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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中信国安的改革,那么大个集团,控制那么多上市公司,那么点钱就被民企全部控股了,有道理没有?”在8月23日的“国企改革进行时一一共识与务实”沙龙现场,经济学家、东南大学教授华生连环发问。
在他看来,改革要成功,要得到人民的拥护,必须有一条生命线。就混合所有制的角度而言,华生表示,“其中非常重要的生命线就是公平、公正、公开”。
新一轮国企改革大幕开启后,混合所有制成为不少地方推动改革的抓手和突破点。据统计,目前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甘肃、山东、江苏、云南、湖南、贵州、四川、湖北、江西、山西、青海、广东等超过20个省份国企改革方案,发展混合所有制成为所有改革方案的“标配”。
在已出台改革方案的20个省份中,有一半的省份明确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时间表和目标,但频频曝光的国资流失大案让人担忧:发展混合所有制会否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距7月15日央企的“四项改革”试点会已有两月,作为国企改革的“重头戏”,混合所有制改革怎么“混”,谁来“混”,“混”什么,地位的平等性如何保障仍是关注焦点。
中石化孤军奋战
中石化是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的先行者,但在整个上半年,国资委的“混改”试点一直没有启动,所以只剩下中石化一个人在战斗。
今年初,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便早早地向外界“吹风”,高调宣布要搞“混改”。2月19日,中石化公告,启动资产审计、评估。3月17日,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正式成立。3月24日,中石化通过官方微博公布油品销售板块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时间表:3月31日,设立全资子公司――油品销售有限公司;6月底,完成审计和评估,公布引资方案;力争第三季度前完成融资。
然而,中石化的一系列行动非但没有引来更多人加入“混改”阵营,反倒遭到多方质疑。
在今年两会上,身为政协委员的傅成玉在分组讨论会上布道式地宣讲中石化的“混改”设想,发言持续了半个多小时,却并未引起在场民企大佬的兴趣。
当时坐在傅成玉右手边的福耀玻璃集团董事长曹德旺,接受媒体专访时就抛出了“鲸鱼论”,质疑中石化的“混改”,他打比方说:“我抓一条鲸鱼进去,你只要扔一把盐。你没有就不要投了,我来投,两下子就把你的股权稀释掉了。”
事实上,中石化还没把民资“娶”进门,便对未来的“新娘”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要求。根据公布的引资方案,中石化对投资者的行业地位、投资规模、资金实力、业务属性、注册地址、品牌声誉均设了条条框框。外界戏称中石化是在“照着画像讨老婆”。
据了解,中石化此次将引入10个左右的投资方,每一个投资方可以由多家企业组团发起,每个投资方的门槛至少100亿元,预计引入千亿元左右规模资金,而每个投资方将按照具体的持股比例选举人员进驻董事会。
包括阿里巴巴、腾讯、复星、绿地集团以及一些民营能源企业已经与中石化进行接触,但是这些外部资金尤其是民营企业,对于人局之后有多大的发挥空间、能否被公平对待、可以获得多少话语权,都存在疑虑。
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说出了徘徊在中石化门口那些潜在投资者的顾虑:想进,又担心进去之后做不了什么,只是一个纯粹的财务投资者。傅成玉试图打消郭广昌们的疑虑,并表示相比于财务投资者更倾向于战略投资者,就是那些可以帮助中石化扩展业务空间、带来增值的投资者。傅成玉说:“中石化不缺钱,缺的是活力。”引资的关键是改变机制,通过混合所有制把国有经济搞活,实现公司的真正市场化治理。
但现在的情况是,复星集团已经参股了一些国企,却都没有话语权,经营上也没有改变。
近日,中石化又公布了对外引资方案,明确了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规划,重组销售业务板块并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涉及千亿元资产。尽管离最终完成引资还有时日,但傅成玉已经开始担心外部资本的积极性了。
各有各的顾虑
傅成玉和中石化遇到的问题具有普遍性。在混改过程中,民营资本的实力相对于央企而言,相差过于悬殊,国有企业设置的投资门槛已经把一大批社会资本挡在了门外。即使进入混合制企业中的社会资本,对这些“巨无霸”参股,也很难获得相应的话语权,自然也难以发挥自身的优势。
另一方面,国企也有自己的顾虑。因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银行信贷、行政审批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别对待”,国有企业担心“混合”之后失去这些“待遇”,这些体制机制以及思想观念方面存在的问题,都对混合所有制的发展形成了阻碍。
此外,还存在决策机制问题。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决策理念并不一致,国有资本的决策依据相对公益化,民营资本决策的出发点则是利润最大化。
在治理结构层面,混改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如高管的任命,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高管应由股东大会推举,董事会决定。但在混合所有制情况下,仍会有很多高管由组织部门任命,这就产生了矛盾――私有产权方对任命干部认不认可?不认可怎么办?
再如激励机制,国有企业高管是委托人,而非产权所有者;私有企业高管则一般是产权所有者,股权收益分配自由,混合之后,就会出现两类高管在待遇方面极大的“不公平”。
据了解,一家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民营股份占比为6:4,国有资本控股并承担主要的经营管理职责,但在利益分配的时候就产生了问题:代表国有资本的管理人员的收益以薪酬体现,民营资本代表人的收益则是以分红体现,二者之间相差悬殊,虽然与“按生产要素分配”不相矛盾,但在个人之间难免产生心理不平衡,也会由此带来一系列问题。
这是既存的也是将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存在的隐患。也许民营企业控股可以较好地解决类似问题,但从目前的体制看,很难过渡到这一步。而若将股权收益分配给管理者,则会带来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主管部门也不认可。
事实上,国有资产流失的担忧已经是国有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实施时遇到的阻碍。对于中石化和傅成玉来说,在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这项庞杂的系统工程当中,所要面对的决不仅仅是外部资本对于话语权的担忧,还必须面对政府以及公众对于国有资产可能存在流失风险的顾虑。
因此,中石化无缘国资委确定的“混改”试点。用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的话来讲,就是垄断企业涉及垄断利益,无论是搞混合所有制试点还是搞员工持股,在没有破除垄断前,都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所以,垄断性行业企业纳入试点,“应该放在后面一点”。
中石化都不例外,更何况其他国企了。
国资委怎么了
“混改”的发令枪早已响起,各地也都陆续出台了国资改革意见,但众国企们仍在起跑线上左顾右盼,为什么?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跑道上的线还没有画好,这样跑下去,不仅不知道会跑到哪里,更重要的是,可能会“跑偏”。
于是,国企看着央企,央企看着中石化,地方又在看着中央,究竟谁来画这个线?矛头自然指向了国务院国资委,谁叫你是坐拥50万亿国有资产的“大管家”呢!
国资委不可谓不努力,三中全会后专门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半年内已召开了9次全体会议和5次专题会议,研究审议12项改革方案、4份工作细则、7条意见建议等。加班是常有的事儿,有时连双休日都贡献了出来。
在7月15日召开的央企“四项改革”试点会,“混改”的试点方案和名单终于出台。但试点方案并不是一个非常清晰的政策框架,“混改”该怎么走,持股比例上限的设定,并没给出答案。
至于被纳入试点的两家央企――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同样也受到质疑。目前,中国医药集团国家股份不到50%,中国建材超过三分之二都是社会资本,留给民资入股的空间已经非常有限。另外,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之下,房地产市场低迷,受此影响,建材行业也不景气,而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资都是逐利的,追求利润最大化,试点的时机选择也存在问题。
天时、地利,都不占优势,试点的效果恐怕也会打折扣。
那么人和呢?最近不止一家财经媒体在质疑国资委,把国企改革滞后和相关文件迟迟未能出台归责到了国资委身上。
外界质疑的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至今,在管资本、分类管理和混合所有制大方向明确后,国资委并未迅速推出一个完整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方案,这令许多人失望。
但这的确有些冤枉了国资委,因为目前国企改革整体意见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办法,都不是由国资委牵头的,既然牵不了头,也就很难主导改革的进度。
日前,有消息称国资委和相关部门正在加快研究和制定被称为国家版的国企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该方案有望在年内出台。
尽管如此,难免有人仍要发发牢骚,在以“管资本”为改革目标的历史新阶段,国资委成了国资改革的天然障碍,甚至有人说,国资委“老”了。
成立至今11年来,国资委努力实践行政整合央企的“管资产”职能,完成了“统一管理”和“做大做强”的历史任务。经年累月,形成了一套资产管理思路,通过“管人管事”实现管理资产,通过国资委这一国务院特设机构对所辖央企进行指导、监管甚至直接统一管理。
这套国资管理体制日趋完善的同时,也开始暴露出僵化的弊病。国资委出现了行政化的趋势,国资委7位副主任当中,有6位官员出身,唯独张喜武这位前任神华集团董事长有些商界经历。
操刀国企改革的国资委,或许也到了进行自身改革的时候了。
(本刊据《华夏时报》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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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为何对混合不感冒 滕斌圣
所谓“混合”是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其难点在于具体如何实施,允许民营资本控股到什么程度?由于这两个原因,不少民企倾向于“等等看”。
不可否认的现实是,无论央企还是地方国企,都还没有做好让渡企业控制权的准备,它们的底线只是出售一小部分股份,或者撬动更大的资本。
最近新华都收购云南白药股权官司败诉,这一案例能够为混合所有制实施提供些启示。首先,国企现有治理结构对“混合”的排斥。云南白药可以划归竞争性国有资本,引入民营资本本来是最为正常不过的事,但是结局惨淡。究其原因,云南白药的第二大股东是红塔集团,红塔集团的母公司中国烟草反对新华都的股权收购。可见,如果不能建立上下共识,混合所有制在执行过程中会处处掣肘。所以,即使民营资本和地方国企谈妥了“混合”,具体的操作也会受很多场外因素的影响。有时因素太多,民企连告状的主体都难以确定。
转机制、增活力,积极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根本手段。目前,全国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比例已经比较高,按资本测算整体超过了40%,个别竞争类国企甚至达到了80%以上。但在具体实践中,还有两个问题比较突出:一是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治理机制和监管体制尚需进一步完善,难以满足市场化的要求。二是一些基础性和垄断性行业,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比例还非常低,非公资本很难进入。针对这两个突出问题, 《意见》推出了多项改革举措。
首先,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等重点领域,选择一批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这些领域都是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资本相对集中,国企大多以独资或绝对控股的形式存在,均存在着经营机制僵化、劳动生产率低下、竞争力弱等弊病。在这些领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有利于企业转变机制、去除弊病,降低社会公共成本。其次,推动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支持具备条件的上市企业引入合格战略投资者。目前,从中央到地方的国有企业母公司绝大多数仍保持国有独资。尽管底下实现了“层层混合”,但由于母公司没有实现市场化,“老体制管新体制”,使得众多各层级子企业也难以实现真正的市场化。推动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或引入合格战略投资者,就是要破解国有大企业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第三,支持地方国有企业因地制宜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在结构、质量、规模和功能上都存在着很大差异,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各不相同,国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也不宜“一刀切”。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红线范围内,允许地方先行先试,鼓励探索新手段、新模式、新机制,有利于激发地方改革积极性,也有利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整体推进。
去产能、化僵尸,加快实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
在上一轮经济增长中,国有经济布局调整表现出两个特征:一是国有资本增量投资大量投向基础性领域和重化工行业。二是存量国有资本仍存在于大量不重要的行业和领域,退出和转移速度很慢,而且经济效益持续恶化。国民经济进入新常态后,国有企业这种“向重集中、过于分散”的结构特征面临着严峻考验。一方面,大量布局于基础性、资源性及重化工行业的国有企业面临着行业产能的严重过剩,利润大幅下滑,亏损面持续上升,经营遇到了严重危机;另一方面,大量低效率、低产出的国有“僵尸企业”又存在于各个行业,而且只增不减。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已成为国有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迫切任务。
去产能、化僵尸是今年国有企业结构调整的重中之重。上一阶段国有资本不断向钢铁、煤炭、有色等领域集中,从根本上决定了国有企业必然是当前去产能的主力军。譬如在煤炭领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收入占全行业的比例接近60%,煤炭上市公司中90%以上的市值都由国有控制,行业前20名企业中有19家为央企或地方国企。国有领域同样是“僵尸企业”的重灾区。与其他类型的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由于特殊的管理体制、特殊的政企关系、特殊的职工身份,更易成为僵尸企业,也更难出清。去产能、化僵尸,既要政府主动作为,更要创新体制机制,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意见》明确指出,要制定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指导意见,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制定并实施推动产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的方案,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同时,《意见》也指出,要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完善企业退出机制。
破垄断、促开放,大力提升行业市场化程度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辽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交通规划设计院等地区的多家科研院所入围第三批混改试点企业。
事实上,《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就曾点名“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型企业”,表示将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试点,并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
除去地方科研院所,媒体记者获悉,沈阳机床厂也是入围第三批地方混改试点的企业之一。
其实早在2017年12月5日,沈阳机床(000410)的公告中已经透露了该厂即将推动混改的信息,根据沈阳机床当天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沈机集团”)已于12月1日收到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工信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央行、银监会及证监会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通知。
上述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沈阳机床厂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国资财管〔2017〕1222号)表示,《沈阳机床厂综合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重大事项】
温氏股份:子公司发起设立农业基金 预计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
温氏股份(300498)公告,全资子公司温氏投资拟2.7亿元与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农业基金。基金预计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其中第一期4亿元,第二期6亿元。基金主要投资广东省内的企业,不超过50%的资金比例投资在与温氏股份有上下游产业链合作关系的外省企业。
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长期的过程,目前仍处于不断探索之中。从最初的放权让利到承包制、租赁制的施行,从试行股份制到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能够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就是要寻找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组织形式,实现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推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新形势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真正确立和有效运行,有助于增强公有资本的控制力,有助于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可以预计,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将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所在,不仅关系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成败,也对经济的长期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助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自从在十四大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对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探索就没有停止过。但是,国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至今仍没有完成。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央企母公司层面的股份制改革进展缓慢,名义上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已经构建完成,但是往往有名无实,从实际运行效果来看,跟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还很普遍,董事会组成人员单一化还很严重,非国有股东很少或没有发言权,监事会形同虚设,制衡机制缺失,内部人控制严重,职业经理人制度、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尚不完善⑩。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任重而道远。与其他所有制经济形式相比,混合所有制经济更有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主要特征是产权主体的多元化。国家、集体和个人都可以成为企业的投资主体,不同性质的产权主体组成的股权结构更容易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国有企业的委托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有助于打破原有企业内部利益格局,防止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出现,从而形成“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以电信行业为例,国际电信行业在深刻认识到单一产权结构产生的弊端基础上,已经有包括美国、法国、德国、英国等在内的五十多个国家的电信业引入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基本上形成了电信企业产权多元化的格局。这种多元化的产权格局使现代企业制度的运转更有效率,企业的效益得到明显提升。这种成功的案例值得我国思考借鉴。
(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助于增强公有资本的控制力
混合所有制经济一般采用股份制的形式。早在十五大报告中已经指出,股份制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提出,通过吸收不同性质的所有制资本进入企业,进一步扩大了国有企业融资的范围。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国有资本可以产生放大功能,实现国有资本的“以小博大”,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这样可以有效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加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另外,我国已经积聚了大量的民间资本,在缺乏合理的投资渠道的情况下,这些民间资本容易演变成投机资本,哄抬产品价格,扰乱市场秩序,严重的还会造成经济的波动。这样的案例在经济生活中已经越来越多。寻找良好成长空间和盈利机会的民间资本和急需发展壮大的国家战略性产业相结合,既可以实现对于民间资本的合理引导,也有利于国家战略产业的加速发展,可以实现双赢。
(三)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各种所有制形式相互借鉴、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各有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国有企业一般来说企业规模较大,管理制度相对健全,技术、信息、金融等资源较为雄厚,但也存在着效率相对低下、企业委托链条较长等问题。民企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产权界定清晰、机制较为灵活、企业创新能力较强、市场反应敏锐等优势,但也存在企业规模较小、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制度不规范、金融资源获取较难等弊端。采用混合所有制可以通过取长补短,实现优势互补。混合所有制企业通过引入民间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解决了国有企业委托关系中所有者缺位的问题。非公有制经济的所有权主体明确,更加关注企业的效率和长远发展,他们参与企业的决策,可以有效制约国有企业管理者的短期行为,提高企业的决策质量和水平,促进企业经营效率的提高。目前,部分国有企业还存在着通过行政垄断获取高额垄断利润的可能,部分民营企业的发展则受到产业准入、资源获取障碍等有形或无形条件的限制。要解决这些问题,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失为一条有效途径。通过这条途径,有助于打破国有企业的行政性垄断,使各类企业平等竞争,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益,消费者也可能获得更大的利益。通过这条途径,民营企业也获得进一步发展壮大的空间,解决了民间资本投资渠道狭窄、发展空间受限的问题,两者在融合的基础上能够共同发展。总之,推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通过引入民间资本,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共同对公司进行投资,通过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的所有者不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与管理,但可以共享企业发展的收益。
二、以完善混合所有制推动国有企业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在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的同时,我国的非公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民间资本和外资的大幅增加为国有企业吸收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企业改造重组提供了重要的外部条件。从90年代开始,逐步允许和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混合所有制经济由此发展起来。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相当大部分是由国有资本参股控股的,它们是典型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统计,至2012年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953家,占我国A股上市公司数量的38.5%。虽然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是仍存在着许多问题,譬如在已有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家控股的占绝大多数,民间资本难以对公司治理发挥作用;进行混合改制的一般是上市的子公司,而母公司大多仍是国有独资公司等。所以,要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就必须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
(一)完善现代产权制度,保护各种所有权主体权益不受侵害
产权问题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问题。国有企业的产权属于全体人民,这是毫无疑义的。问题在于全体人民只能委托政府来对国有企业行使所有权。人民对政府的委托是第一层委托。政府作为行政机构无法对国有企业进行管理,只能把委托权再次进行委托,目前国资委是受政府委托管理国有企业的主要部门。国资委选拨国有企业的董事会成员、董事长等管理企业是对国有产权的第三层委托。这就造成国有企业委托链条过长,这是制约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弊端,由此导致国企腐败问题频发、企业效率低下、负赢不负亏等现象的出现。我国三十多年的国企改革实际上正是围绕着国有企业的产权问题展开的。混合所有制的提出正是为了解决国有企业产权约束不强的弊端。当前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现代产权制度还存在以下缺陷:国有股“一股独大”、“一股独占”的现象较为严重,产权主体多元化的实质构建仍没有实现;大股东的行为难以受到制约,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国有资产的产权代表不明确。这些因素使混合所有制企业内部不同经济成分或产权主体不能保持自身的独立性,不能实现有机融合、形成统一整体,更不要说实现公私融合、利益共享、风险共享的目标。另外,产权交易市场不发达,相关制度建设滞后,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产权主体通过股票市场进行产权交易的渠道仍不畅通。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制度基础。要着力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框架。完善产权保护的相关制度规定,清理和规范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资产、收益等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的原则,对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公有制主体和非公有制主体的财产权,取消对非公有制产权的歧视和限制。严格依法行政,防范非法占有或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既要防止国有资产侵吞民营资产,打击民营资本进入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积极性,也要防止民营资产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进一步完善公开公正、规范有序的产权交易市场,建立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政企分开
一般来说,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生产经营所形成的可以由企业占有、控制及使用的经济资源。而资本概念更多强调能够为企业未来带来价值增值的可投入生产要素。与之相对应的,国有资产就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国有资本是指国家对企业的各种形式的出资,可以是资金,也可以是其它能够转换为资金的价值形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受政府委托统一管理国有资产的特殊法定机构,代表政府专门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同时负有监管国有资产的职能。随着国有经济的发展,国有资本相比国有资产更能代表国有经济,国有资产的资本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因此,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实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由管资产向管资本的转变。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要适应国有资产资本化的趋势,只扮演出资人的角色,在公司法的范围内运作,不要以国有资产的监管主体身份为由干扰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正常运转。在原有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国有企业行政色彩浓厚、政企不分的现象仍然很严重。国企负责人都有对应的“部”、“厅”等级别,享受同公务员一样的级别待遇,央企的负责人不是到市场招聘,而是由组织部门进行任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政企分开极为重要,如果政府和监管机构随意干预企业经营决策,企业的发展将会偏离正常轨道,民间资本的权利难以得到保障。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公有资本即使不控股,但由于有政府的支持,而且由于其公有性,有着明显的道德优势,如果不实行政企分开,势必会影响企业的决策和管理,企业的目标函数将不再单一。所以,要实行真正的政企分开,取消企业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行政级别,使混合所有制企业去行政化,政府要简政放权,取消不必要的审批手续,变事前审批为事后监督。要完善职业经理人制度,通过市场来招聘合格的企业管理者,赋予董事会进行高管任免、薪酬制定、股权激励等权力。让混合所有制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经济主体。
(三)按照国有企业分类指导的原则进行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
我国的国有企业体量庞大,有着明显的行业差异,因此不能对其全部实行单一标准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而是需按照国企的性质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改革。国有企业可以按照功能分为公益性企业、垄断性企业和竞争性企业。应该按照类型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公益性国有企业一般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企业、具有自然垄断性的企业、提供公共产品的企业等。对于公益性企业,由于企业承担着提供公共福利等社会责任,盈利性较差或者不要求盈利,企业的宗旨是提高社会公共福利。对于这类企业无需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私人资本也难以有兴趣进入这类企业。对于垄断性国有企业,可以适当引入民间资本。垄断性企业一般是指凭借政府的保护而形成的行政垄断,一些自然垄断性企业由于时代的发展失去其自然垄断性后也可包含在这类里面。由于这类国有企业垄断地位的存在,能够获取超额垄断利润,企业虽然盈利能力良好,但是由于缺乏竞争,公司治理还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企业的整体效益还有明显的提升空间。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多元化投资主体,可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效益。而且由于这些企业所在的领域盈利空间较好,私人资本也愿意进入这类企业以获取一定的利润。竞争性国有企业是混合所有制改造的重点。竞争性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与民营企业平等竞争,压力和风险较大,引入民间资本不仅可以扩大企业规模,更大程度地激发企业活力,而且可以营造公平的市场秩序。当然,不仅是国有企业要引入民间资本,国有企业也可以入股民营企业,帮助一些条件较好的民营企业改造成股份制公司。只要建设好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竞争性行业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就会发展的越来越好。
(四)采取多种措施,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如何引进民间资本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议题。现在民间资本对进入国有企业还心存疑虑。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控股权掌握在谁的手里?政府的行政干预是否会通过国有股强加于整个企业?有的民营企业家认为参与混合所有制的风险较高,很有可能是“偷鸡不成反丢一把米的买卖”。据媒体报道,在2014年博鳌亚洲论坛的“放松管制与民企机遇”讨论会上的现场调查显示,对于目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有近七成企业家持“不确定”和“观望”态度。从以往情况来看,民间资本进入国有企业很难获得相应的控制权,即使有控制权也会受到国有企业原有行政体系的制约。国有企业的政企不分仍是阻碍混合所有制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另一方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要放开垄断性行业,让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民营企业进入垄断性行业的一条新的路径。但是阻碍民间资本进入垄断性行业的壁垒难以打破,相应的制度规范还很欠缺,“玻璃门”现象广泛存在。所以,要采取多种措施,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有企业。首先,要消除制约非公经济进入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的制度,完善产权保护制度,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资产重组。其次,制定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详细规则。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下一步要出台具体的改革方案,进行详尽的制度设计,在扩大企业试点的基础上,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大力发展。最后,消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歧视观念,加强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打消民营企业家和民间投资者的疑虑,让他们意识到发展混合所有制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的融合将会使双方获益。
(五)适时推进员工持股
关键词:沉淀成本;国有股最优比例;产能过剩
DOI:10.13956/j.ss.1001-8409.2017.01.03
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409(2017)01-0010-05
Abstract:This paper constructs the double oligarchies competition model which is composed of two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nd analyz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excess capacity and suck cost, the proportion of stateowned shares. Results show that, the optimal proportion of stateowned shares is a dynamic variable, which is influenced by the efficiencies of the stateowned and nonstateowned capital;there exists negative correlation between the suck cost that is negative to the social welfare and excess capacity;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roportion of stateowned shares and the excess capacity is affected by the efficiencies of the stateowned and nonstateowned capital,and there is no necessary connection between the stateowned property rights and excess capacity.
Key words:suck cost; the optimal proportion of stateowned shares; the excess capacity
前中国经济正面临着结构性调整的巨大压力,去产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中之重,如何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实现去产能目标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有研究认为,产能过剩源于国有产权的天然弊端,只有国有企业才存在产能过剩。本文认为,当前的产能过剩虽然主要表现为国有企业产能过剩。但国有产权并不是造成产能过剩的充要条件,国有产权特殊性带来的激励及约束不足的弊端完全可以通过体制机制优化来弥补,其中科学设置国有股比例尤其重要。科学的国有股比例一方面能够保证企业的经营目标不严重偏离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要求;另一方面又能确保非国有股东的话语权,抑制“一股独大”与“内部人控制”,对优质的非国有资本产生足够的吸引力。优化国有股比例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国有企业去产能改革是相辅相成的,前者是后者实现的有效手段,后者是前者稳步推进的重要动力。
人们在研究产能过剩时往往采用新古典经济学关于沉淀成本为零的假设。所谓沉淀成本(Suck Cost),是指已经投入但是无法挽回的成本。传统新古典经济学忽视沉淀成本的重要性,假设资源充分流动,也就是沉淀成本为零。如果没有沉淀成本,那么现有产能可以很容易转作他用,改革也就容易得多。但这一假设严重偏离实际,现实经济中存在大量的沉淀成本,资产专用性是造成沉淀成本的重要因素。Williamson[1]将资产专用性分为场地资产专用性、物质资产专用性、人力资本专用性、专项资产专用性、品牌资产专用性与临时专用性。就我国存在严重产能过剩的行业而言,多为前期投资额巨大、存在各类高资产专用性的资源密集型、资金密集型行业,例如煤炭、钢铁、水泥、机械制造等,在形成产能的过程中相当一部分成本发生了沉淀。这些沉淀成本影响了相关决策主体的效用函数,对企业产能产量决策造成影响,进而对产能过剩产生作用。
综上,在推进国有企业去产能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国有股比例及沉淀成本因素,实现不同改革政策的协调推进。
1文献综述
在国有股比例研究方面。学者们对于发达与发展中国家的国有企业低效问题,基于不同的理论及方法提出了各自的解决方案。在研究工具上,很多学者采用的是寡头垄断竞争模型,通过对纯寡头及混合寡头、或双寡头及多寡头市场条件下企业之间的博弈关系、总产出及社会福利的分析来推导最优国有股比例。在解决措施上,最常见的措施是私有化,包括完全私有化与部分私有化。完全私有化的观点认为,国有产权容易导致治理弱化、腐败、缺乏利润等,进而导致企业及整个市场的低效,必须进行完全的私有化,如De Fraja和Delbono[2]、Megginson和Netter[3]等。也有学者认为国有产权具有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标优势,完全的私有化并非一定会提升社会福利,最优私有化水平或者最优国有股比例可以是部分的私有化,甚至是完全的国有化,这取决于产品差异、竞争类型、资本效率、效用函数、软预算约束等多种市场因素,如Fujiwara[4]、杨全社和王文静[5]、Saha和Sensarma[6]等。
关于产能过剩的研究,很多学者采用了双寡头垄断分析的方法。有学者认为,企业产能过剩会存在于双寡头垄断竞争均衡状态中,在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下,国有企业存在产能过剩,如Wen和Sasaki[7]。但是,Nishimori和Ogawa[8]、Ogawa[9]、Tomaru等[10]采用不同分析方法研究发现,私有企业并非不可能出现产能过剩,而国有企业不一定会出现产能过剩。也有学者研究发现,产能过剩是否存在与国有产权没有关系,在部分管理授权的情况下,国有股比例越低,产能过剩反而更严重,如陈俊龙、汤吉军[11]。
在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产能过剩现象,很多学者基于中国现实进行了大量研究。韩国高等[12]、程俊杰[13]等学者利用不同的测量方法证明了中国存在着严重的产能过剩。王文甫等[14]、余东华和吕逸楠[15]、徐朝阳与周念利[16]等学者从“市场失灵”或“政府失灵”的角度剖析了产能过剩产生的根源,例如垄断、信息不对称、政府制度不健全等。于立和张杰[17]、范林凯等[18]、李正旺和周靖[19]等学者从多个角度提出了解决产能过剩的诸多对策,例如实施负面清单制度、加强管制、兼并重组、转变政府职能等。
已有研究分别对国有股比例及产能过剩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但是很少有学者将两者有效结合并置于一个系统的理论框架之中,未将去产能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机结合,无法很好地适用于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现实。而且,研究大多采用新古典研究范式,在寡头垄断模型设计时主要考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变成本,而忽视产能形成中所产生的沉淀成本。基于此,本文试图将沉淀成本与国有股比例纳入国有企业产能过剩的分析框架中,探索产能过剩的形成机理,实现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并结合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科学的去产能政策。
2模型构建
根据本文的研究目标,构建由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组成的混合寡占市场,假设如下:
假设1:存在一个双寡头的混合寡占市场,由两家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构成,分别是企业0与企业1,双方围绕产量(q)进行古诺竞争。两家企业的国有股比例均为β,β∈0,1,国有股比例由政府依据社会福利最大化标准制定。
假设2:市场需求函数为pi=α-qi-qj,i及j的取值为0或1,而且i≠j。两家企业采取的生产技术相同,成本包括可变成本、固定成本、因产能与产量不均衡所产生的成本。可变成本取决于国有资本效率与非国有资本效率,按照不同所有制资本的股权比例,国有企业可变成本为βm+(1-β)n,m、n分别代表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的生产成本,m>0,n>0,值越高,意味着效率越低。固定成本多表现为沉淀成本,因此用沉淀成本来表示。沉淀成本取决于产能高低,产能越高,沉淀成本越多,设每单位产能会产生δ的沉淀成本,δ>0。另外,(qi-xi)2表示因产能与产量不一致所造成的额外成本。如此,企业的生产成本为ci=[βm+(1-β)n]qi+(qi-xi)2+δxi。对于任意的β,有α-βm-(1-β)n-δ>0。社会福利函数W=π1+π0+CS,CS代表消费者剩余,CS=(q1+q0)22。则
W={α-q0-q1-[βm+(1-β)n]}(q0+q1)-(q0-x0)2-(q1-x1)2+(q0+q1)22-δ(x0+x1)。
假O3:政府与两家企业构成三阶段的动态序贯博弈。
第一阶段,政府基于社会福利最大化确定国有股比例β。
第二阶段,确定企业产能。在中国当前的产能政策环境下,国有企业的产能决策必须要经过发改委等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政府对企业产能的控制会着眼于整个行业而非单个企业私利。因此,假设企业产能决策由政府掌握,追逐社会福利最大化。
第三阶段,确定企业产量。产量决策由企业自主决定,由于采取混合所有制,两家企业的产量决策追求MaxβW+(1-β)πi。
3模型分析
31国有股最优比例分析
基于三阶段的动态序贯博弈,本文采取逆向归纳法来推导国有股最优比例。
命题1:当国有资本效率不低于非国有资本时,基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标,完全的国有化是最优的,没有必要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当国有资本效率低于非国有资本时,如果低于一定水平,则混合所有制是最优的;反之,则完全的私有化最优。
可见,国有股最优比例是动态的,受国有及非国有资本效率的影响,是追逐目标优势与效率优势的结果。
32产能过剩分析
由式(5)、式(6),可以得到两家企业的产能过剩程度一致。设f(β;δ)=x0-q0=x1-q1=2[βm+(1-β)n-α](β-1)-(β-3)(β-5)δ2(β2-6β+13)。
考察产能过剩与沉淀成本之间的关系。首先,分析沉淀成本与产能及产量的关系,可以推出:xiδ=-(β-5)22(β2-6β+13)
然后,观测产能过剩与沉淀成本的关系,由f(β;δ)δ=-(β-3)(β-5)2(β2-6β+13)
命题2:产能大小、产量大小与沉淀成本大小负相关,产能过剩程度与沉淀成本大小负相关,沉淀成本越多,产能过剩程度就越小;当沉淀成本高于一定水平时,不会出现产能过剩,反而可能出现产能不足。
可见,沉淀成本越高,反而有助于抑制产能过剩,从表面看来与认为沉淀成本对经济效率只有负面影响的传统观点相悖。那么为什么沉淀成本高昂的钢铁、煤炭、水泥等行业都存在严重的产能过剩呢?原因在于,本文假设产能决策由政府基于社会福利最大化进行选择,不受政府官员及企业私利影响。而当前严重产能过剩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履行好产能监管职能,很多产能审批形同虚设,企业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利用信息不对称形成了大量的实际产能。同时,即使在政府掌控产能决策的情况下,仍然会出现产能过剩。原因在于,产能产量决策分别属于政府和企业掌握,由于实行混合所有制,国有企业不会完全追逐社会目标,导致产量与产能决策目标的差异,从而形成产能过剩。因此,仅靠政府的产能规制无法完全消除产能过剩。
那么是不是沉淀成本越高越好呢?对此,需要考察沉淀成本与社会福利之间的关系。由Wδ=(β-5)2δ-4(β-3)[βm+(1-β)n-α]β2-6β+13可得,当δ>4(β-3)[βm+(1-β)n-α](β-5)2时,Wδ>0,即沉淀成本越高,社会福利越高;如果δ
命题3:在沉淀成本低于一定水平时,沉淀成本越高,社会福利越低;超出这一水平,社会福利与沉淀成本正相关。在沉淀成本为一特定水平时,社会福利最低。从沉淀成本的角度看,产能过剩与社会福利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负相关关系,即使产能过剩完全消除,社会福利也未必达到最优。
然后,分析产能过剩与国有股比例之间的关系,有
f(β;δ)β=β2(α-5m+4n-δ)+2β(-α+13m-12n+δ)-7α-13m+20n+7δ(β2-6β+13)2,其正负取决于g(β)=β2(α-5m+4n-δ)+2β(-α+13m-12n+δ)-7α-13m+20n+7δ的正负。其中,g(0)=-7α-13m+20n+7δ,g(1)=8δ+8m-8α
当m=n时,g(0)0,此时f(β;δ)β
当m>n时,g(0)
当m0,-α+13m-12n+δ0,则存在,使得在[0,]区间内,f(β;δ)β>0,在(,1]区间内,f(β;δ)β
命题4:当国有与非国有资本效率相等时,产能过剩程度与国有股比例负相关。当国有资本效率高于非国有资本,但又未达到一定水平时,则产能过剩程度与国有股比例负相关;否则,存在一个均衡的国有股水平,低于这一水平则正相关,高于则负相关。当非国有资本效率高于国有资本,但又未达到一定水平时,产能过剩程度与国有股比例负相关;在其他情况下,在不同的区间内,产能过剩程度与国有股比例既可能是负相关,也可能是正相关。
4结论及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本文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国有股最优比例受国有与非国有资本效率的影响,是动态变化的。国有与非国有Y本的效率直接影响到国有股最优比例。当国有资本效率不低于非国有资本时,完全的国有化是最优的。当国有资本效率低于非国有资本时,如果高于一定水平,应当实行混合所有制;否则,应当进行完全的私有化。
第二,产能过剩与沉淀成本具有密切联系。在政府掌控产能决策的假设下,沉淀成本的大小与产能过剩程度负相关,与社会福利的关系为“U”形。这表明沉淀成本对产能过剩具有抑制作用,但在一定条件下不利于社会福利的增进。产能过剩程度与社会福利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负相关关系,减少甚至是完全消除过剩产能未必会增进社会福利。
第三,产能过剩与国有股比例之间存在联系,受国有及非国有资本效率的影响。在不同的资本效率对比情况下,产能过剩程度与国有股比例之间的关系既可以是负相关也可以是正相关。产能过剩产生的原因十分复杂,主要源于产能产量决策者的利益差异,与国有产权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基于以上结论,本文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第一,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去产能改革紧密结合。国有企业要按照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去产能改革的目标,以国家政策为指导,因地制宜制订改革方案。政府要做好改革的引导工作,统筹全局,供给高质量的配套措施,避免制度冲突与不足,促进不同改革制度的耦合,稳步、有序、协调地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去产能改革。
第二,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作用,协同推进去产能改革。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坚持市场决定性地位的前提下,进一步改革产能审批制度,加强对产能过剩行业的产能审批监管,全面掌控产能过剩行业信息,严防新过剩产能的出现,并加大对产能过剩产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国有股比例工具,在去产能的过程中协调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第三,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探索产能过剩行业国有企业国有股最优比例的过程中,要分类研究,坚持“一企一策”,制定符合行业及企业特点的改革方案,为去产能改革提供动力。对于关系到国际民生的重要领域,国有股比例的设置要慎重,要确保国有股的控制力;对于存在产能过剩的竞争性行业,国有股比例应当灵活,必要时可以不控股,甚至是参股。国有企业要努力提升自身效率,选择并吸收优质的非国有资本来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
第四,正视沉淀成本的作用,科学控制沉淀成本。从事前的角度讲,沉淀成本有助于抑制产能过剩,但在一定条件下对社会福利产生负面影响。要正视沉淀成本的双重性,在企业前期投资当中,注重对低沉淀成本行业的产能控制。从事后的角度看,产能一旦形成沉淀成本,难以转作他用。对此,政府需要通过财政补贴、减免税、加速折旧、投资基金等直接方式,以及完善二手市场与资本市场等间接方式来降低国有企业的沉淀成本,为企业去产能改革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企业也要积极进行体制机制与技术创新,科学地控制沉淀成本,加强资产流转管理,激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产出,降低成本,以此来补偿沉淀成本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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