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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结算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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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结算审核意见

监理单位结算审核意见范文第1篇

电力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范围,应根据工程建设不同阶段进行确定。设计阶段主要审查设计招投标文件、设计合同、参加设计方案的会审、审计设计概算。招投标阶段主要是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建设标准和内容、标段划分、投标人须知、项目的技术规格和数量、投标报价方式、竣工时间等进行审计。施工阶段的主要内容是对合同履行进行审查,包括工程进度、项目概算执行、工程变更及补充合同、总承包合同与转包分包合同、工程索赔及费用、隐蔽工程的查看和验收、工程进度款、特殊材料与设备等进行审计。竣工结算阶段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对施工过程中的资料齐备性进行形式检查后,结合现场勘察对比,确认工程建设资金结算和造价的规范性。

2电力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内容

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和关注要点,应根据工程不同阶段进行确定。

2.1立项阶段

在投资立项阶段,主要是通过审查与评价拟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可行性,为决策层提供决策依据,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

2.2设计阶段

在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是关键。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有决定性的影响,设计方案审查的重点是设计方案的深度、科学性和经济合理性。设计深度达不到要求或存在重大缺陷,将直接影响工程量清单和据此计算的招标控制价的准确性,将在施工过程中形成大量的设计变更。施工图要重点检查委托设计合同中对设计质量的控制措施,技术管理部门对图纸的修改和完善,对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性的评价方法等。

2.3招投标阶段

招投标阶段是项目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来确定施工单位,可以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招投标阶段重点把关该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公开招标、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招标文件内容和招标控制价,检查招标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招投标程序是合法,招标过程是否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工程量清单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清单项目有无漏项或重复,审查工程计算的准确性,项目特征描述是否准确性完整,有无漏项和重项,审查招标控制价计算是否正确合理。

2.4合同审查阶段

对中标单位跟踪合同的跟踪审计,主要落在造价结算、风险约定、变更确认上。施工合同应在合同正式签订前认真详细地审查其主要内容,如主要条款要与招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合同主体是否经评标小组确定,内容齐全完整,意思表达清晰准确,重点关注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条款,如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比例及支付方式,清单项目及变更项目的结算办法,工程质保金。

2.5设计变更与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与签证越多,造价变化越大,变更与签证是跟踪审计的重点,此阶段主要审查设计变更与签证的程序合规、变更依据合理、变更资料齐全、内容真实、变更手续完备,重点关注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对重大设计变更和签证,审计人员要关注施工方案设计单位、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批意见,及时预测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时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

2.6隐蔽工程审计

由于隐蔽工程覆盖后再审核非常困难,审计人员要关注隐蔽工程的各个工序,详细记录审核过程,适时拍摄照片和录像记录,预防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和结算时的高估冒算。

2.7工程进度款审计

重点关注工程款进度款计算是否正确,避免工程进度款超付。审计人员要通过分析施工单位的报价,重点关注数量较大、综合单价高、施工工艺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通过审查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重点分部分项工程的内容和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检查材料品牌、型号规格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注意区分工程量清单内外项目的结算方式,清单中已包含的项目按投标报价结算,清单未包含项目按合同约定计价方式结算。

2.8工程结算阶段

工程结算阶段重点审查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审查预付款和甲供材料是否全部扣回,业主分包工程是否已全部扣减,扣减金额是否计算正确;项目工程量及工程总价款的计算是否准确,取费依据是否正确;审查设计变更与签证的工程价款是否已含在投标报价内,有无漏项重项,工程价款的调整办法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等。工程结算的审计中,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超进度付款、建设资金和生产资金是否独立、有无浪费等。坚持“先审计、后付款”原则,确实工程控制质量和造价。

3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原则和方法

3.1原则

(1)以工程量和工程造价为重点进行审计在跟踪审计中应重点关注工程量的审计,工程量的大小决定了工程费用的金额,施工企业为了多算工程费用首先是在工程量上想办法,围绕复杂工程、变更工程、量大工程、隐蔽工程、高造价工程、新技术新材料工程为重点,抓住工程量和工程造价中的重点进行审计。(2)以工程绩效为目标进行审计跟踪审计要考虑建设项目的绩效,使建设项目投资的经济社会效应最大化,形成合理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在审计过程中,电力工程项目投资额度大、施工线长、涉及地域广、建设周期长、施工条件复杂,关系到区域经济建设和民生发展,其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要求高。要以工程绩效为目标进行审计,加强工程建设中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深入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提高勘测、设计和施工的质量,避免重复投资和低效益投资建设项目,科学优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3)以跟踪工程全过程为原则进行审计以项目建设单位内部审计为主,坚持内部审计和外部设计结合,对电力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资金管理、施工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工期管理等,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衔接,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应从管理审计、会计审计入手,改善管理漏洞,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投资效益。

3.2方法

(1)大宗材料设备采购审计对大宗材料设备采购审计,审计组应及时获取招标采购合同、供货材料及设备的性能指标及价格等资料,在充分论证和调研基础上及时进行综合评估和市场询价后,向工程管理部门或施工单位提出合理的建议和相关意见后,由工程管理部门或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招投标,择优选购材料设备。(2)工程进度款审计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单位签字认可的工程量月报统计资料,提供工程进度支付款申请后,施工监理人员和甲方工程项目代表审核,提出具体意见认可后,项目建设管理部门根据审计意见,方可支付工程进度款。(3)工程变更审计工程变更有施工图变更和指令类变更。对工程变更造成的合同增减工程量,首先需由工程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有关变更费用,同时必须附加变更费用预算说明。再由监理单位和甲方工程项目代表对变更费用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最后审计项目组对变更费用的程序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计,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审计意见,签订变更合同或协议,作为结算依据。(4)工程索赔审计工程索赔首先由施工单位及时提交索赔申请,并附相关损失费用计算的书面材料,再由施工监理单位和甲方工程项目代表进行审核,最后进行工程索赔审计。审核根据审核意见,主要针对索赔原因、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计确认,由工程管理部门与施工单位落实索赔金额,作为结算依据。(5)竣工结算审计项目管理部门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资料后,提出具体意见,应及时提交审计项目组和造价审计机构。审计项目组根据工程结算要求进行竣工结算审计,提出审计意见,工程管理部门按照审计意见和造价审计意见及时进行竣工结算。(6)竣工决算审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编制项目造价和投资效果的竣工决算报告,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包括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审计、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审计、工程竣工图审计和工程造价对比分析审计四个部分。

4问题和对策

4.1问题

(1)用电需求的快速增长导致供电不足,大量电力工程项目纷纷上马,形成工程项目繁多、审计力量不足和审计不及时。(2)大量未竣工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存在领导干部调离或离退,导致“先离后审”的现象。(3)高效和集约化的电力行业重组与现有审计要求和效率不协调,审计依据和工作标准难以统一。(4)部分企业领导思想认识和重视不够,配合积极性不高,甚至设置障碍,影响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增加了任期审计工作的难度。(5)有些审计形成的意见,执行力度不够,存在审而不改、审而不纠的现象,审计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得不到充分的维护。

4.2对策

(1)全面审计,先审后离,突出重点审计中要多方面调查、全方位审计,抓住重点要点,发现问题一查到底,坚持“全面审计,先审后离,突出重点”。在干部离任之前,按照规定及时对决策正确性、是否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工程设计方的招标、招投标管理的规范性、工程量清单、变更签证管理、材料采购、工程造价的控制、竣工结算等,全面而突出重点进行审计。(2)取证准确,客观公正采用多种科学取证工作方法,坚持识图分析法、现场调查法、调研取证法、核对验证法等多种方法结合,取得实际工程资料,全面掌握真实情况,形成客观实际审计意见,真实反映实际情况,事实要清楚、评价要公正、处理要合理合规,以保证审计结论和审计决定的公正性、客观性。(3)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队伍素质建立国网、省网和下属控股电力公司的自上而下、分级管理的审计队伍,坚持理论学习与联系实际相结合,从业务、法规上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创新审计思路,改进方式、方法,面对新问题,提高审计队伍素质。(4)全面执行全过程跟踪审计要求对具有大量隐蔽工程的电力工程项目,事前审计结合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尤为重要。在工程施工之前提前介入,对工程前期的可行性研究、投资计划、初设批复、材料设备、施工内容、工程总造价、设计监理的招标、合同管理等,进行监督、督导,完善相关手续、流程、制度。事中审计重点审计工程是否按图、按规范施工,变更项目记录和资料的完整性。事后审计主要对工程决算书的编制是否规范、材料用量及价差是否准确等。(5)落实审计意见,总结经验教训对形成的审计意见,该惩处应及时惩处,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分析共性问题,通过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5结语

监理单位结算审核意见范文第2篇

第一条 为了完善我县贷款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促进我县贷款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贷款资金的使用,有效监管贷款资金的流向,不断提高贷款资金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建设工程项目前期阶段管理

第二条项目的初期策划和选址等工作应注重可行性和操作性,由业主单位或者业主委托的实施单位负责策划、调查、研究、确定,应避免选取群众矛盾多、容易激化群众矛盾的地段。

第三条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地形图测绘、规划测量、概念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国土测量、矿产压覆、地灾评估、用地复垦、水土保持、能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地质勘查、造价咨询的编制单位由业主单位研究按相关规定、相关程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业务能力强的单位。编制单位须按相关程序进行调查、勘测等作业并出具报告成果。报告成果保证真实可靠,由业主单位送发改、国土、规划等行政职能部门办理立项审查等其他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必须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履行。合同签订严格按照合同会签程序,会签程序走完后方可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合同的登记备案。

三、项目实施阶段管理

第十五条 施工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参加。施工图纸会审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现场记录,汇总整理成会议纪要。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四方共同会签并加盖公章,作为指导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十六条 施工合同、图纸会审等工作完成后,应准备好相关资料,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质监、安监手续和建设施工许可证,并交纳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 项目施工条件成熟后,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要求编制好项目开工申请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后,下发项目开工令。开工令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编制好项目监理实施规划大纲和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上报建设单位。

第十九条 现场施工协调例会由监理工程师主持。现场施工协调例会规定参加人员: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人员,有重要事项需要协调,邀请主要领导参加。

第二十条 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现场施工协调会,现场施工协调例会内容:听取施工单位关于本周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完成情况、下周工作安排计划及施工中存在问题的汇报;监理工程师总结评价,指出上周施工单位施工中的不足和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下周工程项目的工作要点和要求。

第二十一条 办理签证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纸修改或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减少或变更等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均应办理现场签证。

第二十二条办理现场签证程序

(一)由施工单位提出现场签证内容;

(二)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可;

(三)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签证确认。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必须附有设计修改或变更图纸、经批准的变更意向、技术要求、专项施工组织计划及彩色照片等书面资料,相关资料必须符合合同的约定及国家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变更工程应按变更工程管理规定报相关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

第二十五条 办理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单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要求的工程量现场计量,均应办理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单。

第二十六条 办理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单程序: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单内容和计划安排,经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共同现场计量,验收核定确认。

第二十七条 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必须严格遵循:经相关单位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行业标准及国家规范。

第二十八条办理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单的时效性: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单必须在下道工序实施前,由各方现场验收确认,单一认可、事后补办及未经批准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十九条 对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工作,施工单位必须提供现场实际的测量资料报告,经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批准,方可进行收方验收签字确认。

第三十条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单必须经工程总监审查,报业主单位审定。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参加人员必须严格认真,对现场计量的数量和准确性负责。

第三十一条 设计变更的原则

(一)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

(二)实际情况与设计有出入或设计未考虑的地方;

(三)凡实际工程量与投标清单工程量有出入者(含多算、少算、漏算)均应按变更程序办理。

(四)因业主单位的要求更改或调整设计。

第三十二条设计变更的办理原则:凡属变更工程均应事先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意向申请,变更意向申请经批准并由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令后,施工单位才能组织实施,变更工程完工并质检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报告,变更报告审批后才能计量。

第三十三条变更意向申请办理程序

(一)单项工程造价在5万以内变更工程审批程序: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文件,经设计、监理及业主单位相关人员依次签审原件一份,复印三份各单位加盖公章后下发,设计单位均应出具变更设计文件。

(二)单项工程造价在5万以上变更工程审批程序:单项变更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经县较大工程变更联合审查组查勘会商后,经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实施;单项变更增加造价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经县较大工程变更联合审查组查勘会商后,由业主单位研究确定后再报常务副县长批准实施;单项变更增加造价100万元以上的,须报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委常务会议研究批准后实施。

(三)变更意向申请文件应按监理提供的文件格式和要求整理,注明变更依据和理由,附变更的工程量计算单及现场彩色照片等原始资料。

第三十四条 变更报告办理程序:变更意向获得批准并实施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和申报变更报告,变更报告的审批程序:设计、监理及业主单位相关人员依次签审原件一份,复印三份各单位加盖公章后下发,变更报告应按监理单位提供的文件格式和要求整理,变更工程量的确认,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相关责任人应严格把关。

第三十五条 工程进度编制原则: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项目进度计划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实施。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内容:月度工程项目计划的文字形象进度说明、分部分项计划安排及完成工程量、完成计划完成投资。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必须及时报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一经批准,是工程项目管理进度控制的目标计划,业主单位必须督促监理单位严格监督管理实施,确保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实现。

第三十六条工程进度月报表由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监理工程师条例和工程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规定的工程报表格式,在每月25日前编制完成。工程月报内容:本月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概况、进度概要,形象进度及其说明、质量分析、分部分项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等。如果该工程由业主单位委托其他单位或指挥部负责实施,上报工程进度月报表时,必须同时递交一份工程进度月报表给业主单位。

第三十七条 项目建设进度报告

(一)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月报,通过对工程建设进度的监测、检查和比较分析,在每月28日前编制完成。

(二)项目建设进度报告内容: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的近期趋势,对工程建设进度的监测、检查、比较分析图表,进度的偏离程度、偏离原因分析和相应的措施和建议。

第三十八条现场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原则:根据设计图纸、合同约定、行业标准及国家规范。现场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业主单位代表或其委托方代表必须参加现场验收签字确认。现场材料设备验收规定: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和合同的约定,材料设备进场必须具备相关的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或质量许可证等。

第三十九条 现场材料设备的进场检查验收,是确保工程量的一个重要环节,业主代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督促监理单位并参加严格控制现场材料设备的进场质量关。

第四十条文字、图片等资料严格按照市政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分类、整理、移交、归档。

第四十二条隐蔽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安排,业主代表或其委托单位代表参加验收签字确认。

第四十三条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安排,业主代表或其委托单位代表参加验收签字确认。

第四十四条 单位工程项目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安排,业主代表或其委托单位代表参加验收签字确认。

第四十五条 工程项目初验: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项目初验工作报告和计划安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经业主代表或其委托单位代表批准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进行。

(一)部初验参加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二)正式初验参加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监站等相关单位。

第四十六条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一)施工单位提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报告和计划安排,报监理单位审核同意,业主代表或其委托单位代表提出审查意见,报业主单位领导批准。

(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由业主代表组织实施。参加单位: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质监站、接养等相关单位。

第四十七条 一般工程验收资料由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整理准备,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参加现场检查评定,通过检查评定后签字确认。

第四十八条 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

(一)据审核批准的工程计量文件,由施工单位提出支付申请单。

(二)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款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三)业主代表核算签字确认。

(四)业主代表提出审查意见后报业主单位领导、县常务副县长审定。

(五)业主单位核算后据合同向税务单位提供开票证明。

(六)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程序按照县工程项目资金支付相关规定执行。

(七)施工单位必须自觉接受业主单位监督,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否则业主单位有权代为支付。

第四十九条如果该项目由业主单位委托指挥部或其他单位负责实施,业主单位每季度组织单位纪检监察、工程技术、财务及县纪检监察、县财政相关人员对项目进度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核查。单次付款金额超过一百万元人民币,施工单位申请支付前必须通知业主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未经过核查的,业主单位可以暂停本次支付。

第五十条施工单位提出工程结算报告,经监理单位,业主代表或其委托方代表会签同意后报业主单位领导审核批准。

第五十一条工程项目结算资料的核算确认要求和送审程序:

(一)审查核算要求:必须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必须审核工程量、工程签证、合同变更、质量认定、价格认定、材料调差等是否严格按签字程序确认,对不符合规定的工程量、工程签证、合同变更、质量认定、价格认定坚决不允许进入工程结算中。必须严格对所有审核内容进行复核、审核。

(二)审查核算程序:业主单位要求对结算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核后报送县审计局预结算审计中心审计。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审查审定批准程序办理工程结算手续,进行工程结算支付。

第五十二条 工程项目结算书一式五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计部门、业主单位各一份。

第五十三条 工程结算付款办法严格按照工程款支付办法的程序确认,严格审核工程项目各阶段工程付款的正确性,对最后一次工程结算付款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抵扣工程预付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严格按照审查审核批准的付款流程办理。

四、项目的交付使用和维护

第五十四条 在工程保修期内,业主代表或其委托单位代表应定期回访,掌握工程交付后的使用情况,并处理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投诉问题。

第五十五条对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属于合同中约定的,在服务期限和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业主单位应做好项目维护和管理工作。

五、附 则

监理单位结算审核意见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施工阶段跟踪审计;工作内容;操作流程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一般可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控制,在具体的实施中,我们又可把三个阶段细化为项目立项阶段、设计阶段、招标及合同签订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等五个阶段。本文主要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的工作内容及具体的操作流程作一些阐述。

施工阶段是业主和承包商共同执行合同内容,完成合同标的的过程,也就是工程结算所含内容具体实施的过程。施工阶段审计主要是对现场重大隐蔽工程量、签证、索赔和特材价格进行过程中审计,而不是等到竣工结算审计时再对工程结算中所含的这些内容进行审计,跟踪审计单位对施工阶段进行审计,能有效地防止承包商高估冒算和无理索赔的产生。

1、本阶段具体工作内容

1)与参建单位协调配合,制定现场有关造价控制的流程与措施;向工程各参建方做好跟踪审计交底,以便跟踪审计工作有序可循;

2)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的涉及工程造价的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工程例会、材料(设备)选购定价等,协助业主协调各承包商的经济关系以利工程顺利进行;

3)按工程形象进度,对各总包(包含各专业分包商)提交的进度付款申请,定期到现场评估已完工程量,根据合同价款及合同条款,作出合理审定,并提供月付款建议书,经业主认可后作为支付月进度款的依据;

4)规范现场签证,同时对涉及金额较大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进行审核;严格审核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对有可能增加工程造价的工程变更应进行重点造价控制,特别要注意对于调减或取消项目业主也要签署设计变更,以便在结算时扣除;对施工单位提及的技术核定单、工程联系单的可行性分析及是否实施提供参考意见。为保证业主的合法经济权益,可以为业主提供相关的反索赔咨询服务;

5)积极配合业主,优化、控制工程变更,尽可能在原图施工前做好变更工作,避免按原图施工好后再变更,造成浪费;

6)全面监督合同外工程(签证)隐蔽验收工作,对该隐蔽工程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共同丈量测定、并签字认可;

7)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及变更的落实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拍照、摄像,留取证据;

8)对原合同中的暂定价格部分,随着指定/专业分包合同的招标进程,不断校对核定投资额,提供成本控制建议,使项目总投资能符合拟定的投资目标;

9)根据业主的需要,及时调整预算造价,做好设计变更和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项目投资的情况分析,建立实际投资与概(预)算动态对照表及造价动态分析报告,力求使调整后的投资控制在目标之内;

10)检查合同实质条款有无发生变动,如发生变更甲乙双方有无及时签订补充合同;

11)按月向业主提供动态成本报表,集中反映变更签证明细,每一条签证列出“签证送审时间”、“签证送审金额”、“签证审定金额”、“签证完成时间”、“签证发生原因”,具体的审定预算书或定案书在项目部留存,待项目结束时整理归档。

12)参加工程的功能性检测,如沥青、水稳等结构层的厚度检测

13)为业主提供降低造价等合理化建议。

2、本阶段造价控制操作流程

1)有关的造价咨询专业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情况,收集有关工程概况等资料;

2)了解工程概况,熟悉工程总承包合同内容、招投标文件及其他有关工程施工信息;

3)每天提供施工现场造价咨询服务,参加有关工程例会及协调会等。有关人员将24小时随叫随应,提供全天候的造价咨询服务;

基坑开挖部分:

①协助业主、监理、施工方,确定经济合理的基坑开挖方案;

②协助业主、监理测量地面标高,测定堆土区运距;

③现场协助业主、监理确定人工修边坡工程量。记录基坑排水机械台班;

④检定土壤类别,协助监理、业主测量基坑挖方量(必要时绘制等高线图);

⑤审核局部流沙、排水沟、收水井的处理工程量;

⑥记录基底的平整、夯填方法,回填基坑应测量好运土距离,正确界定机填、人填数量。

结构施工部分:

①记录好承台地梁侧模的品种、规格;

②现场核查钢筋绑扎情况,对梁、柱、墙、板、钢筋情况都应有记录,存好电子文档;计算、清点钢筋接头、箍筋、支撑只数,即时做好钢筋翻样工程量底稿;

③核查、记录塔吊基础的钢筋、砼用量、塔吊进退场时间;

④监测好柱、梁、板浇筑情况、各部位模板的规格品种。及时计算施工部位的各种工程量;

⑤及时收集整理预埋管的规格、品种、品牌,及时询价;

⑥监测好地坪施工的基层厚度、施工方法;

⑦监测好内外墙粉刷品种、厚度,记录好柱、梁部位的防裂处理方法,网材的宽度、品种,尤其监测好外墙涂料的品牌、施工用量、批刷遍数,对外墙涂料的品牌价格进行询价提供业主决策,测定好平方米用量,组合出平方米单价;

⑧核查屋顶防水、保温处理工艺、材料品种、质量等级,做好询价工作;

4)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记录(书面、影像),每日须做造价咨询施工日记以备工程结算之用;

5)审核月工作量报表,提出月工程款付款的审核意见;

6)审核设计变更费用、技术核定单费用、经济签证费用等;

7)为建筑安装工程材料价格的取定,及业主指定材料价格、甲供料价格等,及时提供咨询意见;

8)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规定,审核施工方的索赔费用,为业主进行施工反索赔提供咨询服务。

在以往的竣工结算审计,由于审计人员不了解施工过程,对施工情况仅以现场签证为依据,对一些虚假的签证无法进行必要的鉴别,这也为施工、监理单位的串通舞弊提供了机会,建设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则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遏制该类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监理单位结算审核意见范文第4篇

关键词:财政投资;结算审核;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2

工程结算审核是财政投资项目竣工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工程造价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工程造价准确的有效途径。通过结算审核,可有效减少因造价结算失误而造成的损失,避免国家资金流失,进而提高财政资金的投资实效。因此,如何更好地做好结算审核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本文对当前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工作中常见的问题进行较为系统地分析,并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

一、财政投资项目结算审核工作中常见的问题

(一)结算报审资料不完整、不规范

结算报审资料未能按相关要求整理编制,涉及对施工单位不利的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等资料不完整报审现象普遍存在,甚至参杂一些虚假资料,而代建单位未经全面核实就盖章确认。同时,结算资料未及时报审,导致部分工程因在结算审核时已拆除改造,无法进行现场核实。

(二)通过合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漏洞增加造价成本

1.针对合同及招标文件漏洞,例如条款不严谨、责任方不明确、专用条款缺位等,提出工期索赔及赶工费、窝工费、材料保管费、材料二次搬运费等各种费用索赔。

2.针对工程量清单漏洞,例如清单编制范围不明确、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描述不到位等,提出清单外增加工程量签证申请。

3.针对设计缺陷,例如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描述不清等,提出设计变更申请、清单外新增材料或设备单价申请。

(三)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不严肃、不规范,导致造价成本增加

1.设计变更手续不齐全,没有及时办理变更的相关审核手续,没有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没有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与投资增减的记录。

2.现场签证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签证程序不规范;签证不及时,例如事后签证隐蔽工程量导致无从核实工程量;签证内容含糊不清、签证工程量虚高、不按合同约定套用计费程序;重复签证,例如把定额或合同清单中已包含的内容再拿来另行签证;签证不合理,例如本应为承包商风险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而被列为额外增加的工作内容予以签证等。

(四)通过虚报工程量,增加造价成本

审核工作中经常碰到的虚报工程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量只报增不报减。对设计变更只计算变更后实际工程量,不相应扣除变更前原清单工程量。对实际未施工工程量不体现不扣除。或是不按原清单工程量进行扣除,而又另行签证计算。

2.定额中已包含的工作内容,又另列项目计算。或是定额消耗量中已含有的辅材,又另列项目计算。

3.混淆边界,多家计算。有的项目由多家承包商共同承建,对同一部位特别是工程交界部位存在多家承包商都算量报审的现象。

4.不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按计算规则应扣除的工程量不扣除,例如计算砌体时不扣除圈梁、过粱所占体积。按计算规则不应计算的工程量多计算,例如计算有梁板模板时多计算了板周边的侧模。

5.工程量重复计算。例如破水泥路面开挖管沟项目,计算了路面破除工程量,而在计算开挖管沟土方工程量时未扣除水泥路面结构层厚度。

(五)随意对结算单价进行高套计算

普遍存在定额项目的错套、高套,定额换算有误,定额内容含量只增项不减项、定额消耗量只调增不调减、对定额规定的换乘系数不按规定计取等现象,甚至不按定额套价、不按原清单单价执行,尤其是签证项目。另外,利用一些新型高档材料在市场上价格的不确定性和不透明性,在结算时高报材料价格。

(六)取费标准高套,取费基数多算

普遍存在不同类别单位工程按高类别工程混合套用,税金类别高套,材料信息价及机械台班价格、总包管理费取费基数等未按合同约定执行,取费方式未按相关政策文件调整时间执行,重复取费如重复计税等现象。

二、针对财政投资项目结算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对策

(一)严把决算审核关,针对上述结算审核中的突出问题重点加强审核,具体如下:

1.审核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应根据送审要求整理编制,装订成册,杜绝补签资料现象。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及现场签证单要求按序号编列,全部送审,不得缺号。报审资料还应包括竣工验收纪要、隐蔽验收记录、施工日记、监理日记、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检测报告等。这些资料看似与工程计量、计价没有直接关联,实际是核定造价的重要依据。

2.加大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审核力度。首先,审核变更、签证手续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其次,审核变更和签证的合理性,特别注意变更、签证的内容与原合同清单是否重复列项,是否属于清单包干内容,是否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合同外支付依据是否充足。最后,审核变更和签证的准确性,严格按工程量计算规则审核工程量,按合同约定计价条款审核造价。

3.加大工程量的审核力度。针对上述虚报工程量的问题,重点核实。通过现场踏勘,审核工程内容是否与竣工图、设计变更及现场实际相符;审核计算方法是否严格执行工程量计算规则。重点审核容易重复计算、重复列项的项目;重点审核是否存在只增项不减项或少减项现象。

4.严格审核结算单价。首先,审核定额套用是否正确,有无错套、高套或多套定额的现象,是否按规定进行换算及换算方法是否正确,是否要乘系数或材料级配比的调整,审核定额含量是否与实际工作内容相符。其次,严格变更项目的价格审核,特别要注意审核是否存在适用原清单单价而不套用、另行执行合同外新增项目单价的现象。最后,严格新增材料和设备的价格审核,注重对没有公布信息价的材料市场价格的调查,建立询价体系,以合理定价。更要重视将优质品牌材料更换为普通品牌结算时价差的核减。

5.严格审核各类费用的计取。审核取费标准是否执行相关造价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取费基数是否正确,是否存在重复取费现象。工程类别套用是否与工程实际相符、不同类别是否分开套用。特别要注意计价文件调整的时效性。注意合同约定的关于质量、工期的奖罚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存在质量、工期索赔与反索赔等。

(二)关口前移,实行全过程跟踪审核。同时,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有效清除结算隐患

1.加强对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工程量清单的审核。主要审核其编制的完善程度和准确程度,包括招标范围是否明确,各项条款设置是否严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的专用条款是否约定到位,风险范围是否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是否明确,清单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明确、材料和设备的型号参数是否明确等。

2.加强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过程监管。深入施工现场,全面跟踪掌握工程动态。加强对隐蔽工程的验收,核实并规范变更签证。积极参加例会和涉及投资变更的各项会议,第一时间解决工程造价方面的纠纷。

3.制定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程序。要求设计、施工、监理及建设单位等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办理变更和签证手续。

(1)设计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和修改图纸,并经设计人员签字和设计单位加盖公章,且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予列入结算造价。

(2)规范工程签证。签证资料必须具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及总监理工程师、代建单位现场代表及分管领导的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且代建单位及监理单位必须对签证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给出明确的计量计价意见。同时,对于影响造价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还应通知审核部门相关人员到现场勘测取证。否则不予列入结算造价。

4.强化财政预算约束。对背离招标文件实质内容签订合同条款及补充协议、对擅自超标准、超规模、超预算形成的资金缺口,财政一律不予认账,切实硬化预算约束。

5.完善结算报审管理制度。规定结算报审时限,做到项目完工资料能及时完整上报。同时,要求代建单位及监理单位必须对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进行初审后方可报审,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监理单位结算审核意见范文第5篇

关键字:全过程控制法;建设项目;工程造价;

工程建设项目从酝酿、规划、设计到实施,其造价过程共经历“四算两价”――编制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估算价、承包合同价、实际工程造价、竣工决算,它们之间互相关联,前者制约后者,后者补充前者;考虑到工程建设的全局,有必要进行全过程控制研究。

一、 全过程控制方法概述

全过程造价控制自建设项目立项至完成竣工决算,由专业的造价工程师负责执行,其它各专业人员配合实施连续不断的项目造价管理工作。其控制范围包括立项的必要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及报告编写,设计方案经济比较及概算编制,施工图审核及预算编制,招投标及合同签定,施工过程造价确定及控制,各个阶段的索赔处理,竣工结算,竣工决算,竣工投资经济评价等。全过程控制法的基本原理是指确定目标标准-检查实施状态-纠正偏差的三段式工作模式,并根据控制目标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控制。

在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目标和任务也有所不同。在项目决策阶段,根据总体建设目标,考虑各种建设条件和费用,通过多方案比选和可行性研究,确定合理、优化的建设方案,并形成投资估算。在设计阶段,实行设计方案招标或竞选,运用技术经济方法评选设计方案,在设计过程中进行限额设计和设计优化,形成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使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具体化。在工程招投标阶段,认真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和控制价,利用市场机制,确定工程承包价,使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具体落实到承包商。在施工阶段,严格按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控制工程变更,审核期中付款签证,处理承包商提出的索赔,将工程造价控制目标通过工程实体物化地体现出来。在竣工验收阶段,对承包商提出的工程量和竣工决算进行审核,防止承包商高估冒算,以实现该工程的造价。

全过程控制根据发生机制不同,可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事前”控制是指在投资发生前的控制,主要以前期设计阶段为主;“事中”控制是在投资发生时的控制,以项目施工阶段为主;“事前”控制指在投资发生后的控制,主要以项目实施及竣工决算阶段为主。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关键是事前的、动态的、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全部投资;其重点在于规划好前期,掌握好中期,控制好后期。

二、 全过程控制方法在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过程中的应用模型

2.1全过程造价控制内容

全过程控制方法常应用于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过程中的各个阶段――项目前期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以及质保期阶段,其控制内容根据各阶段的需要进行设计并实施,具体情况如图1.1所示:

2.2全过程造价控制原理

在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过程中,把造价计划书全过程控制的纲领实现动态控制流程,如图1.2所示。

全过程造价控制以承发包合同作为控制的基础,确定项目的实施模式,选择合理的招投标方式与合同形式,并编制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由专家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与分析,在由主办单位协助签订承发包合同。全过程造价控制的主要手段是采用流程控制法对施工阶段进行跟踪控制,主要包括工程进度款审核支付模式控制流程,施工中设计变更审核控制流程,造价索赔处理控制流程,工程竣工结算阶段造价审核控制流程等全过程造价流程图,其基本组织模式为如图1.3所示:

2.3 全过程法流程控制模型

2.3.1设计阶段

在保证工程质量和达到生产能力的前提下,通过对设计方案的结构体系、基础造型、平面布置等影响项目建设成本的关键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再采用限额设计控制投资支出,有效使用建设资金。在这个阶段还要注意施工中设计变更审核控制流程,即在设计修改草图前对修改内容费用测算,并与估算费用比较,若符合造价控制要求即向业主报告抄送监理单位,通知设计院出正式修改图,由承包单位对修改部分报价,比较估算费用与承包单位报价费用,与承包单位商付确定修改部分费用,再将讨论结果报告业主,由业主确认费用调整额,进而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值;若结果突破造价控制目标值,须向业主提供专业意见,由业主决定通知设计院取消修改。

2.3.2招标阶段

在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中对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和组价模式给出了非常严格的限制,要求分析各投标报价书中分部分项工程工程编码、工程量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综合单价、人材机组价的合理性,措施项目与招标文件一致、合理性,总价计算的正确性等;并寻找结算时工程量可能增加的项目,综合单价是否报高,而不易变更的项目报价是否过低,对其中的不平衡报价进行严格界定;对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列表对照、分析,出具详细的清标报告。

2.3.3施工阶段

在该工程实施阶段,监理和设计单位可以直接签订工程的技术方面的设计变更和洽商,但凡是涉及经济洽商和变更的内容必须先经过咨询公司进行造价测算,并协同设计单位向业主汇报,使工程变更前业主随时事先掌控造价情况。在这个过程中工程进度款审核支付模式控制流程为承包商工程向业主提出费用申请,再监理单位确认该部分工程进度质量后,造价工程师的现场量度,并对工程价格核算,将核算结果与申请额比较,若结果相符,可直接向业主作出付款意见;若结果不相符,则须与承包商沟通,并将审核意见和审核后的付款意见提交给业主。

2.3.4竣工结算阶段

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在对工程所在地、工程施工期的相关定额、政策、法规等的了解与熟悉的情形下,从工程的施工范围、施工内容、施工方法、定额选用到每项工作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取费、人工、材料调差的合理性、合规性等逐项审查。因本工程属全过程咨询服务,在工程竣工结算阶段造价审核控制流程是由承包单位提出结算报告,交由责任部门,在专业工程师配合下主持审核,在结算内容全面,依据有效完整且计算正确的情况下,接受结算报告并核算,若结果不一致则与承包商进一步商讨取得共识,若结果不一致,则须由业主编制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和造价控制最终报告。

2.3.5 质量保证期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通过工程质量监理与造价控制来实现,如果质量不符合要求,或须索赔,其造价索赔处理控制流程即为由承包单位提出索赔报告,交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并在专业工程师配合下进行审核索赔的理由成立、依据有效完整且计算正确的情况下,接受索赔的报告并与对方谈判,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形下进行调解仲裁;若意见一致则须由业主起草索赔意见或签注批复,使双方达成一致后签署索赔协议,才能使索赔生效,进而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值。

结语:建设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控制可以把建设工程发生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项目承包阶段和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造价限额以内,并能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以求在各个建设项目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王江敏.浅析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09, (11):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