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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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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检测

职业卫生检测范文第1篇

关键词:职业卫生检测;质量控制

DOI:10.16640/ki.37-1222/t.2017.09.198

0 引言

职业卫生检测活动作为职业卫生事业的核心组成部分,它对于推动卫生事业的平稳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它是职业卫生事业相关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针对当前职业卫生检测活动持续走高的操作要求,着力强化与确保检测的实际效果,就要求检测人员应当在卫生检测的各个环节中提高操作活动的规范性和精准性,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的检测水平,尽可能地降低卫生检测活动中误差的发生几率。下面笔者将通过简要论述当前职业卫生检测工作的不足之处,对优化质量控制工作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1 当前职业卫生检测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卫生采样不规范

采样工作是职业卫生检测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采样行为的规范与否,将直接影响到卫生检测的结果,严重者会对检测人员和医疗人员的判断造成误导。而当前卫生采样不规范的问题较为严重,这主要是由于采样工作所涉及到的场地、人员、操作活动等因素较多,一旦在某个环节(一般往往是采样人员自身的技能熟练问题)出现问题,不规范的采样将会直接导致一系列的操作问题,包括重复采样、记录不完整、空白样品不当处理等,最终严重影响采样质量[1]。

1.2 卫生检测设备方面的问题

卫生检测设备作为职业卫生检测工作中的重要硬件设施,其功能发挥的稳定性与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是判定检测结果的重要标准。在检测过程中,卫生检测设备的诸多控制要素(包括灵敏性、稳定性、分辨率、误差等)倘若出现问题,都会直接影响到检测结果的精准性。当前卫生检测设备问题主要包括两方面问题,一方面,部分卫生检测设备过于老旧,使用年限过长,其检测效果已经大打折扣;另一方面,新型卫生检测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由于保养不当、错误使用等问题,其检测结果也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

1.3 卫生检测专业人员的技能水平有待提高

专业卫生检测人员的操作技能不高是当前阻碍职业卫生检测工作稳定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当前由于职业卫生机构的发展势头较好,众多非专业从业人员开始不断涌入这一行业,而这些检测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职业素养也备受质疑。非专业的检测人员所进行的卫生检测工作,其结果无疑不具有太高的说服力。因此,提高检测人员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2 强化职业卫生质量检测工作的具体对策办法

2.1 做好卫生检测设备的质量控制工作

针对当前卫生检测设备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好设备的质量控制工作,首先应当对参与检测活动的检测设备进行必要的计量检定操作,确定检测设备在符合相关使用标准的基础上,才能够确定使用;其次,所有参与检测工作的检测设备在使用之前,应当进行必要的调试检验操作,对设备的性能及其稳定性进行测试,通过测试之后才能真正验收。对于一些玻璃量器设备,检测人员应当测试量器的使用效果、密合性、实际容量等相关指标,通过测试后方可使用;第三,检测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应当依据一定的周期进行必要的检测,通过依据标准计量规定对其进行校验。所有设备的具体应用情况都应当及时记录,并且通过对比设备在使用前后的标准数值,对其准确性进行校准[2]。

2.2 做好样品的质量控制工作

做好样品的质量控制工作,集中在两方面,即样品的采样质量控制和样品的检测质量控制。具体来说,首先,在样品的采样质量控制方面,第一应当对采样过程中误差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在了解误差原因之后制定相应的规范操作要点,防止误差的再次发生;第二应当进行必要的空白试验。空白试验包括收集器和样品两个方面,检测人员应当对收集器进行标准测定测试,以确保其空白值保持在稳定范围[3]。对于样品则应当将样品空白从空白试验中扣除,在运输、保存样品的过程中,做好样品的防泄漏、防挥发等工作。其次,在样品的检测质量控制方面,第一检测人员应当依据具体的检测环节不断探索科学有效的检测方法,从而不断提高检测的精准性。第二检测人员在检测样品时,应当对规定数量的标准物质进行检测,通过连续检测取得其均值,将其均值控制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从而有效提高检测的精确性。

2.3 做好检测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工作

针对当前检测人员技能水平不高的问题,职业卫生监管单位或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企业首先应当提高检测人员准入门槛,防止非专业人员进入,降低人员混乱的问题;其次对于已工作的检测人员,通过定期开展培训工作的方式,帮助他们熟知检测设备的具体维护、使用方式,严格依据检测标准化操作规定,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为确保检测结果的精准性保驾护航。

3 结语

职业卫生检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职业卫生事业的发展与稳定,针对当前出现的诸多问题,只有不断完善卫生检测的质量控制要求,不断优化检测环节,提高检测操作技能水平,才能真正确保检测的精准性,推动职业卫生事业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王金凤,赵敏,王千等.自制氨质控品用于职业卫生检测的质量控制[J].理化检验(化学分册),2014(12):1579-1581.

职业卫生检测范文第2篇

关键词:职业卫生;卫生检测;检测评价;数值修约;修约问题

为了保障职工的健康以及促进企业健康有效的发展,就需要高度重视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的质量以及在关数值修约问题。那么就需要直接从数值修约方面进行分析,从而更好的了解关于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有关数值修约的问题了,那么什么是数值修约呢?其实就是指在进行具体数字运算前通过省略原数值的若干位数字,进而调整为保留最后一位数使修约后的数值最接近于原数值的过程。而在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涉及的数值都很大量,若制定不出数值修约的相关规则,就会直接影响到结果的准确性,因此下文着重要进行分析及论述,希望可以提高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的质量。

1 关于职业卫生检测主要内容

实际生产过程中以及职工生活以及环境所需要进行卫生检测与评价方面的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生产物质所产生的有害物质以及职工本身不良生活习惯产生的问题因素,还包括工作环境中的空气与噪音对人身的伤害等等。

2 关于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有关数值修约的相关规定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有关数值修约误差的绝对值≤0.5。在数值修约后,首先由可靠数字和最后一位的有效数字组成,而需要注意的是最后一位有效数字的欠准是被允许的。当0在数值中只起到定位作用时,相应的它也就不是有效数字。例如5.6、0.56、0.00031都是2位有效数字。

2.1关于数值修约的相关规则。数值修约的相关规则一般来说被称为-四舍六入五成双的规则,意思是当数值的尾数≤4时就将该数值直接舍去;当尾数为6时需要向前进一位;当尾数4舍为5时,那么5前要是偶数的话就应该将5舍去,5前要是奇数的话就应该将5进位。

2.2关于有效数字进行的运算规则。有效数字的加减运算是以最大绝对误差的数值为标准的,在求解过程中可以看出两个数值中1.3的有效数字绝对误差较大,就需要对2.055进行再次修约,使2.055变成2位有效数字即是2.06,再算出1.3+2.06=3.36,所得出的结果再次进行修约使其变成1位有效数字即是3.4。

有效数字的乘除运算也是以最大绝对误差的数值为标准的是需要确定各个数值在运算中保留的位数以及运算结果保留的位数。

3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数值修约问题

在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为了提高报告的可靠性以及结果的真实准确性,必须进行规范全过程的数据修约相关规则。在样品的采集和处理以及化学分析等等的环节中,不断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进行规范化的数据处理工作。

3.1关于在职业卫生检测中的粉尘测定中的数据修约问题。在粉尘的测量中现今所使用测量仪器的误差在±2%左右,当精度为百分数时通常取2位有效位数。例如在室温为25℃时测得该空间粉尘浓度为10.3mg/m3。那么数值修约的相关规则确定要取的是2位有效数字,再将结果修约为10mg/m3。在最终的数值修约报告中显示出来的结果应是10mg/m3。

3.2关于在职业卫生检测中的毒物测定中的数据修约问题。在毒物的测定中通常使用的小流量毒物采样仪流量的误差≤±5%而电子定时采样仪的误差≤±1%。因为两种仪器测定出来的毒物浓度结果均为百分之几,所以通常取2位有效位数。例如用气相色谱法测定空气中的苯浓度时将测定出来的各项数据经过有关有效数字的运算之后得出的结果为:10.0243mg/m3。那么所得出的结果就应该是非常精确的,可是在数值修约报告中显示出来的结果应是2位有效位数的即是10mg/m3。

3.3关于在职业卫生检测中的物理因素测定中的数据修约问题。在测定空气温度以及湿度时,通常温度计和湿度计读到小数点后的一位。温度计读出的数值小数点后的一位是估计值是不精确的数值,所以通常将测得的温度结果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相应的湿度值通常修约至百分数位(如84%)。而在噪声的测定上,通常用的是精密声级计误差为±0.7dB,所以通常将其测定结果修约至一位小数位。

4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工作进行时所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

在职工工作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要求是否达标上进行理解,需要卫生检测工作人员按《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栏竦呐卸瞎ぷ鳎当测定的结果小于等于规定的值时此场所有害物质浓度的要求就是合格的,要是高于规定值时那么就是不达标的。在进行数值运算的时候,生检测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有效数字的运算方法进行运算,否则的话是无法传递出各项检测项目的误差致使结果会不准确。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中国的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的顺利实施是疾病预防机构进行预防职业病的信息来源,而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所提供的检测与评价数据的准确性以及可靠性,就是职业预防基础性的依据。进而关于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有关数值修约的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解决,并形成相关的数值修约的规则以及通过实际卫生检测与评价工作不断的进行完善和规范,就可以更全面的提高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的质量以及更好的提高报告准确性。

参考文献:

[1]吕宗荣,刘淑波.职业卫生现状监测评价程序[J].职业卫生与病伤,2007(01).

[2]沈东明.浅析建材检测中的数值修约[J].混凝土与水泥制品,2009(03).

[3]周磊.基层疾控机构在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的定位和作用[J].现代医药卫生,2009.(19).

职业卫生检测范文第3篇

关键词:甲烷氯化物(CMS)生产企业 职业病危害因素 防护设施

ODS(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原料甲烷氯化物作为有机化工原料在氟制冷剂、氟树脂、医药、塑料发泡、有机硅、农药等行业得到越来越大的应用,消费逐年上升。

目前世界上甲烷氯化物工业化生产有两种主要方法:以甲烷为原料的甲烷热氯化法和以甲醇为原料的甲醇氢氯化法。甲醇氢氯化法生产甲烷氯化物,甲醇转化率可达95%以上,一氯甲烷的选择性大于98%,氯的转化率几乎达到100%,并且与甲烷热氯化法相比,本法生产过程灵活,产品纯度高,消耗低,三废排放量少,技术成熟,安全可靠,适合大规模生产。

其生产过程中涉及多种有毒有害物质,这些有害因素散发到工作场所可能对工人健康产生危害,如果浓度过高可能导致急性中毒等事故发生。为了解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根据对甲烷氯化物CMS生产过程中各工序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析,并对甲烷氯化物生产企业各主要操作岗位进行相应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合该企业自身防护设施提出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保障劳动者的健康。

1 内容分析

1.1 甲烷氯化物生产工艺流程

反应方程式为:

CH3OH+HClCH3Cl+H2O

CH3Cl+Cl2CH2Cl2+HCl

CH2Cl2+Cl2CHCl3+HCl

CHCl3+Cl2CCl4+HCl

1.2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1.2.1 主生产装置

主生产装置主要包括催化剂配置、氢氯化反应、氯化反应、盐酸精制、精馏、干燥等工序。

催化剂配置:氢氯化反应催化剂为氧化铝,1~2年更换1次,更换催化剂时巡检人员会接触少量的氧化铝粉尘,正常运行时不接触。故不列为建设项目重点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氯化反应催化剂为偶氮二异丁腈,偶氮二异丁腈(人工投料)正常负荷时4~5天投料一次。我国未制定偶氮二异丁腈职业接触限值,且建设单位CM装置氯化反应一直使用该物质作为催化剂,催化剂经管道加料,安全使用多年。故偶氮二异丁腈不列入建设项目重点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氢氯化反应:甲醇经过汽化和氯化氢进行反应生成一氯甲烷。此工序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甲醇、氯化氢、一氯甲烷。

氯化反应:液氯经过汽化和一氯甲烷进行反应,反应生成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和氯化氢。此工序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氯、一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氯化氢。

盐酸精制:氯化反应生成的氯化进入氯化氢塔精馏分离出氯化氢,制成盐酸,此阶段工人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氯化氢。

精馏:经氯化反应后得到的粗产品(含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进入相应的精馏塔后依次采出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产品。此工序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

干燥:在氢氯化反应后,反应后的物料需要经过硫酸干燥塔进行干燥,此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硫酸。

主生产装置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甲醇、氯、一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氯化氢,可能通过输料泵、阀门和管道连接处的不密封位置逸散到设备周围;工人在进行现场巡检作业时,可能接触到上述职业病危害因素。

1.2.2 控制室

控制室设置于靠近主生产装置的生产辅助楼内,主要用于生产过程的监视和控制。控制室的工人接触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甲醇、氯、一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氯化氢,这些危害因素为主装置内的主要原辅料及产品,可能通过主装置逸散至控制室附近。

1.2.3 罐区及管道

罐区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储罐呼吸产生的甲醇、氯化氢、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液氯通过管道输送至企业内,可能通过阀门和管道连接处的不密封位置逸散出,工人在巡检经过时可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氯。

2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规范进行采样;根据《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 160进行有害因素的测定,其中氯、氯化氢采用分光光度法检测,硫酸采用离子色谱法检测,氢氧化钠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检测,一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采用气相色谱法检测;按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因素进行检测结果分析。

3 讨论分析与建议

3.1 现有防护设施分析

⑴ 采用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技术,有毒有害原料基本上实现密闭加料、管道输送,有毒有害产品实现管道输送,装置机械化、密闭化程度较高;生产过程的巡检作业,大大减少了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时间。

⑵ 自动控制系统:CMS装置均采用DCS系统实现工艺参数的显示和控制,工艺参数检测点信号引到集中控制室DCS系统;系统中还设置了(反应压力、温度异常,物料供应量超上限和下限等)多个连锁控制点,当其中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可自动切断物料进料等,并使生产系统减负荷或停止生产,确保安全运行,避免有毒有害介质泄漏而引发急性中毒、尤其是群体中毒事故。氯化反应器系统设置了连锁控制点(反应压力超压、反应温度超低限、液氯供应量超上限和下限、冷却水停止供给等)。

⑶ 设备、管道、仪表采取密封措施,有毒有害物料的工艺管线多采用无缝钢管,管道连接多采用焊接,液氯输送等选用屏蔽泵,确保整个生产过程的严密性,减少有害介质的泄漏。

⑷ 主装置厂房采用钢结构主框架,部分生产设备露天布置,有利于通风,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在设备布置中考虑了良好的操作和应急通道和操作空间,确保应急通道畅通,同时设置了应急照明。

⑸ 在装有有毒物料、可能发生化学爆炸或超压物理爆炸以及泄漏的设备或管道上(尤其是氯系统)设置安全阀,安全阀放空管与相应的处理装置连接。一旦系统超压,安全阀启跳,泄出的有毒有害气体(氯气、氯化氢等)被引至事故处理装置处理,避免其大面积扩散。

⑹ 生产装置各层设有软管站,采用负压抽吸方式,可以将装置内泄漏的有毒有害物质抽吸至相应的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⑺ 生产装置设置了有毒气体监测仪,并在DCS系统终端直接显示检测结果和报警,其中氯气浓度监测仪(警报值为0.3ppm,约1mg/m3)设置在液氯汽化器南侧和一氯甲烷进料槽底部,氯化氢浓度监测仪(警报值为3ppm,约5mg/m3)设置在氯化氢塔旁。

3.2 建议

(1) 对已有的防护设施应进行定期的检查与维修,使防护设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2) 氯气浓度监测仪的报警值应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的重新进行设置,建议设置预报值0.5mg/m3、警报值1mg/m3。

(3) 特殊情况下,若工人需进入密闭空间(贮罐、反应釜等)作业,应对密闭空间内的空气进行通风置换,并检测空间内氧含量,防止事故发生。

参考文献:

[1] GBZ/T160-2004(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2] GBZ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职业卫生检测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装饰装修;职业卫生;措施

中图分类号:TQ174.6+4 文献标识码:A

建筑装饰装修工人由于其工作、人群等特点,比一般职业工人存在着更为复杂的职业卫生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并时刻关注这些问题,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促进,以及劳动者身体健康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筑装饰装修工人及其职业特点

1、建筑装饰装修工人的人群特点

在具体施工装饰装修的人员中,少数属于城镇人员,其他大部分是农民工,而且相对不稳定和流动性大;一般在18~50岁,学历水平普遍不高 (小学-高中),男性居多,综合素质相对较低,一般都有饮酒、吸烟等不良嗜好,对存在的危害因素在装饰过程中所知甚少,较少注意施工时个人防护, 缺乏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大多数建筑装饰装修工人属于个体承包队中的一员,均不在国家在编职工之中,因此不可能享受到国家正式职工所享有的医疗保健,缺乏有效的健康监护。同时,因文化水平较低,很少有自觉维护个人健康权益的法律意识,因此在职业损害出现时,使得病患发展,陷入没人管的尴尬境地,从而进一步损害施工人员身体健康。

2、建筑装饰装修工人的职业特点

在施工中,装饰工人进行工作时,需要长时间维持特定的工作姿势,一般劳动强度很大,还面临着心理紧张、人类工效学和过度疲劳等问题。同时,装饰工人大部分本身是农民,因此在农村劳动中他们可能还存在接触危害因素。在施工过程中可接触到多种职业危害因素,主要包括生产性粉尘、化学性毒物 (如锰、铅、挥发性有机物等)、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噪声和振动等。由于同时施工或施工的连续性,现场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有时也因为工种而差别很大,对施工人员往往有多种有害因素联合作用。

二、建筑装饰装修工人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职业卫生问题

用于装饰装修的材料主要有橡胶、塑料、化学粘合剂、有机涂料、陶瓷制品、金属材料以及大理石、花岗岩等材料,所含有害物质在不同装饰材料中不尽相同,常见的职业性危害因素见表1。

表1 几种主要装饰材料所含的主要危害因素

1、化学毒物

在装饰装修加工使用过程中,含有多种有毒化学物质于装饰材料,如果防护措施没有有效实施,有毒化学物质的大量接触可能会发生急、慢性职业中毒,有的可直接引起职业性皮肤损害和过敏反应。化学毒物主要有甲醛、苯系物、氯乙烯等挥发性有机物,以及铅、锰等等金属物质,对人体危害较大。

2、粉尘

在施工过程中瓦工、电焊工和木工等接触到粉尘,可引起粉尘沉着症、尘肺、慢性呼吸道炎症等疾病。

3、振动和噪声

电锤、电锯、电刨、电钻等的应用,使得装饰装修工人长时间暴露于一个强振动、强噪声的环境中,处于这样一个职业环境,对健康必然产生损害,影响机体的免疫系统、听觉系统、神经系统等,甚至引起相关的疾病。

4、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

在电焊过程中产生的强烈紫外线,如果不注意在电焊工操作时对眼睛的防护,会对工人造成电光性眼炎疾病;大理石、花岗岩、瓷砖等装饰材料中的放射性物质及在衰变过程中它们产生的放射性气体和放射线,可影响机体的造血功能和免疫系统,甚至导致白血病、肺癌等疾病的发生。

5、职业紧张和职业伤害

由于经常暴露于高污染、高噪声的环境,对装饰工人来说,工作负荷和劳动强度大,业内竞争强,因此,职业紧张的问题也容易出现。职业紧张可引起行为、感觉、情绪、思维等改变,并有临床症状表现出,如恶心、心悸、消化不良、头痛等。若机体的紧张应激状态长期存在,可发生心血管系统、免疫功能和神经内分泌改变,导致神经衰弱症候群、精神行为改变、免疫功能和心血管 (心慌、心悸)病变。

6、过度疲劳和人类工效学问题

在工作过程中,装饰工人能否合理使用工具、工作的熟练程度、维持特定的作业姿势都带来很多人类工效学问题。因此,易发生肌肉骨骼的损伤(如肩、颈、腕损伤,下背痛)、摩擦及压迫所致疾患等问题;同时,为了承包者的利润和工程进度,大多数施工者高强度、长时间劳动作业,带来了不可避免地过度疲劳。长期的消耗和疲劳而又得不到充足的营养和休息,进一步对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反而对其他毒害因素又增加了的易感性,这种情况在体质较弱、年龄较小(童工)的工人别容易发生。表2中为各种防护措施的了解程度。

表2

三、防治对策

1、认真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民用建筑室内环境规范》认真贯彻。颁布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有关规定要严格执行,在实施过程中,装饰作业生产环境中具体以确保的相对安全和卫生,并对工人的健康问题及时发现,避免工伤、职业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在工人出现其他职业伤害或者工伤事故时,要处理及时,避免进一步发展职业的伤害,并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或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装饰材料卫生质量的监督管理要加强,装饰材料市场进一步规范

目前良莠不齐的装饰材料质量,在加工使用过程中卫生质量较差的装饰材料产生的毒害物质比质量较好的装饰材料要多,除了对装饰工人的健康损害外,也潜在影响建筑使用者的健康。因此,应选择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对人体无害或者危害较小的新型装饰材料,以保障使用者和装修工人的健康。同时,要推广先进的工艺和设计,防止因不合理施工工艺造成的室内环境污染。

3、强化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形成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施工理念在施工管理人员中。避免发生工伤等意外事故,加强监督监测施工现场。

4、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通风排毒

多种职业性危害因素是在装饰过程中产生的,特别是放射性物质和粉尘、甲醛、苯系物等挥发性有机物,对作业环境放射性物质、中毒物等加强通风可以降低其浓度,因此可减少对装饰工人的健康危害。

5、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

施工过程中使管理者和装饰工人都能认识到存在的对健康的影响及其职业危害,以及个人防护和健康的生活方式的重要性,促使装饰工人卫生、生活、安全生产和个人防护等良好习惯的自觉养成。

6、开展职业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法律、施工人员、管理人员与法制监督之间,施工人员与管理人员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对促进装饰工人的健康三者间关系的协调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职业安全与健康充分利用健康教育、法律、法制监督等的促进作用,并将三者之间关系协调好,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作用可以更大限度地发挥,更好地促进广大装饰工人的职业健康与安全。

总之,在建筑装饰行业中,由于行业的特点而导致较容易发生卫生问题,只有通过合理的防治措施,才能保证人员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从而保证施工质量。

参考文献

[1] 谭家刚,金晓玉,齐言荣,等. 1 例因室内装修引起的急性苯中毒[J]. 职业卫生与病伤,2002,17 (3 ): 167.

职业卫生检测范文第5篇

关键词:双导师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培养

作者:刘召山1,李焕荣1,张均燕2(1广东财经大学,广东广州;2福州大学,福建福州)

导师制起源于英国,在我国导师制最早应用于本科教育。1991年我国正式设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快速。2009年起,我国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之若干意见》中提出“健全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为适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要求,以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为代表的研究生教育积极探索培养模式改革,双导师制在我国逐渐推广,有力推动了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

一双导师制建设的必要性

(一)培养目标及定位要求

mba教育注重理论与实践两者的结合,在培养上强调素质与能力的培养,注重实践。目标人群定位为高层次管理人才,具有明确的指向性,贴近企业,契合多元化市场环境,这就需要学校与企业之间、校内外导师之间的协同。

(二)培养过程的实践性诉求

基于培养目标实践性的需要,在培养方案设计上和培养过程中的授课、实习实践、论文撰写等环节需要结合管理实践。而校内导师更多以具有较高理论素养和学术素养的师资构成,实践经验相对缺乏,在培养过程中需要来自企业的管理经验丰富的实践导师介入,进行联合培养。

(三)学生自身学习的需要

大多数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已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他们在学习需求上,不仅关注系统的理论学习,还需要寻找解决他们在实际管理中遇到问题的方法,提升他们的创新和实践能力,这就需要具有丰富实践管理经验的校外导师的参与。

二双导师制实施存在的问题

在双导师制实施初期,抽样调查的14所全国重点高校主要以单一导师制为主,实施双导师制的院校比例为29.10%。2013年以后,双导师制在全国232个MBA培养单位中普遍展开。双导师制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在培养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问题。

(一)协同培养理念亟待更新

高校校内导师队伍主要在学术型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基础上组建而成,他们更多以传统的重学术、轻实践的理念为主,在授课、实践和论文指导上与校外导师的实践性理念结合不强。大多数高校以校内导师培养为主,没有充分发挥校外导师协同培养的作用,缺乏协同培育理念。

(二)沟通交流机制不畅

在双导师协同交流上,未形成科学系统的交流机制,校内外导师的沟通渠道没有完全打开。双导师在象牙塔和社会之间身份没有完全打破,双方的互动性不够。特别是在校内导师所带的学生存在多个校外导师交叉的情况下,校内导师匹配不同的校外导师指导不同的学生,在具体的协同培养交流上,增加了难度。

(三)校外导师的积极性相对低

在双导师制度尚未形成系统科学的管理体系条件下,校外导师以兼职受聘形式承担高校工商管理硕士实践指导职责。对于校外导师而言,由于本单位工作约束、合作高校在职责和时间要求、学生具有多元需求、缺乏有效沟通机制等阻碍,在课程、实践与论文的指导难以真正发挥作用,容易错位和异化,造成校外导师的积极性逐渐降低。

(四)协同培养模式流于形式

双导师培养模式是一个高校-企业-学生与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学生之间建立的纽带,涉及多方参与。在实施过程中,任何一方的不作为势必造成协同培养机制无法形成闭环。在实际的运行中,有些环节不能完全落地实处,主要以校内导师为主,校外导师难以参与到部分环节,易形成挂名的形式主义。

三双导师制建设策略

(一)树立双向协同培养理念

在其培养理念上,应改变传统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作用,通过企业参与课程授课、论文指导、实习实践和项目研究指导等,了解企业和学生需求。校外导师通过参与培养环节,将企业的实践上升到理论层面,系统的将理论成果与社会实践经验相结合,助推高校人才的培育,为企业提供更多的高端人才。

(二)构建多元化沟通机制

1.合作单位定期开展交流

高校应定期与企业合作单位共建联合培养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协议,定期在培养方案的设计、具体课程的授课计划、学生论文指导、实习实践事宜上建立官方交流机制,依托单位间的交流,对所联合培养方面的问题建立长效交流机制。

2.双导师间进行不定期交流

指导同一个学生或一组学生的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可以进行不定期交流,对共同的学生进行联合培养指导。构建交流平台促进校内外导师间的交流,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3.以学生为纽带开展活动

针对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交叉培养的学生,通过以学生为纽带,开展学术沙龙、专题讲座、校内外导师见面会等活动,以灵活的形式就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进行指导。通过不同形式的活动,建立有效的沟通交流渠道。

4.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平台

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校内外导师与学生可以自由构建QQ交流群、微信群等。通过信息技术达到不受时空限制的自由交流,解决双导师培养因时空限制不能方便及时交流的问题。

(三)调动校外导师的积极性

1.明确校内外导师职责

通过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双导师制度,通过培养单位与联合培养单位共建研究生示范基地的形式,构建教师共同体,明确校内外导师的职责以及在指导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上的各自职责,建立科学的聘任制度。通过对校内外导师的各自职责分工,明确校内外导师的责、权、利,理顺机制,契合校内外导师及学生的需求,鼓励校外导师积极参与。

2.健全激励机制

对校外导师的荣誉权、知情权、参与权和获得报酬权等做出明确规定,加强协同。通过专业学位副教授职称,使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高管可以取得专业学位导师资格,激励校外导师积极参与到高校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的指导过程中。在理顺制度及运作机制的基础上,进行实时动态调整,健全奖惩机制,沉淀适合联合培养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的校外导师,授予荣誉称号等,调动其积极性。

(四)加强培养过程的协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