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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点目的
取得组织实施经济普查的经验,锻炼和培训经济普查业务骨干,发现普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寻求破解经济普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为顺利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创造条件。
二、试点对象和范围
清查摸底对象:*市*街道黄龙洞村、黄龙洞社区范围内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包括第一、二、三产业)和个体经营户(含无证)。
普查登记对象:*市*街道黄龙洞村、黄龙洞社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三、试点方法
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采用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查清户数、从业人员和行业分布;对第三产业个体户进行抽样调查。
四、试点时间
从20*年8月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试点调查的时点是20*年6月30日,时期资料是20*年1-6月。
五、试点组织领导
为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街道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主要成员组成的*市第二次经济普查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
六、试点内容和重点
(一)内容
模拟普查工作相关过程,对普查的组织、宣传、培训、部门资料整理、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与审核、质量控制与评估等重点环节进行试点(试点应研究的主要问题具体见附件2)。
(二)重点
1.普查组织实施方式。重点研究普查组织模式,检验提高市、乡、村三级普查机构协作性和工作效率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单位清查摸底。重点研究如何充分利用部门资料与地毯式清查结合起来,做到不重不漏,提高清查质量;清查结束后数据质量抽查、验收和部门资料比对工作的可操作性;抽查、验收、比对的最优方法。
3.能源消费调查。重点研究如何收集能源消费数据,准确填报能源消费普查表,检验能源调查方式的可行性,检查各被调查单位的能源消费计量、记录情况。
4、服务业调查。重点研究查准查实服务业数据的办法;检验搞好财务不健全单位普查数据填报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5.个体户调查。重点研究如何搞全户数和人数,搞清行业。
6、亿元市场调查。重点研究如何收集市场成交额、批零贸易业的内部结构状况,以及市场内非贸易业的个体经营户数据。
7、业务培训。重点研究如何提高业务培训效果;检验单位业务培训组织方式的可行性,总结不同类型单位的业务培训方式。
8、增加值项目调查。如何搞准填全涉及增加值项目的指标数据。
9、整理和规范基础资料。如何建立健全企事业行政单位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整理规范基础资料。
七、试点进程安排
(一)试点准备(8月18日前完成)
1、确定试点地区,征求试点方案意见。
2、组建市经济普查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办公室工作人员。建立村(社区)级经济普查工作小组。
3、划分普查区域,绘制普查区地图。以居(村)委会(社区)为单位分别设普查区,按实际需要划分若干普查小区,并绘制普查区图、普查小区示意图,按普查区编制地址代码表。
4、收集、整理部门资料。工商、国税、地税、民政、编办、质监等部门提供单位名册,并进行排重,建立清查底册。
5、选调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和陪调员。每个普查区配备指导员1名(*街道选调)、每个普查小区配备普查员至少1名(居村委会选调),必要时配备陪调员。
6、准备试点所需的各类物资及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清查摸底表、调查表、普查员用品及宣传用品等。
7、落实数据处理环境。按照需要配备计算机,调试数据处理有关程序(由市经普办解决)。
8、编写业务培训课件。按专业编写业务培训课件,并组织试讲。
(二)宣传发动(贯穿试点的全过程)
1、8月27日前召开经济普查试点动员大会。参加人员:*街道经普办人员、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以及各镇乡(街道)、市经济开发区经普办主任、副主任。会议内容为经济普查试点动员和试点工作部署。
2、对试点全过程进行宣传报道。期间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信息网络、户外广告牌、横幅、标语、黑板报、简报等多种媒体和形式宣传经济普查及试点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具体宣传材料包括:宣传口号、致调查户的一封信、普查公告、普查知识等。
3、清查摸底阶段集中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周活动。
(三)清查摸底(8月31日前完成)
1、清查摸底培训(8月19日)。由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点街道及普查区的普查业务人员进行清查表业务培训。
2、“地毯式”扫描方式进行单位清查摸底(8月19日—28日)。由普查员按普查区对区内所有单位和第二、三产业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做到不重不漏。
3、清查摸底查漏补缺和清查资料数据处理(8月29日—31日)。以普查区为单位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清查单位数与基本单位名录、部门资料进行比对、分析、查漏补缺;对全部清查表进行审核、分类、编写行业代码、过录、汇总,再将清查过录表、汇总表上报试点办公室,建立单位名录,并导出清查结果表。
(四)试点普查表业务培训(9月2日—3日)
1、由普查试点办公室对*街道黄龙洞村、黄龙洞社区参加试点普查人员和被调查单位的会统人员进行普查试点表业务培训。业务培训采用各专业通用表统一培训,不同专业表分别培训的方式。
2、分专业集中对规下、限下等财务健全单位(除年报单位外)的专兼职会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可采取培训和填报相结合方式进行尝试。
(五)试点普查表的登记填报和审核(9月3日—14日)
1、9月8日前,参加业务培训单位的会统人员完成普查试点表的填表工作。未参加业务培训的财务不健全单位采取普查员上门调查。
2、9月8日前,采用单位上报和普查员上门收表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普查试点表,并上报所在普查区(居、村委会)。市、街道、村(社区)三级普查业务骨干按需要入户指导、督查,并及时发现和收集问题。
3.9月3—10日,各普查区对普查试点表进行审核,由普查区工作小组组织指导员及普查员开展“三查”即自查、互查、复查,并于9月10日前上报普查试点办公室。
4.9月3—10日,开展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与法人单位普查表上报时间同步)。在对个体经营户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主要经济指标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开展个体经营状况抽样调查,完成现场调查、审核及上报试点办公室。
5.9月11日—14日,市试点办公室组织力量对试点普查表开展人工逻辑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进行必要的数据录入、计算机审核以及能源核算、个体经营户的样本推算工作;完成试点普查表数据的汇总。
(六)事后质量抽查及普查数据质量评估(8月27日—9月16日)
1.9月5日前,组织单位清查质量抽查。在两个试点普查区分别抽取1个普查小区作为抽查对象,检查普查小区内应调查户是否已作调查,单位界定、行业划分等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2.9月13日前,组织试点调查表填报质量抽查。随机抽取5%调查表,检查调查表指标填报质量。
3.9月16日前,完成数据质量评估。由普查试点办公室组织对试点过程中各环节工作质量和主要数据质量进行分析、评估。
(七)试点重点问题研究、工作总结(9月17日—18日)
9月17—18日,组织召开有关座谈会,从组织实施和业务技术两方面,对试点工作全过程进行全面总结。完成清查摸底、能源、服务业普查试点课题调研分析,撰写试点工作总结和业务技术总结。提出搞准普查数据质量及组织方式需完善的问题;查找试点成功的经验、出现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今后全面普查中应注意的方面和应准备的预案等等,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经普领导小组。
八、试点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试点工作是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试点,及时发现问题,取得组织实施经济普查各个环节的具体经验,为顺利开展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奠定基础。因此,在试点工作过程中,市、试点街道和试点村(社区)三级经济普查机构和有关领导对试点工作都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抽调精干力量,全力以赴投入试点工作。
(二)认真组织,做好普查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试点工作一定要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和《*市第二次经济普查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业务培训,精心组织调查摸底和现场登记,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各环节的工作任务,切实为全市经济普查的正式开展提供经验。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试点工作氛围
市、试点街道和试点村(社区)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紧密合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工作,争取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
一、 组织机构健全,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经济普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要圆满完成普查工作任务,关键取决于领导重视。根据国务院、省、市方案和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县于2004年4月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的普定县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办公室。以*府办发(2004)43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全县第一次经济普查的通知》,2004年8月27日召开了全县经济普查工作会,全面部署了我县经济普查工作,会上,各乡(镇)与县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从工商、税务、乡企、建设、统计等相关成员单位抽调10名业务骨干到县经济普查办公室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制定岗位责任制,实行定期汇报制度(每半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由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向领导小组总结汇报近期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主要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具体措施。),各乡(镇)也分别成立了以乡(镇)长任组长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抽调了业务素质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到乡级经济普查办公室,为全面完成经济普查任务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宣传工作力度,开展多形式普查宣传
广泛宣传是搞好经济普查的基础。通过宣传能使社会各届了解普查,从而关心和支持普查工作,提高对普查工作的配合程度。为把经济普查工作做实做细,县经济普查办制定了相关的宣传方案,进行宣传培训,采取多形式的宣传方式,强化宣传工作的力度。从经济普查正式启动后,全县共召开各种宣传动员会3次;印制宣传挂历500份,挂横幅18条,发放《致被调查户的一封信》、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在单位清查期间,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就全县经济普查作了电视讲话,号召动员全县人民积极参与支持经济普查,进一步使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效地调动了广大普查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也得到了广大普查户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大力支持。
三、认真组织实施单位清查和个体户调查登记工作,为普查登记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根据市经普办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以*经普办字(2004)6号文件下发《**县第一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安排意见》,要求各乡(镇)普查办做好普查区域划分、普查区域图绘制,选配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健全一支高素质的普查队伍,确保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2、认真组织培训,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少走弯路。历次普查经验证明,培训质量直接影响到普查质量,为了保证培训质量,要求授课人员认真吃透《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方案》内容要求,讲解要到位,如把握不准的,虚心请教市经普办业务指导人员。我县普查员培训分两批,城关镇个体户密集、单位数多,单独作为一批培训。继2004年9月27日全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培训结束后,10月12日、19日分别召开了**县第一次经济普查培训,并明确县经普办人员分别联系各乡(镇)单位清查和个体户调查登记工作,加强了对各乡(镇)的督促指导。
3、合理安排,精心组织。精心组织是搞好经济普查的前提,根据《国家方案》和省、市普查办的要求,我县单位清查工作采取“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面清查”的普查方法,以基础库为参照,要求各乡(镇)普查办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各普查区开展“地毯式”的单位清查和个体经营户调查。清查结果经评估认证整理形成单位清查数据库上报,我县上报的单位总数***个,其中法人单位***个,产业活动单位***个。经2004年12月初市经普办组织全市交叉检查,我县单位清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漏报率”和“差错率”均为“0”。
四、严把数据质量关,加强对个体经营户查缺补漏和数据质量复核
我县个体经营户调查登记工作是在单位清查时一并布置,通过全体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于2004年11月底基本结束,经初步的质量抽查,发现个体经营户普查存在漏登漏统和少数个体户调查数据偏小等问题,县经普办在春节前就着手安排查缺补漏工作。为做到个体经营户调查登记不重不漏,保证个体经营户数据质量,根据县经普办初步汇总数据分析和市普查办的安排,于2月25日召开全县经济普查荛会,对全县个体经营户查缺补漏和数据复核作了进一步的安排部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为了全面、客观反映我县个体经营户的生产和经营状况,会上要求各乡(镇)一是按村(居)委委会进行逐一核实,查缺补报漏登、漏统个体户调查表,资料;二是从工商、税务等部门掌握的资料入手,核实各乡(镇)有证个体户数;三是核实个体户普查资料各汇总数据。要求各乡(镇)要在完成查缺补漏的基础上,对已上报的重点个体户指标数据进行核实,并结合乡(镇)实际,认真分析评估各行业汇总指标数据;四是严格保密工作。按照《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普查人员不得泄露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乡(镇)普查办只能提供上级普查机构正式公布的汇总数据资料。通过全体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辛勤工作,最后圆满完成了我县个体户普查工作。全县共有个体经营户****户,其中有证个体经营户****户,从业人员*****人,户均**人。经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组成评估小组进行评估,最后认为,个体经营户普查的相关数据整体趋势符合我县实际,确保了普查数据真实反映镇情、乡情、县情。
五、认真安排,合理布置,全面完成各专业的普查工作
根据省方案和市普查办的要求,我县的单位普查登记工作按工业、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房地产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业、行政事业、服务业企业等行业布置,分专业进行普查培训,按专业要求明确责任。在普查登记过程中,各专业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了解登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方案规定,认真审核,然后进行数据录入处理,全面完成了各专业的普查工作,高质量按时上报市经普办。填报普查的单位***个,其中法人单位***个,产业活动单位147个。
六、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阶段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为了使整个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加大了督促指导力度,在各阶段工作开展过程中,县经济普查办都组织业务骨干到各乡(镇)和企业进行督促指导。在单位清查工作中,县经济普查办领导小组组长、政府副县长***带领县政府办、县经普办的负责同志,到**镇、**乡进行督查,针对**镇是我县经济普查工作的重心,工作量较大的实际情况,要求城关镇要精神组织,加强协调,高度重视,确保全县经济普查工作整体推进。县经普办并对**个乡(镇)的个体经营户普查登记情况进行质量抽查,严格事前、事中、事后质量的控制,确保每一项普查数据能全面客观反映我县的实际情况。
七、认真部署**县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工作
(一)非正规就业的范畴
非正规就业是人类学者哈特在研究非洲经济活动时提出的,他根据工资雇佣(wage employment)和自我雇佣(self-employment)的区别,提出了城市劳动力收入机会的二元模型,将非正式就业归为自我雇佣,强调此类活动的动力机制和多样性[1]。哈特理论的最大意义在于改变了对城市过剩人口问题的讨论,之前被描述为绝望、缺乏自主性的社会边缘化的城市群体,转换为大众化的企业性格,以群体的创造力和动力弥补了资本的缺乏。更重要的是,他回答了一个理论困惑,即贫穷的边缘团体如何在城市中适应和生存[2]。哈特提出非正规经济后,定义和范围都有很大的模糊性和争议。申杜拉曼(Sethuraman)认为,非正式部门服务生产的主要目标在于创造参与者的就业,而非极大化利润[3]。秘鲁经济学家赫尔南多德萨士(Hernando de soto)根据拉美的经验,认为非正规经济活动并非是在工作机会不足的情况下产生的生存机制,而是在经济控制下产生的“市场力量”,这区别于现代化理论的阐释,形成新的解释力。
1972年,国际劳工组织在官方报告中首次使用了这一术语,将非正式活动定义为与贫困有着等同的意义,其特征是:(1)在技术、资本和组织方面的低门槛;(2)家庭所有;(3)小规模运营;(4)用过时的技术进行的劳动密集型生产;(5)没有管制的竞争性市场[4]。并进一步提出,“非正规经济”是指由(在法律或在实践中)未被正规安排、覆盖或覆盖不足的工人和经济单位从事的所有经济活动。这些活动未被列入法律,这意味着它们是在法律的正式管辖范围之外进行运作;或是在实践中未被覆盖[5]。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我国非正规部门的特点总结为:“小”、不固定、不稳定、灵活、处在法律法规的边缘四个特征[6]。薛昭提出“我国的非正规就业,指广泛存在于非正规部门和正规部门中不同于传统的就业形式,包括:(1)非正规部门里的就业;(2)以及正规部门里的短期临时就业、非全日制就业、劳务派遣就业、分包生产或服务项目的外部工人等[7]。本文关注的是第一类。
(二)对拉丁美洲、非洲等国家的理论解释
在发展中国家,非正规经济活动一直都占着很大的比重。拉丁美洲国家正式部门的就业人口占非农劳动力的比例,1996年时大约在40%-60%左右,ILO(国际劳工组织)在1991年认为“与先前的观点相反,非正规就业不会随着经济增长而自动消失。相反在以后,它会与城市贫困、拥挤一同增长”[8]。
现代化理论认为,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过程中,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将逐渐滑落成为零,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会迁入城市,出现大量的城市新移民。一方面,这些新移民由于各种限制,包括文化水平、专业技术等不足,无法进入正规劳动力市场,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工业化的程度跟不上城市化,无法吸纳大量的城市人口,因此大批的新移民就形成大规模的非正规经济活动。然而,现代化理论越来越被质疑,因为随着经济的成长,非正规经济并没有如预期中那样消失。就此出现了另外几种解释,一是认为这些地区过于苛刻的法律规范导致了非正规经济活动在更大范围中延伸;另一种观点将发达国家非正规经济活动的增长,归因于全球化竞争下市场的自主选择策略[9]。
国际上对非正规经济活动的研究对中国城市非正规就业的研究有一定的影响和启发,这些研究都指出,如何管理非正规就业是城市化过程中的重要挑战。
二、我国农民工的非正规个体经营活动
(一)个体经营活动的多样性
非正规个体经营的门类繁多,一是为满足特定人群的消费需求,如餐饮等;二是流动劳动力通常选择经营成本和风险最低的行业,很多行业由于工作性质,很少为本地人关注,同时处于管理的弱点领域。李春玲曾经利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于2001年11-12月收集的全国抽样调查数据认为,流动劳动力有可能争取到的上升流动机会多处于远离国家控制和制度规范较弱的领域,他们所能取得的较高的阶层位置是中小企业主和中小企业的管理者[10]。表2显示了农民工非正规经济活动的主要行业。
(二)非正规的长期性
研究发现,如果城市内部存在着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会导致即使有能力的移民,一旦进入非正式部门就业后就很难再移动,正式部门与非正式部门间的流动率很低[11],这是中国和其他国家不一样的地方。李强透过数据分析,证明农民工在其初次职业流动中容易实现职业地位的上升,而其再次职业流动却基本上是水平流动,没有地位上升。主要原因是其缺少地位积累、继承和社会资源[12]。王春光也分析指出“农村流动人口只能在相近的职业之间流动,他们的空间流动(从农村向城市流动)和产业之间的流动(从农业向非农流动),并不意味着是职业地位的大幅改变和提升。最多的可能是从农业劳动者或工人向工人、个体工商户和商业服务业人员的流动,向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党政企事业单位领导的流动就非常之少”。王春光进一步提出长期处于非正规的原因不完全是行业的特点,更在于农村流动人口的身份使其不容易进入城市正规就业领域。换句话说,不论是正规部门还是非正规部门,农村流动人口从事的大部分工作属于非正规就业[13]。
(三)市场行为的临时性
城市非正规个体经营者无法与城市社会发展出长期的互赖关系,出现的是大量短暂的市场交易行为,使得这些非正规部门充斥了不规范、危险、欺骗等行为。农民工个体经营单位没有长期发展目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许多单位或从业人员选择交易的短期性和临时性,出现大量不诚实的经营行为和市场行为,如缺斤短两、产品质量低劣等,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权益。反过来,城市农民工在非正规部门的这种普遍性的短暂交易的市场行为,使得非正规个体经营活动难以向规模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也破坏了非正规经济在社会成员心目中的形象,从而不利于非正规经济长远的发展和转化。
三、非正规个体经营户管理:印度和香港的经验
(一)印度街头小贩管理
印度的大中城市也处于高速城市化的发展阶段,面临较大人口迁移和就业压力,农民工非正规个体经营人数众多,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2004年1月20日,印度政府通过了《关于城市街头小贩的国家政策》,要求民众重新认识街头小贩,理解他们的存在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意义,同时,采用相关“法规”的实施,进行有序化管理,该政策也被印度政府纳入城市扶贫的一项重要计划[14]。
第一,设立“城镇贩卖委员会”。每个城镇设立一个城镇贩卖委员会,由来自当地的民间小贩组织(各类联盟和协会)、地方政府等代表组成。该委员会负责磋商和界定贩卖区域、维护小贩正当权利、及时纠正小贩有违公共利益的行为等。
第二,划分贩卖区域。将城市划分为三类区域:小贩市场,小贩可选择以固定或流动的方式,自由地提供他们的商品或服务。政府则需为该区域配备固体垃圾的堆放场地、公共厕所,设计美观的移动摊位、电力、饮用水、冷藏设备等。自由区域,街头小贩可自由进行贩卖活动,但政府无义务提供任何相关设施。非贩卖区,该类区域禁止任何小贩进行贩卖活动。
第三,小贩数量不设上限。在划分贩卖区域时,城镇贩卖委员会为小贩数量设定最低标准,即小贩数至少应占总人口的2%到2.5%。而且,政策也对城市不同地点应该设置的小贩摊位数,列出了具体的最低标准,如表3所示。
第四,建立登记制度。年满14岁的人即可去当地的城镇贩卖委员会登记,成为合法的街头小贩。登记人通过支付象征性的手续费,获得一张小贩“身份证”,每隔三年,需要重新登记,以更新身份证上的信息[15]。
(二)香港街头小贩管理
香港当局自1970年在一般情况下不再签发新的小贩牌照,以逐步减少街头贩卖活动,但在一定条件之下旧的小贩牌照可以继承或转让。对街头贩卖的管理目标是:
(1)采取执法行动,减少街上的非法贩卖活动;
(2)安排合资格的小贩迁入新建的公众街市,并执行不再签发新小贩牌照的指引,从而减少持牌小贩在街头的贩卖活动;
(3)采取执法行动,尽量减低小贩在街头贩卖和店铺把营业范围非法扩展至街上所造成的滋扰[16]。
设点摆摊均由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负责管理,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在公众街市中租用摊位。公众街市售卖的货品以食品为主,多为室内经营。具体分为擦鞋、熟食或小食、报纸、工匠、理发、靠墙摊档及其他类别共七项。二是在街头贩卖,发放流动小贩牌照,持牌人以流动方式贩卖,但食环署可限定持牌人被允许贩卖的区域范围。流动小贩牌照共分为工匠、报纸、冰冻甜点、流动车以及其他类别共五项。
香港管制小贩完全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执法者可依据的法例包括《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小贩规例》等。对于无牌小贩,食环署队员以流动巡逻等方式加以阻挠。对强制交易的无牌小贩采取拘捕措施,并将违法人员和设备带往警署落案。有关货物只能在法庭定罪后,由法庭下令充公。同时,执法行动必须保证所有人的安全,如果追捕行动有可能导致路人、小贩或食环署人员受伤,则应停止追捕[17]。
四、 非正规个体经营管理的几个关键
(一)政策引导
世界银行对100多个国家的调查研究发现,劳力就业市场的法规越繁琐,越容易衍生出更多的非正规经济;同时,正规个体经营的申报程序越繁琐,非正规经济的总体规模也就越大。因此,政府对非正规个体经营的引导,要一定程度简化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相关程序,如注册登记、领取许可证等,减免农民工就业过程中的各类行政事业收费。此外,简化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程序,尝试小企业不必注册登记条件下的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即可。许多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如印度、泰国、马来西亚等国的实践都证明,上述措施能够使得非正规个体经营活动更为规范化。
(二)鼓励中小规模的企业发展
非正规经济部门的合法权益应得到法律法规的保障,通过完善信贷、税收、培训、信息和技术等法规以促进非正规经济的发展。把非正规经济纳入信贷计划中,为非正规经济开辟培训、信息和技术服务渠道,确保非正规经济和就业者的可持续发展,使好的个体经济能够上升为私营企业等组织形式[18]。
(三)空间规划的引导
在城市规划或土地使用中预留或划定个体经济的活动空间,提供给各类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空间。韩国政府对路边小摊的管理采用的是区域管理的方法,政府将市区划分为三类:一是“绝对禁止区域”,指摆摊造成通行不便,严重影响市容的地区,包括主干道、火车站、汽车站、广场人行道等区域。二是“相对禁止区域”,指妨碍城市美观等危害程度较小的地区,对摊位的规模、摆摊的时间和经营范围有一定的限制。三是“诱导区域”,包括住宅区以及市中心的空地、车辆通行少的河溪两侧道路、历史形成的传统市场内的道路,允许摆摊设点,但在营业时间、范围上有所限制[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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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为了全面调查了解第二、三产业发展规模及布局。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支持和配合。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负责,扎实开展此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
我县经济普查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我们应立即启动宣传程序,运用会议、广播、街道宣传、专栏、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对广大普查对象进行经济普查相关精神的宣传。让他们主动参与、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为我们此次经济普查工作营造一个宽松、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普查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普查对象、范围和方法。
1.普查对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生产经营户。
2.普查范围:经济普查具体包括的行业有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邮政和仓储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农林牧渔服务业。
3.普查方法:经济普查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二)普查表式、主要内容和标准。
1.普查表式:经济普查按照对象的不同类型,设置法人单位调查表、产业活动单位调查表和个体经营户调查表。
2.普查内容: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经济普查采用国家规定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目录。
3.普查标准:经济普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年度;个体经营户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年9月30日,时期资料为20*年预计数。此次普查在地原则按县级行政区域组织实施。对跨县(市、区)的产业活动单位采取双重报送原则:一方面由法人单位组织填报本地和异地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表;另一方面,异地产业活动单位按所在地普查机构的要求向当地报送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表。地方普查机构对本地法人在外地的产业活动单位以及外地法人在本地的产业活动单位应分别进行汇总,以满足地方统计的需要。
四、普查进度安排及交表时间
(一)普查进度安排。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自2007年8月起,到2010年底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是准备阶段(20*年12月31日前)。主要工作是:成立各级政府普查机构、落实经费和物资保障;完善普查方案、人员培训、社会宣传、清查摸底等基础工作。全面部署实施普查方案。
二是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09年1月至9月)。主要工作是:入户登记(1—3月)、数据处理(3—6月)。县级普查办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普查表的入户登记、整理、审核、录入、订正和普查数据上报工作。
三是数据、资料开发和总结表彰阶段(2009年10月至2010年)。主要工作是:普查数据,编辑出版普查成果,以普查资料为基础,修订和调整历史统计数据,做好分析研究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开展普查总结表彰工作。
(二)交表时间。
单位清查摸底表的上报时间为11月3日前,个体经营户的上报时间是11月7日前,普查区域图的上报时间是11月26日前。
五、普查人员及工作纪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县已登记注册的企业383户,其中法人企业126户,营业企业257户(含分支机构,下同)。按企业类型分,国有企业90户,集体企业99户,私营企业191户,股份合作企业3户。今年,设立(开业)登记企业24户,变更登记企业29户,注销登记企业44户。
全县已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累计达3172户,其中今年新设立登记个体工商户291户。
二、主要做法
(一)、大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守法经营意识。
知法、懂法是守法经营的前提,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是使社会各界了解工商、理解工商、进而支持工商监管执法的重要手段。为创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我局在今年的企业个体管理工作中,特别注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一是利用“3.15”等重要节日,积极为群众和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在登记注册和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将有关法律法规摘录汇编,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提供咨询服务1000人次。二是搞好法规培训。今年,我局针对本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的现状,为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逐所分片区分别举办了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个体工商户业主参加的法律法规培训,参训人员600多人。通过学习培训,既宣传了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了他们在企业个体管理方面的疑惑,又提高了思想认识,进行了法律“充电”,促进了企业个体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加强对广大经营者和社会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年检验照和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局在县电视台连续播发了7天14次的通告,并在全县各集镇张贴书面通告60份,印发了文件通知和法规资料1800余份,送达到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手中,营造了年检验照和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强大舆论氛围。
(二)深化“五项监管制度”改革,认真做好注册登记工作。
注册登记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窗口,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直接影响着工商机关的形象。为此,我局今年首先在以往已实行的一厅式办公制、政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的基础上,狠抓了首办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省工商局关于“一审一核”制工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企业个体注册登记工作中做到统一登记标准、统一登记程序、统一登记要求,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缩短办事时限,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缩短为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各类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缩短到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缩短到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同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文明办公、规范服务,受到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一致好评,树立起工商行政管理廉洁奉公、务实高效的良好办事形象。二是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大力欢迎和鼓励外来客商投资办企业,切实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对外地来我县投资办企业的,设立了“绿色通道”,继续实行“外来投资特别服务卡”,从办事程序、时限和收费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优惠措施规定,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外来投资者的广泛赞誉。三是继续严格执行中、省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各项优惠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我局系统设立了“下岗失业人员登记注册专门窗口”,提供“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的一站式服务,坚持限时办结制度,健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登记注册簿”,不折不扣的全面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收费优惠政策,并就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联系和沟通,把握好政策尺度,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好评。截止日前,我局共办理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180户,按政策规定减免规费10.3万元。同时,对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实施“阳光工程”,减免其部分规费管理费,帮助其解决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据统计,我局已累计办理困难群众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26户,减免规费管理费0.4万元。四是依法加强登记审查,严格登记注册程序,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按照省局下发的《企业登记操作规程》和《重点行业审查》的有关规定,对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前置许可证件,必须提交齐全完整的各种材料,否则不予登记注册,使登记合格率达100%。五是认真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局制定下发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施方案》和《关于委托工商所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的通知》,细化岗位职责,落实监管职能,完善岗位责任制内容,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企业基本信息、经济户口信息以及监管信息资料等各种信用信息,以达到企业档案信息资料的健全完整;同时将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全权委托各工商所办理,实行“一审一核”制度,我局年初对审查员、核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将相关个体登记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册,人手一份,并选派6名审查员参加了市局举办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一审一核”培训班,提高了登记注册人员的素质,为实施“金信工程”,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狠抓落实年检验照工作,着力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既是对市场主体准入的后续监管,也是登记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使这项“老工作”不流于形式,真正起到对市场主体再把关的作用,我局一是手续严密把好证据关,做到从送达年检验照通知文件、申领年检验照报告书和表格、受理和交费以及发还执照,均需当面签字,并做好记录。二是严格程序把好初审关,为了加强属地管理,我局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的规定,要求经营者先将年检验照材料报基层工商所初审,由工商所根据其上年度的遵规守法表现和生产经营等情况,提出具体年检验照建议,然后由县局审查核准,否则不予受理。三是严格审查把好核准关,对经审查核准合格的方可予以通过年检验照。对经营者提交的年检验照材料,认真审查,特别是对涉及有前置许可的一些重点行业,一律要求提交有效的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否则不予通过年检验照,尤其是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矿产开发和娱乐业,采取书面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审查;对个别企业经年检验资或年度审计,实收资本低于法定限额或与注册资本不相符的,依法进行查处,责令限期补足或作了变更登记;对主要登记事项发生变化而未在规定期限内变更的,都进行了行政处罚,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通过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不仅为完善“经济户口”档案提供了真实的资料,而且有力的杜绝了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现象,从而提高了年检验照质量。今年全县应检企业402户,实检企业391户,年检率97%。通过年检,核定A级企业385户,B级企业6户。应验照贴花的个体工商户3594户,实际通过验照贴花的个体工商户3450户,验照贴花率96%。在年检验照期间,共清理有前置许可的企业203户、个体工商户1247户。责令无有效前置许可证件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5户,依法收缴无有效前置许可证件的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户,责令无有效前置许可证件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的3户,责令无有效前置许可证件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范围的7户。查处企业违法违章行为19起,罚没款金额4.6万元。四是严格标准把好收费关,在这次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工作中,我局专门印发了工作纪律,明令禁止借年检验照之机“吃、拿、卡、要”,坚决杜绝巧立名目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滥收费用,决不允许强行逼迫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订阅报刊杂志,否则一律按违纪查处。
(四)扎实开展亮照经营专项检查,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无照经营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已成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我局首先成立了开展亮照经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组织到位,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其次,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目标责任制,确保此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进行,同时召开股所长会议,进行思想再发动、认识再提高,研究此项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具体措施。三是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汇报和联系以及公安、新闻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邀请相关单位参与指导,形成合力,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四是严格依法行政,集中优势执法力量,逐户开展检查,采取边检查、边治理、边处罚、边规范的方法,做到查一户清一户,不留死角,对“钉子户”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予以取缔。今年在专项整治期间,共检查企业286户、个体工商户2766户,其中:证照齐全的企业282户、个体工商户2741户;证照不全的企业4户、个体工商户25户,限期补改的企业1户、个体工商户13户,限期变更的企业1户,限期注销的企业1户、个体工商户2户,吊销企业营业执照1户;查处无照经营户(个体)10户,限期补办营业执照的9户,取缔1户,处罚9户,罚没款金额4500元;未亮照经营的企业3户、个体工商户12户,全部进行了处罚,罚没款金额1600元。
三、几点体会
1、加强宣传,精心部署,狠抓落实是做好企业个体管理工作的前提。
2、认真执行注册登记操作规程,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是做好企业个体管理工作的基础。
3、发挥全系统综合执法效能,上下联动抓监管是做好企业个体管理工作的关键。
4、切实落实首办责任制,不断的换位思考,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是塑造工商行政管理良好社会形象的有效方法。
四、存在问题
1、必须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大力加强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注册登记人员的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