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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社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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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社合作协议

农业合作社合作协议范文第1篇

2008年12月,国家商务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农超对接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在2009年的调查中,79%的被调查零售企业已经开始了农超对接工作:每家企业平均与6个省(市)的79家农业专业合作社长期合作,年平均采购金额4552万元:平均每家企业可促进1万户农户增收。

所谓农超对接,指的是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主要是为优质农产品进入超市搭建平台。其本质是将现代流通方式引向广阔农村,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去掉了农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将节省的利润留给农民和消费者。在对接中,双方易于形成稳固的供销关系,超市便于将销售信息反馈到生产环节,使农民及时调整生产规模和产品结构,有效降低市场风险。

据笔者了解,目前国内进行的农超对接主要有四种模式,本文将一一分析。

二、“超市+农业合作社+农户”模式

这一模式以家乐福超市为代表。超市通过专业的农业合作社与农户发生联系,向符合要求的农业合作社进行采购,合作社再组织社员进行生产。家乐福是在中国最早推行农超对接的外资超市之一,目前在全国43个城市开设了145家门店。家乐福的农超对接都是大宗采购,一般不跟分散的农户谈,一是因为有对接采购量的基础,二是可以统一执行超市的采购标准。家乐福对于合作社的筛选有着严格的规定,先派专家和采购团队去基地考察,了解农产品的产量、产品结构以及基本设施等。如果以上指标达到基本要求,会安排内部的计量控制检验部门和第三方国际认可公司,对农户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农药化肥、耕种技术等多个方面进行审核。在这些指标中,家乐福最关注农产品的质量。只有各方面都达到国家标准,双方才能建立密切合作。如果农产品质量不合格,家乐福会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培训,包括农产品种植、采摘甚至包装,待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后,双方再进行合作。

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晓曦红柑橘专业合作社为例。他们的柑橘都运往上海家乐福超市,以高出市场20%的价格签订购销协议。当然,家乐福超市对柑橘的质量要求很高。为此,该合作社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严把质量安全关,并通过品牌建设和安全农产品认证,增强社员的品牌保护意识,进一步保障产品的绿色生产。针对合作社资金困难的情况,家乐福超市做了相应调整,放下强势角色,与合作社平等合作,对合作社的产品实行了“零门槛、零收费和随卖随结”的销售方式。对直采产品免收进场费和促销费,结款周期也从40天缩短至7―15天,遇到农民直供的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也适当作一些让步。

在农超对接中,家乐福超市开展了两个层次的农民直供,并在商务部和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配合下开展对农民的专业培训。第一层次是总部直采,任命在西班牙有经验的管理者负责这个项目。这个团队的直采协调员在全国范围内负责采购工作。与全国17个省82个农村合作社进行合作。26个品种包括山东的苹果,内蒙古的土豆,江西、湖北的橙子、橘子,广东海南的荔枝、菠萝,福建的柚子等都进人了家乐福的门店。第二层次是城市直采。家乐福在全国18个城市成立了商品采购中心,采购当地的农产品。供应当地的家乐福门店销售。其主要采购的农产品是西红柿、黄瓜、卷心菜、茄子、萝卜、西兰花等。

在具体对接过程中,针对广大农民一开始不适应的情况,家乐福对农民进行了专业培训。为了使农产品符合家乐福的质量标准,他们向各合作社的农户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依托家乐福食品安全基金会,组织针对农民的专业种植培训。在土豆产地内蒙古,苹果产地陕西洛川,哈密瓜产地吐鲁番都多次开展过培训,有些地区还邀请中国农业科学院的专家给授课。在合作中,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也对合作社给予了相应的培训。比如,湖北省有关部门对农民合作社除进行法律法规、科学技术的培训外,还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部分有可能、有意向开展农超对接的合作社的市场培训。

三、“超市+合作农场”模式

这种模式下,超市人股一些农业龙头企业,与他们合作开发自有农场。这种模式中乐购超市运作较好。2010年6月,乐购宣布与厦门如意集团合作开发3000亩自有农场,全年种植12个蔬菜品种,年产量约3000吨,销往乐购在华东地区的42家大卖场和8家试验阶段的便捷店。在合作农场里,一棵蔬菜的种子被种下之前,这粒种子的生长及去向已被超市控制。其流程是:农户带着相关土地、农田土壤及水质通过检测等证明材料自愿报名,通过审核后乐购根据市场需求计划生产。同时,种子的来源、农户所需的肥料、农药等由乐购指定或者推荐。蔬菜成熟后,再进行农药检验、采收、包装直至运输到乐购门店。整个过程,超市直接介入到农产品生产,农民只需提供劳务即可。

广东商学院学者王先庆认为,合作社的机制决定了超市入股不可行。合作社决策机制是按人头表决,而公司则是按股本大小来表决。超市入股合作社后,合作社的决策权难以平衡,而由超市入股农业龙头企业则是目前双方都可接受的。

在一般的农超对接模式中,超市会按成色、大小等标准采购产品,剩下的“不达标”产品由农户自行承担,而在乐购按需生产模式下,农户既省事也不用担心产品销售风险。据乐购内部人士透露,按需进行标准化生产蔬菜能帮助超市降低20%左右的损耗,也能最大程度地掌控蔬菜安全。

国内农户生产规模普遍较小,多数农业合作社是近几年才成立起来的,如果要对接超市,需要扩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注册商标、打造品牌等,资金问题往往会让他们发展受阻。让超市入股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开发超市的自有农场,有助于尽快提升合作社的水平,降低合作社的经营风险,推动农超对接的顺利进行,通过合作农场,乐购还进行了自有品牌蔬菜的开发。虽然目前乐购仅有5%的生鲜产品是直采的自有品牌,但未来2-3年内这一比例将达到95%。

四、“超市+供销社+合作社”模式

这种模式下,超市不直接和合作社或农户对接,而是通过当地的供销社与农户进行对接。物美超市的农超对接就以这种方式为主。由于对农业合作社不了解,由超市直接去找符合要求的合作社往往要花去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而利用地方供销社作为中介则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以往,山东的蔬果进入北京物美超市,一般需要经过“农户地头经纪人地头市场山东区域

批发经纪商(或区域集货市场销售)北京批发经纪商(或批发市场销售)超市卖场消费者”的流程。这不仅导致蔬果成本层层增加,商品损耗不断增加,而且经历了多次装车、配货、卸车、改包装等过程后,从蔬果采摘到进入市场销售可能远超过48小时,商品鲜度和品质出现明显下降。现在。物美超市通过山东省供销社来采购农产品。山东省供销社与农民共同建立了从生产到市场的新型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在全省近100个县市组织和帮助农民建立起标准化生产基地320多处,涵盖了山东的主要蔬果品种,山东省供销社还从农产品基地选派菜农、果农代表。进驻物美部分大卖场向消费者作现场推荐。

目前,物美与山东省供销社的合作模式分为“供销社与超市联合直采”和“供销社在超市直营”两种。“供销合作社与超市联合直采”,即供销合作社与大型超市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共同选择认可农业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基地后,由供销合作社发挥其网络优势,负责合作社和基地农产品生产质量和运输质量的管理与控制,超市只负责销售环节。以青州市供销合作社为例。其与物美集团签订了合作协议,在供销合作社的统一配送下,青州菜农采摘的蔬菜从分拣、包装、运输到物美超市上架销售,全部过程控制在24小时以内。青州市供销合作社还依托山东供销系统的网络和资源,把山东其他县市区的优质特色产品,如威海苹果、沂水大姜、金乡大蒜、滕州土豆、莱西小甜瓜等,也推荐给北京物美超市。如今,这些产品均在青州集中配货后直接运抵北京物美超市。

“供销合作社在超市直营”,即成立专业购销合作社,在超市承包农产品柜台直营。例如,今年初桓台县农产品购销合作社成立后,在当地超市承包了农产品柜台。其依托下属各乡镇基层社,在每个乡镇选择合适的基地和特色农业产品,由农民根据超市需求采摘后,直接送往购销合作社的配货中心。桓台购销合作社联合山东其他供销合作社,收购和交换一部分当地没有的农产品,由配货中心中转后送往超市柜台销售。

五、中小超市合作模式

中小超市的农超对接模式与大超市有所不同。由于规模所限,中小超市在谈判中并无多大优势,在对接中宜采取更为灵活的方式,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控股的老邻居商贸公司农超对接模式值得其它中小超市借鉴。其采取的是经营网点就近与专业合作社合作的模式。老邻居商业连锁网点多数是从供销社系统在农村的传统经营网点改造过来的,每个网点联系所处村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副产品经营大户,由他们提供货源、满足该网点的蔬菜供应。这样既给超市带来了新鲜农产品,也降低了农产品进超市的门槛,使小批量的农产品得以进入超市,同时也有效解决了附近农民的卖难问题。小超市对农产品的需求量小,对品种的要求也无须一应俱全。根据网点位置就近选择合作农户的方式不仅缩短了运输距离,节约了成本,而且在价格上随行就市,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有的地区还尝试农产品“零费用”进超市,比如成都的佳和绿园农贸超市是最早一批响应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据其负责人介绍,日常情况下,超市1天销售蔬菜量为1000-2000公斤,肉类200-300公斤,两项收入7000-8000元。在实行农产品零费用进超市后,价廉物美的鲜活农产品盘活了整个超市的生意,开业当天就销售了5645公斤蔬菜,500公斤肉类,这两项的收入就近1.6万元。该超市已与四川省40多家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达成了代销、经销、联营或租赁合作协议。“零费用”让农产品进超市的门槛降低了,也带动了超市的生意,取得了双赢的结果。

农业合作社合作协议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农机 营销 合作社

[中图分类号] F321.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12-0036-01

讷河市农乐国二马铃薯种植专业合作社组建于2009年,注册资金500万元,位于讷河市和盛乡农乐村七屯,是一个集马铃薯种植、仓储、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专业合作社。目前,合作社入社农户225户,规模经营耕地达1.24万亩,合作社占地面积 1.2万平方米,其中办公室388平方米。2013年销售马铃薯5万吨,社员亩均收益1800元,比非入社农户增收20%,2012年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2013年合作社理事长陈士杰被评为“讷河市劳动模范”,同年11月22日合作社代表讷河市接受省长检查。

一、完善管理机制,促进规范发展。

通过不断完善合作社管理机制,保证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促进了合作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一是创新管理方式。合作社成立之初,就坚持按照“合作致富,规范发展”的原则,成立监事会和理事会,确定了理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责,对入社成员的资格、权利和义务作了相应的规定。一年召开三次成员大会,由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当年组织发展、业务经营、财务收支、盈余分配和监督审计等情况,实行社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同时健全账、表、薄、册等财务核算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年末进行二次分配。二是完善经营方式。合作社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进行运营,设立了信息、维修、培训等服务机构,每个生产环节都制定了详细的生产计划,编制出科学的生产流程,使合作社能够按照规范发展、合理运行的方式进行生产,提高了运行质量和效益。三是明确分配机制。2013年,合作社规模经营土地12,400亩,总收入达1,934万元,其中:土地收入1,934万元;总支出1,495万元,其中:土地经营支出1,495万元,管理费用 62万元。本年实现盈余439万元,按5%比例提取盈余公积金22万元,可分配盈余417万元,每一元出资回报率为1.55%。按合作社章程规定实行盈余返还,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22万元,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并记转为成员出资帐户,同时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成员入社土地亩均收益1,560 元,比本村不入社农民亩均增收354元以上。

二、强化生产标准,提升经济效益

国二合作社全面实施规模经营,充分发挥合作社在机械作业、资源整合、组织生产、争取政策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一是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立足本村,通过合作效益对比,吸收更多的农户入社,增加土地入股数量,扩大自主经营面积,规模经营面积达1.24万亩,全部达到“八统一”标准。今年在加格达奇原有育种基地的基础上,再投资100万元,租赁土地5000亩,扩繁克新13原种。二是增加科技投入。加大与省农科院马铃薯科研所合作力度,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了尤津885试管苗、克新13、克新18微型薯等原种,并且全部种薯由农科院包销,良种良法的应用亩均增收500元。三是加大营销力度。通过建立品牌、完善包装、强化营销,扩宽外埠销售市场,既增强了国内市场的占有率,又打开了国外市场,现有5000吨马铃薯远销俄罗斯等地。2013年秋季,合作社的马铃薯以每公斤1.2元的价格销售到哈尔滨、牡丹江、长春、沈阳等地,平均亩收入达1,240 元,总收入达1,820万元,合作社纯收入达940万元.今年国二合作社,又打造马铃薯精品小包装,打入大中城市超市,合作社营销人员跑省进京推销产品,已与各地经销商建立了长久合作协议。

三、加强基础建设,扩宽增收渠道

在合作社组建之初,就加强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基础保障,保证了合作社快速发展。一是强基础。几年来,共投入450万元,建设388平方米综合办公室1处,仓储库房580平方米1处,200吨种薯仓储窖2处,10—30吨仓储窖142处,种薯网棚10套。引进了904大马力2台,配套马铃薯起收机5台(套),304拖拉机7台,并配套马铃薯播种机,大时针喷灌3台(套),卷窜式喷灌3套,60吨电子地衡称1台。二是增效益。合作社的组建,既解放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又拓宽了流转农户的就业渠道。在成立合作社的基础上,成立了外出务工分社,由合作社提供外出务工信息,由社内有组织能力和技术专长的社员带领外出务工,进一步分流了流转土地工作的压力,外出务工人员也得到了实惠。在北京、天津、沈阳等地成立了国二外出务工基地,外出务工人员大多从事销售烟酒糖茶等第三产业,既增加了收入,又带动了整村经济的发展。同时,在加格达奇承包750亩草原,并购买绵羊500只,让本村老弱病残10人从事绵羊养殖,增加了病、弱、贫家庭的经济收入。三是带事业。国二合作社发展不仅在经济领域显示出强大活力,在社会公益事业、维护社会稳定等领域也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合作社统一协调社员的合作医疗、住房饮水、子女就业等社会事业,推动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农民加入合作社后,通过章程和各种制度的约束以及接受培训教育,不仅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强化了集体观念,影响了生活方式,提高了农民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乡风习俗。现在国二村打牌赌博的少,学习技术的多;无事生非的少,邻里关系和睦的多,大家都想着学技术、增收入,精神面貌普遍发生了很大变化。合作社效益的突显,有效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在2013年,国二七屯30户农户中,就有14户社员新建了砖瓦房,既改善了居住条件,又改变了村容村貌,有效促进了村容整洁。

今后,国二合作社将不断依托机耕力量,发挥营销优势,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理事会、监事会的作用,打造品牌优势,创新发展模式,不断促进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晓华.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大问题与推进措施[J]. 青岛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3:1-7.

农业合作社合作协议范文第3篇

(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30)

黑龙江垦区的场县共建始于20世纪70年代,2002年省委省政府提出“场县共建、跨区作业”的战略部署,旨在充分发挥垦区农机技术、装备优势,把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向地方农村辐射,带动农村的农业现代化进程。历经10余年的发展,共建双方不断拓宽共建领域和升级共建规模,在农业、农机、科技、文化、教育、医疗等多领域实行统筹资源,实现了优势互补,推进了我省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进程。

1垦区场县合作共建发展现状

1.1农机跨区作业顺利推进,示范带动作用效果显著

从近年来各地场县合作共建实践来看,共建的重点依然集中在农业机械跨区作业方面:一是通过发挥垦区农机装备、科技示范推广等现代农业发展优势,为周边农村提供跨区代耕、代种、代收服务及承租农村耕地;二是农场通过广泛参与周边农村农业生产全过程,以整村整屯推进的方法,将农垦先进的农业生产模式复制到农村,将保护性耕作、栽培模式和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农业技术扩展到农村,加快了我省农村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

1.2示范推广先进实用农业技术,提供优质农业社会化服务

垦区拥有健全的农业科研体系和新技术推广体系,特别是近十年来在优良品种的引进和选育、测土配方施肥、高产栽培技术的探索推广等方面取得了领先全国的巨大成就,因此也就产生了垦区在农业生产技术方面引领地方农村的空间。一方面,垦区依托农业生产科技优势,向地方农村推广和示范农业新技术;另一方面,垦区通过向地方农村出售良种、提供农业技术支持等方式,切实提升地方农村农业生产水平。

1.3创新机制共建园区,深化农业产业化合作共建

近年来,垦地双方通过破除行政区划界限,促进垦地基地、龙头企业成为有机整体,农垦和地方实现了统筹规划建设产业带动项目和各类园区,截至2013年,垦地双方合作共建工业园区达到25个,农业科技园区92个,畜牧养殖小区29个,合计投资16.1亿元,共同招商引资项目39个,引资合计31.3亿元。

1.4资源共享优化配置,农机农业合作组织发展快速

目前,垦地在合作组织共建方面以农机合作组织为主,且运作较为成熟,在此基础上探索农业、畜牧业合作组织的建立。2013年,共建双方拥有共建农机合作组织150个,其中当年新增合作组织24个,拥有共建农机合作社126个,共建种植业合作社76个,养殖业合作社46个,当年共建合作组织合计投资1.57亿元。

1.5教育、卫生、文化共建,社会事业合作发展惠及垦地

在教育共建方面,共建双方通过在招生不足地区合并学校,在学校不足的地区共建学校,以及相互放开招生地域限制、取消借读费、减免书本费等措施,使各地教育资源最大化利用。在卫生共建方面,截至2013年,垦地双方共建或合并医院35所,互为医保定点医院95所,当年地方到垦区就医13.9万人次,分别比2010年增长20.7%、6.7%和64.8%;在文化共建方面,为进一步丰富垦地双方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共建双方积极推进文体设施共享及文体活动交流。截至2013年,垦区拥有向地方开放文体设施253处,比2010年增加13处,举办文体交流活动470次,比2007年增长2.1倍。

1.6深入整合建设资源,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为了节约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垦地双方积极通过整合资源推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截至2013年,在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垦区与地方共建通乡通村公路598公里,共建灌区覆盖面积44万亩,共建堤防4.4万米,农田排水工程210公里,旅游区22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垦地双方共建城镇道路272公里,城镇排水工程45公里,供热工程38公里,环卫工程23处。

1.7建立合作共建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方案,场县合作共建工作开展有序

开展场县合作共建,离不开组织领导及制度、协议的规范和约束,为了确保共建工作有序开展,共建双方积极推进共建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的建立,并签订或制定合作协议方案。截至2013年,共建双方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121个,对接单位708个,当年签订或制定合作协议方案154个。

2进一步做好场县共建存在的困难和障碍

2.1场县共建的机制和平台尚未真正建立起来

从场县共建这一理念提出以来,虽然垦区各地和地方政府积极构建合作平台,但由于缺少科学的沟通和指导,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依然不够,共建形式仍然以农场大型农业机械跨区作业为主,而近年来提出的农业标准化作业、农牧产品加工、先进农业科技应用,以及文教、卫生、文化和小城镇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远未达到预期效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共建双方在认识上不同程度的存在各自为政思想,另一方面是垦区和地方在体制政策上的不同,导致共建双方无法打破各自行政区域的界限,无法做到统一规划、统筹发展。

2.2农民陈旧的农业生产观念制约场县共建进一步深入开展

从各地共建实践来看,我省农村农业相对落后的重要原因是农民观念落后。虽然部分农民已经享受到了共建的“甜头”,但多数农民仍然抱着“传统耕作、经验种植、靠天吃饭”的观念,他们一方面认为自家“小四轮”一样种地,将其闲置并花钱请农场大型农业机械耕作是浪费,另一方面是农民对场县共建给自己带来的好处认识不足,错误地认为“共建”就是“援建”,认为农场的农机具是政府提供的低价或免费的惠农“福利”,主动配合农机人员实施“三代”作业的积极性不高,这种观念给农场带来经济负担的同时,阻碍了场县共建发展的可持续性。

2.3农村土地规模小且分散经营制约农机跨区作业大规模开展

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快速推进,耕地流转实现了很大突破,但总体上小规模分散经营的生产组织形式还没有根本改变,有的一个农户耕地就有三、四块,条块分割种“花花田”使得农场大型农机跨区作业受到一定局限,造成农业机械空运转时间长,耗油量增加,增加了作业成本,农机户蒙受经济损失。

3深入推进场县合作共建的对策建议

3.1营造场县合作共建发展环境,构建科学共建工作机制,推进垦地合作共建深入发展

在共建过程中,农垦一方应摒弃以“老师”自居而高高在上的心理,县村一方也应敞开怀抱而不把农垦当做“外人”看待,树立共建是为了实现互利互惠的观念,地方与农垦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通过建立日常联络、举行例会、共建情况通报、高层互访、干部兼职挂职、联合督促检查等工作推进机制,全力推进垦地合作共建顺利深入开展。

3.2积极推进社会事业融合,实现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进一步加大垦地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融合力度,积极探索不同所有制、不同管理体制的合作融合办法,优化合作共建的政策环境,力争在学校和医院等社会事业共建后的持续发展问题上实现突破。在人员隶属关系和经费渠道不变的前提下,重点研究探索新的管理体制,进而实现资源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共建共享面进一步扩大。

3.3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扩大土地承包面积,释放农业规模化经营潜力

农业合作社合作协议范文第4篇

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是我国基本国策,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工作重心。农产品加工不仅延长农业产业链,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具有增加农民收入、壮大县域经济、转移农民就业三大功能,是国民经济的第一大支柱产业和最具成长活力的产业之一。干燥是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工艺过程,目的是除去农产品中多余的水分,提高原料可溶性物质的浓度,阻碍微生物繁殖,抑制农产品中所含酶的活性,从而使脱水后的农产品便于加工、运输、储藏和使用。一般农产品要求的干燥温度在40~70℃,常规农产品干燥是高能耗和重污染作业,据不完全统计,全球10%~25%的能源用于工业化的热力干燥,也是我国的耗能大户之一,所用能源占国民经济总能耗的12%左右。采用常规能源干燥农产品,投资大,需消耗大量能源,致使农产品成本增高,并造成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因此,开发农产品干燥新能源,已经成为世界农产品加工业亟需解决的一大难题。

太阳能作为一种“得天独厚”的新能源,是可再生的清洁能源。人类利用太阳能历史最悠久、应用最广泛的应属太阳能干燥领域。太阳能干燥农产品可减少常规能耗50%~100%。农产品传统的太阳能干燥方法是直接的摊晒、晾晒,一直延续了几千年,但这种方法干燥效率低、周期长、占地面积大,易受风沙、天气的影响,也容易受灰尘、苍蝇、虫蚁的污染,影响农产品的质量,造成损失。随着世界面临着巨大能源危机,能源短缺严重威胁着经济的发展,太阳能利用越来越受到各国重视。

二、太阳能干燥技术及装备研究情况

太阳能农产品干燥技术是以太阳能为热源,集除尘、清洗、杀菌、干燥于一体的新型节能减排加工技术。从2007年至今,由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王海研究员带领的研究团队一直致力于太阳能干燥农产品技术及装备的研究与开发。科技部、国家海洋局、农业部财务司、科教司、农产品加工局先后对该技术成果推广给予了大力支持,致力于改善我国农产品干燥企业生产设备陈旧、技术含量低、资源利用率低、产品档次低、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等状况。目前已经取得了“一个平台、两项成果、三项专利、四篇论文”的研究成绩。

一个平台——太阳能干燥研究试验平台

两项成果

——混联式太阳能多功能果蔬干燥成套设备

——生产型高效太阳能集热厢式果蔬干燥房

三项专利

——混联式太阳能多功能果蔬干燥设备(ZL 2007 2 0305443.7)

——生产型高效太阳能集热厢式果蔬干燥房(ZL20092 0000760.7)

——多通风双换热平板式太阳能集热器(ZL2009 2 0278420.0)

四篇论文

——混联式太阳能多功能果蔬烘干机的研制

——混联式太阳能果蔬干燥设备干燥无核白葡萄的试验

——高效太阳能集热厢式干燥房的设计

——一种太阳能集热器的研制及结构优化试验

1.混联式太阳能多功能果蔬干燥设备

具有较高的生产率,解决农产品和食品干燥过程中所产生的高能耗和干燥过程中产品品质发生变化这两个最主要问题。开发设计出太阳能干燥装置电控系统、太阳能干燥装置的风循环及排湿系统。干制成品卫生质量好,质量均匀,绿级品率比自然晾房提高了60%以上。设备大大缩短干制周期,节能降耗,提高了产品品质。

2.生产型高效太阳能集热厢式果蔬干燥房

以太阳能为热源,通过太阳能集热板采集热量,加热空气,用风机将热空气送入果蔬干燥系统。此干燥房根据果蔬的干燥特性和热风干燥机理对新疆传统晾房进行技术改造,采用厢式结构设计,并引入强制—自然匀风排风技术和折返式双换热技术。

三、太阳能干燥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情况

太阳能干燥系列设备目前已经定型量产,根据物料处理量的不同设备可以分为1t、2t、3t、5t、10t五个型号,并可根据需求设置不同的型号和规模,具有可调节干燥温度、干燥装载量的灵活性。已在河北、甘肃、新疆等地进行了示范推广。

太阳能干燥设备属于农业机械技术领域和农产品加工机械技术领域。通过太阳能加热的热风对串状、粒状、块状、条状、片状等各种形态的农产品进行干燥。可用于果蔬加工、中药材加工等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特别适用于中小企业、农业合作社、农场农户等。

我国太阳能资源丰富,约有2/3的国土年辐射时间超过2200h,年辐射总量超过5000MJ/m2,全国各地太阳年辐射总量为3340~8400MJ/m2,中值为5852MJ/m2。纬度范围在35~45°的地区非常适合发展太阳能干燥产业。根据我国各省太阳能辐射量,该设备在宁夏、甘肃、新疆、青海、、河北西北部、山西北部、内蒙古南部、山东、河南、吉林、辽宁、云南、陕西均适用,可大面积推广应用。

示范点一:甘肃兰州农业科学研究院农产品加工研究中心

2009年在甘肃兰州设计制造一套混联式太阳能厢式干燥塔。太阳能集热面积达24m2,处理量1t。

示范点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师一八四团

2010年与新疆农十师一八四团签订技术服务合作协议,2011年7月安装制作了一套太阳能干燥设备。太阳能集热面积192m2,处理量3~5t。

示范点三:承德丰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1年6月在承德丰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造一套太阳能干燥设备。太阳能集热面积达288m2,处理量达10t。

示范点四:甘肃高台县宏丰脱水蔬菜有限公司

2012年与甘肃高台县宏丰脱水蔬菜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作协议,对企业现有干燥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增加太阳能集热系统,集热面积216m2。

农业合作社合作协议范文第5篇

关键词:消费与安全 农超对接 双向物流 农产品流通

近几年。人们提及居民生活质量时,总与消费安全联系在一起。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2年要“加强城乡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提高流通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坚决打击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行为,让广大群众放心消费、安全消费”。中国消费者协会2012年确立的主题为“消费与安全”,其目标是促使社会各界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重视消费安全问题,保护消费者安全权。同时,我国社会上一直存在两种看似矛盾却又更替交迭的现象:谷(菜)贱伤农,谷(莱)贵伤民;再加上城乡间直采直销渠道不畅,中间运输环节增多、运输成本提高以及中间商利润占比增加。这就使得作为农产品供应链两个终端的城市居民和农民的利益均在不断减少并呈加剧趋势;尤其是在城市居民反假抵劣意识不断增强、高度注重生活质量与安全消费的今天,假冒伪劣产品或者价高质低商品多从城市转向农村,尤其是落后偏远山区,从而导致假农资、过期食品、劣质产品等问题在农村层出不穷,严重损害了农村居民的经济利益和生活质量。

上述问题早已得到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关注和研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农超对接与超市直采、周末(集市、早市)车载蔬菜市场、家电下乡、农资下乡等,并取得一定成效。但笔者认为,这两个问题都与产品流通有关,只不过产品流通的方向恰好相反;基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双向物流理论,探究“消费与安全”背景下农超双向对接的新机制,通过构建“农超一超农”双向对接体系,以期实现农产品通过超市向城市居民安全、低价的流通和以日用品、食品、农资为代表的商品通过超市、邮政三农服务站实现由城到村的流通,为解决农超对接现实问题和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大量出现提供新的解决渠道和思路。

农超对接与双向物流

(一)农超对接与“农超——超农”双向对接

“农超对接”是我国农民销售产品的一种新型模式,是指超市直接向农产品的生产者采购农产品,或农产品生产者直接把自己生产的产品出售给超市。我国发展“农超对接”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首先,农产品与超市直接对接。市场需要什么,农民就生产什么,有利于避免生产的盲目性,稳定农产品销售渠道和价格。其次,“农超对接”可以减少供应链上的中间环节,让利于农产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再次,“农超对接”能够增加农民在农产品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运输仓储等环节的就业岗位,进而提高农民收入。第四,“农超对接”引进新的治理结构,加强了上下游信息沟通和监督管理。超市直接参与了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控和管理,按照安全标准收购农民产品,并可提供统一的种子、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给予技术指导,进而确保农产品质量。最后,“农超对接”有利于建立蔬菜消费安全和可追溯体系,除对蔬菜品质、农药残留等安全指标有较高要求外,也可实现从种植到流通的全程标准化和信息化,基本实现蔬菜追溯到具体的大棚、地块和责任人,较好保障了整个流通过程的蔬菜品质;同时。“农超对接”具有流通环节少、供销主体稳定、流量流向明确、信息系统完善、消费区域集中等特点,对于建立来源有据、去向可查、责任明确、检测严格的蔬菜安全和可追溯体系,具备较好的基础和条件。

“农超——超农”双向对接是在农超对接基础上,利用双向物流原理建立的农超对接新机制。是“农超对接”和“超农对接”的有机结合。是指超市直接向农产品生产者、农业合作社采购农产品的同时,将农民所需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如农药、化肥、种子以及农民生活用品如家电、日用品等通过在农村设立的点、农村超市进行销售甚至直接送到农民手中。通过实施“农超——超农”双向对接,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优势,双向降低采购成本和物流运输成本,最大限度建立农产品和日用品的全程追溯,进而保护城乡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和安全消费权益,真正实现农产品生产者、农产品经营者、超市和城乡消费者的共赢。

(二)双向物流原理在农超对接的应用

这里的双向物流是指与农产品销售、农村生产资料及消费品供应等相关的各个要素相互作用、相互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它包括从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农产品加工、储运、分销到农村日用消费品的配送等环节,具体包括农用生产资料末端物流、农产品物流和农村日用消费品配送物流。双向物流原理在农超对接中的发展与运用,对于促进农超对接以及有效保障农村居民安全消费具有重要作用。双向物流看似简单,但从供应链管理角度,它涉及到生鲜商品的货源组织,配送中心的储存、分拣能力,运输车辆的规划、调度以及信息系统的支持等多个环节,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开展双向物流也需要超市具有生鲜储存、加工、分拣能力的配送中心。

河北省农超对接发展现状与面临挑战

河北省是农产品产销大省,肉、蛋、奶、菜等产量位居全国前列。近年来,河北省通过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形成了以农产品大型流通企业和批发市场为主体,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为依托,农贸市场、菜市场、各类直销网点为基础的物流网络。

(一)河北省农超对接发展现状

201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中提出,要把农产品物流业发展放在优先位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建立畅通高效、安全便利的农产品物流体系,着力解决农产品物流经营规模小、环节多、成本高、损耗大的问题;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等直接配送方式,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主产区大型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发挥供销社和邮政等物流体系在农村的网络优势,积极开展“农资下乡”配送和农产品进城配送服务。2011年12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以加强产销衔接为重点,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完善流通链条和市场布局,建立完善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保障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要大力推进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积极推动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支持农业生产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社区菜市场直供直销,推动在人口集中的社区有序设立周末菜市场及早、晚市等鲜活农产品零售网点”。

2010年,石家庄市就被财政部、商务部确定为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城市,石家庄市桥西蔬菜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保龙仓大河物流园区一期工程、石家庄市肉食水产批发市场洛杉奇食品冷库配送中心等8个项目也列入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农产品现代流通试点项目。2011年12月,由国家商务部、农业部主办的“全国农超对接进万村”行动华北片区活动在石家庄启动,华润万家、北国超市等介绍了开展农超对接的经验,来自华北地区的38家超市和39个农业专业合作社参加了活动,共签订“农超对接”协议金额7182万元,总意向金额4.2亿元,其中,河北省当场签约的农业专业合作社有13家。2011年11月,河北省商务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紧推进周末车载蔬菜市场建设,石家庄、唐山、保定三市成为全省周末车载蔬菜市场建设先行试点;周末车载蔬菜市场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提供场地,采取厢式货车和搭建厅棚相结合的形式,集运输、储存、销售和垃圾处理等功能于一体,由专业合作社或农产品流通企业组织农民在周末进城销售自产蔬菜。目前,河北省农产品流通体系比较完善,全省营业面积超5000平方米的大型超市有78个,农产品批发市场有593个,其中,超亿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有101个,超10亿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有21个。河北省推广“农超对接”工作以来,与省内大型超市对接的农产品基地已经达到591个,全省600多家农业专业合作社与省内外超市建立了稳定的产销关系,带动农户年均增收3000元。2011年1至11月,河北省直供超市的农产品金额已经达到35.3亿元。

(二)河北省农超对接面临挑战

河北省实施农超对接中许多问题有待解决,如:一些超市在农超对接中没有建立起自己完善的物流渠道;能够满足直采的超市很少,超市直采覆盖面小。尤其是在某些偏僻山村,基本上不可能成为超市直采对象;超市在直接采购过程中,由于农户分散经营,难以保证一家一户对超市的供货需求,最终难以保证产品的相同质量;由于信息不对称原因,使得超市与农户的合作不够顺畅;农超对接门槛较高但物流配送效率不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较低且鉴别商品真伪的途径和能力有限;大多数商品的售后服务没有保证,假冒伪劣产品较多等。以上因素制约了河北省农超对接项目在更广范围的应用。

同时,河北省农超对接过程中,农产品向城市的流通以及农资、日用品、家电等产品向农村的流通,采用的是各自独立的物流配送形式,相互之间几乎没有交集,如图1、2所示。在图1中,从农户到收购商或者合作社的物流是以农用车等小型的运输车辆为主,而且往往存在空车运输现象,这样浪费了运力资源;从收购商到消费者或者从批发商到消费者的物流仅占少数,这种配送主要由消费者自己完成。从收购商或者合作社到批发商的物流是以货车为主,大多也是单向行驶,同样存在浪费运力现象。在图2中,生产企业向批发商、经销商及供销社发货时虽然有专用的配送车辆但是往往也是采用单向配送;在后面的环节中,由于第三方物流或者邮政物流的参与,使得物流效率有所提高。从整体商品流通角度来看,图1和图2所示这两种方式不仅造成了物流资源的浪费,而且由于信息流通不畅,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使得商品质量难以保证。

基于“消费与安全”视角的河北省农超对接创新研究

(一)正确认识“农超对接”的功能定位和实施目标

对于“农超对接”的定位,目前一种较为普遍的观点是,推进“农超对接”主要目的是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进而降低农产品价格;“农超对接”在少数品种和小规模运行阶段,固然在上述方面具有一定作用,但由于对质量和标准化要求的提高,必然导致生产环节成本有所上升同时进一步扩大农超对接规模也会大幅增加超市在物流设施、信息系统、劳动力、营销等领域的投入,加之目标消费群体和农贸市场有很大差异性,超市进一步增加低价“大路菜”供应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很难更大规模实现“农超对接”。因此,必须正确认识“农超对接”的功能定位和实施目标:一方面,随着我国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城市功能的调整,农产品分散生产和统一市场之间的矛盾将日益加剧,导致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方式具有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产地和销地的批发体系以及多样化零售方式仍然是我国现阶段蔬菜流通的重要渠道,“农超对接”对传统农产品流通模式尚不具备替代性;但是“农超对接”在农产品流通体系中的比重也将稳步提升,必会成为农产品流通方式的重要形式和创新方向之一。另一方面,超市如果仅仅依靠供给优质低价的“大路莱”实现“集客”的目的,“农超对接”必然会因为缺乏商业模式而难以扩大规模;未来农超对接的发展必须解决超市赢利模式和商业模式,使得开展“农超对接”成为超市稳定、持续的新的获利点和增长点,总的方向必然是向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高性价比的农产品,进而实现以低价农产品集客、以中高端农产品赢利的目标。需要明确的是,未来“农超对接”的主要功能定位应是充分发挥“农超对接”的特点和优势,促进城镇居民食品安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构建和完善农产品的可追溯体系。

(二)利用双向物流实现农村超市和城市超市有效对接

农村向城市流通的主要是以果蔬菜为主的农产品,城市向农村流通的主要是农资产品、日用品、家用电器等。利用双向物流的原理,城市超市可以通过农村超市或者合作社从农村采购农产品,同时把农村居民所需必需品送往农村超市。通过农村到城市和城市到农村的双向物流可以降低物流成本,避免空车行驶,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和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在农村地区的出现,同时可以解决这两大类产品的流通问题。此外,建立经营农副、农资的农村超市,打造真正的双向流通平台。农副、农资超市可以向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品种以及品牌的农资产品,实行从工厂直接采购到直接销售给农户的方式。大大的降低了农资产品的成本,还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河北省可以通过走集“仓储+农技服务+农资、农副超市”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农产品流通模式,解决农副产品销售难问题,能有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从而打造真正的农资农副双向流通平台。

(三)充分发挥邮政物流配送优势以降低产品成本

农村物流配送业务的发展关键在于构造配送网络、建立业务平台、增加配送力量。河北省农超对接体系构建过程中,河北省邮政公司应利用庞大的体制网络优势和百年邮政、服务三农的品牌优势,与农资、日用品和家电生产企业、城乡超市以及农村专业合作社签订物流配送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发挥邮政物流和邮政三农服务站作用,让三农服务站成为真正的信息中心,有效传递农户的供需信息和市场上对于农产品的需求信息;让邮政物流成为农超配送中心,直接连接供求双方实现产品的低成本高效率流通。河北省邮政公司汇总整理三农服务站传递的农产品需求信息和供给信息后,与对接超市、农产品市场、生产企业签订协议,依靠邮政物流已有的运输优势和庞大网点资源向农村的农户、超市配送货物;同时,还可以发挥配送中心的作用,把农产品集中后按照对接超市或者合作社的要求送达到各地的邮政物流公司,最后由超市等把农产品运输到销售点。另外,邮政公司还可以与当地科研部门、农资生产企业紧密合作,在全省大部分三农服务站配备一名邮政农资物流兼职人员,发挥农资配送员和农资导购员角色,帮助把农资配送到户的同时可以实现农业科技、农作物种植方法以及化肥、农药、优良品种等的“打包”配送。

(四)构建农超双向对接安全与质量体系

“农超——超农”的双向农超对接体系中的安全与质量体系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农产品的生产、流通质量;二是流向农村的农资、日用及家电等产品的质量。农产品安全与质量体系的建立是“农超对接”的基本保障,超市与农户应制定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标准、检测制度,实行质量公示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超市和合作社应同时建立鲜活农产品供应信息系统和鲜活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超市应根据鲜活农产品的不同类型,相应设立不同的分级标准农产品销售包装也应做到按级包装、包装精良、包装标签说明完整,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应在包装上突出显示。流向农村的物资出现假冒伪劣产品和价高质低的问题比较突出,为确保物资安全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加快农村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以对接超市、市场、商场为依托,通过采用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现代流通方式,建立起高效、畅通的流通网络;第二,政府有关部门应完善市场监督体系,构建完善、便捷、高效的维权网络,建立严格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侵害农村居民权益的企业进行公示,予以严惩;第三,充分发挥知名物流企业在农超双向对接体系中的积极作用和带动作用,以有效防止假冒伪劣产品“下乡”,为农民提供“货真、价廉、便利、放心”的商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