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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年专项整治行动月活动。
8月份开展余泥运输(即“泥头车”)整治行动月,加大对工地出泥污染道路的整治,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的规范管理。9月份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月,清拆新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清拆卡式电话亭,规范户外广告管理。10月份开展占道设施整治行动月,重点整治主干道两旁违章设置的占道牌、杆、亭、站、栏,规范书报摊亭设置,整饰美化主干道、内环路沿线建筑物的天面环境。11月和12月份开展长期达标主干道和重要地区环境整治行动月,整治市容环境,整治市区道路违章乱停乱放车辆。动员各区、各部门行动起来,天天见行动,打好城市环境整治工作的攻坚战役。
(二)抓好基坑安全整改和环境整治工作。
7月21日,海珠区海珠城广场工程发生基坑坍塌事故,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我市7.21事故重演,我市要求各区在全面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分门别类进行处理:对在建基坑的支护方案要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并实施24小时动态监测;对停工基坑要加强监测,及时加固;业主不履行加固责任的,各区政府要组织进行回填除险。回填基坑需要市帮助的,由市城管办协调市余泥渣土管理处统筹调度全市排放的余泥进行回填。地块回填后的绿化美化工作,根据闲置地块整治中绿化工程费用市、区一半的原则,由市城管办核实后在今年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经费中拔付。
(三)全力推进城市管理年城市环境管理工作的落实。
一是严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市有关责任部门和各区、各街镇切实抓好历史违建和到期临建的查处和清拆任务,落实辖区管理责任制,加强巡查监控,及时制止和依法处理一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防止产生新的“两违”。
二是全力整治“六乱”。要在巩固和发展城市主次干道和重要景观点整治成效基础上,逐步向内街内巷、城乡结合部推进。重点开展整治城区内饮食大排档占道经营及非法个体饮食摊档随街设档现象、整治乱摆乱卖现象、整治广告灯箱占道现象,整治车辆违章停放行为。各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针对重点地区、主干道和薄弱环节、薄弱时段,建立科学合理的巡检机制,强化联合执法手段,落实城管守点责任制,确保中大码头等城市重要景观点的市容环境管理长期处于达标状态。
三是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中心城区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抓好城市道路、居住区保洁工作,抓好垃圾上门回收、分类收集工作,推广生活垃圾收运新模式,积极推进垃圾压缩站改造、搬迁工作。
三是加快推进旧城区环境改善小区试点工作。在抓好巩固验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创新旧城区环境改善小区创建的新措施、新办法,通过依靠区、街的积极性,依靠社会力量共建的改造模式,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全面地整治旧小区居住环境。
(四)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管理。
一是全面整治新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依法拆除。二是要履行职责,加强管理。各职能部门形成合力,提高违法成本,达到从源头上制止新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目标。三是进一步推进户外商业广告位置使用权拍卖工作,以珠江两岸为龙头,开发一批新规划的条件成熟的户外商业广告位置使用权实施拍卖。
(五)推进新光快速路、广佛放射线、广清高速路、华南快速干线沿线等四条路段的环境整治工作。
(六)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城市管理调度指挥系统,加快广州市城市管理监控指挥中心筹建工作,提高城管快速反应能力。
(七)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年督查工作。
对工作迟迟不办、推进缓慢、屡整屡治效果不明显、案件反复不彻底和群众投诉多、社会反响大的问题等,实施重点督查,使“城市管理年”各项任务都能落到实处。
(八)加强城市管理法规建设。
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使生产管理方式有了很大变化,逐步由自动化向智能化的管理模式迈进。目前,井站实时数据采集、电子巡井、危害预警、智能诊断油井机泵工况、生产指挥的智能专家系统等技术在油田已经得到了广泛应用。
1.1井口数字化建设是油田数字化建设的最底层、范围最广、最关键的现场部分,实现了对现场井口、站点的数据采集和控制。基于物联网的油田数据采集和监控(SCADA)系统,已经能够覆盖油田各个节点。
1.2在实时监控方面,通过广为分布的监控设备、自动控制设备,实现了远程采集油井的示功图、电流图、功率图、三相电参数,远程控制抽油机启停、注水井配注、自动投球、电子巡井、增压点变频连续输油、输油泵自动启停,及时自动报表生成、智能预警,人员闯入井场预警。
1.3在生产管理方面,通过抽油机示功图对油井工况进行诊断分析,通过工况分析制定油井管理措施,通过电量数据掌握油井耗电情况和采取节能措施。
1.4在生产信息方面,设置数据库服务器和WEB服务器,实现油田生产信息在油田范围内的信息共享。
2.对油田安全环保管理的几点建议
油田数字化管理平台,有流程监控、功图分析、生产曲线、报表生成、操作日志和报警等功能,有信息完整、实时高效、科学决策、准确掌握系统运行状态、快速诊断系统故障状态等优势,在节约资源与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也为加强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监控平台,拥有了实时监控环保风险源点的能力,为控制安全环保的风险创造了有利条件。为了进一步提高油田数字化建设的管理水平的目标,还要从以下几点出发来加强油田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2.1秉承“安全生产、绿色生产”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注重培养管理人员的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意识,促使管理人员由被动执行任务逐渐变为主动担负任务。必须明确在油田数字化管理中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认真、仔细的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思想上重视安全环保管理,防止在管理操作中出现失误。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和标准,加强日常生产中的监控力度,王伟长城钻探压裂公司辽宁盘锦124010积极利用数字化信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坚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2.2为了提高调度室的调度指挥效率,特别是在事故发生时,及时、合理、动态地调配人员参与抢险,将油田的报警系统与通信平台告知系统对接,短信平台告知系统预先把人员的姓名、手机号、所在辖区、专业等信息编配好预置方案,在接到险情出现的信息后,把险情简介内容输入系统,系统自动给出的抢险预案中抢险人员资料,并按预案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各专业的抢险人员及时处理险情。系统可根据短信回复情况得知抢险人员是否获知通知,还可调配别的区域的人员加以支援。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监控中心能够通过对报警的类型与级别的判断将报警信息用短信的形式告知相关的管理与维修人员,在保证信息传递准确性和时效性的基础上,为设备故障的排除和安全事故的处理赢得尽可能多的时间,
2.3应从建立新型劳动组织架构、建立快速反应应急体系入手,进一步整合、优化、完善数字化指挥系统的各项功能,创新应急抢险运行模式,加快油田数字化建设新技术、新成果在应急指挥工作方面的转化应用,充分发挥数字化在提高管理水平、减轻劳动强度、提升工作效率等方面的革命性作用,把油田安全环保管理变被动为主动,形成“生产管理实时监控、安全隐患及时预警、事故处置数字指挥”的先进、实用的数字化应急指挥系统。
2.3.1在制定应急预案时,设定指挥流程并框图化展示,然后根据框图流程下达抢险指令,同时系统自动记录时间,最后形成综合抢险记录。这样可以加快调度速度,避免遗漏抢险环节,避免在抢险过程中出现主次颠倒的情况发生。
2.3.2在通知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环节上,为避免接收信息人未及时查看手机短信,同时要进行一次自动拨号动作,提醒收信人有紧急短信。
2.3.3应急物资协调,根据应急预案提前制订不同的抢险物资预案,出险后系统根据出险类别和级别,结合数据库高级检索功能,自动向指挥人员提供应准备的抢险物资种类、数量和物资所属应急库,当所属应急库物资不足时,自动提供其它应急库位置、距离和物资清单等信息,以供调度。
2.3.4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利用事故点附近视频监控系统或者移动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事故现场的实时视频监控,让应急指挥人员实时掌握出险现场周边的各种情况,并由数字化大平台提供现场关键设备参数实时变化情况。
2.3.5要注重与资质单位的合作,以市场化运作来开展数字化设备的检定检验工作,重视数字化设备的日常检验与管理,保障数字化设备的正常性能与正常运转,提高其检测数据的真实性。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善管理标准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数字化条件下的油田安全环保管理水平。
3.结语
关键词:排污许可证 环保许可 机制
中图分类号:TV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5(a)-0148-01
当前,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机制逐步得到完善。进一步强化对于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将持有排污许可证当作项目的投产、营运和营业的前提条件,有助于进一步地消除环境污染与扰民隐患,对于规范环保市场的经济秩序,优化环保许可机制有着重要的意义。
1 排污许可证制度简析
排污许可证制度作为环境管理制度之一,指的是需要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需要事先到环境保护部门去办理、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手续,后经过环保部门批准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才能排放污染物。该制度的目的在于改善环境质量,以控制污染物的总理作为基础,对于排污单位或者个人所排放的污染物的性质、种类、方式等进行具体的规定。
根据制度原有的弊端,1987年原国家环保局在上海等18个城市进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视点。1989年第三次全国环保会议上,排污许可制度被作为环境管理新制度而提出,并以水污染排放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为开端在全国实施开来[1]。通过几十年的实践证明,从不断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入手,对于治理污染,优化环保有着切实有效的作用。
2 排污许可证制度操作的实质
从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概念上看,即为环保行政的主管部门给予排污单位的认可,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是合法的,其排放污染物质的类别、浓度和总量与《排污许可证》的相关要求相契合;从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特征上看,排污许可证是由有排污行为的相关单位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申请事由,后经过部门的核查,相关单位的排污行为满足或者具备一定条件,方能发放排污许可证给排污单位,授予排污单位排污的权利;从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形式上看,排污许可证有两个类型,分别为《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与《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同时分有正本和副本,并载册说明排污的要求,它是作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排污单位排污行为的证明。
综上,排污许可制度的实质是行政许可,在环境污染的防治与资源的有效保护利用上有着特殊的功能[2]。首先,表现为具有双重性。它是对排污单位排污权利的确定和认可,也对其进行权利约束;是政府对破坏环境的排污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也对此权利进行规制。其次,为相关环境法律的制度提供制度上的基础保障,共同改善环境安全。排污行政许可制度作为独立的制度的同时,也对其他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有着辅助的作用,从而维护环境利益。第三,作为行政强制措施施行。由于具备事前强制与操作性强等等特点,排污行政许可被当作常规状态之下改善环境质量最有效的一个行政强制措施。
3 排污许可证制度操作中的一些问题及化解
作为环保行政的许可,目前排污许可证存在着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排污许可证发放要求存在缺陷。行政许可的要求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行政管理的相对人只有在已经尽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方能享受相应的权利。然而,目前只是把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以及满足排污总量的控制目标作为排污许可证要件领取的必要条件,而没有对排污单位履行、达到相关环节管理要求与否作硬性的规定。因而,相关持证单位排污上的合法性大受影响。
(2)排污单位管理与要求不统一。从事法定的某一种行为的行政管理的相对人,是行政许可对象[3]。换而言之,间接或者直接对环境排放各种类污染物的法人、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都要办理排污许可证。但是,目前施行的排污许可证是基于污染物的总量控制为基础,其施行的范围是环境污染比较突出的那些地区和流域,所管制的对象多为主要工业污染源。从而地域、排污单位所排放污染物的不同导致制度在施行过程中,造成对排污单位管理与要求的不统一、不一致。
(3)对于排污单位权利义务规定的局限性。颁发行政许可,目的在于规范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排污单位一旦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许可证则将被吊扣或者吊销,之前被许可的行为的合法性也相继消失[4]。对排污单位而言,排污就得许可,无证排污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现行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只在违反了《排污许可证》所规定的超标超量排污的情况下,才会根据情节的严重性进行处罚,进行《排污许可证》的中止或者吊销。而没有明确以及硬性的规定,排污单位在没有履行其他应尽的环境保护义务的情况下是否应当吊销许可证。
4 排污许可证的强化管理
4.1 树立无证违法,排污必须许可观念
意识对行为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树立排污单位的正确观念势在必行。环境保护的目的在于,通过将环保中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从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使得排污单位的排污量与国家、地方所规定的排污标准或者总量的控制目标相契合,最终改善环境质量。在诸多环境管理制度与措施中,排污行政许可运用法律手段紧抓这一关键点——排污必须许可,从而达到有效地限制排污的目的。因此,要彻底地摆脱依附于排污总量的控制制度约束,对管理对象与范围实施总量控制的规定进行修改。同时,扩展控制项目的领域,不仅仅控制住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及浓度,还应控制污染物排放强度。例如:2009年10月,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印发实施的《广东省排污许可证实施细则》第23条明确规定,“新建项目单位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颁发排污许可证;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不予颁发排污许可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单位,并责令其继续落实相关审批或检查、验收要求。”
4.2 审批规范化,监管常态化
不仅仅将排污单位的排污达标情况与其满足污染物的总量目标作为发放许可证的条件,还应将践行相关制度、按时缴纳排污费、排污申报等等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的义务作为排污单位申领许可证的条件。经过审批部门的严格审查,才可发证。此外,根据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等条件的不足,例如达标排放,可考虑发放临时性排污许可证,同时说明需要改进的事项和期限,等到满足申领许可证条件后,再发放《排污许可证》。
通过加大对于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配备和展开行政管理许可相符合的现场以及实验室检测、监察的仪器设备,做好环境监察与检测能力建设,奠定全面施行排污许可证的基础。对于通过审批获得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应当进行常态化监管,把排污证管理当做主线,贯穿全过程。从而,将持证企业的排污证的执行情况当做日常监督与检要的内容。
参考文献
[1] 王树义.水权制度研究[M].科学出版社,2005.
[2] 吕武.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5.
关键词:环境保护;规划管理;现状研究;发展对策
近些年,随着人口的快速增加、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及工业的迅速发展,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已经严重影响人们的身心健康,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人员死亡的报道层出不穷,严重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及人类文明的进步。为此,各国也开展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保护规划管理工作最先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的英国西北部一次经济规划会议上,随后它不断出现在各类会议中,并慢慢得到完善。很多国家和地区也就环境保护规划制定了专门的规定,指导着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文章就我国的环境保护规划管理工作现状进行了探究,并根据目前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应的对策。
1环境保护规划概述
环境保护规划指的是通过对人们生活环境的时间及空间进行合理的安排,达到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工作相协调的效果。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合理分配资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最终改善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环境保护规划工作起到统筹规划的作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环境保护规划一般具有综合性、整体性、动态性、区域性、政治性等特征。一般而言,制定环境保护规划需遵循以下基本原则:①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思想原则;②整体优化、综合分析的原则;③环境可行性原则;④合理开发原则。我国环境保护规划管理工作的发展历程根据不用的依据有不用的表达方法,其中,根据我国环境保护会议划分,可分为探索阶段、研究阶段、发展阶段及深化阶段。其中,探索阶段是指1973~1982年,这是第一次明确提出环境保护规划这个概念,此时的环境保护规划工作处于不系统的状态,成果不明显;研究阶段是指1983~1988年,此时环境保护规划被纳入国民经济及社会规划,并取得了一定了科研成果;发展阶段是指1989~1995年,此时明确了环境保护规划工作的战略思想,并开始投入到工程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环保成果;深化阶段是指1996年至今,相关部门重视环境保护规划的统筹作用,将它与工程实际更好的衔接,并进行深入的科学研究,取得科研成果和实际的环保成果。
2我国环境保护规划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
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规划有自己独具特色的一套体系,主要包括:①逐渐规范化。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规划具有全国统一的技术大纲;②战略思想明确。我国的环境保护规划的战略思想是科教兴国及可持续发展战略;③慢慢融入社会总体规划及国民经济规划中。我国环境保护规划管理工作相对于西方国家而言,起步较晚。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很多不足,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环境保护规划管理工作缺乏威慑力;环境保护规划管理工作编制不规范,存在很多亟待改善的问题;缺乏有效的监督制度、评估制度不完善;公众参与度不高,大部分公众参与仅停留在民意调查及公示方面,不够深入;一般城市缺乏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导致日后进行相关环保工作时被动、困难;环境保护规划之间不能有效衔接,根据内容不同,我国的环境保护规划种类繁琐,但经常出现不同种类的环境保护规划之间不能有效衔接,导致环境保护工作不能高效跟进实施。
3我国环境保护规划管理工作的发展对策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法律的威慑力是巨大的,法律可以规范并指导人们的行为,应尽快启动环境保护规划的立法工作,《环境保护法》应尽快修订,使城市的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与其它规划相协调,且可以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环境保护法》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相得映彰,使环境保护规划管理工作具有法律效应,具有震慑力。(2)完善评估、监督机制。众所周知,评估和监督机制对环境保护规划管理工作有很积极的作用,首先用立法形式对该工作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关的制度,主要包括年度评估制度、跟踪评估制度及回顾评估制度。年度评估机制是评估每年的资金是否到位、规划是否实施,并根据结果对项目进行实施调整;跟踪评估制度是指评估环境保护规范方案实施的有效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规划方案进行调整;而回顾评估制度是指在进行下一次环境保护规划时,考虑原有规划的经验教训,提高下一次的规划方法可行性。(3)开展行政问责制及员工激励制。行政问责制及员工激励制可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将该工作作为相关人员的业绩考核,使其更加重视该工作的开展,一项工作开始前,可以明确责任到人,使其负责规划管理工作的实施,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一定的奖励,且奖惩分明,使该工作与员工的经济利益挂钩,提高其工作积极性,有助于环境保护规划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4)提高公众参与度。在我国的环境保护规划管理工作中,应提高公众的参与度,使该工作的编制、评估及实施的过程中都有公众的参与。当然公众不仅仅指与其有直接利益的人们群众,还包括相关的学者专家。公众参与的方式也不仅仅是民意调查,还包括听证会、网站、研讨会、论坛、海报、宣传栏等等,使环境保护规划工作与人们的实际生活更贴近。除此之外,还要制定合理的城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完善相关规划规范等。
4结论
文章首先对环境保护规划进行了概述,介绍了我国环境保护规划管理工作的特征、遵循的原则、发展历程。再指出我国环境保护规划工作目前存在的不足,然后针对这些不足,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以期通过文章的介绍为后续研究者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虽然我国的环境保护规划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相对而言,它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有很多难点亟待攻克,未来希望更多环境工作者进行更深入彻底的研究,完善我国的环境保护规划管理工作,进而促进我国的环保事业,给人们创造更好的生活及工作环境。
作者:凌德印 单位: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参考文献
[1]国家环保总局计划司.环境规划指南[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
[2]郭怀成,尚金城,张天柱.环境规划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一、关于商品房屋建设的计划管理
商品房屋是指由开发公司综合开发,建成后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它建筑物。凡是自建或者委托施工单位建设或者参加统建,又是自己使用的住宅和其它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屋范围。
国务院国发(86)74号《关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不论是全民所有制单位还是集体所有制单位,凡购置的商品房屋或其它商品建筑,都必须纳入各自的投资计划规模”。各级计划、城建、统计部门以及专业银行分支行,都要严格执行这一规定。
为了有效地指导商品房屋建设,从1987年开始,各地区的商品房屋建设均纳入国家计划。
商品房屋计划由生产计划和销售计划两部分组成。
商品房屋生产计划,包括计划期建设总规模、施工面积、新开工面积、竣工面积等指标。
商品房屋销售计划,包括计划期预计竣工面积、销售面积、购房单位、购房资金来源等指标。
商品房屋建设,要搞好综合平衡,贯彻以销定产的原则。生产计划所需资金、材料必须自行落实。销售计划必须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相衔接。
商品房屋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省辖市和中国房屋建设开发公司负责编制,并上报国家计委,抄报建设部。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下达全国的商品房屋生产计划和销售计划。
商品房屋计划作为指导性计划进行管理。在计划执行中,各地区根据资金、物资的落实情况以及需求变化情况,可以自行调整商品房屋的生产计划和销售计划指标,但要报国家计委、建设部备案。同时,销售计划中出售的商品房屋必须纳入购买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即全民所有制单位购买商品房屋要分别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集体单位购买要纳入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计划。
二、关于加强对商品房屋开发公司的管理
各地区的商品房屋开发公司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商品房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如征地、搬迁、安置劳动力等项工作由各该地区政府部门负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省辖市要对已成立的各类商品房屋开发公司进行一次认真的资格审查。开发公司必须具有一定数量的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与开发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今后,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有审批权的机关批准,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开发公司,不准从事商品房屋的开发建设。
三、关于商品房屋建设的资金来源
商品房屋建设资金可以用开发公司自有资金,发挥住宅建设债券、向银行申请贷款以及预收一定数额的购房款等方式解决。
为了促使开发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商品房屋建设开发周转资金中应有不低于20%的自有资金。随着开发公司自我积累的增加,自有资金所占比重应逐步提高。
向购房单位预收购房款,在商品房屋开工建设前,不得超过全部售价的50%
四、关于商品房屋的销售价格
目前,各地的商品房屋销售价格普遍偏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品房屋的建设和发展。商品房屋的销售价格按相同口径比较,一般不应高于同类标准的统建、自建房屋的价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省辖市计委要会同同级城建部门、建设银行和物价部门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商品房屋价格管理办法。
五、关于商品房屋的统计
为了准确反映商品房屋投资和商品房屋生产计划完成情况,从1987年起,建立和改进商品房屋投资统计和商品房屋生产进度统计制定。