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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体制机制;资产经营;自负盈亏;利润;国民经济核算
中图分类号:F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0)01-0015-06
我国当前经济体制仍然处在不断变化和改革的过程当中。整个经济体制模式在发展中出现和形成了一些带有阶段性标志的特征。计划与市场经过兼容、结合和过渡,形成了特定的经济模态。分析计划与市场的构成和结构,可以客观认识当前我国经济体制的特点,有利于确定未来经济体制改革的走向和政策的制定。
一、计划体制特点及其与市场体制的关系
当前对我国经济体制在认识上的差别还是非常大的,这其中的原因是对计划与市场观念理解的差距。认为计划经济已经从当前经济体制中消退的观点的主要根据是指令性计划的退出,这个观点是不全面的,因为计划经济不等于一个单纯的经济计划,计划是一个体制概念。计划体制包括四个构成方面:指令性计划、经济行政体制、公有制制度、地域管理[1]。因而,为了客观分析我国经济体制的特点,完全有必要对当前经济体制类型的构成要素作出更为确切的分析,从而分清其体制要素的构成成份。
(一)作为指令的宏观经济计划
从1980-1994年指令性生产计划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40%下降到4.5%[2],可见计划指令性生产已经接近消失。有人据此认为我国当前经济体制中计划经济已经退出,目前实行的基本是市场经济体制。实际上,认为计划指令已经不存在的观点忽略了一个重要观念:计划经济体制对整个经济的指导和管理包括宏观层次和微观层次。宏观层次指的是整个国民经济,微观层次指的是经济实体。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所谓指令性计划已经不存在,实际上指的是对微观企业实体的指令性控制已经不存在,而作为我国五级政府自上而下的国民经济宏观指导和管理仍然存在,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率仍然是政府经济管理能力和任务的主要指标,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按照一定速度增长仍然是各级政府的经济责任。各级政府仍然按照国民经济总体发展要求提出本地区符合总体增长要求的计划速度,有的甚至在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实行经济增长末位淘汰制,凡是当年不能实现增长目标的,要追究行政责任。因而,政府部门为了实现经济发展计划目标,对国有经济和投资进行过度干预,要求地区或行业性生产总值的增长达到指标要求,催促生产总值的扩大累计是不可避免的。
(二)计划体制行政架构
计划经济不止是政府对一定时期内经济发展作出的计划要求,它还拥有为贯彻这种要求所必备的经济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这种经济组织模式特点与市场体制的最大不同就在于一切经济单位必须附属于政府的行政机构,或者说就是经济机构的行政化隶属关系,而不是像市场体制那样经济机构是无行政隶属关系的独立机构。虽然目前政府已经减少了相当一部分对口各个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但经济机构在名义上的隶属关系仍然存在,基本的架构仍然是单位行政归属和行业归口。在这种情况下,经济机构要完全按照市场机制运作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们作为组织机构的自是虚掷的。同时,经济体制改革主要集中在实体经济机构上面,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还没有作为正式的题目,因而目前的事业单位就是更典型的行政机构附属物。由于计划体制下事业单位性质的行业范围归属得过大过宽,许多本来在市场体制下不属于公益事业的行业也都划分到了事业性质里面,造成许多行业至今实行事业单位的政府附属体制,一直不能够按照市场机制运作,致使整个行业发展缓慢。
(三)财产所有权制度仍然是公有制占据主导地位
所有制既是经济体制的基础构成,同时也反过来折射出经济体制的构成模式。目前虽然实行多种经济成份所有制同时并存,私有制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国有制经过了承包制特别是股份制改造之后,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公有制。但是,这些变化并不能说明我国所有制体制已经发生了根本改变,更不能说明公有制已经不是主导性所有制形式。
1. 主要自然资源仍然属于国有制。按照我国《宪法》和《物权法》规定[3,4],包括土地、矿藏、海洋、森林等主要自然资源,都归国家所有。同时,一些重要的能源开发领域只允许国有资本进入,私人资本原则是禁止进入的。一些自然资源如土地等,即使允许私人资本介入开发,国家也要收取高额使用费。一切生产都离不开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如果自然资源都归国家所有,那么这种所有制体制就仍然是公有制体制。这与计划经济体制要求的在社会主义阶段生产资料必须实行公有制,虽然有一部分不相吻合,但是它把一切生产都必须依赖的自然资源实行了公有体制,所以,我个人认为整个社会经济仍然是公有制占据主导地位。
2. 国有制经济并没有发生真正的产权变革。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对公有制的理论批评莫过于指出国有制产权主体缺位和所有者模糊不清,但这个批评并没有导致国有制财产的变卖和有计划的私有化过程,而是产生了一个改造国有制形式的所有权模式发明,就是将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允许把公有制财产交给私人去经营,进行所谓“虚拟私有制”运作。在吸收私有制运行效率的同时,又不改变公有制性质,而是将这两者相互结合形成国有制经济的改革模式,称之为“公有制实现形式”[5]。目前国有制改造中实行最多的股份制就属于公有制实现形式之一。但是,从所有权转移规律来说,股份是将集团性资本变成个人资本的方式,任何实体或着国家不能继续拥有已经出售资本的股份。同时,西方国家普遍把股份制和发行股票当作出售国有制企业实体从而实现国有经济私有化的方式和手段。这一切说明,股份制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虚拟私有制”一样,是脱不了私有化和私有制嫌疑的。但是我国一些人不承认已经出售给个人的股份属于私人资本所有权,认为股份制公司仍然是国有企业而不是私有化企业。这种不符合产权转移规律的含混股份所有权说明,把股份制当作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初衷,不仅是对股份制在概念上的误解,而且说明不能放弃公有制才是所有制形式改革的最大前提。
(四)地域管理与国际市场
计划体制的地域管理在国际经济体制方面表现得更为突出。由于经济行政体制的不同,计划体制国家与国际市场经济组织存在很大的沟通障碍。2001年我国以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身份加入世贸组织(WTO)[6]。这就很容易产生一个问题,这个时期我国已经进行了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并且已经有了足够的广度和深度,但在一些国际经济组织中却仍然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仍不能成为市场经济国家间国际经济组织的准会员国。笔者认为,确认一国经济体制类型是否属于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标准,应当是国际公认的共同市场条约,单纯国内自行理解的市场标准实际上带有很大的片面性。
二、体制效率与体制机制和经济规律
显然,目前我国实行的仍然是计划与市场各占一部分的混合经济体制。计划体制与市场体制不仅构成要素不同,而且运作方式和运作效率也不相同。虽然至今实行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体制已经有30年,但对于两种体制效率不同的原因并不十分清楚,有必要通过对运作机制及其产生效率的方式分析来弄清这一点。
(一)计划体制与经济效率
计划体制的主要优越性之一是能够指导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7],但计划体制的运行结果却与理论上的设想和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
1. 投资效率低。投资失败率高、资金浪费严重是体制效率低的第一表现。计划体制时期投资亏损损失是长期的和巨大的(见表1)。
表1的统计数据说明,从第一个五年计划到第六个五年计划长达30年的时间里,以政府为主导的投资建设失败率是非常高的。在建设投资总规模中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约在60%~80%,不能形成固定资产的失败浪费投资占总投资额的20%~40%。也就是说,有相当一部分建设工程根本就没有按照计划形成生产能力就宣告失败而“胎死腹中”,还有的长期滞留在建设过程中长达10多年形成“烂尾”工程,与建设失败几乎没有区别。显然,计划体制并不能保证任何经济投资能够全部成功,政府投资同私人投资一样具有盲目性和失算率,事实上甚至失败率还要高于自由投资的体制。建设投资亏损巨大和失败率高必然会导致整个经济发展的速度缓慢。
2. 经营效率低。经营业绩不佳是效率低的又一表现。国有企业长期面临经营亏损问题,说明了计划体制的经营效率处于低下状态。1961年国营工业企业亏损总额相当于全部工业利税总额的1/3,到1976年国营工业亏损超过1/3的水平[8]。1978年实行放权让利和市场化改革之后,在市场竞争中,国有企业的亏损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在一定时期内有所扩大,甚至相当严重(见表2)。
表2数据中亏损最严重的年份是1991年,亏损率为91.2%。如果亏损率为100%,也就是亏损总额=利润总额,那么就是整个国有工业利润与亏损相抵之后,利润等于0。这种情况下,在上缴税收之后,国有工业将是无利润生产或经营。国有工业企业亏损问题说明,计划体制或者国有化并不能避免经营亏损,经营亏损是在任何经济体制下的经济实体都有可能发生的结果。即使经济部门或者生产经营机构在完全按照计划指令生产和运作的情况下,也不能避免亏损的发生。因为,很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偶然事件或者意外情况,是在制定计划的时候所不能提前预料的。当开始执行计划的时候,企业实体的经营环境和条件,产品供求状况等各种因素,很可能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从而造成企业实体不能按期完成计划任务,形成经营损失。
3. 产值产出效率相对低下。在国有与私营经济在同一个体制内共同竞争的情况下,国有企业效率相对低下的情况表现得更加突出和明显(见表3)。
表3数据显示1978-1995年17年间国有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从77.63%下降到的33.99%。产值比重下降说明即使在放权让利和一定程度的自主经营的体制下,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灵活性、适应性也明显不如私营或者混合制企业,国有企业的价值产出效率不能避免逐渐下降,甚至在整个国民经济价值产出当中退居次要地位。
(二)国民经济核算和经济规律
计划体制下企业出现长期亏损从而造成效率低的原因应当有两个:
1. 国民经济的核算方法问题。计划指导下的高速度增长经常是指社会总产品或者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这其中并没有将投资亏损和经营亏损在社会总产品中加以扣除。这就造成了国有企业亏损的难以核销和长期挂账,致使亏损长期存在,甚至越拖越大。这种不计亏损的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在短时期内可能不影响产值的增长,但从长期来看对速度不产生影响是不可能的。
2. 对经济规律的认识问题。计划体制的经济规律论认为,社会经济体系由一系列的经济规律构成,包括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按劳分配规律、价值规律、生产资料优先增长规律、劳动生产率增长规律等各个规律。在这些经济规律系统中,最重要的经济规律是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规律[9]。这样,均衡发展就势必放在经济体制的第一位,而国民经济全面及时的核算方式只能退居次要地位。这也是亏损不能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及时得以扣除的重要原因。
(三)经济体制与经济运作机制
显然,亏损损失是造成整个国有经济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那么,非计划体制的经济制度下企业实体同样发生亏损,经济效率反而相对更高。这其中的原因不仅在于国民经济的核算体制不同,更重要的在于不同经济体制带来的经济运作方式不同。
1. 处置损失的机制。经济目标不同,处置亏损损失的方式也就不同。私有制实体的投资和经营目标是为了获取利润。如果投资或经营的结果不是利润而是亏损,那么建设或经营活动会及时停止,亏损不会继续扩大。公有财产的资产所有者是政府,而政府的经济发展目的是如何扩大生产规模和实现计划目标,如果企业破产将减少产值,进而影响到整个计划目标的实现。因而,规模扩大的继续生产从表面上看总量和规模得到了扩大和增长,但投资和经营亏损随之也跟着扩大。
2. 盈亏自负机制。对经济规律的不同认识,也同样会形成不同体制的亏损处理机制。市场体制的第一规律就是投资者自负盈亏规律,而计划体制遵循的第一规律是计划目标的实现,并不是资产盈亏责任。私有制体制承担经营后果的是投资人个人,如果发生亏损受到损失的同样是具体的个人,不存在无人偿付债务或承担损失的问题,实体完全可以按照自负盈亏的机制运作,不涉及政府的责任。而公有制企业实体的投资人和资产所有者是政府,企业实体只有产品生产责任,并无资产经营责任,企业不需要按照自负盈亏的机制去运作,是否发生亏损与企业利益无关,完全是政府的责任。因而,国有实体经常出现无人愿意偿付债务或制止亏损的问题。[10]
3. 宏观国民经济的运作机制。计划体制在设计之初就不是制止亏损而是补贴亏损。政府弥补亏损的制度只能使得实体亏损持续下去,甚至越积越大。政府用以弥补亏损的资金,只能是其它实体上缴的利润。这样,就造成了国有经济在一定时期里和一定范围内低利润甚至无利润状态下持续简单循环生产。而私有制下的亏损实体由于及时进行破产处理,不会存在资产亏损越积越大的问题,因而具有更高的价值生产效率。宏观经济的投入资金,只能出自微观经济的积累。如果国民经济的产值增长,并没有带来可利用利润的增加,那么整个国民经济的再投入资金就没有来源,整个经济就只能停留在原有规模水平上进行重复生产。这就是计划体制效率低下和国民经济处于停滞状态的机制原因。
三、实现经济体制和国民经济运行机制的转变
不难看出,不同的经济体制伴生不同的经济运作机制,从而有不同的经济效率。对效率而言,计划体制的最终标准是产品和产值的总量增长,而对市场体制而言是有效利润的产出。因而,要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高效发展,就必须把实现效益作为整个国民经济的目标,推动经济体制进一步向市场化方向转化。
(一)变单一制政府投资为多元化投资体制
1986年我国颁布《破产法》,标志着对国有企业资产进行清算和市场化改造的开始。从1994-2008年,部分严重亏损的国有企业通过实施政策性破产,关闭项目6 000户,核销坏账5 000亿元人民币,破产下岗人员超过1 000万人[11]。目前,国有企业仍然占有约1/2工业资产,占用工业贷款的2/3,但创造的产值却只有全国工业总产值的约1/3[12]。可见,破产只是减少了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并不能解决国有制经济运作机制效率低的问题。在此情况下,如果要通过增加政府投资来增加国有经济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有的比重,改变国有经济已经不在国民经济活跃因素当中占据主要地位的状况,并不会取得好的效果。因而,单纯依靠政府投资来带动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经济构成状况。所以,要采取多元化投资体制来实现经济增长,尤其是要放开目前仍然不允许私人和外资进入的自然资源、交通、金融、文化等产业领域,保证投资的增长而产生的持续带动效应。
(二)改革国民经济核算方式,实现科学计划和科学发展
国民生产总值是国民经济核算的基本范畴,又是制定经济计划的目标和基础。因而,科学合理的国民经济核算方式是产生客观国民生产总值的模式依据。市场体制与计划体制的国民经济核算是不同的,产生的国民生产总值也不同。计划体制的国民经济核算以产值为目标,其中并不包含资产核算的因素。因而,无利润甚至亏损企业的产值是可以计入国民生产总值的。而在市场体制下,亏损企业会及时自动破产关闭,其产值几乎没有可能计入国民生产总值。这样,由于体制不同,计入国民生产总值的内涵也不同,两种产值没有可比性。推行市场体制后,国有工业产值占整个工产值的比重逐渐缩小,与大量亏损国有企业破产关闭,产值不再计入总产值,使得国有经济在国民生产总值当中占有的比重大幅度缩水有直接关系,这是不同体制因素产生的结果,也是对国有经济状况更加真实的核算和反映。因而,要把经济计划建立在适应当前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体制要求上,更多地采用市场体制的国民经济核算方式,客观反映国民经济的真实情况。尤其是应当采取消费法国民经济核算方式,与国际国民生产总值核算方式接轨,才能使得我国国民生产总值与国际经济增长速度有更为客观的可比性。在相同国民经济核算方式产生的客观国民生产总值下制定出来的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增长速度,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指导才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从而避免过快的或盲目的引导。[13]
(三)建立符合多种所有制产权规则的财产所有权制度
目前我国所有制体制和财产所有权制度已经非常落后于当前的财产占有关系的实际情况。由于长期在公有制下生活,人们对不同所有制之间财产体制的规律缺乏基本的观念化认识。在公有制体制下,全部财产转移和使用权关系变动都在行政体制内部进行,不存在财产易主的改变,当然更不存在所有者之间的产权矛盾。而在多种所有制体制下,财产转移必须通过易主的方式来进行,同一个财产实体在不同财产所有者之间是排斥关系,同一笔财产不可以同时有两个主人。这一点是计划体制与市场体制之间财产权利规律的基本不同点。这个规律从改革之初就没有得到应有的认识和重视,房产市场多次发生一套房卖给两个主人的产权矛盾直到2008年还在发生[14],足以说明对市场体制财产规律缺乏观念化认识的状况至今没有太大的改善。个人消费品私有化是我国近年来国民生活发生的重要变化之一。从1998年全面房改到2008年,全国可售公房的80%已经出售给城市居民,城镇居民住房自有率达到70%[15]。变卖公有房产给个人的住宅私有化,是启动我国房地产业市场化进程的必经步骤,应当成为国有资产股份化等启动市场化进程的经验和典范。现在亟需解决的问题是,是否应当在法律上明确已经出售给个人的公产,不再归政府所有,以避免政府与私人之间发生产权矛盾,致使市场化成为虚假的形式。2007年我国颁布的建国以来第一部《物权法》,虽然对私人财产的合法地位给予了强化,但作为体制化的市场经济而不是单纯的局部经验,还有相当长的路程要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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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同一套房子卖两次,开发商被判赔偿双倍购房款[N].南宁晚报,2008-12-17.
Analysis on Conception of System, Structure Model and Operating Pattern
Wang Xiangcheng
(Periodical Office, Shandong Finance College, Jinan 250014, China)
【关键词】高等教育 教育成本 影响因素
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种宏观及微观的因素都对高等教育成本产生了影响,不断快速上升的成本已严重制约高等教育的发展。如何有效利用教育资源、剔除浪费成为高等教育成本管理的关键。对此,我们有必要对高等教育成本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以有利于加强对高等教育成本的管理和控制,提高办学效益,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高等教育成本概念的内涵界定
“教育成本”概念随着教育经济学的产生而出现以来,国内外诸多学者对教育成本进行了不同角度的界定,虽然在教育成本概念的表达方式上不尽相同,但对其本质内涵的认识已基本达成一致,即教育成本的本质是为使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服务而耗费的资源价值。
高等教育成本属于经济学的概念范畴,在广义上是一种机会成本,是受教育者接受高等教育服务而耗费的资源价值,它既包括以货币支出的高等教育资源价值,也包括因资源用于高等教育所造成的价值损失,前者是高等教育的实支成本,后者为高等教育的机会成本。也就是说,高等教育成本包括三方面:高校教育成本、个人成本、教育机会成本。
二、宏观影响因素
1、高等教育体制
影响教育发展的最直接、最关键的因素之一就是教育体制。高等教育体制是高等教育成本投资效益的组织基础和制度保证。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高校实行的是“国家集中计划,政府直接管理”的体制,这种体制曾一度收到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产生于计划经济时期的教育体制从根本上制约了教育资源的利用及投资效益。由于“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新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因此,传统的学校内部管理不可避免地暴露出自身慢节奏、低效率的弊端,如:教育行政部门简政放权不足;学校的机构设置重叠,管理效率不高,整体优化不够;教育资源为高校部门所有,造成巨额的教育资源难以流动,不能实现资源共享,影响了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价值的实现等等。这些弊端必然推动高等教育成本的上涨。
2、高等教育结构
高等教育结构指整个高等教育内部各个部分、各个要素的比例关系及其结合方式。从影响高等院校教育成本与效益的角度来看,高等教育层次结构与科类结构是两个重要因素。
层次结构指不同要求和程度的高等教育的构成状态,可以分解为两个比例关系,一是本科生与专科生的比例,二是研究生与本科生的比例,高等教育层次结构效益的高低取决于这两个比例的合理程度。科类结构指不同类别的高等教育的培养能力之间的比例关系,它关系到各类毕业生对社会的各类人才需求量的满足程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等教育的层次与科类结构自然应随之发生变化,而在我国高教领域,这两大结构都存在失调现象,主要表现在专业面过于狭窄,知识陈旧,培养方式不适应现代化教育的要求。因此出现大量的学非所用现象,造成人才不足和人才过剩并存的结构性矛盾,许多人才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造成了教育投入的浪费。
3、市场竞争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深入,高等教育面临生源市场、就业市场、人才市场等等的激烈竞争。众所周知,所有竞争中最重要的还是人才的竞争,这反映到高校之间即是对优秀生源和优秀师资的竞争。为此,各类高校纷纷进行了一系列的举措,以赢得在诸多市场的竞争,如:加强师资的引进与再培训、各类教育设施的新建与扩建、学生居住环境的改造及建立更好的为学生服务的机构等等。当然,作为学校的初衷来讲,这些举措是为了让学校赢得更多的市场,但如果我们用较挑剔的眼光来看,某些举措显然是多余的,特别是一些不必要的设施和场所都客观上增加了学校的开支。
三、微观影响因素
1、高等学校办学规模
办学规模一是指学校规模,即学校的在校生总数要达到一定的规模;二是指专业规模,指各专业的学生数应达到一定的规模。高等院校的规模与成本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性。
“马克西西尔伯斯通曲线”表明:如果投入以一定的比例增加,而产出增加的比例远比投入增加的比例为大,就会产生规模收益递增现象;如果规模扩大至相当程度后,由于组织内部沟通与协调的困难,致使产出增加的比例低于投入增加的比例,则会产生规模收益递减现象。教育作为一种知识产业,其运行必然要使用多种教育资源,由于这些资源各具特色,适度的规模对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很难简单地谈规模效益。学校也一样,盲目的扩大规模不仅不能提高效益,反而会造成一些混乱,影响到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
2、高等学校内部管理
学校是各种教育资源的管理者和使用者,合理地、高效率地利用各种教育资源来最大限度地产出教育成果是学校管理者提高办学效益的唯一途径。目前我国教育管理的落后是制约办学效益提高的重要因素之一。许多高校管理者没有树立教育成本管理的理念,认为高校并非企业,只需要提高教育质量、传播知识与创新知识就可以了。但事实证明,不同的学校,在相同的办学条件下,效益可能相差很大,造成这种差别的原因之一就在于是否运用了科学化的管理。一些高校可以用较少的成本(通常是用同样的方法和技术)办到同样的事,却因管理不当而支付了较多的成本,如对教师和员工不必要的支付和过度支付以及长期办理一些低优先权的事务都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因此,只有实行科学的管理,才能较好地利用和开发各种教育资源,取得较佳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如果在管理上不够大胆,缺乏想象力,不愿对学校本身进行根本上的改革,必将造成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不足,增加无效的教育开支,降低学校的办学效益。
3、教育质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教育质量成为高校联系市场和社会需求的纽带和接口,高校教育产品对社会需求的吻合程度以及对受教育者就业需求的满足程度日益受到重视。
质量虽然是影响成本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并不意味着高质量需要高成本。对于教育部门来讲,质量成本应限定在培养合格人才的范围内,而不包括培养更高层次人才培养所开支的费用。一般来讲,在教育成果数量一定的前提下,教育成果的质量越高,教育成本发挥的效率就越高,但我们也不能因此而肯定教育成本与质量之间呈绝对的正比关系。不同的学校,成本发挥的效益不尽相同,高等学校进行成本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成本的产出效益,降低成本必须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行,并非是降低一切成本,高质量的教育服务通常还是需要大量教育资源的投入作为支撑。在经济、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高校为了满足各方面对教育质量日益提高的要求,不断加大教育资源的投入已不可避免。较低的教育质量不仅会浪费更多的教育资源,而且还会造成教育机会成本的提高。
4、专业的增多
由于外部环境的影响,高等学校教育发生了诸多深刻的变革,课程计划的改变及专业的增多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表现。如今的高校为了满足社会的需求,赢得市场的竞争,近年来增设了更多的新专业课程,以培养更多更新型的人才来增强自身竞争力。但无可否认,专业的增多客观上却造成了学校内部教学成本的提升。再者,由于教师的劳动投入具有“粘性”,虽然一些教师并不能完全胜任新增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但专业技能陈旧的教师的辞退和再教育也不可能在短时期内解决,这就需要学校和他们个人为此花费更多的投入来进行再教育,这必然将增加学校的单位成本。
5、师生比
师生比是影响生均成本的一个重要因素,它常常成为人们评价一所学校的办学效益和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在教育经济中,存在着生产效率、资源配置效率和X低效率三种效率。对于高等教育,“效率”一词的涵义是:高等院校向社会提供的人才、科研成果的功效与成果生产过程的劳动(包括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消耗的比率。成果的功效不仅指成果的数量和质量,还应当包括成果的种类和规格。由于教师是学校成本投入中最重要的人力资源,培养学生是学校产出的最重要的成果,因此,我们可以直接从师生比来分析学校的生产效率,即教育效率。
在学校内部,当师生比过高,超出了教师的工作负荷,必然会产生“X低效率”。在师资力量相对稳定的条件下,师生比过高,学校只能通过扩大班级容量或增加教师重复上课次数来解决教学问题。但学校班级规模的扩大往往以降低学生的学习效果为代价。另外,学生人数的增加,也减少了教师在再学习与科学研究方面精力与时间的投入。长此以往,必将影响教师素质的提高。同时,这也会影响教师工作的主动性,进而直接影响教学质量。所以,为提高办学效益,各学校需要根据学校类型、学校规模等因素寻求师生比的一个合理范围。
四、结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影响高等教育成本的因素将会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加之高等学校自身的劳动密集型特征,高等教育成本的持续上升已成必然趋势,而且这种上升似乎正在超过现有财政的支撑能力。对此,各类大学及学院应特别加以警惕。一方面,高等教育将继续需要稳定而慷慨的政府投入;另一方面,高等学校也必须通过自身的成本控制来提高办学效益。在这种压力之下,要求高等教育既要管理合理,又要有特色,而且更要满足社会的需求。只有这样,才能做到高等教育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本文的任务,就是要对”企业拖欠“这一现象产生和发展的原因,它对微观经济活动和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在经济波动中所起的作用等问题进行定性与定量的分析,并对处理三角债问题的基本思路与具体做法,进行较深入的探讨。
本文所讨论的对象,是以企业财务报表当中的“人欠货款”为数量界限的企业间债务。由于缺乏债务拖欠时间、企业债务中拖欠部分比例的数据调查,我们主要通过对企业间债务总量的分析来展开讨论。除中国统计年鉴中的资料之外,我们还利用了两个样本数据,一个是国家统计局提供的“37万家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37万家)统计资料,另一个是工商银行搜集整理的4000家大中型企业(其中绝大部分是国有企业,以下简称4000家)的统计资料。
一、企业间债务的一般原理
1.1企业间正常信用关系的经济基础:最终产品销售前景
从基本理论层次上说,企业之间的债务,无论是怎样发生的,属于社会总流通手段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现代经济中最经常使用也是最主要的交易手段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由政府货币当局发放的货币。但交易手段并非必然是由政府发行的,信用手段也不仅仅局限于政府信用或国家信用。从历史上看,纸币的最初形态是私人之间的信用票据以?quot;银行券;而另一方面,商业票据,也就是企业之间的债务凭证,至今仍然是中介企业之间交易活动而广泛使用的一种交易手段。在企业之间交易中,卖方根据对买方产品销售前景的信任(这是信用的基础),对其实行一定时间内的“赊销”,买方则在一定时间之后再支付货款,在市场经济下是一种普遍存在的信用关系。
从个别企业的角度看,企业间债务取决于对债务方产品销售前景的预期与信任,而从宏观经济的角度看,企业间债务的存在,取决于对最终产品(投资物品、消费物品以及出口产品)的销售前景的预期。在现实中,多数企业之间的交易所涉及的只?quot;中间物品”;多数企业生产的也并非最终产品,或者(如钢材)并不用作最终物品的目的,而是中间物品(钢材并非用作投资的目的,建设厂房,而是用作原材料,加工出其他物品);但是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来看,只有最终产品的购买能够由货币实现,中间产品的价值才能够以货币形式实现;假定最终产品的购买是必须用货币实现的,①中间产品的价值也就可以最终由货币来实现支付,实现只不过需要一定的时间间隔。因此,企业事实上是以最终产品的销售前景为信用保证,赊?quot;中间产品“。
由此可以看出:从整个经济的角度看问题,企业之间的正常的信用规模,取决于”最终产品“的市场需求规模;一切对总需求(最终产品需求)产生影响的因素,都会影响到企业正常信用的规模。这也就意味着,企业间债务状况,与宏观经济运行的状况是密切相关的。这些基本关系在我们分析企业间债务与宏观经济波动的关系问题时十分重要。
1.2总交易量与两种不同的交易手段
虽然企业间债务最终一般还是要由货币来进行支付或结算从而完成交易的全过程,但在一定时间内(在一定的观测时点上),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的未付商业票据的价值总额,就是在这一时期内由商业票据为中介的交易活动的总额;企业债务的存在表明在一定时期内已经实现交易的商品,有一部分不是由货币中介的,而是由企业间商业信用中介的。公式(1)表达这一关系:
(1)PT=MV+D
式中P代表物价水平,T代表交易总量(实物量),M代表货币量(政府信用),V为货币流通速度②,D为在本期内发生的未支付的企业间债务(增量)。等式右边的总和表示的是以一定速度流通的交易手段或信用手段的总额。
在有的情况下,经济现实中的企业间债务会达到或接近某种最大值,虽然还了旧债之后还会再欠新债,但总量基本稳定下来,不再增长(D=0),社会交易总量PT和经济增长规模的变化,就主要由货币量M和其流通速度V所决定。这是人们通常忽略商业信用存在而只注意研究货币量变动的作用的原因。
但是,相反的情况也会发生,即:给定货币量和流通速度,企业间债务增加,经济活动的规模(PT)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这一重要关系是本文,特别是在后面几节里所要讨论的主要问题。
1.3企业间债务总量无限增长的可能性
假定在一个封闭的经济中(没有进出口),也无需向政府交税,只有工资(各种个人收入)是必须用货币支付的,只有消费品是必须用货币购买的(在假定工资只用于消费的前提下,这两个假定是等价的);所有中间物品以及投资物品都可以在支付相当于工资成本的那一数量的货币之后,用企业间债务的手段进行交易。我们就有了一个极限性质?quot;乘数”,即工资成本与总销售额的比率的倒数。这一乘数与总贷款额的乘积,就是企业间债务的理论极限值。
而且,这一极限值并不是债务总量的极限,而只是债务增量的极限,因为这里的乘数是本期的工资成本与本期总交易量的比率。这就意味着,如果企业可以不还旧债的话,企业间债务的总量是可以无限地增长下去的,每年都可以增加不超过极限值的一部分债务(这也可以构成一?quot;稳恒态“,steady-state)。这时,要想使企业间债务增长速度放慢,唯一的办法就是增加货币的供给从而使可支付工资和消费品购买力规模下降并因此使整个经济活动的规模缩小。
这一极限值对于任何一个现实经济来说都显得”太大“,实际债务增量总会小得多。这其实不说明别的,只是说明,人们是”还债的“,企业间的交易并不是只靠相互欠债,企业间信用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在任何情况下接受的信用,一个企业也不可能无限地欠债不还再无限地借新债。
因此,问题归结为,人们为什么要还债和企业之间为什么不会无限地借债?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说,这无非是因为欠债和被欠债都是有成本的,而及时还债和不过多向外借债是有好处的。
1.4企业间债务的微观行为分析
现在暂时假定我们将要讨论的企业都是”预算硬约束“的(下一节再放松这一假定),来看一下对于这样的企业来说,它借给别人债时和欠别人债时所考虑的各种因素。
(1)债权方。作为债权人,进行赊销对他的主要好处是与客户保持长久的交易关系从而保有市场;同时也是为了避免生产过程的波动所带来的成本。在经济不那么景气的时候继续给老顾客们发货并给他们一些信贷,也能使生产持续不断的进行,避免今天停产、明天再重新组织起来而引起的”生产重组成本“。
当然,这样作是有代价的,最基本的就是付出隐含的资金利率。一般说来,在商定的时间内,企业间债务是没有利息的,在各国实践中,发生债务拖欠时一般也没有利息惩罚(见Alrandariandschaffer,1995)。隐含在企业间债务中的利息通常表现为提前支付或直接用现金购买时卖方给予买方的价格折扣。如果发生”拖欠“,债权人除了利息损失加大之外,还可能发生资金周转的困难,影响自己正常的生产经营。因此,当一个企业允许另一些企业延长还款时间的时候(明知对方要拖欠,还是发货),可以视为一种”让利“行为或”降价“行为,是由于产品滞销或市场需求下降的时候企业不得不降价销售,降价部分就相当于允许拖欠时额外让出的利息(相反的情况是”抢手货“得先支”预付款“)。一般说来,企业不会无限地让不还债的人继续赊购下去。别人长期拖欠不还债,债权人却还继续发货,这种无法用正常经济原因解释的特殊情况当然只能由特殊的体制因素加以解释(见下一节)。
债权人长期拖欠债务,债权人一方还会发生”追债成本“:派人出去追债本身是费时、费力、费钱的,而且在对方”耍赖“的情况下有时还得作出的债务减免之类的”让步“;同时,债权人积极要债,可能使人们认为他自己的财务状况不佳,影响自己在市场上的形象与信用。这是所谓”消极债主“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见BeggandPortes,1992)。这些成本会从债权人一方阻止债务的无限增长。
(2)债务方。从债务人的角度看,他超过付款期拖欠债款的好处当然是多占有了一部分利息,更可以在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情况下,扩大自己的”灵活性“,没钱也能继续投资、继续生产,或将自己的资金周转用于别的用途,”一块钱当作两块钱用“。但拖欠债务的代价是落下”不讲信用“的名声而使以后再借债发生困难。在商业信用极为重要的经济环境中,为了占一点利息的便宜丧失信用是很不值得的。这是市场经济中不到万不得已企业总是尽可能及时还债的基本原因。
1.5企业间债务的规模与货币量(银行贷款)的相关关系
企业间债务的增长和规模与货币量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
一方面,货币越多、越便宜,大家越没有必要相互欠债;而当政府采取宏观紧缩政策的时候,货币供给量越少,企业之间相互拖欠会变得越严重。但是在另一方面,根据前面第1.3小节的分析,货币量越多,企业以货币为基础所能创造出的企业间信用也会越多。就单个债务人的角度看,它越是能够获得较多的货币(银行贷款),它就越是可能更多地欠债,别人会因为相信它可以较容易地获得银行贷款而较为放心地借债给它;从债权人的角度看,如果他可以较容易地获得贷款,他就可能不那么积极地去”要债“,因为别人所欠债务虽然多一点,他仍可以从银行借到钱维持生产的正常进行。从整个经济的角度看,人们都是在一定量的货币基础上”创造“企业间信用,货币量越多,以此为”准备金“所能创造出的企业间债务的规模就可以越大。
从统计经验上看,西方主要市场经济国家中企业间债务与企业贷款规模的比率一般为一比一(Rostowski,1994)。我国目前企业间债务与企业贷款的比率总的来说还较低,约为67%,所以债务增长还有”余地“。从个案情况看,当企业间债务与贷款比率较低的时候,债务仍会增长;当这一比率接近于一或大于一的时候,债务增长的速度明显下降,企业本身也开始积极清理债务。这是值得引起注意的一个关系。
1.6债务总量与债务增量
企业债务总量是指到某一时点为止经济中全部未支付的企业间债务的总和(比如我国1995年末存在的8000亿企业间债务),是一个存量概念;企业间债务增量是在一定时期内新增加的债务量(比如1995年一年间我国企业间债务增加了2000亿元),是一个流量概念。
在一定时期中,企业会还旧债欠新债。新债是在本期发生的,但只要它没有超出还旧债的数量,债务总量没有增加,就可视为没有发生新增债务,因为还旧欠新?quot;还”的过程使用了货币,相当于用货币进行交易,没有用新增债务来中介本期的交易。正因如此,只有本期新增的债务,才与本期的经济活动相关;其他债务存量属于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
但是,企业间债务的存量与增量是相关的:就一般趋势而言,给定其他各种条件(包括宏观经济政策),企业间债务的增长速度会随着债务总量的增大而发生递减;存量相对于整个经济活动以及货币总量的规模越大,增量的相对规模会越小。原因就在于,从宏观的角度看,企业间已有的债务越多,建立在一定货币基础上的信用关系越是脆弱,新的信用创造余地越小。就个别企业来说,欠债越多,再借新债;或者别人欠的账越多,自己财务越难以再维持生产,进行更多?quot;赊销“。
因此,尽管我们并不知道在现实中企业间债务的实际极限是什么,但是由于以上两个小节所分析的种种原因,我们可以期待:给定货币供给的增长率(政策),给定经济的增长速度,企业间债务的增量随总量的扩大而递减(若货币供给增长率发生较大变化,债务增量会突然以较大幅度增长),至少,债务与交易总量的比重会发生递减。
企业间债务不会无限地增长,这个理论上的结论对于分析现实中债务的增长变动情况,也许是有用的。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在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的初期,债务增量数额很大(见表1,主要工业企业的数据);但在这之后,随着债务总量的进一步增大,债务增量下降,增幅递减,而不是每年保持同样的增长幅度。1988-1989年实行宏观调控后主要企业间债务增量与工业总产值的比率从1987年的0.76%猛增至1989年的3.98%,但随后逐步下降;1993年货币政策和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之后,企业间债务与工业总产值的比率从前一年的0.3%一下子猛增至14.63%,但在1994年这一比率已经下降至10.91%,债务增量的绝对值也开始下降。
二、中国现阶段企业间债务增长的特殊原因
2.1经济体制转型时期企业间债务正常的”体制性增长“
国有企业的一个基本体制特征是”预算软约束“。但这并不意味着国有企业就一定相互拖欠债务。在传统的计划体制下,企业仅与中央计划当局发生”垂直的“经济联系,企业之间并不发生直接的财务往来,交易的支付直接通过统一的银行帐户进行划拨,所以并不会发生所谓”三角债“现象。只有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当中,当集中计划的经济体制已经解体,生产经营决策权已经下放到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发生横向财务关系的情况下,”三角?quot;才会发生。这就是说,“三角债”是“改革了的国有企业之间发生的债务拖欠”现象。在现实中,所有实行体制改革的社会主义经济,都发生了“三角债”从无到有、迅速膨胀的问题,就可以说明这一问题。
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在转轨时期,企业间债务总额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属于经济“货币化”、“信用化”的一种正常现象。我们称这种因体制变化所引起的企业间债务增长为“体制性增长”。我们当然很难确切地在统计上确定已经发生的企业间债务中有多少属于体制转轨时期的“体制性增长”(在本文后面的分析中我们将忽略这个问题,但仍请读者注意到这个问题的存在),但我们应该当作“问题”加以对待的只是超出正常的“体制性增长”的突发性“膨胀”或“额外增长”。
2.2国有企业的特殊问题
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的体制特征决定着企业间的债务,可能会大大超出“预算硬约束”条件下的债务水平。这是对于国有企业间债务过度增长的一个最基本的体制原因。这一基本原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国有企业本身享有“国家信誉”的背景,借债较容易。法律上说,国有企业是国家作为所有者和债务人的“无限责任公司”,只要国家“不破产”,企业的“信用等级”就总会好于别的企业。这是人们较容易借钱、借债给国有企业的原因,无论它们是否欠债不还。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有企业债务,一定程度上具有与法定货币同样的性质。
第二,在历史上,国有企业一般不会破产,亏损由国家补贴。财务状况不好的企业仍要生存下去,债务也就必然不断增加,不会因破产清偿而被勾销。不能破产,企业欠债就没有了最后的惩罚,债务的增长也就会“无所顾忌”,不良企业吃整个经济的“大锅饭”,占用盈利企业的资金,无法实现优胜劣汰和资源的有效配置,最终也会将盈利企业拖垮。
第三,在历史上,企业债务增加后,国家银行注入新的偿债资金“清理三角债”(1986年以后国家曾多次为清理三角债注入资金),更增强了人们对国有企业债务有国家作保证的预期。
正是在这种特殊制度背景下,国有企业之间的“三角债”很容易膨胀,超出企业自身的偿债能力;而且,国有企业事实上能够通过扩大企业间债务拖欠,扩大其事实上的“购买能力”,从而导致总需求的膨胀或减缓总需求缩减的速度。国有企业间“三角债”,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企业以国家信用为背景自主先导发行的准货币”,也是货币发行“倒逼机制”的一个组成部分(见樊纲,1994,1995)。
假定D为企业间债务总额,ΔM为国家银行事后为“清欠”而注入的货币,则
式中的m可以定义为“企业间债务引致货币供给的系数”。假如“为清欠三元债务注入一元货币”,则m的经验值为3。
国家银行“注资清欠”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们对国有企业间债务行为的预期并因此而影响到目前与今后一段时期中企业的行为。国家银行注入的资金越少,或者所承诺注入资金减少,m的“预期值”(Em)越低。理论上说,Em越低,“预算约束”越“硬”,企业间相互拖欠的数额会越小。所以,企业间债务在理论上是“预期货币供给系数”的函数:
(3)D=f[Em]
任何经济中企业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预算软约束。国有企业与其他企业在体制上和行为上的差别,就在于Em较高从而拖欠行为会较为严重。但这并不否定同样是在国有经济条件下,Em仍会是一个可变的量,并且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作为政府的一个政策变量。这一点在理解解决企业间债务拖欠问题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2.3企业为什么被严重拖欠时还会继续“发货”
中国国有企业在被严重拖欠的情况下还会继续给予其他企业“发货”并继续进行生产,除了前面所说过的(A)为了保持与客户的长期关系,(B)为了防止生产停顿之后发生“生产重组成本”等一般性的经济原因,以及(C)企业“预算软约束”这一基本的体制性原因之外,还有以下一些较为具体的经济原因与社会原因。
(1)为了能发放奖金与增加福利。对于国有企业来说,现行体制是,工资、奖金的发放和利润提留取决企业是否在本期内有“销售额”;而只要产品已经发出,就算作发生了“销售”,就可以动用企业现有的资金或者有资格向银行借款发工资、发奖金、提福利、提留利润进行各种支出。企业可以不关心自己的实际财务状况被债务人拖垮(在预算软约束条件下,债权人对于借出债务的风险考虑也会小得多),但总是会出于管理者和工人的现实利益(不是所有者的利益)而关心是否发得出工资。因此,只有当企业间拖欠已经使企业可动用的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银行可能的贷款额度)“用完了”的时候,企业即使继续生产也不再能发工资的时候,企业才会有较为强烈的动机,停止在收不到货款的情况下还继续发货。
由此可见,在国有企业的体制条件下,企业间债务的增量,会更接近上一节所说的“理论极限”--只有“工资成本”构成对企业间债务增长的限制。
这一因素,并不是在任何时候、任何企业都一直起重要的作用。在高涨期之后、紧缩刚开始的时候,许多企业还有利润、也还有现金,还能发奖金,这一因素的作用就大些;一般地说,对于有利润、有现金的好企业,这个因素的作用总会大一些,而对于其他一些企业,当问题已经是没有现金、发不出工资的时候,这个因素当然谈不上多大了。
(2)为了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在现行银行体制下,国有银行在分配贷款指标的时候,执行一定的产业政策标准,其中重要的一个标准就?quot;企业的产品有市场“。在这种条件下,只要能够”发货“,无论是否收得到货款,企业都似乎更便于证明自己的产品有市场,以此作为申请贷款的理由。
(3)为了”社会安定“。作为国有企业,不可避免地承担着一些国家的社会职能。别人欠债不还,企业到头来会拖欠工人的工资。但据企业管理者和地方政府官员的解释,即使这样,只要生产还在进行,工人每天能有事作(同时企业和政府承诺以后一定补发工资),也比工人无事可作要更有利于社会稳定。这也构成”不付钱也发货“的一个重要原因。新晨
2.4其他体制缺陷的作用
本文的任务,就是要对”企业拖欠“这一现象产生和的原因,它对微观经济活动和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在经济波动中所起的作用等问题进行定性与定量的分析,并对处理三角债问题的基本思路与具体做法,进行较深入的探讨。
本文所讨论的对象,是以企业财务报表当中的“人欠货款”为数量界限的企业间债务。由于缺乏债务拖欠时间、企业债务中拖欠部分比例的数据调查,我们主要通过对企业间债务总量的分析来展开讨论。除中国统计年鉴中的资料之外,我们还利用了两个样本数据,一个是国家统计局提供的“37万家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37万家)统计资料,另一个是工商银行搜集整理的4000家大中型企业(其中绝大部分是国有企业,以下简称4000家)的统计资料。
一、企业间债务的一般原理
1.1企业间正常信用关系的经济基础:最终产品销售前景
从基本层次上说,企业之间的债务,无论是怎样发生的,属于总流通手段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经济中最经常使用也是最主要的交易手段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由政府货币当局发放的货币。但交易手段并非必然是由政府发行的,信用手段也不仅仅局限于政府信用或国家信用。从上看,纸币的最初形态是私人之间的信用票据以?quot;银行券;而另一方面,商业票据,也就是企业之间的债务凭证,至今仍然是中介企业之间交易活动而广泛使用的一种交易手段。在企业之间交易中,卖方根据对买方产品销售前景的信任(这是信用的基础),对其实行一定时间内的“赊销”,买方则在一定时间之后再支付货款,在市场经济下是一种普遍存在的信用关系。
从个别企业的角度看,企业间债务取决于对债务方产品销售前景的预期与信任,而从宏观经济的角度看,企业间债务的存在,取决于对最终产品(投资物品、消费物品以及出口产品)的销售前景的预期。在现实中,多数企业之间的交易所涉及的只?quot;中间物品”;多数企业生产的也并非最终产品,或者(如钢材)并不用作最终物品的目的,而是中间物品(钢材并非用作投资的目的,建设厂房,而是用作原材料,加工出其他物品);但是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来看,只有最终产品的购买能够由货币实现,中间产品的价值才能够以货币形式实现;假定最终产品的购买是必须用货币实现的,①中间产品的价值也就可以最终由货币来实现支付,实现只不过需要一定的时间间隔。因此,企业事实上是以最终产品的销售前景为信用保证,赊?quot;中间产品“。
由此可以看出:从整个经济的角度看问题,企业之间的正常的信用规模,取决于”最终产品“的市场需求规模;一切对总需求(最终产品需求)产生影响的因素,都会影响到企业正常信用的规模。这也就意味着,企业间债务状况,与宏观经济运行的状况是密切相关的。这些基本关系在我们分析企业间债务与宏观经济波动的关系问题时十分重要。
1.2总交易量与两种不同的交易手段
虽然企业间债务最终一般还是要由货币来进行支付或结算从而完成交易的全过程,但在一定时间内(在一定的观测时点上),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的未付商业票据的价值总额,就是在这一时期内由商业票据为中介的交易活动的总额;企业债务的存在表明在一定时期内已经实现交易的商品,有一部分不是由货币中介的,而是由企业间商业信用中介的。公式(1)表达这一关系:
(1)PT=MV+D
式中P代表物价水平,T代表交易总量(实物量),M代表货币量(政府信用),V为货币流通速度②,D为在本期内发生的未支付的企业间债务(增量)。等式右边的总和表示的是以一定速度流通的交易手段或信用手段的总额。
在有的情况下,经济现实中的企业间债务会达到或接近某种最大值,虽然还了旧债之后还会再欠新债,但总量基本稳定下来,不再增长(D=0),社会交易总量PT和经济增长规模的变化,就主要由货币量M和其流通速度V所决定。这是人们通常忽略商业信用存在而只注意货币量变动的作用的原因。
但是,相反的情况也会发生,即:给定货币量和流通速度,间债务增加,活动的规模(PT)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这一重要关系是本文,特别是在后面几节里所要讨论的主要。
1.3企业间债务总量无限增长的可能性
假定在一个封闭的经济中(没有进出口),也无需向政府交税,只有工资(各种个人收入)是必须用货币支付的,只有消费品是必须用货币购买的(在假定工资只用于消费的前提下,这两个假定是等价的);所有中间物品以及投资物品都可以在支付相当于工资成本的那一数量的货币之后,用企业间债务的手段进行交易。我们就有了一个极限性质?quot;乘数”,即工资成本与总销售额的比率的倒数。这一乘数与总贷款额的乘积,就是企业间债务的极限值。
而且,这一极限值并不是债务总量的极限,而只是债务增量的极限,因为这里的乘数是本期的工资成本与本期总交易量的比率。这就意味着,如果企业可以不还旧债的话,企业间债务的总量是可以无限地增长下去的,每年都可以增加不超过极限值的一部分债务(这也可以构成一?quot;稳恒态“,steady-state)。这时,要想使企业间债务增长速度放慢,唯一的办法就是增加货币的供给从而使可支付工资和消费品购买力规模下降并因此使整个经济活动的规模缩小。
这一极限值对于任何一个现实经济来说都显得”太大“,实际债务增量总会小得多。这其实不说明别的,只是说明,人们是”还债的“,企业间的交易并不是只靠相互欠债,企业间信用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在任何情况下接受的信用,一个企业也不可能无限地欠债不还再无限地借新债。
因此,问题归结为,人们为什么要还债和企业之间为什么不会无限地借债?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说,这无非是因为欠债和被欠债都是有成本的,而及时还债和不过多向外借债是有好处的。
1.4企业间债务的微观行为
现在暂时假定我们将要讨论的企业都是”预算硬约束“的(下一节再放松这一假定),来看一下对于这样的企业来说,它借给别人债时和欠别人债时所考虑的各种因素。
(1)债权方。作为债权人,进行赊销对他的主要好处是与客户保持长久的交易关系从而保有市场;同时也是为了避免生产过程的波动所带来的成本。在经济不那么景气的时候继续给老顾客们发货并给他们一些信贷,也能使生产持续不断的进行,避免今天停产、明天再重新组织起来而引起的”生产重组成本“。
当然,这样作是有代价的,最基本的就是付出隐含的资金利率。一般说来,在商定的时间内,企业间债务是没有利息的,在各国实践中,发生债务拖欠时一般也没有利息惩罚(见Alrandariandschaffer,1995)。隐含在企业间债务中的利息通常表现为提前支付或直接用现金购买时卖方给予买方的价格折扣。如果发生”拖欠“,债权人除了利息损失加大之外,还可能发生资金周转的困难,自己正常的生产经营。因此,当一个企业允许另一些企业延长还款时间的时候(明知对方要拖欠,还是发货),可以视为一种”让利“行为或”降价“行为,是由于产品滞销或市场需求下降的时候企业不得不降价销售,降价部分就相当于允许拖欠时额外让出的利息(相反的情况是”抢手货“得先支”预付款“)。一般说来,企业不会无限地让不还债的人继续赊购下去。别人长期拖欠不还债,债权人却还继续发货,这种无法用正常经济原因解释的特殊情况当然只能由特殊的体制因素加以解释(见下一节)。
债权人长期拖欠债务,债权人一方还会发生”追债成本“:派人出去追债本身是费时、费力、费钱的,而且在对方”耍赖“的情况下有时还得作出的债务减免之类的”让步“;同时,债权人积极要债,可能使人们认为他自己的财务状况不佳,影响自己在市场上的形象与信用。这是所谓”消极债主“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见BeggandPortes,1992)。这些成本会从债权人一方阻止债务的无限增长。
(2)债务方。从债务人的角度看,他超过付款期拖欠债款的好处当然是多占有了一部分利息,更可以在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情况下,扩大自己的”灵活性“,没钱也能继续投资、继续生产,或将自己的资金周转用于别的用途,”一块钱当作两块钱用“。但拖欠债务的代价是落下”不讲信用“的名声而使以后再借债发生困难。在商业信用极为重要的环境中,为了占一点利息的便宜丧失信用是很不值得的。这是市场经济中不到万不得已总是尽可能及时还债的基本原因。
1.5企业间债务的规模与货币量(银行贷款)的相关关系
企业间债务的增长和规模与货币量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
一方面,货币越多、越便宜,大家越没有必要相互欠债;而当政府采取宏观紧缩政策的时候,货币供给量越少,企业之间相互拖欠会变得越严重。但是在另一方面,根据前面第1.3小节的,货币量越多,企业以货币为基础所能创造出的企业间信用也会越多。就单个债务人的角度看,它越是能够获得较多的货币(银行贷款),它就越是可能更多地欠债,别人会因为相信它可以较容易地获得银行贷款而较为放心地借债给它;从债权人的角度看,如果他可以较容易地获得贷款,他就可能不那么积极地去”要债“,因为别人所欠债务虽然多一点,他仍可以从银行借到钱维持生产的正常进行。从整个经济的角度看,人们都是在一定量的货币基础上”创造“企业间信用,货币量越多,以此为”准备金“所能创造出的企业间债务的规模就可以越大。
从统计经验上看,西方主要市场经济国家中企业间债务与企业贷款规模的比率一般为一比一(Rostowski,1994)。我国企业间债务与企业贷款的比率总的来说还较低,约为67%,所以债务增长还有”余地“。从个案情况看,当企业间债务与贷款比率较低的时候,债务仍会增长;当这一比率接近于一或大于一的时候,债务增长的速度明显下降,企业本身也开始积极清理债务。这是值得引起注意的一个关系。
1.6债务总量与债务增量
企业债务总量是指到某一时点为止经济中全部未支付的企业间债务的总和(比如我国1995年末存在的8000亿企业间债务),是一个存量概念;企业间债务增量是在一定时期内新增加的债务量(比如1995年一年间我国企业间债务增加了2000亿元),是一个流量概念。
在一定时期中,企业会还旧债欠新债。新债是在本期发生的,但只要它没有超出还旧债的数量,债务总量没有增加,就可视为没有发生新增债务,因为还旧欠新?quot;还”的过程使用了货币,相当于用货币进行交易,没有用新增债务来中介本期的交易。正因如此,只有本期新增的债务,才与本期的经济活动相关;其他债务存量属于遗留下来的。
但是,企业间债务的存量与增量是相关的:就一般趋势而言,给定其他各种条件(包括宏观经济政策),企业间债务的增长速度会随着债务总量的增大而发生递减;存量相对于整个经济活动以及货币总量的规模越大,增量的相对规模会越小。原因就在于,从宏观的角度看,企业间已有的债务越多,建立在一定货币基础上的信用关系越是脆弱,新的信用创造余地越小。就个别企业来说,欠债越多,再借新债;或者别人欠的账越多,自己财务越难以再维持生产,进行更多?quot;赊销“。
因此,尽管我们并不知道在现实中企业间债务的实际极限是什么,但是由于以上两个小节所分析的种种原因,我们可以期待:给定货币供给的增长率(政策),给定经济的增长速度,企业间债务的增量随总量的扩大而递减(若货币供给增长率发生较大变化,债务增量会突然以较大幅度增长),至少,债务与交易总量的比重会发生递减。
企业间债务不会无限地增长,这个上的结论对于分析现实中债务的增长变动情况,也许是有用的。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在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的初期,债务增量数额很大(见表1,主要企业的数据);但在这之后,随着债务总量的进一步增大,债务增量下降,增幅递减,而不是每年保持同样的增长幅度。1988-1989年实行宏观调控后主要企业间债务增量与工业总产值的比率从1987年的0.76%猛增至1989年的3.98%,但随后逐步下降;1993年货币政策和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之后,企业间债务与工业总产值的比率从前一年的0.3%一下子猛增至14.63%,但在1994年这一比率已经下降至10.91%,债务增量的绝对值也开始下降。
二、现阶段间债务增长的特殊原因
2.1体制转型时期企业间债务正常的”体制性增长“
国有企业的一个基本体制特征是”预算软约束“。但这并不意味着国有企业就一定相互拖欠债务。在传统的计划体制下,企业仅与中央计划当局发生”垂直的“经济联系,企业之间并不发生直接的财务往来,交易的支付直接通过统一的银行帐户进行划拨,所以并不会发生所谓”三角债“现象。只有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当中,当集中计划的经济体制已经解体,生产经营决策权已经下放到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发生横向财务关系的情况下,”三角?quot;才会发生。这就是说,“三角债”是“改革了的国有企业之间发生的债务拖欠”现象。在现实中,所有实行体制改革的主义经济,都发生了“三角债”从无到有、迅速膨胀的,就可以说明这一问题。
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在转轨时期,企业间债务总额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属于经济“货币化”、“信用化”的一种正常现象。我们称这种因体制变化所引起的企业间债务增长为“体制性增长”。我们当然很难确切地在统计上确定已经发生的企业间债务中有多少属于体制转轨时期的“体制性增长”(在本文后面的中我们将忽略这个问题,但仍请读者注意到这个问题的存在),但我们应该当作“问题”加以对待的只是超出正常的“体制性增长”的突发性“膨胀”或“额外增长”。
2.2国有企业的特殊问题
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的体制特征决定着企业间的债务,可能会大大超出“预算硬约束”条件下的债务水平。这是对于国有企业间债务过度增长的一个最基本的体制原因。这一基本原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国有企业本身享有“国家信誉”的背景,借债较容易。上说,国有企业是国家作为所有者和债务人的“无限责任公司”,只要国家“不破产”,企业的“信用等级”就总会好于别的企业。这是人们较容易借钱、借债给国有企业的原因,无论它们是否欠债不还。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有企业债务,一定程度上具有与法定货币同样的性质。
第二,在上,国有企业一般不会破产,亏损由国家补贴。财务状况不好的企业仍要生存下去,债务也就必然不断增加,不会因破产清偿而被勾销。不能破产,企业欠债就没有了最后的惩罚,债务的增长也就会“无所顾忌”,不良企业吃整个经济的“大锅饭”,占用盈利企业的资金,无法实现优胜劣汰和资源的有效配置,最终也会将盈利企业拖垮。
第三,在历史上,企业债务增加后,国家银行注入新的偿债资金“清理三角债”(1986年以后国家曾多次为清理三角债注入资金),更增强了人们对国有企业债务有国家作保证的预期。
正是在这种特殊制度背景下,国有企业之间的“三角债”很容易膨胀,超出企业自身的偿债能力;而且,国有企业事实上能够通过扩大企业间债务拖欠,扩大其事实上的“购买能力”,从而导致总需求的膨胀或减缓总需求缩减的速度。国有企业间“三角债”,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企业以国家信用为背景自主先导发行的准货币”,也是货币发行“倒逼机制”的一个组成部分(见樊纲,1994,1995)。
假定D为企业间债务总额,ΔM为国家银行事后为“清欠”而注入的货币,则
式中的m可以定义为“企业间债务引致货币供给的系数”。假如“为清欠三元债务注入一元货币”,则m的经验值为3。
国家银行“注资清欠”会在一定程度上人们对国有企业间债务行为的预期并因此而影响到与今后一段时期中企业的行为。国家银行注入的资金越少,或者所承诺注入资金减少,m的“预期值”(Em)越低。上说,Em越低,“预算约束”越“硬”,企业间相互拖欠的数额会越小。所以,企业间债务在理论上是“预期货币供给系数”的函数:
(3)D=f[Em]
任何经济中企业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预算软约束。国有企业与其他企业在体制上和行为上的差别,就在于Em较高从而拖欠行为会较为严重。但这并不否定同样是在国有经济条件下,Em仍会是一个可变的量,并且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作为政府的一个政策变量。这一点在理解解决企业间债务拖欠问题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2.3为什么被严重拖欠时还会继续“发货”
国有企业在被严重拖欠的情况下还会继续给予其他企业“发货”并继续进行生产,除了前面所说过的(A)为了保持与客户的长期关系,(B)为了防止生产停顿之后发生“生产重组成本”等一般性的原因,以及(C)企业“预算软约束”这一基本的体制性原因之外,还有以下一些较为具体的经济原因与原因。
(1)为了能发放奖金与增加福利。对于国有企业来说,现行体制是,工资、奖金的发放和利润提留取决企业是否在本期内有“销售额”;而只要产品已经发出,就算作发生了“销售”,就可以动用企业现有的资金或者有资格向银行借款发工资、发奖金、提福利、提留利润进行各种支出。企业可以不关心自己的实际财务状况被债务人拖垮(在预算软约束条件下,债权人对于借出债务的风险考虑也会小得多),但总是会出于管理者和工人的现实利益(不是所有者的利益)而关心是否发得出工资。因此,只有当企业间拖欠已经使企业可动用的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银行可能的贷款额度)“用完了”的时候,企业即使继续生产也不再能发工资的时候,企业才会有较为强烈的动机,停止在收不到货款的情况下还继续发货。
由此可见,在国有企业的体制条件下,企业间债务的增量,会更接近上一节所说的“极限”--只有“工资成本”构成对企业间债务增长的限制。
这一因素,并不是在任何时候、任何企业都一直起重要的作用。在高涨期之后、紧缩刚开始的时候,许多企业还有利润、也还有现金,还能发奖金,这一因素的作用就大些;一般地说,对于有利润、有现金的好企业,这个因素的作用总会大一些,而对于其他一些企业,当已经是没有现金、发不出工资的时候,这个因素当然谈不上多大了。
(2)为了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在现行银行体制下,国有银行在分配贷款指标的时候,执行一定的产业政策标准,其中重要的一个标准就?quot;企业的产品有市场“。在这种条件下,只要能够”发货“,无论是否收得到货款,企业都似乎更便于证明自己的产品有市场,以此作为申请贷款的理由。
(3)为了”社会安定“。作为国有企业,不可避免地承担着一些国家的社会职能。别人欠债不还,企业到头来会拖欠工人的工资。但据企业管理者和地方政府官员的解释,即使这样,只要生产还在进行,工人每天能有事作(同时企业和政府承诺以后一定补发工资),也比工人无事可作要更有利于社会稳定。这也构成”不付钱也发货“的一个重要原因。
2.4其他体制缺陷的作用
提出这些战略的背景是①政治上的要求:内陆地区对沿海地区实行的优惠政策而造成的沿海同内陆地区间差距表示不满,在政治上需加以解决;②经济政策方面的要求:虽然沿海地区形成了以消费品工业为核心的出口型增长机制,然而尚不能充分影响内陆地区和生产资料工业。因此在下一个阶段,必须强化生产资料工业(第二次进口替代),要求产业结构的高度化。
在这个意义上,象征“T字型战略”的龙头被指定为上海(及其浦东开发区)。上海虽然地处沿海地区但并非是早期对外开放的城市。另外,国有企业的比重很大,其经济效率低下,使八十年代的上海深受低增长之苦。事实上承认了作为经济特区的浦东开发,在引人外资的同时强化国有企业正适应了上述②的要求;把上海的发展作为长江流域经济发展的先导正是适应了上述①的要求。
但是,在这里需要明确的是,这些战略并不是在充分研究其有效性之后提出来的。战略有效性的重要前提条件是各经济区间的相互关系是否有充分的发展。但是,在现实中,经过了30年以上僵化的计划经济时期,各经济区被严重地条块分割。例如在物流领域中就很典型,其一是国内贸易局、交通部。铁道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等中央政府系统的的“条条”(纵向)分割;其二是各地方政府的“块块”(横向)分割。这样,就不会存在跨越“条条块块”的物流网。虽然被称为经济区,实际上是被严重地制约了。即使是“三沿发展战略”发挥其效果的前提条件也不够充分。换句话说,从物流的现状可以看出经济区的实际情况和问题。本小论就是以上述问题作为出发点,通过把握物流及经济区的现状和问题来展望两者今后发展的趋势。
一、中国的物流发展与经济区
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来说,完善其生产基础设施是最重要的课题。其中狭义的物流基础设施,即交通、运输设施的完善,能使新的资源开发及已有资源有效的分配成为可能,通过原材料供给范围的扩大、产品销售市场的扩大、直接或间接与交通运输有关的工业的发展等促进经济发展。另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发展,具有扩大社会分工范围的效果,以这种社会分工为基础形成了经济区。
在这里,作为后面论述前提的经济区的定义如下:
①至少拥有一个经济中心(城市);
②围绕着经济中心而形成的稳定的经济关系;
③拥有从事某一种产品或专门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且与下属经济区域之间具有分工或合作关系;
④与同层次其他经济区域直至上层次的经济区域有着比较密切的经济关系。
经济区的实际规模,是由满足上述条件的具体情况而决定的,但是一般来说,专业分工关系及交通运输条件越发达的区域其规模越大。另外,要形成具备上述条件的经济区,其所属的国民经济应该要达到开发经济学中所讲的“起飞”阶段。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在“起飞”以前的传统社会中,科学技术水平和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分工关系不明确、商品交换不发达,进而不存在稳定的区域间的专业分工关系。而“起飞”阶段则是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工业兴起并且成为经济的主导部门,生产的社会化。专业化达到较高的水平,铁路。海运事业的高速发展开拓了国内外市场,商品贸易及区域间专业分工的范围日渐扩大。另外,随着大规模制造业的加速发展、产业和人口的集中,这也是大城市的产生时期。这些现象标志着经济区的形成。中国已经达到了这个阶段。
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物流是怎样变化的呢?这先要看“货运密度”的变化。这则是由“货物发送量除以社会生产总额”的“吨/亿元”来表示的。
实际研究表明,在中国,社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货运量与货物周转量在1952—1978年间分别增加33.52万吨公里、0.89亿吨公里;在1978—1988年间分别增长23.48万吨公里。0.43亿吨公里。就是说,货运密度是随经济的发展而下降的。其原因是: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愈加高度化,单位产值的运输量就越减少;而随着技术进步使得单位产值所需的能源及原材料的消耗量减少;运输管理的合理化使得无谓的运输减少等。
在考虑物流与经济区的关系时不能忽视的另外一点是有必要探讨运输成本对于经济区内及经济区间的物流形态的影响。运输成本与单位的运输可能量成反比,而与运输距离成正比。如果商品和运输距离不变,单位运输量公里的成本按运输方式来分:水运最便宜,其次应该是铁路和公路。但是,决定运输费用的不仅是运输方式,运输成本中不仅含有运输费用还含有装卸货物所需的成本(终端成本),所以采用何种运输方式不能一概而论。还有,除上述成本的因素之外,被运输商品的物理特性(容积、重量。强度等)以及单位容积重量的价格也对运输方式的选择产生很大影响,并且决定经济区内外的运输结构、物流结构。
二、中国的货运状况与经济区
下面,探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的物流和经济区以及两者的关系是如何变化的问题。把着眼点放在改革开放时期是因为自改革开放起,跨地区的生产要素(劳动力、资金。生产资料等)才开始正式地自由流动,伴随着这种流动,计划经济时期的经济区开始进人再形成过程。
首先,看物流发生的变化。
(l)按计划分配的物流减少了。这是因为伴随经济体制改革,中央政府控制的生产资料范围急速地缩小了。例如:煤炭生产量中计划分配部分从1979年的59%急剧减到1990年的40.7%,钢材则从77.l%到41.5%,木材则从85%到21.8%。不过生产资料的运输量并没有减少,其中大部分依然通过铁路运输性产资料运输占铁路运输总量的比率一直在70%以上)。那么,将计划分配运输的占有率用“生产资料的铁路运输量占货运总量中的比率”来代替便可以发现其变化,从1978年的37.9%减少到1997年的11.3%,实际上计划分配的运输量的占有率应该更小。
(2)由于搞活地方经济,区域内物流需要增加了。这主要表现在承担短距离运输的公路运输迅速成长。表及一1所示,各种运输方式中,公路运输的占有率急剧增长。然而其平均运输距离并未增加(1978年的32公里增加到1997年的56公里。这之间铁路的运输距离从496公里增加到772公里)。另外,这与改革开放时期,带动经济增长的轻工业、消费品工业的快速发展及与这个时期设立的外资企业对物流的要求有很大关系,特别是适合于公路运输的特点(小批运输、送货上门运输的可能)。
(3)跨地区的物流也有增加。这可以表示铁路运输到省外、地区外的运输量变化。
根据研究分析各省间的物流量的变化,流出、流人均高出全国的平均增长水平的有山东、广东和四川等。其中,与广东有着很高运输增长率的流人地、流出地的范围波及全国,特别引人注目的是与运输距离长短无关的物流量大大增长。其背景可以推测为:对外开放先行的广东作为委托加工贸易的基地,原材料从全国汇集于此,广东生产的商品运输到全国各地。
如此的物流变化对经济区有着什么样的影响呢?
(1)以能源、原材料的物品数量平衡为基础,以大规模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轴心,区域内自给自足体系为特征的“计划经济时代型”经济区转向以各区域比较优势为基础的,与其他区域的分工关系、物流状况为轴心的较为现实的“市场经济型”经济区。
(2)但是,如此出现的经济区间的专业分工关系还不够发达。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中,实际研究表明,各地区争先恐后对相同的行业进行投资,使得产业结构雷同。
(3)各经济区均加强了吸引外资的势头。吸引外资的比重与经济发展有很强的正比关系。达到高增长的地区是吸引外资成功的区域,也是外资所要求的物流基础设施完备的地区。学到了这个事实的各地方(政府)为了完备吸引外资的条件,大力开展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今后,随着这些基础设施的完备,将促进经济区内部的市场统一和经济区间的分工关系的完善。
三、中国的对外开放与经济区
在考察改革开放以后的经济区的时候,不可忽视对外开放对其产生的影响。具体从对外贸易和外国直接投资来看。例如以初期的典范——珠江三角洲为例,80年代,以与香港委托加工贸易为基础,诞生了许多工业团地,工业的集中又进一步吸引了外资,由此形成了循环。以公路为主要纽带,与香港以及其他地区相连是工业团地的一大特点。国内外投资者在这些公路沿线的投资,这也是在“点线开发理论”下的经济区逐渐形成的过程。
到了九十年代,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又出现了更新的经济区。比如,在上海到南京的主干道路沿线上,昆山、苏州、无锡、常州等新兴工业城市逐步发展起来,其经济影响的范围远远超过了珠江三角洲。这是因为这些地区在各自原有的国内产业分工及市场占有之外,外国直接投资也瞄准国内市场,所以生产过程中原材料筹措和产品销售这两个环节均扩大了国内市场。
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圈的另一特点是在上述经济圈下又涌现了一些“小经济区”。仅各地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数量就分别已达到32个和53个(截止至1997年)。除了“泡沫因素”外,各开发区的优势在于可灵活运用高速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附近大工业城市的产业基础设施、研究开发基础设施(包括信息、人才)。即通过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将使产业地域扩大。吸引外资地域扩大。作为此种意义上的小经济圈,包括上述的上海一南京的各城市的经济开发区北京一天津的北京经济开发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
通过以上的实际考察,目前可以这样说,不管是出口导向型还是国内市场导向型的外国直接投资均形成了以投资区域为中心的新型经济区。近年来,外国投资的重点从出口导向型逐步转向了国内市场导向型,国内市场导向型以在当地购买原材料。当地销售为目的。预计通过这些外资可起到加强投资地与国内其他地区之间相互依存的作用。在内陆地区的投资状况也是如此。因外资的投资动机是瞄准国内市场,所以有必要将内地的资源。市场向外资开放,由此国内各地区的相互依存的关系也将得到加强。
四、今后的研究课题
本小论最后将要讨论的是今后的研究课题。遗留的第一个课题是,在不同类型的地区内进行案例研究。中国各个经济区间的差距很大。积累和分析案例研究成果后,我们才开始构筑物流与经济区发展之间关系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