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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位于县,幅员面积38.8平方公里,人口约14000人,辖8个行政村,85个村(居)民小组,全镇农民承包地享受直接补贴(包括粮食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面积为15620.35亩,良种补贴31294亩,其中水稻补贴面积为9707亩,玉米补贴面积为5321亩,小麦补贴面积为2591亩,油菜补贴面积为13675亩。
二、问卷调查情况
我镇选择了有代表性的村组干部、利益群体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座谈,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形成了调查分析报告:
1、干部调查情况(40人):种粮农户补贴改革试点基层干部调查问卷显示,90%以上的人认为《试点实施意见》不符合大多数农民群众利益,且补贴面积也不能够准确核实,会引发强烈连锁反应,对较大范围内利益群体造成影响,可能引发大规模矛盾冲突,不同意实施《试点实施意见》。
2、农户调查情况(80人,含土地转出22人,土地转入14人):通过对各类人群的调查,90%以上的群众认为此次改革试点不符合自身利益,改革的时机和条件还不成熟,不同意本次改革试点。
三、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项目合法性评估:试点方案的实施是否通过本届人大或政府的审议和批准。
(二)项目合理性评估:实施方案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现阶段还缺乏操作条件。
(三)项目可行性评估:现阶段实施试点方案还不可行。
(四)项目可控性评估:部分村组利益受损的群众面较大,如果实施可能导致群访事件发生,风险不可控。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各村均存在人口增长和土地面积调整不同步的问题。国家农村双层经营承包责任制的政策规定土地经营权是30年不变,而村民自治制度中提及的每五年或十年根据家庭人口的增减调整土地面积的做法并没有严格实施,核实种粮面积必定会导致农户先提出对承包面积调整的要求。
(二)第一轮承包时,田地的好坏、远近等原因导致每个农户承包面积计量不相同,虽然现在经过30年的基础设施投入或者是土地调整等项目实施,影响土地等次的因素已不明显,但如果进行重新调整,会导致部分农户对土地面积确定产生异议,认为自身利益受损。
(三)为加快灾后重建项目进度,提升景区形象,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对建设景区所投入的相关项目所需土地均实行流转,我镇及景区开发而流转土地面积达3000余亩,而且绝大部分土地纳入粮食补贴范畴,已流转土地主要用于景区内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安置点、108沿线绿化、景区内道路沿线绿化、旅游景点环境打造等项目建设,这些流转土地如按照该政策实施,上述项目涉及农户将无法继续享受粮食补贴,给本来就已很脆弱的景区开发环境造成更加不利的影响,严重挫伤群众支持参与景区开发的信心,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干群关系的紧张,极有可能为景区下一步项目实施和开发推进造成严重阻力,使已持续了近六年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功亏一篑,使举全县之力兴起的第三轮开发建设陷入瓶颈,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谐。
(四)景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入驻进行文化旅游开发,在和村民协商土地流转事宜时,签订协议以前就把粮食直补由原承包户享受作为重点条件之一,企业也才能顺利按照议定价格签订协议,如果按照拟实施政策,村民将不会同意土地按照现在价格进行流转,极大打击开发企业积极性,村民收回土地进行复耕也有难度,这将成为景区开发一大不可调和矛盾。
(五)我镇其他村组响应政府号召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比如二酉精品村用于发展优质梨基地建设690亩,万佛村用于发展贵妃枣基地1487亩等,按照粮食直补试点方案规定就不能享受国家直补,粗略计算涉及强农惠农资金为28.3万元,如果实施试点方案,将对产业规模扩大是限制,也将挫伤村民进行结构调整的积极性,甚至对村组干部、对政府产生不满情绪,形成不稳定因素。
(六)招商引资工作流转村组大面积土地,按照惯例,各村组、农户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时候都默认粮食直补费用还是由原承包地农户享受,因此有些土地流转费用比较低廉,老百姓也容易接受,项目引进比较容易成功。如果实施试点政策,大部分流转土地用于苗木栽植、药材种植等,已不能享受粮食补贴,但是应该缴纳的水利费依然由老百姓自己承担,对于老百姓来说就间接减少了土地流转费用,而承包商也不可能提高土地流转费用,涉及利益受损农户人数有些村组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这是一个较大的利益矛盾和潜在火药桶,有可能导致村民和承包业主的矛盾冲突,影响招商项目发展。
五、已经和正在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在对村组干部、群众进行民意调查时注意掌握尺度,重点强调这次调查仅为试点前的摸底。
(二)下村走访,座谈,广泛了解群众意见。
[关键词]传统农区/农村信用社/改革/农村
2003年底,全国农村信用社有机构34,846个,存款余额2.41万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1.72万亿元人民币(cbrc.gov.cn/yaowen )。在较多地区,农村信用社已成为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尽管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中国政府就致力于农村信用社体制的完善,1993年,中国人民银行还倡导农村信用社自主经营、自求资金平衡,并直接贷款到农户[1],然而,直到21世纪的今天,农村信用社还一直在为强化管理、信贷决策的合理性和解决不良贷款方面而劳作。2003年6月27日,中央政府颁布了《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国发[2003]15号),从而正式启动了以明晰产权和完善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体制为中心的新一轮改革。经过了在8个省市1年的试点以后,中央政府又于2004年8月17日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发[2004]66号),意在进一步推动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促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地区差异。然而,这种改革意图是否能够实现,是否有利于促进城乡金融的协调发展,特别是是否有利于农村金融改革向纵深推进,是值得深入研讨的。为此,我们对传统农区的河南RZ市农村信用社和山西CZ市农村信用社进行了调研,主要了农村信用社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改革的取向存在的问题及其对农村发展的,并对为促进“三农”发展所应采取的农村金融发展对策进行了探讨。
一、传统农区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业务特征
关键词:房产税改革;房产市场调控;收入分配调节;地方财政收入;土地财政;住房制度体系;房产税扩围改革;房产税税制设计
中图分类号:F293.31;F810.4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131(2014)01004607
一、引言
2011年1月,上海和重庆分别印发了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拉开了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序幕。2013年5月底,国务院明确提出将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2013年7月北京、南京、青岛、深圳等地已上报房产税试点方案,有望成为房产税试点城市。有人认为房产税是降温房地产、缩小不平等差距、为地方政府提供可持续收入的终极“黄金子弹”;也有学者基于房产税试点城市房价依然上涨的事实,对房产税的实施效果持怀疑态度。
近年来大量学者围绕房产税对社会经济系统的影响进行了较多探讨,其研究成果对房产税改革实践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房产税的改革是促进税收公共化和推进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良好契机。但由于相关基础数据缺乏,国内学术界关于房产税的区域政策效应研究的文献并不多,尤其缺乏利用计量模型进行的实证研究。同时,房产税是地方财政税,针对某一个区域深入研究房产税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比宏观层面的分析更具现实意义。
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改革,是在房价上涨过快的背景下出台的,是国家一揽子调控措施的组成部分,但房产税试点方案偏离财产税属性而表现出商品税的特征,其具有的组织财政收入和调控经济的功能也需重新衡量。重庆属于中等房价的内陆城市,其房产税实施的是“存量模式”,研究重庆房产税的改革效果有利于房产税在全国的推广。因此,在房产税扩围大讨论的背景下,本文以重庆的房产税试点改革为案例,从房产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调控房产市场和组织财政收入三个层面分析房产税的实施效果,进而提出进一步改革的建议。
叶发强,陈西婵:重庆房产税试点改革的实效分析
二、房产税的功能
1.房产税与居民收入分配
房产拥有量的多寡是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的表现。房产税作为财产税属于直接税,由于税负难以转嫁,纳税人缴纳房产税直接减少其税后收入,房产税征收过程实际上就是收入再分配过程。Netzer(1966)认为财产税相对于现行货币收入来说是均衡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累退性。财产税是基于住宅单元价值的比例税率,因为低收入家庭在住房上的支出比例大于高收入家庭,所以,相比之下承担的财产税义务也较重。Melszkowski(1972)认为房产税资本收入比例会随着总收入的增加而上升。Aaron(1975)认为短期内,对资本征收财产税将归宿于资本所有者头上,高收入家庭承担的税负相对较多,即不动产税具有明显的累进性。理论上讲,房产税作为政府调节财富分配的有效工具,对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独特作用。
2.房产税与房价的关系
国外学者对房产税与房价关系,有三种代表性观点。第一种观点是“传统观点”,认为开征房产税会导致房价上升,并最终将税负转嫁给消费者。第二种观点是“受益观点”,认为房产税仅是当地居民对本地公共服务的一种支付,房产税仅是一种使用费,类似人头税,不是资本税,对资本和资源配置没有产生任何扭曲,而且对住房价值也没有任何影响。第三种观点是“新观点”,认为传统观点的部分均衡分析是高度误导的,因为他们忽视了所有辖区均有房产税;房产税导致了当地不可移动生产要素和商品价格的变化,因此,房产税是资本税,会使房价下降。
关于房产税与房价的关系,国内学者也进行了一些研究,他们没有延续国外的观点继续讨论房产税是资本税还是流转税,而是从房产税影响供求关系角度研究,得到三种观点:房产税推高房价、房产税对房价无影响和房产税降低房价。例如,夏商末(2011)认为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取决于其方案设计,在我国房产税更有可能推高房价,原因是Tiebout提出的居民“用脚投票”的假设在我国并不成立,居民总是从农村流向城市,从二、三线城市流向一线城市。睢党臣等(2011)分析认为房价的变动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从短期看,房产税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房价的快速上涨,但从长期来看,房产税抑制房价高涨的作用非常有限,需借助于其他手段。骆永民等(2012)构建动态一般均衡模型,分析结果表明从长远角度看房产税改革可以有效遏制房价的上涨,且能够平抑房价变动对宏观经济的冲击。上述观点哪种更具说服力,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结论,但其研究方法为后续的研究提供了启示。遗憾的是,现有文献大部分是宏观层面的分析,而对于试点城市的个案研究较少。
3.房产税与财政收入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它是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房产税与其他税种相比,具有税基较为稳定、税源非流动性、税收收入稳定的特征,且房产税与地方其它税种结合,具有为地方政府筹集财政收入的功能。Fischel(2000)、Oates(2001)、Mckenzie(2003)等认为房地产税是地方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Oates(2001)总结了美国财产税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认为财产税为地方政府提供了一个既能提供所需财政收入又能鼓励有效地制定财政政策的税收杠杆。
国内研究房产税的财政功能则更多地强调房产税改革应该朝着公共财政的方向发展。杜雪君(2009)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房地产税对房价具有抑制作用,而地方公共支出则有助于房地产价值提升,最终房产税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主要取决于房产税、地方公共支出与房地产价值的关联性。符育明(2010)认为房产税作为一种地方税,可以让地方政府能够按当地的城市建设要求和居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机动地调节税收。
三、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效果分析
由表1数据可知,2009―2012年,重庆商品房施工面积
从房产税改革实施效果看,2011年别墅、高档公寓销售面积显著下降,仅为142.19万平方米,比2010年实施房产税试点前下降了36.23%,说明房产税试点改革对别墅、高档公寓销售影响较大,然而房产税改革所涉及的范围有限。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数据显示,2012年重庆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为6 389元/平方米,而2011年的建面成交均价为6 390元/平方米。
表1 重庆2009―2012年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主要指标/万平方米
资料来源:2009―2011年数据来自《重庆统计年鉴》,2012年数据来自《2012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1.房产税改革调节收入分配的效应分析
重庆市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和民族地区于一体,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到2020年的目标是城乡居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收入差距明显缩小,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体系。重庆在全国率先将基尼系数写入“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将衡量社会贫富差距的指标基尼系数由0.42降到0.35。因此,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是重庆房产税改革的题中之义。
上海市财税局的相关数据显示,上海2012年税收收入总额约为1.04万亿元,而2012年全年上海房产税收入约为92.5亿元,占比约0.8%,2011年这一比例约为0.7%。重庆房产税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比上海更低。重庆的相关数据显示,重庆2011年共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近1亿元,即使按照1亿元来计算,这笔收入占重庆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也仅为0.3%。其中,2011年重庆应税住房为8 791套,而2012年的新增应税房源只有2 236套。2012年,重庆房产税征收金额为1.4亿元,比2011年略有增加。同时,重庆房产税试点方案明确规定,房产税收入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虽然现阶段重庆房产税改革方案税收收入并不显著,但政策的出发点在于减少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均。从长远看,房产税改革对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仍具有一定意义。
2.房产税改革调控房产市场的效应分析
根据重庆市政府公布的房产税征收方案,其限制高端消费的意图十分明显。从征收对象来看,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的独栋别墅、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三无”人员新购房。其中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2011年重庆市进行房产税改革试点,且试点范围主要针对重庆主城九区的独栋别墅存量房、增量房及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高档公寓。从房产税改革实施效果看,房产税改革试点对别墅、高档公寓销售影响较大。然而房产税改革所涉及的范围有限,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1―11月新增别墅(包括少量独栋)的成交量还不到商品房成交总量的5%,而高档住房占总成交的比例也不高。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后,高档公寓、别墅销量的大幅下跌对总体房价影响有限,由于供需不均衡,重庆房价仍可能继续上涨。
综上所述,重庆房产税改革对房价的降价效果不明显,但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稳定房价的作用。重庆房产税改革对房产市场的重要作用体现在房源结构调整上,公租房、安置房的大力推进和对别墅、高档公寓征税同时并进,有利于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住房制度体系。
3.重庆房产税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分析
房产税的财政收入功能与其能否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有关,同时还受以下因素影响:一是房产所有者是否具备纳税能力。因为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与税源的分离,征税对象是房产,但房产税来源于房产所有者的收入,而对个人基本住房免税将会抑制房产税收入的规模。二是土地财政的制约。在我国现有的土地供给制度和土地补偿制度背景下,地方政府能够从土地价格上涨中得到更多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抑制了房产税财政收入功能。
房产税是地方税,其显著的特点是具有可延续性、有稳定的税源,其基本功能是缓解政府部门的财政资金压力,减少政府对土地的依赖性。下面分别计算重庆土地出让金与房产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其结果如图1所示。
从图1中可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重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在政府部门的财政收入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其在财政收入中的占比超过35%,并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与之形成明显差别的是房产税在财政收入的占比有下降的趋势,且近几年的占比不超过1%。上述结果表明重庆地方财政收入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性较高。
由于重庆个人房产税试点2011年才开始,且其征收成效不能完全反映房产税在财政收入中的作用,因此,仍然采用重庆统计年鉴上的房产税数据分析房产税在财政收入中的作用。根据相关参考文献、理论及数据的可得性,在分析的过程中选取如下变量:(1)房价,采用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衡量,使用Y表示,单位为元/平方米;(2)房产税,使用地方财政决算收入中的房产税衡量,使用X1表示,单位为万元;(3)房屋建造成本:采用商品房竣工房屋造价衡量,使用X2表示,单位为元/平方米;(4)家庭收入,使用城镇家庭平均每人可支配收入代表该地区居民的收入水平,使用X3表示,单位为元;(5)地方财政收入,使用X4表示,单位为万元;(6)人均GDP,代表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使用X5表示,单位为元;(7)土地出让金,采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衡量,
图1 重庆土地出让金与房产税在财政收入中的占比/%[TS)]
使用X6表示,单位为万元。
由于部分数据缺失,最终选择了重庆1999―2011年上述变量的数据用于分析,并以2000年为基期用CPI进行平减,消除通货膨胀的影响。同时,对上述各变量取对数,以消除变量的不平稳性,分别记为LNY、LNX1、LNX2、LNX3、LNX4、LNX5、LNX6。本文数据来自各年的《重庆统计年鉴》及EPS经济分析数据库。
采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分析房产税与财政收入间的因果关系,结果见表2。从统计角度看,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房产税是财政收入的Granger原因。上述结果表明虽然房产税在财政收入占比较低,但对财政收入的构成仍具有显著影响。因此,扩大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或提高房产税税率将有利于地方政府降低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性。
表2 重庆房产税与财政收入间的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回归方程的参数估计结果表明:房产税每增加1%,房价将降低0.006%;房屋建造成本每增加1%,房价将增加0.458%,财政收入每增加1%,房价将增加0.211%。上述结果说明,房产税的变动将对房价产生负向影响,但其影响不显著;而房屋建造成本、地方财政收入将对房价的变动产生正向影响。其中,财政收入对房价的正向影响可解释为,由于财政收入有很大一部分是由地方政府转让土地获取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这将增加开发商的建房成本,并将其转嫁给消费者,并表现为房价的上涨。同时,房屋建造成本对房价变动产生的影响最为明显,房产税对房价的变动影响最不明显,因此,目前居民不能寄希望通过房产税来调控房价。
四、结论与建议
由于征收范围狭窄、税率设计不成熟等多种因素,重庆房产税试点改革实际效果并不显著,其试点的制度建设意义远大于实施效果。重庆的房产税方案虽涉及存量房产,但仅针对主城九区内的独栋别墅、新购的高档住房等征税,征税范围偏小;同时,房产税税率低,没有从根本上提高房屋持有成本,降价效果有限。因此,一方面,虽然重庆房产税试点方案明确规定,房产税改革收入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的出发点在于调控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均,但由于房产税税收总额较小,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有限;另一方面,重庆房产税试点改革虽然限制了高端消费,但对整体房价影响有限。重庆地方财政收入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性较高,虽然房产税对的财政收入的构成具有一定的影响,但房产税在财政收入的占比很小,且有下降的趋势。此外,房产税的变动对房价产生负向影响,但其影响不显著;而地方财政收入对房价的变动产生显著正向效应。虽然重庆房产税试点改革的近期效果并不显著,但从长远来看,试点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对房地产市场的结构调整,并对推进住房制度体系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基于以上研究结论,对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积极推进公租房、安置房建设,合理引导刚性需求,构建“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住房制度体系。房产税本身并非决定房价走势的主要因素,房产税改革只是房地产调控的一个环节,区域经济发展必然会推动房价的上涨。重庆是中国西部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之一,“两江新区”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首个内陆免税区等多个利好事件持续推动了城市快速扩张,地价持续上涨。为了巩固房产税改革对房地产市场结构调整的成果,需要继续推进住房制度体系建设,尤其应重视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公租房、安置房的建设力度和对别墅、高档公寓征税同时并进,将有利于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住房制度体系。
二是提升房产税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度,降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性。重庆房产税在财政收入的占比有下降的趋势,且近几年的占比不超过1%,政府部门对土地出让金有严重的依赖性。虽然房产税很难在短期内实现“地方主体税”的目标,但是房产税对地方的财政收入构成仍具有一定的影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为扩大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和逐步提高税率奠定了基础。房产税作为一种地方税,税源稳定且持久,可以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性,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压力。
三是改进房产税税制设计,稳步推进房产税扩围改革。目前,重庆房产税所涉及的范围有限,实施效果不明显,需要进行房产税扩围改革。但是,当前我国的房产税扩围改革面临诸多难题,尤其是存量房产权的多样性给房产税的税基确定带来了困难,加大了对存量房开征房产税的征管成本。此外,对存量房产进行合理的市场价值评估也存在管理上和技术上的障碍。因此,还需要我们积极探索,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设计适宜的税制方案,不断推进和深化房产税改革。
参考文献:
杜雪君,黄忠华,吴次芳.2009.房地产价格、地方公共支出与房地产税负关系研究:理论分析与基于中国数据的实证检验[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1):109119.
符育明.2010.住房产业的有序发展基于公平的社会共识[J].探索与争鸣(2):1921.
骆永明.2012.房产税改革与房价变动的宏观经济效应――基于DSGE模型的数值模拟分析[J].金融研究(5):113.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着力增强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和“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
(二)总体要求。把保持经济增长与调整经济结构结合起来,着力完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把完善政府调控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结合起来,着力激发经济发展内在动力与活力;把推进社会建设与创新公共服务体制结合起来,着力健全改善民生的保障机制;把提高经济效益与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着力形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体制机制;把加快国内发展与提升开放水平结合起来,着力形成国际合作与竞争新优势。
二、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消除制约民间投资的制度,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公用事业(2004.707,-23.51,-1.16%)、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有效激发市场投资活力。(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二)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适当退出,切实把国有资本投资重点放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市场空间。(国资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三)继续完善对小企业的支持政策,健全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开展支持小企业融资的金融产品创新试点,研究制订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银监会、财政部负责)
三、深化国有企业和垄断性行业改革
(一)以推进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为重点,制订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并开展试点,探索建立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等负责)
(二)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完成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出台输配电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研究制订农电体制改革方案并开展试点。(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电监会、水利部、财政部、能源局负责)
(三)推进盐业管理体制改革,出台盐业管理体制改革意见及相关配套措施,推动形成新型食盐供给体制和盐业管理体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负责)
(四)加快推进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强化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等基础性制度建设。(国资委牵头)
四、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一)出台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的实施办法,简化电价分类结构,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健全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继续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发展改革委、电监会、能源局负责)
(二)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推进农业节水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财政部负责)
(三)全面推行城市污水、垃圾及医疗废物等处理收费制度,研究建立危险废物处理保证金制度,制订出台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的指导意见并扩大试点范围,完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制度。(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制度,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研究实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的方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负责)
(二)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快形成覆盖政府所有收支、完整统
一、有机衔接的公共预算体系。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健全监督机制。研究建立地方政府财政风险防控机制。(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和收入管理制度。完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和使用管理制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负责)
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一)借鉴国际监管标准的改革,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强化资本和流动性要求,确立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制度。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和国际合作机制。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监管机制。探索规范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外汇局负责)
(二)修订出台《贷款通则》,积极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加快发展多层次信贷市场。尽快出台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存款保险条例。(人民银行、银监会负责)
(三)加快股权投资基金制度建设,出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完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机制。健全创业板市场相关制度,推进场外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财政部负责)
(四)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加快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开展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试点,深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改革。(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负责)
(五)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全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研究制订偏远山区新设农村金融机构费用补贴等办法,研究制订农村抵押担保条例,充分发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在支持“三农”中的作用。(银监会、人民银行、财政部负责)
七、协调推进城乡改革
(一)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制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条例,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出规范农村土地整治的指导意见。修订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目录,深化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国土资源部牵头)
(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三)做好新形势下农村改革试验工作。制订出台进一步加快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推进国有农场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制订出台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思路,进一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推进农村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农业部、林业局、水利部、交通运输部等负责)
八、深化民生保障体制改革
(一)研究调整和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比重的思路,提出改革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积极稳妥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推进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支付保障制度建设,改革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分配和监管制度。(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等负责)
(二)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研究解决城镇集体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及城市无收入老年居民养老保险问题,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配套政策并扩大试点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
(三)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加快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推进城市和工矿区棚户区改造,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的综合性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九、深化社会领域改革
(一)出台并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推进人才培养体制、考试招生制度、现代学校制度和办学体制等改革,并启动相关试点工作。(教育部牵头)
(二)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做好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五项重点改革。(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三)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推进非时政类报刊改革,制订出台公益性新闻出版单位改革意见,基本完成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经营性出版社转制任务。(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四)探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创新举国体制,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科技部牵头)
十、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一)研究制订关于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指导意见,促进对外贸易协调可持续发展。(商务部牵头)
(二)研究修订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外资审批程序,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制订出台境外投资条例,加快完善境外投资促进政策和服务体系。(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法制办负责)
十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制订出台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为全面启动改革创造条件、积累经验。(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负责)新晨
(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出台政府投资条例,加快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制定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和代建制管理办法,建立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制度。(发展改革委、法制办负责)
(三)研究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政府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意见。(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管局负责)
十
二、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这几天,无为县编办主任王华玉显得格外忙碌,3月23日一大早,刚刚料理完手头工作的他,便从无为匆匆赶到了合肥。
其实,从高沟镇被“钦点”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国家级试点镇之后,两地奔波便注定成为王华玉的生活常态。
然而,不同于以往的工作汇报,此次来肥,王有另外一项重要的使命。
原来,安徽省组织的对山东试点镇的考察活动正于当日拉开帷幕,活动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除了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以外,参与考察的还包括无为、天长两地编办的负责人,而这也正是王华玉此番合肥之行的意义所在。
“考察就是要学习别人的先进经验”,他告诉《徽商》记者,自省委办公厅《关于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以来,无为县编办就开始主动谋划承接事宜,而作为承接工作的其中一环,本次考察将为无为日后出台具体的试点方案赢得良好开端。
“完善乡镇体制结构迫在眉睫,希望会有更多的人来关注这场改革”,面对记者,王华玉不无感慨。
局面初步展开
对于去年中央提出的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政策,安徽省编办市县机构编制处处长郭本纯的评价是“恰逢其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城镇化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一些区位优越、资源丰富、产业发达的乡镇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得到充分的发展,不断聚集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迅速成长为区域性的经济发达镇。
郭介绍,广东、浙江等地很早以前就存在一批体量很大的经济发达镇。近年来,随着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逐步深入,很多内陆省份也出现了相似的情形。财政收入的增加和流动人口的膨胀,对当地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传统的乡镇行政管理模式却愈发形成一种体制,因此,建立试点、先行后效就成为了破解难题的现实需要。
“为响应中央的试点政策,我们从一开始就积极争取国家级试点镇的申报名额”,郭本纯表示,在试点镇的选择上,省编办综合考虑了多项指标:首先是经济发达;其次是有较强的领导班子;最后是自身有改革的热情。经过审核,我省最终确定了高沟和秦栏两个试点名额。
高沟镇坐落于安徽省无为县东南部,是全国著名的四大电缆产业基地之一,“十五”计划期间,高沟民营经济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财政收入在全省各乡镇独占鳌头,城镇建设与工业发展水平屡创新高;而素有安徽个私经济第一镇之称的秦栏镇,多年来一直是省新农村建设的示范乡镇,而且辖区内外来流动人口众多,具备了经济发达试点镇的典型特征。
“现在只是试点的前期阶段,我们会根据《意见》的落实情况和市县编办会议的反馈信息制定下一步计划。”谈及未来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郭这样说道。
招商引资新定位
投资环境的好与坏,受一个地区硬实力和软实力的综合影响。而软实力的增长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建立一个精干、高效和便民的服务型政府。如何提高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是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针对乡镇一级编少、权小、财少、规划建设滞后的现状,郭本纯表示,我省经济发达镇试点工作将围绕行政机构创新、扩大镇级权限、完善财政体制和加强配套改革多个方面来进行。
《意见》指出,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统筹机构编制资源,经济发达镇在核定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的范围内,根据需要可自主设立机构。在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制总额不突破的前提下,可适当增加经济发达镇的编制;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即放的原则,对下放经济发达镇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权采取直接下放或依法委托等方式;县镇财政分成比例向经济发达镇倾斜,建立财政超收机制,超收部分由县级财政全额返还经济发达镇,辖区内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予以全额返还,优先用于经济发达镇土地开发和城市建设;加大用地支持力度,省里安排适当数量的用地指标,专项用于支持经济发达镇发展。加强规划建设,在经济发达镇设立规划建设管理分局,由镇政府和县级主管部门共同领导,以镇政府为主。
而在对高沟镇的实地采访中,记者直观感受到了当地企业对于试点工作的普遍关切。
无为县龙庵工业区的安徽华菱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89年,经过20年的发展,业已成为安徽省电缆行业的领军企业。公司占地40万平米,员工880名,年产能达30亿元。
“虽然政府一直支持我们民营企业发展,但是现实中好多程序太复杂,比如我们上报一个材料就很难,落实一个项目也要跑很长时间”,该公司办公室主任胡爱华认为,扩权强镇的试点改革将有助于改变公司当前的窘境,对本土企业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同时,也能吸引更多的外来企业进驻高沟。
镇级市或将出现
经济发达镇连接城市之尾与农村之首,作为城乡结合的枢纽,既可以接受城市的辐射,又可以带动农村的发展,是统筹城乡不可或缺的一环。在接受《徽商》专访时,安徽省政协常委、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会长程必定说出了自己的体会。
“事物发展的初期是不平衡的,比如一个省有三四个发展较快的城市,这是极化的发展模式,今后要讲泛化的发展模式,泛化是一种协调、均衡的发展,能缩小区域差距。泛化要承接,经济发达镇就是承接的最好载体”。
问及安徽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时,他认为,经济发达镇将实现从中心城镇向小城市的跨越,做大城市的卫星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