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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所分析的特大型企业集团税收政策筹划是一种高层次的对税收政策的筹划。本文依托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对税收政策筹划的可行性、逻辑路径等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并在其基础上提出了税收政策筹划的基本策略。
0引言
本文所说的特大型企业集团是指资产雄厚、实力强大,且产品生产具有高投入、高技术、高风险特征的大型企业集团。我国石油、钢铁、电力等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就符合上述特点。由于这类企业在国民经济中一般处于基础地位,举足轻重,其兴衰成败关乎国计民生,因此,这类企业除进行一般性的、技术层面上的税收筹划以外,还应该在不违背税收立法精神的前提下,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产业特征,积极从事税收政策层面上的所谓“税收政策筹划”,争取有利于自己的税收制度安排。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某些大型企业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这种税收政策筹划实践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绩效,但对这种特殊的政策层面的税收筹划的理论分析,还没有充分引起人们的关注。基于此,本文在下面的论述中将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对我国特大型企业集团税收政策筹划的可行性进行理论论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税收政策筹划的逻辑路线和筹划策略。
1税收制度非均衡:税收政策筹划的起点
同一般性的技术性税收筹划不同,特大型企业集团实行的税收政策筹划是一种高层次的税收筹划,其筹划的对象是“税收政策”,即在对国家税法或税收政策合理筹划的基础上,探索既符合自身特点又能促进国家和企业双方利益怕累托改进的行业税制,推进国家税收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税收政策筹划得过程是一种以新的更有效率的税收制度来改进、替代另一种税收制度的过程,其实质上是一种税收制度的创新活动:特大型企业集团发现现行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从而产生的税收制度创新需求,政府根据这一制度需求对税收制度的供给进行调整,以实现新的税收制度均衡。
特大型企业集团税收政策筹划的起点是税收制度的非均衡。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税收制度均衡是指税收行为主体对既有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一种满意状态。与此相反,税收制度的非均衡则可理解为税收博弈的参与人对现行税制的不满意状态,从供求关系看,它是指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不一致的一种状态。在税收政策筹划的实践中,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主要表现为税收制度的需求缺口,即对新的税收制度需求的产生先于该制度实际供给的形成,从而造成税收制度有效供给的不足。特大型企业集团对税收政策的筹划实际上就是对税收制度非均衡的一种反应。
税收制度非均衡的原因主要是源于税收政策实施中的统一性与行业执行特殊性的矛盾。众所周知,国家层面上的税法与各种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基于全国“一盘棋”的考虑,它强调全局性、统一性、整体性。但从现实的情况看,由于国民经济中各行各业存在巨大的差异,这就使形式上公平的税收法律和政策在实施中出现了结果上的不平等。以石油行业为例,1994年的税制改革确立了生产型增值税作为我国流转税的主体税种,这一税收制度安排虽然对于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发挥了重大作用,但它忽视了行业间的差异及新旧体制过渡时期的特殊性,导致石油企业的税负大幅度上升。1993年石油企业的税费总额为65.1亿元,1995年上升为178.9亿元,上升幅度为173.5%。显然,这种不平等压抑了行业生产的积极性,势必会影响到该经济主体的利益,导致其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失去同其他同类企业竞争的公平性,从而导致效率损失。因此税收制度的非均衡必然意味着现行税制安排的净收益小于另一种可供选择税制安排的净收益,而基于行业特殊性的对原有税法与税收政策的部分的修正和改进,正体现了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运动,由于这种改进符合公平与合理的税收原则,国家的利益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因为行业生产积极性的提高将大幅度增加,这就形成了税收制度创新的潜在收益,导致新的潜在的制度需求,从而构成了税收政策筹划的逻辑起点。
2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变迁:税收政策筹划的逻辑路线
税收政策筹划的过程是税收制度由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税收制度的非均衡表明了潜在收益的存在,而这种潜在收益在现存制度中是无法获取的。只有通过改变原有的税收制度安排,选择和建立一种新的均衡基础上的制度安排才能获得这种潜在收益。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轨迹就构成了税收政策筹划的逻辑路径:税收制度非均衡潜在收益税收制度需求税收制度供给税收制度新的均衡。
根据这一逻辑路径,现行税收制度的非均衡是税收政策筹划的出发点,并意味着税收制度变迁的潜在收益,进而导致对新的税收制度的需求,政府和税务部门应该在这一基础上,充分考虑纳税人对税制的接受程度,不断地调整税收制度供给以满足税收制度需求,实现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变迁。
总之,税收政策筹划反映了特大型企业集团对新的更合理的税收制度的需求,进而推动了税收制度的创新,这个过程是潜在收益化为现实收益的过程,是国家和企业双方受益“双赢”的过程。另外,税收政策筹划承认了上述特大型企业集团在税收制度形成和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即这些大型企业集团不是被动地接受国家既有的税收制度,作为市场竞争和国民经济建设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它还是我国税收制度创新的主体。近年来我国某些特大型企业集团(如中国石油集团)税收政策筹划的实践,就体现了这一点。而这正是税收政策筹划可行性的基本依据。3特大型企业集团税收政策筹划的基本策略
由于特大型企业集团的税收政策筹划是对国家税收政策的筹划,它要改变不合理的、与行业特征不适应的税收政策,实现税收制度创新,与一般性的技术层面税收筹划相比,税收政策筹划实际上是特大型企业集团与国家税务部门在基于双方利益共同改进前提下的博弈过程。根据上述税收政策筹划的逻辑路径及特征,特大型企业集团对税收政策筹划的基本策略如下:
(1)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制度,把握税收制度的变革方向。进行税收政策筹划的企业首先要深入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制度,准确把握税收理论的前沿和税收制度演进的规律。只有准确把握税制完善的方向,才能为税收政策筹划营建一个成功的平台。
(2)善于发现国家现有的税收制度的非均衡性。国家的税收制度的设计均是从全局和宏观的角度出发,这是由政府所处的地位决定的。而国民经济的各行业却是具体的、特殊的。只有善于敏锐地发现并深入研究国家现有的税收政策对行业生产的非均衡性,才能提出合理的税收制度改革的建议。
(3)提出税收政策筹划的理论依据。作为一种特殊的对国家税收政策的筹划,不能将税收政策筹划片面地理解为向国家“要政策”,税收政策筹划要遵循“有理”的原则。我国石油企业在进行石油增殖税筹划时就提出石油全生产过程理论作为其筹划依据,成功地进行了石油增殖税的筹划,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绩效。
(3)加强与国家税务机关的交流与沟通,形成税制改革的基本意见。企业要向国家税务机关如实地反映情况,强调现有的税收制度由于对行业生产的不适应性,最终会损害国家利益,从而提出兼顾企业和国家双方利益格局的税收制度的改革方向。
(4)形成具体的国家税收修正政策的实施细则。作为税收政策筹划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在国家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形成既体现国家利益,又反映行业特殊性的具体的国家税收修正政策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税收政策筹划的完成。
4简短的结语及意义
上述分析表明,特大型企业集团的税收政策筹划是一种特殊的、高层次的税收筹划,它具有一般性税收筹划的所有的特点,但又具有一般性税收筹划不具备的特征。首先,筹划的重点不同。一般性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投资及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对企业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中的纳税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筹划的一项会计工作。而特大型企业集团税收政策筹划的重点是对国家税法或国家的税收政策的筹划,即在对自身生产特点和产业特征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提出既符合自身特点又能维持国家和企业双方利益格局的原有税收政策的修正和改进方向,从而实现自身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其次,筹划的目标不同。一般性税收筹划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自身的纳税支出为目标,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负税相对最小化,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或股东权益最大化。与此不同的是,由于进行税收政策筹划的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和生产经营的特殊性,税收政策筹划的目标是在对国家税法或税收政策合理筹划的基础上,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行业税制,同时推进国家税收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第三,筹划的层次不同。一般性税收筹划是一种技术层面上的税收筹划,是在现有的或不改变税收制度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节约税收成本,获取税收收益。而税收政策筹划是高层次的筹划,它要改变不合理的、与行业特征不适应的税收政策,推动国家税制的改革与创新。
从总体上看,税收筹划在我国起步较晚,而特大型企业集团对税收政策进行筹划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更是新生事物。上述表明,税收政策筹划是一种特殊的、高层次的税收筹划,对税收政策筹划的含义、特征及筹划的策略等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不但可以丰富我国税收筹划的理论,对于税收筹划的实践也具有指导意义,而且可以实现公平税负的目标,为提升我国特大型企业集团国际竞争力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对于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诺斯著,刘守英译.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
[2]李庚寅,胡音.我国税制改革的制度经济学分析[J].经济体制改革,2004.3
现阶段社会正处速发展期,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国内经济发展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其中医院作为我们的基础医疗保障机构,对其税收相关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对于推进医院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近年来我国财政税收体系不断优化改良,财政税收作为其中的关键点,起到均衡社会资源、促进收入分配合理的作用,因此医疗机构需跟紧财政税收制度的改革,以顺应时展、人民需求。
一、开展财政税收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我国经济体系的构成中,财政税收无疑占据核心地位,严把经济收入命脉,税收体制改革则在其中起到优化资源配置、均衡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医院财政税收工作不断地创新和改革,对医院未来的发展及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合理的财政税收制度能够为医院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目前财政税收工作对医院的重要价值主要体现如下:
(一)助推医疗行业发展现阶段我国基层与城市的发展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很多基层医院在发展中存在后期发展力量不足的情况,这也直接对基层医院未来的发展造成了消极影响。政府通过针对发展存在差距的情况,积极主动的制定相关政策来帮扶,通过对财政税收作出调整,来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差距。但是效果并不是特别的理想,尤其是对于医院而言,城市医院的发展有先进医疗设备以及高质量医生及后备人才的支持,并且其在发展中还不断地吸纳国外医疗技术,定期对内部医师进行培训和继续教育。在这一点上,医疗设备的简陋、专业人才的缺失、继续教育和学习机会的断层使基层医院与其存在非常大的差距。但是,政府对财政税收相关政策的调整,使通过税收扶持医院发展成为可能,这对于进一步缩小城市和基层医院差距具有重要的推动性作用,为医疗事业的发展会提供更多助推力。
(二)为医院未来发展奠基财政税收在工作模式上的创新,不仅对城市发展及企业变革形成一定的推动力,而且对医院未来的发展也能够起到非常好的奠基性作用。特别是全球气候和生存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很多病毒的滋生已经对我们人类身体产生了严重的威胁,同时也对医院的医疗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系统科学的医疗卫生条件,能够及时对突发紧急的医疗问题进行应对。医院作为公益属性的单位,要提升医疗卫生条件,就需要财政税收给其提供帮助,给医疗资金的运作提供相应的保证,因此,财政税收工作对于医院未来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奠基性作用。
二、医院财政税收工作开展中的问题
对财政税收工作作出进一步的调整,是经济发展以及政府对税收政策进行调控的基本手段和方式。现阶段的税收工作改革问题上,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针对财政税收工作的监督力度不足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需要对其进行合理的监督,这样才能够规避偷税漏税问题出现。目前仍有部分医院的经营中,频频出现使用专用发票进行逃税漏税的情况,这种行为性质是非常恶劣的,也对国家财政税收的起到严重威胁。还有部分医院甚至通过虚报假的财务信息逃税漏税,这样的行为不仅对医院未来发展十分不利,而且对进一步开展财政税收工作形成了阻碍。存在这种情况的重要原因就是财政税收工作在开展过程欠缺完整全面的监督机制以及控制机制,这对财政税收的工作开展而言是一种抨击,逃税漏税的行为,也给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敲响了警钟,所以加大财政税收工作监督以及执行力度,是有序开展财政税收工作的基本前提。[1]
(二)相关制度存在一定问题财政税收工作相关制度目前尚存问题,主要是因为税收种类比较繁多,及对财政税收的监督不够重视,税收本应是医院战略发展的细化传递,但是现在却存在税收目标大大偏离组织工作的情况。财政税收制度上的缺失,对进一步开展财政税收工作来说非常不利,也因此导致工作内容的混乱、无序。在增值税转型阶段,增值税作为税制体系中的重要税种之一,医院在增值税方面频频出现税收负担过高问题,其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完善统一的管理手段,部分税种设计中欠缺合理性,让纳税变得复杂而不便捷。
(三)财政的税收预算尚存缺陷财政税收的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以后,后续相应工作也一定要及时进行跟进,方可保证财政税收工作的有序开展。但是在部分医院经营中,财政税收方面缺乏税收预算相应制度,对于财政税收的预算并不重视,而且在预算范围上也是非常局限。预算工作做不到位,在实际中就会存在频频挪用资金的问题,这对于进一步开展财政税收工作而言形成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和阻碍。
三、开展财政税收工作的改革策略
医院经营和发展中,需及时对财政税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及时作出应对,让财政税收工作变的高效,确保工作质量,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一)对财政税收工作提高监督力度财政税收是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负责任的一种外在表现方式,如果在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中出现偷税或漏税行为,那么一定会对国家税收工作的有序开展构成严重威胁。因此,想要更好地提高税收监督工作效率,就一定要在基础制度体系上进行完善,将工作的监督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中,保证税收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受到监督,财政税收工作开展的全过程都有参照标准,保证财政税收工作的有效开展。另外,在对财政税收工作进行监督的过程中,还要组建专门的监督部门,来对医院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进行监督,让每一个工作环节的开展都受到监督,从根本上杜绝财政税收不良问题的出现。对于部分存在虚报财务信息情况的医院,监督部门可以引进财政税收制度管理平台,通过平台进行统一监督和管理,对于上报的财政税收信息不定期进行检查,避免出现偷税漏税情况,保证税收工作顺利开展,这样不仅是对医院未来发展的一种保护,也更是对国家利益的一种全面保护。[2]
(二)对财政税收制度进行革新进行财政税收制度的管理,是进一步开展和创新财政税收工作的核心,是进行下一步工作的航向标,财政税收工作一定要按照相应的章程和管理标准来进行制定,保证财政税收任务能够高效完成,使国家税收利益得到全面保障,让经营主体能够对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持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在进行财政税收制度管理完善的过程中,首先要与国家税收政策互相融合,提出与之匹配的财政税收管理模式,让税收任务的开展都能够在制度体系下实现。其次,对于财政税收制度在工作上的结构进行改革和调整,在进行调整时尽量使其与医院未来的发展相呼应,对管理制度进行创新,提升财政税收工作实效性。如果出现重复缴纳税收或者在税收计算过程中出现问题,一定要及时找寻解决方法,在税收减免政策上,一定要及时利用政府所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对财政税收的质量进行提高。[3]
(三)提高财政税收的预算管理力度开展财政税收工作时,对于预算的管理力度不足主要体现在预算的体系方面,完善财政税收预算体系,能够为财政税收预算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便捷,还会对在财政税收预算上存在的问题给予解决。制定科学合理的财政税收预算体系,首先需要考虑的就是针对预算的范畴进行确定,能够保证财政部门在科学的预算基础中实现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4]。另外,财政预算是一个长久性的问题,进行预算时,一定要对预算作出长远设计,并且不要忽视任何一个环节。在制定好相应的预算制度后,还要对其进行不断的升级和优化,这也是保证财政税收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环节,通过细致的预算计划,来提升财政税收的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率。在进行年度财务税收的预算报表编制时,要以医院长久发展为基础,在保证医院财政收支都达到平衡的前提下,进行税收计划统筹的制定。预算的内容要细致,可以精确到具体的医院科室,然后制定与医院发展相符合的具体税收预算数据,做到准确的预算,精准的统计。另外,财政税收工作的进一步改革,还需要对各项制度进行完善,明确资金走向及来源,对于支付比例进行科学的调整,合理规划每一笔资金。[5]
政策性税收筹划起点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税收制度的非均衡可理解为税收博弈的参与人对现行税制不满意状态,从供求关系看,是指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不一致的一种状态。政策性税收筹划实际上就是对税收制度非均衡的一种反应。
从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实践看,我国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主要表现为税收制度的需求缺口,即对新的税收制度需求的产生先于该制度实际供给的形成,从而造成税收制度有效供给的不足。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源于税收政策实施中的统一性与行业执行特殊性的矛盾。因为现有的国家层面上的税法与各种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基于全国“一盘棋”的考虑,强调全局性、统一性、整体性。但从现实的情况看,由于国民经济中各行各业存在巨大差异,使形式上公平的税收法律和政策在实施中出现结果上的不平等,压抑了行业生产的积极性,势必会影响到该经济主体的利益,导致其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失去同其他同类企业竞争的公平性,从而导致效率损失。税收制度的非均衡必然意味着现行税制安排的净收益小于可供选择税制安排的净收益,而基于行业特殊性的对原有税法与税收政策的修正和部分的改进,正体现了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运动,由于这种改进符合公平与合理的税收原则,国家的利益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因为行业生产积极性的提高将大幅度增加,形成税收制度创新的潜在收益,导致新的潜在制度需求,从而构成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起点。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路径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过程是税收制度由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税收制度的非均衡表明了潜在收益的存在,而这种潜在收益在现存制度中是无法获取的。只有通过改变原有的税收制度安排,选择和建立一种新的均衡基础上的制度安排才能获得潜在收益。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轨迹就是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路径。
这一逻辑路径的主要思想是,现行税收制度的非均衡是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出发点,政府和税务部门应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纳税人对税制的接受程度,不断地调整税收制度供给以满足税收制度需求,从而实现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运动。
需要指出的是,在税收制度创新过程中,参与税收制度创新的主体地位不同。政府作为税收制度的供给者,会从自身利益出发进行税制设计和政策选择。同时,特大型企业集团作为税收制度的需求者,有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有利于自己利益的税收制度的动机。反映双方利益最大化税收制度的均衡既不单方面取决于税收制度的供给,也不单方面取决于税收制度的需求,而是由该制度的供给和需求共同决定的。然而,由于国家追求税收政策全局性、统一性、整体性的目标导向和信息的不完备性,国家追求潜在收益的积极性相对微弱,相比之下,处于市场竞争的企业在生存本能的驱使下对这种潜在收益的追求要强烈和持久。因此,税收制度主体是企业,而国家只不过是名义的税收制度的供给者而已。
政策性税收筹划反映了特大型企业集团对更合理的税收制度的需求,承认了上述特大型企业集团在税收制度形成和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即这些大型企业集团不是被动地接受国家既有的税收制度,作为市场竞争和国民经济建设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它还是我国税收制度创新的主体。从近年来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实践看,我国的石油、钢铁、电力等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在税收制度创新中发挥了主体性作用。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技术路线
由于政策性税收筹划是对国家税法制度的筹划,它要改变不合理的、与行业特征不适应的税收政策,与一般性税收筹划相比,政策性税收筹划要艰难得多。根据上述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路径,政策性税收筹划的技术路线如下:
深入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制度。进行政策性税收筹划的企业首先要深入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制度,准确把握税收理论的前沿和税收制度演进的规律。国家税收政策代表着国家的利益取向,税收制度的改革方向,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只有准确把握税制完善的方向,才能为政策性税收筹划营建成功平台。深入研究国家现有税收制度的非均衡性。国家税收制度的设计均是从全局和宏观角度出发,而国民经济的各行业却是具体的、特殊的。只有善于敏锐地发现并深入研究国家现有的税收政策对行业生产的非均衡性,才能提出合理的税收制度改革的建议。
提出政策性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作为一种特殊的对国家税收政策的筹划,不能将政策性税收筹划片面地理解为向国家“要政策”,政策性税收筹划要遵循“有理”的原则。我国石油企业在进行石油增值税筹划时就提出石油全生产过程理论作为其筹划依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加强与国家税务机关的交流与沟通,形成税制改革的基本意见。企业要向国家税务机关如实地反映情况,强调现有的税收制度由于对行业生产的不适应性,最终会损害国家利益,从而提出兼顾企业和国家双方利益格局的税收制度改革方向。
形成具体的国家税收修正政策的实施细则。作为政策性税收筹划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在国家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形成既体现国家利益,又反映行业特殊性的具体的国家税收修正政策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完成。
与一般性的技术层面上的税收筹划不同,政策性税收筹划是高层次的筹划,它是在对自身生产特点和产业特征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改变不合理的、与行业特征不适应的税收政策,其实质是国家税制的改革与创新。显然,这一特征决定了政策性税收筹划的使用范围。一般而言,政策性税收筹划只适应于我国特大型企业集团,这类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基础地位,具有税收制度博弈的实力。企业进行政策性税收筹划不但可以提高自身竞争力,而且可以丰富我国税收筹划的理论。
摘要:政策性税收筹划是我国的经济生活中的新生事物,与一般性技术层面的税收筹划不同,本文所说的政策性税收筹划特指针对我国特大型企业集团的一种国家税收政策层面上的税收筹划。从国内研究看,由于目前我国关于税收筹划的研究主要停留在技术层面上,对这种特殊的政策性税收筹划的理论分析,总的来说,还没有引起关注。但从实践看,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某些大型企业集团在政策性税收筹划实践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绩效。基于此,本文在论述中将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工具,重点对政策性筹划的内涵进行初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和技术路径。
关键词:政策性;税收筹划;政策性税收
参考文献:
1.李庚寅,胡音。我国税制改革的制度经济学分析[J].经济体制改革,2004.3
2.王兆高主编。税收筹划[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3.蔡昌,王维祝。企业税务筹划策略研究[J].财务与会计,2001.2
4.诺斯。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三联书店,1994
关键词:房地产税收;税收制度;改革措施
目前,为了满足广大群众对住房的需求,缩小贫富差距,实现人民的安居乐业,我国政府正在积极的采取各类宏观政策。其中,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就是其中关键环节。中国房地产研究学者顾云昌指出:目前,我国的房地产总共涉及到七大项,共计三十七个税种,但是,主要集中在流通环节,而保有环节并不多见。未来的房地产税收改革将会重点放到扩大保有环节税费,降低流通环节税费上。其同时指出,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将会逐渐转移到二、三线城市。
一、房地产税收政策
房地产税收就是政府在对土地以及土地改良物产权征收时执行的一类强制性手段。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目前,由于我国的土地资源稀缺,严重地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国家采取各项房地产税收调控制度,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房地产税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税种复杂,存在重复性征税
重复征税指的是国家对同一个课税对象或者税基在同一个纳税阶段执行了相同性质或者是性质类似的税种的行为。目前,在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制中重复征税问题主要体现在:
(1)房地产转让。按照企业纯收入征25%的所得税,营业税,同时,还按照所得土地的增值额征收土地增值税;(2)房屋租金收入。既要征收企业的营业税5%,又要征收企业的房产税12%;(3)土地。既要对城镇土地的使用税进行征收,又要征收耕地的占用税;(4)产权转移书据。既要征收印花税,又要征收契税。这一规定,不仅增加了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成本,还为很多“黑市交易”指明了“道路”,造成房地产税收的大量流失,进行严重地影响到房地产的市场平衡。
2.赋税不均存在于很多税收环节
目前,“流通环节赋税重、保有环节赋税轻”已经成为助长“黑市交易”,降低土地资源利用率以及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原因之一。例如:在房地产开发环节,前期税费包括土地使用税、开发税、市政配套税、建筑工程许可费以及城市建设维护税等。不仅如此,在报建阶段、建设阶段以及销售阶段都含有多项税费。但是,在保有环节,只有耕地占用税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这种税收政策严重地影响到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
3.以税代租、以费代税、以费挤税等局面较为明显
目前,我国在税、费、租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常常将三方面的有关概念混淆,从而对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有所限制。例如:城镇土地使用税就是典型的“以税代租”,具有明显的地租性质。再如:当外资企业借助划拨方式获取土地时,就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从而造成“以费代税”的状况。同时,在房地产税收中,各类收费项目十分复杂,其收费的项目数量已经远远超出房地产的有关税种数量。
由此可见,国内的房地产商品房成本构成之中,其中的诸多收费项目大约占到了成本的41%,但是,房地产税仅占到了9%,如此混乱的房地产税收、税租以及租费构成体系,严重地影响到目前的房地产价格走势。作为房地产开发商,也不得不采取提升房价来维持纯利润,而最终付出代价的就是广大的消费者。过高的房地产税收,导致房价居高不下,进而导致群众的购房积极性严重降低,从而引发多种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形成,这严重地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团结,更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措施
房地产税收改革主要包括房地产取得、保有以及交易环节的改革,其中,保有环节将是未来房地产税收改革的重点内容。
1.土地出让方面的改革
目前,我国的土地转让方式主要采用的是土地批租制度。对于土地出让方式的改革主要体现在:将现有的土地批租制改为土地年租制。土地年租制执行后,土地年租金是在土地的保有期间课税,使用者并不需要缴纳房地产税,实现了租税分离。具体措施:在明确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之后,政府按照土地年租制相关规定,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将土地转让给房地产经营企业。同时,为了更加有效地限制土地购买者的炒作行为,土地出让金也可以采取年租金制度。
2.房地产税实施阶段改革
西方国家,为了有效地调节贫富差距,法律规定对赠与税和遗产税同时开征,如果死者在生前将财产赠与他人,则受赠者将缴纳赠与税,如果是死者死后的遗产继承,则继承者需缴纳遗产税,这两个税种,实行高超额累进税率和高起征点,使得高收入者缴税额增高,进而有效地调节了社会的贫富差距。目前,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提升,但是,相应的贫富差距日趋严重,因此,借鉴西方的税收管理模式,实行遗产税以及赠与税制度,能够有效地缓解贫富差距加大带来的社会压力。
在转让环节当中,要对企业的所得税和职工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完善,同时,需要完善的还有二手房交易中的营业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目前,国内已将内资企业所得税与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合并,统一征收企业所得税,新税法已将原先的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由33%下调制25%,企业所得税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降低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和房地产的成本,促进了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波动。
在保有环节,将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目前已改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为统一的房地产税(或物业税);将现行土地闲置费改革为土地闲置税。
3.征收物业税
(1)征税范围:房地产改革之后,现行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为物业税,所以物业税的征收范围应包含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并应当继续扩大范围。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以及乡镇企业的发展,物业税的征税范围应涵盖农村地区。不仅要对经营性房地产征收物业税,还要对非经营性房地产征收物业税。
(2)纳税人:物业税的纳税人应包括房产的所有人以及使用人。
(3)计税依据:房地产税制改革实施土地年租金制,所以在确定物业税的计税依据时,应当考虑购房者的税收负担问题,将房地产的评估价值作为物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较为理想的选择。
四、结论
为了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缩减人民之间的贫富差距,促进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我国政府制定了多项宏观调控措施。其中,房地产税收制度就是一个典型的实例。房地产税收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很多房地产税收制度已经不再有利于房地产行业的顺利发展,甚至对其产生了一定的制约作用。因此,对国内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已经是势在必行。本文结合当前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希望能够对国内房地产行业的良好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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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盖 兵:浅谈目前房地产税收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对策[J].中国房地产业.2011(03).
关键词:税制结构;税收比重;比较研究
一、世界上的税制结构的分类
1.单一类型的税收结构
单一类型的税制结构主要是指税收凭借一种税种作为税收的主要经济来源,单单发展一种税收的税制模式,在世界里上不同的经济学家提出了提倡不同单一税收类型,但是这种税收模式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只能作为一种理论而存在。无法真正的去在经济发展中进行实践,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所提出的倡导单一税收结构也就不同,经济发展的差异决定了单一税收模式的差异。
第一种是主要凭借着土地税收作为主要的税收来源,也可以叫做“土地税收论”。单一的土地税收论是由十九世纪资产阶级国家所提出的理论基础,主要是由地主阶级负担着国家的全部税收,地主阶级承担着国家主要的税收任务,作为农民手工业者则免除一切的税收负担,因为资产阶级为代表的经济学家认为:资产阶级的发展引发了社会上财富分配不均的现象,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上的财富积累越来越多。但是作为地主阶级长时间的垄断着土地的所有权,社会上的大部分财富都被地主阶级所占有,使得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所以,提出了要地主阶级承担主要的税收以保证贫富差距的缩小,大力发展“单一土地税收”为主税收结构。
第二种,主张“单一商业税收论”。十九世纪英国的著名经济学家提出了大力发展以“商业税收”为主的税收论,十七世纪英国的商品经济蓬勃发展,英国的贵族拥有者许多的特权,所以他提出了要废除贵族的一切特权,减少人民的负担,人们的生活需要消费,消费就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所以商业税为主的主要税收结构诞生。消费的多少就足以证明了一个人的经济状况如何,消费能力强的人经济状况好,承担的赋税量就越重,反之,消费能力弱的人就证明他们的经济状况不乐观,负担的税收也就越少。总之,各种税收理论的提出主要就是要平等税收为基础,减少收入的差距作为主要的出发点。
但是,单一税收也不是没有缺点,首先,单一的税收制度无法保证国家税收有一个稳定的经济来源,一旦主要的税收来源遇到了发展的困难,难以保证与满足国家的经费充足与支出。另外,单一的税收制度针对的税收负担范围很小,不能使得社会上每一个阶层的人都承担着对国家的赋税任务,难以使得国家的税收平等,更不符合当今时代经济发展的要求。
2.复合的税制结构
复合的税制结构主要指的就是国家的税收来源有多种多样的不同税收结构组成,而且在世界上的大部分国家所采用的税收模式。复合税制结构的优势在于各种税收相互协调、互为补充。单一的税收结构无法满足国家的经济需求。复合税制结构拥有着各种税制结构所特有的优势,首先,复合税制结构的税收来源范围广、收入充足、有着广泛的税收来源。另一方面,可以平均社会上不同阶级的社会财富、促进国民经济稳定的发展,有利于解放生产力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最重要的就是缩小贫富差距,使得国家的经济稳定的发展。但是,符合税收结构也有着弊端,符合税收结构的组成成分比较复杂,对于生产与发展有着不利的影响,对于征收赋税时步骤比较复杂,容易产生重复征税的现象。所以,在发展符合税收结构时一定要趋利避害。
二、我国的税制结构
我国采用的税制结构模式虽然是复合税制结构,但是主要的税收来源仍是以商品税为主体,商品税在符合税制结构中所占的比重高达百分之八十以上,国家的主要税收来源过于依赖商品税。
随着我国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不断发展与完善,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国家也提出了对于社会福利保障行业征收一定的“保障税”,保证国家的税收制度平衡。
我国的税收制度有着很大的缺点,一旦我国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受到了阻碍将会影响我国的税收来源,甚至影响国家整个经济的支出,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影响国家提供社会经济服务的职能。所以,必须对我国的税制结构加以改革,以满足国家的经济需求。
三、世界先进的税收结构组成对我国税收结构的经验
1.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保证税收
国民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保障赋税的稳定,只有国民的纳税意识得到提高,形成了一种对国家承担赋税的责任与义务,才能提高我国对税收的管理,改变我国现有的赋税面貌。
在世界上经济发展先进的国家,早就形成了公民纳税的意识,为公民不断灌输纳税对国家发展的意义。例如美国,加强了赋税一时的宣传工作,用法律来约束公民,对于偷税、骗税、漏税的行为加以严惩。逐渐的公民都形成了自觉纳税的意识。所以,我国也应该加强对公民纳税意识的宣传工作,加大管理力度,以保证我国税收的来源稳定的发展。
2.改变税收的主要侧重点,均衡赋税
税收的目的第一是为了均衡收入,促进国民经济的平等发展,减少贫富差距。第二,是为了国家提供不同的社会服务有着稳定的经济来源。
在世界上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税收的侧重点不是盲目的扩大税收的来源,而是如何的促进分配的平衡,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我国也应该改变以商品税为主要的税收来源的面貌,促进我国的税收能够“多样化”的发展,保证国家税收来源的稳定发展。
四、结语
税制结构的构成直接影响着国家的税收来源,同时也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与经济来源,合理的税收结构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要改变税收结构面貌,促进我国的经济稳定的发展,解放生产力,发挥宏观调控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官玉静. 优化我国税制结构研究[D].浙江财经学院,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