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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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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经营模式

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引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作为一种军、政、企合一的社会组织,成立于计划经济时代。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必然要改变原有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本人结合多年的实际工作经验,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实施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改革措施,不断推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的完善。

1.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简介

对于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有很多专家都提出了不同的看法。综其所述,当前普遍认为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促进农业发展的一种新模式,能够通过股份制,整合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1]。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就是在农业生产中引进现代企业的经营模式,通过机械化、集约化和规模化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来提高土地的边际收益。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农业生产的成本,打破农业家庭经营模式的局限,提高农民的收益水平。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行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的现状和问题

2.1取得的成绩

在进入市场经济体制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逐渐引进的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改变了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农业生产模式,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公司市场化运作,团场投资以及承包管理等方式,成立了专业化的农业公司,极大的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2]。从产业规划,到种植、加工和包装、销售等都由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对农作物各阶段的生长情况进行管理和考核,控制了农作物的生产成本,特别是降低了市场变动对职工收入的影响。此外,通过农业公司的运作,也提高了农作物的技术水平,提高了效益。

2.2存在的问题

虽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中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推行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的过程中,还是暴露出了很多问题。

2.2.1责任意识不足,生产观念落后

受到计划经济时代的残留影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干部职工对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仍然难以理解和接受,对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带有抵触情绪。很多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还停留在吃“大锅饭”的阶段,市场意识非常淡薄。很多干部职工缺乏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愿意推广新的技术和品种,由于自身文化素质的限制,也不愿意应用新的科技产品来提高生产效率。

2.2.2“政”与“企”之间的矛盾

“政”与“企”之间的矛盾是很多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都会遇到的问题,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要建立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就必须建立市场化的公司体制,这就与原有的体制产生了冲突。

①在管理者的任用方面,原有的行政任命制度与市场化的人才竞争机制就出现了矛盾,公司管理者仍然由上级进行任命,不利于真正有管理才能的人才发挥其作用。由行政任命的公司管理者也不一定适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工作[3]。

②公司领导与团场领导的利益冲突,公司领导主要是为了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而团场领导往往由上级直接委任,必须追求包括稳定在内的政治效益。当团场领导与公司领导所追求的利益目标出现冲突时,就会严重阻碍农业公司化的发展。

③与一般的公有制企业不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同时还具备一定的政治职责,那就是屯垦戍边,这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政治使命。因此,在经营的过程中,公司追求的经济利益与团场追求的社会稳定、屯垦戍边等政治目的也可能发生冲突。

3.继续推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的措施

3.1解放思想,突破旧观念

要继续推进和完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就必须从转变思想开始,从领导到职工都要不断突破旧有的思想观念,大胆进行改革,对双层经营体制进行重新定义。领导与职工要打破“大锅饭”意识,不断扩大农业公司化经营的范围。

3.2引进专业化人才,改革用人制度

要进行农业公司化经营就离不开新型的农业企业人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积极培养具有现代企业经营能力和管理能力的人才,可以与大中专院校进行合作,进行定点培养。改变原有的行政任命制度,引进市场化的人才竞争制度,促进人力资源的整合和优化。对公司内部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要尽量提高其待遇,给予其较大的经营权限,创建良好的市场氛围。设立常规化的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和考核机制,对人才进行现代化的管理[4]。

3.3.理顺“政”“企”关系,明确二者职能

对于公司的管理者的选拔,应该改变原有的行政任命制度,而是引进市场化的人才选拔制度,实行政企分开。团场管理者的职能要进行转变,将行政权与经营权分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对自身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团场原有的经济职能要交予公司来执行,团场作为公司经营的监督者,对公司的管理和经营进行监督。

3.4加大对农业公司化经营的扶持力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加大对农业公司化经营的扶持力度,在运输、销售、管理等方面给与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对于公司购买机械设备、开发新技术等给予必要的资金补贴和奖励,不断鼓励公司扩大规模,开发新技术,提高农业生产率。

4.结语

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农业生产模式,对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而言,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可以有效的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现代化经营水平。因此,要不断采取措施发展和完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

参考文献

[1]曹健,李万明.兵团土地经营制度创新与农业现代化[J].新疆社会科学.2011(02)

[2]刘俊浩.新疆兵团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回顾与展望[J].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6)

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业新型经营模式;农民增收;农业生产关系

一、现代农业新型经营模式的内涵

农业经营模式是指在农业生产经营中根据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涉农企业及农户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中涉及的各种资源进行特定的组织、整合及管理的方式。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存在着不同的农业经营模式。随着现代农业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推进,农业内部正在发生裂变,农业新型主体不断涌现,从而出现了多种新型经营模式。

现代农业新型经营模式基于农民的主体行为向四个方向发生转变:一是农民的联合,如各类专业合作社、合作联社;二是农民的委托,以生产全部托管和部分托管为主,但是农民依然掌握生产经营的主动权,如委托机械播种、收割等;三是农民的退出,即资本下乡,工商企业经营,农民可能成为农业产业工人,也可能转入城市或转入农村第二、三产业;四是农民坚守,如家庭农场、农业大户等,但是面临着土地、技术、资金的压力。

二、现代农业新型经营模式的类型

(一)自主经营型

自主经营型一般包括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和生产型合作社,土地使用权由农民承包和流转获得,农业设施自建,自主经营,自产自销,自负盈亏。这类模式中,农民掌握生产经营的主动权,投资成本较高,而且市场、技术的风险很大,面临人才、资金、管理三大瓶颈,特别缺乏“能人”带动。

(二)雇佣经营型

雇佣经营一般指农业企业通过土地流转获得土地使用权,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和农业设施;自主经营决策,产品统一品牌、包装,自建销售渠道;农民被雇佣参与农业生产,获得工资报酬。这种模式中,农民成为农业产业工人,企业投资成本巨大,土地、技术、资金、管理、劳动力、市场、人力资本的压力都非常大,同时雇佣工人的劳动生产率低下问题一直难以解决,目前中层管理人才和中坚技术人才的缺乏也是农业企业面临的较大问题。

(三)租赁经营型

租赁经营一般由政府或农业企业通过土地流转获得土地使用权,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和农业设施;投资主体不进行生产和经营,只是将建成的农业设施(如大棚、养殖场等)出租给农民生产和经营,通过收取租金回收成本和产生效益;农民承租农业设施,缴纳租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种模式中,农民掌握部分生产经营的主动权,承担一定风险;投资主体投资成本巨大,但是风险由农民部分承担,投资回收期较长;政府作为投资主体建设,是推进区域农业产业化、规模化、设施化较好的途径。

(四)承包经营型

承包经营一般指农业企业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指导和生产规程或标准,将劳动外包给农民(如需设施由农民自建)并回收产品的模式。这种模式中,农民保留土地使用权,只提供劳动,无需承担风险,农民基本不掌握生产经营的主动权,可以理解为农业产业工人的一种形式;农业企业一般有较好的品牌和市场占有率,销售渠道畅通;企业的投入主要是生产资料,承担市场、技术等的风险,同时面临着对农产品质量难以控制、农民违约转卖产品的巨大压力。

(五)订单生产型

订单生产一般由农业企业下生产订单,交付一些定金,农民承接农业生产的整个过程(如需设施由农民自建),产品由企业收购。这种模式中,农民保留土地使用权,农民基本不掌握生产经营的主动权,承担企业违约的风险;农业企业自主加工、经营、销售农产品或接受订单,企业的投入主要是定金,承担市场风险或转移风险,同时面临着对农产品质量难以控制、农民违约、买方违约的问题。近些年,出现的CSA(社区支持农业,Community Support Agriculture)也可以归类为订单模式。

在有些区域,这些模式不是单一出现的,而是组合出现的。这些模式各具优势,在现代农业建设中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各类型经营模式的比较分析

通过分析上述五种现代农业中常见的新型经营模式,我们发现,土地使用权、设施建设、农民自主性、劳动力关系、产品去向、风险承担等是各模式的主要要素。按照类型和要素列表重新排序后,我们发现,对于企业来说,劳动力关系与风险承担正相关;对于农民来说,劳动力关系与风险承担负相关。这就是说,劳动力关系越紧密,农民承担的风险越低,企业承担的风险越高,如表1。

四、案例分析

谷里现代农业示范园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2007年开始建设。园区先后获“南京市现代农业园”及“省级高效园艺示范创建园区”称号,被评为全市重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累计获得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6个、绿色食品8个、有机食品12个,成为南京最大的绿色蔬菜生产基地。目前,该园区核心区面积已达到22000亩,其中设施蔬菜面积达到12000亩,高标准良田8000亩,年总产值超过2.64亿元,利润达12600万元,设施蔬菜平均亩效益9800元,谷里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8000元。该园带动农民增收的效果非常明显,农民收入每年平均以18%的速度递增,其具体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成立农业发展公司

从2007年起,谷里街道转变发展思路,探索新型的农业经营模式,以政府为主导成立谷里农业发展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金已达到3500万元,年底将进一步增资到5000万元,公司下设五部一室(即办公室、财务部、农业部、林业部、工程部、招商部)和四个子公司(南京靓绿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南京靓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南京靓绿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谷里风波茶叶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被市政府评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在园区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该园通过公司化运作,广泛采取合作招商方式,全面推进园区各项建设。

(二)土地统一流转

为使农民增收得到持续可靠保障,街道以社区为单位积极探索,成立了农民增收土地股份合作社,对入股农户实行“保底分红”,农民土地流转收益每年以12%的速度递增。

(三)设施统一建设

园区土地由几家分公司分别承担土地平整、水利、道路、绿化和设施大棚等建设,实现“八通一平”。集中新建连片钢架大棚达8000亩,建成华东地区单体面积最大的有机叶菜防虫网200亩,陆续建成10000m2连栋温室育苗中心、1000m3蔬菜保鲜冷库和包装配送中心以及农资联锁超市,建立完备的蔬菜田头生产电子档案和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四)设施分租

为提高效益和运作水平,街道将示范区内的所有设施大棚分租给80余户农户承包种植,其中本地农户占1/3,街道靓绿公司负责引种示范、繁育种苗、技术指导及农产品销售等环节的全程服务。

(五)农民多种选择

土地流转后,该区域农民可以有多种选择,收入渠道也相应增加。农民可以选择租赁设施大棚种植,土地流转收益和租赁补贴可以抵消租金,经营风险大大降低;农民可以选择为农业企业雇佣,获得工资收入;农民也可以选择参加园区子公司提供其他工作;农民更可以自己成立农业公司或合作社,承包租赁大量设施大棚生产经营。

在基础设施、农业设施齐备,产业化成熟的园区,农民没有投入的风险,没有销售的困难,没有技术的压力,增收是必然的结果。

五、结论

笔者认为,新型的经营模式属于农业生产关系的范畴,只能部分反应农业生产关系,但是具有生产关系的特性,即由农业生产力水平变化带来的阶段性的生产关系的表现模式。农民增收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现代进程的根本目的,也是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的根本目标。新型的农业经营模式都是阶段性的产物,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经营模式会应运而生,推动生产发展的经营模式会延续并壮大,不适应甚至影响生产力发展的经营模式会消亡。

参考文献:

[1]魏延安.关于农业模式转型的思考[J].新农业,2013(10).

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范文第3篇

1.现状

农垦是中国特有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政治、经济、社会等诸多职能为一体的特殊组织。农垦集团既包括农业企业(国有农场),也包括一部分工业企业和第三产业。国有农场以农业为主、工商综合经营为辅、社企合一的区域经济实体。从国有农场的发展趋势来看,其企业经营的职能逐渐弱化,管理职能逐步增强,要不断改革农业经营体制,实行多种经营模式。

湛江农垦的农业经营体制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改革,由生产队联产计酬的经营模式改为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目前,垦区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大部份都是小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劳均耕作土地面积为30-50亩,种植1-2种作物。本世纪初个别单位试行以生产队为单位,由经营班子和自然人出资模拟股份制经营方式,实行长短作物配套经营,从实践效果来看这一经营模式是可行的,大大地调动经营者的生产积极性,解决了农场长期作物投资和扩大生产规模资金不足的问题,为农场的经济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主要问题

进入21世纪,湛江农垦经济发展确立了“集团化、产业化、股份化”的初步战略,集约化程度有所提高,多元产业化经济模式逐步建立,经济总量不断增大,职工收入不断提高、社会形象得到改善。然而,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劳动力大量向二三产业和中西部转移,原家庭农场的职工逐步达到退休年龄,其子女大部份外出就业,农场的劳动力越来越欠缺,出现了相当一部份农场的土地无人经营,严重制约农场经济发展;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和产业化的发展,继续实行以家庭农场单一经营为主的农业经营体制已不相适应;另外,要提升农业的抗风险能力、实现生产专业化和多种作物经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以家庭小农场为经营主体的力量略显不足,特别是要完成各农场“十二五”规划的经济总量和职工人均年收入四万元的目标难以实现。

二、深化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对策

1、树立改革的紧迫意识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了总体部署,明确了改革的基本原则,改善民生已成为党在新形势下的主要任务。只有树立改革意识,积极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改革,改变一家一户分散的经营模式,才有利于提高生产组织化水平;只有扩大土地规模,才有利于推进农业机械化,降低生产成本。

只有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形成新的经营主体,才能规避“一夜跨过温饱线,二十年没进富裕门”问题。

2.改革要以职工增收、农场增效为目标

农业经营体制改革,要继续坚持职工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尊重职工家庭农场承包主体地位和生产经营自主权,保障农业职工的土地承包权益;要支持农场创新农业经营制度,鼓励发展多种农业经营形式,实现职工增收、主营产业增产,农场增效。

3.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改革是一场调整利益分配的革命,必须坚持正确方向,沿着正确道路推进。建设现代农业,需要发展多种经营方式且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机械化水平。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将土地经营权从农场职工流转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规模化、组织化程度较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场当前实现农业生产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

明确划分国有土地的产权和归属主体,是农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吸收多元化投资的前提。在国家拥有农场土地所有权、占有权、收益权、处置权前提下,流转农场职工生产岗位的土地经营权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国家土地流转的政策,利于克服国有农场负无限经营责任的缺陷,利于提高农场职工生产岗位土地产出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场、队职工及其他投资者,要做到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包括多种形式,如模拟股份制股份体、家庭农场大专业户、农工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适当吸收有资金、有技术或有经营头脑等人员参与,如有经济实力的农场职工子女、与农场长期合作的经济体等。

4.加大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力度和范围

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如逆水行舟,可调整可完善,但不能回头走旧路,确保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农业经营体制改革试行点单位要适度增加,已试行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农场,要继续试行改革;未试行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农场,至少选一个生产队试点;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种植1-2种农场主营作物,多种作物综合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的土地面积以生产队为限,规模一般在2000亩以上。经营主体的可耕土地面积至少80%种植农场规划内的主营作物, 另20%由经营主体自主支配,种植周期短、效益高的作物。

5.积极推进模拟股份制的经营形式

湛江农垦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处于摸索阶段,支持和鼓励农场尝试各种形式的经营体制改革试点,不断探索新的经营模式,试行多种形式的经营方式,农业经营改革方向应以模拟股份制为主。模拟股份制是以股份投入为主体、自行组织生产经营、单独核算、按股份分配收益和承担风险、综合承包的农业经营模式。

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业生产模式 外国农场模式 经验 比较 路径 分析

一、国外家庭农场的发展经验分析

美国、法国和日本是农业发展速度比较快的国家,为各个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农业生产的成功经验和范例。笔者将主要分析这三个国家的农业生产模式发展经验。

(一)美国家庭农场生产模式的发展经验

美国的土地面积广阔,地广人稀,由于其国家的地理特点和人口结构决定了它的农业生产主要是家庭农场为主体的模式,形成了特殊的农业经营格局。根据实际的美国家庭农场生产实际的情况可以总结其发展经验,如下:

首先,美国式的家庭农场主要以大中型为主,存在着多种经营模式。家庭式农场生产模式需要有足够的土地资源,同时还需要有较为先进的农业生产机械设备作为生产条件,而美国的农业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完全可以提供家庭农场生产模式需要的基本条件。按照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可以分为大、中、小型,美国家庭农场的数目逐渐减少,但是其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其中大中型的家庭农场所占比例逐渐增加,占据美国家庭农场总数的71%,有利于充分发挥规模经济优势。小型家庭农场因为受到资源条件不足、资金条件较差、生产成本过高等限制,逐渐放弃了农业生产,转而发展农林生态型、旅游娱乐型家庭农场,提供了多样化的农业生产模式。其次,美国的产业区域特色明显,专业性较强,农场生产者的职业素质较高,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比较完善。而且美国比较重视农业发展,给予农业的政府补贴种类较多,政策保护系统完备,为农业生产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律环境,提高了美国农场生产的风险防御能力。

(二)法国家庭农场生产模式的发展经验

法国的农业生产和发展也是较为典型的例子,但是与美国式的大中型农场生产模式不同,法国的农业生产模式主要是以中小家庭农场的农业生产模式为主,中小家庭农场数目占农场的总数80%以上,其商品化生产程度较高,生产经营集约化并且高效率。其次,法国的家庭农场生产模式有着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作为保障,因此法国的家庭农场生产模式的专业化经营程度较高。而且,法国家庭农场生产的主要产物是谷物、花卉、水果等等,各个农场主并不是多样化生产,而是选择一种农作物进行专业化的生产。这样就有助于提高农场的生产效率,而且有助于发挥规模经济优势,农业生产具有集约化的特点,生产效率可以得到提高。再者,法国的农业生产工作还具有外包服务,农场主往往将耕种、储藏、运输和营销等工作外包出去,由社会化服务机构承担该类工作,这样有助于促进家庭农场的商品化,对农业生产整个流程的优化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法国的农业生产模式还有生产流程社会化的特点。

(三)日本家庭农场生产模式的发展经验

日本的国土面积较小,人口较少,该国家政府为了促进其农业的发展实行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以便形成租赁或者是委托为主要形式的家庭农场,其农业生产主要依靠发展生物技术,改造传统的农业。日本的家庭农场的生产模式主要是以租佃为主要方式,而且其家庭农场的人均收入水平较高。由于日本的地理环境特征的限制,因此该国的家庭农场生产模式具有规模小型化、经营集约化和生产专业化的模式,该国家主要通过生物技术优化农业生产模式,并改进土壤的生产能力。日本的农业生产也主要是向着集约化和小型化的方向发展,由于日本是一个严谨的民族,因此其农业生产工作还具有高质量、高品质的特点,其家庭农场的生产质量和生产效率普遍较高。同时,日本农村具有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各种社区性的合作经济组织较多,为日本的农业生产提供了专业化的服务。

二、美国、日本、法国这三个国家的家庭农场经营模式比较分析

根据上文的分析可知,三个国家之间的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具有不同点,也具有相似之处。

(一)三个国家的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和其形成的机制是不同的

美国的家庭农场经营规模主要以大中型的农场为主,其农业生产的规模较大;法国的家庭农场经营规模主要以中小型的农场为主,其农业生产的专业性较强,农场主的产品结构比较单一,并不会实现多样化的生产模式,因此其专业性较强,规模经济优势明显;日本的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最具有本国地理环境的特点,其家庭农场经营模式是适应该国家地理环境约束的表现,日本的家庭农场生产模式主要以小型家庭农场为主,具有小型化和集约化的特点。

(二)这三个国家的家庭农场经营方式和效率不同,经营绩效也不同

美国的家庭农场产品结构具有区域化的特点,一个区域的家庭农场的生产农产品的种类是相同的或者是相似的,农业生产具有区域特色,因此其家庭农场的经营方式主要是兼业化经营。法国的家庭农场的农产品结构具有专业化的特点,因此其各个农场的主营农产品种类是不一样的,其农场可以分为谷物农场或者是花卉农场,专业化的农场的农产品种类比较单一,生产效率较高,有利于实现农业生产标准化。日本的家庭农场农产品生产的集约化程度较高,该国政府对土地实行了较为严格的管理模式,限制农场主退出农业生产,也不允许农场主对土地进行买卖,因此日本的家庭农场专业化程度较低,其国内的农业生产环境限制其家庭农场向着专业化方向发展,日本家庭农场的生产模式主要是集约化的小规模经营方式。

(三)国家之间的农场经营保障和机制不同

美国政府对国内的农场经营给予支持政策,对家庭农场实行农业结构调整的扶持政策,并积极鼓励农场主扩大农业生产规模,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同时,美国还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财税和信贷体系,为家庭农场的经营和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法国政府对农业经营管理工作主要采用协调的方式对其进行鼓励,让各个农场主实行高效的家庭农场流转的经营方式,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规模化,以便提高家庭农场的生产效率和质量,实现农业生产的商品化,提高农业的经济收入。日本的政府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和政策对农业发展进行管控,鼓励农场生产以租赁或者的作业委托的形式开展农业生产,以便实现农场生产工作的规模化,提高农业生产产品的质量,从而提高农业生产工作的效率和报酬,保证国内农业生产的安全性。

三、优化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的路径选择

我国农业家庭农场发展模式的推进受到很多的阻碍,在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等各个方面都受到较多因素的限制,因此在推进我国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发展路径,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水平。

首先,应该积极构建新型农地交易平台,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用地的流转机制,完善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可以深化农地流转制度,从而实现吸引生产要素和资本流入农业生产的目的,促进农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扩大家庭农场生产规模,在农场生产过程中适度引入市场化,可以将部分农业生产外包出去,进而提高农业生产的效果和质量,提高农业生产的社会化进程。其次,要优化农业区域分布,根据各个区域之间的农业发展条件和禀赋选择农业发展路径,充分发挥区域性的比较优势,进而推进家庭农场专业化生产,形成规模效应和区域性特色。同时,如果要优化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的路径选择,就要根据家庭农场的实际发展情况选择与其相适应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其生产全过程中的服务功能,促使合作社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以便为农场生产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再者,相关的政府部门可以加大家庭农场科技投入,并对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管理模式推广工作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完善家庭农场生产的法律法规体系,以便促进家庭农场发展路径优化工作的发展。同时,改善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条件,降低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参考文献:

[1]滕明雨等.成长经验视角下的中外家庭农场发展研究[J].世界农业, 2013(12):138-144

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农业信息化;新型职业农民;内涵;培训途径

中图分类号 G7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7)01-0043-06

一、引言

农业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制高点,不断推进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的深度融合,发展智慧农业,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繁荣农村经济和推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是我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2005年以来的中央1号文件都对农业信息化建设提出了工作要求,2016年中央1号文件也明确提出,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目的就是为了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与农业的深度融合,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农业信息化包括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信息化、市场流通管理信息化、资源环境管理信息化以及农业服务体系信息化,见图1。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信息化主要是农作物栽培或畜禽饲养过程的数字化管理、精准作业,以及与农业经营相关的固定资产、资金等的信息化管理,目的是通过信息采集、自动化控制等提高农产品生产效率,降低劳动成本,扩大农业生产效益。农业资源环境管理信息化为生产经营过程信息化提供各种资源服务,通过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实时监测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资源和环境信息,实现风险管理和灾害预警。农业市场流通管理信息化主要是农业生产资料购买以及农产品销售过程的网络化,通过二维码、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提高物流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农业服务体系信息化包括新型农民的培育培训、科学技术、政策机制、专项资金、信息以及行政办公等所有农业服务的信息化,能够利用信息技术随时随地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保障服务。农业服务体系信息化为农业信息化的其他组成部分服务。

农业信息化能够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农产品生产质量和生产效益、降低劳动成本、提升流通效率、保护生态环境,符合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但是农业和工业不同,农业虽然是立国之本,同时又是弱质产业,一方面,生产周期长,生产过程复杂,需要在一个广阔的地域空间分散作业,很难通过精细化分工提高生产效率[1],因而农业信息化对农民的要求比工业信息化对工人的要求高很多;另一方面,农产品是自然再生产和资源再生产的结合体,受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双重影响,很容易出现丰产不丰收的现象[2],造成对农业信息化投入意愿低、短期回报难等问题,信息技术对农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并没有得到很好体现。政府、企业以及社会资本对农业信息化的长期投入严重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农业信息化的发展还需要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

人是农业现代化的第一要素,是信息技术系统建设和应用的主体,农业信息化的关键是要有信息化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而当前最大的问题是不断发展的农业信息化要求与传统职业农民信息技术素养缺乏之间的矛盾长期存在,而且有扩大趋势。农业信息化发展不仅对农民个人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培育培训的内容和方式也提出了新的挑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培育培训途径与策略,积极培育培训大批新型职业农民是推动农业信息化、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根本保证。

二、农业信息化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

(一)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

2012年中央1文件首次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3年农业部专门下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指导意见》,2014年和2015年中央1号文件都强调通过“积极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2016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提出:“将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国家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基本形成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把职业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已经成为国家农业发展顶层设计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核心和基础。

新型职业农民和传统农民的内涵有本质的区别,见图2,总的来说包括个人基本素质属性、职业价值属性以及生产经营模式选择属性等三方面差别[3]。

个人基本素质属性。传统的农民主要是简单重复体力劳动的从事者,而新型职业农民则具有相应的学历,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同时又有经营管理能力、金融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综合素质高,善于接受新事物和新技术,有一定的创新创业意识。

职业价值属性。传统的“农民”是一种身份的界定,而新型职业农民是现代农业产业化进程中产生的新职业类型,有自己稳定的职业特征和职业技能,突出强调职业性属性,社会认同度高;自身认可职业农民身份,长期以农业生产、经营或者服务作为职业;希望通过新型职业农民的身份获得较高的经济收入,实现自我价值;具备职业道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生产经营模式选择属性。新型职业农民符合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和效益化发展趋势,具备一定的农业生产技能,有利用新技术替代传统的、落后的生产工艺的能力;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化意识和风险管理意识强,能够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农业生产经营利益最大化。

(二)信息化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的新要求

随着农业信息化的不断推进,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有了新的要求,主要是在原有的个人基本素质属性、职业价值属性以及生产经营模式选择属性中融入相关的信息素养要求。在个人基本素质属性上,必须要有获取、评价和使用信息资源的能力,拥有信息化意识、信息化知识与能力和信息化手段等三方面的信息化素质[4]。基本素质要求善于接受各种信息产品和信息技术,并愿意主动了解和运用,包括能使用电脑或者智能手机等智能终端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职业价值属性方面表现为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宣传自身的新型职业农民身份,并获取社会认同感,同时能够通过信息系统与平台的应用提升职业价值。生产经营模式选择属性方面能够利用信息技术以及自动控制技术等降低劳动成本,提高劳动效率和农产品质量,能够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实现市场化运作,并追求利益最大化。

农业现代化对传统农民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农业信息化对新型职业农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发展必须符合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发展趋势的要求。当前我国农业经营主体还是以传统农民为主,老龄化、兼业化现象严重,整体素质偏低,能够主动获取和利用信息技术资源的比例很少,对信息技术的重要性缺乏认知,信息意识淡薄。“十三五”期间,通过持续的培育培训增加新型职业农民比例,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信息化素质已经迫在眉睫。

三、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培训途径

(一)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途径

培育和培训是两种不同的手段,培育是指把潜在的对象培养教育成信息职业农民,实现劳动力的转移,而培训则注重培养训练,通过培训促进传统农民实现素质和能力的提升,使其能够满足新环境的发展要求。培育讲究目的性和长期性,而培训则注重手段性和短期性,把培育和培训相结合才是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根本途径。

在培育途径分析之前,必须要明确新型职业农民潜在的培育对象,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潜在的培育对象主要是年龄45岁以下、初中学历以上的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企业主以及农技推广人员等愿意将农业生产经营作为长期职业,并具有一定的农业产业基础和现代农业经营意识的人群[5]。针对该类人群的相应培育途径包括:

第一,帮助新型职业农民建立职业认可。加强制度和政策建设,打破城乡二元制结构和现有的户籍制度,在子女入学、购房优惠、人才认定、职称评定、养老等多方面提供保障措施[6],让新型职业农民获得社会的认可。加强典型宣传,改变以往落后观念,新型职业农民不是代表贫穷落后、社会地位低下的传统农民身份的延续,而是一种新型的能够充分实现自我价值的职业。

第二,帮助新型职业农民获得收益。通过土地流转、财政支农项目和惠农优惠政策为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给予扶持,同时在税收、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方面为新型职业农民降低生产经营风险提供保障。让新型职业农民的收益和其他高端职业收入有可比性,同时体现智力劳动的特点。

第三,根据新型职业农民特点创新培育培训模式。根据现代化农业生产经营、农民生活学习特点和教育规律,长期提供相关素质和技术教育培训。一方面,通过教师下乡,就地就近开展教育培训,让农民能够方便快捷接受教育培训;另一方面,通过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素质教育和技能教育相结合,在田间地头、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联合实践基地开展多种形式培训。还可以“半农半读”进入农业中高等院校学习并获得相应的资格认定。

第四,提供长期发展平台和载体。注重符合本地特色以及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让每个新型职业农民都有一个成长的平台。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与考核,实行职业准入,通过认定的职业农民在相关农业项目立项、成果审定、技术培训等方面可享受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科技人员同等待遇。

(二)信息化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途径

信息化背景下,信息化素质的提升是新型职业农民新的发展要求,同时基于信息系统的在线课堂、远程教育、互动教育等新的培训模式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供了新的教学途径。培训是短期提升能力的最佳途径,持续多样化、贯穿工作过程的培训形式能够大幅提升培训对象的能力。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对象包括潜在的培育对象以及原有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等。

如图3所示,农业信息化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的能力建设包括个人信息化素质的提升、信息技术与平台的应用建设能力、信息化生产经营能力以及信息化职业技能与发展能力。新型业农民的能力建设需要依托农村信息化建设、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素质培训体系建设以及基于信息系统的技能体系与实践培训基地建设。

第一,农村信息化建设是信息化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能力建设的基础。农村信息化建设主要是通过信息基础设施以及信息系统平台和资源的建设,实现农村管理的信息化、农村社会服务的信息化、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的信息化以及农村文化的信息化[7]。农村信息化建设一方面能够通过改善农村的信息化环境和获取信息的途径,提高农民的信息化意识和能力,为信息技术与平台的应用建设、信息化生产经营提供硬件条件。

第二,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素质培训体系建设注重于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的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综合素质包括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学历水平、道德水平、信息化素质、创新意识、“工匠精神”以及自我管理与发展能力等。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素质培训体系建设要求建设培训的信息系统平台以及涵盖各方面的资源体系。资源内容建设必须以本地需求为导向,既能满足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提升的要求,又有本地特色,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符合本地农民教育学习方式。

第三,基于信息系统的技能体系与实践培训基地建设注重于新型职业农民技能的提高。新型职业农民技能的要求包括生产经营技能、信息技术与平台应用技能以及职业技能与发展能力。基于信息系统的技能体系与实践培训基地建设要求在传统课堂听课、实践基地技能练习、生产企业观摩参观的基础上,能够通过信息系统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随时随地的技能学习与实践环境,并且能够为实际生产经营中的问题提供远程支持。

通过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素质培训体系建设以及技能体系与实践培训基地建设,构建基于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以及移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技术的虚拟网络教学环境,通过基于智能终端的远程课堂、在线课堂、互动课堂以及跟踪服务,促进新型农民随时随地的综合素质提升以及技能培训,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移动化、智能化和终身化。

农村信息化建设、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素质培训体系建设以及基于信息系统的技能体系与实践培训基地建设都离不开持续的资金和政策保障。各级政府都需要优化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与在职教育和农村基础教育发展相结合,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根据需要持续增加投入,并划拨农业信息化建设所需专项资金,加强农村信息化的建设、用于培训的信息系统平台建设以及特色培训信息资源的开发。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扶持政策,对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以及农民培育培训的应用给予政策支持。

四、信息化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中的几个关键问题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中各部分的定位

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作为职业教育的一种,纳入国家教育培训发展整体规划,并重点加以支持,形成职业农民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依托已有的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以及农村基础教育资源,利用农业生产的间隙,鼓励农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

农业信息化背景下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是教育信息化的一种应用场景。各级政府是培训工作开展的主体,通过统一的信息系统建设,整合区域资源,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和集约效益,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与当地农业生产企业、合作社建立联合培训基地,并建设基于信息系统的远程课堂和在线课堂,支持电脑、平板以及智能手机等多终端接入,让农民能够随时随地接受培训,也能够得到专家远程的视频诊断[8]。与高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以及其他农业发展相关社会组织合作打造一支高质量的农业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同时将本地专业技术人员、农业技术骨干、土专家吸收进师资队伍,鼓励他们积极从自身技能出发,制作培育培训资源并在信息平台共享。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所需信息化环境的建设途径与原则

依托农村信息化建设、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素质培训体系建设以及基于信息系统的技能体系与实践培训基地建设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都必须以信息系统为中心的信息化环境建设为载体。依靠地方教育局、农业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政府部门通力合作,将农民培训所用的信息系统建设与现有农村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相结合,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共建共享,提高资源利用率。信息化环境的建设途径包括准备阶段、基础设施建设阶段、应用与持续改进阶段。

准备阶段。管理者、建设者应充分认识到信息技术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中的重要性,并积极通过调研完成建设规划和顶层设计,通过上级政府部门、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开展相关人员的能力培训,为信息化环境的建设提供资源保证和思想保障。建设规划方案注重符合本地需求原则,追求资源效益最大化,不片面追求系统的“高大上、大而全”,对应用场景充分认证的基础上再开展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阶段。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素质培训体系建设以及技能体系与实践培训基地建设,构建基于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以及移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技术的虚拟网络教学环境。把握从本地新型职业农民实际需求出发的原则,注重本地特色应用和资源建设,并根据农民学习和使用信息终端的特点,开发适用于本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信息系统和虚拟化学习环境。

应用与持续创新阶段。要实现所建设系统在日常培育培训中的应用,形成常规性应用工程,并完成本地培育培训所需的优质特色资源的生成与共享、模式优化与创新之后形成基于信息系统的区域特色以及区域示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工程建设。通过常规性应用与持续发展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实现信息技术与农民培训不断融合,最终形成一个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全面自由发展的、服务终身教育、突破时空限制的智慧型教育教学环境[9]。

(三)适应农业信息化发展趋势改进培育培训模式

在注重培训的同时必须加强日常农民综合素质的提高,通过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介,促进农民现代科技意识、信息化意识的形成,刺激新型职业农民对信息技术和资源的需求,然后再重点开展包括信息化素质的综合素质培训,最后再进行信息系统和技术建设应用能力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有了基本的信息化素质之后,信息技术与平台的应用建设能力以及信息化生产经营能力的培训更容易取得实际效果。同时必须要形成规模化经营主体,能够让基于信息技术的生产经营有更大的应用载体,通过规模化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小型的经营主体模仿跟进,最终发挥信息化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效应。采用“线上线下”“参与―分享”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既能够通过培训信息平台在线学习,又有地方性的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或者村一级设置基层学习中心站点作为农民线下集体学习的场所[10]。农民往往更加注重实践技能的学习,本地的特色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技能实践基地,形成一个基于虚拟网络和现实的开放性学习环境,保证农民终身学习,促进农民职业能力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