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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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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方式

人口普查方式范文第1篇

一、户口整顿目的

通过开展户口整顿工作,全面调查掌握本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人户分离人员、境外人员的情况和数据资料,清理解决户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户口登记项目更加齐全、准确,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人口资料准确翔实,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区人口普查前的户口整顿工作,决定成立市区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公安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公安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分局副局长何小波兼任。各镇(街)成立相应机构开展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核准户籍人口底数和户口登记项目。重点核准户籍人口户数、人数及姓名、性别、相片、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及公民身份号码等主要户口登记项目。

(二)重点摸清以下情况:

1、具有本区户籍人员生育的小孩未落户口的情况,包括收养、抱养小孩未落户口情况。

2、手持各类证件未落户口情况,主要包括持迁移证、复员转业证、刑满释放证等应落未落户口人员情况。

3、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情况,主要包括参军、出国(境)定居、死亡等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情况。

4、人户分离人员情况,特指在城区和镇(街)范围内实际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人员情况。

5、暂住人口情况。

6、常住在辖区内的境外人员情况。

7、户口登记中重登重统、漏登漏统人员情况。

8、监狱、看守所服刑人员中无户口人员的基本情况。

9、编制、设置和清理门楼牌情况。

四、方法步骤

我区户口整顿工作自结束,分为准备、核对纠错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全区方案和区级户口整顿经费预算报告。培训各镇、办入户核对骨干,统一工作流程和相关表格的填写。

在《晚报》《告全区居民的一封信》。

各镇、办要通过黑板报、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告居民一封信、社区网站、广播、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

各镇、办根据区“六普”户口整顿办提供的人口数据,全面掌握本辖区实有人口的基本情况,测算本镇、办工作量。以社区、居(村)为单位,以居民小组或村民小组为最基本单元,做好户口整顿区域的划分。根据省、市“六普”办要求的每50户或250人配备二名入户调查员的要求,测算所需人员。7月6日前,在干部、职工和社区、村(居)委、学校等单位中选调人员,配齐配足户口整顿人员。

做好以下工作:

(1)将选调人员成立“入户调查”、“业务办理”、“质检汇总”三个小组。

(2)制发入户调查员胸牌。

(3)对参加户口整顿的各镇、办骨干进行业务培训,然后各镇、办对参加户口整顿选调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各镇(街)利用区“六普”户口整顿办提供的数据,以居(村)民小组为单位分别打印的《户籍人口资料清单》、《暂住人口资料清单》、《港澳台和外籍人口资料清单》作为人户调查员上门核对的原始依据。

(5)区“六普”户口整顿办制发《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登记表》、《人户分离情况登记表》、《暂住人口登记表》、《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情况登记表》、《常住户口待定人员登记表》、《漏登、重登及应销未销户口人员登记表》六张表。

(二)核对纠错阶段

1、核对户口。由各镇、办“入户调查组”持《户籍人口资料清单》、《暂住人口资料清单》、《港澳台和外籍人口资料清单》,按照街(路、巷)、自然村,上门入户与公民持有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实际情况进行逐户、逐人、逐项仔细核对,做到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无差错。通过入户核对,全面掌握辖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人户分离人员、境外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对核对中发现的问题,作如下界定:

(1)对有项目差错的,填写《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登记表》;

(2)属于人户分离的,填写《人户分离情况登记表》;

(3)属于暂住人口的,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

(4)属于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的,填写《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情况登记表》;

(5)属于计划生育未落户或其他户口待定人员的,填写《常住户口待定人员登记表》;

(6)属于漏登、重登及应销未销户口人员的,填写《漏登、重登及应销未销户口人员登记表》。

2、质量检查。

(1)入户核对后,各镇、办“质检汇总组”应坚持“日清日结”制度,每日对已经核对完成的《户籍人口资料清单》、《暂住人口资料清单》、《港澳台和外籍人口资料清单》及六张登记表逐一进行质量检查,对户口整顿进行质量把关,签字存档。

(2)“质检汇总组”将入户调查员提交的六张表每天进行一次汇总,并填写《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情况表》,每10天一次汇总后分别上报区“六普”户口整顿办。

(3)对其中需要办理户籍业务的,转交给“业务办理组”。

3、业务办理。入户核对工作结束后,对入户调查中发现需要办理的户籍业务,由“业务办理组”进行跟踪办理和整改。

(1)对常住人口中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未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户口登记。

(2)对核对工作中发现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认真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保留其中一个常住户口,注销其他重复户口。

(3)对采取非法手段办理虚假户口的,要依法注销其户口并严肃追究处理相关责任人。

(4)对户口待定人员,要依据相关规定经调查核实后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也要及时登记落户。

(5)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变更、更正。

通过问题整改,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计算机存储的人口信息相一致。要力争全面完成问题的整改,确需进一步调查的,也应在年底前完成整改。

4、提高人口相片采集率。公安分局要按照市公安局信息化建设“20个100%”的要求16周岁以上人员相片采集率要达到100%,公安分局各派出所要在此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中,对已办理二代证但因系统原因在我市信息系统中无相片的,要在省级平台下载相片加以维护,同时采取上门照相等方式努力提高本辖区内常住人口的相片采集率。

5、检查督促。镇、办领导要对辖区户口整顿情况每天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区“六普”户口整顿办要组织3次以上的督促检查,确保我区户口整顿工作质量和进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

做好集中整顿后的数据整理、汇总工作。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改进和完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功能,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

1、核对纠错工作结束后,各镇、办要组织自查,对“六张表”认真进行核对,发现相关数字不一致或有项目差错的,要认真查找原因,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要重新入户核对,并据实更正。

2、区“六普”户口整顿办要组织人员对每个镇办进行全面验收,各镇、办将工作总结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上报区“六普”户口整顿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户口整顿是保证人口普查登记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我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特色,对加强和促进户籍登记和人口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此次户口整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户口整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把户口整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要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和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各阶段的目标任务。

(二)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确保整顿取得实效。各镇、办要把户口整顿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任务,合理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任务,把工作落实到人,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抓,防止出现死角。要针对本地户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户口清理整顿工作计划,有重点、分步骤认真组织实施。要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户口整顿工作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策性很强。参与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的人口计生、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卫生、教育、司法、财政、发展改革、宣传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遇到困难和问题,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并及时向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汇报,妥善加以解决。

(四)抓好户口整顿与相关工作的结合。公安分局一是要抓好户口整顿与分局正在开展的夏季严打工作相结合。通过此项工作,加强人口管理,为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打好基础,为现实斗争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二是要抓好户口整顿与派出所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相结合。尤其对入户核对工作中采集的暂住人口,要及时录入“派基”系统。三是要抓好户口整顿与大情报信息系统中的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工作相结合。通过入户核对,对部、省、市三级平台下发的重点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掌握,确保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取得实效。

人口普查方式范文第2篇

人口普查是我国十年一次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为我国未来制定人口政策,经济政策等提供重要的参考。本文将从人口普查的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两员”选调、业务培训、清查摸底、普查登记、宣传动员六个方面着力分析人口普查各阶段工作的难点,并提出初步对策。

一、人口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阶段

在人口普查中,划分普查区域便于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是保证登记不重不漏的可靠基础,是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途径,并能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划分原则一般是普查区域尽可能与行政区划相吻合,逐级划分,地域覆盖不漏不重,特殊地区特殊对待。人口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阶段存在着以下难点:一是普查区域的边界难以确定。一般普查区域范围大,人口密度集中,外来人口多、流动频繁,村(居)交叉混杂严重,并且存在“飞地”问题,普查区域的边界难以确定。二是特定区域划分难。我区私营经济发达,工业区较多,这些特定区域也给人口普查的区域划分增加了难度。三是普查员业务素质不高,地图绘制能力较弱。由于普查员都是从社会上临时抽调的,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业务知识,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地图绘制工作比较生疏,难度很大。因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解决人口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阶段中碰到的问题。一是按照地域原则划分普查区域。按照区域划分普查区,而不能按照户口或其他的部门管辖隶属进行普查区域划分,这是保证人口普查不重不漏、实现全面覆盖的前提。二是人口普查区域的边界要有明显的标志(街道、公路、铁路、河流等),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图的边界应该是一条首尾相接、连续不交叉的封闭曲线。以便保证普查有明确的分工,为实现登记的不重不漏提供坚实的基础。三是区域划分要便于操作、灵活处置。划分人口普查地理区域,特别是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应该要便于实际操作、便于普查工作进行,具体情况、灵活对待。行政管理体系健全的、居民居住相对集中的地方,可按行政区划来划分普查地理区域;行政管理不健全的(新建的居民区)、居民居住混乱无序(城乡结合部)的可地域切块来划分,也可二者兼顾,有主有次;对于一些学校、工厂、农场等单位,规模较大、完整独立的可单独划为普查区,让这些单位自己去组织普查;规模较小、职工居住地域上比较分散的单位可归入当地的普查区域由当地的普查机构进行普查。

二、“两员”选调阶段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作为整个人口普查工作的链接点,担负着入户调查,填写普查表等具体工作,控制着普查数据质量的源头,主宰着普查数据质量,“两员”的重要性和地位由此可见非常重要。这次人口普查“两员”选调存在很大的困难。一是选调“两员”符合条件的人选少。“两员”应当由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统计专业知识,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符合条件的人员少。二是“两员”数量庞大,配齐难。初步统计,我区第六次人口普查需要配齐“两员”数量达4000人之多,如此庞大的基数,难度是可想而知的。三是居住人口复杂、人员流动性大的地方,合适“两员”选调难。在外来人员众多的地方,因为人员流动频繁,治安情况较差,“两员”选调难。针对“两员”选调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努力选配高素质的“两员”队伍。各镇(街道)要切切实实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两员”队伍中应该既有镇(街道)的基层干部,也有群众中的积极分子、社会志愿者,还应该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广大教师、大学生村官等一批具有较高素质的人员。二是切实提高“两员”的实际工作能力。人口普查中的许多项目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增加了普查的难度。因此,“两员”要对人口普查的业务知识达到非常熟练精通的程度,才能在实践普查中发挥出色。三是保障“两员”的经费补贴及时到位。在目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必要的经费保障是确保人口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条件,特别是要落实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劳动报酬,这是提高“两员”工作积极性,保障数据质量的重要基础。

三、业务培训阶段

人口普查不像农业普查、经济普查,涉及的普查对象不是很多,它是关系到家家户户、是全民参与的一次普查行为。由于人口普查对象的广泛性,本次人口普查选调的“两员”也是为数最多的一次。他们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各个行业、各个专业,有些甚至从未从事过相关方面的工作,缺乏统计、普查方面的业务知识,面对人口普查的一系列报表也往往是无从下手。因此,如何组织好为数众多的“两员”进行业务培训确实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在配足配强“两员”队伍的基础上,要对“两员”进行集中、规范、专业的业务培训。一是要选择适当的培训方法,因材施教,保证业务培训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人口普查涉及面广,需要培训的内容很多,因此对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日程安排等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并要制定程式化流程。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有关指标、难点、普查表的正确填写,都要统一口径。对共性的问题要集中讲解,对个性的问题进行个别解答。二是根据“两员”的业务能力,分层次进行培训。“两员”基数庞大,业务能力有高有低,对部分能力较弱的“两员”要从最基础的内容开始培训,要以解决实际问题的方式来讲解理论知识,从简单入手,由浅入深。对于素质较高,能力强的“两员”要起到带领作用,从而保障普查培训顺利进行。三是要新时期、新条件下创新培训的新方式。要采用传统教学与多媒体教学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在传统教学方式的基础上,利用现代多媒体教学手段,使培训内容更形象、具体、直观易懂,更能增加参训人员从理性认识到感性认识的过渡。

四、清查摸底阶段

在对人口普查进行正式登记之前,要对人口做清查摸底,先掌握人口的基本情况,为正式普查登记打下坚实的基础。在人口普查的清查摸底阶段存在着以下难点:一是调查小区地图的绘制工作以及《户主姓名底册》的编制。在摸底过程中,要在短时间内掌握调查小区内的居民住房及其它建筑物的数量和分布情况,调查小区内住户的住址、户主姓名,本年出生和死亡人数、本户户籍人口等多项指标,对普查员来说一是时间紧,二是工作量偏大。而且对于小区地图的绘制,因为普查员业务素质普遍不是很高,有些对简单的绘图知识都不了解,难度非常大。二是人户分离现象导致清查摸底过程中出现漏登情况,与公安、计划生育部门掌握的人口数量差距过大。漏报现象严重,导致人口普查的数据失真、不准,数据的可信度大幅度下降。三是流动人口、居无定所人群摸底难。人口普查清查的原则是“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这是对固定场所而言的,对于居无定所的人群,清查摸底往往无从下手。针对人口普查清查摸底阶段的一些难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认真做好普查区划分和绘图工作。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是普查登记前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这一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登记对象是否不重不漏,所以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普查区、普查小区划分一定要实地调查摸底,不仅要考虑地理习惯,还要考虑普查员登记的工作量。只有做到了普查区的全面覆盖和无缝连接,绘制地图清晰准确,才能为寻找普查对象打下坚实基础,保证普查的登记质量。二是收集整理好现有的行政资料。在清查摸底前,县乡两级普查机构要收集相关的行政资料,包括公安部门的户籍底册、外籍人员登记资料,计生部门的流动人口登记册、孩子出生登记资料,民政部门的死亡登记资料,房管部门的产权登记、物业登记等资料,并将相关行政资料整理好按普查区域分解反馈。这样可有效地减少漏户漏人现象。

五、普查登记阶段

人口普查入户登记阶段是调查员直接向被调查者了解和登记有关普查信息的统计调查方式,是普查数据采集的重要环节。从历次人口普查来看,入户登记阶段存在着以下难点:一是人户分离现在严重。由于城市建设的发展,新建住宅的增加,加上工作、生活条件和某些政策的制约,居民迁新居的不愿或不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也有一些人常住地实际未搬迁,为了子女入学迁移了户口,造成这些人的常住地与户口登记地的不一致,这种现象多年来一直存在。二是外来人口流动频繁,加大入户登记的难度。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乡镇、个体企业的崛起,吸引了大量的外来劳动力。外来人口自身的特点就是来源广、规模大、流动频繁,在人口普查登记中,如何查准、查清流动人口一直是工作的重点、难点。三是无户口人员导致人口普查数据容易漏登。在农村中,还存在相当部分的人口,有的因没有出生医疗证明不能申报户口,更多的是计划外生育害怕处罚不敢申报户口,还有一些地方的抱养收养孩子现象突出,孩子没有任何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收养的家庭没有也不可能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最担心的是孩子的身份一旦被证实就可能离开。这些不能报、不敢报、不想报户口的现象,成为人口普查登记的一大突出难点。针对人口普查登记存在的各个难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人口普查是一种政府行为,要紧密加强与公安、计生、民政等重要部门的合作。针对外来人口密集的地区,公安部门要协助做好登记工作。计生部门要做好出生人口的登记工作。支持和鼓励群众及时向公安部门申报户口,申报不需要计生部门任何证明,对超计划生育、早生早育、未办独生子女证等原因未办理常住户口的要准予登记。二是人口普查登记前的户口整顿,为人口普查打下较好的基础。户口整顿澄清了各类人口数,解决了一批人户分离、应落未落户口和应销未销户口以及户口重登、项目登记差错等户籍管理中的问题。一时无法解决的,公安部门也进行了登记,待日后陆续解决。户口整顿的有关资料,为人口普查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

人口普查方式范文第3篇

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安排部署,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实施意见》(临政发〔〕174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17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高质量的完成我县普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人口普查的目的和组织工作原则

(一)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我县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目的是查清以来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人口普查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人民政府成立县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监狱、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置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普查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相应成立普查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好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三)人口普查经费。由县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保证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下,作出经费预算,报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四)加强宣传工作。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县人口普查办与县委宣部制定宣传方案,采取一切有效的方式,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为全面开展人口普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各级人口普查领导机构,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数据质量意识,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主要领导是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

二、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对象和内容

(一)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11月1日零时。

(二)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三)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采集相应信息。

(四)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家庭户: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的人口,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集体户: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五)普查表种类。人口普查表分为《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长表》两种形式。《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1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死亡人口调查表》。

(六)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七)中国现役军人、文职干部、编内职工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普查。

在军队编内单位服务的编外职工以及家属、保姆等,居住在军队营院内的,由军队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不在军队营院内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在军队所属的福利性、保障性企业,子弟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居住的非现役军人、文职干部和编内职工,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口普查机构;不在上述单位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登记,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在武警部队营院内居住的家属、保姆等,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

(九)驻外使、领馆人员,各驻外单位人员以及派往国外的专家、职工、劳务人员、留学生(包括公费和自费)、实习生、进修人员等,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或者集体户申报登记。

(十)依法服刑、被劳教的人员,由当地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县(区)、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三、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和培训

(一)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由普查员承担,普查指导员负责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每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员,每个普查区配备五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划分由县、乡(镇)普查机构根据省、市方案要求统一划分。

(二)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应当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心健康、认真负责、能够胜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担任。

(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可以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抽调,也可以在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中选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在普查任务完成以前,不得安排普查以外的工作。

(四)抽调到各级普查办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 变,并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岗位。选任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由县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普查经费中支付。

(五)各乡(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抽调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

(六)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由县、乡(镇)人口普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县普查办负责培训普查指导员,并于10月10日前完成。乡(镇)普查办负责培训普查员,并于10月25日前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经过培训并测试合格后,由普查机构发给证件。入户登记时,必须佩带。冒充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社会调查或者进行诈骗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七)积极参加人口普查登记、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与宣传部门密切合作,统筹制定宣传规划,做好宣传方案,将宣传贯穿于整个普查工作始终。要大力宣传《人口普查条例》,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

(八)县委宣传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在人口普查登记前后,采取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使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贴近普查实际,贴近普查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

(九)县普查办要积极协调工、青、妇、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大力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阶层支持和参与人口普查工作。

(十)开展试点,为搞好整个普查工作提供经验和业务技术处理支持。9月底前完成全县综合试点,探索总结做好人口普查工作,检验完善人口普查方案和业务处理方法。

(十一)人口普查按照划分的普查区域进行。

(十二)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划分坚持地域的原则。以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为基础划分普查区。每个普查区,按照一个普查员所能承担的工作量,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各普查小区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叠和遗漏,所有普查小区连接起来,要完整覆盖全县。普查小区划分工作于8月底前完成。

(十三)在县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进行户口整顿,并将有关资料提交县、乡(镇)普查办,供普查登记时参考。户口整顿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

(十四)人口普查登记以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要对普查小区的人口居住情况进行摸底,明确普查登记的地域范围、绘制普查小区图、编制普查小区各户户主姓名底册。摸底工作于10月25日前完成。

四、普查登记、编码、数据处理

(一)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从11月1日开始到11月10日以前结束。

(二)人口普查登记的方法,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普查员应当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项目逐户逐人询问清楚,逐项进行填写,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普查员调查完一户,要将填写的内容,向本户申报人当面宣读,进行核对。

(三)普查表登记时,各户申报人要根据普查员的询问如实回答普查内容,不得谎报、瞒报、拒报普查项目。

(四)各乡镇、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动员、支持群众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不得授意、指使、强迫群众不如实申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表和汇总内容;不得对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的群众进行打击报复;不得以各种形式的借口干扰人口普查工作。

(五)普查登记的个体资料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六)人口普查机构和各级普查工作人员,对各户申报的情况,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向人口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泄漏。严禁公开个人和家庭的登记资料。

(七)普查表只作为数据处理和综合汇总使用,人口普查机构要妥善保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查阅普查表。

(八)普查登记结束后,普查指导员应当组织普查员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差错,经核实后,予以改正。复查工作于11月20日以前完成。

(九)复查工作完成后,县、乡(镇)人口普查办公室组织逐级进行事后质量抽查。质量抽查工作于11月底以前完成。

(十)对普查登记的主要数据,先进行快速汇总。各乡(镇)人口普查办公室将汇总结果于12月10日以前报送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县统计局和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共同组织相关部门对数据进行评估后,于12月15日报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县统计局和县人口普查办公室于20xx年4月底前快速汇总公报。

(十一)《普查表短表》、《普查表长表》以普查小区为单位分别装入不同的包装袋。《死亡人口调查表》以普查区为单位装入相应的包装袋。普查资料在运送过程中,必须妥善包装,专人护送,保证完整无损。运送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十二)人口普查表经县普查办复查后,集中在县普查办按照统一规定的标准,进行编码。编码员由县普查办根据工作实际在乡(镇)普查办公室人员中选调,差旅费统一由县普查办支付,编码工作于20xx年2月底前完成。。

(十三)人口普查资料由县级以上人口普查机构负责进行数据处理。录入采用光电录入的方式,汇总程序使用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下发的程序。

(十四)数据录入后,原始普查表按省人口普查办公室要求保存。

(十五)全县各级人口普查数据资料,包括图像和个体数据资料,由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归档后移交档案部门负责管理。

(十六)人口普查汇总数据,不得用于对基层政府的政绩考核;不得以人口普查数据追究以往瞒报、漏报的责任。

(十七)县人口普查办公室于20xx年底前完成对普查汇总资料进行评估和分析研究,编制普查报告书,报县人民政府。

五、工作纪律

(一)对认真执行本方案,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人民政府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人口普查方式范文第4篇

一、培训目的

培训工作是普查准备阶段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培训,使全体普查人员明确普查目的、意义,掌握普查对象、范围、指标含义、资料来源及普查的具体操作要求等,切实提高广大普查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普查方案统

一、规范地贯彻实施,保证客观、准确、及时地填报普查表。

二、培训对象

四唯街机关科室包点人普业务负责人(13人)及社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176人),共计189人。(注:社区普查指导员除负责一个普查小区普查工作外,还必须负责本社区4—5个普查小区普查员指导工作。)

四唯辖区将划分成为7个普查区(7名人普首席指导员协助街分包科室负责人完成对应普查区域的人普工作),176个普查小区(176名普查员,其中35名骨干普查员同时兼任指导员工作)。

三、培训组织

全街的培训工作在街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实施。街人普办负责培训各街辖普查区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负责检查、指导和督促各街辖普查区的业务答疑工作;各街辖普查区普查指导员负责本普查区中普查小区普查员的普查业务咨询工作。

四、培训内容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培训主要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员手册》为基本内容,掌握绘制和使用《普查小区图》、编制《户主姓名底册》、填写普查表(四种)、搞好复查和快速汇总等工作的方法。要强调工作职责、工作纪律、调查技巧、填报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加强对普查员保密教育的培训。

五、培训会议议程

(一)9月13日上午8:30四唯路小学阶梯教室大会

1、领导讲话;(高小健)

2、讲解第六次人口普查方案及工作流程;(宋国祥)

3、讲解区域划分、地址编码和绘图细则。(焦菲)

(二)9月13日下午2:30四唯路小学阶梯教室大会

1、讲解摸底细则及相关内容、摸底测试、讲解摸底测试题;(焦菲)

2、讲解长表抽样;登记、复录工作细则。(宋国祥)

(三)9月14日上午8:30四唯路小学阶梯教室大会

1、讲解长短表填写说明、讲解港澳台、外籍人员和死亡人口调查表填表说明;(焦菲)

2、长&短表测试、讲解长&短表测试题。(焦菲)

(四)9月14号下午2:30四唯路小学阶梯教室大会

1、快速汇总工作细则;(焦菲)

2、编码工作细则、资料包装、运送和管理细则、调查技巧。(宋国祥)

六、培训要求

培训方式以教员面授为主,辅之以课件等多媒体手段,教员要认真备课,授课时要有实际的案例,要通俗易懂,在培训讲课前要先进行试讲。培训保证全部参训人员都能比较熟练地掌握普查内容和方法,对试填中的疑难问题,要认真讨论,并进行讲评和总结。如遇疑难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由上级人普办负责解释,防止出现大范围系统性差错。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经培训并测试合格后,由县级人普办统一颁发全国统一的证件。普查证件须张贴本人照片(一寸),并加盖当地人普办印章,进行编号。普查员入户登记以及普查指导员指导、检查工作时,必须佩带证件。

七、培训物资

市人普办负责《第六次人口普查普查员手册》、《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手册》、《第六次人口普查宣传手册》、《致被调查户一封信》、各种样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证,并统一制作下发培训课件,以保证全市人口普查业务培训口径的一致性。街道人普办负责本地培训所需要的物资(包、笔、本等调查员所需用品)及测试题目。

八、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用

1.讲义费(指笔记本200个、水性笔200支和资料袋200个):5元/人200=1,000元

2.午餐费:10元/餐2190=3,800元

3.矿泉水:1元/瓶2002(上/下午)2天=800元

4.培训横幅:100元

全程培训需要开支费用人民币5,700元新晨

(二)参加培训人口普查员名单

由各社区人普首席指导员于2010年9月3日前将各普查小区参加培训的人口普查员名单(姓名、联系方式),以EXCEL格式上报街人普办。

本方案由四唯街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焦*

人口普查方式范文第5篇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及《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精神,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为了保证我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面完成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任务,乡政府决定,对各村下达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责任书。主要工作责任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要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承担对本村人口普查工作的全面责任,各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要把这次人口普查工作作为村级工作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督查,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村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依照《湖洋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分工,对本村的人口普查工作中所承担的工作负主要责任,对所挂村人口普查工作人员负次要责任。各村普查小组成员要根据普查各个阶段的工作需要,及时配合乡人普工作小组做好各项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按照国家及省市县人口普查工作安排,我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普查前期准备。(2009年2月-----2010年10月)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有:组建普查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普查工作部署、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编制普查经费预算、普查物资准备、普查试点、普查区域划分、区域图绘制、普查宣传动员、普查人员选调、普查业务培训、户口整顿、人口摸底清查等。

第二阶段:入户登记、质量验收、质量抽查及快速汇总。(2010年11月1日----2010年12月)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有:正式进行普查入户登记、普查现场复查、事后质量抽查、普查表编码、普查表审核、普查专项业务培训、人工快速汇总等。

第三阶段:快速汇总资料、普查数据处理及普查资料交接。(2011年1月----2011年9月)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有:普查表集中编码、普查表集中审核、普查表集中分析评估、普查表集中重新抄录、普查表光电录入、普查数据处理、普查数据审核、普查数据汇总上报、普查快速汇总、普查初步成果等。

第四阶段:资料开发利用和总结阶段。(2011年9月----2012年底)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有:普查资料编辑印发、普查课题开发研究、普查先进表彰、普查工作总结等。

各村的普查工作任务主要集中在第1、2阶段。

三、确保普查质量。各村要对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负总责,建立人口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并对人口普查实施中的普查人员培训、普查区划分、普查登记、核实、订正、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乡计生、公安、教育、卫生院等部门要做好上级已经出台的针对人口普查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特别要注意防止因为计划生育、黑户、流动人口等原因出现的虚报、瞒报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各有关主管部门还要密切关注普查工作中的城镇化率、受教育程度、少数民族人口总量等指标数据,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提高普查质量。

四、坚持依法普查。各村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和《湖洋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坚决反对和制止普查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保证人口普查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开展。对不执行《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普查方案的;自行修改人口普查资料、编造虚假人口普查数据的;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的;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的;对本乡及各村发生的严重人口普查违法行为失察的将提请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确保普查经费。各村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经费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认真落实相应的普查经费,要检查督促普查机构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投入产出效益,杜绝浪费和违纪使用。

六、保证工作力量。各村要成立人口普查工作小组,负责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各村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尽快熟悉业务,掌握培训内容,保证普查按规定表式、内容和标准进行,决不能因为普查力量不足和业务不熟而影响普查质量。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人口普查工作,弥补本乡普查工作力量;卫生院和公安部门要确保提供的普查参考数据真实准确,使普查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七、强化宣传动员。各村要制定宣传动员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有计划、分阶段开展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宣传活动,特别是要精心安排好2010年10月份的宣传月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和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对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八、履行责任追究。各村要严格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做好人口普查清查摸底和现场登记工作。按规定对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要按时逐级汇总上报。建立人口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调查误差须控制在质量验收标准合格范围之内,并通过乡级以上各级人口普查机构验收。乡政府将对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的,或经上级人口普查机构验收不合格造成全乡返工的村,除要求承担当地返工所需经费外,还必须承担部分乡级返工所需经费,并由乡财政扣拨;因乡直有关单位责任造成返工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返工经费,同时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资格,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