国有企业改制一样,股权激励不能搞一刀切。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选择做任何事情都要进行利弊权衡。监管层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把关,把股权激励的风险降到最低。
股权激励作为一种创新的激励机制,不仅可以大大提高职工的主动性,也有利于构造公司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但这种股权激励更多的还是应该适用于那些行业成长性及整体业绩良好的高科技企业和中小企业板块。总之,要慎重用好股权激励,这对于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我国经济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关键词:股权激励 委托 绩效
中图分类号:F83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04-141-02
1 股权激励的基本问题概述
1.1 股权激励的相关概念
股权激励是一种长期有效的激励方式,股权激励可以极大地推动股东权益的增值和企业的发展。它作为一种新的治理模式和治理结构,为关键员工和企业管理者薪酬制度改革、结构优化,实现有效激励带来了新的生机和动力。股权激励在长期稳定的发展之下,也能给公司员工带来分享利润的机会,从而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期权激励,是企业所有者向经营者提供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够买一定数量的企业股份的权利。其激励的主要对象为企业的主要经营者。原则上是董事长、总经理。这是一种长期的,现代的,使企业“双赢”的激励机制。
1.2 股权激励的对象
股权激励的对象即分给谁,一般包括:核心技术人员,经理,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和一般员工。2008年,证监会《股权激励事项备忘录1号》规定,除非经由全体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持股比例5%以上的主要股东,原则上不得成为股权激励的对象。在上市公司当中担任监事的,也不能成为激励对象。
并且对于持股比例5%以上的主要股东是否能够作为激励对象,在实际操作是个弹性问题,也就是说只要全体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那么该股东就能享受到股权激励。2008年《备忘录2号》规定,股东不得直接将股权赠与或转让给公司,应当由公司先以特定价格或零价格向特定的股东回购股票,再将这部分股票奖励给激励对象。涉及国有股问题,牵涉到的问题比较多,操作上相对较为繁琐。该方式也得遵循公司回购股票的规定,实用性也受到限制。
1.3 股权激励的种类
股权激励有以下种类:(1)虚拟股票;(2)股票期权;(3)经营者持股;(4)股票增值权;(5)管理层收购;(6)员工持股计划;(7)业绩股票;(8)限制性股票;(9)账面价值增值权;(10)延期支付。下面分别介绍这些股权激励的种类。
1.4 股权激励的意义
股权激励是公司把自己的股份、股票或者股份与股票的增值权,用某种特定的形式奖励给公司的经营管理人与或者技术核心,让他们能够共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的一种管理制度。它是公司分配、管理制度甚至公司文化的一次重大创新。无论公司的组织形式和资本构成怎么样,无论公司是否上市,建立和完善股权激励制度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1.4.1 构建公司利益协作共同体
通常来讲,公司雇员和公司所有者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不完全趋同的。公司所有者更加重视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与长远的收益,而公司雇员和公司所有者仅仅是一种雇佣关系,所以他们更加眼前利益,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其在职期间的绩效和收益。两者的价值观的不同必然导致他们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行为方式的不一致。从而容易产生雇员为追求个人利益而不惜损害公司长远利益的行为。而我们推崇股权激励计划就是要让公司所有者和公司雇员的利益趋同,缓解两者之间的矛盾,从而构建出公司利益协作共同体。
1.4.2 施行科学有效的绩效激励
施行股权激励计划将会使公司的管理层与核心技术人员成为公司的股东。使他们拥有分享公司收益的权力。管理层与核心技术人员会依据自己的工作绩效而受到奖惩,这种未来的收益或损失将对激励对象产生价值导向作用,有利于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他们的创新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在获得公司股份之后,可以分享公司高风险经营和技术与管理创新带来的高收益,可以促使他们积极进行技术创新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激发他们的创新潜力,提高公司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1.4.3 限制和约束经营管理层的近视行为
传统的激励手段,如年终奖等,主要对管理层的近期和短期绩效经营管理进行考核,而近期或短期经营管理绩效无法有效衡量公司的长远投资收益。如果仅仅只采用这些常规的激励手段,无疑会刺激管理层或决策者忽视公司的长远利益而去追求眼前利益。这对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是十分不利的。如果引进股权激励制度,就可以避免之前的弊端,可以从近期和长期投资收益相结合角度的角度去考查本公司的经营绩效,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创新能力。并且作为一种科学有效的激励制度,股权激励既能够使管理层在其任期内取得相应的工资和绩效收入,还能够使其在其离职或卸任后获得延期收益。这就能促使管理层不但注重近期和短期的业绩的提高,还关心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以确保其延期收益的获取。从而削弱管理层的近视行为,提高企业公司的长期盈利和创新能力
1.4.4 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和留住人才
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制度之后,首先,可以让公司现有的员工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预期收益,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他们的创新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其次,也可以提高员工犯错误或进行跳槽的成本,因为在员工做出不利于公司的行为时或离开公司时,他们都将会失去股权激励制度所带来的预期收益。所以,股权激励有利于上市公司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和留住人才。
2 股权激励在国内外的发展
2006年是我国上司公司开始实施股权激励元年,1月1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后,中捷股份成为我国首家真正意义上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随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等一系列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和修订,不断建立健全了我国的股权激励制度。截止目前,股权激励已经在我国实施了7年。
截至2012年年底,据统计总共有239家上市公司公布实施了股权激励方案,其中,2011年共有193家上市公司推出了规范的股权激励计划,2010年有93家上市公司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
3 我国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3.1 股权激励制度的数量问题
中国上市公司现有的股权激励制度在数量上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1)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股权激励数量过高过多的问题。(2)财政部和国有资产改革委共同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办法(试行)》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股权激励收益应该不超过其股权激励有效期内的总薪酬的30%。而根据2012年上市公司年报数据显示,2494家境内上市公司中,进行股权激励的仅仅239家,不到总比例的10%,可见我国进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还十分稀少,有待进一步加强。
3.2 对股权激励产生费用的会计处理问题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一般采用B-S公司计算公允价值。但是在计算公允价值的过程中,必须要依赖股权期权定价模型的建立。而股权期权定价模型则又必须考虑有效期无风险利率和股价波动等因素。而我国上市公司经常带着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来选取这些因素作为衡量标准,经常存在很大的差异,这就在客观上产生了较大的利润操控空间。另外,我国上市公司还存在公司无法行权时期费用的转回以及跨年度的等待期内合理摊销费用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在现有的会计制度和准则中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3.3 股权激励对象的资格问题
我国《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可以把监事作为股权激励的对象,但在2008年3月最新的《股权激励备忘录2号》中,为了确保我国上市公司监事的独立性和监督作用,却又把监事排除在了国权激励计划之外。由此引发许多正在申报股权激励的公司中,监事辞职改当高管或董事的现象。
3.4 境内和境外监管环境差异所产生的问题
中国公司境外上市的目的地主要集中在中国香港和美国,因为相对中国大陆,这些国家或地区的投资环境更加宽松,经理人和管理者市场等也更加完善,监管也相对轻松。在境外上市的公司的主营业务却在国内,而审查境外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激励计划的证监管机构却在国外。而其这些境外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却主要来自于国内不完善的国内经理人市场,从而容易滋生管理层进行不正当或过度股权激励,损害普通投资者利益。
4 关于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建议
4.1 宏观方面
(1)资本市场的有效性。
股权激励制度的作用原理和资本市场的有效息相关,资本市场的健全是股权激励得以施行和有效运作的基础,股权激励需要健全完善的资本市场作为支撑。西方国家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成功实施,就主要归功于其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
由此可见,如果中国的上市公司要推行科学有效的股权激励制度:1)要为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2)国家要不断规范和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证监会和相关机构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监管以及扩大信息披露和反馈渠道,并在投资者中倡导理性投资理念和价值投资理念,建立科学完善的融资市场和证市场。
(2)建立和健全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法律法规。
规范和健全股权激励制度需要国家政策法规的强有力支持。随着着股权激励在我国的不断健全与发展,在其实施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需要国家制定契合股权激励实施每个环节的法律法规,从而使股权激励的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2 微观方面
(1)加强激励条件设置的科学化与合理化。
激励对象能否行权主要是依据其是否达到激励条件来衡量的。更加科学严谨的激励条件将会有助于激励作用的发挥。激励条件不仅仅是造福工具,更应该成为公司业绩提升和发展的助推器。因此,公司的绩效考核目标应该科学而合理。激励条件既要能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又要与公司的长远战略目标保持一致。
(2)适当延长激励的有效期。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又可以称作激励计划的时间跨度。如果有效期变长,那么激励对象行使权力的门槛就会相应的升高。由于激励对象每期都必须要面临激励条件的考核,其操控行权条件的能力就会被极大的削弱。除此之外,适当的延长激励的有效期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每期行权的数量,限制公司经营管理者通过操控短期股价来集中套取高额收益的行为。而在目前,许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设定的激励有效期还不够长,容易产生操纵短期股价套取高额回报的事件。所以必须延长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才能更好的发挥股权激励的激励效果。
(3)把握推出股权激励的具体时机。
在制定和推出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必须充分了解和考虑公司所面临的内外部经济环境,并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趋势和内在规律。如果挑选的时机不正确,就会很容易造成股权激励计划的流产、延期、甚至是失败。对于2011年已经公告股权计划的公司的数据统计和研究表明,在已经公告将要进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中,先后有22家宣布终止或暂停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由于2011年我国整体经济的震荡迫使已经公告将要进行股权激励的公司业绩考核均达标,且所有激励对象均行权若继续实施根本无法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因此,很多公司不得不停止实施股权激励。
参考文献:
[1]王海萍,向秋华.对我国实施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机械管理开发,2007(1).
【关键词】 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 对策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股份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委托问题和管理层激励约束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股权激励在上市公司中所起的作用也日益突出。在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以及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能够使委托人和人之间的利益趋同,避免个人利益最大化和企业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冲突,有利于提高企业绩效,确保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因此,本文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问题进行相关探讨,对推动股权激励机制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的应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股权激励的分类和作用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其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股权激励的模式主要包括股票期权、股票期股、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业绩股票、管理层收购、虚拟股票和延期支付等八种。股权激励具有收益性、风险性和最后偿还性等特点。
股权激励作为一种薪酬政策,其意义一般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对高管层具有明显的激励作用。股权激励能将人和所有者的利益联系在一起,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关系,公司高管层通过股权激励能以人和所有者的双重身份,既获得劳动报酬又享有股权收益,大大提高对上市公司高管层的激励效果。二是有利于增强对公司高管层的约束作用。从委托的角度出发,人所带来的收益大都归属所有者,激励是为了减少人的惰性问题,避免公司高管层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损害股东的利益,形成对上市公司高管层的约束机制。三是有助于吸引和留住高级管理人才。在激烈的高级人才市场竞争中,上市公司为吸引和留住人才所付出的薪酬应超过该高级管理人才的“机会成本”,而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并不是现金薪酬而是股权激励。总之,股权激励有助于克服“内部人才控制”的失控问题,降低成本,减少人的短期行为,提升管理效率,提升企业竞争力,解决传统激励机制的弊端等。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存的主要问题
1、资本市场尚未完全成熟
股权激励机制的实现一方面要求有一个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另一方面要求有一个完善的资本市场。股权激励的实现需要经历一系列的过程,而其中有效的资本市场是重要的条件之一。但是就目前来看,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缺乏有效的信息制造者,缺少对上市公司真实价值评判信号的发掘,信息反应度低,且资本市场交易大多以投机易为主,股票价格经常大幅波动,不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理人的努力水平给予客观的市场评价,使得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机制的效果大打折扣,降低了激励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当前我国股票市场的有效性偏低,上市公司业绩的提升和股票价格的上扬是弱相关,股票价格的浮动往往不能完全代表公司业绩的起伏,即就算公司经营者对业绩有提高作用,股票价格也无法真正反应出来,也就约束了股权激励的效果。
2、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
目前部分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比较严重,缺乏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其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非真正独立于股东和经理层,存在董事会与经理人的身份重叠问题,上市公司的真正控制者是经营管理者而非公司股东,股东大会的职责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股权激励机制也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二是部分上市公司缺乏独立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是相关的考核体系不完善,由于身份重叠问题,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者也可能是激励的享受者,二者并没有进行实质的分离,可能使得股权激励计划不仅不能达到预期的激励作用,相反可能形成消极的影响。三是股权激励门槛低,高管大都可以享受到这种激励机制,使得股权激励最终受内部人控制,导致内部人为获取更大利益,道德风险增加,股权激励成为内部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3、缺乏完善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
目前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的业绩评价体系还存在评价对象目标模糊、指标单一、标准单一等缺陷。当前上市公司通常采用经营业绩作为考核指标,而在股权激励方案中,大多以净利润增长率和加权评价净资产收益率为主要指标,虽能直观反映公司业绩,但缺乏足够的计算依据,过于片面,不能从一个全局的观念反映公司经营管理者对企业的真正贡献。同时,上述考核标准并不能剔除企业自身发展、行业发展、经济大环境以及相关经济政策的改变等因素的影响,无法真正反映出公司经营管理者的努力程度。另外,纯以业绩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可能导致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和虚假财务结果等诸多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股权激励机制对经营者的激励效果。
4、缺乏完善的经理人市场
完善的经理人市场有利于促进职业经理人的合理流动,解决经理人的选拨和聘任问题,能够有效促进股权激励机制的实施。然而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在选择经理人时用的不是市场机制,更多的是行政机制,上市公司的绝大多数经理人都是由行政部门任命,而非通过市场来甄选,这样的经理人在企业中享有一定的行政级别待遇,缺少市场上的优胜劣汰竞争,潜在竞争者对现任经理人的威胁很小,致使相当比例的经理人可能经营才能并不高,而有才能的经理人却得不到重用。这种聘任机制下,上市公司一些高管可能滋生“高枕无忧”的思想,容易使经理人产生寻租行为和短期行为,忽视企业经济效益,与所有者利益背道而驰。这种不成熟的经理人市场机制会弱化激励效果,致使股权激励机制无法发挥应有效用。
三、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对策
1、培育成熟理性的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的有效性直接影响到公司管理者业绩的评价,培育成熟理性的资本市场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机制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股价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是股权激励机制发挥对公司高管有效激励作用的前提,而其中证券市场是实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的最终途径,因此,为有效发挥股权激励机制的作用,应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机制,完善市场信息公开制度、审计制度和评级制度,加强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建设,确保资本市场的有序性,保证市场股价对上市公司真实业绩水平的反映。同时,政府应在宏观层面上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交易规则和监督体制,规范股票的发行和交易市场的运作效率,大力发展证券市场,这样才能促进股权激励制度的有效实施。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对经营管理层的监控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治经营管理者内控问题是保障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有效发挥的基础。首先,调整董事会成员结构,积极引入外部董事,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监事会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完善针对公司管理层的监督机制,避免内部人控制和道德风险;其次,设立薪酬委员会和考核委员会,明晰薪酬委员会职责,确保其拥有制定和监督薪酬的权力和独立性,建立适当的问责机制,加强对重要人士任免进行审查和讨论,加强对公司高管经营业绩的监督和考核,制定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再次,加强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改善监事会成员结构,建立独立监事制度,明确监事会职责,确保对股权激励机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杜绝公司高管人员的寻租行为,同时增强外部董事独立性,健全外部董事诚信体系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监督约束职能。
3、完善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标准
当前上市公司大多依据管理层的权力和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和绩效薪酬体系,从而使管理层的薪酬水平和公司的经营业绩相挂钩。针对当前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标准问题,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方案制定过程中应结合自身的发展目标,采取多样化的业绩指标考评方式,如加入公司品牌与声望、与投资者的交流程度等关系公司的战略发展和治理结构的非财务性指标;同时,可以实行以市场为导向、行业兴衰周期为调整基准的弹性考核办法,替代逐年递增的刚性考核方式,除考虑公司自身发展外,也进行横向对比,如企业形象和声誉排名等,降低经济周期因素、行业因素、政策因素等对企业业绩评估的影响。另外,为避免股价的负面影响,上市公司也可以采取基于经营业绩的虚拟股权激励方案,激励管理层提升业绩,而非一味关注公司股价。
4、建立和完善外部经理人市场
公司管理层任命和考核的“官员化”模式是我国上市公司,尤其是国有上市公司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问题,而其中较为有效的措施是建立和完善经理人市场选择机制,一个有效的经理人市场能够为上市公司提供、鉴别、选拨经理人的良好机制,降低经理人的道德风险。以市场为导向,决定上市公司经理人的聘任问题,在公开、公正原则下的聘任将有效地保证公司选择合适的、优秀的经理人,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业绩的提高和持续发展。首先,要建立经理人市场选择机制,这种机制下经理人的价值通常由市场确定,有利于实现经理人的优胜劣汰,确保经理人的素质,避免经理人的投机行为;其次,建立市场评价机制,确保对公司的价值和经理人的业绩作出合理的评价,这是保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顺利实施的有效手段;最后,加入控制和约束机制,加强对经理人行为的控制,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规定等,防止经理人的投机,避免公司不必要的损失。
总之,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兴起和发展,管理技术的日益复杂化,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有效解决委托问题的长期激励机制越来越受到重视,其在上市公司中所起的作用也日益增强。我国上市公司应充分认识到当前股权激励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以保证股权激励机制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激励的作用,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屈子棠:股权激励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J].经管空间,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