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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
为什么要开展这一项目的研究?钟茂华介绍:“随着城市数量和规模的快速增长,我国城市正逐步承载越来越大的人口、安全、资源、环境等压力,城市公共安全面临严峻挑战。由于我国城市运行管理环境十分复杂,常规和非常规风险不断突出,城市安全隐患日益凸显、维护公共安全任务日益繁重。”
2016年科技部了《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52号),“其中‘城镇安全风险评估与应急保障技术’项目作为公共安全领域的重点研发项目首批启动,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城市公共安全和应急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强化科技支撑、实现科技兴安的重要举措。”钟茂华说。
研究内容
城镇安全风险评估与应急保障技术项目面向城镇公共安全重大需求,旨在突破城镇安全综合风险评估、重大基础设施风险管控、应急保障等方面的理论、方法、技术、装备和标准,形成城镇、城市、城市群安全监测和应急保障平台。
问题导向
项目研究内容贯穿风险应对全过程。从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应急保障三个关键环节,重点解决城镇公共安全共性关键技术和重要基础设施风险管控技术。在共性关键技术层面研究城市群综合风险评估、网格化安全监测、人员安全转移安置、应急资源保障等方面的技术、平台和标准;在重要基础设施风险管控技术层面研究困扰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过程中最突出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城市地下空间、大型活动场所、低影响排水等方面的技术、装备和标准。
研究方向
项目共设置9个课题,分别是:
城市群公共安全综合风险评估技术;
城镇大型活动场所安全风险诊断技术与信息平台研发;
城市多部门协同的网格化安全监测和保障技术装备及集成信息平台;
城市地下空间关键设施设备故障诊断技术及信息管理平台;
城市轨道交通防灾系统检测与风险管控技术;
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化运营重大风险管控与应急救援技术;
城市低影响排水(雨水)系统与河湖联控防洪抗涝安全保障关键技术;
城镇重大突发事件下人员转移安置应急保障技术及平台;
城镇应急资源配送与交通组织安全保障关键技术及平台。
研究团队
项目研究分别由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11所大专院校,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9家科研院所,以及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共30家单位组成。项目团队拥有深厚的研究基础、优秀的人才队伍和良好的研发条件。参与单位均来自国内城镇安全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科研院校(所)及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单位,在学科专业和研究条件上优势互补,实现“产、学、研、用”结合。
空间尺度
由点(大型活动场所、地下空间),线(城市轨道交通),网(网格化城区、城市排水系统),面(城市群)多层次开展研究。
项目挑战
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在科技部对《改革方案》的政策解读中提到,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强化顶层设计,打破条块分割,加强部门功能性分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目标明确和绩效导向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体制。
在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的原则下,政府各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建立统一的宏观管理和监督评估机制,破除条块分割,解决科技资源配置“碎片化”现象。“这意味着,与往年不同的是,这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将改变以往的各课题负责单位分e与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对接,而是将具备条件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优化整合,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对整个项目的总体协调和把控、统一接受监督评估。清华大学作为该项目总体负责单位,将承担这一职责,这一挑战将是前所未有的。我们也将努力在总体项目管理方面进行探索。”钟茂华解释说。
预期目标
项目预期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产生积极效益:
一是形成城市群跨区域多因素综合风险评估理论、大型活动典型事故风险快速评价方法、低影响排水监测与评价理论体系、城市人员转移安置、应急资源规划调度等科学理论、方法。
二是建立大型活动场所风险智能化采集与识别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防灾安全监测预警技术、防灾系统风险评估和管控技术,临近和穿越施工时地铁既有线安全监测预警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关键装备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技术,城市地下交通隧道关键装备在线故障诊断和结构病害处置技术,城市地下人员密集空间关键设施故障诊断与风险评估技术,城镇重大突发事件下人群疏散转移分析和人员伤亡评估技术等关键技术。
三是研发形成大型活动场所信息管理平台,城市地下空间关键设施设备故障诊断技术与信息管理平台,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化运营应急救援平台,城市轨道交通防灾安全现场综合检测装备,排水防涝安全监控系统平台,城镇人员转移安置、应急资源配送与交通组织等平台,城镇群多因素综合风险评估和跨区域应急联动及协同救援保障系统,低影响排水与河湖联控防洪排涝决策支持系统,城市多场景安全协同处置保障智能终端设备等平台、系统和装备。
关键词:城乡公交一体化 改革 矛盾 措施
1、城乡公交一体化的意义
1.1缩小城乡差距
城乡公交一体化是决群众“衣食住行”、统筹协调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进一步改善城镇产业结构,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协调共进和融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2促进区域发展
作为“交通引领城市合理发展”的基础工程,以城乡公交一体化为导向,支撑和引导城乡空间布局的优化调整,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联动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1.3实现节能减排
随着城市现代化步伐的加快,环境问题一直是人们首先关注的重大问题,而传统公交车的气体污染物排放成为了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绿色低碳的新能源公交汽车,不仅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绿色、低碳出行的享受,更营造了安全、舒适、便利、优质的乘车环境,也对减少空气污染、实现节能减排具有积极意义。
2、城乡公交一体化应面对的问题
与传统客运以盈利为目的相比,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分流了传统客运长期培育的客源。因此,具体实践工作中,准确掌握社会各种矛盾,为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2.1公交的公益性与传统客运的逐利性矛盾
公共交通作为一种公共服务产品,具有很强的公益性。而农村客运多数为承包挂靠车辆,其私营性质决定了其必须以逐利为目的,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后,直接触及到承包者利益,在其经营无利时必将寻求政府给予损失赔偿,引发群体抗拒行为。因此,如何解决农村传统客运承包业户转型发展,稳定群体波动是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的首要问题。
2.2传统客运企业生存空间压缩后的矛盾
传统的农村客运在培育线路和客源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如果不让传统客运企业参与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仅将区域内农村客运车辆收购,传统客运企业必将失去很大一部分经营业务,原乡镇客运站及其站务管理人员也面临闲置,对习惯于客运经营的传统运输企业来说,短期内转型安置富余人员,将面临很大压力,势必会扩大对自身利益的要求。
2.3政府一次性投入资金较大
在城乡公交一w化改造过程中,如果采取收购原有线路车辆及其客运站场及人员,安抚传统客运企业由此带来的损失,配套完善公交设施以及减免票措施,政府财政资金一次性投入过大,必将给地方财政造成很大压力。
2.4国企垄断经营下失去竞争力
在“政府主导、国企运作”条件下,国营化的城乡公交企业成为了实事上的垄断经营者,在政府财政政策扶持下,其主营业务和服务质量失去了市场竞争力,“等靠要”的思想使其逐渐失去利用本身资源开展广告、旅游及其他业务创收的动力。特别是,在成本节约、线路拓展、车次安排、服务及信誉等方面产生新的不公。
2.5偏远乡村出行难问题再度发生
自“村村通”工程启动以来,大部分行政村实现了“村村通客车”目标,为农村群众出行带来了极大便利。在城乡公交一体化推进过程中,如果忽视了对偏远乡村传统客运的改造,必将导致客运业户因客流损失而停运或请求加大财政补贴。一旦这部分车辆停运,极易诱发偏远乡村的群众“出行难”,甚至滋生“黑车”市场,给这部分群众出行增加了更大的经济负担。
2.6安全生产不容忽视
在传统客运经营模式下,客运车辆一般根据道路状况采用中型以下车辆定点定时运营。城乡公交一体化后,原有的传统客车将逐渐退出市场,继而代之的是新能源公交车辆,因其动力小、车身长等原因,爬坡和转弯能力受限。在二级及以下路面宽度小于7米的公路上,车辆占道行驶以及部分路段急弯陡坡、临崖临水,加之车辆意外抛锚等自然因素极易诱发道路安全事故。
3、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建议措施
3.1做好线路规划,完善城乡公交网络
城乡公交一体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城市线网和城乡道路之间的协调布局,做好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有效解决好传统客运站场与城市公交首末站场的衔接,必须充分做好线路规划,合理规划公共交通站场,使站场建设与运力发展相适应、与城镇布局相协调。重点规划城市公交、城镇公交、镇村客运等三级城乡公交网络,实现线路之间的有效衔接,避免给群众带来新的不便。
3.2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开展试点推进
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关系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涉及农村传统客运经营者。在制定改革方案时,应研究制定多个备选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可采取专家会诊、社会问卷、部门联席讨论等措施,确定改革方案,成熟一个区域,改造一个区域,避免和减少不稳定因素。
3.3建立组织保障措施,推动改革顺利进行
城乡公交一体化在改革发展中必然涉及原传统客运经营者的利益,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要把好事办实、好事办好,必须成立在政府主导下的部门联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推进工作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做好各项工作,方能推动改革顺利进行。
中央层面车改推进 仍有细节待完善
随着2014年7月《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陆续,持续了20年的公车改革“破冰”,迈出了坚实的一步。2014年年底,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被封存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最后一张工资条上“交通补贴”的出现更是让公众看到公车改革的身影。专家表示,这仅完成公车改革的第一步,政策并非既定的“一纸公文”,不明朗之处还需在改革进程中进一步细化。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认为,中央各部委全部完成公车改革应该有权威的,一方面,对改革前后各部委拥有的公车数量,包括通信用车、应急用车、执法车辆和保留的领导用车数量,应向社会公布;另一方面,改革后发放补贴等形成的财政支出与改革前的对比数据要向社会公布。“只有将这些数字向社会公布以后,老百姓才能真正体会公车改革是否彻底。”
各地情况不同,地方车改不能“一刀切”
2014年年底,在中央层面传出公车改革的好消息,一些地方党政机关改革取得进展的消息也纷纷传出。专家认为,中央先行改革能起到示范效应,但同时各地区情况差异大,落实改革更需要创造性。对于多出来的公车如何处理、补贴标准如何制定,以及公车取消以后公务用车的社会化服务规范怎么制定,这些车改的重要内容,各地都应结合实际进行探索。
2014年年初,江西省新余市开启公车改革工作,陆续将全市八成以上的公车公开拍卖。保留下来的130多辆公车均由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管理,统一安装有明显标识的号牌和GPS定位系统,防止公车私用。县级(含县级)以下公务人员用车实行市场化提供。同时,新余市以公车改革为契机,清退了1500多名政府临时用工,其余的通过劳务派遣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解决。
新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车改办副主任傅水珠说:“经过仔细研究,新余车改力求以不影响正常工作和公务运行效率为前提。远近结合,按市域内和市域外划分,采取货币化与市场化相结合方式保障。当工作人员到市域内公务活动时,统一使用公务用车改革市民卡,不能变现。当需要到市域以外公务活动时,鼓励使用社会公共交通,将按出差规定报销。而且补助有上限,市域外单次补助不得超过200元。”
不过,有些基层干部也反映公车拍卖后,公务用车改成租车,但成本比以前使用公车时还高。进行生产安全检查、基层走访等工作也多是开私家车,路况差、车辆受损严重,维修费用也较高。长此以往,一些乡镇干部可能会减少外出,影响其了解基层实际情况。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说,公车改革要避免“一刀切”。有些岗位平时外出公务活动不多,是否可以不给或少给补贴。而一些县乡干部,辖内动辄几百个村子,如果公务用车配备不灵活有可能影响日常工作。公车改革可能沦为官员不勤政的借口,有很多事不是一个电话就能解决的,需要干部下基层,到群众中间去了解情况。
汪玉凯表示,地方政策有很大的灵活性,一定要结合实际,给地方充分的自,改革才能既成功又有成效。各地做法会有一定差异,但这种差异必须既要保证权力不被滥用,不造成三公消费的巨额开支,也不影响工作的效率。
国家行政学院高级经济师安森东也表示,各地要创造性地落实改革内容。改革方案中,只提出地方及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缘地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和150%上限要求,而对这块“蛋糕”的切法各地可以不同。比如可以考虑拿出一定比例(如10%)作为公共统筹部分,用于保障频繁出勤或支持特殊岗位公务出行的津贴。
与此同时,安森东表示,公车改革要充分引入市场化机制。如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与租车公司合作,让其提供公务出行服务,在过渡期防止腐败的同时保障公务出行。关键在于市场化服务会产生相应费用,这些费用必须通过公务交通补贴来支付。
使公车改革符合老百姓期待,监管是关键
历时20年探索后,目前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需要的是改革的魄力和决心。公车改革如何更好地“两条腿走路”,使顶层设计和探索前进同步协调发展,对改革的成效至关重要。
目前,公车改革的大方向是符合民意的,但具体实施起来却很复杂。汪玉凯指出:“如何制定既符合本地实际又符合改革政策方向,还要让老百姓觉得合理的改革方案,这个改革不容易,很多方面还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总结经验,进行有效评估。”
汪玉凯同时强调,监管在改革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监管不到位,政策就可能变味,甚至可能造成新的腐败和浪费。“改革是个持续、动态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意见精神,结合海曙实际,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以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电子政务建设为重点,深化政务公开,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全面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主要内容:
(一)积极稳妥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调整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部门协作配合机制。
1、加强调研,初步形成机构改革设想。对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并对相关部门职能进行重新梳理,将相似或相近的职能进行统一归类,对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出现或强化的职能以及随着社会进步逐渐消失或弱化的职能进行重新界定,初步形成机构改革方案设想。(2月底前完成)
2、精简整合,科学制定机构改革方案。按照“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调整优化组织结构,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借鉴中央、省、市及兄弟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经验,按照规定不突破行政机构限额,进一步完善我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经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全面组织实施全区政府机构改革。(9月底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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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立足实际,重新拟定政府工作部门“三定”方案。在不突破现有行政编制总数的前提下,对人员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人员编制的余缺调剂,严格按规定核定部门领导职数,重新拟定政府工作部门的“三定”方案,及时加强对新“三定”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201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4、注重长效,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注重长效管理机制,跟踪机构改革方案的运行情况,深入了解各部门“三定”规定的落实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切实措施,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控制行政机构编制,保持“三定”规定的相对稳定,将机构改革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切实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继续深化职能归并改革。
(1)对各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海党办〔〕145号)文件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切实理顺体制机制,确保“两集中两到位”的改革措施落实到位,不断减少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批管分离”运行机制。(3月底前完成)
(2)扎实推进垂直部门职能归并改革工作,完成工商、公安、质监、国税、地税、环保等6个部门职能归并改革,具体进度安排将积极与市审管办联系确定。(6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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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围绕行政审批各项指标居全市前列的要求,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一是提高即办件比例。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把一些经常发生,手续办理简单,流程成熟的承诺件转化为即办件,在现有20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即办件事项数。二是压缩承诺件的办理时限,缩短每一个审批事项承诺时间。力争承诺件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5天以内,所有事项的实际办理时限压缩到1.5天以下,比平均法定时限提速达78%以上。三是提高中心窗口直接签批办结率。做好新一轮窗口授权工作,使窗口授权到位,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直接签批事项占发生事项总数的65%以上。(6月底前完成)
(5)探索试行行政审批目录制,即未纳入政府公告目录的行政事项不得开展审评工作,不断规范行政审批权阳光运行;探索开展iso认证。(6月底前完成可行性前期调研论证)
(6)深化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全部实行网上审批,即资料审核、领导签批盖章等一律实行网上办理。(12月底前完成)
2、不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创新。
(1)抓好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市审管办进度安排,在宾馆业、金属加工业、机动车修理业、再生资源回收业、餐饮业、洗浴业、文化娱乐业等7个行业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使我区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走在全市前列。
(2)扩大并联审批范围,完善“+6”并联审批运行机制,发挥其在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以及街道招商引资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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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企业服务办公室力量,继续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加强与81890企业服务平台对接,确保5分钟及时响应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4)加大服务举措创新力度,推行“无午休”服务制度,实行“现场服务”、“跟踪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开通绿色通道,不断提高服务我区重大项目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3、不断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1)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建立以“四个率”(即事项进驻率、网上审批纳入率、提前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为核心指标的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公布考评结果,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委、区政府以及反馈至各个部门。(3月底前)
(2)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注册登记环节中企业归属和属地落户管理制度。
(3)加强对分中心和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的指导。6月底前制定好分中心管理制度,从审批业务、内部管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加强管理、检查、 指导和考核,促进分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指导,6月底前完成相关试点工作,年底前出台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三)不断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应用”原则,按照 “强度整合、高度共享、深度应用”要求,以电子政务应用为导向,以构建统一的数字海曙平台为目标,加快区域内数字化资源整合步伐,全面推进“313”工程,即基本建成三大数据库,搭建一个统一平台,推进三大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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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建成自然人库。以社区警务e超市为基础库,依托区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依靠制度化的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由公安分局牵头,区计生、民政、卫生、教育、劳动、房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一个覆盖户籍、婚姻、计生、教育、健康、社保、住房等信息于一体的自然人库。(2月底前完成)
2、基本建成法人库。由工商部门牵头,贸易、物业、安监、街道、公安、财政、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配合,共同做好法人库建设。(3月底前完成)
3、基本建成地理信息库。为避免重复建设以及系统之间的冲突,全区统一采用测绘院开发的地图,建设好地理信息库。同时,由区府办牵头,城管、教育、卫生、物业、贸易等部门配合,进一步完善扩充地理信息。(4月底前完成)
4、搭建统一平台。由信息办牵头,区府办、公安分局、工商分局配合,进一步融合地理信息、自然人、法人基础数据库,以共建共享的方式,统筹数据资源,逐步构建集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于一体的公共平台。
5、政府管理系统建设。今明两年主要做好 “科技促廉”系统建设。由区纪委、信息办共同牵头,区府办、发改、审管、城管、公安、建设、财政、规划、环保等部门配合,建立一个包含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公共资源交易、资产(资金)管理、请示督查办理等内容的电子政务系统及其电子监察和绩效评估系统。力争年底前完成请示督查办理和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实时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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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在“数字城管”系统基础上,进一步融合公安、交警、消防、安监、卫生、工商等部门的信息设施,建立和完善信息的采集、交换、存储和服务平台,打造一个具有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综治维稳、交通管理、食品安全监管等功能于一体的“大数字城管”系统。争取在年底前完成大数字城管项目的前期调研和项目方案。
7、社会服务系统建设。重点做好海曙e生活平台的建设。由区府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在三维地理信息库基础上叠加政府部门、学校、医院、景点、公园、公交、影院、酒店以及人口、法人等信息。(5月底前完成)
8、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快政府信息录入更新速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做好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有效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四)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4月底前完成)
积极探索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不断提升政府执行力。
1、完善区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1)对考核内容进行归类整合。执行大部门考核,力求以量化考核为主,建立分类考核标准,力求考核程序简化,减轻基层单位负担。
(2)调整完善部分考核内容。在目标设置、内容确定上继续加强对区重点工作的考核,加大对民生事业、人才工作和文化建设的考核力度。
(3)实行分类考核评优。按党群线、政府线等单位或工作相近度进行分类评优,体现类别层次差异性,更具针对性和公平性。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班子政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与单位个体考核优秀比例挂钩,考核优胜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并可提高次年的个体考核优秀比例至20%。在安全生产、综治、计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重大问题以及目标管理考核中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单位,其个体考核优秀比例酌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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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5月底前完成)
(1)合理分配评优资源。对区管干部和其他干部分层评选,调动普通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处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2)注重公务员考核科学性。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公务员考核与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和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的考核方法,防止年度考核对实际不称职人员迁就照顾现象。
(3)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监督反馈制度,要求实行“五公开”(考核程序公开,考核指标条件公开,优秀等次名额公开,量化测评公开,考核结果公开),确保基层公务员对考核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培训、辞退、职务调整、工资调整的依据,提高公务员的自我完善能力。
三、工作保障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切实把思想认识、观念作风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上来,为服务型政府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区政府成立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型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定期听取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二)分工协调,形成合力。各牵头、责任部门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细化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确保服务型政府建设顺利推进。
2011年下半年,温州企业频现破产倒闭,企业老板跑路风波迭起。
倒闭潮危机背后,显现着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解谜题:每当银行银根收紧时,中小企更像被扼住了喉咙,无法喘息,只能靠高价民间资本饮鸩止渴。
根据全国工商联的《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调查报告》显示,90%以上的中小企业无法从银行取得贷款,过去3年中,民营企业62.3%的融资来自民间借贷。在温州,中小企业占比90%以上,融资问题尤为凸显,伴随倒闭潮而来的民间借贷危机甚至将风险蔓延至金融机构。
银行资金与民间资本纠结在一起,已经成为限制中小企业发展的绞索,寻求制度解脱日益迫切。
嗅出危险的温州市委、市政府,在2011年9月召开了规范民间金融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作会议,要求银行业不抽资不押贷,以防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危机越滚越大。
2011年10月初,国务院总理亲赴温州考察,开出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四连药方:提高小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明确银行小微企业贷款比例和增速要求;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政策支持力度;防范金融风险,引导民间资本阳光化发展。
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和减税解决了部分中小企业燃眉之急,而总理“引导民间资本阳光化”的表态,无疑使温州市更振奋。2011年10月,温州市政府确定设立5亿元温州市区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并向浙江省递交了《温州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向上递交到国家相关部门。
11月,温州市制订了温州市金融改革创新行动方案,开启了地方金融改革战略。这次改革,主要着眼于温州地方金融业创新发展,将资金引入实体经济。温州市政府提出了改革措施,包括:争创“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深化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全面启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鼓励和引进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温州设立专业机构;开展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试点;组建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促进股权投资业发展;建立创新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机制。这八项举措正是日后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的基本内容。
今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并确定了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主要任务。
自此,温州金融改革大幕全面开启。
进程:突破与局限并存
民间资本困局倒逼下的温州金融改革,十二项任务正是围绕着引导民间金融合法化、规范化与探索中小企业融资的更多途径两大主题而设计。
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协会会长周德文—直为温州中小企业呼吁,也曾向温总理陈情,提出温州金融改革的诸多建议。
周德文认为,“十二条”的最大突破即是让民间借贷合法化、阳光化、规范化。“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正是十二条任务中的第一条,民间资本登记备案也被视为由地下走到地上的跨越性一步。
在这一任务下,温州民间借贷登记中心应运而生。
2012年3月29日,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有限公司(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成立,4月27日开始正式运行。中心以金融信息服务公司化运作,由温州14家法人、8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对贷款进行审核、登记。
在温州民间借贷登记中心的最新数据中,从开业至7月9日,共成功配对资金84笔,借贷总金额6136.5万元,而登记供需资金总额逾18亿元,6月平均月利率指数为1.30%。开业百余天撮合成功六千余万,而这个数字仅为一线中介公司在的月成交量均值。
登记中心成立的初衷,一是提供规范的借贷合同,并集合律师、会计师、公证人员等专业机构以降低交易风险,二是形成登记备案信息系统,记录交易者信用情况。但由于登记中心本身不承担交易风险,登记环节只是增加了交易时间,并不能对风险有实质的把控;与温州民间借贷800亿的规模相比,登记资金仅是冰山一角,远难完成监控民间资本流向任务。“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被视为温州金融改革的最大亮点。十二条任务中的第二项指出“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
小贷公司转为村镇银行这一条款曾备受瞩目,但在具体实施中,根据2012年5月银监会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成立村镇银行仍需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行,主发起行持股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20%降低到15%。温州金融改革并未突破这一规定,小贷公司转成村镇银行“不能当董事长,只能当董事,董事长要银行来派遣”的现状造成小额贷款公司建设进展缓慢。2012年全年仅新增7家,距全年新增37家的目标差距明显。
此次温州金融改革方案,为温州民间资本多渠道发展设计了扩充路径,如股权投资、债券投资、境外直投等。然而温州金改实施100天以来,温州金融改革细则还未出台,这些试点决策最终落地尚属存疑。
引发各地金融改革推进
温州进行金融改革的同时,多地也在积极探索。
2012年4月12日,在国务院设立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15天后,深圳市通过了《关于加强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圳版改革方案呈现出多处亮点,如推进深港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成立深圳前海股权交易所、设战略新兴产业国家级创投母基金、设立跨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机构、争取进入新三板第二批试点与建设创新债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