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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筹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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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筹划方案

个税筹划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 税收筹划 经济利益最大化 税收政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控,纳税筹划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是越来越大。尤其2016年5月1日随着全国全行业全面营改增的到来,税制的进一步完善使得企业在偷逃税款方面的机会越来越小。因此,采用纳税筹划技术与手段来降低纳税成本变得越来越重要。

纳税筹划,英文名Tax Planning,指纳税人出于自己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初衷,在对国家相关法律与法规熟练掌握的前提下,全面、综合地发挥自己的内在潜质,通过周密的策划,做出以减少税负为目的的一系列决策与付诸实践的经济行为。在国外,纳税筹划业务已比较丰富,而在我国由于起步较晚,人们在观念上处在逐步接受的过程,目前常采用的纳税筹划方法有临界点法、增值率法、增值率法在混合销售中的应用法、抵扣率法、成本利润率法、增值税类型选择法、采购对象选择法、业务转换法。下面分别就临界点法、业务转换法、增值率法,举例说明纳税筹划的有效性。

一、临界点法――利用临界点进行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

【案例1】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一批普通标准住宅(该住宅施工证在2016年5月

1日前取得)。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1000万元,开发土地的费用为300万

元,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为1200万元,与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相关的费用可抵扣金额为200万元,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226万元,该批住宅以3800万元价格出售。根据税法规定,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扣除的费用除了上述费用以外,还可以加扣:(1000+300+1200)*20%=500万元。

该房地产企业的增值率为:

(4200-1000-300-1200-237-500-200)/(1000+300+1200+237+500+200)=22.2%

根据税法规定:

缴纳土地增值税:(4200-1000-300-1200-237-500-200)*30%=228.9万元

企I税后利润为:4200-1000-300-1200-237-500-200-228.9=534.1万元

【筹划方案】如果该企业将住宅价格降低为4100万元,则该房地产企业的增值率为:

(4100-1000-300-1200-232-500-200)/(1000+300+1200+232+500+200)=19.46%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因此该企业不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企业税后利润为:4100-1000-300-1200-232-500-200=668万元

该纳税筹划方案可以使企业减轻税收负担228.9万元,使税后利润增加668-534.1=134万元。

二、业务转换法――将出租变为投资进行纳税筹划

【案例2】某位于城区的房地产公司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屋(2016年5月1日以后购入)出租给某商贸公司,租期5年,租金为100万元/年。该房地产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100/(1+11%)*11=9.9万元,房产税:100/(1+11%)*12%=10.81万元,城建税及教附:9.9*(7%+3%+2%)=1.19万元,企业所得税:【100/(1+11%)-10.81-1.19】*25%=19.52万元。

该房地产公司的税后净利润为:100/(1+11%)-10.81-1.19-19.52=58.57万元

【筹划方案】如果经过纳税筹划,改变该业务,使房屋出租转变为投资,该房屋作价1000万元投资入股,占有该商贸公司a%的股份,预计a%的股份每年可以分得税后利润100万元,则该房地产公司每年的净收益为1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净收益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比筹划前增加净利润:100-58.57=41.43万元。

该商贸公司减轻了100万元/年的租金支出,但是1000万元的房屋需要缴纳房产税:1000*(1-20%)*1.2%=9.6万元。

该商贸公司所支付的租金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假设该商贸公司不考虑该租金的税前利润为X,则该商贸企业的税后利润为:(X-200)*(1-25%)=75%X-150。

该房地产公司的税后净利润为:(X-9.6)*(1-25%)=75%X-7.2

与纳税筹划前相比,该商贸公司增加净利润:(75%X-7.2)-(75%X-150)=142.8万元。

三、增值率法――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案例3】某生产企业(征收率暂按3%计算)2015年1-6月具体经营情况如表1所示。

案例3涉及的是增值税中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问题。如何选择纳税身份对于税负有很大的差别。

【筹划方案】如果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较大,则其应纳税额就会较少,反之则越多。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其应纳税额与销售额有直接关系。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即需要达到规定的生产规模,会计核算健全,只有同时符合才能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因此,好多人认为既然一般纳税人的认定需要符合这么多条件,那肯定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好,其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计算企业的增值率,从而选择合适的纳税身份。

在案例3中,增值率=应纳税额/销项税额=38.76/(255*17%)=89.4%。

小规模形势下增值率=应纳税额/销项税额=15.3/(255*17%)=35.3%(此比例为固定比例)

个税筹划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2011年9月1日起,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实施生效,统计显示,对大部分中低收入者减税效应明显,然而由于各单位薪酬发放方式不同,或是地区收入差异的客观存在等因素,税收筹划的空间仍然很大。而企业作为职工工资薪金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如果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增加职工的可支配收入,必将提高职工工作的积极性,留住人才,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一、新旧税法的变化分析

本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涉及到的有:

1.起征点从2000提高到3500。

2.从原来的9级累进税率减少到了7级,取消了原来的15%和40%的税率级次,并把5%的税率调减到了3%,相应的应纳税额级距也有所调整。

从这些变化中可以推算出月收入38600是个临界点,38600以下的人员都可以或多或少的减少税负,其中收入段在8000~12500的减税最多达480元,收入段在22000~38600的减税5元,差别不大,而超过38600的税负将增大。(此文的收入均指扣除四金后的应税收入)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纳税筹划

现在很多企业都是实行工效挂钩的绩效考评方法,因而年终奖往往占全年收入的比例不低,而年终奖的计算方法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基于这种特殊的计算方式,我们发现在适用不同税率档次的收入区间的临界点附近,由于税基的全额适用新税率,税额会跳跃式增长,产生税前收入增长但税后所得减少的情况,因而应避开这些无效区间。如表1所示。

对于年终奖的无效区间,解决办法之一是将部分超过临界值的年终奖分配到当月工资薪金中发放。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笔者发现,相较于调整前的年终奖,本次调整对于年终奖在54000以内的,可以起到减税的作用,而由于取消了15%、40%的税率档次和税额级距的变化,使得年终奖在某些区间内整体税负要增加将近5%,如54000-60000,108000-240000之间等,而同样的用年终奖适当分拆作为当月工资薪金发放,即使工资薪金适用税率提高,税负也会相较年终奖全额适用高税率要小。

如:某职工的月收入为8000元,年终奖60000元,按正常的计算方法,工资个人所得税为(8000-3500)*0.1-105=345,年终奖个人所得税为60000*0.2-555=11445,,合计为11790。若将年终奖分为54000,剩余6000并入当月工资,则工资个税为(8000+6000-3500)*0.25-1005=1620,年终奖个税为54000*0.1-105=5295,合计为6915,前后两种方法相差4530元,可见筹划方法得当的重要性。根据上述情况,可以推算出一个年终奖与当月工资的合理分配区间,见表2。

三、全年收入的最优税负筹划

从目前各行各业的薪酬发放来看,普遍存在工资薪金与年终奖发放比例不合理,没有达到最优税负的效果,这就需要企业薪酬制订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配合,事先筹划,找到薪酬发放和纳税方案的最佳结合。

如:某职工的年收入为100000,方案一设为月薪7000,年终16000,则全年税额为((7000-3500)*0.1-105)*12+16000*0.3=3420,方案二设为月薪5000,年终40000,

则全年税额为(5000-3500)*0.03*12+40000*0.1-105=4435, 差额为1015。

通过推算,假设月工资基本一致的情况下,对通常涉及到的收入范围做出如下分配:

个税筹划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个税筹划;问题;建议

1 个税筹划的含义、特点及意义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筹划,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纳税支出,以谋求最大限度的纳税利益,实现税后利润或现金流量最大化。目前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已从过去无意识地采取各种方法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发展成为积极地通过纳税筹划来减轻税收负担。但是,纳税筹划在一些人的意识中常常和投机取巧联系在一起。

所以,正确引导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对我国纳税人及税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纳税筹划有利于激励纳税人增强纳税意识。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的初衷是为了少缴或缓缴税款,为了进一步提高纳税筹划的效果,纳税人会自觉不自觉地进一步钻研财税政策、法规,从而进一步激励纳税人提高政策水平、增强纳税意识、自觉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2)纳税筹划能够节减纳税人税收。 纳税筹划通过税收方案的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减少本期现金的流出,增加可支配资金,有利于纳税人的发展。纳税筹划可避免纳税人缴纳“冤枉税”。

(3)从长远上看,个人所得税筹划可以增加国家税收收入总量。

由于税收筹划的范围较广,与企业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它存在着以下主要的一些特点:不违法性、超前性、目的性、多变性。其中不违法性主要说明了税收筹划是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是在对税法进行认真研究比较后,对纳税进行的一种最优化选择,符合政府的宏观调控目标。超前性是指税收筹划一般都是在应税行为发生之前进行规划、设计和安排的。目的性表示纳税人要取得税务筹划的税收利益。税收政策市随着经济、政治的发展而改变的,所以说税收的筹划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多变的。

2 个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在个人所得税的筹划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了解,从而更好的去解决它主要有以下的问题:

(1)个人所得税筹划普遍率低。在这经济进步的时代里,人们更为重视利益,一部分的纳税人缺乏对个税筹划这一概念的理解。导致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筹划普遍率较为低,他们都没意识到这一重要性。(2)偷税、漏税现象严重。漏税是由于纳税人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者由于工作粗心大意等原因造成的。而偷税却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发生这种事情的原因有:一是不懂得避税与偷税的区别,把一些实为偷税的手段误认为是避税;二是明知故犯,打着税收筹划的幌子行偷税这实。 客观地说,避税与偷税虽然在概念上很容易加以区分,但在实践当中,二者的区别有时确实难以掌握。 有时,纳税人避税的力度过大,就成了不正当避税,而不正当避税在法律上就可认定为是偷税。 例如,利用“挂靠法”进行税收筹划就有这个问题。(3)高水平纳税筹划人才的缺乏。企业的人才流失过大,轻者会对企业企业有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重者会直接葬送企业的发展前程。

3 对个税筹划的建议

针对以上的问题, 从根本上解决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完善税收法制,以法治税,为税收筹划营造有利环境必须尽快制定《税收基本法》、《税收违章处罚法》、《纳税人权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对各级政府的税收管理职权、纳税人的权利义务等明确加以法定,做到有法可依。

个税筹划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工资

一、纳税筹划与个人所得税

所谓税收筹划指的是纳税人在遵守国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筹划,尽可能减轻税收负担,获取税收利益。税收筹划的内涵,实际上就是纳税人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框架内,通过对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的事前安排,实现减轻纳税义务目的的行为。个人所得税是指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该税的主要特点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使其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收入所得划分为11类,实行分类征收;对纳税人不同所得项目,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税率形式;采用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法。

二、个人所得税筹划在工资收入方面应用的几种主要方法

1.合理分拆收入所得,均衡工资奖金发放

我国税法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有如下两个方面的规定:(1)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同时,由于个人所得税适用累进税率,而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实际上相当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只有十二分之一适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其他部分都适用全额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会出现税率临界点税负剧增的现象必然反映到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计算上。从而使纳税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高于超过税率临界点时奖金数额,此时纳税人选择较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反而会有更高的税后收入。

2.灵活转换工薪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性质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我国个人工薪所得实行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实行20%的比例税率,但对劳务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可以加成征收,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相当于实行20%、30%、40%的超额累进税率。对比这两种税率规定,可以发现相同数额的工薪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所适用的税率不同,这时个税所承担的税负也就不同。因此,纳税人可以通过这种关系的处理来安排所得性质,使所获收入被定位于最有利的税收位置。

3.合理增加税收减免额

对于个人所得税来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都是可以在收入中抵免的。所以,如果企业合理增加员工每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就可以起到降低适用税率、节约税收支出的作用。例如,按照公积金有关文件规定,职工个人与其所在单位,应该依据员工月工资总额的同一比例,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每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每月工资总额乘以个人缴存率,单位每月缴存额等于该职工每月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存率,两笔资金全部存入个人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由于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可从工资总额中作税前扣除,免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尽可能高的标准缴付“三费一金”,从而增加纳税人的税收减免额,进而减少应纳税额。

4.灵活运用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法,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或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未超过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纳税人应合理地安排捐赠事宜,最大程度地享受税收扣除。该政策实际上就是给予纳税人将自己对外捐赠的一部分改为由税收来负担。该条款的立法宗旨很明确,就是要引导纳税人的捐赠方向,将其引入公益、救济性质,从而为社会和国家减轻负担。对于个人来说,则可以通过公益、救济性捐赠将一部分收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从而达到抵免一部分税收的目的。

三、个人所得税筹划的案例分析――以工薪所得筹划为例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将个人的十一项所得作为课税对象,如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等等。这些项目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适用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计税方法。这就为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潜在的空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在个税上对工薪所得按月征收,并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对于员工年底一次性取得的全年奖金、绩效工资,也规定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这种情况下,月收入的不均衡会使得在年所得相同的情况下,由于某些月份的工薪收入由于适用较高税率而使得员工整体上税负增加。

根据税收筹划的原理,针对这种情况原则上我们可以采用均衡分摊收入的方法来减轻这部分纳税人的税负。举个例子:罗某是一家公司的销售代表,每月工资4000元。年初,按照公司的奖金制度,罗某根据上年的销售业绩估算今年可能得到25000元奖金。请问如果罗某全年能够获得奖金25000元,罗某该如何为自己的收入进行筹划以降低税负?根据题意,我们有以下几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如果公司在年终一次性发放这笔奖金,按规定工资部分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4000-2000)×10%-2]×12=2100(元);奖金部分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5000×15%-125=3625(元),总体上罗某全年应纳个税为5725元(2100+3625)。方案二:如果公司分两个月两次发放这笔奖金,按规定罗某未取得奖金月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4000-2000)×10%-25]×(12-2)=1750(元);取得奖金月份应纳的个税税额=[(4000+25000/2-2000)×20%-375]×2=5050(元),综上罗某全年收入应缴纳的个税为6800元(1750+5050)。方案三:如果这笔奖金分为四个月四次发放,则未取得奖

金月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4000-2000)×10-25]%× (12-4)=1400(元);取得奖金月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4000+25000/4-2000)×20%-375]×4=5100(元),罗某全年共需缴纳为6500元(1400+5100)。显然,除一次性发放全年奖金外,同量的奖金随着发放次数的增加,罗某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会逐渐减少。因此,罗某应要求公司在年终时一次性发放其全年奖金,如果公司从其他方面考虑,无法满足罗某的要求,则罗某应与公司商议,尽量分月多次发放奖金。

因此,我们公司在发放工资奖金时应当为员工进行筹划,特别是当涉及的员工奖金数额较大时,如果采用年终一次发放法,就可能降低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增加员工的个人收益,为他们带来实惠。根据测算,对应于某个特定的预计全年总收入,有些“均衡月工资、年终奖金”最优发放方法为一个特定的数额,有些“均衡月工资、年终奖金”最优发放方法为一个特定的数额区间。相应地,我们把这两种最优发放方法定义为“最优发放额”、“最优发放区间”,具体总结如下表。

备注:“*”表示最优发放额,“**”表示最优发放区间,表格中区间的中括号“[]”表示包含边界数值,括号“()”

表示不包含边界数值。

综合上面的实例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国家税务总局对于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具有多个方面的特点,个人所得税有很多细节的东西值得我们关注研究。例如上面的实例所讲的同样的年所得,因为工资发放的次数、时间、名目等的不同,所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会有所不同。所以,可以发现合理的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对于个人工资收入具有很大的影响作用。

四、合理的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对个人工资收入的影响作用

通过上述实例分析,可以发现合理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可以为员工个人达到充分的节税作用。正确认识个人所得税筹划对工资收入的影响作用对于员工个人的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以及我国税收经济的发展具有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

1.适当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可以有助于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征管法的不断完善客观上使得纳税人靠钻税法的漏洞和偷逃税款等手段减少税负的不正当途径被堵塞,税务相关行政和执法部门对社会上偷漏税等违法行为的严厉处罚也会促进纳税人逐渐认识到纳税筹划的重要性,从一定意义上讲,纳税筹划在给纳税人带来实惠和好处的同时也会促进纳税人为节约税收而不断了解学习税收相关法规的过程,这个过程从客观上来讲增强和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2.纳税筹划有助于促使个人理财水平的提高

当今社会当中,每个人的收入来源都有很多方面,不同的收入适合缴纳不同的税收和应用不同的税法条款,所以正确的纳税筹划有助于提高和促进个人理财水平的提高。纳税筹划是一种高智商的增值活动,为进行纳税筹划而起用高素质、高水平人才必然为社会经营管理更上一层楼。纳税筹划会促进员工个人最大限度地为节约税款而对财务工资制度、会计准则以及现行税法进行深入了解,从而从客观上提高员工个人的理财水平。

3.正确合法的纳税筹划方案有助于纳税人节约税收

目前,我国很多人员机构都是将纳税筹划的目的仅定位在直接减轻自身税收负担层面,因而一部分纳税人的心理是只要能少交税款,怎样做都行。其结果只会导致很多纳税筹划案例属于暗箱操作,其技能并不高明,其实质是偷漏逃税,因而经不起推敲和稽查。所以,通过正确合法的纳税筹划方案选择可以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减少本期现金的流出,增加可支配资金,使纳税人一方面可以减少本该缴纳的税收,另一方面也可以不缴不该缴纳的税收,使个人最大限度地节约税收。

参考文献:

[1]黄凰、田靖宇.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09(1).

[2]黄菊.浅谈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J].经济研究,2009(7).

个税筹划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医疗器械企业;税收筹划;税收管理

引言

伴随着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进一步落实,社会大众越来越关注医疗改革问题。现阶段,我国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人们的生活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因此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在此背景下,我国的医疗器械企业得到良好发展,由于我国医疗器械行业还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很多企业成立时间较短,医疗器械市场环境需要完善,再加上掌握高新技术的企业占比非常小,医疗器械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很容易受到政策和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为推动医疗器械企业能够实现良性发展,在面对国家税收政策改革时,就要做好自身税收筹划工作,并能够在合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企业纳税金额,使企业效益得到提升。

1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指的是通过对当前国家税收政策进行充分分析,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纳税主体纳税前的经济行为进行统筹规划,或是当纳税方出现变动时,可以使企业应缴税额得到减少。总的来说,税收筹划是一种经济行为。一般来说,税收筹划通常要符合以下几点:第一,合法性。在税收筹划工作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就是要在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下进行税收筹划,只有满足国家法律要求才不会使企业面临偷税漏税风险;第二,目的性。税收筹划工作开展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在合法的前提下尽可能使企业的纳税金额减少,进而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的目的;第三,前瞻性。指的就是对经济行为事前进行规划和安排。

2医疗器械企业税收筹划的意义

2.1提升企业纳税意识和税收管理意识

当前有许多医疗器械企业都是以技术创新或是科技成果研发为核心,当技术研发出来后便创立为企业,进而实现产业化发展,因此这些医疗器械企业的管理人员都缺少纳税意识,这就会导致企业很容易面临税务风险。而实施税收筹划工作可以帮助医疗器械企业管理者了解当前税收政策,并能够掌握税收政策变动情况,进而使企业能够合理减少缴税金额,由于有效税务筹划工作可以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可支配资金,因此企业管理者就会主动了解税收相关法律政策,进而使企业的纳税意识得到提升。由于税收金额在医疗器械企业中占据较大金额,为了尽可能减少税收金额,企业管理者必定会重视税收管理工作,所以企业税收管理意识也会得到提升。

2.2在合法前提下节省企业税收

对于企业来说,纳税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履行的义务,在税收时会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税收成本,由于一些企业没有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导致企业面临着税收税负问题。一些小的医疗器械企业为了减少自身税收压力而逃避纳税义务,偷税漏税行为时有发生,导致企业受到严重税务风险的影响。此时,如果相关部门对这些偷税漏税医疗器械企业进行审查,那么企业就会受到法律制裁。所以偷税漏税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就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合理减少税收金额,只有将合法作为税收筹划工作的前提才能有效减少企业税收成本。

2.3有利于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医疗器械企业为了提升税收筹划工作的有效性,通常都会聘请一些专业人士来辅助企业做好税收筹划工作,这样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的税收筹划水平。很多时候,医疗器械企业管理者为了确保税收筹划方案能够得到有效落实,会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力度,因此,医疗器械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还可以有效提升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进而有助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所以,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对医疗器械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医疗器械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3.1缺少税收筹划意识

结合当前医疗器械企业发展现状分析。我国医疗器械企业众多,大规模的企业占比比较少,主要以小规模医疗器械企业为主。从整体上来看,我国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比较混乱,透过这些问题我们了解到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缺少秩序,更不要说企业管理者是否具备良好的税收筹划意识了。有许多小型医疗器械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只为使企业能够在市场中占据更多份额,即使面临法律风险也会通过偷税漏税获取更大效益。此外,一些企业没有专门负责税收管理的人员,还有一些企业财务部门人员流动性很大,很多时候税务管理工作都是会计人员来负责的。还有一些医疗器械企业管理者虽然对税收相关政策有着深入地了解,但是却将税收管理的重点放在了如何减少税收金额,却没有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只是为了降低税收而进行税收管理,这样就会导致企业及时税收金额上有所减少,但是却没有为企业带来一定效益。

3.2自主研发创新意识薄弱

现阶段,有关医疗器械企业税收减免的相关政策不多,现有的税收减免政策也是关于企业自主研发方面。然而,我国很多医疗器械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比较薄弱,研发创新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因此,很多医疗器械企业很难将自主研发创新能力作为行业核心竞争力,由于医疗器械市场中的很多设备都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重复性的设备占据多数,进而使得能够符合自主研发税收减免政策的企业非常少。对于医疗器械企业来说,如果缺少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在市场竞争中就会非常被动,很难占据竞争优势,只是一味通过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和价格也是不现实的。所以,医疗器械企业要想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就要提升自主研发创新能力,这样才能利用自主研发优惠政策减轻税收负担。

3.3对税务政策的认知不足

近年来,我国税收政策在不断调整,税收改革工作也在进一步推进,一些医疗器械企业由于对税收政策变动没有过多关注,导致税收筹划方案与当前税收政策不匹配,使当前税收筹划政策无法实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主要是针对当前税筹政策,规划有利于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税收方案,如果企业对当前税收政策变动不够了解,就会影响到税收筹划方案的执行。有许多医疗器械企业就是因为对税收政策变动的灵敏性较差,而且没有结合当前税收政策,而是盲目按照以往的税收政策或是以往税收筹划经验来制定税收筹划方案,进而导致企业无法及时对当前税务筹划方案进行调整,使企业不得不面临严重的税负问题。

4医疗器械企业税收筹划建议

4.1增强自身的税收筹划意识

无论什么企业,都必须要履行纳税义务,所以,纳税费用支出是一项强制性的费用,无论是企业管理者还是财务人员都要认识到纳税的重要性。对于医疗器械企业来说,要想做好税收筹划工作,首先要具备较强的税收筹划意识,要意识到偷税漏税行为对企业未来发展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为此,要在企业内部构建财务人员工作管理制度,使企业财务人员认识到纳税的重要性,并了解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此外,还要提升企业财务人员的税收筹划意识,税收筹划工作开展的有效性很大程度都与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素养以及执行能力有关系,作为财务人员,要能够做到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及政策要求开展税务筹划工作,这样才能避免税收风险的发生。在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过程中,要结合近期税收政策以及企业经营现状,如果税收政策出现调整,就要对税收筹划方案中的详细内容进行对比调整,当企业经营情况发生变动的时候也要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调整,确保税收筹划方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能够满足企业当前经营现状和当前税收政策。

4.2以企业利润为前提,综合衡量税收筹划方案

由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多个税种,因此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也不能只考虑某一个税种,应当结合企业面临的所有税种进行分析。由于税收法律变动、政策变动、市场经济变动等多种因素都会对税额造成影响,所以,企业税收筹划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需要对这些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如果税收筹划方案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多利润,那么这个税收筹划方案才算是成功的。对于医疗器械企业来说,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实现经济目标:第一,缩减纳税金额,使企业的整体税收金额得到减少;第二,延迟纳税,可以利用时间价值使企业资金实现增值,进而为企业带来更多利润。现阶段,很多企业对税收筹划工作的认识过于片面,税收筹划并不只是单纯减少纳税资金,而是要减少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并提升企业整体利润。

4.3结合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执行税收筹划工作

医疗器械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就是为了使企业能够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减少税收负担。一些企业在税收筹划工作中会制定很多方案,而每个方案的侧重点都有所不同,这就会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影响,一些税收筹划方案可以在不调整当前财务管理流程的前提下就可以实施,而有的方案则需要对当前财务管理模式进行调整后才能实施。只是针对方案中税收金额降低程度来选择方案是比较片面的,因此在选择方案时,要结合企业短期和长期的财务管理目标来选择,这样才能确保税筹筹划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