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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来,民政工作在区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农园党工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围绕区民政局年初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办实事,办好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民政为民的从政理念,全面落实“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效能意识和法制意识,规范工作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努力建设管理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民政工作管理机制。
二、上半年工作情况
2017年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关键一年,我们民政办公室既要做好本质工作又要积极投入到创文工作中,做到两边兼顾不出差错;同时紧紧围绕农园党工委的工作重点不掉队,民政工作做到创新思路,优化服务,全面落实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实现保障到位,救助公正,群众满意。
1、低保:三个社区目前共有低保150户,坚持个人申请,入户调查,代表评议,政府复核、审核,区局审批,张榜公示程序。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资金运行,按季打卡发放,民政办公室档案做到一户一袋,分类存档。
2、五保供养:三个社区的五保供养35人,坚持个人申请,社区初审,民政办公室审核,区局审批程序,五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资金实施按季打卡发放,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分类存档。
3、临时救助:严格执行《宿豫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暂行办法》上病种和区民政局规定的救助对象,实施救助坚持个人申请,社区评议、公示,政府审核,区局审批,及时上报。资金实行打卡发放,档案做到一户一档,一次一案,分年存档。
4、救灾救济:一般性自然灾害及时核查,特大自然灾害迅速上报,适时启动救灾预案,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按程序及时发放。
5、双拥优抚:双拥工作组织健全,职责明确,政策落实,带病回乡和优抚对象的认定,严格按照县局文件规定进行申报,抚恤资金按季实行打卡发放。
在市民政局半年度工作讲评会召开后,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局会议精神,召开了全局半年度工作讲评专题会学习传达会议内容,认真回顾和总结了上半年工作情况,客观分析了当前形势,结合市里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了下半年工作任务。后段工作我局将按照“抓制度、促规范;抓项目、强服务;抓管理,上水平”的工作思路,围绕三大目标,突出三个重点,抓好四项建设,严格五项要求,切实推动芙蓉区民政事业新的发展。
一、围绕三大目标
1、民生改善。按照我区营造建设“湖湘之心、中部标杆、全国一流”新芙蓉的优良环境要求,坚持把民生改善摆在第一位,把“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作为第一目标,抓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为全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天。
2、事业发展。加快芙蓉民政事业现代化步伐,实现民政工作的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新建一批基础设施,打造一批服务品牌,推动各项民政工作都形成亮点,全方位巩固我区民政工作全省领先的地位和影响。
3、绩效争优。继续保持在市绩效考核当先进,在区绩效核排第一,在市民评议政府进前三的优异成绩。
二、突出三个重点
1、强化基本民生保障,竭尽全力解民困。围绕“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工作目标,以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为重点,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不遗余力利民行。以“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为目标,提供惠普的养老服务、人性化的救助服务、惠民的殡葬服务、优质的婚登服务,为城乡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
3、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群策群力排民忧。按照建设“公民社会”的发展要求,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社会组织为中介平台,以社会工作为重要手段,建立政府、社会组织及公民共同参与的开放式、网络化社会管理模式,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共参与”的全新格局。
三、抓好四项建设
1、加强设施建设。一是对西湖、化龙池、荷晏、锦林、文艺新村、西湖、恒达7个社区进行重点培育和打造,力争将其打造成市级精品示范社区。二是督促街道加大城中村改造的推进力度,解决资金缺口大、清产核资难等困难,力争实现在2012年完成马王堆4个村的城中村改造的工作目标。三是启动救助站的前期选址、筹备等工作,力争建设一座硬件设施一流,软实力达到“五星级”服务标准,即热心、贴心、舒心、安心、放心的社会福利中心。四是完善以具体业务应用系统和网上协同办公系统为平台的民生直通车栏目,实行网上办公,信息化管理。
2、加强制度建设。要围绕长远发展规划,努力实施“困有所济、病有所医、少有所教、老有所养”的民生工程,主要抓好“五大体系建设”。一是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全面建立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努力做到城乡低保“三要”:宣传要到位、资金要保障、对象要动态;合力做到大病救助“三化”:程序方便化、救助合理化、标准公开化;着力做到灾害救助“三实”:宣传工作实、核查灾情实、受灾群众救助实;全力做到流浪救助“三勤”:上街勤巡查、特殊勤照顾、责任勤加强。二是优抚保障体系建设。要按照新的标准落实好优抚对象的补助,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使重点优抚对象的补助水平随当地人均收入的提高而同步提高,进一步巩固双拥制度建设的成果。三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来做,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进一步优化居家养老格局,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建设与管理。四是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要按照“社会管理社区化、社区管理社会化”的总体要求,坚持“党政主导、社区主理、市场介入、居民参与”的社会管理机制体制,以社区管理为落脚点,以社区服务为支撑点,不断完善组织机制,拓展服务内涵,创新工作特色,服务居民群众,探索适合芙蓉区区情的社区管理创新模式。
3、加强业务水平建设。业务建设是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一是工作要严格标准化。我们的业务范围广,服务对象多,要尽量减少工作失误,提高服务效率。二是管理要突出精细化。每一项工作都要事先计划安排、事中跟进监督、事后评价整改,做到指标量化、措施细化、监督强化、奖惩硬化。三是服务要彰显人性化。民政服务对象大多是弱势群体,要在工作中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提供人性化服务和亲情式关怀,既要让老百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又要让老百姓体会到我们对他的尊重。四是机构要以品牌促发展。民政服务机构,有整体的也有个体的,有公办的也有民办的,我局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在原有品牌如万众和、常青树等基础上,打造出一批特色鲜明的芙蓉服务品牌。
4、加强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人才保障。一是要提升民政文化软实力。文化是提升民政整体实力的关键要素。要围绕“人民满意”为目标和“用心服务、公平服务、依法服务、创新服务”的基本要求,建树“亲民爱民、勤政务实、廉洁高效、敬业奉献”的芙蓉民政精神。二是要加强人事管理。完善选人用人、考核评价、监督管理机制,推进人事工作的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加强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的人员交流,通过换岗、轮岗等方式,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进一步整合队伍资源。三是要打造一流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培训轮训力度,加强基础组织机构建设,落实基础民政干部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保持基础民政队伍的相对稳定,形成赶学比超的工作氛围,激发干事创业、奋发作为的热情和激情,塑造芙蓉民政良好形象。
四、严格五项要求
1、要用心干事,尽职尽责。民政工作直接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服务,要体察民情,集中民智,顺应民意,根据群众的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来制定政策、作出决策,保障好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要做到身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深入群众之中,真心实意关心民政对象的困苦,帮助解决实际的困难。
2、要勇于担待,善于作为。民政局又俗称“小政府”,社会性强、涉及面广,做好民政工作,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社会公平、事关和谐稳定、事关政府形象特别是在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创新社会管理的今天,我们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愁,为发展稳定奠基的作用更加凸显,我们的干部要敢于担当重任,敢于担当责任,领导交办的任务,敢于知难而进完成好。敢于负责,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要能给领导担待,领导也给下面担待,各级都要互相体谅,该请示汇报的主动请示汇报,该放开的就要放开干。
3、要加强协调团结协作。民政工作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对外必须加强协调,争取支持;对内必须团结协作,形成合力。班子成员之间,单位同事之间,要坚持多干事,少议论;多参与,少推脱;多补台,少拆台,相互尊重,相互维护,相互关心,相互支持,真正做到上下一条心,干群一股劲,在思想上合心,在工作上合力,在行动上合拍。
4、要转变作风强化落实。目前,我们的干部在作风上整体不错,但也存在一些值得警醒的问题,要加强“三治”一要 “治散”,有的同志纪律涣散,不在状态,有迟到早退、串岗溜岗、上班时间玩电游、聊天、看股票的现象,要切实增强原则性和纪律性。二要“治浮”,有的同志做事喜欢蜻蜓点水,浮在表面,沉不下心,经常出差错,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三要“治差”有的同志工作标准低,喜欢应付了事;有的同志服务态度差,对来访群众粗声大气、爱答不理,待人不热情,服务不周到;有的同志工作效果差,工作开展不主动,进展不迅速,领导推一下动一下,“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要切实增强谋划力和执行力。要做到“四求”一是求“廉”,坚持慎权、慎交、慎独、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切实提高自控能力,不断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把权力置于法律、纪律、制度的约束之下,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二是求“真”,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把情况摸上来,把服务带下去。三是求“实”,推进民政工作,要放下架子,沉下身子,抹开面子,做出样子,认认真真抓落实,四是求“严”严格组织纪律,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工作上严格标准,生活上严于律己。
5、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干部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防微杜渐,对干部要经常提醒,班子成员之间也要相互提醒。要加强督查落实工作,积极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和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方面的督查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鞭策自身提高效率,抓好落实,加强自律,当好表率。
一、救灾救济工作
(一)深入村组,深入群众10余次调查了解,熟练掌握本乡境内民政管理对象,并按对象性质认真做好民政台帐,进一步加强救灾款物的管理,做到上级拨付的款物专款专用,专项拨付,保证救灾救济款物及时到位,在发放过程中无不良影响及违纪违规行为。
(二)切实做好“春荒”、“冬令”灾民救助工作,在实施救助前做好灾情调查,摸清救助对象的底数,掌握救助对象,造册登记,制定救助方案,并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灾民和困难群众的不同情况进行救助,灾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的保障,进一步规范了救助程序,明确了救助责任,不出现非正常情况发生。
(三)积极组织开展重大灾害(2.10火灾)捐赠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并在捐赠活动中取得实效,共接收捐赠款16424元整。
(四)切实做好“三荒”和灾区群众生活救济,落实各项救济措施,半年来,我乡共收救灾救济款5.5万元,共救助32户158人,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保证灾民、特困户、五保户、孤儿安全度荒,春节期间共发放慰问金354100元,不出现非正常情况。
二、城市社会保障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我乡现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居民154户154人,1至4月保障金已全部发放(共发放91625元),从5月起保障金由县民政局统一发放,严格执行《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条例》,坚持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保障金按月、按时、按社会化发放。按时上报各类报表,不虚报、瞒报,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
2、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的城市社会救助体系,贯彻落实《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优待办法(试行)》,避免因政策不落实而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符合条件才上报。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根据市县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于2月份在2007、2008年调查的基础上,经本人提出申请,村、乡、县调查落实,把我乡符合农村特困户救助条件的1900户3055人全部纳入国家农村最低生活救助范围,并建档立卡,统计信用社帐号,由县民政局统一发放,帐号统计6月17日结束已上传县民政局。
2、按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和排查统计资料,并建立农村社会救助台帐。
(三)农村五保供养
认真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和省政府《农村五保户供养办法》,把我乡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88户95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4月1日送双龙敬老院集中供养4人,双龙敬老院我乡现有集中供养5人,并用出差时间看望五保老人两次,现5个五保老人身心健康,上半年共发放资金22800元,并按时、按月发放、按要求上报各种报表。
(四)及时上报城乡医疗救助的各种报表及调查统计报表,争取医疗救助资金12692元,救助7人次。
三、双拥与优抚安置
(一)我乡现有优抚对象定期定补人员有47人,按时足额兑现定补经费,上半年共发放定补资金25860元,对“三难”优抚对象给予适当困难救助,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8640元,求助48人,做到优抚对象不上访。
(二)严格执行现行优抚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优抚对象来信来访工作。
(三)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全面征收乡机关、事业单位应交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四)按时按规定上报优抚各类报表及工作材料。
四、社会事务与社会福利
(一)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的《实施细则》和上级要求,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管理救助工作。
(二)积极开展农村特困户残疾儿童手术救治调查报送工作。
(三)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1、认真学习《婚姻法》、《新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暂行规范》。在婚姻登记工作中依法登记。半年来,我乡申请登记结婚人数160人,准予登记156人,申请离婚登记12人,准予离婚登记6人,登记合格率达100%。上访,咨询结、离婚事宜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圆满答复。
2、按时上报各种报表。
3、认真清理并按要求做好婚姻档案管理工作。
五、老龄工作
(一)我乡把老龄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老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制定出台今后老龄工作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6月18日止60岁以上老年人统计工作已结束,我乡90岁以老年人7人、80-89岁134人、70-79岁532人、60-69岁910人,我乡60岁以上老年人比例占实际人口数的12%。
(二)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和《高龄老人优待证》所规定的精神内容,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宣传力度,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提高《高龄老人优待证》的办证力度。
七、基层政权建设与民间组织管理
(一)按要求抓好村民自治示范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继续抓好“一法二办法”的学习宣传,不断完善村级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了村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治意识,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
(二)依据思茅市政府城市社区建设2001—2010年规划及十六大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理顺政府与村委会的组织关系,整合村组资源,大力发展社会服务力度,完善村组的各项制度,构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人民生活便利,文明程度有了明显提高,社会不断和谐发展。
八、民政内部建设
(一)加强民政统计台帐系统的使用和更新管理工作,确保各类统计报表及各类资料按时、按质、按量、按要求上传下达。
(二)加强民政专业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民政部关于民政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规范、完善民政专业档案管理。
(三)按照《工作条例》认真做好民政工作,杜绝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对来信来访人员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四)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2009年市、县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抓紧抓实重点工作和重点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五)遵守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民政款物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民政资金的安全运行。全年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九、下半年工作计划
1、加强救灾救济工作,汛期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加大救灾查灾力度。
2、强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巩固应保尽保,强化动态管理。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一是低保工作不断规范。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及时做好低保提标、审核工作,该工作已于7月完成。截至11月底,全区共有低保对象773户,1157人,月发放保障金57.74万元,月人均发放保障金544.41元,累计发放保障金692.875万元。2015年春节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300多户,慰问资金118.92万元。二是各类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区今年1-10月份共办理低保特困对象大病医疗救助4人,共计82人;1-10月一次性临时救助141人,救助金额31.27万元.三是耐心做好、六十年代精简退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严把审批关,并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的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1-10月份共接待来信、来访71多人次,有效解决了当事人的困难、化解了矛盾,确保社会稳定。1-10月累计发放精简退职66人次,补助款5.621万元。四是进一步加强“一帮一,献爱心”的帮扶力度。为达到真帮实助,我们对低保家庭帮扶过程中,积极与其建立了有效联系。实现了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难必帮,多方联络、及时沟通。我们把坚持走访作为帮扶工作的一项制度,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走访慰问,通过走访慰问,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了低保家庭的实际困难情况和就业再就业情况。五是做好辖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患有白内障的“亮睛行动”,主动联系相关医院,做好宣传工作,配合医疗机构开展慈善医疗救助,帮助老年白内障患者重建光明。六是防灾减灾力度加大。结合全国第六个“5.12防灾减灾日”确定的“城镇化与减灾”主题,广泛开展“民生保险知识宣传进社区”专题宣传活动,邀请保险公司走进社区、街道进行宣传、讲解,使广大居民做到人人皆知。街道、社区分别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开展了有关防灾减灾的演练,让更多的群众掌握防灾减灾知识,切实提高了自救互救能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同时,也修改完善灾害信息员队伍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七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建立了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完成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的设置,及时受理、转办困难群众申请事项。同时,根据我区实际,建立健全了区社会救助区级部门联席会议的制度,并相继出台《关于对困境儿童深度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八是各项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有序。严格执行上级的财政纪律和政策,积极与财政部门联系,主动向上级民政条线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对各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对上级条线下拨的各项资金都如实、足额拨付到位,无任何截留、挤占、挪用现象,各项报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送及时,说明清楚。
明年工作重点和工作打算
下半年,社救工作将继续着眼于整体和全局的发展,围绕全年的工作目标,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进一步抓好低保、医疗救助等工作。促进低保有劳动能力对象再就业,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努力做到细、实、准,及时做好低保提标、审核工作,同时按照文件要求补发到位;做好大病医疗救助信息化管理,突出救助实效。
2、加强临时救助力度。根据低保、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程度和致贫原因,有效实施区、市二级救助,使符合条件各类低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切实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做好兜底工作。
3、积极开展对辖区内困境儿童的心理咨询、生活救助活动,实时开展利于困境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活动,使他们快乐健康成长。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长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专人负责实施。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由责任科室申请,经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实现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的规范化操作。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为方便公众全面、及时了解信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明确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并指定专职人员进行管理,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社区建设简报予以。自下半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启动以来,我局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共各类公开信息25条,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工作规则、政策文件、总结计划、和其他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年度,民政局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年度,民政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年度民政局未发生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还存在着信息不够及时的问题,与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为此,下一阶段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