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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供销社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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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供销社改革方案

县级供销社改革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业银行改革;一行两制;调查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8)06-0081-03

一、研究的背景

2007年2月1日启动股份制改革序幕的农业银行,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已经确定“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十六字方针。从某种意义上看,农行股改与其他商业银行不同,要面向“三农”,这既凸显了农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也加大了农行商业化运作的难度。[1]自2005年起即反复酝酿改革方案的农行,一直在商业化运作与政策性业务的两难选择中徘徊不前。其中,如何服务“三农”,一直被认为是农行改革中最为棘手的问题。在众多的改革方案中,“一行两制”被认为是既遵循商业化原则,又能满足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要求,是一种可以操作的方案。

所谓“一行两制”,是指在一级法人体制下,根据农行在城乡金融业务上的不同特点,以县域支行为平台,再造一套适用于“三农”和县域业务发展的、有别于城市业务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2]

为了解“一行两制”在海南省农行系统中的反应,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金融稳定处就农行县域支行实施“一行两制”方案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显示:从总体上看,实行“一行两制”方案有利于妥善处理“服务三农”与“商业运作”之间的矛盾,但成功与否,还需要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与之配套运行。

二、农业银行实行“一行两制”的优势

海南省基层农行管理层普遍认为,实行“一行两制”方案有利于对“三农”工作的条线管理实行专门的制度安排;有利于保障资金的封闭运行,专项配置经济资本,专项下达信贷计划,实现县域资金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下沉经营重心,简化业务操作流程,缩短决策链条,提高服务“三农”的工作效率;有利于有关部门对农行服务“三农”工作的监控和督导。

海南区域经济环境和农业银行自身的基本行情也决定了构建城乡双层经营体系、推行“一行两制”的可行性。海南省农业银行系统由于承担着政策性支农任务,与其它三家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呈现资产质量差、财务状况不断恶化的特征,潜伏着较大的金融风险。要改变目前这种状况,必须走改革发展的道路,必须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有所侧重、分别考核”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实施“南北带动、县域互动”战略,即实现城乡联动、双层经营的“一行两制”新体系。

在新体系下,坚持以县城市场为重点,以骨干网点为支撑,以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等虚拟网点为服务延伸,构建海南农行县域经营新布局;以最具区位优势的产业和行业为切入点,以龙头企业和省政府实施“双大”战略所形成的“企业链”上的小企业,以及热带高效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和产、供、销等环节中的中介服务企业等优质客户为目标,构建海南农行业务发展重点客户体系。

具体来说,实施“一行两制”,有利于积极调整经营策略,改革经营管理模式,真正把16个县域支行作为服务“三农”的载体和平台,全面系统地推进“三农”和县域业务优先发展。实施“一行两制”,有利于把城市业务规模做大、业务做精、效益做优。通过抓好海口和三亚南北两大城市业务,充分利用城乡之间的广泛联系,借助企业经营集团化的趋势,发挥城乡产业链条的优势,以城市产业带动“三农”和县域经济。实施“一行两制”,有利于充分利用城市业务在经营效益、集约化程度等方面的优势弥补“三农”和县域业务等存在的不足,以城市业务反哺“三农”和县域业务,通过“非农养农”的方式促进“三农”和县域业务的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以城带乡、城乡联动、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整体推进,为提升市场价值提供有力的支撑。

三、农业银行实行“一行两制”潜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实行“一行两制”有利于海南省农业银行在商业性经营条件下的可持续性发展。但是“一行两制”作为一种新的改革方案,仍存在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1.“一行两制”方案中并未彻底划清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界限,从而为事后的损失追补预留了空间。虽然“一行两制”模式是期望在一个机构内部平准损失,即支持“三农”的风险在一个法人内部化解,但也说明其可能做不到真正完全的商业化。如果金融机构完全以市场化原则运作,必然会有一些农村金融的有效需求无法得到满足。[3]

2.在城乡两套资源配置方式中怎么协调配置全行资源,以及具体的操作管理办法如何制定。所谓资源配置,包括信贷资源、经济资本、财务费用、固定资产购置、网点设置和人员配备等。近年来,海南省县域农行基本没有新增贷款计划,财务费用缺口大,固定资产配置失衡,人力资源紧张。

3.“一行两制”方案对风险控制与责任认定较难操作。从贴近县域基层角度看,下放审批权限、独立审批人制度应该是一个比较好的方式,但权力下放会产生风险。比如,由于天灾人祸等造成的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如何划分责任?如果超过风险容忍度,由哪一级行承担责任?如果由支行承担责任,它一定承担不起,后果就是惜贷、不作为而带来信贷萎缩,如果由一级法人承担责任,基层行就会有放贷冲动而大批特批。

除此之外,在具体实行“一行两制”方案的过程中,不容易进行界定分类,特别是对城市业务中的涉农业务的界定较为复杂。而且实行“一行两制”方案,目前仅仅停留在农行的层面,没有外部的配套政策的支持以及宏观的制度安排,将很难落实到位,难以收到预期效果。

四、农业银行实行“一行两制”的对策建议

1.整体改制,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实行“一行两制”政策的前提必须是对农行进行整体改制,没有整体改制,实行“一行两制”与商业化运作方面将出现很多不可预测的因素。[4]同时,农行在业务经营方面与农业发展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将出现新的矛盾。因此,必须在整体改制的前提下,出台外部的配套支持政策,以及做出宏观的制度安排,才能确保县域行的改革落实到位。

2.剥离农村政策性业务。目前,海南省农行的政策性业务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一是扶贫专项贷款和小额农户贷款,二是农村基本建设贷款如小水电建设,三是乡镇企业贷款、供销社贷款等农村工商业贷款。不良贷款占比过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海南省农行的可持续发展。[5]鉴于经营中商业化与政策性难以兼容,农行基层管理人员普遍认为:将目前由农行承担的农村政策性业务全部交割给农业发展银行或以委托方式由县域商业银行,有利于农行股份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和可持续性发展。

3.建立政策补偿机制。一是建立中央和省级财政金融支农风险基金,每年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通过对为农业提供政策的金融机构提供贴息和其他补偿,用于对农业信贷现实风险的补偿,以保证政策性金融业务落实到位。二是尝试把现实财政支农资金的一部分直接用于对农业信贷风险的补偿,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经济的支持。三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有关金融机构开展鼓励低收益高风险农业贷款业务,提供利差补贴和贷款损失的弥补。

4.建立税收、利率、资金回流三大支农激励机制。对在海南省欠发达地区的农行机构服务“三农”的项目或农业贷款占比达到一定比例的,实行普遍的免税政策或减税政策,减免营业税,降低或返还所得税。对服务“三农”的农行机构,应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和差别利率政策,增加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经营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制定金融补偿和资金回流机制,规定县域支行每年新增存款在扣除准备金和备付金后,要有一定比例的贷款增量用于涉农贷款。

5.建立财政资金配套机制。配套服务“三农”的财政资金必须与服务“三农”信贷资金互动。同时,对服务“三农”的信贷资金进行贴息,分散信贷资金风险。

6.建立农业保险补偿机制。一是要大力推广农业保险业务。在农村建立多层次、多渠道支持和多经营主体的农村保险体系,提高农业保险的深度和密度,确保农业风险合规、有效地化解和转嫁。二是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农业经济问题应具有政策性,必须在制度的设计上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建立由国家出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改变传统的扶贫、补贴方式,将国家对农业的救济、补贴转化为农业保费补贴,分散农业风险,增强其对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风险的承受能力。

7.建立规范的农村中介组织体系。组建符合海南省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并鼓励发展民间出资的商业化担保公司和会员出资的会员制担保公司,发展壮大农村互动担保组织,积极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缓解农民贷款担保难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村动产、不动产抵押登记机构,探索建立便捷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农村动产抵押登记制度,将林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农业机器设备、农用车、农产品和农产品交易合同等动产引入农村信贷实践。

8.建立与服务“三农”相适应的监管机制。监管部门对服务“三农”金融机构的监管,必须区别于服务其他行业的金融机构,要结合服务“三农”实际,出台相应的监管措施,为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营造良好的业务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刘明彦.农业银行改革:困难.模式与前景[J].银行家,2007,(11).

[2]翟传海.对农业银行改革的两点思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9).

[3]卢志远,中国农业银行县级支行改革的若干思考[J].市场论坛,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