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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domestic A shares of 9 dairy listed companies continued to borrow and finance money through the capital market, realized the rapid growth of assets scale, changed profoundly their total liabilities, total equity and capital structure. The paper summarizes the overall characteristics of 9 companies' capital structure, and analyzes the reality plights in many angles, finally puts forward proposals about enterprise value optimization from three aspects of merger and reorganization,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关键词:资本结构;价值优化;负债率;权益率
Key words: capital structure;value optimization;debt ratio;equity ratio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4-0033-03
0 引言
我国乳品公司在“奶源争夺、渠道开拓、产能扩张、品牌建设”发展战略的驱动下,资本实力正逐步成为决定企业未来成长与壮大的关键因素,同时也宣告了行业资本竞争时代的到来。2005年起,国内乳品巨头纷纷寻求国内外上市,欲借资本市场的力量做大做强企业。新一轮的乳品企业上市热潮,不仅可以帮助企业获得社会资金支持,还可以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分散财务运营风险。截至2016年3月31日,我国乳品行业共有9家A股上市公司,其2016年一季报营业收入总计达234.71亿元,净利润总计达18.15亿元;其中,营业收入排名前三为伊利股份、光明乳业和三元股份,净利润排名前三为伊利、光明和贝因美,净利率排名前三为科迪、天润和伊利(详见表1)。
1 A股乳品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总体特征
资本结构理论历经新、旧历史发展阶段,已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新资本结构理论的研究成果为“分析了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资本结构的治理效应及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具体包括了“理论”、“控制权理论”、“信号理论”和“啄序理论”等。新理论中的“资本结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本研究所涉及的为广义概念,为即负债资本与权益资本的比例关系,其计算为“资本结构=(负债总额÷权益总额)×100%”,公式中的“权益总额”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对现代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意义一是通过债务融资为企业带来财务杠杆收益和节税收益,有利于提高企业价值;二是通过影响投资者对企业经营状况判断以及投资决策,有利于影响企业价值;三是通过影响企业治理结构以及传递企业经营业绩信号,有利于判断企业价值。
2016年一季报显示,国内乳品A股9家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已达7,886,058万元,同时权益资本也发展到4,189,915万元(详见表2)。以上市公司为代表的乳品企业,正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打造行业发展标准、形成产业核心竞争的重要力量。传统的乳品四大巨头“伊利、蒙牛、光明、三元”,其中3家选择在国内A股上市,而蒙牛则远赴香港;A股三巨头的资产总额为6,321,729万元,占9家A股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80%强,行业发展优势明显、尤其是资本实力更胜一筹;同时,三巨头的负债总额为3,023,813万元,占9家A股上市公司负债总额的近85%,除三元股份外,伊利股份和光明乳业的负债率远高于其他6家公司的整体负债水平。表2中还可以发现,除天润乳业外,A股沪市乳品企业(伊利、光明、三元)的资产规模更大,融资能力(负债)也更强;而除燕塘乳业外,A股深市乳品企业(科迪、麦趣尔、贝因美、皇氏)也获得了良好的成长空间,权益总额(不含少数股东)和资产总额均已突破10亿元大关。在资本结构一栏中,光明乳业高达217%、伊利股份85%、科迪乳业84%、皇氏集团73%,负债与权益比例均远远超过业界普遍认可的60%上限;并且,A股9家上市乳品企业的总体资本结构比例为85%,超出了A股上市公司总体资本结构比例(63%)22个百分点;但是,诸如燕塘乳业、麦趣尔、三元股份等公司,因专注于区域经营、产品特色、客户维护等差异化战略,资本结构比例保持了较为合理的水平,企业后续融资(负债)和成长(资产)空间较大。总之,通过以上的数据和理论分析,国内以A股9家上市企业为代表的乳品行业,总体上呈现“资产规模增长迅速、负债权益水平不一、资本结构总体失衡”的特征。
2 A股乳品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现实困境
国内乳品行业在经历“三聚氰胺”、兼并扩张、奶源控制等特定事件与发展阶段后,行业“马太效应”愈发显现,“伊利、蒙牛、光明、三元”四巨头“强者恒强”,地方性乳业品牌在财力、实力、人力等方面更加处于劣势地位,而通过上市则可利用资本层面的力量寻求做大做强。另一方面,目前市场上能够实现正常经营的乳企,其年营业额均已达到亿元规模,初步具备登陆国内A股市场的资格,且以低附加值液态奶为主要产品的区域品牌,利润空间虽逐渐走低,但国内资本市场对三四线城市的乳制品消费前景还是十分看好,融资渠道仍可畅通。也正因如此,形成了国内乳品企业新的一波上市热潮,上市融资也成为企业求生存的重要途径。实现A股上市以募集资本市场战略投资更是一把“双刃剑”,不仅可以增强企业资本运营实力,还可以推动企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但盲目的资本扩张不仅会带来过高的资产负债,还会影响资本结构比例的合理性,进而波及融资效率、负债结构、经营利润等,乃至最终决定企业未来命运。
通过对表2数据的分析可知,国内A股上市的9家公司资本结构的现实困境主要表现为:第一,总体资产负债率偏低,融资能力未得到有效释放。国内A股乳品上市公司总体资产负债率为45%,与G7国家相比(美国66%、日本67%、德国72%、法国69%、意大利67%、英国57%、加拿大61%)负债率较低,也即意味着上市乳品企业总体的资金杠杆率较低,其企业运营更加依赖权益资本的力量,通过资本市场吸收投资(负债)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第二,个体权益资本差异大,企业经营安全存管控风险。国内A股乳品上市公司权益资本总额(不含少数股东)在8~216亿元的不等规模,权益率同时保持在35%~85%区间,两项指标浮动范围均较大,亦表示上述乳品企业的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在资本结构中所形成的主导地位不同,权益资本比率过低(如光明乳业)在企业运营方面存在理论上的财务风险。第三,资本结构总体失衡下,比例畸高与过低现象并存。国内A股乳品上市公司总体资本结构比例85%,无论从国内还是国际经验来看均明显偏高;传统MM理论所假设的“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资本结构比例(负债率)越高越好,它有助于企业扩大资金和生产规模,提升产品市场份额和企业竞争能力”,但同时也预示着企业财务风险的不断增大;个体来看,畸高如光明乳业217%,所有者就势必会存在对债务经营困难的考虑,而过低如燕塘乳业18%则为所有者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和渠道的欠缺。
3 A股乳品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价值优化
3.1 并购重组
A股乳品上市公司无论采取何种支付方式和会计处理方法,当实现对其他同业公司兼并重组后,其资本结构通常都将发生显著变化,但也并不意味着资本结构一定会实现优化;在企业并购重组的实际操作中,通过选择合适的目标企业,不仅可以有效节省资本结构调整的成本,还可以促进自身财务结构回归合理水平;并购前负债率较高的乳品公司,会更加注意利用资产重组与交易的契机,缩小与目标(合理)资本结构水平之间的差距,优化公司资产价值、成长价值和经营价值。目前,国内乳业发展两极分化明显,行业巨头的资产规模和市场占有不断扩大,地方性企业或区域性品牌的经营份额逐步萎缩,即使同为A股上市公司,同样也面临着“鱼吃虾”或“鼠吞象”的被并购和重组的风险,资本市场为上市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无限可能。
3.2 财务管理
“公司盈利水平与资产负债率显著负相关(张明亮,2015)”,因此A股乳品上市公司要努力提升整体盈利能力,降低对负债性融资的依赖程度,进而改善资本结构选择的空间,避免财务杠杆过高所诱发的破产风险;加强乳品公司财务管理顶层设计,以战略发展的角度持续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以差异竞争的手段不断培育特色优势产品,以消费偏好的思维重新适应市场细分变化,以科学经营的模式有效规避简单重复扩张,以人才至上的理念注重选拔高级财务人员,最终达到优化资本结构的目的;合理利用财务杠杆对负债、权益等资本结构组成因素的影响,通过适当举债、适度融资、适时放权等措施最大限度发挥各类资产(如负债资产与权益资产、长期资产与短期资产、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效用,从而刺激公司负债与权益比例产生优化反应。
3.3 公司治理
进一步优化A股乳品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推进国企股权分置改革(如光明乳业、三元股份),消除国有法人股份委托复杂、职责管理不清、所有权益缺位的乱象,实现企业现代治理模式;A股乳品上市公司可通过引入机构投资者、公众投资者、战略投资者、国外投资者的方式,解决股权过度集中导致的财务运营集中风险,激活公司资产的流动性、盈利性、价值性;积极倡导A股乳品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和内部职工增加持股比例,降低委托成本、提升企业责任感,明确显性工资报酬、打压隐性职务消费,引入股票期权、绩效分红等资本激励机制;完善董事会与监事会治理,增加专业性独立董事的占比,制度上保证其工作的自主性、客观性,规范监事会人员比例、任职资格、权利范围、表决程序,制度上明确其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
参考文献:
[1]陈瑾.基于资本结构优化的乳品企业价值获得途径探析[J].农场经济管理,2015(10):25-26.
[2]张晓亮.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困境与优化:以河南省为例[J].财会通讯,2015(21):97-100.
经济学具有阶段性的特征,眼观经济学的发展,从古典的经济学到现代的经济学,再从凯恩斯主义到货币经济主义,都深切的反映了经济学的特征。中国经济体系在创建和发展的过程中,也经历里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的时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又经历了从改革经济学向发展经济学的擅变,包括从经济总量到结构的转换,从改革到发展的转化,并从二元化经济向三元经济的转换,这些改革都是当前经济形式下的要求和国际化的发展来决定。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经济照搬苏联的计划经济的模式,使中国经济理论陷入迷茫和混乱的状态,计划经济对中国经济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在迷茫和盲目中, 国人逐渐的接受并发展了经济学和商品经济,并汲取西方的经济学中的可取成分,在中国实现了自由竞争、市场经济、混合所有制、按生产要素分配等方面的合理的成分,认清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形成了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一套完整的关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体系。
在社会主义经济学形成和改革方面,形成两个鲜明的深远意义:1. 紧扣改革开放的中心和改革开放进程中的难点。建立了市场导向的基本思路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这既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实际问题,又是当代社会主义的难题。2.解决的焦点是中国开放中的实际问题,比如社会主义实行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生产力的分配问题等。
关键词:影子经济;经济体制;俄罗斯
中图分类号:F095.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0961(2007)02-0018-03
世界经济发展史表明,任何一个经济体不论其采用何种经济运行体制,都会在其主流体制之外存在一个占有一定比例、如影随形的伴生物,这个伴生物通常与当时社会通行的法律规范相悖。苏联称其为“平行经济、第二经济”;目前俄罗斯称其为“影子经济、违法经济、隐蔽经济”等。
20世纪的俄罗斯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经济试验,一次是中断市场经济运行而全面采用命令式的计划经济体制,一次是彻底放弃运行了大半个世纪的计划经济体制向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虽然两次制度变迁的方式相近(激进),但方向、目标迥异,其伴生物――“影子经济”自然无法同质。如果说计划经济时期的“影子经济”于夹缝中生存,运行成本(风险)较大(表面上看),却对“短缺经济”形成有机补充的话,那么20世纪90年代后的“影子经济”借经济转轨出现的漏洞而大面积生成、变异乃至泛滥,并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对俄罗斯真正意义上市场经济的建立产生了巨大的离散作用。源于对这一经济现实认识的不同,苏联和俄罗斯(1990年代后)历届政府对此采取了不同的规制方法,取导了不同的效果。
一、对“影子经济”的理解与界定
美国经济学家艾德加・法伊格在研究苏联时期这一问题时认为,命令式计划经济体制的本质特征是生产资料的中央(国家)所有制和生产活动的中央计划和控制的经济,如果这被视为第一(官方)经济的话,那么不由中央计划决定或不包括在生产资料国有制中从而逃脱中央控制的经济活动就是第二经济;而从法律的角度看第二经济则包括投机、计划欺骗、行贿受贿、欺骗顾客、从事被禁止的交易活动等等。可以认为,这是迄今为止理论界对苏联“影子经济”比较权威的界定。
经济转轨意味着俄在放弃命令式经济体制的同时,还无法在短期内构建一个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这无疑会陡增界定这一特定背景下“影子经济”的难度。俄国家统计委员会1998年1月31日出台的《关于评估隐性(非正式)经济的方法论原理》中认为“影子经济”是“隐蔽的”、“非正式的”、“非法的”经济活动形式。参照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对这一现象理解的同时,艾德加・法伊格对这一问题的分析也给了我们视角和思维逻辑上的启示。这样一来,转轨时期的“影子经济”就可以被理解为:离散市场经济体制、有意违反现有法律法规和正式条例,以公开或隐蔽的形式获取个人或集团利益的经济行为。其中,“离散市场经济体制”是相对于转轨这一特定历史时期和目标而言的,因为这一时期的法律、法规不但在内容上存在巨大漏洞,而且也存在着执行上的孱弱,一些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违法的行为在俄却可以大行其道。而这恰恰是制约市场经济构建的“瓶颈”。
二、“影子经济”的成因及运行机制
“影子经济”在不同社会经济背景下的成因和运行机制有着本质的不同。
苏联在政权确立初期中断市场经济运行、选择命令型计划经济体制,除受制于当时的内外环境外,还使其更多地承载了国家和政党的意志。为了获得公众对国家义理性的支持,政府必须以保证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作为回报。然而,一种违背规律的制度安排在获得收益的同时,必然要支付巨大的成本,其运行和产出效率也不可能借助制度本身得到保证。当愈积愈多的问题无法通过变革体制得到解决的时候,公众就不再对国家的义理性提供支持。产业结构安排失衡、经济运行低效引致的短缺经济环境下,为了获得必要的商品与劳务,社会成员不得不在体制外通过各种不同的途径寻找供给,计划经济时期的“第二经济”就这样被体制本身形成的短缺引致出来了。
计划经济时期“影子经济”的运行有几种彼此关联却又性质不同的途径(形式)。一是得到法律认可的私人经济,包括私人农业和建筑业等;二是没有得到法律完全认可的交易行为,如房屋出租、医疗服务、集体农庄工业生产等;三是被法律严令禁止的行为,包括投机、盗窃或其他挪用社会主义财产、走私、非法外汇交易等;四是普遍存在却无法以法律约束和杜绝的特权行为、对国家和集体财产的侵蚀等。
经济转轨意味着人们彻底放弃了对计划经济体制国家的义理性支持,认为通过制度变迁既可以消除短缺经济,也可以使“影子经济”合法化并使其奠定市场经济的基础。事与愿违,“影子经济”非但没有消除,还在转轨期呈现出了变异、多样、扩大和公开等趋势,在一些领域大有取代合法经济的迹象。这其中有国家为支付转轨成本提高税率所引致的个人、企业逃税行为,也有投资主体为规避投资风险而将资本大量移出的现实,更有无法统计的暗地交易行为,其直接和根本的诱因在转轨本身。
俄罗斯“休克疗法”式的经济转轨确是一种公共选择的结果,但这并不意味着方案本身的最优性和转轨条件的成熟性,正是这两方面的缺陷孕育了后期多领域、深度化的“影子经济”。俄国内外研究资料表明,“一卖了之”的私有化的确瓦解了计划经济体制,保证了转轨进程的不可逆转,但70余年积累起来的国有资产成为少数“俄罗斯新贵”的个人家业,则为“影子经济”的兴起创造了必要条件。如果能及时调整转轨策略并以法律手段规约金融寡头等的违法行为,“影子经济”势必缺乏泛滥的充分条件。但叶利钦时代被“俘虏”的政府无法、无力制定和执行适应市场经济构建需要的各种法律,精英管理者和民众也天真地将市场经济视为万能的制度,殊不知成熟的市场经济已演变成法制和宏观调控的经济模式了。即使政府成为利益集团寻租的工具,其本身承载的义理性也并没有完全消失。为支付社会运行和转轨的成本、稳定当时的经济形势,政府实行过财政和货币“双紧”的政策,高达利润60%-80%的税率促使更多的经营者要么放弃生产经营活动,要么避税、逃税和隐蔽生产经营。法律的缺失、政府功能的缺位及社会环境的恶化,使各种危及国家和社会安全的犯罪经济不断出现。
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彼时的一些“影子经济”现已变得阳光合法,如私人经济、合理的投机行为等;一些依然被严令禁止,如行贿受贿、走私、贩毒等。由于转轨时期环境要比计划经济时期复杂,“影子经济”运行的机制则更加多样化。这主要包括:一是借助私有化合法地以低价或国家补贴的形式控制优势企业,然后出售、转让牟利;二是先内部人控制企业再转移资产,使原有企业成为空壳;三是借助合法企业的产权转换从事犯罪
经济或洗钱;四是以逃税获利的法人和自然人行为,以及更多的无法进行统计的交易行为(如海关腐败)。
通过比较不同时期俄罗斯“影子经济”的成因及运行机制可以看到,转轨时期“影子经济”的成因比计划时期更多样化,运行机制更加灵活、对目标主体经济的形成和运行的危害更大。
三、“影子经济”对主体经济的影响及政府行为
“影子经济”以不同的比例和方式与主体经济并存,这在任何经济体制下都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不同国家对这一经济形式的态度及处理方法因环境和条件的不同而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从理论设计的角度去考察命令型计划经济体制,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是显而易见的。苏联也是凭借这一体制在20世纪的前50年完成了工业化、取得了伟大卫国战争的胜利并奠定了苏美争霸的格局。但特定环境下取得的绩效不能掩盖体制本身的脆弱性,为维持计划体制的刚性,苏联政府曾出台了许多法律防止逃脱中央控制的经济活动(“第二经济”)对“第一经济”的侵蚀。当命令型计划体制形成的短缺经济难以为继,政府开始放松对带有合理成分的“第二经济”的控制。这在当时最适合私人经济发展的农业、农村住宅建筑和零售业上表现得尤其明显。据1979年的苏联官方资料,全国农业生产中,自留地产出:马铃薯占59%,蔬菜31%,肉类30%,奶29%,蛋33%。
如果说“第二经济”中的合理成分被松绑、释放出一定能量可以弥补短缺、缓和供需矛盾的话,那么另几种形式“第二经济”对任何类型体制的危害都是致命的。由于产权界限模糊、产权主体缺位等体制本身固有的缺陷,计划经济体制国家国有资产被大面积侵蚀、官员借助行政权力干预经济并成为其收入的来源之一,从而形成了计划体制下的既得利益群体。这一群体从维护既得利益的角度去维护业已失效的计划体制。合法的或不合法的“第二经济”都对“第一经济”的运行产生了不可小视的摧毁作用,后者甚至成为转轨时期“影子经济”的主要依赖路径。
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转轨时期“影子经济”的比例更大、分布领域更广、层次更复杂,规约的难度增加。据俄罗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转轨过程中“影子经济”给数以百万计的俄罗斯人创造了就业机会。其中分布在一些领域的影子经济对处于坍塌状态的国民经济提供了必要的支撑,批发、零售和餐饮业提供了330万个就业岗位,农业和林业部门也吸纳了270万人就业。政府在转轨的特定时期对这一类“影子经济”的默许(或无暇顾及)合理却不合法,但却帮助整个社会度过了近十年的经济衰退期,这也是俄政府在这一特定时期获得义理性支持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然而因制度缺陷催生成的,如大量侵蚀国家资产、垄断经营、非法贩卖武器、非法向国外转移资产等离散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子经济”则是无法以数量或比例来测度的。进入普京时代后,俄罗斯将西方自由市场经济取向的转轨调整为“现代市场经济+俄罗斯国情”目标,从税基、税率的调整到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从规约金融寡头到改善投资环境,从朝令夕改的命令到完善的法律制度出台等等。诸项制度的建设不但使经济运行更加透明,也使俄罗斯市场经济的建设获得了有效的制度保证,国家的义理性也在不断提高。
地质勘查企业对于推动我国地质勘查项目进程发展,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地质勘查工作,具有一定的战略性意义,在进行地质勘查企业管理时,主要是在勘查项目上的管理,包括对地质勘查企业在项目策划、生产施工、职责、施工计划、项目检查等多个方面的管理。另外,地质勘查企业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地质勘查企业所颁发的一系列管理办法为依据,进行企业的合法施工,安全施工,做好勘查工程,促进矿产勘查工作稳步进行。本文就地质矿产勘查企业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简要阐述和探讨。
关键词:
地质勘查;企业;管理办法;项目管理
我国地质矿产资源十分丰富,近年来,从事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的企业也越来越多,对于我国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都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地质矿产勘查企业,一般是从事地质矿产勘查的生产和经营工作,以各种技术手段和工作方式,探明矿产资源及其周围相关地质环境,形成产业化生产。一般而言,关于地质矿产勘查企业的项目,需要由我国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统一化、规范化的管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力改革,地质矿产勘查行业的相关法律和规范也正在不断完善和适应社会经济体制的发展。在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行业发展需求,要求打破地质矿产管理部门独立和封闭的局面,实现跨部门多手段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划分。在新的经济形势下,还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体制深化改革,体现出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实际发展的需求。
一、地质矿产勘查企业管理规范发展
地质矿产勘查企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经济体制下有着不同的管理规范,包括管理内容上、管理方式上、管理职能和任务上都不尽相同。在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地质勘查行业主要的组织形式是事业单位,地质勘查事业单位的相关工作和项目管理包括规划以及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是以计划为主的生产经营形式。随着改革开放的到来和不断深入,我国地质勘查行业发展十分迅速,以往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不能满足行业的发展需求,对行业发展存在限制性效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地质矿产行业开始实行政企分开的管理方法,并对行业内部管理的职责和管理内容进一步明确化,逐渐形成规范化的管理办法。在如今的地质矿产勘查行业中,呈现出了新的发展走向,在管理部门方面,逐渐出现了中介性质的行业管理单位,并逐渐取代了更多的政府管理职能。在以往的管理中,主要是实行政府行业管理和协会行业管理,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管理方面逐渐呈现出以市场为导向的特征,并且在管理的技术规划、质量规范等方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完善当中,为地质矿产勘查企业规范性、标准化管理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二、地质矿产勘查企业管理措施
关于地质矿产勘查企业的管理办法,既要满足于我国实际发展需求,又要吻合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模式。在新的经济环境下,政府对于地质矿产勘查企业的限制管理只会不断弱化,甚至最终退出对地质矿产勘查行业的管理,但是地质矿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为了正确引导地质矿产勘查企业的发展方向,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管理:
1.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在地质矿产勘查方面,我国的许多法律法规已经比较老旧,许多规范都是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一些法律法规已经与实际发展需要不相适应了,亟需得到更新和完善。除此之外,在地质矿产勘查企业方面,现有的法律法规仍然存在一些漏洞,有可能会使得一些不规范的企业有机可乘。因此,在新的经济环境下,为了更进一步促进地质勘查行业的有序发展,还需要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地质矿产勘查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一定的法律依据。对于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而言,要严格进行这方面的工作,积极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当前经济形势新的要求,了解当前地质矿产勘查行业的基本实情,制定出符合国家基本利益,符合现行经济体制,符合矿产勘查行业实际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2.编制地质矿产产业规划
在新的经济环境下,地质矿产勘查企业要想获得稳步有序发展,加强产业规划是必不可少的。要以行业发展、企业发展的基本战略目标为方向,对其具体的措施和相关目标进行详细的规划和组织。可以依照行业发展实际,制定短期、中期以及长期的发展规划和计划。这方面需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积极的引导,是政府对地质矿产勘查企业尽心规范性管理的重要内容。通常,地质矿产勘查企业投入的生产项目规模较大,耗费较多,如果生产经营目标和计划不合理,很可能导致整个项目的失败,继而也就导致企业一蹶不振,难以稳定健康发展。
3.研究开发引导政策
国家对地质矿产勘查企业的管理,需要开展积极性、引导性的管理,其中,要不断进行相关产业政策的研发,以鼓励和规范地质矿产勘查企业的发展。产业政策的制定要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基本依据,在企业税费、投资融资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措施,促进企业的发展。除此之外,还要注意对环境的保护,加强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制定,引导企业正确发展。
4.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政府对地质矿产勘查企业的重要管理内容之一,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整个过程中的依法监督。一方面,维护企业正常进行地质矿产相关生产活动,另一方面,在监督中保障企业的正常性生产,防止企业从事不合法的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地质矿产勘查企业管理模式也正在面临新的改革,逐渐实现政企分离的管理方式。在新时期,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仍然要加强对地质矿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我国地质矿产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最终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增长。
参考文献
[1]李文雅.关于地质勘查企业管理的实践和思考[J].企业技术开发,2014,(31):100-102.
[2]王智慧.试对地质勘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探讨[J].财经界(学术版),2015,(20):147.
[3]安红居.各类地质勘查企业管理经营方向探析[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2,(17):37-38.
关键词:双轨制 转轨与转型 并轨
改革开始,是为了摆脱“穷社会主义”的困扰,打破计划体制下产业结构扭曲、资源配置效率低落、企业缺乏竞争、劳动激励不足与官僚寻租等症结,以结束短缺经济、解决温饱问题开始。后来理论上也在传统的指导思想中不断突破,如“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最终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整个改革发展过程中,实质上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上嫁接市场经济体制,要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和转型的过程。
本文中所说的并轨是指现在既有计划又有市场成分的“双轨制”向完全的市场经济体制并轨;转型是指政府公共权力向适应市场经济方向的过渡,最终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合的政治体制。
一、价格双轨制
由于原有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突现出严重的弊端,因而迫切需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而且长期以来,中国生产资料实行单一的计划价格形式,许多生产资料价格严重低于价值,改革这种不合理的价格体系和管理制度势在必行。原来改革过程的方向设计是:除极少数重要生产资料外,绝大多数生产资料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但考虑到如果一步到位,担心全面实行(价格)完全市场化会引起过大的震荡,各方面难以承受,因此就存在计划和市场两套机制并行,同时实行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两种运行机制,这就是在1985年中国正式形成的价格双轨制。主要是包括主要农产品收购价格、主要工业产品出厂价格、紧缺商品价格的双轨制,即同一城市、同种商品同时存在计划内、计划外两种价格的状态,国家计划任务内的实行国家牌价,超计划生产部分和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允许企业自销部分实行市场价格,这是经济体制转换时期新旧体制并存的反映。另外包括利率双轨制、汇率双轨制和其它广义价格的双轨制,这都是从过去单一的计划价格转向未来的有控制的市场价格的过渡措施。
同一商品中国家统一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并存的价格管理制度,其利弊都很明显。其有利方面表现在:1、能刺激生产资料生产企业的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2、促使生产资料使用企业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消耗。3、搞活生产资料流通,使乡镇企业、集体企业及一部分国营企业能通过非计划渠道取得全部或部分急需的生产资料。其弊端表现在:1计划外冲击了计划内,计划合同任务难以兑现。主要表现为企业将部分计划内产品在计划外销售获取利益。2、在存在总需求超过总供给及部分计划价格严重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的情况下放开生产资料价格,没有国家的强制定价,会引起价格猛涨。3、引起市场秩序混乱,流通环节大增如“全民经商”,滋长投机倒把和腐败现象。因为存在两种价格,并有相当大的价格差,造成可以计划调拨商品的部门和个人有寻租机会或成为寻租对象,也就是所说的“官倒”。因此要去弊存利,必须创造条件使两种价格水平接近,最终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价格单轨制。
众所周知,“旧双轨制”(价格双轨制)从孕育、出台到淡出,给我们的记忆带来了不幸,那些属于先富起来的部分人,或多或少地、合法非法地都拜“双轨制”之赐,少部分官员也从“旧双轨制”中寻找到了腐败的温床(钟伟,2004)。据当年胡和立一份非常有震撼力的研究报告显示①,仅仅在1988年,我国控制商品的价差总额在1500亿元以上,银行贷款的利差总额在1138.81亿元以上,进口所用牌价外汇的汇差总额在930.43亿元以上,这三项合计的价格双轨制差价就在3569亿元以上,约占当年国民收入的30%!这也是出现的是在上一世纪末的“权力腐败”(如“官倒”)问题,引发在“自由派”知识分子与“新左派”知识分子之间的论战,在民间也出现强大的反对声音的原因,并引发政治风波。虽然使改革的走向出现了“向左转”的势头,但最终使价格双轨制基本实现并轨,“官倒”现象失去了大部分寻租的“价差”。
但无可否认的是,随着“旧双轨制”的淡出,除了能保持国有企业占主体成份外,还培育了大量的非国有企业,也使绝大部分一般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已经市场化了,各种商品和得到极大的丰富,使我们告别了商品短缺的时代。
二、“新双轨制”
“旧双轨制”已经另我们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但我们还算是幸运地收获了比代价更为繁华的“果实”。而“新双轨制”的出现,是在“旧双轨制”的衰亡中不断滋生形成,被经济不断快速发展所掩盖。随着贫富分化的进一步加剧,改革得益群体与弱势群体悲凉命运的巨大反差的加深,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激烈争论中而被人们所揭示和认识,但实际上部分是在旧双轨制中的延续,双归制并没有真正消失。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土地、资金、劳动力等市场要素变得越来越重要,但由于大部分的一般性消费商品和服务均已经市场化,而对于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要素价格仍未真正市场化,市场发展则相当滞后,其价格受到严重的人为扭曲。使公共权力和有公共权力背景者可以在已经市场化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体系和远未市场化的资金、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价格体系之间获取巨额租金。主要表现有:
1、资金价格管制和资金配置失衡。如扭曲利率市场价格,利率不能市场化,存贷款利率受行政管制,以低于正常使用价格的资金通过银行再流向贷款量最多的国有企业及其它有相关背景的企业(如自有资金不足需大量支持房地产企业等),使存款人的利益受损;
2、用地制度扭曲的市场化和征地制度明显的权力寻租化。如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政策所设计的“征地、补偿、批租”制度,为政府及有其背景者滥用“公众利益”之名而损害农民利益在法理上大开方便之门,对农村集体土地的低价“征用”后高价转让和国有土地划拨后获取巨大收益;
3、劳动力价格的恶性竞争和资方利益的难以撼动。如工人工资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长期低下,近十年无实质增长,而且工作环境恶劣、劳动保护欠缺,灾难事故不断发生,更有长期对“农民工”甚至是全体农村居民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欠帐;
4、国有企业垄断定价和无序转让问题。通讯、能源、电力和交通等类型国有企业通过行政垄断价格在民众中取得收益,如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从1998年到2003年实现利润从213.7亿元提高到4951.2亿元,增长了22.2倍,2004年1-11月实现利润6970亿元②,那么在六年时间利润就增加了超过33倍,这在全世界是绝无仅有的。但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宝钢集团、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7家公司实现的利润,就占到了全部中央企业利润的78%,其中6家是国家垄断的石油石化和电信行业③。这种利润的来源是高度集中的垄断,也可以说是对企业所有者实行垄断价格而来的,因为这些企业是“全民所有”,但其产品及服务大部分来源于“企业所有者”的中国公民的消费,出现企业所有者的企业“剥削”企业所有者的现象。另外,就是在“国退民进”过程中对国有企业的转让无序,权力与资本在缺乏大众参与下实施的国有企业改革,造成一定意义和数量上国有资产流失,并形成既得利益阶层和弱势阶层。
据统计,新双轨制给中国经济带来的直接损失每年至少在11500亿元[钟伟,2004]。而胡鞍钢通过论证计算,从1994年-1998年,由于双轨制下存在的腐败损失,包括各类税收流失性腐败损失、大规模的非法经济导致“黑色收入”、腐败造成大量公共投资和公共支出流失、行业垄断造成大量的租金损失,仅仅以上四种主要类型的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水平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9875亿元-12570亿元之间④。
“新双轨制”的延续滋生及其带来的巨大代价,是人们开始所料不及的,更形成了多年来“中央靠金融,地方靠土地,非公经济靠劳动力”这种形式的“掠夺经济”,也是钱颖一教授所说的“坏的市场经济”(钱颖一,2004)。钱颖一教授指出:我们发现坏的市场经济共同的特点是对两种掠夺约束不够,第一对私人掠夺约束不够,也就是说政府该做的事情它没有做。第二,对政府包括通过政府权力的掠夺,往往是政府的原因,也就是说它做了很多不该做的事情,政府的权力大,必然会导致这类情况出现。
经过二十多年多年的改革,最终使原来的价格双轨基本实现合并,却又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延续和滋生新的双轨制。虽然中国的改革凭借此实用主义的态度取得了今天中国的经济成就,并被总结为有别于其他国家的中国渐进式改革的典型,更被国外学者认为是有别于“华盛顿共识”的“北京共识”。但是,却产生众多的、不可遏制的腐败现象,也导致两极分化、贫富差距扩大,产生命运悲凉的弱势群体。最终暴露出来的实质是——转轨过程中的艰难转型。
三、艰难的转轨与转型
“我们现在处在一个时期,这个时期我们不再讨论是不是计划和市场的问题,但是我觉得现在的问题是要避免坏的市场经济,走向好的市场经济。目前首要的是约束政府的掠夺,包括权力过大造成的腐败。最后是走向好的市场经济。”(钱颖一,2004)。但现实问题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转轨时期的经济运行同时承担着经济体制转轨和经济发展阶段的任务,也同时包括公共权力的转型,即在经济体制与经济发展的转轨的同时实现政府的转型,具有“转轨一转型”的双重内涵,建立“好的市场经济”并非一帆风顺。中国所特有的渐进式改革,在经济体制与经济发展的转轨过程中,导致双轨制下所出现的腐败和收入不公等社会问题,更导致人们的思想价值观念的更新转换和政府公共权力的转型十分艰难这种特有现象。
由于在整个改革过程中,市场因素始终是政府为了经济发展而引入的,市场框架是在强大的政府能力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并需要在此框架上不断修正完善,公共权力的影子随处可见,使制度既有市场的特征又有计划的特征,更形成了社会分配比真正的市场经济甚至以往的计划经济存在更大的不平等。其特征如下:
1、在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及既有市场的特征又有计划的特征的双轨制下,国家公共权力一直主导资源配置,包括支配着大部分的生产资料和人们的消费资料。
2、由于国家公共权力对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支配(分配)权,形成了依附于这种权力的庞大群体。如政府官员(包括一般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员)、不属于公务员的国有企业管理者、国有企业职工等。这些依附于分配权力的群体实质是原有体制的得益者(相对于占大多数人口比例的农民来说),至少是受保护者,他们一直在计划体制下“享受”着比最低层人群(农民)相对要好的待遇。
3、双轨制是既有市场的特征又有计划的特征的不彻底的改革,必然导致依附于权力获益的群体的最终分化,并且利益对立。也就是支配着大部分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权力通过权力(和权力背景)寻租双轨制下存在“差价租金”来获取利益,并形成一定数量的“权贵阶层”,并再继续寻求权力来保护和强化自己的利益。而缺少权力及权力背景的则因财富资源被权力控制或相当部分被瓜分,原有相对平等的现状被打破并且差别不断扩大,其利益受损而变成了弱势群体,尽管今天他们的实际生活水平已超过计划经济时代,但同当时相对公平的无差别幸福感甚至相对于其他群体(如农民)有优越感对比,要优于今天落差巨大的不幸感。
因此,既有市场的特征又有计划的特征的不彻底的改革的制度,存在更极端的分配不平等,其根源在于在计划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还没有同步建立起真正的民主政治,缺乏公众的参与,公共权力主导资源配置仍未得到有效监督与制衡而导致财富向少数人倾斜,使在原来体制中的共同得益者分化成既得利益群体和弱势群体这两大对立的群体,并形成进一步改革的两大阻力:一是公共权力和有公共权力背景者的既得利益群体,千方百计要维护和强化他们的既得利益,不希望进一步改革使他们的权力及利益失去。二是多年改革形成的弱势群体,他们未能分享改革带来的成果,而对现有改革从心理上和现实行动上加以抵触。
具有难以名状意味的是,现在“需要被改革的已经是多年前改革的推动者,更是对深化改革的拒斥者”。就造成了现在的改革难以进一步的深化,经济体制的转轨和政府的转型难以进一步推进的根本原因。
也许需要论证在转轨过程中,我们所选择制度及制度的改善与发展的模式相适应和匹配得当,经济及社会的发展和运行才能取得明显的绩效。但在渐进式改革存在的双轨制下,制度模式与发展模式毕竟处于没有定型的动态和不确定状态,必然难免使转轨过程中出现制度模式与发展模式匹配失当的问题,带来矛盾的累积和结构性失衡。这些已经在现实的转轨过程中有所发生,如开始的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城市企业下放权力时几乎马上取得明显的效果,而近几年则暴露出经济与社会发展严重失衡的问题,并由此引发巨大的争论,造成对改革的徘徊不前。
但最大焦点和不能回避的是产权问题,并且不同的价值观念,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多年的计划经济下形成的国有(集体)资产的产权归属问题仍然如何处置成为困扰改革的实质问题。所以,“政府所有产权,既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中并发各类社会问题的主要原因,也是中国的市场经济难以推动政治相适应发展的主要障碍,产权公有既障碍着中国的政治发展,又抑制着中国政治体制的正常改革” ⑤。
目前,出现以下不利于改革进一步推进的几种思潮:1、彻底否定现有改革者。有的怀念50年代或计划体制下的社会“纯洁”,充满了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并呼吁对已经进行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进行清算⑥,是一种明显的和危险的政治诉求。也引起失落群体回味以往,想继续躲在原有体制下得到权力的“施舍”、要回到原有体制下“平等”生活;2、维持现状者。认为不进也不退最好,其实这是目前形成了的“权贵资本”者,希望维持现状继续“浑水摸鱼”;3、激进改革者。认为要一步到位,彻底完成市场经济的并轨,“大乱求大治”。这几种思潮都不利于进一步的改革,更阻碍着改革的进一步推进。
四、并轨与转型
那么,我们是往后走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还是停止现有的改革维持现状?还是完成从计划经济完全并为市场经济?或者还有第三条路?大方向不明确是很难在具体问题上找到答案,最终只不过是修修补补而已,所发生的矛盾和问题最终将会激化。
在长达近一个世纪(1917-1950)的时间里,占世界总人口1/3的国家进行了建立计划经济体制的“试验”,但最终的结果是在20世纪末几乎同样彻底却方向相反的体制变革,试图重新建立市场并重新融入世界经济之中。在当今全世界将近200个国家中只剩下有2个国家继续实行计划经济:一个是朝鲜,一个是古巴。而且改革到了今天,对于已经加入WTO,已经融入世界市场经济一体化大潮的中国来说,已不能置身度外,而且市场经济理念已深入人心,不可逆转。因此,是选择计划经济体制还是市场经济体制,这已经是不用再争论的话题。
由于体制转换要在经济一刻不停的运行中进行,并在经济运行的效果中检验、校正,这不可能避免有问题出现。改革也是打破原有利益格局,建立和调整新的利益格局的过程,肯定会有部分人利益受损。那些一直在计划体制下“享受”着比最低层人群(农民)相对要好的待遇,在今天相当部分变成了事实上的弱势群体,认为改革对他们不公平,但为什么他们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他们极少为农民的不公平而呼喊呢?在所谓“公平平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多年来可以剥夺最大群体——农民的利益而转移向其他群体,甚至在二十多年的改革过程中他们几乎一直“丧失”话语权,这对于他们又是否代表着公平平等呢?
当然,改革并非就忽视社会的公平,如果忽视了社会公正,任何改革都不可能真正获得成功。二十多年的改革历程已经告诉我们,改革如果失去了社会的公正,就会出现社会危机,那么反对改革者就会以维护“公平”名义的纠集力量,甚至用意识形态和道德的批判来阻碍改革,使改革夭折。但建立市场经济更加需要的是公正。例如在执行同等规则下,体育竞赛后的结果产生冠亚季军等名次,其获得的奖励各有不同,我想没有人说结果不公平。所以,公平是指竞争结果的平等,而公正则指竞争过程的平等。目前中国的确实存在着严重的分配不公及两极分化的现象,但问题并不是在于市场经济的建立而出现的市场自由化、和思想自由化,更不在于普通民众刚开始享有的有限的财产权和经济自由,而是公共权力及有公共权力背景的既得利益者极大地阻碍着市场的自由化和思想自由化及其公正竞争格局的形成。其实,而且二十多年来形成了各个社会阶层,都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改革也是各方面利益相互博弈的过程,因此,在经济发展和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需要允许公民的政治权利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同步扩张。
既然要实现经济体制的并轨则需要有相配套的政治体制,也就是建立民主法制社会。所谓市场经济,是以交换为主要特征和内容的社会制度,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社会资源的高效配置,其实质是法治经济,必须明确执政党与政府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个人与社会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更需要明确公共产权与私有产权,这必须用严肃的法律来确定下来,并有独立的司法加以保证。虽然以往有过制订法律的“跃进”时期,但缺乏各方面利益的参与和博弈,法律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及效果并不理想。另外,市场经济的社会,必须要对权力和资本加以约束,使其不能背离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解决权利和资本这些改革障碍,无论是对资本的制衡还是对权力的制衡,都离不开法治,单凭道德力量的约束和简单的道德批判及意识形态的专制,不可能建立公正的规则和秩序。
要实行法治经济,也就需要政府的转型,需要从国家社会向公民社会的转变。虽然在中国的权力结构没有根本改革之前,改革难免受权力所左右,但改革毕竟在中国制度中引入了全新的约束,中国的政治体制在经济改革的基础上已经并继续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也动摇了中国社会中传统一元化的权力结构,从而有利于在中国社会造就民众能够监督和约束国家权力的利益格局和经济基础,扩大了公众的自由。在经济体制上的改革过程中,公众越来越渴求政治体制能与之相配合和相适应,不能随意支配公众资源,也就需要政府的转型,使其真正转到“裁判”和服务的职能上面来。政府的重要职能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也就是用公众提供的公共财政去满足大部分人的公共物品或服务的需要;按社会公众的集体意愿提供市场机制无法有效提供的公共物品,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或分配活动。
五、并轨与转型的路径选择
转轨只是一个过程和手段而不是目的,最终目的是建立起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和与之相配套的政治体制,但如何实现双轨制的并轨和政府的转型,需要选取正确的路径,以降低并轨与转型的成本。
众多观点认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这也是存在的事实,但并不代表现有执政集团没有执政的合法性,因为今天中国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态势下,还没有能取代现有执政集团的政治力量,实现双轨制的并轨和政府的转型仍需要现有执政党强有力的领导,而且市场因素始终是政府为了经济发展而引入的,市场框架是在强大的政府能力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并需要在此框架上不断修正完善和培育,因此在并轨与转型过程执政集团所领导的政府的角色仍然起主要作用。因为:
1、私有产权是市场经济存在的前提条件,必要条件,是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结论。由于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最基本的特征是需要将全民(集体)所有的财产转为公民私有财产,并明确界定属于全体公民的公共服务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产权的过程,而现阶段仍然有大量的全民(集体)所有的财产存在的现状下,如果在这一过程政府权力失效,全民(集体)所有的财产就会在无序与混乱中瓜分,将发生严重的社会危机甚至动乱,经济及社会发展将出现极大的倒退,改革的经济与政治成本将十分巨大。
2、现执政集团仍然有强大的能力延缓改革或推进改革,但毕竟推进改革意愿更大。虽然二十多年来的改革过程遇到不少阻力并发生摇摆,社会上也仍然存在反对改革的力量,但现执政集团并没有改变过向市场经济转轨并轨的大方向,因此需要现执政集团“消除对改革的阻碍和反抗”。从现执政集团以往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到现在增加的“政治文明”以及要建立“党内民主”,均表现出现执政集团也在调整以适应经济体制的转轨。这或许是执政集团要稳固执政地位之举,但证明民主的理念正在深入,也证明了市场力量和社会公众力量的影响力在扩大,民主政治正在得到认同。
3、民主政治的发展在中国仍需要过程。亨廷顿认为:“民主的前景取决于经济发展的前景” ⑦。现代民主政治必须要有市场经济力量的支撑,公民公共服务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所有权的确立才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了制约了公共权力。通过公众力量制约公共权力来为公众服务,这也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必要条件之一。但由于上面所说,我们不能采取经济与政治成本巨大的激进改革来实现市场经济的并轨,也就不能用激进的方式来实现民主政治,而且在中国还不具备以激进方式实现民主政治的条件,因为政治发展过程中民主力量的产生,需要市场经济力量和民间组织形成,而中国目前还没有形成强大的属于民间的市场经济力量和政治组织,一些民间经济力量如私营企业有相当部分因为在双轨制下与政府建立各种联系,甚至有不合法占有公众利益并继续与公共权力“合作”寻求利益的现象。民间团体如工会、妇联、消协、工商联等仍由政府所主导,甚至代表几亿农民的团体仍没有建立,仍然靠“国家公有”的土地生存,或游离于公共权力保护范围之外的工作。随着共有产权向私有产权的转移,民间经济力量与政治组织才能得到相互发展,并能脱离政府的主导,民主力量才能建立并最终实现民主政治,这需要过程。
4、任何市场经济社会,都不可能完全否定国家--政府的作用。市场经济并非万能,需要政府之手的作用,而且在渐进式改革过程,也需要政府在宏观经济上加以适度调整,更需要政府解决在转轨过程中出现的社会分配不公、贫富悬殊等社会问题,化解危机,保证转轨并轨过程的平稳。
达尔所说,“民主和市场经济就象两个被不和谐的婚姻所束缚的夫妻。尽管婚姻充满矛盾,但它却牢不可破” ⑧。向市场经济并轨的经济改革不仅仅是体制的改变,也需要使人们的思想道德和信仰、价值理念、行为习惯的改变。由于中国特有的、与其他国家从根本上不一样的国情,如人口众多(特别是农业人口比例大)、人均资源缺乏、经济基础薄弱、社会保障未还没有覆盖到全体公民,因此现有以产权为核心的经济体制改革不能不考虑此现实,更需要现有的执政集团来保持社会和政治的稳定,只能创造条件加快经济与政治改革步伐,既不能放慢脚步,也不能冒险急进,最终是建立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及与相配合其民主政治体制,实现中国改革的目标。
六、结论及一点意见
渐进改革的转轨过程中“旧双轨制”的衰亡但也有延续并滋生“新双轨制”,既有市场的特征又有计划的特征的双轨制存在虽然能降低改革过程中的社会危机和动乱的机会,但却为此付出巨大的经济成本,形成了社会分配比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更不平等,并影响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但不能否认向市场经济并轨的改革大方向出错,因为分配不平等正是由于市场经济改革的不彻底存在的双轨制,其根源是公共权力还支配着大量的资源,使民间经济力量和民间组织仍存在“依附”于公共权力,并影响民主政治力量的形成,必须创造条件加速改革。
多年的计划经济下形成的国有(集体)资产的产权归属问题仍然如何处置成为焦点,变革产权已成为改革不能回避也不能放弃的问题。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最基本的特征是需要将全民(集体)所有的财产转为公民私有财产,并明确界定属于全体公民的公共服务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产权的过程。现代民主政治必须要有市场经济力量的支撑,公民公共服务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所有权的确立才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了制约了公共权力,才能产生独立的民间经济力量和民间社会和政治组织,才能制约公共权力来为公众服务,这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向民主政治社会转型的基础。
在中国特有的国情下,需要现有的执政集团的力量来保持社会和政治的稳定,采取先实施产权改革和将政治体制改革跟进的并轨与转型路径。
对于产权改革并非此文的论述内容,下面只是一点简单的方向性意见,有待其他人研究具体解决的办法。
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部分在竞争领域中退出,但不可采取急进方式进行,需经专家学者研究和充分论证后制定初步方案,并公开方案征求民众意见,再由人大讨论决定。1、对于未上市的企业,则可公开拍卖出售转让。 2、最难的是在竞争领域的已上市企业,必须使国有股全部退出后实行全流通。可将非流通国有股在市场流通和以此形式按市场价格公开转让,并暂停国有控股企业的流通股的交易,并指定过去的某一时间的流通股价为准,如卖出的国有股价格如低于流通股的价格,差价部分则在卖出的国有股所得中给予补偿。由于指定过去的某一时间的流通股价为准给予差价补偿,因而不会发生大众哄抬流通股价现象,而且国有股份占市值达2/3,足够补偿差价部分。非流通国有股在市场流通和以此形式按市场价格公开转让,也是回归市场价格,由市场定价,不存在资产流失现象。
上市的国有股和未上市的国有企业出售转让后,所得的资金用于三个用途:一部分给全体国民(包括农村居民)按年龄比例计算购买社会保障金;一部分补充入社会保障基金中,由全体国民共享;另一部分给40岁以上(具体而定)上的国有企业职工按工龄或就按工龄计算给予直接现金补偿,这样能平衡国有企业职工的历史贡献和不能象农村居民那样拥有集体土地的利益关系。
参考文献:
[1]、钟伟:《警惕“新双轨制”!》,南方周末2004-12-09
[2]、韩朝华:《只有产权改革才能平衡政府过大的权力》,搜狐网:
business.sohu.com/20041207/n223359552.shtml
[3]、吕炜:《转轨过程的最终费用结算与绩效评价》,《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4]、钱颖一:《走向好的市场经济,避免坏的市场经济》,《经济观察报》2004-12-5
[5]、李炜光:《中国的平等与社会公正问题》,《经济活页文选》2002年第22期
[6]、梁木生:《中国政治发展滞后的产权探源》,《远东中文经贸评论》2005 年第1 期
[7]、胡鞍钢主编,《中国:挑战腐败》,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
[8]、吴敬琏:《中国政府在市场经济转型中的作用》,《国民经济管理》2004年第9期
注释:
①、胡和立,1989:《1988年我国租金价值的估算》,《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89年第5期
②、宁南:《巨人国资委》,《商务周刊 》2005.02.21
③、《南方都市报》社论:《国企利润与市场公平,政府如何抉择》2004年12月14日
④、胡鞍钢主编:《中国:挑战腐败》,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60-61页
⑤、梁木生:《中国政治发展滞后的产权探源》,《远东中文经贸评论》季刊2005 年第1 期
⑥、秋风:《郎咸平事件:一场激情遮蔽理性的辩论》,中国《新闻周刊》总第198期,2004年09月27日
⑦、亨廷顿:《民主的第三波》,见《民主与民主化》,商务印书馆1999 年版,第38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