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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发经济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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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发经济存在的问题

银发经济存在的问题范文第1篇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technology, the formation of "Internet+" environment makes the banks no longer in the traditional monopoly situation. From a practical point of view, the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of commercial banks under the environment of "Interne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关键词: 互联网+;商业银行;发展

Key words: Internet+;commercial bank;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07-0015-03

0 引言

我国商业银行自成立以来到现在己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商业银行类型也从最初的中、农、工、建四大行,发展到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三大类银行。近些年,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产生出具有时代特点的网络金融公司,同时,中国加入WTO后外资银行的引入,导致银行业不再处于传统的垄断地位,而是逐渐转变为相互激烈竞争的环境。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若仍照搬原来的商业模式而不针对新的市场环境进行创新,就很难维持稳定的盈利能力。囊陨峡梢钥闯觯从现实角度出发,研究“互联网+”环境下商业银行发展的问题及解决路径具有重大意义。

1 “互联网+”环境下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1.1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现状

1.1.1 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现状

国有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五大行,作为我国银行体系的主体,国有商业银行在资产规模、员工数量、机构网点设置与市场份额上都在我国处于领头羊的位置。

国有商业银行具有雄厚的资金贮备,它主要针对国有大型企业进行业务往来,不断推出适合目标客户的创新型服务与产品,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的高信誉、大规模,其外汇业务相对发达,并且通过优越的工资待遇吸引优秀的金融人才为其服务。然而,国有商业银行的现有商业模式存在许多缺陷,庞大的垂直化的组织结构阻碍了银行内部上下层级的沟通,降低银行办事效率,国有银行稳定保障的工作吸引大批寻求终身保障、工作安逸的员工,他们虽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但普遍创新能力差,工作积极性不高,导致国有银行创新速度慢、发展速度慢,患有大企业的通病。

1.1.2 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现状

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较国有商业银行产生时间较晚,发展较快,经营管理较为灵活,其网点分布在全国大部分城市,但在广度上没有国有商业银行多,资金也不及国有银行雄厚,因此股份制商业银行形成了集中于某一领域精品化发展的商业模式,股份制商业银行精品化的商业模式具有其特殊性,不同于国有商业银行的商业模式。

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特点,在原来的基础上提升了传统的银行业务,并且,通过全方位的考察,锁定某一领域,实行专业化的商业模式,将银行传统业务赋予新的特征,同时,股份制商业银行从内部价值链角度出发,通过对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等方面进行创新,尽可能发挥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优势,通过高效、全能的专注于某一领域,实现生产优质的服务产品、降低银行成本等多个目标。

1.1.3 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现状

在2012年末,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总数接近150家,其总资产为12.34万亿元。在网点分布上,城市商业银行没有国有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布广泛,其资金储备也没有国有与股份制商业银行雄厚,但城市商业银行通常是基于某一区域建立和运行的商业银行,其了解该区域的特殊性并且经常能够获得当地政府帮助和支持。

城市商业银行熟悉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等情况,了解顾客需求,其侧重面不同于国有商业银行与大型企业的合作,而侧重于资金需求少、时间紧、频率高的当地中小型企业与个人业务,此外,城市商业银行运营手段较为灵活,管理决策层级较少,虽然在“量”上无法与大型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拟,但在“质”上城市商业银行寻求出新突破,城市商业银行更加重视效率的提升,纷纷都在转型突破,探索资本消耗低、稳步增长、内生能力强的商业模式。

1.2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

1.2.1 价值主张问题

我国银行的金融产品有将近五分之四是从西方国家引进的,品种单一,属于自有品牌的产品少,后发展的新产品中相似性太高,存在互相模仿的嫌疑,尤其是资产类产品,开发的很多产品很多都不是客户所需要的,这就使产品缺乏吸引力和竞争力,特别是“互联网+”环境下,网络金融公司兴起,更对传统银行的产品造成很大的冲击。

1.2.2 内部价值链问题

首先,我国商业银行的网点设置不合理。一些银行在选择网点时,没有做充分科学、实事求是的分析调查,造成了有些地区网点不能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而在另一地区需求不足,造成网点重叠布局,导致资源浪费,客户流失。其次,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不足,我国商业银行普遍缺乏全面风险管理意识,缺乏全面风险管理平台。

1.2.3 外部价值链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原有的四大国有银行的垄断,随着市场的开放、监管的放松,股份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也逐步进入市场,市场份额被逐步分解。在这种情况下,银行间的合作显得尤为重要,良好的银行间合作可以降低银行内部成本,并且通过分销渠道的共享增大销售能力,实现银行间共嵌。但实际上,我国银行间过于强调竞争而忽略合作产生的共赢,固封在原有模式中而忽略信息共享可降低的巨大内部成本。

1.2.4 盈利模式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依靠我国政府制定的存贷利差限度保障了商业银行的收入。然而,随着近些年市场利率化、严格的市场监管、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过分依赖存贷利率差的收入模式极大的削弱了商业银行盈利能力。

近些年,我国商业银行也逐渐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在互联网快速发展金融市场深化改革的环境中,银行业也逐渐改变其收入结构,通过发展中间业务的多元化收入来源代替只依靠传统以利息为主的局面。以我国工商银行为例,其中间业务收入从2000年的35.32亿增长到2012年的1191.17亿元,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也从4.98%增加到22.2%,我国商业银行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己取得卓越成效,然而与西方发达国家银行相比,我国盈利模式仍存在许多问题。

1.2.4.1 收入来源单一,非利差收入金融产品少

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逐渐重视对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然而与国外发达国家银行相比,我国金融产品与服务种类仍然较少。据统计,美国银行有将近2000种以非利息收入为来源的金融产品,而我国商业银行仅仅有不足300种,有限的金融产品与服务限制了我国商业银行除利差收入以外进行的其他形式盈利活动。

1.2.4.2 存贷款业务过度竟争

我国设置的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虽然保证了商业银行的收入,但简单的以存贷利差为主的收入模式,抑制了商业银行创新热情,并且造成在存贷款业务方面的激烈竟争,有限的市场份额将减少商业银行利润。此外,利率市场化、银行监管的日益严格也将逐渐减少商业银行利息收入。综上所述,我国商业银行发展面临很多问题,其中,产品开发单一是主要问题。我国制定的存贷款利率上下限与分业经营政策对商业银行具有绝对保护作用,导致商业银行存在不重视产品开发创新、中间业务发展缓慢、不以顾客为中心等诸多问题。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仍有许多需要改进之处和较大的发展空间。

2 “互联网+”环境下解决我国商业银行发展问题的路径

2.1 价值主张创新

价值主张是指企业需要与价值对象进行何种价值交换,解决的问题是“客户是谁”,“企业为顾客提供怎样的价值”。商业银行通过不断对产品与服务进行改进、不断与顾客沟通提高服务质量,希望通过满足顾客需求来进行价值交换,为商业银行创造利润,互联网环境下,商业银行可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创新。

2.1.1 加强顾客关系管理

“互联网+”环境下使企业与客户之间产生一种互动的关系,极大的改善了企业与顾客的关系。“互联网+”环境下,商业银行可通过更多媒介与顾客进行交流,顾客可通过在线平台、电话等多种渠道与银行沟通,不必遇到任何问题都前往营业网点进行处理,同时,商业银行通过定时的邮件、电话和在线平台的回访,可及时了解掌握顾客对产品与服务的满意度,按照顾客需求对顾客所需要的产品做智能化服务。

2.1.2 创新顾客服务内容

在“互联网+”环境下,商业银行可建设先进的顾客智能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可收集和分析市场上各类信息,对顾客的需求进行智能化了解,通过对大数据的分析,准确掌握客户的爱好和倾向。此外,商业银行利用这种系统获取并分析与顾客所有的交往历史,从整个行业的角度认识顾客,及时了解掌握顾客各种信息,为银行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降低商业银行的决策风险。

2.1.3 提供个性化产品

“互联网+”环境下,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双向交流显得十分容易,全国的客户都可随时购买商业银行的产品和服务,银行根据顾客在客户端留下的数据,分析顾客的爱好和对产品的倾向性,然后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和倾向或者客户的建议来开发客户所需要的产品,真正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2.2 内部价值链创新

2.2.1 业务流程再造

流程再造是价值链优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互联网+”环境下可以帮助商业银行实现“前台前移”,主要是指充分发挥顾客在金融服务生产流程中的作用,扩展顾客采用自助服务的电子分销系统的宽度。互联网的发展正帮助我国商业银行建立多样化的电子分销系统,电子分销系统使得银行业传统前台的作用不断减小,必要性不断下降,顾客可通过与银行主机相连的各种终端机,进行业务办理,传统的人与人界面将发展至人与机器界面,这将为顾客提供标准化服务与高质量服务。

互联网的发展引发银行业激烈竞争,迫使商业银行寻求一切方法降低成本,以求保持长久的竞争优势.商业银行后台的主要工作是为产品和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并且,向前台各类业务提供支援和服务,商业银行可利用互联网整合银行各流程信息,分析出能为银行带来竞争优势的核心流程和一般业务流程,将成本高、复杂、所占资源大但不能为商业银行带来高价值的流程进行外包处理,从而降低银行成本,使银行免除沉重的投资负担,将固定成本转化为可变成本。

2.2.2 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

银行是高风险的行业,在银行的经营中随时都有可能因为各种不可预料的因素而导致经济损失。风险管理在商业银行内部流程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商业银行的主要任务之一即为准确的评估风险,并进行及时有效的风险管理。

互联网可帮助商业银行构建覆盖到银行经营的资产、负债、中间业务等每一项业务的授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庞大全面的数据库,并通过适时更新,不断完善和推广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同时,商业银行可通过互联网建立纵横交错的信息网络,实现系统内从总行到网点间的顾客风险信息互传、信息共享,以保证顾客在任何网点进行信贷业务时,银行都能迅速的计算出客户的违约概率,使授信决策更具客观性和科学性。

2.2.3 市场营销创新

市场营销是商业银行直接与客户打交道的环节,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互联网+”环境下,顾客的需求发生巨大改变,商业银行的营销模式也应随之改善,以客户需求橹行牡氖谐∮销方式与渠道的创新,可以成为商业银行的战略竞争优势。互联网环境下,商业银行市场营销最主要创新为网络营销,商业银行开展网络营销的目的是通过网络整合传播维持和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的良好形象,促进产品销售,并且通过多元渠道吸引客户使用网上银行业务,降低柜面压力,集中资源为优质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在“互联网+”环境下,信息的传播不再简单为企业向顾客的单向信息传递,而是逐渐演变成企业与顾客间双向的信息传播模式,商业银行积极地将自身优势展现给顾客,同时,顾客也积极地向商业银行展现自身需求,索要需求信息。互联网的发展帮助商业银行进行多元化的营销方式,例如通过电视、电脑进行广告宜传。现代技术的宜传手段具有高频、高效、影响面广等特点,为保持市场宜传的有效性,商业银行必须高效利用现代科学技术。

互联网的发展,同时也增加了商业银行开发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短信银行、网络银行等不同的分销渠道,此类称为虚拟网点。虚拟网点的建立消除了顾客在业务办理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增加了顾客满意度和顾客忠诚度。在实际工作中,商业银行需要针对不同产品和服务选择合适的分销渠道。在选择时,要确立不同分销渠道的功能,值得注意的是,虚拟网点的建立并不能完全替代传统营业网点,他们有各自的特点,能满足顾客不同的需求。因此,商业银行需协调发展虚拟网点和传统营业网点,从而最大化实现目标顾客的价值。

2.3 外部价值链创新

商业银行外部价值链是指商业银行与组织边界之外的其他企业进行的合作联盟。传统价值链强调企业优化内部价值链,力求达到竞争优势,在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各个银行通过对抗性竟争活动并不能帮助银行保持绝对的优势地位。此时,银行通过外部合作联盟带有的收益比相互竞争带来的收益更大。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帮助商业银行了解更多外部企业信息,有助于商业银行准确寻找到可以进行合作联盟的战略伙伴。商业银行利用外部价值链,在不具有竞争优势的环节寻求合作联盟伙伴,通常采用两种方式。

2.3.1 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联盟

银行业较其他行业拥有更高的共同成本,并且运营成本在一定时期内也保持不变,因此,业务规模的扩大可以降低共同成本。通过互联网进行行业间沟通交流与资源共享,将商业银行与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连接起来,分享资源和分销网络。

2.3.2 与高技术企业联盟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满足顾客多元化需求,商业银行通过与通信企业联手推出更多能使顾客方便使用的产品与服务。例如,招商银行与中国移动联手全面推出的“手机银行”,方便顾客进行业务办理。在“互联网+”环境下,银行可以制定“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策略”与先进、高效的业务流程一起成为商业银行提高竞争力的主要方式。

2.4 盈利模式创新

2.4.1 实行科学定价

在“互联网+”环境下,商业银行通过业务介质虚拟化,将线下业务活动搬到线上,降低了商业银行的运营成本,运营成本的降低可使商业银行提供更多产品优惠活动,吸引更多顾客。互联网的发展,减少银行与顾客间的信息不透明现象,方便顾客比较不同银行间产品价格,我国现在多采用简单的成本加成定价法与追随定价法,相对比于西方国家依靠市场需求水平、竞争水平、成本费用水平制定价格,我国商业银行产品定价过于简单,缺乏对顾客的吸引力。我国商业银行在产品定价时应学习西方发达国家,考虑帕累托效应和规模经济法则,采用多样化产品定价,例如边际成本定价法、成本加成定价法、差别定价法、脱脂定价法等。对于产品定价,应采取科学差别化原则,以顾客作为评价的组成部分决定产品优胜劣汰。

2.4.2 开发中间业务

高科技是中间业务发展的关键,是中间业务增加竞争能力的重点,商业银行可通过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金融电子化的建设,推进中间业务发展。信息化和网络化是当今时代的两大特点,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互联网科技手段,通过科学技术减少人力资源与物质资源的投入,并且提高劳动生产力、银行内部运营效率和对客户的服务质量。通过持续创新中间业务产品和服务,实现商业银行的多元化发展。

参考文献:

[1]胡维波.我国商业银行再造综述[J].财经政法咨询,2004(3):48-57.

[2]龚玉霞.中国商业银行再造及创新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

[3]李维民.关于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再造的几点思考[J].生产力研究,2006(11):75-76.

[4]罗耀龙.城市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重组与流程再造[J].财税金融,2006(2):59-60.

[5]付霞,龙华贻,白华龙.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转型[J].西南金融,2015(2):55-57.

[6]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11-22.

[7]王国刚,张扬.互联网金融之辨析[J].财贸经济,2015(1):5-16.

银发经济存在的问题范文第2篇

关键词:近郊农村;银发旅游;市场开发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一、银发旅游概念的缘起

在旅游市场的细分体系中,老年人旅游也被形象地成为银发旅游,是旅游市场中比较重要的细分市场。在旅游业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老年旅游者一般都具有良好的消费能力和充裕的闲暇时间,因此他们历来是高端旅游产品的重要客源,比如:在西方,邮轮旅游和境外度假旅游的大部分游客均为老年人。根“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止到2010年11月1日,我国大陆人口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8亿人,占我国总人口的13.26%,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9亿人,占总人口的8.87%。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人口国家的行列。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渐健全,老年人的旅游消费比例逐年上升,银发旅游成为老年人群体中重要的消费支出。由此看见,研究银发旅游对于整个旅游业的长足发展和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都有着积极的作用。但在CNKI和万方数据库进行“银发旅游”或者“老年人旅游”的关键字检索,检索论文数量却相对有限,而有针对性的对于特定老年群体进行具体的市场分析的论文更加稀缺。由此,笔者以“城市近郊农村”作为研究范畴,展开旅游市场开发层面分析研究,希望能够给未来更深入地研究做一些探索。

二、城市近郊农村银发旅游市场特征分析

1.相较传统农村旅游市场,城市近郊农村旅游者具有更好的支付能力和更多的闲暇时间

作为近郊农村,相较其他农村地区具有较为明显的经济优势,第三产业发展迅速,而由此带来的农民经济收入增速明显。故此,近郊农村的老年人具有更强的购买旅游产品的动机,对价格相对不敏感。

2.对于旅游目的地的选择具有明显的倾向性

根据笔者的实地走访和现场调研,得出的结论来看,近郊农村的老年旅游者受教育程度相对偏低,出游阅历较少。多以对于旅游目的地的选择具有明显的特征。对于知名旅游城市具有较高的热情和关注度,如: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地。对于著名风景区的出游动机也比较强烈,如:五岳、九寨沟、故宫、西湖等。对于旅游资源的选择,则更关注自然景观而非人文景观。

3.从旅游内核上看,仍然热衷于观光旅游

从旅游活动发展的趋势来看,旅游活动会有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这也是旅游动机的多样化的具体体现。农村老年游客由于尚处于旅游体验的初始阶段,因此,对于旅游的要求更多的是希望借由旅游活动,增长见识,体验异域生活,获得其他人的尊重。针对以上所述的旅游动机,参加观光旅游活动是近郊农村老年旅游者的首要选择。

4.旅游范围逐渐由国内旅游向出境旅游转化

随着近郊农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升,对于旅游的区域选择也有了明显的变化,较为富裕的老年人不再满足于国内旅游,而把旅游的目的地向更加广阔的区域扩展。近几年,香港、澳门、台湾的出境游越来越受到近郊农村老年旅游者的青睐。这些区域既满足了老年旅游者走出国门的旅游心理需求,又具有较低的经济门槛,不存在语言障碍,成为农村银发旅游市场的重要产品选择。

三、旅游市场开发对策研究

1.根据目标市场的实际需要,设计出有针对性的旅游产品

从现今的旅游产品设计来看,真正针对农村银发旅游者需求来开发设计的旅游产品相对匮乏。市场上虽然有以“夕阳红”为品牌的老年旅游产品出现,但观其内涵,和大众旅游产品的线路和模式差异不大,且此类旅游产品更多的是以城市老年旅游者的需求为蓝本进行设计的,和农村银发旅游者的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得差异。综上所述,在农村旅银发游旅游市场的开发中,旅行社必须根据我们分析得出的市场特征来设计产品,让旅游产品能够切实满足旅游主体的各种旅游动机,才能吸引潜在的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实现市场开发的最终目的。

2.针对“银发”特征,加强旅游产品的保障性设计

老年人在出游过程中,最为关注的是安全问题。由于老年人生理机能的衰退,且多有慢性疾病,所以在出游中,必须着重考虑保健和安全方面的问题,现今很多老年旅游团队都配备随队医生和护士,这是一种比较好的尝试。与此同时,在线路设计和景点安排上,也必须考虑老年旅游者的体能和心理承受力,避免老年旅游者过度劳累。

3.制定合理、高效的市场营销模式

产品需要营销,才能被顾客了解和接纳。现在大部分旅游产品是通过报刊、电视媒体广告进行营销的,这种营销模式在城市中获得了成功,并不意味着在农村市场也能获得同样的效果。针对近郊农村市场的特征,制定出具有特点和针对性的营销模式才是拉动产品销量的关键。比如可以尝试,建立口碑效应,让购买过产品的农村老年旅游者成为产品的促销员,和村民委员会等农村社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推荐价格优惠的旅游产品等。

4.利用旅游活动客观带动农村服务业的发展壮大

旅游活动的核心内容是对异地生活的感知和体验,通过参与具体的旅游活动可以使城市近郊的老年人感受到服务业发达的种种便利,而在完结旅游活动,回归常态生活的时候,对发达服务业的心理向往还将继续,这种刺激可能在客观上促进城郊农村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是农村经济在三次产业上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银发经济存在的问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存款准备金 问题 对策

存款准备金是中央银行的重要货币政策工具之一,对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进行宏观调控具有重要意义。做好存款准备金管理、考核与检测分析等工作,有利于基层央行防范区域金融风险、合理调节信贷规模。但受多重因素的影响,目前人民银行在进行存款准备金管理中仍存在一定问题制约存款准备金制度的有效发挥。在此背景下,本文深入研究目前存款准备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建议。

一、当前人民银行存款准备金存在的问题

(一)存款准备金性质以及范围存在的问题

1.存款准备金账户内资金性质存在的问题。由于1998年3月21日起实施存款准备金改革制度,将现行各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缴来一般存款”与“备付金存款”两个账户合并,称为“准备金存款”账户,且准备金存款账户超额部分的总量及分布由金融机构自行确定。这样不仅难以区分两个账户的边界,而且容易侵蚀法定存款准备金,致使法定存款准备金低于应缴存的额度。

2.金融机构缴存存款范围具有一定弹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准备金管理的通知》,核定金融机构缴存款范围的基本原则是:全国性金融机构和实行统一会计科目的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缴存范围,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核定,其它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缴存款范围,由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比照总行确定的原则核定。这就导致,不同地区不同的金融机构的缴存范围有可能不同,也就是说各省份地市都没有统一的考核标准,这样可能使得一些人不惜铤而走险。

(二)金融机构存在拖欠行为

随着国家政策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增强,近几年,一大批村镇银行应运而生,有效填补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空白。然而,大部分村镇银行刚刚成立,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这就使得金融机构欠缴人民银行存款准备金的行为时有发生。究其原因,基本上是因为存款准备金错算、错报等这种低级错误。而深层次原因由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高管大部分聘请的是金融机构支行的行长,这些高管虽然熟悉业务,但是非常缺乏管理经验。另一方面大部分村镇银行处于初创阶段,高管只注重企业的盈利情况,对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内部管理根本不重视。

(三)存款准备金中罚款存在的不足

1.立法的不严密影响执法效力,造成执法困难。随着近年来经济飞速发展,金融业也发生着巨大变化,而现行的人民银行规范性文件,如《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准备金管理的通知》制定于2004年,其中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已经废止,但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准备金管理的通知》仍是目前人民银行存款准备金处罚执法的主要依据,给执法者和相对人实施法律造成一定困难。

2.法规之间存在不协调,导致同一违规事实因主体不同而处理结果相去甚远,有违公平原则。一是处罚标准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七条对商业银行欠缴存款准备金制定了“处20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的标准;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对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欠缴存款准备金制定了“处50万以上200万以下罚款”的标准。二是减轻处罚的的标准不尽合理。实践中按照缴存不足部分每日万分之六的比例处罚,有些违法案例的处罚金额仅有数百元甚至更低,惩戒力度过小,削弱了上位法律罚则的严肃性。且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程序实施处罚,程序复杂,成本较高。

二、完善存款准备金的对策

(一)尽快修订完善存款准备金管理相关制度

人民银行应当对存款准备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期限、缴存方法、缴存科目、核算手续、考核办法等方面做统一规定和要求,如核实法定准备金缴存到分,防止应缴法定存款准备金数据发生不真实的情况。同时订立金融机构定期报备制度,及时掌握其新业务、新产品是否需缴纳存款准备金。出台相关规章制度,要求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会计财务部门定期报备开办新业务、开发新产品、会计科目变动等相关情况,以便于人民银行及时调整其存款准备金缴存范围,防止因开办新业务、开发新产品、会计科目变动等造成存款准备金少缴漏缴。

(二)强化地方金融机构准备金考核机制同时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

人民银行要强化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准备金考核机制,利用定期或不定期考核方式手段,可以根据考核机制对准备金业务管理的处罚采取教育惩戒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做好违反存款准备金缴存的各种情况性质的界定,可以参照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对批准动用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相关规定,依据欠缴、少缴、漏缴、动用等不同层面的违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罚标准和细则,并依据问题的实际情况做好精准的划分和界定、处罚,必要时在辖内监管部门和金融同业间通报处罚结果,以保证存做好考核工作,出台界定违规情况性质的处罚细则。

(三)完善立法,消除行政执法的制度风险

针对存款准备金行政执法中相关法律规范不严密、效力层级低等问题,建议总行全面梳理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查漏补缺,及时修改并统一《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中有关存款准备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要做到大、小金融机构处罚标准统一,或者对大型金融机构实施较高的处罚标准、对小型金融机构实施较低的处罚标准,增强各项制度的可行性、操作性,构建起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协调统一、体系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存款准备金行政执法活动提供完备的法律法规依据。同时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总体原则是根据欠缴机构的欠缴次数、欠缴金额及其相对于一般存款规模的比例大小,来判断欠缴行为造成的影响,并以此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通过建立清晰明确的自由裁量标准,避免执法困难和执法风险,是依法行政自我完善的体现。

参考文献

[1]《关于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的通知》(银发〔1998〕118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准备金管理的通知》(银发〔2004〕302号).

银发经济存在的问题范文第4篇

关键词:老年人;消费行为;旅游动机;

中图分类号:G1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4-00107-01

一、研究背景

随着全球人口结构的改变,老龄化已成为各国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目前,全世界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已达6亿,有60多个国家的老年人口达到或超过人口总数的10%,步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而且据预测,这种趋势将延续到本世纪末。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引起了联合国以及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和关注。我国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银发市场的地位也日趋凸显。在传统观念里,老年人往往给人的印象是没有经济能力,年老力衰,只能依靠子女,过着简朴生活的弱势群体,没有机会外出;随着时代的发展,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各国尤其是先进国家,关于老年人福利的相关制度都已成型,老年人所得增加,比别人拥有较多的闲暇时间,加上社会观念的改变,老年人不再是等待奉养的弱势群体。相反地,现代银发族这个庞大的消费群体正影响着国内外观光旅游市场,旅游消费潜力不容小视。他们拥有充裕的空闲时间和较宽裕的经济条件,对观光旅游活动有较大的兴趣。老年人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群体,因为退休而面临许多生活上的转变,需要开始从新规划生活。许多老年人在退休后多选择轻松健康的休闲活动,具备了旅游发生所具备的时间、金钱与意愿,成为旅游市场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细分市场。

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成为旅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旅游市场的比例也在逐年增加。许多旅行社都推出了“夕阳红”旅游线路,来满足老年旅游市场需求,对于这一市场的开发也得到了普遍重视。本文研究了老年旅游消费行为这一问题,目的在于分析老年人旅游心理和老年旅游市场,来提高老年消费者旅游产品的设计水平,满足老年旅游消费者这一特定市场的需求,提高老年旅游产品的质量。

二、研究现状

国内对老年旅游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旅游市场开发方面,具体体现在一下几方面:

在旅游动机方面,老年人与其他年龄组既有独特之处,又有相似之处。开阔眼界、丰富晚年生活是老年人旅游的主要目的之一,由于额外关注身体健康,老年人比一般人更愿意付出财力和时间在保养身体方面。在旅游信息来源渠道方面,根据1998年国内旅游抽样调查中旅游者获取旅游信息渠道的统计,老年旅游者获得旅游信息的渠道排第1位的是亲友介绍,占8%。老年人活动范围多局限于家庭、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等,这些地方便成为老年人主要的信息来源,而且老年人对亲友的推荐信任度比较好,口碑宣传对老年人来说非常重要。

在旅游信息的收集途径方面,老年人对广告兴趣浓厚,合理、务实的广告更能激发消费欲望,但对那些故弄玄虚、华而不实的广告用语非常反感,对广告的可信度评价较低。在选择广告媒体上,老年人以报刊广告和视听广告做为主要媒体。此外,关注旅游的老年人往往对新事物接受快,思维比较开阔,这就决定了老年人喜爱上网了解外界。通过旅行社的网上主页可以了解产品信息,还能进入网上预订系统进行产品预订。网上获取旅游信息将在今后拓展老年旅游市场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旅游喜好方面,老年人与其他年龄组相比,生理、心理、阅历等情况差异很大,形成了特有的旅游习惯和偏好。老年人偏爱环境宁静优雅的自然山水、湖泊海滨等旅游地点。在旅游方式方面,老年人因为行动迟缓和身体健康状况欠佳等,往往老俩口或与邻居、老朋友随团而行。老年人不太愿意多费周折在游览过程中,更愿意由旅行社替他们安排交通食宿等问题,既方便又省力。,选择这种出游方式,为旅行社提供了商机的同时,也提出了挑战。在旅游消费方面,我国现阶段的老年人尽管消费水平已经提高,但是大多都有勤俭节约的习惯,太高的消费价格仍会使老年人望而却步,加上我国具备很强支付能力的老年人并不多,多数要求旅游产品价格要经济实惠。

三、对老年旅游者行为研究的意义

现代旅游市场的不断变化, 使得旅游业和相关管理部门认识到了解旅游者行为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研究老年旅游者行为的意义表现如下:

(一)有助于旅游企业更好的了解老年市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经营和营销策略,与老年旅游者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二)有利于旅游开发部门进行合理的规划,有效的开发旅游目的地和旅游吸引物,完善对游客的管理。

(三)是制定旅游政策的依据,能够更好的保护老年旅游消费者权益。

参考文献:

【1】吴清津.旅游消费者行为学.旅游教育出版社

【2】苏勤.旅游者类型及其体验质量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3】李怀兰.旅游体验效用因素分析.广西大学硕士论文库

银发经济存在的问题范文第5篇

“少年夫妻老来伴”的传统观念,让越来越多的丧偶老人选择再婚。再婚后的老年人,不论是在精神上还是生理上都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著名老年婚姻专家、有着30多年老年人再婚研究经验的郝麦收对此有他的看法。

失败率畸高,银发婚姻的尴尬

郝麦收说,老年人除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等生存的基本需求外,老有所乐,追求精神享乐是一个重要内容。如果这种需求得不到很好的满足,老年人的婚姻基础就不牢固,很容易出现矛盾。

社会观念的转变对老年再婚的推动很明显。研究资料显示,中国的老龄婚介是1982年起步的。在此之前,老年人再婚,尤其是女性老年人再婚大多是半遮半掩,1982年以后,尊重老人婚姻自由的问题就摆到桌面上,老年婚介随之增多。在主观上,老年人的主体意识和独立意识也在逐渐增强,许多老人认为人老了,更应该自己主宰自己,子女和外界的意见,只能作为参考。

于是,从上世纪80年代末起,老人再婚上升趋势明显,直至形成90年代以来的银发再婚潮。当时,人们只注意到了老年人的情感诉求,再婚是他们排遣寂寞的需要,而此后的事实表明,老人再婚更是一种有效的养老模式。

郝麦收认为,老年人再婚的养老意义已经大于婚姻意义,夫妻养老日益成为社会转型期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因为此时,中国的社会养老制度还不完善;另一方面,社会竞争的加剧,使得年轻人忙于事业发展无暇陪伴年老的父母;另外,经济条件,尤其是住房条件的改善使得年轻人和父母更趋向于各自独立居住。

从抚慰孤寂到夫妻养老,老人再婚的社会需求越来越大。然而,在天然的和制度的重重阻碍之下,老人“再婚热”的幻景仍处于一触即破的边缘。

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是:老年人再婚失败率非常之高。在老龄研究领域里,对老人再婚,早就流行着“十对再婚离八九”“短平快”(恋爱时间短、感情平、离得快)的说法。在法院审判实践中,再婚老人离婚的案件占了老年人离婚案件的绝大部分。

上世纪80年代末后出现的老人“再婚潮”中组成的家庭,到现在大半以上已经解体;诉诸司法体系的老人离婚案里,90%是再婚离婚。在社会变得越来越宽容的时候,很多再婚老人自己却没能挺住。这对于曾经举国上下呼吁给老年人再婚关怀的社会来说,无疑是迎头一击。在畸高的离婚率背后,隐藏着时代的多少无奈与酸涩。

“游戏规则”保证银发再婚稳定性

实践证明,只要遵循一定的“游戏规则”,大面积降低老人再婚离婚率,并非不可能。

郝麦收曾与政府机关合作开办了天津市老年再婚鉴证处,将自己多年的探索付诸实践。而目前,鉴证处服务过的老年再婚家庭,有90%处于稳定状态。

在鉴证处,一对准备再婚的老人,会就婚前财产归属和婚后生活规则进行详细约定,约定内容细到房产、生活费、医疗费、子女关系、离婚、其他财产(企业、汽车等)、一方去世、两方去世,直至骨灰安置等。

郝麦收说:“老年人需要知道一些再婚的‘游戏规则’。据我们的调查,凡是按着这些规则办事的老年人离婚率不到5%。”郝麦收所指的“游戏规则”可以简称为“三不变”。

具体来说,第一个不变是“双方婚前财产所有权不变”。即再婚前财产属于谁的,再婚后仍然属于谁。对对方的房产和室内家具等生活资料,夫妻之间有使用权、管理权、维护权,没有所有权和处分权。这就需要双方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

第二个不变是“双方婚前财产继承权不变”。谁的婚前财产由谁的子女继承,这是第二个不变的核心内容。

第三个不变是“双方亲子关系不变”。这一条中,双方子女对老年人的称呼、 赡养关系、护理关系、养老送终的关系、继承关系等,都和老人再婚前一样,不发生改变。

2001年新《婚姻法》修订时,郝麦收提出的关于老年再婚的1600字建议,被全部采纳。目前实施的《婚姻法(修正草案)》中,第一次将保护老年人的再婚自由列为法律条款。

事实上,即便在对婚前财产和婚后生活规则做过周全考虑的再婚老人家庭中,隐患依然存在。最大的隐患就是隔代抚育问题。

当其中一位老人需要为自己的子女带孩子的时候,要么与现在的老伴分离,要么让现老伴一起帮带孩子,矛盾就产生了。据调查,50%以上的再婚老人家庭都会碰到这个问题,因此而导致离婚的情况也确实不少。

再过几年,全国9000万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即将步入老年。如果说,银发再婚将是急速奔向老龄社会的最为可行的养老途径,那么,一个将重心落在老人和儿童身上的社区服务体系的建立,才是保障“银发”养老的根本解决之道。

“非婚同居”老人迫不得已

据有关调查,目前老年人非婚同居现象越来越普遍,北京市的统计数据表明,在以配偶形式共同生活的老人中,非婚同居率占到60%,天津的数据是50%。从表面来看,老人再婚的最大障碍似乎是来自子女的态度。但究其根本,子女的反对绝大部分来源于对财产的担心。

郝麦收认为:很多老人之所以选择“同居”,首先是受财产所有制观念的束缚。在“夫妻财产和家庭财产共有”“离婚有一半,死后全占有”等观念影响下,很多老年女性再婚就怀有占有对方财产的目的,但这不能全怪她们,这是几千年形成的财产制度造成的。

双方子女怕财产流失而坚决反对老人再婚,而这也促成了老年人的“非婚同居”。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子女为防老人再婚设置了很多障碍,如对女性老人来说,再婚要净身出门,对男性老人来说,要把房本上的名字换成子女的。

从统计数字上看,中国的人口红利已经释放完毕,老龄人口迅速增加,比例迅速扩大。更为严重的是,为了控制人口的增长,中国已经实行了30年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这个政策导致非常多的家庭只有一个孩子,而且目前独生子女已经进入结婚成家阶段,开始承担家庭责任。

我国实行夫妻财产共有制,不管老人是否再婚,一方死后,财产中大部分由另一方法定继承,这样一来,死去一方的子女就有可能失去本应属于自己的遗产。在现实中常见到这样的情景:老太太的再婚老伴故去后,老太太继承了老头儿的房子,然后转手给了自己的亲生子女,而老头儿的亲生子女没得到只檐片瓦。

另外,社会对老年人再婚存在偏见,很多老人在登记时,怕花钱,怕麻烦,尤其怕丢人。

“同居”,生活化的婚姻

新《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婚后所得财产、婚前财产,夫妻都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约定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许多老人、子女担心的住房、存款的所有权问题经过约定,可以完全不因再婚而改变。同样,《老年法》中也明确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法律条文清清楚楚地告诉人们,老人再婚受法律保护,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许多老人和子女对新《婚姻法》根本不了解,对《老年法》和《继承法》更是知之甚少。正是出于这种对法律的无知,“父子反目”“母女成仇”的闹剧才会一幕幕上演,很多老人才会被逼走上“同居之路”。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老年人选择不婚的背后更多的是对现实的一种妥协和让步。

就老人“非婚同居”现象,人们看法不一。有人认为无所谓,有人认为是老不正经,还有人认为这是他们追求幸福的权利,应该鼓励。

郝麦收指出,首先来讲,我们对老年人同居不能以“非法同居”视之,它和新《婚姻法》中提到的“非法同居”不是一个概念。无偶老人同居多属于生活扶的搭伴生活,性不再是婚姻生活的主要部分,也不再具备生育功能,对其他人没有危害性,法律不予干涉,只受道德约束。

作为老年人问题专家,郝麦收一直主张老年人“同居”合法。“我认为同居是两性合力养老,是养老的一种模式,很符合中国传统的老话‘少年夫妻老来伴’。”郝麦收说。

对此,郝麦收有专门的理论支持:人越到老年家庭功能就越单一,原有的生活功能、生育功能、监护功能、经营功能和对父母的养老功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功能只剩下一个最基本的功能――养老功能。相应的家庭作用也由原来的抚养、赡养、扶养而演变成单一的扶养了,而同居就是共同的扶养。其实,老年人同居就是一种“生活化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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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麦收

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理事,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员、专家调研组组长。1980年初开始调查和研究老年问题,1982年在《人口与经济》第三期发表的《谈谈人口老龄化》的论文中,提出了“五个老有”的老年事业目标,被国家采纳并在全国推广。

从1992年到1996年,郝麦收帮助老人签订婚前协议。1996年9月10日,郝麦收促成我国首例老年再婚的婚前约定见证。中央电视台的“实话实说”节目于1996年12月1日和12月8日,以“相约黄昏后”为题(上下集)报道了这个老年再婚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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