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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世博安全及恐怖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迎世博和世博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学校根据金教办〔20__〕06号《金山区世博安保和反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区、教育系统世博安保和反恐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深化校园安全监管,加强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世博安保和反恐应急反应能力,确保迎世博和世博期间学校统安全和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迎世博期间和世博期间学校发生的入校袭扰事件、校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事件以及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校舍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传染病爆发流行、自然灾害、校园伤害事件等。
三、成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工作职责
世博安保和反恐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领导小(来源:文秘站 )组负责学校世博安保和反恐工作的组织领导、信息报送以及协助有关部门对事件的处理。负责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协调相关人员对事故现场控制、人员救治以及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世博安保和反恐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把本单位世博安保和反恐工作进一步完善,设立领导带班的值班工作制度,相关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原则,一旦发生涉世博安全或恐怖事件,小组成员要在10分钟内上报区教育局世博安保领导小组办公室,40分钟内上报书面材料。
(二)主动抢险、迅速处理原则。事件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救援。
(三)生命第一原则,事件发生后,要把救护师生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态扩大原则。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要迅速判断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避免应急处理过程中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原则。在实施救援过程中,要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公安等有关部门查找原因,正确处理提供依据。
(六)重点部位,专人负责原则。重点目标要害部位,要设立专人负责,安装报警装置、监控系统和金属防护栏。各单位要建立重点要害部位工作档案,摸清底数,搜集各类可能实施破坏的涉恐或具有暴力恐怖性质的行动情况信息。
五、事件处理程序及办法
(一)入校袭扰师生事件处理办法。如发生闯入校园袭扰师生事件,学校要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向110指挥中心及区教育局世博安保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迅速组织师生转移,等待救援。
(二)学校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要立即向公安部门和区小组办报告,并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同时迅速组织学校师生紧急疏散,等待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发现学校饮用水污染,学校要迅速对水源进行有效隔离,并立即向卫生防疫等部门和小组办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四)校园爆炸事件处理办法。如发生学校爆炸事件,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立即向公安等部门和小组办报告。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师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物证搜寻、排除险情工作,防止再次发生爆炸事故。
(五)火灾事故处理办法。如发生火灾事故,学校要全力组织师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立即向119指挥中心和小组办报告,安排人员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要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受伤人员。
(六)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办法。如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学校要立即向卫生防疫等部门和小组办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将中毒者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救治。并对食堂炊管人员进行监控,对食堂进行隔离管理,等待有关部门进行采样化验。
五、其他事项
以《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辽宁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省政府令第116号)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第16号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对企业参保及缴费情况的检查,促进企业全员参保、足额缴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维护企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开展社会保险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地税局副局长
成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营口市社保局*分局副局长
*市劳动监察大队队长
*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市地税局社保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部署、协调、宣传、指导、被检单位名单的确定、分配等具体工作。
三、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专项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企业2005年、2006年和2007年1至10月份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专项检查的内容:
(一)核查社会保险费征收的总体情况。主要包括:参保户数、缴费户数;企业人数、参保人数、缴费人数;企业工资总额、缴费基数;应保险种、实保险种、欠保险种;应缴费款、实缴费款、欠缴费款。
(二)掌握企业参保具体情况。主要包括:1、企业参保及经营情况。2、企业缴费的计费情况。缴费企业是否如实申报缴费,缴费基数是否准确,费款计算是否正确,有无不按计费依据计算,不计或少计费款的问题。3、缴费企业的申报情况。缴费企业有无不申报、迟申报、瞒报的问题。4、参保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缴费企业有无不缴、迟缴、漏缴的问题。5、检查、确定没登记参保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和缴费基数。
四、检查的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企业自查,检查组重点检查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11月20日—11月30日)
企业自查由地税局各征收单位负责组织,具体包括:召开服务例会讲解检查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发放、收集、汇总企业自查表,并于11月30日前上报*市开展社会保险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12月1日—12月25日)
根据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的名单由营口市和*市两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重点对象是法人代表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大型餐饮、服务企业。
(三)总结阶段(12月26日—30日)
检查工作结束后,市社会保险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此次检查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五、具体罚则
对没有按政府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或没有全员足额缴费的单位,将做以下处罚:
1、参保企业未按政府通告要求在11月30日前补费的,除补缴欠费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2、企业成立后未参保并且未在11月30日前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除限期补办登记手续、如数补缴费及滞纳金外,对法定代表人和其他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和其他主要负责人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3、对上述处理结果拒不执行的单位,将按《营口市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收工作方案》(营委办发[2004]19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地税、国税部门将立即缓售企业发票,在企业到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或年检时,由联动机制责任部门实施联动制约。企业法人代表是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将提请各级人大和政协机关对其代表或委员资格进行审查。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六、要求
(一)各乡镇、办事处、各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接到通知后,迅速开展工作,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贯彻落实“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是推动全市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贯彻落实“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集中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饮水安全、垃圾处理、环境美化、植被恢复、村屯绿化等问题,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新鲜空气、吃上放心食品、住进美好家园,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主要任务
1、保障城乡群众饮水安全。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由市、县(市、区)二级政府进行配套,建设饮水工程436处,解决40499户、1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划定主要河流禁排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饮水用水源地污染综合整治。在全市实施“河长”制和出区域断面考核。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和机制,解决全市34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2、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问题。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村镇改厕工作、村镇畜禽养殖、“一池三改”、粪污处理和综合利用,加强村镇环境综合治理。到2009年2月底,建成17个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粪污)处理示范村。
3、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活动。争取在2009年2月底,建成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15个省级环境优美村。
4、推进辽西北地区植被恢复。加快辽西北边界防护林体系建设,推进辽西北地区荒山绿化工作。到2009年造林结束,完成辽西北边界林带造林绿化65.8万亩,完成辽西北地区春季荒山造林作业面积27万亩。
5、实施村屯绿化工程。实施乡镇、村屯、校园、园区等绿化建设,采取花草结合、林果结合,增加农民收入。到2009年春季结束,完成绿化乡镇、村屯、园区80个,绿化中小学校6所。
三、组织实施
1、明确工作责任。“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环保局牵头、市林业局协助,市政府督察室负责检查督察。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开展此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于每周四下午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汇总全市工作情况上报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2、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环保攻坚惠民,解决基层实际问题,事关每个农民利益,各地要通过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农村环境,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农民为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而努力。要广泛宣传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观,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投入到“环保攻坚惠民”活动中来。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我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审计局、市卫生局、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丽江市中心支行8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丽江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劳社〔20__〕5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和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保证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纠正、查处和预防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投资运营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
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县级成立“__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县级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审计局、县卫生局、县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__县支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一)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 湘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严开志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吴安银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政府纠风办主任
刘建华 县审计局局长
骆恩祥 县卫生局副局长
彭沛泉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会军 县纪委纠风室主任
梅雪峰 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四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
李顺科 人民银行__县支行副行长
杨登朝 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马建华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郭劲松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朱朝兵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__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为:
主 任:严开志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郭劲松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宋福兴 县财政局社会保险科科长
白光仙 县地方税务局规费科科长
张会军 县纪委纠风室主任
成 员:李明耀 县社会保险局局长
赵 勇 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副局长
杨春华 县劳动和就业服务局局长
李昌华 县审计局财政金融股股长
王华荣 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冯迎华 人民银行__县支行监察室主任
联络员:朱朝兵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股长
(二)领导小
组工作职责 研究制定__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对我县专项治理进行检查指导,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市级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协调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县监察局、纠风办: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财政局、人民银行__县支行、县地税局、县审计局、县卫生局: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
1.研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状况,研究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我县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研究。
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2.开展调研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安排调研检查,并对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抽查。
3.加强信息交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搜集专项治理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
三、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解决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不按规定入帐、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
(二)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
(三)不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四)不按规定存储结余基金,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安全缺乏保障的问题。
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以下专项治理工作。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检查治理:
(一)缴费核定环节是否存在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无违反政策规定少核、漏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基金收入减少。
2.是否存在地方政府及部门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问题。
(二)基金支付使用环节:
1.是否存在违反基金支付政策,扩大基金使用项目及范围,擅自提高支付标准违规支付使用基金。
2.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
3.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保险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
4.是否存在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问题以及相关单位、个人有无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三)基金管理环节:
1.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基金。
2.是否存在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和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3.是否存在会计行为不规范、会计核算不标准问题。
4.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5.是否存在历史遗留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的情况。
6.是否存在劳动保障事务机构等中介组织代征代缴社会保险费及截留挤占、贪污社会保险费和违规乱收服务费问题。
县 地方税务局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不及时征收社会保险费问题。
2.是否存在违规减征、缓征、免征社会保险费问题。
3.是否存在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未按规定及时划入财政专户管理问题。
4.是否存在违规截留、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问题。
5.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核算的社会保险费及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未按规定入账及隐瞒、转移收入等问题。
2.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结余基金问题。
3.是否存在动用财政专户存款结余基金违规投资问题。
4.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划转资金问题。
5.是否存在社会保险财政专户基金会计核算不规范、不标准问题。
6.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__县支行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违反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按规定传递票据、划转资金问题。
2.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少计、漏计付基金利息问题。
3.承担受托发放离退休费用及失业保险金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应支付款项不及时分配计入个人帐户及截留、隐瞒、转移、贪污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4.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任务及职责: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审计局、县卫生局任务及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配合工作。
四、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__年9月开始,20__年9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__年9—10月)。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成立__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10月—20
__年4月)。 县级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组织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对以前检查、审计发现至今尚未纠正整改的问题分类梳理,根据发生时间、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坚决予以纠正。对于历史遗留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资金,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挤占挪用的,由同级政府偿还;同级政府偿还确有困难的,逐级上报审批作核销处理,同时应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认真排查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针对各种基金违规问题,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健全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对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县级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随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管理部门及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自查自纠结果写出自查报告并填制报表,报同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报告要对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自查、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及分布情况,问题形成原因、整改措施及纠正结果和针对存在问题所完善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所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等要作详细的阐述。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级情况汇总后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__年5-6月)。
县级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县自查自纠工作的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检查的重点是自查自纠是否认真,存在的问题是否纠正;基金风险隐患是否进行了排查和防范;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是否得到完善,对维护基金安全、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是否提出意见。通过检查,了解是否有走过场的问题,对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的,要督促整改;对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要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迎接省、市级领导小组抽查及总结报告阶段(20__年7-9月)。
在县级检查的基础上,作好迎接省、市级检查的准备。在省级、市级检查的基础上,县级领导小组根据各成员单位上报的检查综合报告,汇总报表和县级自查情况报表,结合对各单位检查结果,全面总结我县专项治理工作,客观评价基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治理的做法和成效,提出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9月20日前向市级领导小组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和开展专项治理的必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和督办事项,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加强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并为专项治理提供必要条件,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__“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规划的编制,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的新目标、新任务和新举措,正确把握新常态下经济增速放缓、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人社事业发展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和新要求,着力解决“十三五”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将面临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科学设定规划目标任务,努力编制一个适应时代要求、符合州情实际、反映群众意愿的“十三五”规划,推动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更加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认真总结“十二五”规划。切实开展“十二五”人社专项规划的分析评估工作,全面总结“十二五”时期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工作情况和成效经验,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三五”各专项规划奠定基础。
(二)切实加强重大问题研究。认真分析“十三五”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将面临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围绕重点任务和重点领域,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研究,研究内容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人社目标相结合,与全面深化改革涉及人社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政策措施。
(三)科学设定规划目标任务。根据“十二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情况和发展环境的分析,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以“人才开发”、“促进城乡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为题,分别进行研究并提出“十三五”发展的主要指标,起草和编制好“十三五”人社专项规划(草案)。
(四)研究安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项目是规划实施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要结合人社工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围绕规划主要目标任务,研究提出一批关系事业发展全局、带动作用强、亟需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项目,并做好重大项目特别是需由财政安排建设资金的重大项目为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以项目为载体推进规划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
(五)加强各项规划的衔接协调。要高度重视规划衔接工作,加强与省人社厅、州直相关部门的对接工作,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使各项规划协调一致。规划衔接要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服从本级和上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特别要加强专项规划与人社部、省人社厅有关规划的衔接,争取所提出的重大项目列入上级相应规划。
(一)领导小组
成立__“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州人社局“十三五”规划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总体协调和组织推进“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谦任组长,州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马崇曾任副组长,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州社保局局长洪亚黔,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莉,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张仕伟,州人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商必彪,州人社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陈淑琳,州人社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肖堂友,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州就业局局长罗雄,州人社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岺丽为领导小组成员。
州人社局“十三五”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州人社局“十三五”规划办),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法规科,由黄莉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罗定国、王安玉蓉、侯万游、梁巍、陈祥开、欧荣泽、张登纪、谭佰娟、张博彦、钟雯、梁远倩、熊鹰、何宇珵、徐璐、韦贞臣、张芊。王安玉蓉为州人社局“十三五”规划办联络员,负责对接协调工作。
(二)专项规划编制小组
成立“人才开发”、“促进城乡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三个专项规划编制小组,具体负责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相关重大问题研究及本编制小组日常协调等工作。
1、“人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小组
由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张仕伟任组长,州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负责人,职业能力建设科
科长欧荣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副科长(主任科员)张登纪,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谭佰娟,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综合科副科长韦贞臣,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委统战部、州编委办、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州工信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农委、州商粮局、州文广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州卫计委、州统计局、州扶贫办、州发展研究中心、州法制办、州外侨办、州科协等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领导为编制小组成员。“人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小组工作人员由我局涉及人才工作的相关科室、所属事业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综合科副科长韦贞臣为联络员,负责与州人社局“十三五”规划办的衔接工作。
2、“促进城乡就业专项规划”编制小组
由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州就业局局长罗雄担任组长,州人社局副县级干部、就业促进科科长敖银兴,州考试院院长、农民工工作科科长胡德剑,州就业局综合科科长何宇珵,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住建局、州财政局、州农委、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卫计委、州工商局、州统计局、州社科联等单位有关领导为小组成员。
“促进城乡就业专项规划”编制小组工作人员由我局涉及促进就业工作的相关科室、所属事业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州就业局综合科科长何宇珵为联络员,负责与州人社局“十三五”规划办的衔接工作。
3、“完善社会保障专项规划”编制小组
由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州社保局局长洪亚黔担任组长,州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社会养老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科长孙学耕,州社保局副局长陈怀东,州社保局综合科科长徐璐,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农委、州民政局、州卫计委、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住建局、州统计局等单位有关领导为小组成员。
“完善社会保障专项规划”编制小组工作人员由我局涉及社会保险工作的相关科室、所属事业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州社保局综合科科长徐璐为联络员,负责与州人社局“十三五”规划办的衔接工作。
根据州政府统一安排和相关程序,__“十三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__年9月)
成立前期重大课题研究起草小组,下设人才、就业、社保三个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启动“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工作。
(二)基本思路形成阶段(__年10月)
各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时间和阶段性任务,理清发展思路,提出发展主题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初步完成各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明确本领域“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形成文稿送州人社局“十三五”规划办汇总,并按要求报送州发改委纳入全州“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重点内容。
(三)前期重大问题研究阶段(__年11月-__年12月)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从着力解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进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重要问题入手,完成“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报告,按要求报送州发改委。
(四)规划草案编制阶段(__年1月-__年3月)
制定__“十三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部署“十三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各专项规划编制小组根据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成果和基本思路,理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改革思路,形成各专项规划框架,编制各专项规划草案和征求意见稿,并按要求报送省人社厅、州发改委审核。
(五)规划编制完成阶段(__年4月-__年10月)
通过多种形式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和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组织有部门及专家进行论证和评审。对各专项规划草案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形成“十三五”各专项规划送审稿,按要求报送省人社厅、州政府审定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